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伯成[1]2006年在《电信竞争的形成》文中研究指明本论文以电信产业的竞争形成过程为研究对象。首先,对电信业从垄断走向竞争过程背后的有关理论演进作一个梳理,意在勾画出人们关于自然垄断的经济理念的转变轨迹,从而理解电信引入竞争(放松管制)的理论背景。其次,通过对美国电信产业垄断与竞争演化过程的回顾分析,厘清电信两次垄断的历史成因,并从经济、技术和制度叁方面阐释电信业打破垄断的动力因素,以一个比较全面的角度理解电信竞争的必然性。作为一个被管制产业,本文接着从政府角度来探讨电信形成有效竞争的路径和措施,那就是通过将可竞争市场理论与市场障碍理论结合,推导出构造电信竞争性市场结构的方法,讨论原国有垄断电信运营商为适应市场化运作需要的民营化改造问题,总结出一些具有启示性的看法。 由于电信产业的经济技术特征,电信竞争还有赖于一定的管制来实现,即是通过好的管制政策来保证和促进电信产业形成有效竞争。而出台好的管制政策需要有一个有效的管制治理来保证,因此管制治理是比管制政策更为重要和更为基础的东西,管制治理的内涵与实践正是本论文的着墨之处。 最后,分析中国电信产业从垄断走向竞争的必然性,回顾中国电信市场结构的演变过程,分析市场结构现状与绩效,指出问题和提出改进措施。而在管制治理方面,通过构造模型,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分析中国电信管制治理的特征和不足之处,指出改善管制治理应该从管制机构独立化、管制人员素质和采用先进的管制手段等方面下功夫。论文的结尾构造并求解了一个中国3G牌照发放方式决策的层次分析法(AHP)模型,希望籍此作为政策建议。
黄中文, 黄震[2]2003年在《从垄断走向竞争——我国电信业改革的理论基础及制度选择》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 ,电信业属于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 ,应由国家独家经营。然而 ,由于电信市场的扩大、技术的进步及整合、竞争给消费者带来的巨大好处 ,使得电信业垄断的理论和制度基础不复存在 ,中国电信业打破垄断、走向竞争已是大势所趋。
倪冠军[3]2007年在《中国电信市场竞争及政府规制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电信业作为我国的基础性与战略性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经济安全与信息安全以及国家主权的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中国在全球化大潮下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截至2003年,电信行业通过“横向”分拆,打破了独家垄断的格局,形成了“5 +1”的市场格局,即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联通、铁通和卫通6家公司,市场竞争与政府规制并存的局面初步形成。经过几十年的改革,电信网络规模及用户数量均居世界第一,新技术层出不穷,电信资费不断下降,电信服务质量显着提高,广大消费者获得了真正的实惠。然而,在充分肯定我国电信业改革成就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所存在的不足,如价格战屡禁不止,网问互联争端日益严重等问题,影响并制约了我国电信业的进一步发展。在经济全球化、国际化严峻形势下,电信产业必须进一步进行相应的变革才能促进我国电信业的发展和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达到这一目标只有通过继续完善竞争,加强规制才能实现。因此本文从电信产业的特点,尤其是其网络经济特性和自然垄断性入手,引出电信产业采用垄断的必要性;接着通过对于其自然垄断性和垄断劣势的重新认识,提出需要引入竞争的理论支持和模型分析;然后回顾了中国电信业的改革;接下来介绍了规制理论以及电信业需要规制的原因,最后根据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电信改革的目标应该是有效率竞争,并且建议从法律、机构和产权等多方面的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规制。论文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用网络经济学的理论来看待电信行业的特性和运营商的行为特征,以及提出有效率竞争这一改革目标。
杨灵[4]2009年在《中国电信市场重组中的竞争与垄断》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而且这个趋势正在不断发展,推动世界经济的方方面面都已经和正在融入全球一体化中。具体到电信业,就是电信国际化,以电信业为基础的信息产业是经济全球化的物质力量。电信业国际化和经济全球化相互推动,加快了经济的一体化进程。在全球经济中,电信业及其更广泛的信息产业已经超越汽车产业成为全球第一大产业。在我们国家电信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先导产业和战略产业。回顾世界电信发展史可以发现,20世纪上半叶之前,在电信技术发展初期和成长阶段,尽管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但在电信体制上都采取了国家垄断或企业垄断模式。由于垄断体制较好地适应了电信产业在发展时期的技术经济特点,电信产业的垄断时期也是各国电信产业获得较快发展的时期。随着电信产业由发展阶段进入发达阶段,在电信技术经济特性内在要求的促进下,电信产业的自然垄断性质日渐弱化,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世界电信产业从垄断进入竞争时代。正是在这样的内在技术经济的背景下,以美国、英国和日本等为代表的国家掀起世界电信改革浪潮。概括起来,世界电信改革总体方式是引入电信竞争和电信民营化,具体方式不外乎引入民营竞争者、拆分垄断者或者电信企业国有股权的逐渐拍卖直至完全民营化。在这个过程中,美国的电信市场是经历了一个垄断(专利保护)—竞争—垄断(市场机制下产生的垄断者)—竞争(行政力量)这样一个反复的过程,英国的电信市场是垄断(国有行政垄断)-垄断(引入民营竞争者无效)-垄断竞争(拆分垄断者)-竞争-垄断(市场产生的垄断者)这样一个过程。从西方发达国家电信市场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电信市场的发展尽管伴随着行政力量的渗透,但是有其内在的发展轨迹,当外在的行政力量同电信市场内在的发展规律相符合而形成合力时,就促进了电信市场的高速发展,而当外在的行政力量抑制了电信市场内在规律的发挥时,就限制了电信市场的发展,而且最终需要行政力量做出某种较正。那么决定电信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性是什么呢?很遗憾,目前我们还没有发现或明确提出这种电信发展的内在演进规律。这也是我们以及第叁世界发展中国家盲目跟随发达国家的具体发展路径就必然是一个不断试错过程的原因。中国的电信市场在过去的10多年中,经历了高度垄断的稳定时期、引入联通的竞争试探期、纵向分离的分项垄断期、横向拆分的恶性竞争期,并最终走向了默契合谋的平稳期。中国电信市场管制机构对于电信发展的目的是清晰的,但手段与结果却是混乱的,虽然依靠行政力量在不断地做出各种修正,但目前业界形成共识的一点就是在我们国家的电信市场中还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我们国家是在借鉴了发达国家电信市场发展的经验教训后对中国电信市场进行的外科手术式改革,其结果是我们依然走过了先行者的已经走过的弯路,这样的事实激发了我强烈的探求欲望。在这样的思考中,受经济发展原动力的启发,我发现影响电信市场发展历程的依然还是电信技术的变迁。技术是市场发展形式的基础,或者更规范地说,市场受技术因素的制约。从而,技术构造了市场发展的激励和基础,技术变迁决定了市场结构的演化方式,因而是理解市场结构演变的关键。技术对市场绩效的影响是无可争议的,不同时期市场的长期绩效差异从根本上受技术变迁程度的影响,这也是毋庸置疑的(没有信息化的基础就不可能有经济全球化的可能)。然而,由于尚无任何分析框架将技术作为直接因素融入到市场与市场结构的演变中去,无论是主流的新古典均衡理论还是产业组织学(Industry organization)以及制度学派,都未能揭示技术在市场结构演进中的作用。本篇论文就是在这样的思考中,提出了这样一种理论框架。这一分析的意义就在于对大部分产业发展—特别是中国电信产业—中市场结构演变历史进行重行审视,并对市场结构的历史演变做出一种新的诠释。历史是重要的。其重要性不仅在于我们可以从历史中获取知识,还在于种种市场演变的连续性把现在、未来与过去连接在了一起。现在和未来的选择都是由过去所型塑的,并且只有在市场结构演变历史的事实中,才能理解市场结构演进的内在决定因素,将技术整合到产业组织与市场结构的分析中,是改进二者的重要步骤与手段。将技术分析清楚而直接地融入到产业历史以及市场结构演变的历史之中,会产生些什么不同呢?探求决定市场结构演变的决定因素,就是将随时光流转的产业发展的市场方面构建成一个连贯的逻辑中。我们不是重建产业发展的历史,而是构建一个关于产业中市场发展的逻辑结构,这种构建只能存在于人类的心智之中。然而,一个好的理论框架,就必须能给出一个一致的、合乎逻辑的解释,并且还应紧守已有的证据与理论。对于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便是:技术因素与市场结构的结合,比之其他方式,将能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市场结构的演变。按照科斯(Coase,1937,1960)的交易费用与制度安排内在关系的理论,在给定技术水平的条件下,人们创生或选择某种制度来降低交易费用,从而导致一些市场制度安排的出现与改变。这一点已经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常识。然而问题在这里并没有结束,技术并不是给定的,更不是静止的,而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着。人们需要同时选择技术和制度时,结果又将如何?诺斯和瓦里斯建立了把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整合在一起的新的理论框架,在整个经济层面揭示了技术与制度的互动关系,从而让我们理解了经济变迁的逻辑,遗憾地是对于我们这些研究产业发展的产业组织经济学者,却在市场与市场结构演变这种市场制度的变迁问题上,彻底地将技术因素遗忘了。技术因素和市场结构之间存在着某种深层的内在关联,且至少在电信、电力、铁路等产业发展的历史演变中有充分的证明。技术在市场结构演变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企业互动的稳定结构来减少技术发展的不确定性。技术总是处在不断地发展与变迁之中,因而也在不断改变着对市场来说可能的选择。尽管我们生活在一个技术变迁速率呈现加速度的世界中,但变迁在边际上可能宛如冰川融化般缓慢,以致于我们必须以历史学家的眼光观察市场结构的变化,方能察觉其中的逻辑。在电信业发展初期,在专利保护作用下,电信市场必然是一种垄断的市场结构,随着专利期的结束,在电信市场利润的诱惑下,如果没有行政力量的干预,必然是一种近似于完全竞争的群雄争斗局面,而电信技术在当时的条件下具有全程全网的自然垄断特性,所以争斗的结果如果没有外在力量的干扰,必然会形成一家独大的局面。随着电信技术的发展,电信成本成倍数地不断降低,电信产业的自然垄断性发生变异,电信的内在技术经济特性要求的是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此时就需要借助于行政力量的参与来打破市场形成的垄断结构,否则就会制约电信市场的发展。目前世界电信技术的发展降低了电信企业的最佳生产规模,打破了电信网络的不适宜分割性,特别是网络融合技术的出现,未来的电信技术呈现出一种向完全竞争发展的趋势。因而,总体市场结构的演变是由各种因素来决定的,但是技术条件和技术特性是其内在的基础和诱因,有些技术能增加集中度并促进垄断,有些技术则增加了市场的多样性促进了竞争。但无论怎样,将某些技术条件下(直流电、铜质电缆、蒸汽机等等)的市场结构与变迁后的技术条件下(交流电、光纤、内燃机等等)的市场结构作个对比,将能使我们清楚地看到:技术变迁(不论是区域间的对比还是历史阶段上的比较)对于市场结构的演变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决定因素,制约着市场结构可能演化的程度与方式。这是我们在思索电信业发展历程受到的启发。根据这样的启发,结合产业组织理论中经典的SCP范式,我们提出了分析产业发展的T-S-C-P理论框架,并用这种理论框架反过来对世界电信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行理论上的验证,我们发现这种理论框架是有其解释力和说服力的,不过对于这种理论框架在其他产业中的验证,以及关于决定市场结构演变的特别重要的制度因素,鉴于时间和能力的制约,我们只能形成一种感性上的理解,未能形成理论上的内容,我想这应该是以后会继续进行工作的一部分。理论服务于实践,提出这种理论框架最终是要用来分析中国电信市场并找出制约中国电信市场发展的根本症结所在。在分析中国电信市场的发展中,我们发现对于我们国家转型期的电信市场而言,有着与西方发达国家根本不同的因素。发达国家是在完善的市场环境和法律基础上来发展电信产业的,而我们国家到目前为止还存在着主体电信运营商产权同质的制度制约。同时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国内学者唐要家已经提出过针对转型期国家的SS-C-P框架,同这种思路不谋而合,肯定并坚定了我们将产权结构加进T-S-C-P框架中的决心,最终形成了进行产业分析的T-S(S)-C-P理论分析框架。应用这样的理论分析框架,并按照T-S(S)-C-P理论分析框架的逻辑顺序,从电信技术的发展变异(量变到质变)开始,就中国电信市场结构的演变、中国电信市场中主体运营商产权同质对电信竞争的制约、中国电信市场的竞争行为和中国电信市场的竞争有效性(绩效)分别用一个章节来进行分析。同时在这样的分析中,我们发现电信技术的发展要求管制体制做出相应的调整,否则就会制约电信市场的发展。例如网络融合的电信技术就要求统一的管制机构来进行行业的监管,然而我们国家目前实行的还是分业管制,这必然制约电信产业的发展。另外网络融合的技术发展要求电信市场市场有结构上的调整,只有进行这种结构上的调整才可能形成广义电信的有效竞争,否则一定会限制电信竞争,例如在我们国家广电网还没有参与到电信市场竞争中,网间的分割和对立已经严重制约电信技术的发展和电信竞争的形成,IPTV业务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遵循这样的思路用电信技术进步中的网络融合、电信管制与电信竞争这一章节来分析中国电信市场重组中的竞争与垄断效应。全篇论文根据T-S(S)-C-P理论框架中的5个要素提出了7个问题,通过对这5个要素的系统分析,形成了本篇论文逻辑上有机组合的5个章节,也是全篇论文的关键线索,得出的了一些贴近有关电信政策实践的结论,其中核心关键的结论是中国电信市场的重组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目前的市场结构同电信技术变迁的市场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需要我们国家电信管制不论实在结构上还是在管制机制上需要进行根源性的改变。
张素娟[5]2009年在《我国电信业竞争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电信业是国民经济战略化产业,其健康发展对推进我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为构建电信业市场竞争格局,对电信业进行了叁次重组和改革。但是,电信市场结构依然是中国移动“一家独大”,同时,市场中仍存在设置互联互通障碍、交叉补贴、低价倾销、业务捆绑销售等破坏竞争的行为,有效竞争格局仍未完全建立。究其原因,与我国电信业产权结构过于单一、竞争法律体制不健全、规制机构不独立、规制方法不科学有关;同时,不容忽视的一个原因是由于我国一直都未能实施有效的非对称管制措施。作为电信业从垄断向竞争转变的重要措施,非对称管制对构建电信业市场竞争格局及电信业的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电信业非对称管制存在内容粗糙、程序繁琐、手段单一、执行力低等弊端,使其难以实现促进电信业有效竞争的作用。为此,针对我国电信业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电信市场状况和世界电信发达国家的经验,应尽快完善我国电信业竞争法律规制,包括确立竞争法律规制原则,完善电信法律体系,有效运用非对称管制,实施科学的规制方法等内容,促使我国电信市场结构改善,构建电信业有效竞争格局,最终实现我国电信业的健康、快速、公平、有序发展。
李卓杰[6]2002年在《中国电信业》文中研究说明中国的电信产业改革,在有限地放松监管和引入竞争的同时,始终没有触及国有电信企业的产权问题,因此国内民营资本至今难以成为基础电信企业的股东。产权不能多元化,互为约束的公司治理结构就无法形成。 本文首先对中国电信业的国有独家垄断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论述了行政垄断与自然垄断的定义和区别,并着重指出电信业的自然垄断属性将会随着电信技术的发展、市场规模的扩张、电信业务品种的多样化以及成本/价格结构的变化而变化。分析了自然垄断行业与政府管制的关系,解释了政府为什么要管制自然垄断行业以及政府管制政策的基本指向。 其次分析了在我国电信业引入民营资本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必要性方面我们认为理由如下:1)电信领域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2)在电信领域的改革中引入充分竞争的关键是尽快形成以市场为基础的价格竞争机制;3)中国电信业在遵守WTO协议对外开放的同时,必须先对国内民营资本开放;4)民营资本的引入将极大的促进中国电信业的国际竞争力。在可行性方面,我们开拓性的将电信市场从产业链的角度出发划分为叁级市场,同时指出在二级、叁级市场应该全面向民营资本开放,一级市场,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合理引入民营资本。 中国电信业要从垄断走向竞争,我认为必须要:1)电信基础网络必须相对垄断,积极推行互连互通;2)充分利用既有的网络资源,鼓励数网竞争;3)要改革管制制度、完善市场准入规则。在此基础上,改革价格和投资管理体制,并深化国有垄断电信企业的改革,建立有效竞争的微观基础,最后提出中国电信业在对外开放之前,应该也必须先对国内民营资本开放,有效地促进中国电信业的发展。
邹文英[7]2006年在《论电信产业的有效竞争》文中认为为促进中国电信业效率改进和福利提高,中国政府自上世纪90年代初启动了电信业破除垄断、引入竞争的管制体制改革。通过“两种模式、叁步曲”式的改革,形成了目前“五加一”的初步竞争格局,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但是,迄今为止,有效竞争的局面并未完全形成,局部市场的竞争过度与竞争不足同时并存。研究发现,当前的市场结构状况更多的与后两次的分拆式改革密切相关,因此,引发我们对已有的市场结构管制方式进行反思,研究结论是:全球范围的分拆式改革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成功的。为进一步促进电信业有效竞争局面的形成,适应全球范围内兴起的叁网融合趋势,必须对此前改革所形成的寡头竞争的市场结构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克服其存在的两种缺陷:(1)基础业务市场竞争者数量偏少,竞争不充分;(2)分业寡头垄断。改善目前市场结构的有效途径是:扩大市场准入,整合专用网资源,增发固定和移动牌照,允许全业务经营和跨行业经营,构造全业务宽松寡头竞争均衡的有效市场。同时,与多网络、多运营商竞争的新的竞争模式相适应,电信业的竞争将是有管制的竞争,而这一管制机构是独立的、综合的、统一的,包括整个通信行业的“大管制”机构。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形成电信产业的有效竞争格局为出发点,对电信业的管制改革进行研究。对分拆式改革措施进行反思,认为其有效性有限,指出电信业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应是全业务多寡头相互制衡。同时,通过对本地电信引入竞争的叁种方式的研究,认为只有基于设施的竞争在我国目前才能形成电信业长期有效的竞争,而这通过国内现有网络资源的整合,完全可以操作。另外,通过对叁网融合给电信业带来的革命性变化的研究,认为电信业的管制将走向“大管制”,即综合的、统一的、跨行业的多网络、多运营商环境下的管制。
叶炜宇[8]2002年在《中国电信业的有效竞争研究》文中认为近几年世界电信市场呈现出开放竞争的趋势,各国政府在本国电信市场积极鼓励竞争、对原国有电信企业逐步实行民营化,同时,积极贯彻对外开放的政策。1997年2月世界贸易组织69个成员国签订的《基础电信协议》是世界电信市场发展历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电信服务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是保障国民经济各行各业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础产业。电信产业的改革必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对电信产业实施科学、合理、有效的监管,形成一个有效竞争的电信格局,成为政府入世之际,在开放市场引入竞争阶段,必须解决的问题,它关系到全社会的发展和千千万万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深入的研究。 然而,事实证明,类似于电信业这样的行业,开放竞争的改革并不那么容易进行,不管是哪个国家,在电信业开放的过程中,都遭遇过不同程度的阻力,在目前,还没有哪个国家的电信改革模式是可以完全移植到其他国家的,理论界也对电信改革存在着诸多的争议,特别是作为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电信企业长期处于垄断经营当中,现在刚刚加入WTO,放开电信市场到底会带来怎么样的影响,理论界有着非常多的观点和分歧,然而,开放竞争是电信运营业的必然选择,所要做的只是如何更好的实现这种开放竞争,如何最大程度的保证国家利益。 本文参照国内外一些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并借鉴国外电信改革的经验,应用产业组织理论,从市场供求、公共政策、市场结构等方面对我国电信运营业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进而提出一个如何更好的实现中国电信运营业有效竞争的系统解决方案,主张将电信运营商分成网络运营层和业务运营层两个层次来看待,针对这两个层次的不同产业特征,提出不同的有效竞争衡量标准,采取不同的措施,形成两个层次不同的竞争模式,从而达到整个电信运营业的有效竞争。
钱嘉宏[9]2003年在《电信业的竞争和中国电信业对外投资》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主要论述了当今电信产业摆脱了传统网络产业的垄断特性,已经成为竞争产业。电信全球化要求竞争在国际展开,而世界贸易组织的《基础电信协议》体现了产业发展的要求。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员,我国运营商应当也有能力利用该协议和各国放松管制的时机开展海外电信投资。在信息时代的背景下,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之一,电信事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它不仅仅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部门,更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提供了平台,是经济发展的后劲所在。本文利用我国从1991到2002年的电信产业实际完成投资数额和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建立了数学模型,有力地说明了我国电信业的投资不仅促进了当期的国内生产总值,而且更加有力地促进了后一期的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也就是说,投资的效应具有明显滞后性,影响一个国家的发展潜力。在电信技术单一和网络初建的过程中,电信服务具有单一性和需求绝对大于供给的特征。各国认为电信行业具有天然的垄断性,与自来水、煤气、电等一样属于公用事业的范畴,对其管制采取政府直接经营或者由一个垄断者在政府管制下经营的方式。但是,随着电信技术的提高和网络初步建设的完成,电信服务业已经从单一的电话服务发展到提供多媒体全方位的具有个性色彩的综合方案提供商。在这种情况下,电信行业的特性已经发生改变,竞争是这种情况下产业自身发展的选择,也是各国在实践中验证的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效率的方式。本文利用西方经济学的生产理论,建立了模型,分析了电信业从垄断到竞争是技术和管理的进步,某个或整体电信运营商生产的效率曲线发生变化以及原先模型假定发生变更的结果。本文除了从服务提供商的角度考察竞争的必要性,还考虑了需求多样化、电信全球化和本国市场利润空间的缩小等具有电信产业发展阶段特征的市场环境。在电信产业发展要求和市场压力下,各国的运营商要求放松管制,而各国政府在保证经济安全和基本电信服务本土化的前提下,纷纷采取了激励竞争的管制。本文对各国政府在此环境下的策略进行了国别分析,发现在电信产业已经完成网络初建阶段的情况下,不及时放松管制造成现有垄断运营商的效率低下,并有损于运营商国际竞争力的发展,如法国电信和德国电信目前所面临的经营困境。电信产业的竞争突破国界的束缚,发展为国际竞争。由于电信运营业的特殊性,商业存在是输出服务的必要条件。因此,合并和联合等直接投资是跨国运营商的主要手段。而间接投资更多的在东道国的管制压力下或者在公司对市场试探开发阶段采用的手段。与其他产业相同,电信运营业跨国投资也存在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市场导向、需求驱动和技术管理驱动等动机。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对跨国投资动机的探索大多为制造业,与电信产业的产业特征不符。比如,在降低成本方面,强调人力资源成本和通讯成本等,而电信运营的跨国投资中接入费和销售管理费用占了成本节约的一大部分。电信一直是一个高管制的行业,在不同的体制下,电信竞争的发展有很大区别。本文比较了欧洲、美国和发展中国家电信竞争的不同方式和形势,从而呈现了全球范围内电信竞争的全景图。分析说明,发展中国家的电信市场和竞争的发展都落后于发达国家,随着电信技术的发展和国际资本的注入,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将更加激<WP=3>烈。但是,数字鸿沟和管理体系的落后将有可能使一部分发展中国家错过跳跃发展的良机。由于电信业对国民经济意义重大,各国依然保持对电信业的管制。这与电信业全球化的要求相冲突。世界贸易组织的《基础电信协议》(正式名称为《服务贸易总协定第四议定书》)是各国在放开市场中讨价还价的结果,促进了电信国际竞争的发展。本文总结了各国对外承诺开放的特点,尤其是通过对各国承诺的分析,得出了各国贸易隐含的壁垒所在。通过比较,可以看到电信产业国际投资的复杂性,也反过来说明了电信产业对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对各国壁垒的分析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将在我国对外投资中起到警示的作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担着开放市场的义务,同时也享有海外投资的权利。应该看到,加入WTO是在打开一扇门的同时,开启了两个市场:外商可以进入中国电信市场,相应地,中国的电信企业也可以进入国外的电信市场。通过对中美两个国家的市场比较分析,我国电信市场的发展阶段已经到了竞争时期。尽管目前的跨国经营很难带来短期效益,但是在国际市场赢得发展空间可以带来长期的效益。这说明我国运营商有必要开拓全球业务和国际市场。而我国运营商二十年的发展经验、技术提高和资金、用户实力说明我国大运营商已经有能力进军国际市场。我国在基本构建了竞争格局的情况下入世,一方面使我国运营商走出国门成为可能,另一方面也给了运营商发展国际竞争力的时间。本文综合分析了我国运营商海外投资的必要性、可能性和时机选择,并具体探讨了战略联合这种新兴的更加适合中国运营商海外投资的经营方式。本文论述了电信产业从垄断走向竞争的必然发展趋势,阐明了信息产业竞争性的理论基础及其实证分析,并系统的论述了竞争的动力和在全球的开展,最后对中国运营商的海外
兰斌[10]2002年在《加入WTO对中国电信业竞争发展的促进及相关对策》文中研究指明<WP=1>对 外 经 济 贸 易 大 学在 职 人 员 以 同 等 学 历申 请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参考文献:
[1]. 电信竞争的形成[D]. 王伯成. 暨南大学. 2006
[2]. 从垄断走向竞争——我国电信业改革的理论基础及制度选择[J]. 黄中文, 黄震. 湖南社会科学. 2003
[3]. 中国电信市场竞争及政府规制分析[D]. 倪冠军. 厦门大学. 2007
[4]. 中国电信市场重组中的竞争与垄断[D]. 杨灵. 辽宁大学. 2009
[5]. 我国电信业竞争法律规制研究[D]. 张素娟.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09
[6]. 中国电信业[D]. 李卓杰. 暨南大学. 2002
[7]. 论电信产业的有效竞争[D]. 邹文英. 厦门大学. 2006
[8]. 中国电信业的有效竞争研究[D]. 叶炜宇. 浙江大学. 2002
[9]. 电信业的竞争和中国电信业对外投资[D]. 钱嘉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3
[10]. 加入WTO对中国电信业竞争发展的促进及相关对策[D]. 兰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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