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区际分工程度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工业区论文,程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区域划分和区域层次
目前,关于区域的较为普遍的划分方法有以下三种:(1)大经济区,一般由强大的经济中心、多级别的城市体系,以及广大的经济腹地组成。这种划分的主要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大经济中心的作用,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2)经济带,我国有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之说,这种划分的主要目的在于处理不同发展水平上的区域经济间的关系;(3)省、地、市等按行政区划的经济区,这种区划的主要特点是行政区界明确,长期以来形成一整套的管理体系和省区经济增长中心。至于选择哪一种经济区域作研究样本,这完全是由研究对象及研究任务所决定的。本文中,将同时依据这三种划分方法,来研究我国在这三种不同区域划分基础上形成的区域分工状态。依据这一方案,区域划分为以下三种情况。首先,省级经济区指30个省、市、区。其次,大经济区的划分,这里参照刘再兴教授的划分方案,该方案在主要考虑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水平和自然资源丰度等因素基础上,将全国划分为10大经济区:辽吉黑区;京津区;蒙晋区;冀鲁豫区;沪苏浙区;皖赣鄂湘区;闽粤区;桂琼区;川贵云藏区;陕甘青宁新区。[①]第三,三大经济地带,具体划分为:东部地带包括沿海12个省(市、区),有京、津、冀、辽、鲁、沪、苏、浙、闽、粤、桂、琼;中部地带包括9个省(区),有黑、吉、蒙、晋、皖、赣、湘、鄂、豫;西部地区包括9个省(区),有川、贵、云、藏、陕、甘、青、宁、新。[②]
区际分工是针对具体的区域划分来说的。由于区域可分化组合,于是不同的区域划分便会产生不同的区际分工状态。不同的区域划分,意味着划分的区域可能存在着级别或层次之分。对于工业区际分工,如果针对的区域层次不同,便会产生不同的区际分工格局,而且区际分工程度也会产生差异。
二、衡量区际分工程度的方法
区际分工研究中,区位商是区分区际分工格局的基本指标,它说明在区际分工中,某种产业或产品生产区域化的水平。那么,对于同一区域层次,通过衡量不同行业的生产区域化水平,就可以反映区际分工的基本格局。假设在k区域层次,有n个行业和M个区域,那么一个行业将有M个区位商值(这里称一个区位商分布),于是该行业的区际分工格局可通过其区位商分布反映出来。然而该行业的区际分工程度如何呢?这里,用Q[K][,ij]表示在k区域层次上的第i个行业在第j个区域的区位商值(k=A,B,…;i=1,2,…,n;j=1,2,…,m),那么,在k区域层次n个行业将有n个区位商分布。可以肯定地说,这n个区位商分布的特征是有差异的。若第i个行业的区位商分布为Q[K][,i1]、Q[K][,i2]、…、Q[K][,im],那么,我们关心的是,这一区位商分布的基本特征是怎样的,我们最为关心的是Q[K][,ij]的离散程度。因为如果Q[K][,ij]分布的离散程度大,则表明每一事件(Q[K][,i1]、Q[K][,i2]…、Q[K][,im])的均衡程度差别大,在区际分工中,则表明第i个行业在m个区域间形成的规模差距也越大,因此可反映出第i个行业在由m个区域构成的k区域层次上的区际分工程度。用D[K][,i]表示这一指标,那么n个行业有n个D[K][,i]指标,而且每个D[K][,i]值可能存在差异,这反映出在同一区域层次不同行业的区际分工程度可能并非一致。
我们已经度量出同一区域层次A(设k=A)上的区际分工程度,然而,在不同于A的区域层次B(设k=B)上,即使针对同一行业,其区际分工程度很可能与A区域层次不同。这是因为,A区域层次的m个区域产生分化组合,假定分化或组合为L个区域,则构成了B区域层次。显然,同一行业在m和1个区域的配置是不同的,所以Q[A][,ij](i=1,2,…,n;j=1,2,…,m)不等于Q[B][,ij](i=1,2,…,n;j=1,2,…,1)。通过比较Q[A][,ij]与Q[B][,ij],我们可以看出不同行业区际分工的区域层次倾向。
计算步骤为:(1)计算不同区域层次上不同行业的区位商分布,即Q[A][,i]、Q[B][,i]、Q[C][,i];(2)计算每一区位商分布的数学期望,即E[A][,i]、E[B][,i]、E[C][,i];(3)计算每一区位离分布的离散程度,这里用方差度量,即Q[A][,i]、Q[B][,i]、Q[C][,i]。
三、区际分工程度的实证研究
我们对1994年中国的36个工业行业在省级经济区、大经济区和三大经济地带这三个不同区域层次上的区际分工程度进行了计算。限于篇幅,不再列出这36个工业行业在三个区域层次上的区位商分布。这里仅列出这36个工业行业在每一区域层次上区位商分布的期望和方差(见表1)。对该表,需要说明的是,※行的数值是指在省级经济区的研究中剔除西藏等高区位值的影响后得到的值。这主要是考虑到我们选取的指标,西藏参与全国工业区际分工体系的作用是极其微弱的,例如西藏的建材工业产值占全区比重高达21.98%,但占全国同行业产值的比重,仅为0.05%;西藏区位商最高的黑色金属采选业(区位商47.40),其工业产值也仅占全国同行业产值的0.59%。因此,在计算省级经济区某些行业的区位商分布特征时,剔除了西藏的高区位商值。另外,海南的黑色金属采选业由于表现出与西藏类似的特征,也予以剔除。可以看到,在剔除了这些影响因素后,得到的期望值与起初的期望值(省级经济区)相比,有明显下降
表1 中国工业区际分工程度及差异
注:(1)括号中的数值是数学期望,其他为方差。
(2)区位商是通过工业总产值指标计算的。
(3)※行的数值,除黑色金属采选业是剔除西藏的高区位商值的影响,其他行业均为剔除西藏和海南的影响后得到的值。
资料来源:《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1995)。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各区域层次上工业区际分工程度及其差异状况,表现出以下几方面特征:
1.同行业在不同区域层次上的区际分工程度存在差异
这表现在:(1)省级经济区的区际分工程度明显高于另两个区域层次。除了仅有的两个行业——文体用品制造业和炼焦、煤气及煤制品业以外,其他行业在省级经济区的区际分工程度均高于另两个区域层次。有些行业表现得非常显著,例如油气开采业、采盐业、木材采运业、烟草加工业、印刷业、木材加工业、化学工业、医药工业、橡胶制品业、建材工业和机械工业等。但这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较高的区际分工程度上的差异,例如油气开采业等采掘业及其他个别工业,它们本身在省级经济区上的区际分工程度就很高;一是较低的区际分工程度上的差异,例如化学工业等,它们本身就在省级经济区上的区际分工程度是很低的,只不过其他区域层次上的区际分工程度更低,才表现出这一显著性差异。有些行业,例如金属制品业、化纤工业、电机制造业、电讯设备制造业、塑料制品业、仪器仪表业和纺织业等,即使它们在省级经济区的区际分工度高于另两个区域层次,但差异性并不显著。(2)大经济区的区际分工程度高于三大经济地带的区际分工程度,这里也仅除去两个行业——烟草加工业和医药工业。某些行业,例如自来水生产供应业、食品制造业、饲料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纺织业、电力工业、化学工业、金属冶炼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等,大经济区的区际分工程度远远高于三大经济地带。即便如此,这些行业在大经济区上的区际分工程度并不高。在三大经济地带这一区域层次上,除个别行业,例如木材及竹材采运业和烟草加工业等几乎所有的行业的区际分工程度都呈现极低的水平。因此,总体特征上,我国的工业区际分工程度,在省级经济区这一区域层次上表现得最为明显,大经济区次之,三大经济地带上的区际分工程度表现得最不明显。
我国工业区际分工程度在三个不同区域层次上表现的上述特征,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两点,一是我国本身就是一个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区域差异很大的大国,各地区客观条件和已有基础有巨大差异,而且在现行体制下省区还是具有某种程度独立利益的主体,各地区之间存在行政分割的利益分歧,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放权让利等措施的实行,地方政府及企业的各项权力日趋扩大,各地区能够在较大程度上保证各自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得以实施。另一方面,我国的经济布局,自建国初,就开始协调沿海与内地的经济发展关系,大三线建设时期以工业为主体的生产力布局更是跳跃式地向西推进,区际工业差异已明显缩小。但在强调区际工业平衡发展、追求建立和完善区域工业体系的过程中,将重点放在处理沿海与内地或大经济区间的关系,没有将着重点放在省区间规划及协调。因此,工业规模差异和结构差异在省区间表现得更为明显,致使省级经济区上的工业区际分工程度明显高于另两个区域层次。
工业区际分工程度在三个区域层次上的差异,可通过工业结构在三个区域层次上的相似程度加以反映,并验证上述结论。我国各区域层次上工业结构相似状况见表2。
表2 中国各区域层次上工业结构相似系数
从表2可明显看出,三个区域层次上的工业结构相似程度,省级经济区为最低,三大经济地带为最高,大经济区介于二者之间。而在同一区域层次上,结构差异越显著,则区际分工程度越高。因此,工业结构相似程度最不显著的省级经济区,其工业区际分工程度为最高,大经济区次之,三大经济地带最低,从而印证了我们根据区位商分布的离散程度指标得到的结论。
2.不同行业在同一区域层次上的区际分工程度存在差异
只有为数不多的行业,区际分工程度较高,这些行业主要集中在采掘业、能源原材料工业及部分轻加工工业。大多数行业的区际分工程度明显偏低,例如金属制品业、化学工业、机械工业、电机及器材制造业、纺织业和医药工业等,这些行业即使在区际分工程度表现得最为显著的省级经济区这一区域层次上,它们区位商分布的方差也没有超过0.4,这突出地反映了这些行业的生产布局呈现地区均衡的特征。
我国大多数行业的区际分工程度较低,也可通过工业结构相似程度加以反映(见表2)。即使在省级经济区,各区域间工业结构趋同状况也很严重。相似程度普遍较高,除山西、黑龙江、云南、西藏和新疆等资源或边远落后省区外,其他区域同标准结构都保持了较高的一致性。因此,即使在省级经济区这一工业区际分工程度表现最为显著的区域层次上,大多数行业的区际分工程度却并不高。因此总体特征上,我国工业区际分工并没呈现出一种纵深的、高水平的区际分工状态,在我们研究的三个区域层次上,都表现如此。
当然,从行业性质上讲,不同行业需要不同的区际分工程度。这表现为:(1)对于某些地方性工业,例如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饲料工业和家具制造业等,由于这类行业主要是为本地区市场服务的,因此这类行业在各区域发展呈现均衡特征。这类行业的区际分工程度一般较低,这是合理的。(2)对于某些不定指向布局的工业行业,例如金属制品业、塑料制品业、医药工业、橡胶制品业和建材工业等,这类行业既可以在原材料产地布局,也可以在市场附近布局,甚至在其他地区(劳动力充实的乡村地区)布局。这类行业的产品市场范围非常广阔,为其在各区域的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但在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出于总体效率的考虑,这类行业的发展应向某些区域倾斜,而不应在各区域展开。在各区域展开的结果,一方面会导致重复建设,降低效率,另一方面建设规模的过量扩张会严重影响工业行业结构的协调发展,导致基础工业与加工工业比例失调。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这类行业,除橡胶制品业等在省级经济区上表现出较高的区际分工程度外,其他行业的区际分工程度均较低。这表明,我国大多数这类行业,其工业布局呈现分散化特征,在各个区域呈现均衡发展的态势。(3)对于某些经济规模需求较高的行业,例如机械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机及器材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和化纤工业等,这类行业对经济规模以及专业化分工协作的要求较高,在区域间配置不宜全面展开。而我国这类行业的区际分工程度是很低的,反映出这类工业行业在区域间的规模差异并不显著。究其原因,一方面与我国多年来在机械、化学和电力工业采取“两条腿走路”方针,大力兴办小水电、小化工和小机械等“五小”工业有关;另一方面主要原因在于国家对这类高集中度的行业实行了较为严格的价格控制,这类行业的价格不是由具有垄断结构的市场决定,而是由政府制定的。政府制定的价格是保护落后的价格,有利于落后的一方,致使与大企业生产同类产品的小企业得以长期生存。再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随地方利益独立化,地方保护主义抬头,地区封锁造成区域市场分割和统一市场的晚成,各种争夺紧缺要素的“大战”频频发生,追求“大而全”、“小而全”以及由此而来的重复建设、结构趋同十分严重,这都为那些在市场竞争中势必落败的小企业提供了生存空间。因此,对这类行业来讲,少数大型企业与广泛分布的、为数众多的小型企业的长期的、低水平竞争共存,是我国工业区际分工的基本格局之一,也是致使这类行业区际分工程度较低的根本原因。
注释:
[①] 刘再兴主编:《中国区域经济:数量分析与对比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第116页。
[②] 吴传钧、侯峰:《国土开发整理与规划》,江苏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4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