影响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因素分析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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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全方位的进步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经济现代化是基础,政治现代化是保证,文化现代化是标志,国民现代化是核心。中国的现代化从19世纪60年代的洋务运动开始,经过几代人的艰辛努力,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有一个事实是无可争辩的,即到目前为止,中国仍是一个尚未完成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为什么经过近150年的努力,中国现代化还没能完全实现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中国政治改革的失败与迟缓,它构成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难题。

一、国人对政治现代化认识的历史回溯

1840-1842年,英国以炮舰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近代史由此拉开帷幕。鸦片战争是中国从闭关到开放的转折点。第一次鸦片战争催生了林则徐、魏源等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现代化思想。与此同时,有识之士也开始朦胧地感觉到“夷人”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优越。魏源在《海国图志》中赞扬美国的总统选举制说:“非惟不世及,且不四载即受代,一变古今官家之局,而人心翕然,可不谓公乎!”又称赞美国的议会制度说:“议事听讼,选官举贤,皆自下始,众可可之,众否否之,三占从二,舍独循同,即在下预议之人,亦先公举,可不谓周乎!”① 徐继畲在《瀛寰志略》中称颂美国的开国首领华盛顿:“起事勇于胜、广,割据雄于曹、刘,既已提三尺剑,开疆万里,乃不僭位号,不传子孙,而创为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骎骎乎三代之遗意。”②

19世纪60年代开始的洋务运动,迈出了中国现代化建设中有决定意义的第一步,从此,中国社会走上了逐步现代化的发展道路。随着洋务运动的发生与发展,国人对政治现代化的认识日趋深刻。1861年,洋务运动刚刚起步,冯桂芬就敏锐地觉察到,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有六大不足:“人无弃才不如夷,地无遗利不如夷,君民不隔不如夷,名实必符不如夷”,“船坚炮利不如夷,有进无退不如夷”③。所谓“君民不隔不如夷”,就是指政治落后、缺乏民主。随着洋务运动的深入发展,早期维新派要求改革中国政治的呼声越来越高,改革的思路也越来越清晰。王韬借评论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发表议论说:“惟君民共治,上下相通,民隐得以上达,君惠亦得以下逮”,才能达到“内可以无乱,外可以无侮,而国本有若苞桑磬石焉”④。马建忠认为西方国家“其定法、执法、审法之权,分而任之,不责于一身,权不相侵,故其政事纲举目张,粲然可观”⑤。郑观应说:“议院者,公议政事之院也。集众思,广众益,用人行政,一秉至公,法诚良,意诚美矣!”“欲张国势,莫要于得民心;欲得民心,莫要于通下情;欲通下情,莫要于设议院。”⑥

中国在甲午战争中的失败证明,不变革政治、单纯发展经济的跛足式的现代化是不可能成功的。此后,政治现代化是经济现代化的前提和保障成了当时国内两大政治派别——维新派和革命派——的共识。维新派的理论权威梁启超认为:“人类是政治的动物,政治不良,一切无所托命。”⑦ 革命派的领袖孙中山说:“国家最大的问题是政治”,“政治不良,经济不能发达。”⑧ 双方各自按照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政治改造方式,尝试变革中国政治。但前一派的努力毁于慈禧等人的顽固守旧,后一派的奋斗又因袁世凯的帝制取向而失败。

戊戌变法的失败和辛亥革命的挫折并没有阻挡住近代中国人追求政治现代化的步伐。以陈独秀、李大钊等人为代表的新文化运动的勇士们,高举“科学”、“民主”两面大旗,试图从改造国民性、造就新的中国人入手,求得政治建设的成功。陈独秀指出:“由专制政治,趋于自由政治;由个人政治,趋于国民政治;由官僚政治,趋于自治政治:此所谓立宪制之潮流,此所谓世界系之轨道也。……吾国欲图世界的生存,必弃数千年相传之官僚的专制的个人政治,而易以自由的自治的国民政治也。”⑨ 怎样才能造就自由的自治的国民政治呢?卢梭认为,只有当每个个人拥有主权者时,国家的民主制度才有保障。这一思想极大地启发了陈独秀等人。他们认识到:“所谓立宪政体,所谓国民政治,果能实现与否,纯然以多数国民能否对于政治自觉其居于主人的主动的地位为唯一根本之条件。”“共和立宪而不出于多数国民之自觉与自动,皆伪共和也,伪立宪也,政治之装饰品也,与欧美各国之共和立宪决非一物。”⑩

陈独秀等人改造国民性的努力自然不可能迅速造就中国民主政治的根基,但他们倡导的新文化运动和十月革命以后传入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思潮相结合,产生了领导中国人民追求政治现代化的强有力的政党——中国共产党。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还不到一年,就明确提出自己近期奋斗的目标:“联合全国革新党派,组织民主的联合阵线,以扫除封建军阀、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建设真正民主政治的独立国家。”(11) 此后,无论是民主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都非常关注中国的政治现代化问题。1945年召开的中共七大是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最后一次代表大会。在这次大会上,中共把打败日本帝国主义,“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上,召开国民代表大会”,“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12)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中共由过去的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为了适应这种转换,1956年,中共八大指出:“为了巩固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的秩序和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为了惩治反革命和其他犯罪分子,我们目前在国家工作中的迫切任务之一,是着手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健全我们国家的法制。”但由于种种原因,八大的设想没有付诸实施,以致后来出现了“反右”运动的悲剧和十年“文革”那种“无法无天”的局面。

在经历了十年“文革”的痛苦教训之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3) 此后,党的每一次代表大会都非常强调民主和法制建设,尤其是十三大、十五大、十六大。1987年,中共十三大报告提出:“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口号。2002年,中共十六大更进一步地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

二、影响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因素分析

既然中国人早已认识到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性,那么为什么政治现代化迄今为止仍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最为棘手的历史难题呢?本文就笔者目力所及,讨论六大重要因素。

1.传统政治文化的阻力

现代化不等于西化。无庸置疑,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现代化运动都会带有自己的特色。但不要忘记,人类现代化的源头是欧洲。工业化是物质层面的现代化,可以不带有西方的人文特色,但政治民主化是制度层面的现代化,不可能不包含西方人文精神。从政治文化的角度看,现代化主要是向西方学习(14),学习西方的自由精神、平等意识、人权观念、法治理念,特别是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思想。“在古代希腊各共和国中,在中世纪各城市中,在先进的各资本主义国家中,民主有不同的形式和不同的运用程度。”(15) 现代民主制度是古希腊各城邦共和国(特别是雅典)民主制度的延伸和发展。迄今为止,除古希腊各城邦外,我们还找不到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在古代实行过民主;除欧洲以外,我们也没有发现其他地区的城市在中世纪推行过民主制。就中国而言,虽然“民主”一词在西周时期就使用过,但它与现代意义上的民主风马牛不相及。据《尚书·多方》记载,西周初年姬旦曾说:“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但这儿的“民主”是民之主的意思,近似于君主。中国古代曾有过十分丰富的爱民、养民、利民的思想,但它们都属于民本思想的范畴。民本和民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有着本质的不同。民本政治以君主为主体,其目的是维护君主的统治;民主政治以人民为主体,其目标是实现人民主权。民本政治的核心是如何“治民”——管理老百姓。民主政治的核心是“民治”,即人民管理国家。在民主制度下,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每个公民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利,都可以参与国是的决策。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在家的基础上组成族,再按同样的模式,从家族扩大、演变成国家。小家(家庭)与大家(国家)结构的相似性及其互相之间割扯不断的特殊联系,使中国的政治文化表现为一种强烈的家庭伦理文化。在家族制度和家庭伦理文化的影响下,从孔子到龚自珍,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始终没有突破民本思想的范畴,没能实现从民本思想到民主思想的创造性转换。一个民族历史越悠久,其文化的惰性就越强。中华民族有数千年的文明,积淀在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使得自由、自主、平等、权利等现代意识在国民思想中难以生根。要实现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就必须实现从民本政治文化向民主政治文化的创造性转换。而要实现这一转换,又必须给中国传统的民本文化与西方现代民主文化一段相当长久的磨合时期。只有走过了这一艰难的磨合期,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才能水到渠成。

2.最优模式的误会

从专制走向民主,从人治走向法治,是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但在政治现代化的推进过程中,一方面要善于把握世界政治发展的趋势,敢于借鉴和吸收世界先进国家政治建设的经验,不能以国情和历史传统为借口,抱残守缺,固步自封。另一方面,要从中国现实的需要出发,寻找比较适合中国现阶段的政治发展模式,不能好高骛远,一味地求新求好。不顾实际要求的躁动、冒进意识曾给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带来了不小的危害。

政治现代化离不开对政治发展模式的选择。什么是比较适合中国的政治发展模式?环顾世界,英、法、德、日、意、美等国,各有自己的模式;回顾历史,各国在不同发展时期的发展模式也不尽相同。要想找到比较适合中国的政治发展模式,需要从中国现实的客观实际出发,在世界各国历史和现实的各种不同政治发展模式中明辨善择、综合创新。只有这样,才是科学的、理性的态度。但在现实中,人们极容易被感情所左右,总想选择世界上最新最好的政治发展模式,使中国的政治建设一步到位。孙中山就是这样。

在晚清革命派与立宪派进行的那场轰轰烈烈的大论战中,孙中山选择共和政治而摈弃君主立宪的理由主要有三条:(1)共和立宪优于君主立宪。共和“为政体之极则”(16),“余以人群自治为政治之极则,故于政治之精神,执共和主义。”(17) (2)与其循序渐进,不如一步到位。“夫今日专制之时代也,必先破坏此专制,乃得行君主或民主立宪也。既有力以破坏之,则君主民主随我所择。如过渡也,以其滞乎中流,何不一棹而登彼岸,为一劳永逸之计也。”(18) (3)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政治模式,全靠仁人志士的倡导和努力。“百姓无所知,要在志士提倡;志士的思想高,则百姓的程度高。所以我们为志士的,总要择地球上最文明的政治法律来救我们中国,最优等的人格来待我们四万万同胞。”(19) 君主立宪和共和立宪都是西方民主政体的形式,二者并没有太大的优劣之分。孙中山执着地坚持共和立宪,除了认识上的失误外,主要源于对最优模式的追求。很显然,在孙中山的心目中,最先进的就是最好的、最合适的。孙中山追求“最优模式”和一步到位,得到了两个苦果:一是导致政治对立面的增多和政治资源的流失。当时中国社会的两大进步势力——革命党和立宪派形同水火,相互掣肘,给清朝专制政府留下了许多苟延残喘的时机。二是造成了民国初年中国政治的倒退和社会的混乱。孙中山曾感慨地说:“夫去一满洲之专制,转生出无数强盗之专制,其为毒之烈,较前尤甚。于是而民愈不聊生矣!”(20)

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像孙中山这样明确地表示要一步到位,采用世界上最先进的政治发展模式的人并不多,但在实践中被这样的逻辑牵着走的人却不少。在最先进的最好的才是最合适的错误逻辑引导下,中国政治改革的路子走马灯似的不停地变换,不少优良的政治改革方案没有经过认真实践,就被宣判了“死刑”。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因此欲速而不达。

政治发展模式的选择,应该考虑到经济发展程度、民智程度、文化传统、民族心理等多种因素,一味追求不切实际的政治发展目标,必然带来政治发展的困顿。这是我们回顾清末民初中国政治变革时得到的一个教训。

3.方法的错用

政治现代化的推进需要借助一定的手段。方法得当则成效大,反之则必然阻碍政治现代化的进程。回顾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历史,方法的错用是导致中国政治现代化难以成功的一个重大原因。比较典型的事例是孙中山的革命程序论和毛泽东晚年对“大民主”的尝试。

孙中山把中国摆脱专制、走向民主的过程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军政时期是用武力推翻专制政体的过程;训政时期则是革命成功以后,由革命政府(甚至是由孙中山这样的少数先知先觉者)总揽政权,训练国民,使其具备实施民主宪政的国民素质的阶段;训政时期结束后,革命政府还政于民,实施宪政。孙中山特别强调训政在中国政治现代化中的作用。他说:“以五千年被压作奴隶的人民,一旦抬他作皇帝,定然是不会作的。所以我们革命党应该来教训他,如伊尹训太甲那样。”(21) 如果不经过训政阶段,“由军政时期一蹴而至宪政时期”,将会产生三种流弊:“第一流弊,在旧污未由荡涤,新治未由进行。第二流弊,在粉饰旧污,以为新治。第三流弊,在发扬旧污,压抑新治。更端言之,即第一为民治不能实现,第二为假民治之名,行专制之实,第三则并民治之名而去之也。”(22)

显然,孙中山看到了在一个缺乏民主传统、民众素质普遍低下的落后国家进行民主政治建设的艰巨性,但他的“训政”思想也包含了巨大的缺陷:

其一,民主是目标和手段的统一。民主的原意是指人民的统治或人民的权力,所以,有时它又被称为“民治”或“民权”(在五四以前,中国比较普遍的提法是“民权”)。林肯曾把民主的特点概括为民有、民治、民享。依照这些特点,民主可以被表述为“人民的政府通过人民和为了人民而实行统治。”无论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还是达尔的“多重少数人的统治”的说法,民主政治在理论上都是以限制政府的权力、保护人民的权利为宗旨的。反观孙中山的革命程序论,可以看到,“训政”实际上是要限制民权,由少数先知先觉的革命党人在“训政”时期担负起管理民众、训练民众的责任。它带有浓厚的“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的儒学色彩。

其二,孙中山只看到了中国民众民主意识和民主知识的低下,却忽视了这一问题所包藏的另一个问题:在一个缺乏权利意识和民主传统的国家,革命党人的民主素质也很不足。布赖斯说:“大概没有什么统治方式比民主更需要伟大领袖了。”(23) V·O·基认为:“民主制度的健康要素,是由那些在此制度中属于权势人物、舆论领袖和政治活动家的信仰、水平和能力构成的。……如果民主制度出现了丧失决断力、衰败和灾难的趋势,责任即在于此。”(24) 众所周知,美国民主制度的建立和民主传统的形成,华盛顿等杰出人物的表率作用功不可没。在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民主制度的建立、维护和良好运转,更是深受领袖人物的影响。领袖人物的示范作用意义更加巨大,它甚至是制度性的体制和机制确立的前提。一个大公无私、高瞻远瞩的政治领袖或政治集团,在领导人民打破专制制度后,如果不能以开放的心态积极吸收和借鉴先进国家的民主理论,及时建立各种合理的体制和有效的机制,有意识地约束自己手中的政治权力,以保证公民各种政治权利的行使,使国家的民主政治,特别是权力的交接、更替,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反而以某些因素不成熟(例如民众的民主素质)为由,独揽大权,以期通过开明专制来加快国内民主条件的成熟,其结果往往走向反面。“爱好权力,犹如好色,是一种强烈的动机,对于大多数人的行为所发生的影响往往超过他们自己的想象。”(25) 权力滋生腐败。不受限制的绝对权力更容易诱使拥有它的人堕落。一旦革命者贪恋权力,原本用来推进民主的“训政”理论就会沦为推行专制的依据。

大民主是毛泽东在建国以后特别是“文革”中常用的政治武器。毛泽东认为“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新形式,“最适合发挥群众的主动性,提高群众的责任心”(26),是揭露社会的黑暗面,反对官僚主义的有效方式。大民主在实践中给中国社会带来的灾难已众所周知。在此,我们侧重讨论其理论上的失误。

大民主的第一个错误是违反了民主的制度化原则。制度是用以规范人的社会行为的准则。所谓民主的制度化,就是使民主的目标、宗旨、原则具体化为可以操作的合理程序,使人们在参与民主政治的活动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人们的政治活动有序、有效、迅捷、满意。民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程序化是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民主的制度化是对人类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被证明是正确的、合理的民主制度、民主原则、民主手段、民主方法、民主程序和民主规范的固定化,因而它体现了理性精神,具有经验性、稳定性、继承性。民主的制度化首先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民主制度资源,遵循现有的制度和规程,实现公民的有效参与和民主决策;其次,对现有民主制度的变革只能是原有体制基础上的完善,不能随心所欲地推倒重来,不能用个人头脑中理想化的民主形式来取代现实的民主体制。政治改革要经过反复地思考、试验、校正、改进,然后才能逐步推广。理想化是民主制度改革中最容易犯的错误。萨托利指出:“必须把民主制度之外的民主理想,同民主之中的民主理想加以区分。在第一种环境下(在民主之外),民主理想是作为敌对的理想出现,它的压倒性的意图是否定、推翻与之战斗的政治制度。”(27) 在基本的民主制度建立之后,即萨托利所谓的第二种环境下(民主之中),假如我们“继续坚持民主理想的绝对形式,它就会开始反对它所创造的民主,它会带来相反的结果。”(28) 毛泽东的大民主思想的错误就在于抛开原有的民主制度,另搞一套。他希望以“四大”自下而上的揭露来根治官僚主义,结果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破坏了原来比较行之有效的基本民主体制,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动荡。

大民主的第二个错误是违背了民主的宪政原则。宪政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最高原则。所谓宪政,就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良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关系。在一个以法治为基础的宪政国家,民主不仅要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而且要法治化。法治是良法之治和守法之治的结合。民主的法治化要求:(1)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应明文载于宪法中。(2)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自由和人权,保障公民政治权利的行使。(3)宪法至上,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政治权威,统治者的统治必须依照宪法和相关法律来进行。法律的权威高于统治者的个人意志。“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这是毛泽东经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为了推行他的个人意志,他将国家的法律和法律机关撇在一边,在“文革”中甚至默许“踢开党委闹革命”、“砸烂公检法”。这样不要法制和法治的民主,必然导致无政府状态和社会的动乱。

大民主的第三个错误是以革命的名义践踏人权。人权,简而言之就是人的权利,它是与人的自由、尊严以及人格的独立紧密相连的人的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我国宪法也规定,公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的自由;公民无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利,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言论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权,也是一切权利之母。大民主从表面上看是鼓励言论自由,但实际上却是与此背道而驰的。反右派运动中公开地以言论定罪。文革中的“公安六条”规定:凡攻击和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所谓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其实都被严格地限定在社会主流意识允许的范围之内。凡是超出这个范围的都属反革命言论,一旦被察觉,轻则有牢狱之灾,重则有杀身之祸。平等原则是现代社会的基础,但在大民主盛行的年代,在革命的名义下,公民被无端地分为革命群众和阶级敌人。革命群众可以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斗争所谓阶级敌人;被划成阶级敌人的地、富、反、坏、右、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等则没有这种政治权利,只能低头认罪,接受批判。

大民主的实践给中国社会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在反右运动中,55万多名知识分子被错划为右派,遭受种种不公正的待遇。在大民主的鼎盛期——十年“文革”中,仅1967年,就约50万人非正常死亡(29)。整个“文革”中,有近1亿人被不同程度地卷入到各种冤假错案中(30)。

民主的目标不能用专制的手段来实现,民主必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民主必须和法治相结合,要依法保障每个公民的自由和人权,走宪政之路。

4.社会稳定的不足

在政治发展的多种目标中,民主与稳定是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的两个基本目标。

一方面,民主是稳定的基础。一个专制、独裁的国家虽然也可以维持稳定,但这种稳定是依靠暴力作后盾的静态稳定,因而必然导致生产力的停滞和社会生机的窒息。不仅如此,由于这种稳定是以压制社会矛盾为前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问题必然是越积越多、越来越重,最终引发暴乱或革命。民主是一种理性的制度运作,是社会良性发展的调节器。波普尔曾把民主制度称为“最不坏的政治制度”。民主制从表面上看有些乱、有些无序,甚至经常会有些公民借用游行、示威等激烈的手段来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但与专制制度相比,首先它不回避和掩饰问题,这就使社会的潜在矛盾冲突有了化解的可能;其次,它遵循分权和制衡的原则,决策的多中心和复合性的结合,决定了民主制度对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解决主要依靠协商、对话,从而有利于矛盾双方的理解和沟通,有利于政府在决策时最大程度地照顾各个方面的利益要求;最后,民主制强调决策的透明性,强调以人民的权利制约政府的权力,这就给权力的拥有者设置了高压线,从而有助于防止权力的异化和执政者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而这本身又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和遏止激烈的社会矛盾冲突。

另一方面,稳定又是民主的前提。民主政治的建立和发展是有一系列条件的。一般而言,除了受文化传统的制约以外,影响民主政治的社会条件还有经济发展水平、文化普及程度和公民的政治心理等。也就是说,民主政治要获得成功,不单单是一个政治制度变革的问题。根据李普塞特的研究,经济发展是两个严重影响民主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另一个为合法性)。他认为“不断发展的工业化、城市化、财富和教育,有利于建立民主制”(31)。“经济发展的所有各个方面——工业化、城市化、财富和教育——的关系是如此之密切,以致构成一种与民主有政治关联的主要因素。”(32) 经济发展不仅有利于教育的普及,而且也有利于促进公民政治心理的成熟。“只有在富裕社会,即生活在现实贫困线上的公民相对较少的社会,才能出现这样一种局面:大批民众理智地参与政治,培养必要的自我约束,以避免盲从不负责任煽动的呼吁。一个分化成大多数贫困民众和少数显贵的社会,要么导致寡头统治,要么导致暴政。”(33)

民主政治的建设以经济的发展为条件,而经济发展又依赖于社会稳定。一个国家的政局不稳定,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1)政府无法集中精力从事经济建设。(2)由于政府没有足够的权威维持政策的连续性,经济发展的中长期目标难以实现。(3)增加了投资风险,使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处于不确定状态,投资欲望大大削弱,投资行为更容易带上以牟取暴利为目标的投机性。(4)由于生命和财产没有保障,资金和人才纷纷外流。(5)统一的国内市场处于分裂状态,影响商品的流通和交换。福索(A.K.Fosu)断言:“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在政治高度不稳定的国家,年经济增长率至少低一个百分点。”(34)

社会稳定对一个国家经济、政治现代化的成功意义巨大。但不幸的是,正如亨廷顿所言:“现代性孕育着稳定性,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不稳定性。”(35) 现代化是一个国家从传统向现代的转换。在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影响下,这一转换与人类以往的历史变迁相比较,表现出的主要不是平缓的延续性,而更多的是急剧的断裂性。正因为如此,现代化往往与动荡相连,体现为一个革命性的历史进程。在落后的非西方国家,由于它们的现代化都不是本国原有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而是这些国家为了应对外界的挑战,对西方先进的科技、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强行移植,是这些国家的志士仁人有意识地根据可预见的社会目标对原有的社会进行人为的改造的结果。在这类现代化近乎横空出世的国家,“无论从静态角度,还是从动态角度来衡量,向现代性进展的速度愈快,政治动乱亦愈严重。”(36) 因而,在这类国家,社会稳定的要求尤为迫切,意义更加突出。

如果以1898年戊戌变法作为中国走向政治现代化的起点,那么,这一百多年来,中国社会稳定的时期并不多。晚清的内忧外患不用说,民国建立以后政治的混乱就更严重了。在国民党名义上统一中国以前,北京的所谓“中华民国”政府,“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内阁和政要更迭之频繁犹如走马灯。从1912年到1928年,16年中总统换了7个,总理换了30多个。总理任期长的也就几个月,短的只有几天就离位了。国民党统一中国以后,局面并未好转:先是新军阀混战,接着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战争持续14年之久。真正安宁的日子实在很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从根本上结束了自晚清以来的社会动荡,但大规模的群众性政治运动却接踵而至。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各种政治运动一波接着一波,搅得人心惶惶。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经济就不能迅速发展,同时也就直接妨碍着建立在经济发展基础上的政治民主目标的实现。从洋务运动开始,100多年来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证明了一条硬道理:“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中国什么事情也干不成”(37)。

5.市场经济发育不够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也是我们反思中国政治现代化历程的一个立足点。市场经济的发展是现代政治平等和政治自由的基础。现代民主政治与古希腊城邦制民主相比较,一个根本的不同就在于它是建立在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基础上的。马克思在阐述现代民主中的两大概念——政治自由和政治平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时说:

如果说经济形式,交换,确立了主体之间的全面平等,那么内容,即促使人们去连行交换的个人材料和物质材料,则确立了自由。可见,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38)

市场经济发育不足是中国政治现代化难以实现的一个重大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中国的资本主义相对于国内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只是汪洋大海中几个零星的小岛。当时,即便是在中国现代经济发展最强的1936年,现代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也只占到10%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现代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把市场经济看作资本主义的专利品,结果,在全盘计划经济下,民主政治的主体——个人,成了单位的附属物,从而使中国的民主建设因缺乏市场经济而流于形式。事实证明,不发展市场经济,造成劳动者经济上的自主、自立,一切民主只能是恩赐的东西,是装饰品。它既可以随意地被给予,也就能轻易地被剥夺。

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39)

为什么在社会主义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会出现苏联的“大肃反”和中国的“文革”等类似悲剧?不少人认为这是斯大林、毛泽东个人的失误,是他们对叶若夫、贝利亚、林彪、“四人帮”等小人偏听偏信所致,但实际上更主要的根源应该是体制,是在社会主义国家一度非常流行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产生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造成了异端异见的消失,造成了一言堂、万众欢呼和整个社会政治生活的鸦雀无声。托洛茨基晚年反思苏联的政体成为斯大林极权主义的工具时说:“在国家是惟一雇主(和所有者)的国度,与国家作对意味着慢慢饿死。在这里,不劳动者不得食被一项崭新的原则所取代:不服从者不得食。”(40) 这一段话极深刻地道出了全盘计划经济和集权体制之间的关系。我们常说:“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是这个偷工减料的说法很容易引起误会。马克思的原话是这样的: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41) (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显然,马克思这儿所谓的经济基础主要是指生产方式和经济结构,而不是通常所理解的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中存不存在自由,存在多少自由,对这个社会的政治架构起着非常巨大的影响。“经济安排在促进自由社会方面起着双重作用。一方面,经济安排中的自由本身在广泛的意义上可以被理解是自由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经济自由本身是一个目的。其次,经济自由也是达到政治自由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手段。”(42) “作为政治自由的一个手段,经济自由的直接重要性的意义至少可以和经济自由的间接重要性相提并论。”(43)

“正常的经济需要私有者,舍此不可能有自由的社会。”(44) 市场是经济自由最直接的组成部分,一个社会限制了市场也就限制了经济自由。当市场的作用被压制到极端的时候,一切经济自由的结束也就意味着政治自由的终结,专制就看得见、摸得着了。“自古以来,奉行民主的政府,大多都与市场体制紧密联系在一起。没有民主的市场体制倒也十分常见……但是,没有市场体制绝不会有民主。”(45)

6.公民文化知识程度的低下

一个国家的民主制度与公民的素质紧密联系。在影响公民素质的各种因素中,教育是最重要的。

公民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影响着民主政治的运行。民主政治运行的基本条件有三个:一是公民有权利参政,二是公民有条件参政,三是公民有能力参政。民主政治是公民广泛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管理的政治。作为政治现代化的主体,民众必须具备参与政治的知识、能力、热情、精神、习惯和道德素养等。而这一切又是以一定的文化知识为前提的。知识蕴涵了智慧、理性、远见和判断力。一个人如果缺少足够的知识,就容易就事论事,很难有远大的目光,很难超出个人和小群体的利弊得失去思考国家和社会的问题。倘若一个国家的绝大多数民众没有足够的科学文化知识,缺乏现代文明的理念,不具备直接参与政治管理和决策的知识、能力,再完善的民主制度在实际生活中也会扭曲和变异,所谓人民当家作主不是空话就是流于形式。列宁曾对民主能力和科学文化知识之间的关系作过一段精辟的论述:“文盲是处在政治之外的,必须先教他们识字。不识字就不可能有政治,不识字只能有流言蜚语、谎话偏见,而没有政治。”(46)

公民受教育程度的高低还关系着民主政治能否巩固。民主社会是一个尊重个性、发展个性、公开讨论、自由交流、自我约束、互相尊重、互相容忍的多元社会。用伏尔泰的话说就是“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民主从表面上看是一种政治形式,但从实质上看,或者说,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它“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社会的和个人的生活方式”(47)。民主的外在形式是公民参与,民主的精髓却是公民的自治。只有使民主内化为公民生活的一部分,民主政治才算真正有了根基和保障。“凡是民主受到破坏的地方,它都过分的完全只是属于政治性质的,它还没有变成人民日常生活行为中血肉的一部分。”(48) “除非民主的思想与行为的习惯变成了人民素质的一部分,否则,政治上的民主是不可靠的。”(49) 换句话说,只有当大多数国民都具有公民意识,能自觉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国家的民主制度才有切实的保障。教育是培养公民意识的重要手段。它不仅可以增加公民的文化知识,而且还可以拓宽人们的视野,培养人们的宽容意识和理性精神,而这一切都是民主制度与民主生活所不可缺少的。正因为教育和民主有着这样密不可分的关系,詹姆斯·布鲁斯说:“教育,如果说它不能使人成为好的公民,它至少使人成为好的公民变得比较容易。”(50) 而杜威则更肯定地说:“如果没有我们通常所想的狭义教育,没有我们所想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民主主义便不能维持下去,更谈不到发展。教育不是唯一的工具,但它是第一的工具,首要的工具,最审慎的工具,通过这种工具,任何社会团体所珍视的价值,其所欲实现的目标,都被分配和提供给个人,让其思考、观察、判断和选择。”(51)

旧中国文化教育的落后是众所周知的。根据旧中国教育部的有关统计资料推算,1946年(中、小学在校人数最多的一年),中国平均每十万人口在校学生数,小学为5137人,中学(包括中等专业学校)为407人,普通高等学校仅有34人(52)。

新中国的建立,彻底改变了旧中国文盲充斥、人民整体文化水平极端低下的局面。上表是根据1964年、1982年、2000年全国第二、第三、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绘制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在推进国民教育、提高全民族文化教育水平上努力的程度和成效。但在看到这一成就的同时,也应该看到,由于受经济发展落后、人口基数太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中国国民的整体文化素质还不高。2005年,中国人均受教育年限7.48年,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差3年左右,与中等收入国家和高收入国家相差4-7年。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中国未来的政治发展中,应该积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以开放的心态吸收西方国家的政治文化,推进中国“民本”文化向“民主”文化转变。(2)大力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不断夯实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石。(3)大力发展教育,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不断推进民主政治的主体——“人”的现代化。(4)政治改革要尊重经验,不断试点、试错,稳中求变,而不能企望一步到位。要用民主的手段推进中国的政治发展,同时要冷静地把握中国政治发展的要求,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的政治发展,走民主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之路。

注释:

① 魏源:《海国图志》(下册),岳麓书社1998年版,第1611页。

② 徐继畲:《瀛寰志略》,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277页。

③ 冯桂芬:《校邠庐抗议》,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49页。

④ 王韬:《弢园文新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6、27页。

⑤ 马建忠:《上李相伯言出洋工课书》,《中国近代文学大系·散文集》第3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2年版,第155页。

⑥ 《郑观应集》(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11、314页。

⑦ 《饮冰室合集·文集》第4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影印本,第54页。

⑧ 《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97、298页。

⑨⑩ 《陈独秀著作选》第1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8页。

(11)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卷,[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66页。

(12) 《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30页。

(13) 《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1页。

(14) 杨宏雨:《现代化与西化关系辩证》,[上海]《复旦学报》2006年第6期。

(15) 列宁:《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23页。

(16)(17)(18)(19) 《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73页,第172页,第237页,第281页。

(20) 《孙中山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58页。

(21) 《孙中山全集》第5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00-401页。

(22) 《孙中山全集》第7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6-67页。

(23)(24)(27)(28) 转引自[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等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183页,第184页,第78页,第79页。

(25) [英]伯特兰·罗素:《权力论》,吴友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89页。

(26) 《毛泽东选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67页。

(29) 罗德里克·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66-1982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16页。

(30) 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623页。

(31)(32)(33) [美]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张绍宗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5页,第32页,第27页。

(34) 转引自常健:《经济增长、分配不平等与政治稳定的结构关系及其政策启示》[南京]《学海》2007年第2期。

(35)(36) [美]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38页,第43页。

(37) 《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48页。

(3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97页。

(39) 《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页。

(40) 转引自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55页。

(4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页。

(42)(43) [美]米尔顿·弗里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张瑞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9页,第9-10页。

(44) [俄]亚·尼·雅科夫列夫:《一杯苦酒——俄罗斯的布尔什维克主义和改革运动》,徐葵译,[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年版,第31页。

(45) [美]林德布鲁姆:《市场体制的秘密》,耿修林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95页。

(46) 《列宁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00页。

(47)(48)(49)(51) [美]杜威:《人的问题》,付统先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43页,第51页,第51页,第27页。

(50) 转引自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第31页。

(52) 刘岳、沈益民、奚国金:《中国人口分析与区域特征》,[北京]海洋出版社1991年版,第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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