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潢川县供电公司 河南潢川 465150)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居民住宅小区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及日常维护服务的要求大幅提高。然而当前居民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因为产权责任和维护责任的不对称,制度上的缺陷导致该供电领域长期存在问题。本文通过对现阶段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现状的分析,提出对策。
关键词:住宅小区、供电工程配套费政策、配电设施、费用、监管
1.前言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住宅产业发展迅速,广大用户对居民住宅小区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及日常维护服务的要求大幅提高。为加强城市住宅小区电力配套建设与管理,更好地服务广大城市居民正常的生产与生活,各地结合城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相继出台了供电配套收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居民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问题。住宅配套收费已经成为主要趋势,但是在日常运营过程中,配套收费和开发商自建的两种模式之间相比有何利弊?又如何更好地发挥配套收费模式的优势,进一步规范居民住宅供电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用电可靠性。并通过加强监管,规避其垄断带来的不利因素?本文就以上几个问题提出粗浅看法。
2.开发商自建模式的弊端
目前,我市居民住宅小区配电设施均由开发商建设,配电设施产权属于开发商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由其负责小区内高低压配电设施的检修维护,此种模式运行的社会成本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用电质量和供电服务。主要表现是:
2.1工程建设标准低
房地产开发商出于成本考虑,在设备选型和施工工艺上把关不严,往往选择低成本设备,标准不统一、工艺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住宅小区电力配套设施不合标准。低压供电网络技术健康水平低、后期运行维护难度大,供电安全存在较大隐患。这些设备一旦出现停电或危机安全的故障,小区物业难以处理,居民往往多处投诉无效,只得找政府。供电企业迫于优质服务的初衷,在居民的请求和政府的干预下,只得从自己并不宽裕的成本中安排费用,出人出物去临时处理。
2.2设备运维可靠性低
由小区物业公司管理的配电室在运行、管理上都存在不同的安全隐患,一是配电变压器未能根据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测温维护;二是高压开关柜未能定期试验、五防功能不全及未严格执行周期巡视维护;三是大部分配电室无专职管理人员,兼职人员业务不熟。从而导致用户设备故障的发生,甚至电网安全运行及可靠供电,导致其他用户也无法正常用电。
2.3用电服务水平低
“高价电”现象普遍,由于大部分住宅小区为专用变压器供电模式,业主必须在物业处购电,专用变压器和线路损耗的电费、电力设施运行维护成本等都由小区各业主承担,同时把对住户的用电控制作为其收取物业费等其他费用的手段,这与国家规定的同网同价政策相违背;故障检修不及时,发生电气故障时,互相推诿不能及时解决问题,长时间停电引起居民不满,并将问题转嫁给供电企业,造成涉电纠纷,侵害了业主利益,也给供电企业供电优质服务带来影响。
3.供电工程配套收费模式的优势
实施新建住宅小区供电工程配套费政策,是对开发商收取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建设费,由供电企业按国家有关标准统一组织实施供配电设施建设,按照“一户一表”的方式进行管理和服务,从源头上解决开发商自建模式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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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提高了供电靠性
规范后,避免开发商只关注建设费用而不注重建设质量的情况,在供电容量、供电方式、电源回路等各个方面促进住宅电力工程按规范建设。新建小区均实现电缆网络环网供电,有效增强抵抗自然灾害及外力破坏的能力,大幅提高供电可靠性。
3.2提高了设备安全运行水平
由具有专业优势的供电企业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小区供配电设施,使小区电力配套建设在设备配置及材料选用上进行全面规范,设备型号及配置相对统一,设备品质及性能得到保证,供电设施的建设标准得到提高,极大地方便运行维护管理, 设施可靠性和供电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低电压、频繁停电等问题得到根本改善。
3.3提高了供电服务质量
供电企业接管设备运维后,实行“一户一表”,终端电价与国家电价政策保持一致,无需附加物业管理等各种成本,居民缴费、查询更为方便;“五个一”(一次报修、一张工单、一支队伍、一次到达现场、一次解决问题)的服务标准,使抢修服务更为及时,解决原管理模式下产权不统一带来的“责、权、利”不一致的现象,实现了电力企业与用户直接对接,有效解决供电企业、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避免了小区物业维护模式下搭车收费、推诿塞责问题。
4.结论和建设
经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出台新建住宅小区供电工程收费办法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然的。建议在推动居民住宅供电配套政策落地同时加强监管加强政府联合监管与审计。通过加强监管,规避不利因素更好地发挥配套收费模式的优势。
1.由政府出台新建住宅小区供电配套工程收费标准。供电企业按照地方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供电配套工程费后,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进行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设施验收合格投运后产权移交给供电企业,由供电企业运行维护,对小区用户供电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由此居民用电可靠性、电价执行可以得到保障。
2.加强政府监管。加强沟通,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供电企业出具的供配电设施工程竣工检验结论,禁止建设单位使用施工临时用电设施代替永久性用电设施向业主交房的行为。
3.建立监督机制。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建设收费,并非新增收费,而是将原来开发商投入的初期建设费用和小区业主(物业公司)投入的日常运维费用优化整合,依据当地物价管理部门确定的建设标准配置,对收费标准进行测算,最终价格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 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费由各地市供电局财务部门统一收取,集中管理,专项用于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坚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以收定支”的原则,严禁挪作它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
4.优化服务流程。供电公司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服务”,加强与当地规划、城建、土地等部门和房地产开发商联系,及时掌握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的发展态势,由营业大厅统一受理开发建设单位的小区供电规划申请。受理业务申请后,该公司营销部指定客户经理,运维检修部指定项目经理,全过程跟踪、督办,并牵头对每个居配工程项目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相关问题。对于紧急项目,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工期,开通绿色通道或应急流程。确保工程实施责任明确、流程通畅,衔接有序。
5.结束语
据笔者了解,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市)实施了住宅配套收费政策。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住宅小区居民供电的后顾之忧,有效地排除了新建住宅小区供电管理的隐患,改善了城市居民的用电质量,切实解决了服务客户 “最后一公里”问题,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促进了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值得大力推广。
参考文献
[1]《居民住宅供电配套政策落地需加强监管》,《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2015年 第27期
[2]《关于规范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建设试点收费的通知》, 《低碳世界》2016年第3期
[3]《河南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豫建〔2016〕33号
[4]《重庆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
论文作者:张莉莉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6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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