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视角下中国青年婚姻态势的城乡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青年论文,态势论文,城乡论文,视角论文,数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婚姻对人类社会具有特殊意义,它不仅关系到整个社会是否健康、协调与可持续发展,而且也对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存质量、生活质量及生命质量产生重要影响[1]。因此关注婚姻状况对整个国家、社会、社区、家庭乃至个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近些年来,大龄未婚群体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从普通大众到媒体记者再到专家学者,对此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然而,学界对此一问题的研究并非始于今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领域的研究者都对晚婚、大龄未婚以及终身不婚等问题给予过不同程度的关注。而不同的时期,晚婚、大龄未婚以及终身不婚的社会含义也各不相同。例如晚婚曾作为具有积极功能的一种婚姻模式被社会所提倡,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影响,晚婚更多地是与作为社会问题的大龄未婚一并被提及。从既有文献看,最早在学术中提出晚婚一词是在1957年,其观点是“晚婚就是在最合适的年龄结婚”[2]。1978年中国把计划生育列为基本国策后,有许多学者把“晚婚”看成计划生育的一项有效措施[3],强化了“晚婚”的价值立场。大龄未婚首先是作为社会问题被提出来的[4],随着大龄未婚人数的增多,终身不婚现象也越来越常见。这几个概念出现具有时间上的先后联系,在很多学术研究中,也未对他们之间的关系进行细致的区分,以至于造成对概念的混用以及对某些现象错误的解读。比如近些年来的流传甚广的“剩女”现象以及“剩女恐慌”问题,有研究者指出“剩女”实际上是“一个建构失实的伪命题”[5],其中许多关键概念之间的关系未能得到清晰区分是构成误导的重要因素。鉴于此,本文拟基于以往的研究文献,对晚婚、大龄未婚、终身不婚等概念之间的关系和社会内涵进行细致的区分,并在此基础之上,运用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对城市和农村的婚姻现状,从晚婚、大龄未婚、和终身不婚等几个方面予以考察和比较。指出城市和农村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婚姻模式均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但二者变化过程有着明显的差异。首先,在结婚的年龄模式上,农村青年普遍比城市要早,结婚的年龄段更为集中;其次,在终身不婚历险上,农村男性大龄未婚青年比城市同龄男性面临更大的终身不婚风险。而女性在“终身不婚”方面,几乎没有城乡差异。最后,对农村男性终身不婚者小范围内聚集并形成光棍村成因和后果进行了探讨,呼吁人们对这一现代化进程中由于社会资源不平等配置所造成的社会底层群体予以高度关注,他们本身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物,如果不对他们给予足够的帮助与关怀,可能会对社会进一步发展产生阻碍。
二、不同概念间的关系
(一)晚婚、大龄未婚、终身不婚间的关系
晚婚、大龄未婚、终身不婚这几个概念之间关系之所以经常混淆,是因为这几个概念既有静态的维度(例如,已婚和未婚)也有动态的维度的区分。
从静态上看,三者均是与婚姻相关的状态之一。大龄未婚和终身不婚状态间都是指一种未经历婚姻的状态,而晚婚则是指已经经历了婚姻的状态,只不过是结婚年龄相对较“晚”。我们可以用下述简图表达它们之间的关系(图1)。
从图1我们可以看出,大龄未婚和晚婚之间有着明确的界限,不能相互指称。晚婚,属于已婚状态的一种类型,而大龄未婚和终身不婚则都属于未婚状态的类型。然而,既有的许多研究往往未能对二者加以区分,这不仅造成了概念上的混乱,而且也会产生误导。大龄未婚与晚婚之间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而是存在着一种动态的转化关系。而且这种转化关系是一种不可逆过程。例如,我们可以认为“大龄未婚”状态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晚婚”状态,但“晚婚”状态决不能再发展成为“大龄未婚”状态。同样的道理,“大龄未婚”与“终身不婚”尽管都属于未婚状态,但是从动态转化来看,只可能存在着“大龄未婚”向“终身不婚”转化,而不存在“终身不婚”向“大龄未婚”转化。它们三者这种动态转化关系,我们可以通过一个关系图来反映(图2)。为了便于解释,我们只讨论两种婚姻状态,即结婚和未婚,结婚和终身不婚被视为终止状态,而未婚则有其它的进一步发展路径。假设以A岁作为大龄未婚和晚婚的共同界限,我们可以用下图表达三者之间的关系。
图2实际上从“适龄-大龄”和“未婚-已婚”两个维度把几个相关的概念进一步区辨开来。图中显示了,一个人从适龄到大龄的各种婚姻状态之间的转化关系。适龄青年有两种婚姻状态,即适龄结婚(已婚)和适龄未婚,而适龄未婚有两个可供选择的发展路径,一是发展成为大龄时候结婚(晚婚),另一个是大龄未婚状态。同样的道理,大龄未婚也有两个可供选择的途径,一是晚婚,另一个是终身不婚。值得注意的是,图中的箭头所指方向就是下一个可能发展的状态,而且箭头是不可逆的。简而言之,我们把图2概括为两点:其一,晚婚状态可以从适龄未婚和大龄未婚转化而来,而且状态间转化方向是不可逆的;其二,从适龄未婚到大龄未婚再到终身不婚是一条单线发展路径,从婚姻状态上讲它们都属于未婚状态,而年龄的变化成了它们之间关系相区分的一个维度。另外,我们还可以把“终身不婚”看做一种风险,那么这一转化路径实际上是一个不断历险的过程。
二、晚婚、大龄未婚和终身不婚的总体态势
尽管已经对晚婚、大龄未婚以及终身不婚这几个概念进行了区辨,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着不小的困难。以大龄未婚为例,“大龄”是一个具有时效性和比较性的概念。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对象之间其大龄的分界是不相同的。在20世纪八十年代初,男性24岁尚未婚,我们一般称为“大龄未婚”,但现在男性24岁仍然未婚就不能算作是“大龄未婚”。农村与城市对大龄的界定也有区别,如果说4岁在农村算是大龄,那么在城市可能就不算大龄。
鉴于此种争议在学界一直存在,本文的策略是不对“何为大龄”以及“何为晚婚”作出数量上的明确界限,而是选择把年龄作为一个连续变量,考察未婚状态在某一个较长年龄区间内的变化情况。这个年龄区间选择为15岁-49岁,一方面和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分组相吻合,以方便运用现有统计资料;另一方面,人口学中,把50岁以后仍然未婚的人界定为终身不婚[6],便于研究结果同既往研究结果的比较。这种分组策略不仅不会影响对“大龄未婚”现状的考察,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能使后续的比较更加灵活。在众多指标中,我们选择了较简洁适用的指标“分年龄未婚比例”和“分年龄结婚概率”来描述中国当下的未婚态势。
(一)未婚比例变动趋势
依据公式(1)、(2),我们对1982、1990、2000年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和2009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进行计算,结果见表1。
表1显示,从时间纵贯维度上看,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各个年龄组的未婚比例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而在20岁-24岁以及25岁-29岁这两个年龄段上,未婚比例增加更为显著。2009年的数据显示,男性在25岁-29岁仍然处于“未婚”状态的比例竟然高达35.2%,同期的女性也有18.3%的人处于未婚状态,而1982年的数据显示该年龄段的男女未婚比例仅分别为16.7%和5.3%;从同一时间点的分性别比较来看,男性和女性的未婚比例变动存在着差异。在各个年龄段,基本上都是男性未婚比例高于女性。值得注意的是,在30岁以后,各个年龄段中,男性未婚比例显著地高于女性未婚比例,到了45岁以后,女性的未婚比例已经非常低,而男性仍然保持着非常高的未婚比例。
为了更为直观地呈现男女之间在未婚比例变动上的差异性,我们对上述(1)、(2)式做微小改变,以构成新的未婚比例指标。新指标把男性未婚群体和女性未婚群体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重新定义的未婚指标如下:
依据(3)、(4)式,我们对2009年全国0.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进行计算,结果以图3表示出来。
从图3可以清楚地看出随着年龄的后推,未婚比例变化上的性别差异越来越显著。男性未婚者比例“一路飙升”,最后成为了未婚群体的主力军,而女性未婚人数一直处于下降态势,同男性未婚者比例相比,女性未婚者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二)“终身不婚风险”变动趋势
“大龄未婚”的一个后果是导致“晚婚”,而另一个后果则是导致“终身不婚”。前文的数据分析得出一个基本判断是,男性似乎成为“终身不婚”的主要承担者。借用统计学的语言,把“终身不婚”状态看做是一种风险的话,那么个体在不同的年龄段所经历的风险是不同的。图2的动态变化图有利于我们理解从“适龄未婚”到“大龄未婚”最后到“终身不婚”是一个不间断的“历险过程”。我们暂时忽略掉从“大龄未婚”向“晚婚”转变情况,独立地考察“大龄未婚”到“终身不婚”的历险随时间变化的分性别差异。从个体角度来看,“历险”就是“未婚个体”在不同的年龄段,成为“终身不婚”者的可能性大小,通常用概率来表示。
在众多人口学指标中,“分年龄结婚概率”可以间接反映了不同年龄段的男女随着年龄的增长所经历的“不婚风险”的大小。按人口学定义,分年龄结婚概率是指某一时期内(通常为1年),结婚事件发生的可能性[7]。“结婚”与“未婚”正好是两个独立的过程,结婚概率高就意味着“不婚”概率低,反之也成立。如果把年龄看成是连续的变量,从一个年龄区间上看其结婚概率的变化趋势也就能间接地判断这个年龄区间里“不婚概率”的变化情况。分年龄结婚概率通常用年初年龄性别婚姻状况相同的1000人在这年内可能结婚的人数来表示[8]。根据定义,我们有公式:
分年龄结婚概率=(年内结婚人数/年初人口数)×1000
值得注意的是,在人口普查或抽样调查中,登记为a岁人口的人包括了刚过生日的a岁人口到还有1天就满a+1岁的人口,因此,由上式得出的概率实际是a+0.5岁人口的结婚概率。为了得到a岁和a+1岁人口的结婚概率,需要采取线性插值来得到。我们利用2009年和2010年1‰人口调查数据,将2009年和2010年的未婚人口看成是假想的时期队列,用(5)式和线性插值技术,对15岁至50岁的人口的结婚概率进行了估算,结果用图4表示出来。
通过图4可以发现:(1)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结婚概率的变化都是一种单峰钟形曲线,其特点是中间大,两头小,类似于正态分布曲线。这说明当前中国的男女结婚模式大体基本相同,即都是集中在中间的某个年龄段上,而两头的年龄段内结婚的概率较小,这一结果与当下中国的实际情况是相吻合的。(2)尽管男、女结婚变化的基本模式大体相同,但二者变动曲线的局部差异也是非常明显的。由于男女结婚概率曲线与正态分布基本一致,我们借用正态分布曲线来描述二者之间的差异。从曲线形状上看,女性的结婚概率变动比男性结婚概率变动曲线有更高,更陡峭的“峰”,对应于正态分布中的参数值更小。这说明女性比男性更集中在较短的年龄段内结婚,女性的高结婚概率大约集中在20岁到26岁,而最大概率出现在23岁。男性高结婚概率大约集中在22岁到30岁,而最大结婚概率约为28岁左右出现。在26岁以前男性结婚概率普遍低于女性,而27岁到33岁之间,男性结婚概率高于女性。结婚概率大小的变化可以看出男女两性在不同的年龄段,经历的不婚风险是不同的。(3)两曲线的差异还表现在位置上的不同,图中显示女性的结婚概率的峰值比男性早,女性大约22.5岁结婚概率峰值就会到来,而男性则28岁时结婚概率峰值出现,但值得注意的是男性结婚概率的峰顶比较宽阔,也就是说在峰顶阶段有一个较长的时间段都持续着较高的结婚概率,所以实际上男性进入高结婚概率区间的时间大约为25岁-26岁。(4)虽然结婚概率大小的变化相对反映了不同性别未婚人群经历的不婚风险大小,但是结婚概率变化在不同的年龄区间上比较,意义是不同的。比如说,在20岁以前,尽管男女两性结婚概率变化上也有差异,那至多说明两性在结婚的年龄模式上的差异,尚不能作为不婚风险的测度,但随着年龄的后推,结婚概率的变化越来越能反映经历不婚风险的强弱①。在未婚男性进入33岁以后,结婚概率急剧下降,到36岁结婚概率基本接近于0,而此时未婚女性尚处平稳的小幅下降趋势。这就表明33岁以后,男性未婚者面临“终身不婚的风险”比女性高得多。再结合图1的结果,在33岁以后的未婚群体里,几乎都是男性,而女性未婚的比例非常小。由此,可以判断出,进入33岁以后未婚男性就会面临非常高的“终身不婚风险”,并且所形成的终身不婚者群体几乎都是由男性组成的。许多学者甚至还对未来男性“终身不婚”的人口数量作出测算,不同的学者测算表明未来中国“过剩男性”大约在3000万人-5000万人[6][9][10]。人口学的测算虽然与本文论述的对象不完全吻合,但所反映的问题是基本一致的②。
基于上述的研究发现,我认为当下中国男女两性的未婚群体平均年龄都出现后推迹象,晚婚增多;大龄女性未婚者中进入“终身不婚”群体的可能性比较小,而男性成了终身不婚群体的主力军。
三、未婚态势的城乡比较
中国是一个城乡分异非常显著的国家,无论是生活方式还是经济发展水平,农村与城市之间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在当前社会转型过程中,城市化和工业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社会生活方式,使得现代中国农村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同工业化对城市居民生活和观念的影响相比还是有差距的。有研究表明,中国在向现代化推进的过程中,城乡之间的分异不是在缩小而是在扩大[11]。在婚姻方面,城乡之间也并非一个同质的总体,因而考虑城市和农村之间比较十分必要。前面的分析表明,婚姻状态的性别差异主要集中在比例、年龄模式上的差异,因此,在城乡差异的比较上也侧重于这两个方面。
(一)未婚比例变动趋势比较
根据2009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统计资料,运用公式(1)和(2)分别对城市和乡村的男女未婚比例进行计算,计算结果以图5和图6形式表示出来。图5是女性未婚群体未婚比例变动的城乡比较,图6是男性未婚群体的未婚比例变动的城乡比较。
图5中女性未婚比例的城乡比较表明,城市和农村女性未婚比例变化模式基本相同,未婚比例的变化都经历了缓慢下降阶段、快速下降阶段,趋近于0的平稳阶段。从比例变化上来看,农村女性未婚比例快速下降阶段的起点比城市早,农村女性大概在19岁就进入快速下降阶段,而城市女性在21岁进入快速下降阶段。从下降阶段的坡度来看,农村女性曲线坡度更为陡峭,而城市女性变化更为平缓,这说明农村女性从未婚状态到结婚状态经历的时间比城市女性短,农村女性大约在19岁到26岁就基本完成婚姻状态的转变,而城市大约在21岁到29岁才完成这一转变。在经历了快速下降阶段以后,城市和乡村女性未婚比例几乎都趋近于0,并进入平稳阶段。由此,城市和乡村女性在未婚比例变化上的差异仅仅表现在快速下降阶段进入时间的早晚以及下降阶段所经历时间的长短上,而未婚比例变化的最终结果是趋同的。换句话说,无论是城市女性还是乡村女性,终身不婚的比例都是很低的,而唯一的差异在于,城市女性比乡村女性晚婚现象更普遍。这一结果也表明,如果仅从数量上来考察,剩女之“剩”乃是不存在的事实,这一结果也印证了“剩女建构说”[5](陈友华,2011)。
图5是男性未婚比例变化的城乡比较,曲线形状大致与女性相似,我们也可以把它分为三个阶段:平稳下降阶段、快速下降阶段以及平稳发展阶段。与女性相似,乡村男性在进入快速下降阶段的时间比城市男性早,乡村男性大概在20岁进入,而城市男性大约在22岁进入。而下降阶段的坡度大小也反映了城乡男性在未婚比例变化速度上的差异,农村男性曲线坡度大,表明其比城市男性从未婚到结婚的状态转变上更快,更集中。然而,城乡男性未婚比例变动最有意义的差异是在平稳阶段。与城乡女性未婚比例变化不同的是,男性未婚比例变动的曲线大概在32岁时产生了交叉,并出现了分化发展趋向。乡村男性曲线在交叉以后保持了一定的未婚比例,并维持该比例基本不变。而城市男性在交叉点以后,继续出现小幅下降,并渐渐向比例为0趋近。这一结果表明,城市和乡村男性在大龄未婚趋向的最终结果上是不同的,大龄未婚的两重可能的结果分别是晚婚和终身不婚,农村男性显然成了终身不婚的主要承担者,而城市大龄未婚群体会导致晚婚,而终身不婚的比例却很低。
(二)平均初婚年龄变动趋势比较
对未婚现状的考察不仅要考察未婚本身,同时也应该把相邻的婚姻状态纳入分析,才能全面地对未婚状况作出评判和分析。初婚这一人口事件是未婚到已婚转变的重要标志,也是界分未婚与已婚的重要凭据。因此,考察这一人口事件发生的平均时间、变化趋势以及城乡差异具有重要价值。本文用平均初婚年龄来衡量和比较城乡之间这一婚姻状态的变化趋势。平均初婚年龄是指某一年内未婚人群中结婚人口的平均年龄。也就是说,在不考虑死亡率的情况下,未婚人群比例的变化实际上是“初婚”这一事件发生而引起的。在资料可获得的情况下,计算初婚平均年龄非常简单,但本文数据来自于联合国人口事务部以及国内人口统计年鉴中的的数据,这些资料中均没有初婚年龄记录,所以这里采取用未婚人口比例的变化来估算平均初婚年龄。以女性为例,我们用未婚人群中最终结婚妇女保持单身的平均年龄作为其平均初婚年龄的估计。
虽然实际情况并不完全按理想的情况发生,但从中国的婚姻状况和前人的研究结果来看,这种间接估计结果并不会与实际情况有多少偏离。用该方法对历年来中国人口与劳动就业年鉴中公布的未婚人口数据进行计算,计算结果见表2、表3。
表2的结果显示,中国的初婚平均年龄呈现逐年增加态势,1982年中国女性平均初婚年龄为22.1岁而2010年则为24.1岁,增加了2岁,男性也从23.8岁增加到25.9岁,平均增加了2.1岁。平均初婚年龄的增加态势,在城市和乡村中都表现得很明显(见表3);在全国范围内,男女平均初婚年龄都向后推延的时候,男女平均初婚年龄差的变化并不明显,各阶段的差值均在2岁左右。但这并不意味着全部的未婚男女群体都以相同的速度推迟结婚年龄。在表3中,我们分别用了城市和乡村数据进行分析,这相当于增加了一个城乡分类变量,此时平均初婚年龄上的差异立即显示出来。从表中我们看出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未婚群体的平均初婚年龄城市总是高于乡村。女性平均初婚年龄的城乡差异大于男性平均初婚年龄的城乡差异。从表3的第8列我们可以看到,女性的平均差异为3.2岁大于男性城乡平均差异2.4岁。从纵向维度上看,虽然乡村男女的初婚年龄也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推移,但其后推的速度要比城市男女慢。这一点从表3的城乡初婚年龄差值在纵向时间维度上逐年递增的量上可以看出来。这就是说,如果初婚年龄推迟是受工业化和城市化影响的结果,那么城市男女未婚群体的婚姻模式所受到的影响要远比农村深远得多。
四、结论与思考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三个基本判断:其一、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女性的终身不婚比例非常小,几乎接近零。从这个角度而言,所谓的城市“剩女危机”不过是女性初婚年龄后推的一种表现。而男性的情况则截然不同,前述数据分析表明,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均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男性婚姻挤压。其二、城市里大龄未婚男性的终身不婚风险,在扩大了的婚姻市场的择偶竞争中,部分地转嫁到了农村大龄未婚青年的身上,从而使得农村大龄未婚群体终身不婚的比例大大高于城市男性。其三、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城乡二元区隔使得农村与城市青年的婚姻年龄模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然而,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是,究竟是什么导致了城市和农村在大龄未婚、终身不婚风险、婚姻年龄模式上的差异?这些差异又可能会导致哪些后果?
(一)传统与现代:城乡婚姻年龄模式差异的一个解释性框架
传统与现代不仅仅代表两个不同的时代,而且也是两种不同思维模式,生活方式的集中体现。现代社会的到来是通过城市化和工业化来实现的,尽管其来势汹汹,势不可挡,但传统社会让位于现代社会并不是自然而然的,其间无不充满了对抗与碰撞。城市是工业化的前沿,而农村则是传统文化的最后一块堡垒,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向农村社会的侵入过程中,传统与现代之间经历了抵抗到接受的过程。这一过程在改革开放下的中国农村表现的尤为明显。在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而婚姻作为人一生中所应该经历的一个重要的人口事件,也发生了一系列的改变。这种改变无疑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在当下城市化和工业化大潮中,城市是工业化的前沿,是城市化的起点,因而其受到的影响要比乡村要深入得多,农村作为传统文化的最后一个防线,在工业化的侵蚀下并不会马上“土崩瓦解”。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当下农村无论是生活方式还是思想观念的变化与城市都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前述的分析中我们看到这种当下青年婚配年龄模式上的城乡差异,部分地源于此。从初婚年龄上看,通过多年数据的比较发现,无论城市还是乡村,男女的平均初婚年龄几乎都出现了后推迹象。这无疑是受到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影响而产生的改变。但另一方面,城市和乡村所受到的影响却又并不完全相同。例如在农村地区无论男女,其平均初婚年龄总是低于城市,并且在农村男女结婚的年龄段更为集中。呈现这种差异,主要是农村传统的婚配文化同现代工业文明相互碰撞交融的结果。传统农村的耕作模式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这就形成了农村青年结婚普遍早于城市,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即表达适龄而婚之意。农村社会在向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工业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此产生影响,但观念的改变总是滞后于实际行为,因而城乡之间表现出一定的差异。另一方面,在现代化推进的方向是从城市往农村的,所以其受到现代化影响的时滞性也是城乡婚配年龄模式差异的原因之一。加上中国农村当下并未建立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障网络,从经济理性的角度上考虑,适婚青年通过建立家庭为应对未来可能风险提供了一个有力的保障。由此看来,“适龄而婚”仍然是当下农村婚配年龄模式的重要特征。这不仅解释了前述的农村青年结婚年龄比城市集中,而且也从反面说明在农村的“大龄”而“未婚”群体,无论是个人还是其家庭,都可能承受着比城市居民及其家庭大得多的压力。前述的数据分析证实,农村男性在33岁以后,如果仍然未婚,其终身不婚的可能性极大(见图5),结合图4来理解,大龄男性在35岁以后仍然未婚,其结婚的概率将非常的小。由此可见,“大龄未婚”对一个农村家庭而言是非常大的负担和压力。农村的未婚群体经历比城市高得多的不婚风险,其对婚姻年龄的敏感性要强于城市,故而农村不仅仅结婚年龄更为集中,也比城市来得早。
(二)隐性的不平等:终身不婚风险分配城乡差异
农村人对大龄未婚的“大龄”的理解要比城市敏感得多,例如,一个三十岁的城市青年如果没有结婚,可能会引起家人担忧和催促,但在农村则可能被冠以不雅的称谓“光棍”。按照人口学上的定义,一个人终身不婚的标准年龄是50岁,那些三十多岁的人在农村何以被冠以“光棍”的污名呢?是这些人天生就是光棍吗?如果不是,那么他们又是如何一步一步从适婚青年到大龄未婚,直到最后沦为光棍的呢?
前述的数据分析和比较表明农村的同龄未婚个体会经历比城市个体大得多的终身不婚风险,一个农村青年在35岁仍然未婚,随着年龄的后推,其结婚的概率非常低,而城市青年则不相同,他们在30多岁时未婚比例仍然处于下降过程当中(见图6),尽管在37岁以后其结婚的概率也很低(见图4),但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城市男性在37岁以后的未婚比例比农村要低得多。将两者结合起来看,我们发现,农村面临高风险的“终身不婚”概率的年龄要比城市早的多,这就是为什么在农村一个30多岁的男青年尚未结婚,往往被冠以不雅的“光棍”称谓的原因。而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这些人不是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光棍的标签,而是个人成长的过程中,在择偶失败后被人为建构出来的。既往的研究中,我们通常把农村“不婚”人数增加归结为农村的性别比偏高,男女比例失衡。性别比偏高固然是农村大龄未婚人数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但许多城市也存在性别比偏高的现象,甚至有的比农村的性别比偏高更为严重,而结果与农村却大不相同。诚如前面的数据分析所展示的,终身不婚的人群仍然是以农村地区为主。这一事实不仅在本文可以得到数据支持,甚至在既往的研究中也发现类似的结果报道[1][12]。进一步的问题是,什么使得城市和乡村的大龄未婚者呈现出结果上的不同呢?我们认为,由于工业化的发展,乡城的流动性增强,特别是年轻一代的农民工大都是往城市谋求一份职业,而这些农村男女青年又都处于适婚的年龄状态,他们流入城市后,无意中也加入了该城市的婚姻市场,扩大了原有的通婚圈范围,也使得自己置身于更加复杂的择偶角逐中。在扩大了的婚姻市场中,农村男性大龄未婚者由于其“先天上”优势不足,往往在角逐中成为“失败者”。在婚姻市场的交易过程中,人与普通商品的属性是不同的,在经济理性的支配下,“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对配偶资源进行了又一次重新分配,有部分农村女性可能会流入城市,成为婚姻的“移民者”。这一过程,使得本来就已处于性别失衡状态的农村男性,择偶更加困难。在社会流动加速增长的今天,女性乡城婚姻移民呈现增加趋势。至此,我们认为社会流动性增强,扩大了传统农村的通婚圈,通过婚姻市场的角逐,农村大龄未婚青年最终成了终身不婚的主要承担者。婚姻市场上的这种自由竞争,看似公平,实则是一种不平等的游戏。城市和乡村社会资源的不平等分配,构筑了农村人在起点上的不公平,注定了农村大龄未婚青年在未来婚姻市场中同城市同龄群体的婚姻角逐中成为失败者。我认为有四大因素促使边远农村最终可能会形成“终身不婚”者的积聚地。
1.教育资源匮乏:起点的不平等
农村教育资源的匮乏由来已久,而由教育资源匮乏所带来的天然不平等问题人所共知。但不幸的是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农村教育资源的匮乏现状并未得到明显的改观。前述的结论表明,当下中国的终身不婚人群是以农村男性为主体的。我们通过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看一下这些大龄未婚和终身不婚者的受教育是怎样的现状。表4是全国25岁-49岁男性未婚人群的受教育情况,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受教育程度不同的人群中,各个年龄段的未婚人数分布上的不同。我们以初中为界限,把受初中及以下的教育水平称为受教育程度低。那么,在25岁-29岁年龄段里,有68%的未婚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在30岁-34岁年龄段里,有82%未婚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而接下来的35岁-39岁、40岁-44岁、45岁-49岁等年龄段未婚人口中受教育程度低的分别占到82%、87%、91%、97%。这些数据都表明大龄未婚人群多聚集在受教育程度低的群体中。与城市教育资源相比,农村教育资源的匮乏,使得农村出身的孩子在起点教育上就处于不平等的位置上。而农村出身的孩子获得教育资本的过程也就异常的艰辛。布尔迪尔的研究表明教育资本可以实现再生产以及和其它资本间的兑换。而缺失了教育资本的农村青年,在成长过程中只有依靠其它途径来获取未来婚姻市场上竞争的筹码。
2.经济资源可获得性障碍
经济资本的积累无疑是成为继教育资本之后的第二个重要方面。农村地区天然的教育劣势使得农村男性青年在未来婚姻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但如果有足够的经济资本积累也同样能够增强自己的竞争力。在已报道的许多光棍村得调查中,调查人员发现,经济条件决定着农村大龄青年是否成为“光棍”的重要条件之一[13]。而众多的光棍村的形成多是因为该地域在经济资源可获得性上存在困难。例如陕西榆林市米脂县沙家店镇牛圈塔、郝家坪等光棍村,地处黄土高原深处,生活经济来源仅依靠单一的农业和打工来维持,可获得性的经济资源极其有限[13]。而云南楚雄光棍村的调查同样显示出经济资源可获得性上的劣势,调查者描述当地的情形是“寡薄而贫脊的土地长不出让村民发家致富的经济作物,这个村年人均收入不到500元,几年前,他们还点着煤油灯过日子…”[14]。这些调查都表明,经济资本获得性困难,使得农村的大龄未婚青年择偶过程困难重重。
3.人居环境差
经济资本的可获得途径上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地恶劣的自然条件所导致的。例如云南楚雄光棍村的天然的与世隔绝是其致贫和形成光棍村的重要原因之一。调查者对当地环境的描述是“贫穷和闭塞给这些光棍的成因做了最好的解释,即使是现在,通往永仁县城的必经之路,仍是那条跋山涉水穿越崇山峻岭的天然之‘路’,在这条路上找不出太多的脚印,村里人要攀爬两个小时,才能沿这条路到达勐莲村委会的那条弹石窄道”。无独有偶,海南的定安县的高坡村,也是因为环境的恶劣成为光棍村的。高坡村村庄四周低中间高,一旦发生水患百姓很难转移,“从1954年开始,已经有3次水患几乎把整个高坡村都淹没了。这10几年来,外村的姑娘了解到高坡村的实际情况后,都纷纷退却,不愿嫁入村子,而本村姑娘更是踊跃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大龄男青年也逐渐成了找对象难的‘光棍’”[15]。
4.社会保障网络缺失
中国目前尚未建立起“适度普惠”的社会保障网络,边远农村地区社会保障资源的分配上同城市居民相比要落后很多。而农村地区教育资源匮乏,经济资源获得性差以及自然环境上的劣势使农村陷入贫困的沼泽中。生活都难以为继,娶妻生子更是这些贫困地区青年的一个难以实现的梦。从以前的许多研究中,我们发现像这样的贫困地区,往往都是出生性别比失调的地区,即男性多于女性。于是,有一部分人就把这样的地区男性娶妻难归结为其本身的性别偏好所致。表面看来,性别比失衡的确是造成男性娶妻难的一个直接原因,但是,如果我们进一步思考,就会发现这一说法是没有依据的。因为越是贫穷的农村地区,其经济可获得性更多的是依靠重体力劳动而实现的,男性生理上的优势使得当地人理性地选择生男孩。如果家里生育了女孩,那么这个家庭在经济获得上就更加困难,可能连基本的生存都难以保证,于是生男孩成了家庭兴衰的重要保障。如果这些地区有一定的社会保障网络,能保证居民在经济获得困难的条件下也能有基本生活保障,那么这种性别选择性偏好可能就会减轻,女性的婚姻移民情况也会大大减少,于是农村地区的青年终身不婚的风险就会减小。因此,健全的社会保障网络和政府的扶持和帮助都是缓解这些地区的未来男性结婚难的一个有效途径。
(三)亟待关注的社会问题:光棍村的来临
在大众被“剩女”现象吸引眼球的时候,抑或是我们某些学者跟在媒体后面追寻社会热点的时候,我们可能忽略掉我们身边真实存却又意义重大的社会问题。农村大龄未婚男性比例的增加以及潜在的终身不婚者在有限的地域上积聚(形成光棍村),都可能给我们的社会良性运转造成障碍。著名的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亚马蒂亚-森所倡导“人有获得有理由珍视的自由”的基本权利,对此弱势群体的关注也是社会学家、人口学家的应有之义,更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下面我打算在农村大龄未婚青年和终身不婚者积聚可能产生的社会后果的论述中结束本文,并呼吁人们关注这一亟待关注的社会问题。
其一,对社会安全造成的负面影响。美国德州大学社会学教授鲍斯顿和兰德公司的人口学家莫里森联合撰写的文章,研究了中国目前存在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并认为这颗“光棍定时炸弹”再过十年将会对中国的发展造成一定的破坏。两位社会和人口学专家一致认为,中国正在出现的男子严重“过剩”的问题,到时就会成为一种负面的动力,令犯罪率增加,让爱滋病和其它性病的大规模爆发。这不仅会让中国的社会稳定受到威胁,同时也会给国际社会和其它国家的安全都带来困扰。其二,容易滋生婚姻买卖、拐卖妇女等不道德和丑恶的社会现象,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不断增大。其三,助长不正之风和男性婚姻成本的提高。男多女少的局面,对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有着正面的意义,但也容易助长不正之风。比如,同龄女青年无形中提高了与同龄男青年的适婚条件,造成“拜金”之风兴盛和男性婚姻成本的提高。其四,引致了新的不平等。诚如美国杨伯翰大学的瓦莱丽·赫德森和英国肯特大学的安德烈亚·博尔[16]合作出版了《光棍:亚洲男性人口过剩的安全意义》一书所言“妇女的缺乏将导致这样一种局面:拥有金钱、技能和受教育优势的男子可以结婚,而没有这些优势的男子却结不了婚,他们会在社会经济底层形成一个光棍阶层”。中国某些地区,已然出现了这样的“光棍村”[17][18]。
由于性别比失调导致的男性婚姻挤压,加上婚姻市场的二次风险分配,进而造成大量的“终身不婚者”(光棍阶层)的出现,这是既成事实。与其它社会问题不同,终身不婚问题不能从根本上找到解决方案。但这种社会后果是可以预见的,因而我们要做的是把这种对社会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另一方面,也在于对于我们今后的人口政策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提出如下参考性建议:其一、改变我国男女传统的婚姻年龄差模式,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男性的婚姻挤压。在我国,一般遵从男大女小的模式,如果夫妇年龄差模式仍然遵循男比女大的模式,由于年龄结构和夫妇年龄差模式对婚姻挤压的作用方向则是一致的,必然会加剧男性婚姻挤压。反过来,如果遵从“女大男小”模式,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男性婚姻挤压[11]。其二、加大对边远农村地区的经济支持,帮助其改善生活条件,加强对边远地区的社会保障力度。如果在短期内不能建立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网络,建议对贫穷的边远地区,优先建立保障制度。使得地域的劣势对个体婚姻的影响降到最低。其三、政府相关部门应对社会上受教育程度较低的群体进行相应的就业培训,提高其在社会中的就业和谋生的能力,提高个人在婚姻市场上的竞争力,力求避免因个人后天教育的缺乏而陷于婚姻的不平等。其三、对于我们未来的人口政策具有借鉴的价值。终身剩男的出现导源于男性偏好而来的性别比失调。因而,一方面要尽快建立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网络,使得所有人都“老有所养”,逐渐摆脱养老对男孩的依赖。另一方面,适度放松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减少人为的出生性别干预,使出生性别比回归正常。
总而言之,由性别比失调造成了男性婚姻挤压,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大潮的推动下,加剧了乡城流动,扩大了通婚圈,进而通过婚姻市场的作用,城市向乡村部分地转移了终身不婚风险。农村人在起点上的不平等加上婚姻市场上的“不婚风险”的二次不公平分配,使得大龄未婚者和终身不婚者比例增加和小范围集聚成为可能。这一群体,既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受害者,可能同时又会对进一步的城市化和工业化构成障碍,因此,密切关注和深入研究这一群体,对当下的现代化建设而言意义重大却又任重道远。
注释:
①若把50岁作为进入“终身不婚”群体的起点(临界点),那么随着年龄的后推,越是接近该临界点,未婚概率的变化越能反映出终身不婚风险的大小。
②本文所运用的数据与人口学预测的数据稍有不同:其一、本文的数据是针对未婚人口而言的,而人口学者的测算则是针对单身人口。换句话说人口学上把离婚和丧偶者等一并包含在内。其二、人口学者的测算是从性别失衡的角度来比较的,即单纯从数量上并基于一定的假设推算出来。而本文数据是基于两个不同时点上未婚人数变动而计算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