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_科技论文

浅谈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_科技论文

专论 略论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专论论文,科技成果论文,我国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农业科研成果产生和转化载体、空间和动力的缺欠与乏力,是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根本症结所在。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目的就是要使农业科技产品化,农业产品科技化,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是农业科技观念、组织、制度和机制的全面创新。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正处于起步阶段;加快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关键词 科技成果 产业

1 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是促进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产生和转化之内

在要求

一个时期内,农业经济的增长来源于两方面:一是增加物质投入后增加的产量,一是科技进步提高投入产出比后,使原来等量的投入获得更多产量,也就是说通过生产率的提高来达到农业经济增长的目的。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多地少,人均农业资源紧缺,现有的农业资源质量也在恶化,后备资源开发难度很大,单纯依靠外延扩大再生产的潜力非常有限。因此,我国农业经济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实现两个根本转变,提高农业生产率,发挥科技的先导作用,全面走向依靠科技进步的道路。

农业科技进步的过程是农业科技成果不断产生与转化的过程。农业科技成果的产生与转化依赖三个基本要素的组合,即成果产生的载体、成果转化的空间及决定其进程的动力。成果产生的载体是指成果研制的主体,即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空间就是两个“场”,即试验场和市场;成果产生与转化的动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是指经济利益的驱动力。我国目前的状况是,农业科技成果产生的载体、转化的空间及动力都显得有所缺欠和乏力。

1.1 科研组织分散,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学科分支也越来越多,专业化也越来越强,相应的科研结构分工也越来越细,因此,研制出的科技成果也越来越单一;加上科研资金来源不稳定、经费支持强度不大,导致科研单位立题分散,很难形成综合配套的科技成果,而生产应用部门则要求成果越配套越好、越完善越好。为了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作为科技成果产生载体的科研组织,需要进行联合与重组。

1.2 转化场所残缺 主要是指科技成果中间试验和生产试验的场所。每项科技成果都要经历立项、实验、中试、生产试验到推广应用等过程,中间试验和生产试验场所是科技成果从学术殿堂走向实际应用的中介,是科技成果第二次创新与完善的必备场所。但是,由于科研、推广和生产三个环节的分离,长期形成重视研究论文的成果评定和报奖制度,以及国家很少下达中间试验和生产试验经费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农业科技成果在通过鉴定和报奖之后,便被束之高阁。

1.3 科技市场不发育 主要原因:第一,在长期形成的观念和科技体制下,认为农业科技成果不是商品,甚至不是产品。第二,国家没有重视农业科技成果市场的培育,科研部门承担国家下达的科研任务,取得的科技成果无偿返回给政府部门,而政府部门又几乎无偿地将回收的科研成果转交给科技推广部门进行推广。第三,农业科技成果市场自我发展能力弱。由于农业科技成果具有公益性,并且农业生产规模小和比较利益低,所以,对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拉力也很弱。如此等等,都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市场的形成。

1.4 成果产生和转化动力缺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科技成果产生和转化的动力在于行为主体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对于理性经济人而言,自身获得的利益越大,动力则越强。虽然农业科技成果创造的社会经济效益巨大,但付出艰辛劳动的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却很难从中获得相应的收益,因而,他们也就失去了动力。

农业科研成果产生和转化载体、空间和动力的缺乏,是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根本症结所在,因此,实现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发展,载体的重组、空间的延伸和外部经济的内部化,即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是促进我国农业科技成果道理与转化的内在要求。

2 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是一种观念、组织、制度和机制的创新

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就是要把农业科技成果的产生与应用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国民经济中一个完整的生产行业。所以,它是以农业科技成果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直接目标,集科技成果研制、成果开发成果流通及有关技术综合服务等环节为一体的经济实体。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目的就是要使农业科技产品化,农业产品科技化。

2.1 观念创新:把农业科研与推广和市场经济紧密结合起来 对农业科技发展模式的认识,是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进程是紧密相关的。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科技与经济处于脱离状态,科研人员是为了科研而科研,科研单位单纯追求科技成果在学术上的先进性,很少考虑科研成果的实用性。改革开放之后,人们针对科技和经济长期分离的状况,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思想。十二届三中全会确立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后,人们又提出科技成果商品化的主张。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科技发展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认为产业化是促进科技成果产生与转化的有效途径,这是又一重大观念创新。实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必然要求科技人员不仅要遵循科技发展规律,而且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2.2 组织创新:重新媾合科研、开发、生产、经营和服务等农业科技组织过去是科研单位搞科研、推广单位、生产单位,彼此之间及其内部都缺乏有机联系。产业化则要求科研、开发、生产、经营等组织成为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科研单位只是科技成果产业实体中的科技开发部,它是产业经济实体的基础,它的功能和职责在于促进经济实体高起点、高规格、高效率地发展;经济实体中的开发与生产部门,使得科技成果物化或产品化,为科技成果转化打下基础;经营部门主要功能是使科技产品商品化,实现科技成果的经济价值;服务部门主要负责技术咨询、培训等综合配套的技术服务。

2.3 制度创新:在农业科技经济实体中建立以明晰产权关系为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 制度创新包括:①产权制度的革新。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将把科技部门完全推向市场,其原有的国家事业单位性质将转变为企业单位性质,整个产业实体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运行。②“责、权、利”关系明晰。经济实体与外部以及实体内部各环节之间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关系都非常明确。③成果评定制度创新。农业科技成果创造的经济效益应成为评定科技成果最直接的依据之一,用户则是科技成果最公平的评委。

2.4 机制创新:革新现行的农业科技成果产生和转化的宏观约束机制和微观运行机制 第一,政府宏观调控机制创新。现行的政府对农业科技的直接管理,将转变为利用税收、信贷和财政等经济杠杆,间接地调控科技企业的行为。第二,微观运行机制创新。农业科技企业系统,主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需求信息和国家调控政策选择课题研究和开发,生产适销对路的科技产品,以求生存与发展。

3 现阶段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3.1 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现状 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还处于起步阶段,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实践和探索,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第一,农业科研单位从片面地强调科学研究的学术水平转变到兼顾学术水平与成果的实用性,各科研单位都逐步把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主战场,在科研选题方面,尽可能注重生产实际之所需,注意综合配套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第二,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从“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指导思想出发,科研单位不断对自己的科技资源进行分流和重组,逐步确立了科研、管理和开发队伍人员的合理比例,提高了科研与开发效率。据统计,1994年全国科研单位职工总数为12.2万人,参加科技活动的人数为7.4万人,其中科技管理人员占17.7%,课题研究人员占52%,科技服务人员占30.3%。此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员为

3.5万人,占科研单位职工总数的29%。大大改变了前几年,科研单位只搞科研的状况。第三,农业科研单位通过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承包、创办经济实体,建立起了一批科技成果产业。据统计,1994年全国农业科研单位共兴办经济实体789个,其中独资占81.3%,从事经济实体的人员1.84万人;共签定技术转让合同3462项,成交总额达到1.54亿元。第四,随着农业科技商品化、产业化的发展,科研单位的收入也在不断增加,由于本身经济实力的增强,反过来又促进了科研工作的发展。据统计,1994年全国科研单位经济实体完成产值11.82万元,实现利润8584.1万元,产值、总收入和利润分别比1993年增长了0.9倍、1.1倍和0.4倍,全国农业科研单位开发收入达11.49亿元,占总收入的38.9%。而且,在全国涌现出了一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典型,如天津市农业科学院黄瓜研究所,走出了一条集育种、加工和销售的产业体系,年纯收入达1000万元。湖南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研制和开发了辣椒系列品种,不仅本单位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也创造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据测算,湖南辣椒品种系列的科研费用与年创社会经济效益比在1∶30以上。

3.2 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第一,现行的宏观科技体制不适应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要求。应该说,宏观科技体制改革,一方面使得处在市场经济中不利地位的现有农业科技组织(包括科研和推广单位)身负重压,另一方面由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国家对农业科研和推广部门也采取了一些保护措施,在有关政策和经费方面仍然有所保证,这无疑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产生和转化的正常运行。但正因为这些保护措施,使得科技单位和科技人员的紧迫感不强,无益于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推进。第二,对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认识不足。在对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理论研究中,一些人对产业化的内涵、边界认识不统一,研究不深入;在实践中的农业产业化进程主要局限在科技系统内部,没有动员社会力量参入,社会各界尚未与科技部门形成合力。第三,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宏观支持体系尚不成熟,尤其是政府部门对农业科技成果开发,在启动资金投入、优惠信贷、税收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还没有必要的制度和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与法律法规,导致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步履维艰。

4 加快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的对策

4.1 加强对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宣传,促进人们更新思想观念 在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的初期阶段,要加强对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的宣传,促进人们对这一新生事物的认识,更新人们的传统思想和观念。首先是促进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的更新。宋健同志曾说过,现在“要象50年代抓空间技术和原子弹那样抓农业科技”,表明中央重视农业科技的决心气魄。理论和实践都告诉我们: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是发展农业科技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各级党政领导在工作中要重视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发展,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要认真解决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关键问题。其次是社会各界对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应高度重视,尤其是农业部门和农业科技部门,更应当转变观念,彻底摒弃计划经济条件下科研和推广脱节的模式,要树立现代科研和产业经营意识,真正实现以科研带产业,以产业促科研良性循环的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体系。

4.2 搞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规划,选择适宜项目作为开发重点 制订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规划,是关系到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之一。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尽早组织制订这一发展规划,明确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的目标、原则和方针;建立行业规范和管理模式;确定产业化发展的进程;界定适宜产业化的科技成果类别;合理安排各地区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布局;选择目前已经技术成熟、生产急需、有发展前景的项目作为开发重点。对于拟定的近期重点开发项目,各有关部门在人、财、物等方面要大力支持,促成项目开发成功,以带动整个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发展。

4.3 制定必要的宏观政策,激励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建设 目前农业科技成果产业的发展存在很多困难和不确定性,首先是因为它是一个新兴产业,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言,也没有积蓄自身发展力量;其次是因为科技成果研制、开发和应用,本身就包含很多不确定因素,这种不确定性注定了产业发展的风险性。所以,只有制定必要的扶持政策,才能吸引社会力量介入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之中。必要的宏观政策包括:第一,资金投入政策。政府仍要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尤其要增加基础研究的投入;对成果的开发要放宽信贷条件,并给予一定的优惠。第二,税收政策。对于新建立的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实体,在一定的年限内,要少征或免征各种税收。第三,法律政策。要建立行业的法律法规,保护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尤其是制定和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以保护成果研制者的权益。第四,其它相关政策。尤其是要制定相应政策,明确农业科技成果产业与其它部门和行业的关系,避免部门和行业之间矛盾的产生。

4.4 建立良好的市场运行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农业科技成果产业自我发展的能力 从长远的、根本的发展角度来看,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发展最终取决于产业自身的发展能力,而自身发展能力的形成、积蓄和发挥又依赖于良好的市场运行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市场运行机制主要是指完善的市场体系和法规。首先,市场是没有被分割的、完整的、种类齐全的市场,产业实体的行为受市场约束,生产要素在市场中,按照市场规律作用合理流动和配置。其次,市场中有一套完备的公平竞争的法规和制度。再次,适应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医疗、保险、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要求科技实体是在市场经济下进行生产和经营的企业,所以要在实体之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中包括明晰的产权关系、企业内部管理体制、良好的利益分配、积累和反馈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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