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音:农村税费改革背景综述_农民论文

中国福音:农村税费改革背景综述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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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0年2月10日, 湖北省一非常有良知的乡党委书记冒着丢官坐牢的危险,含泪上书国务院:农民的负担可真重!

这个党委书记今年37岁,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已在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工作了17年。他在给国务院领导同志的信中写道:我们这儿的田每亩负担为200元,另外还有人头负担100 —400 元/人不等, 两项相加350元/人亩左右。一家5口种地8亩,全年经济负担2500—3000元,80%的农民亏本。由于种田亏本,男女老少齐外出(打工)。我们乡4 万人,其中劳力1.8万,现在外出2.5万人,其中劳力1.5万人。 过去一般都待田地转包出去后再出门,今年根本不打招呼就走了。估计今年全乡弃田弃水面积将达到3.5万亩,占全乡耕地总面积的65%。 田无人种,负担只有往人头上加,有的村人头负担高过500元/人。 我经常碰到老人拉着我的手痛哭流涕盼早死、小孩跪到我面前要上学的悲伤场面……

农民负担重绝非湖北省监利县某乡的特例,而是我国农村的普遍现象。乡统筹、村提留本来是用于乡村教育、修桥铺路、五保户供养、民兵训练、计划生育、村干部报酬和管理支出、农田水利建设、植树造林、合作医疗及其他集体福利事业的,而农民交了乡统筹、村提留后,绝大部分村都要再收名目繁多的收费。农民戏称:“头税轻,二税重,三税四税无底洞。”据1995年农民负担主管部门调查统计,湖北、湖南、安徽的不少村,除去税收,农民实际负担都在250元/人以上。

又过了5年,善良的农民才知道,1995年的负担实在不算重, 直到1997、1998年农民负担才探到顶部……

农民负担过重可不是好事。从政治上说,农民不堪重负,必然产生不满情绪,影响社会稳定。近几年不断出现的群众上访、抗税抗费、治安混乱、干群冲突等事件就是证明。从经济上说,农民负担重,积累不足,必然导致对农业的投入不足,影响农业稳定。盲流、农田抛荒等现象近几年愈演愈烈就是证明。这仅仅是表面的或浅层次的影响。更深层的影响是,农民务农盈利太少,形不成有效的资本积累,必然无力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乃至农村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更无从谈起。因此,从90年代中期起,我国各地开始了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减轻农民负担为内容的改革探索。

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明令取消了中央国家机关37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和基金,以及43项政府搞的达标升级活动,纠正了10种错误的收费方法,禁止在规定之外向农民收取费用。这一年,农民感觉尚可。第二年,农民负担增加45.1%,比纯收入增幅高出12.6个百分点。1995年,湖北、湖南、安徽等省的不少地方针对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进行了改革探索,安徽省在部分县进行了农村费改税试点。1995年9月, 河南省南召县在全县推行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六公开”,比较有效地解决了农村财务不清、处事不公的问题,村级招待费等费用开支大幅度下降。1998年,农业部、监察部颁布《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推行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河南省据此制定了《河南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全省各行政村均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参与本村财务管理,审查监督村级财务开支情况;村所有收支项目均在村务公开栏里公布,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乡(镇)成立村财务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村级账簿。运行一段时间后,一些县、乡又试行“村财乡管”,即乡镇统一管理村级财务工作和财务人员。

对以上措施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这些都不是治本之策。农民负担沉重的根本原因在于乡、村分配秩序不规范。在分配秩序不规范的情况下,乡政府和村组织只要感觉缺钱,就有权力、有能力、有可能向农民收取。所谓民主理财等措施,在我国现有的民主水平和农民素质下,一段时间后必然流于形式。 因此, 规范农村分配秩序成为人们的共识。1999年,安徽省在以前试点的基础上,又选择来安、怀远、濉溪、望江等四县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取消乡统筹,调整农业税政策和村提留征收办法,完善农业特产税征管办法,达到了减轻农民负担、规范税费征管的目的。

二、中央一声令下:实行农村费改税,各地即风风火火地行动起来。安徽省更是一马当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再当农村二次改革的先锋

农村中存在的税费收取不规范、农民负担重、分配秩序混乱等问题,侵害了农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损害了党群关系,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基层组织的巩固,使中央非常担心。

1998年10月,国务院专门成立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着手对农村税费改革问题进行研究。

1999年12月6—7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部、农业部召集各省(市、区)及新疆建设兵团主管财政或农业工作的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副司令),以及财政、农业部门的负责同志,在北京召开全国农村税费改革问题座谈会。温家宝副总理参加了会议,对试点工作做了具体指示。

1999年12月11日,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专门研究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提出:(一)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必须真正体现减轻农民负担。(二)减轻农民负担必须立足于乡镇精减机构和人员,大力压缩开支,不能依赖上级的财政补助。(三)试点工作坚持自愿的原则。2000年中央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个别有代表性的省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改革试点,其他省都要选择少数县进行试点。12月29日,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又召集江苏、浙江、安徽、河南、陕西、甘肃六省的副省长及财政、农监部门的负责同志到北京,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段应碧在传达总理办公会议的三点指示后,又作了如下说明:

1.关于农村个体工商户除了交纳工商税外,村办公益事业费用也应适当承担问题。农村税费改革的总精神是减轻农民的负担,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持续,对此没有清醒的认识,不能有效地减轻农民的负担,将犯下历史性错误。

2.农村税费改革中的费改税,不能对过去的都承认,这多少那多少,都算上去就不可能把负担减下来。目前乡镇超编严重,存在收费养人、养人收费的恶性循环,还有乱办无效益企业出现的大亏空等问题,都不能让农民继续承担下去。

3.试点中对费改税要卡得紧一点,不能把过去农民承担的一些不合理收费也改成税,名正言顺地再让农民继续承担下去。这些做法农民本来就是有意见的,试点中要找出解决办法来。

2000年3月3日,经过多次修改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即中发7号文件终于出台。文件规定, 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即“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文件要求各级党政一把手对农村税费改革要亲自抓,负起全面责任;政府要专门成立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得力人员,专管这项工作。文件明确,中央确定在安徽省全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少数县(市)试点。

对中央的决定,各省市纷纷响应,都选择了一两个县(市)进行试点。安徽省成为全国唯一的改革试点省后,省委书记王太华亲任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省长张平任副组长,各市、县、乡(镇)也都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的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推行税费改革。

三、河南省:把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作为2000年的大事来抓

1999年12月8日,全国的座谈会一结束,王明义副省长即回到郑州。此时已是星期六傍晚。他来不及吃晚饭, 即向李克强省长作了汇报。李省长当即决定,12月9日, 也就是星期天上午,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李省长亲自主持,听取全国座谈会的汇报,研究试点工作。下午,省委书记马忠臣也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国座谈会的精神和省政府关于贯彻会议精神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一致认为,农村税费改革是牵动整个农村的全局性大事,河南作为一个人口大省、农业大省,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这项改革。省委、省政府决定,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2000年的大事,马忠臣书记、李克强省长带头抓、负总责,亲自研究搞决策,亲自动员部署。同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抽一批政策性强、业务熟悉、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组成工作组,培训后派下去蹲点,切实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基于河南的实际,省委建议改革试点分两步走:2000年先在部分县试点,经过认真总结,2001年再在全省推开。1999年12月24日,省委常委再次齐集郑州,听取全国农村税费改革问题座谈会的汇报,要求我省做好改革试点的准备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省财政厅于2000年2月17日, 要求洛阳、周口、焦作等7个市地上报拟作为全省改革试点的县。2月22日,召开市地推荐的7个试点备选县县长、财政局长、 农办主任等参加的座谈会,通报中央及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精神,要求他们回去后抓紧向县委、政府汇报,搞好测算,并将是否作为试点县的意见于2 月底前正式上报省财政厅。2月29日,收到西华、内黄、温县、 洛宁四县要求改革试点的正式报告。省财政厅派出3 个工作组,对试点县做了进一步的调研论证。3月12日,就调研、 测算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等问题向省政府专题进行请示。李克强省长和李成玉、王明义副省长分别做了批示,初步确定西华、温县为我省的改革试点县。

2000年5月8日,李克强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李克强省长强调,这次改革要周密部署,稳妥实施,避免因试点工作的疏忽带来后遗症。会议研究确定:(一)温县、西华两县为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县。(二)通过税费改革,要让农民切实感受到实际负担明显减轻,不能出现局部农民负担加重的现象。同时要考虑乡镇财政的实际承受能力,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保证乡镇财政和基层组织能够正常运转。(三)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由常务副省长李成玉、副省长王明义同志负责,并成立农村税费改革联席会议,指导、督促试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夏清成厅长任办公室主任,副厅长赵江涛、张成智和省农办副主任燕聚宝任副主任。

2000年5月11日,西华县召开农村税费改革动员大会, 省财政厅副厅长赵江涛、 周口行署常务副专员朱岫峰分别率省、 地工作组到会,全面部署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决定,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县直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农村税费改革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工作,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县委书记、县长明确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别是本次税费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对本乡镇的税费改革要亲自抓,负总责。会议确定,实行县四大班子领导联合分包乡镇责任制,帮助乡镇党委、政府及时研究解决税费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从县直单位抽调 40名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组成专门工作组,分赴各个乡镇,配合省、地工作队,具体做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在税费改革期间,县四大班子全体成员、县直各单位负责同志、各乡镇全体干部,节假日不再休息,全力投入税费改革。具体改革分四个阶段:5月11日至15日为宣传、培训、核算阶段,5月15日至25 日为税收核实、完善手续阶段,5 月25日至6月30日为解决遗留问题、 组织税收入库阶段,7月至10月为落实配套措施阶段。

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立即行动起来。县税费改革动员大会下午结束,西华营镇党委就于晚上8 点组织召开由镇班子全体成员参加的紧急会议,研究、布置税费改革工作。 第二天上午, 又召开全镇税费改革动员大会,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文书及镇政府各片片长、包村干部100多人全部到会。会议一结束, 各片片长及包村干部立即携带文件和日常用品,深入到村组,吃住在村,宣传税费改革政策,丈量核实计税土地面积,测算常年产量,分解、落实每个农户的税收负担,并张榜公布。镇班子成员和未包村的镇干部组成巡回督导组,每天早上8点点过名后即分赴各行政村,巡回督查。每天晚上8点,镇政府组织召开由片长、包村干部和督导人员参加的碰头会,汇总情况,研究方案,学习上级新指示,安排布置下一步工作。

四、试点结果证明,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强了农民的法制意识和纳税意识,融洽了干群关系,规范了政府收入机制

温家宝副总理2000年4月13 日视察安徽农村费改税试点情况时说:“这次改革依法调整和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将农村分配制度进一步纳入法治轨道,堵住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步骤,必将极大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稳定。农村税费改革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道,是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村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健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改善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举措。税费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把农民负担的提留、统筹费改为农业税及附加,合理确定农民的税赋水平,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从制度上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分配方式、分配方法,在减轻和规范的基础上使农民的税赋水平在较长时期内保持不变。”

试点结果正如温家宝副总理所料。

提起农村税费改革,主管全省农税工作的河南省财政厅农税局副局长韩伟同志就有说不完的话。他总结说:“农村税费改革有三大成就:一是农民的负担确实降了下来。西华县1998年前5年农民年人均负担185元,亩均127.54元,改革后人均负担132元,亩均91元,减负40 %;温县1998年前5年农民年人均负担99元,亩均83元,改革后人均负担67元,亩均58元, 减负32%。农民非常满意。二是乡村干部、 教师的工资能发了,保证了乡村政权的稳定。税费改革规范了财政收入秩序,使乡村有了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以保证乡村政权的正常运转。西华县税费改革后附加收入1609万元,平均每个行政村3.7万元,比1998年减少544万元,减幅49%。但过去村级支出中,公益事业部分占50%左右,今后这部分通过一事一议解决,附加收入基本可满足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必要的村委办公经费开支。三是征收成本降低了。税费改革规范了农村分配秩序,取消了许多专门面向农民的收费项目,农民的法制意识和纳税意识增强了,干群关系融洽了,降低了征收成本,也解决了税费收缴难的问题,把基层干部从“催粮派款”中解脱出来,有利于乡镇精简机构,压缩人员,减轻财政负担。”

笔者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些。西华县税费改革的主要参与者、县财政局纪检组长肖海清和县农税局副局长白义江同志介绍:过去“明白卡”不明白,应缴的税费农民软磨硬泡不愿缴,现在农民都踊跃缴纳,出现了多年不见的排队缴纳农业税的可喜现象。清河驿乡到刘集村收税时,农民积极支持,全村一天完成了夏征任务的35%;皮营乡是个回民大乡,由于多种原因,三年没交一分税费,这次一季完成了全年的任务。

五、农村费税改革是中国的福音——农民减负仅仅是表面的、直接的结果,其深层的长远的影响是农村经济大发展,并将带动中国经济的飞跃

减轻农民负担是这次税费改革的出发点和根本原因。从试点结果看,这一目的已经达到。但是,从广大农民群众对税费改革的反映看,它激发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其结果很容易使我们想到解放初期的“土改”和80年代末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此,笔者还想起“老人家”的一句话,大意是:人民群众中蕴含着极大的积极性,积极性激发出来,什么样的人间奇迹都能够创造。解放初期的土地改革产生的积极性,使我们新生的国家迅速得到巩固;合作化运动、“大跃进”鼓励或者吹起来的积极性,也使我们饿着肚皮搞起了一个又一个巨大工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起来的积极性,更使我们国家走上了改革开放的路子,迅速摆脱了贫困落后面貌,社会经济上了一个又一个台阶。可以想见,在加入WTO前夕, 在我国农村经济结构急需调整的时候,在我国整个经济陷于长期调整而难有起色的时候,这次税费改革重新激发的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必将迅速促进农村经济的结构调整和发展,并由此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再上一个新台阶。

从理论上进行分析,也可以得到相同的结果。经济的发展和启动,取决于投资收益预期和投资能力。农民负担沉重,一方面降低了农民的积累率,减小了其投资能力,甚至使其无力投资;另一方面,降低了其收益预期,使其不愿投资。这应该是近十年来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农村经济结构难以调整的根本原因。通过税费改革来减轻农民负担,理顺农村分配秩序,必将提高农民的积累率和收益预期,增强其投资能力。在市场的引导下,农民必然致力于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并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结构升级,实现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过渡。

正如中央7号文件所说:为了保护农村生产力, 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必须注意对农民多给予、少索取, 整个国民收入分配要在较长的时间内向农民倾斜,并且突出地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只有减轻负担,才有利于农民增收,使农民有能力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加投入、发展生产,才能真正提高农村购买力,扩大农村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这次改革,表面的、直接的受益者是农民,而长远的受益者是整个国家和民族。

这次改革不但是中国农民的福音,更是整个中国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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