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米利根“生物语义学”的内容外部性_自然法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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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立根生物语义学版本的内容外在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义学论文,外在论文,物语论文,版本论文,根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自然标记与意向性标记

       格赖斯在《意义》中区分了“自然意义”与“非自然意义”。①二者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如果x意味着②p,那么p是否必须为真。我们来看看格赖斯所提供的例句:

       “那些斑点意味着麻疹。”

       “[公交车上的]三声铃响意味着这辆公交车已经满员了。”③

       格赖斯认为,像第一句这样表达自然意义的句子,我们不能在后面加上撤销性的陈述。例如,我不能说,“那些斑点意味着麻疹,但他并没有得麻疹”。相反,我们可以在像第二句这样表达非自然意义的句子后面加上撤销性的陈述,例如我们可以在后面加上:“但它事实上并没有满员——售票员犯了个错误。”格赖斯这篇论文主要论述的是非自然意义。他认为自然意义与非自然意义是不同类型的东西,非自然意义中包含了意向性。但我们将从自然意义出发,说明非自然意义是自然意义的一种。或者就像密立根所认为的那样,事实上只有自然意义。④

       1.区域重现的自然标记

       格赖斯在表达自然意义的句子中所说的不可撤销性是什么意思呢?他说的应该是,如果A标示(signifies)B,那么除非B为真,否则A不会出现。就像年轮标示着树龄,一个人脸红标示着心脏跳动加速。其中A和B都是完整的事态,而A带有B的信息。例如在格赖斯的第一个例句,完整的表述应该是:“那些斑点的出现标示着他得了麻疹。”斑点的出现可以被看作是一个信号r,这个信号r所承载的信息是“他得了麻疹”。根据格赖斯的原则,除非是信息源Is中所包含的信息完全被信号r所承载,也就是说,A的出现只可能是因为B,这时才能说A标示了B。如果r没有传递来自Is的所有信息,那么r只能让我们知道一个析取项。举个例子:现在有两张被反过来的扑克牌J、Q,分别位于两个位置l[,1]、l[,2]。现在我们不知道Q这张牌被放在哪个位置上,因为当前的信号没有包含Q在哪个位置上的信息。我们所知道的只是,Q可能在l[,1],也可能在l[,2]。二者的概率都是0.5。如果我翻开一个位置的牌,例如我翻开l[,1]的牌,看到了J,那我就知道了Q一定在l[,2]。因为这时Q在l[,2]的概率为1。由此,我们可以说,只有当概率为1时,r才承载了“s为F”这个事态的信息。德雷斯基对信息是这样定义的:一个信号r承载着s为F这个信息=根据r(和k),s为F的条件概率为1(在只有k的情况下小于1)。⑤

       德雷斯基的k指的是我们关于s的已知知识,是我们关于s的信念。所以k是不同于s为F的信息,它不是接收端从信息源得到的信息。因此k可以被省去。如此一来,只要根据r,s为F的条件概率为1,那么r就承载着s为F这个信息。当然,其中接收端的信息Ir应该与信号源的信息Is相等。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我们把翻牌的情景录下来,并且经过处理,让图像显示的是另一个时间的翻牌事件,那么我们接收到的信息就不是信号源的信息,因此我们当然不能说这个信号r承载了Is——此时Ir=0。看起来,德雷斯基希望这个信息传递必须根据逻辑和自然法则进行,而不会被某些巧合破坏。⑥但这时就会出现问题。如果根据自然法则,r承载了s为F的信息;那么由于自然法则是一般性的,这就意味着德雷斯基所说的应该是一类(class)信号承载了一类事态的信息,并不能说明是某个信号承载了某个信息源的信息。我们知道,并不存在任何有关于个体的法则(law of individuals)。一只青蛙特殊的叫声是它正在求偶的信号,但我们并不能根据自然法则推断这只青蛙必然会在求偶时发出这样的叫声。这种特殊的叫声与这只特定青蛙的进化历史和个体历史是密切相关的。有许多偶然的事件导致这只青蛙在求偶时发出这样的叫声。

       此外,如果我们在野外发现了一个足印ε,我们如何判断这个ε足印承载的信息是“此处有鹌鹑经过”还是“此处有野鸡经过”呢?我们完全没有办法根据自然法则让这个概率为1。⑦除非我们知道这个地区只有鹌鹑或只有野鸡,我们才能对此作出判断。但这并不是逻辑和自然法则提供给我们的信息——逻辑和自然法则不会告诉我们某只鹌鹑或野鸡必然会往什么地方跑。关于个体的信息只能是统计学意义上的。我们只能说在某个树林W中,鹌鹑出现的概率非常高,因此在W树林中发现的ε足印标示着鹌鹑出现的概率接近于1。我们没有办法阻止在某些情况下,W树林中突然出现了一只野鸡,并留下了ε足印。

       由此可见,自然标记是区域性的,而不是普遍性的(global)。在格赖斯的例子中,那些斑点也不必然意味着麻疹,可能是青霉素过敏。一个自然标记之所以能够标示某物,是因为有一个实在的东西引发了(cause)它的出现。但这个实在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逻辑和自然法则决定的。它有其历史性的原因,是偶然性的产物。因此,我们在谈论自然标记的时候,应该要追踪这个标记的定义域(domain),依此判断出其标示的对象。仅凭逻辑和自然法则是不够的。但如果是这样,我们怎么能说A标示着B不是一种意外呢?格赖斯所说的斑点并不是“偶然地”标示着麻疹,虽然有可能它所标示的是青霉素过敏;ε足印也不是“偶然地”标示着鹌鹑,虽然有可能它所标示的是野鸡。非意外性并不一定要用刚性法则来解释,我们可以尝试用另一种方式来进行说明。

       假如一个动物在某个区域经常观察到A与B的紧密关系,它就有理由认为A标示了B。当A和B之间的表征关系在某个区域重复出现时,A就是B“区域重现的自然标记”。这种标示关系并不是不可错的,它只是通过样本得到的结论。相对于那个区域而言,A作为B的自然标记具有很高的可靠性。这个区域重现的自然标记是它通过追踪标记的定义域得来的。例如在W树林中,某个捕食者通过追踪W树林中ε足印与鹌鹑之间紧密关系的重现学到ε足印对鹌鹑的标示。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或者在另一个树林中,ε足印就标示着鹌鹑的出现。按这样说,区域重现的自然标记也可能出现错误标示的情况,这就使得格赖斯自然意义与非自然意义的区分非常模糊(vague)。但格赖斯认为,非自然意义是与意向性相关的,而自然意义与意向性无关。在下文中我们将展示,意向性标记虽然与自然标记在某些方面具有差异,但它与自然标记一样,表征的都是实在事态,因此从语义上说并不存在什么“非自然意义”。

       2.专有功能与意向性标记

       如果我们要对意向性作自然主义的解释,那么对于布伦塔诺的两种意向性,即对实在对象的意向和对非存在的意向,最好的方法就是自然化前一种意向性,然后将后一种意向性纳入前面的框架之中。

       德雷斯基认为,意向性系统并不是什么神奇的东西,“只要花几个大洋就可以在当地硬件商店买到它们”。⑧让我们看看德雷斯基的例子。既然布伦塔诺的第一种意向性只需要指向实在对象就可以,那么指南针不就是一个意向性系统吗?只要让一个做工良好的指南针在合适的环境下工作,它就会告诉你北极的方向。我们可以很正当地说,指南针“知道”北极的方向。这看起来像是前面所说的自然标记:指南针承载着关于北极方向的自然信息。

       但是德雷斯基接着说,既然北极熊生活在北极,而指南针又标示着北极的方向,那么指南针是否也标示着北极熊的方向呢?他认为不是这样。虽然北极的方向和北极熊生活区域的方向是共现(co-occur)的,但是它们之间是不透明的(opaque)。就像虽然西塞罗和图利都指称同一个人,但是我们并不知道西塞罗就是图利。为什么德雷斯基这样认为呢?在前面我们也说道,德雷斯基的自然信息必须符合逻辑和自然法则。我们可以根据自然法则说明为什么指南针中的指针会受北极地磁场吸引从而指向北极;但没有任何法则为指南针指向北极熊提供解释。

       现在让我们稍微改变一下历史。由于人类对北极熊有一种特殊的崇拜,所以我们发明了一种工具,可以指向北极熊生活的区域。让我们把它叫作“指熊针”。我们并不知道北极熊生活的北极有强烈的地磁场,从而让“指熊针”的指针指向北极,也就是北极熊生活的区域;我们只知道这个工具能够可靠地让我们知道北极熊所在区域的方向。如果是这样,我们要问,“指熊针”所标示的对象是北极的方向还是北极熊生活区域的方向呢?

       或许德雷斯基的另一个例子更能说明问题。试想海中生活着一种体内有一个微小磁体的厌氧细菌,这些磁体是细菌的感觉器官。在北半球,这个磁体让细菌游向地理上的北方,因为北方的水更深,含氧量更低。⑨现在我们要问,厌氧细菌内的磁体所标示的是地理上的北方还是含氧量更低的区域?显然,没有自然法则可以让我们得出结论说,北方的含氧量一定更低。此外,如果我们把一块磁铁放在含氧量很低的地方,那么这些厌氧细菌就会向磁铁的方向,也就是含氧量更低的方向游动。此时,这些厌氧细菌中的磁体标示的是什么呢?

       如果意向性标记的功能只是承载自然信息,换句话说,如果意向性标记的标示对象与它“设计”中所需承载的信息无关,那么意向性标记与自然标记就没有什么区别了。但是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意向性标记都是有确定功能的。德雷斯基也赞同这一点。例如温度计和大头针都可以标示当前温度,因为它们都遵循热胀冷缩的定律。我们不会说大头针是用来标示温度的,这不是它的功能。但温度计不同。我们设计温度计的目的就是让它指示出当前温度。正因如此,我们会说大头针的膨胀度是当前温度的自然标记,而温度计的读数是当前温度的意向性标记。传统一般认为,自然标记与意向性标记的区别在于自然标记是不可错的,而意向性标记是可错的,就像格赖斯在区分自然意义与非自然意义时所做的那样。但在前面我们可以看到,区域重现的自然标记也是可错的——我认为这并不是二者之间的区别。关键性的差异在于,意向性标记所标示的对象和它被设计的意图有关。用密立根的术语说,意向性标记应具备“专有功能(proper functions)”。⑩

       在我们的生活中,在自然的历史中,很多东西都是通过“复制”而成为一个种类的。在LTOBC(11)中,密立根把这样的种类称为“由再生产建立起来的家族(reproductively established families)”。其中有的是直接从同一个样本或蓝图中生产出来的,例如温度计、汽车、椅子;有的不是直接复制,而是通过发展才能从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例如人体器官。有些东西得到复制只是外部机制使然,并没有确定的目的。例如一台打印机不断复印废纸,而这些被复印出来的纸张是没有确定用途的。再比如我们在说到区域重现的自然标记时提到的ε足印,一只鹌鹑不是因为特殊的目的才留下这些印迹的。但另一些东西得到复制是因为它被设计用来执行一定的功能。一旦其中的目标成功地得以实现,这些东西就能继续繁衍。例如指南针被设计用来指示北极的方向。只要它能实现此类功能,人们就会继续以此为样本生产指南针。

       那么如果其中一个指南针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某些意外导致了它不能执行预先设定的功能,比方说,它里面的指针不见了,那么这个指南针是否还是一个意向性标记呢?我们说,它依然是一个意向性标记——因为它依然是一个指南针。就像一颗畸形的心脏,虽然无法执行心脏的专有功能,但它是心脏这个由再生产建立起来的家族的成员,它应有的功能仍然是如此。在指南针的情况中也是一样,既然它被设计用来标示北极的方向,那么不管如何畸形,它的专有功能都不会变。意向性标记所标示的对象与它的专有功能有关,也就是与它被设计的意图有关。它的标示对象是因为特定的目的而存在的,而不是由底层的自然机制所决定的。在前面的例子中,如果我们确实发明了“指熊针”,那么它所标示的对象就是北极熊生活区域的方向。鉴于“指熊针”被设计的目的,它的专有功能就是指示北极熊生活区域的方向。在人工制品中,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确定其专有功能。那么自然物呢?比如我们设想的那种厌氧细菌,我们如何确定什么才是其中磁体的专有功能呢?

       二、规范性维度与错误表征

       人工制品的专有功能往往被认为是由人设计的,它们所获得的规范性是由设计者赋予的。那么自然生物是如何获得规范性的呢?我们将从对表征系统的论述中得出正确表征所需规范说明与规范条件的来源,并进一步描述错误表征的情况。

       1.规范说明与规范条件

       我们说过,一个由再生产建立起来的家族可能是因为具备某些专有功能而得到保存和繁衍的。实际上这是一个选择的过程。对于自然生物来说,自然选择就是这样一个确定专有功能的机制。一个专有功能之所以被保留下来,是因为它在历史上使其“载体”(12)获得了收益。在前面厌氧细菌的例子中,这些细菌体内的磁体把它们带到含氧量更低的水域,因此被留存了下来。这些磁体是被“设计”用来指示含氧量更低的水域的。就像我们假设的“指熊针”一样,它不是通过普遍性法则而被确定下来的。

       但问题是,这样的机制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发挥作用。如果厌氧细菌被放在赤道或南半球,或者地球北半球的水域越往地理北方含氧量越高,或者我们在细菌附近放了一块磁铁,那么这些厌氧细菌的磁体就无法实现其专有功能。很可能这些专有功能在“通常情况”下毫无建树。既然存在着它们无法为有机体提供收益的情况,我们怎么能确定这是它的专有功能呢?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确定专有功能所需要的并不是统计学上的“通常情况”。如果我们用概率来确定专有功能,那么这个概率应该有多高?0.5?这好像不够。0.7?0.9?0.95?(13)一旦采用某个概率作为标准,那么这个标准要么是被任意决定的,要么就只能被看作一个操作定义(operational definition)。从实在论的角度说,这是无法接受的。更何况我们可以为其提供一个实在的标准。

       专有功能并不一定要在所有情况下都得到实现才能为有机体提供收益——事实上,有的专有功能虽然只有在极少的情况下能实现,但只要它被实现,就能为有机体提供巨大的收益。密立根最有说服力的例子就是精子的专有功能。正常成熟男性每次射精的数量在4000万以上,但并不是每个精子都能实现其预定的目标:与卵子结合形成受精卵。事实上,绝大部分精子都以死亡而告终,只有个别幸运儿能完成它们的使命。如果按概率来说,每个精子成功受精的概率约等于零。(14)但这并不影响对精子专有功能的确定。只要受精成功,有机体就能获得巨大的收益。(15)再比如说,我们的胃都有呕吐的机制。我们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呕吐——呕吐是为了将摄入的有毒物排出体外。虽然我们甚至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呕吐,但是只要我们摄入了有毒物,胃就会对此作出反应,通过呕吐来保住我们的小命。有时候有机体也会出现错误表征的情况。例如兔子并不是每次都因为确实有捕猎者出现才逃跑。很可能是一点风吹草动就让它慌忙逃窜。但只要有捕猎者出现,这样的专有功能就值回票价了。一些进化心理学家把它们比作烟雾报警器。虽然在许多情况下,它可能会提供错误的信息,但我们因为错误信息遭到的损失总比因为没有得到信息遭到的损失大。不过我们要搞清楚的是,错误表征本身并没有为我们提供收益,为我们提供收益的仍然是那些正确的表征。

       如上所述,专有功能与样本统计的概率并没有什么必然联系。专有功能是为了实现某些“专有目的(proper purpose)”而存在的。这些目的最终都可以归结到有机体的生存和再生产上。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能觉察到这些目的——我们生物学上的目的与心理学上的目的并不必然一致。(16)例如我们对甜味的喜爱从生物学上看是为了让我们摄入更多高卡路里的食物,但从心理学上看只是为了满足我们对甜味的心理需求。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现在有无糖口香糖这类东西。它们虽然无法满足生物学上的目的,但可以满足心理学上的目的。再比如,一个婴儿不知道它被生下来是为了基因的传播,也不知道它生存的目的是传播基因。然而,这些心理学上的目的最终都源自生物学上的目的。

       前面我们说,一个专有功能得到保留是因为它被选择了。它之所以被选择并不是由于其出现的概率,而是因为它在历史上为有机体提供了收益。另外,这样说也不意味着专有功能就会一成不变,始终遵循最初的说明——自然选择是从来不会有丝毫懈怠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一样东西可能有不同的专有功能,而实现某个专有功能的东西也可能会被另一样能更好实现该功能的东西所取代。专有功能总是跟历史性绑在一起的,许多偶然因素都会导致其出现、改变、消亡。但不能由普遍性法则说明并不意味着它是某种可以被随便说明的东西。专有功能是由于其在历史上的成功而得到保存的,它的规范性也是通过这样的历史性得到确定的。在说到专有功能的规范性之前,首先让我们先对“设计”与“历史性”作一些补充说明。专有功能是根据“设计”执行的功能。这里的“设计”所说的并不一定是天赋性(innateness)。我们通过经验学到的行为方式一样可以被看作是“设计”的产物——它从是个体历史中被选择出来的东西。所以我们所说的历史性包含了两种历史,一种是种系发生的(phylogeny),一种是个体发生的(ontogeny)。另外,可进化性(evolvability)也是进化的产物。我们还可以通过波普尔式的试错(trial-and-error)来进行设计。许多人工制品就是这样被设计出来的。为方便理解,我们一般会选用天赋性的例子,但这并不表示“设计”只有这一种涵义。

       规范性首先被应用于对这些“设计”的说明。“‘规范说明(normal explanation)’对某个特定功能的执行作出说明,告诉我们它在其被专门执行的那些(或许很少的)场合下(典型地)将如何被历史地执行。”(17)因此,它所说明的有两个内容。一是专有功能如何被执行,二是它在哪些条件下被执行。要说明专有功能如何被执行,光有自然法则是不够的,还需要知道相关功能装置的倾向性与结构,以及给定的条件。这就是说,它需要自然法则与历史性(区域性—个体性)因素耦合(coupled)才能给出说明。简单地说,规范说明所说明的就是专有功能是被“设计”为如何执行的。前面说道,我们还需要考虑在哪些条件下这些专有功能才能得到实行,因此规范性也被应用于“规范条件(normal conditions)”。(18)密立根认为,“规范条件”可以理解为“历史最优条件(historically optimal conditions)”,也就是这些专有功能实际上成功地为有机体生存和繁衍带来收益时的条件。它不是统计学上出现概率更高的条件,否则像呕吐这样的功能就不会存在了。一个完全的规范说明必须提到规范条件,因为每个专有功能的规范条件都是不同的。例如我们通过视觉和触觉辨认一样东西时,我们所需要的条件就不尽相同。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专有功能如何得到执行才能得到说明。需要注意的是,规范条件对区域进行了规定。例如我们前面所说厌氧细菌的例子,其规范条件就将区域划定在现实地球的北半球。如果我们把这些厌氧细菌放在赤道,那么它们的规范条件就无法得到满足。当然,有时候这个区域比较大,可能扩展到整个地球甚至整个宇宙,但是这依然让专有功能成为区域性的东西——因为它必须是现实宇宙历史的产物,不能被放到某个奇怪的“可能世界”中去。此外,规范说明还规定了这个专有功能的实现方式。它不能是因为巧合而得到实现的。例如我们在含氧量较低的地方放块磁铁,把带有磁体的厌氧细菌吸引到附近,那么这些磁体的专有功能虽然得到了实现,但完全是基于巧合。只有当专有功能“根据规范说明”,也就是根据历史上规范条件下成功的实现方式执行时,它才能符合完整的规范。

       2.原始性的推拉表征

       我们对专有功能及其规范性进行描述,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对意向性标记,特别是对其标记的对象作出解释。现在我们把带有专有功能的标示关系,也就是意向性标示关系称为表征关系,并看看这个表征的内容,也就是它被设计用来表征的东西是如何被确定下来的。

       先来看看许多哲学家常用的例子,即蜜蜂的“8字舞”。一只工蜂在发现蜜源之后会根据太阳、蜂巢、蜜源的位置跳“8字舞”。跳舞的速度和8字的形状、方向可以让其他工蜂知道蜜源相对于蜂巢的方向和距离,从而使其他工蜂到蜜源的位置去采蜜。这个例子尤其适用于密立根的表征理论,因为它清楚地将表征系统分成了两部分:跳舞的蜜蜂和观察的蜜蜂。跳舞的蜜蜂通过跳舞制造出了一个抽象的“图标(icon)”,即我们所说的表征;(19)而观察的蜜蜂则知道如何使用这个表征。我们把制造表征的装置称为生产器,而把使用表征的装置称为解释器或消费器。(20)我们说道,意向性标示不同于自然标示之处在于它具有专有功能,它是被“设计”来实现某个目标的。在蜜蜂跳舞的例子中,制造图标的蜜蜂所跳的“8字舞”如果不能被其它蜜蜂解读,那么它就不能实现任何目标。只有当所制造的图标可以被相应的系统使用,并产生对有机体生存和繁衍有益的结果时,这些图标才具备专有功能,它们才作为表征被使用。由此可见,一个表征系统不但需要“生产器(producer)”来制造表征,还需要与之合作的“消费器(consumer)”来使用这个表征。

       然而我们至此还没有说明表征的内容是如何被确定的。在说到自然标记时我们提到,当我们说A标示B时,A所标示的是一个完整的事态。现在,表征也是如此。一个表征R所表征的即是一个完整的事态S。我们要问的是,R和S之间的关系是如何被确定下来的。

       生产器的工作是制造出对应于S的R,但我们说的不是特殊的S和特殊的R。回想一下蜜蜂的“8字舞”。一只会跳“8字舞”的蜜蜂在“通常情况”下,都能根据太阳、蜂巢、蜜源的任何可能位置跳出相应的舞蹈。这个表征方式就像数学方程一样。当给定一个方程,例如“y=x”时,我们可以通过代入定义域内任何x的值来确定y的值。同样,R对于S的表征就像是方程“R=S”,其中R=f(S)。f就是确定映射关系的函数,密立根把它叫作“图示规则(mapping rules)”。(21)在数学中,只要知道了函数及其变量的定义域,我们就等于知道了任何可能情况下函数的值。这里也是一样,通过图示规则,我能用R表征任何相应的事态S。现在我们已经向前迈进了一步:只要能够确定图示规则,R和S的关系就能得到确定。

       那图示规则又是如何被确定下来的呢?传统语言哲学往往只关心生产器这一端,认为我们所表述的命题是可能世界到真值的函数。弗雷格及其追随者们都持有这样的观点。一旦我们把握了句子的涵义,也就是图示规则,就能知道对应的真值或可能事态。图示规则常常被认为是“语义”。但正如密立根所分析的,“意义”有很多种意义,图示规则、真值/满足条件、语言功能并不是一回事。(22)比方说,在有命题态度的句子中,真值条件就不是单由图示规则决定的。例如“水是湿的”和“小王认为水是湿的”真值条件就不同。而在格赖斯式的暗示(implication)中,真值和语言的功能就没有必然关系。例如“他的乒乓球打得很好”在不同的语境下会有不同的功能。如果这句话说的是一个乒乓球运动员,那么这句话的功能就是称赞这个运动员;而如果这句话是一个哲学教授写给学生的评语,那么这句话可能会有更多的暗示,它说的可能是这个学生的专业搞得不怎么样。(23)因此,从真值/满足条件或者语言功能去分析图示规则都不是恰当的做法。

       我们说过,一个表征系统的专有功能得到保存是因为它在历史上成功地为有机体的生存和繁衍带来收益。单靠图示规则是无法获得这种收益的。在一个表征被制造出来之后,需要有与之合作的消费器去使用它,这个表征才能获得收益。“与之合作”说的是这个消费器能够解释(interpret)相应的表征。因此密立根在LTOBC中也把消费器称为“解释器”。如果一个被制造出来的表征无法被任何装置使用,那么这个表征制造系统就不会产生收益,因此也就不会被选择。这一点非常重要:生产器和消费器是一同被选择的。图示规则并不是由生产器决定的,而是由与生产器合作的消费器决定的。这也是为何目的语义学被称作“消费器语义学”的原因。(24)

       传统语义学把重点放在陈述句上,因此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一个描述性句子,例如“水是湿的”,怎么会有专有功能呢?它可以在不同语境下发挥不同的作用。两点简单的说明可以消除这个疑惑。第一,我们所说的并不是某个特定句子的功能。一个描述性表征的生产器被保留下来并不是因为某个特定的表征具有专有功能,而是描述性表征这个一般性的东西具有专有功能。就像温度计的专有功能并不是在某个特定的时空内标示某个特定的温度,而是标示温度这个一般功能——我们在这里说的也是描述性表征的一般功能。第二,我们前面说过,图示规则是一个抽象的函数,因此它不是为表征某个特定具体事态而存在的——它的功能是表征定义域内的所有可能事态,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讨论的是一般性的情况。但接下来让传统语义学困惑的是,即使我们讨论的是一般的功能,我们也没有理由认为陈述句能直接在实践中发挥作用。那它怎么会有生存价值呢?对此我们需要作进一步的说明。

       首先我们要强调的是,除了描述性表征外还有一种同样重要的表征,那就是指向性表征(directive representations)。语言哲学中,我们也讨论祈使句。一般认为,祈使句的目标在于让句子所对应的事态得以实现。特别在奥斯汀的施为句(performative sentences)中,句子所对应的事态立刻随着句子的说出而得到实现。(25)我们可以认为,指向性表征所表征的是未来的事态,其专有功能在于让这个事态得以实现。当然,在很多情况下这些事态都无法实现。这可能是由于这些事态无法存在,或者是手头没有恰当的途径去实现它们。但就像精子的专有功能一样,只要指向性表征在成功的情况下为我们带来了收益,那这种表征就会被保留下来。与表征当前事态的描述性表征不同的是,指向性表征能够直接在实践中产生效用。

       但是当我们回顾蜜蜂“8字舞”的例子时会发现,这个表征既不是纯粹描述性的,也不是纯粹指向性的。蜜蜂的舞蹈一方面根据一定的图示规则表征了当前事态,另一方面也告诉别的蜜蜂,它们应该去蜜源所在的位置采蜜。密立根把这种表征称为“推拉表征(pushmi-pullyu representations)”。(26)推拉表征中生产器制造的表征一方面图示了当前的事态S1,另一方面要求消费器完成相应的未来事态S2。一旦在历史上S2被完成,并为有机体带来收益,那么这对合作的生产器—消费器就会被选择。除了蜜蜂的舞蹈外,我们在动物界还可以看到许多这样的外部推拉表征。例如母鸡在召集小鸡到当前地点觅食时,它的叫声可以被看作两部分。一部分是描述性的,即“这里有食物”;另一部分是指向性的,即“过来吃东西”。事实上,在我们的语言中,有很多句子也是推拉表征。例如一个老师告诉学生:“我们在饭前便后都要洗手。”那么这个老师所说的句子既描述了一个事态,又告诉了学生需要完成的事态。需要注意的是,推拉表征并不是“描述性表征加上指向性表征”——它是更原始的一类表征。在进化的过程中,描述性表征与指向性表征才被分化出来,用来实现更细致的(specific)功能。这样的分化也让人类心智能做到一些动物无法做到的事。(27)

       刚才我们说到的都是外表征;其实内表征也是一样。内表征与外表征的区别在于,它的生产器和消费器恰好在同一个有机体内。感知就是一种原始的内表征——更具体地说,它是一种原始的内部推拉表征。吉布森认为,感知的目的在于“情景支持(affordance)”。情景支持指的是周围环境为动物提供各种活动可能性的方面。例如当我看到一张床,我就知道自己可以站上去、趴上去、躺上去……感知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图示外部世界,更是为了告诉我们在这样的情景下应该如何行动。许多心智表征与感知一样,也是推拉表征。我们并不是“看到”这些表征,然后进行推理,而是直接获得了表征的内容,知道应该如何行动。(28)

       3.错误表征与自我知识的透明性

       现在,在目的语义学的支持下,我们已经知道心智表征的内容如何可能被外在的因素所决定。在我们的版本中,它最终是被各种选择机制决定的。我们的心智之所以如此表征外部世界,是因为它在历史上成功地为我们祖先的生存和繁衍提供了帮助,它具有一定的生存价值(survival value)。表征的内容是由其生存价值所确定的。(29)但是一个意向性标记需要执行它的专有功能才能发挥它的生存价值,而专有功能的实现需要其规范条件得到满足。当规范条件无法得到满足,或者说,这个表征并没有根据规范说明执行预定功能时,就会出现错误表征甚至不表征任何对象的情况。

       布伦塔诺认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意向了某个对象。但由于有的对象可能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因此布伦塔诺找了块领域把它们塞进去,认为它们是存在于心理域的“意向对象”。可我们看到了其中的困难:一个实在的关系不能有非实在的相关项。如果R要表征S,那么S就应该确实存在。如果S不存在,那么R就出现了功能失调(malfunction)的情况,我们所“看到”的东西就没有任何价值。在一个表征系统规范条件没有被满足的情况下,它的专有功能就无法得到执行,其预定的目标就无法实现。在预定的目标无法实现时,我们不会说这个设计是用来实现另一个目标的;同样,在R没有标示S时,我们不能说它“表征”了S,而应该说,表征系统犯了一个错误。这个错误就是柏齐所说的“自然错误(brute error)”,即在认知系统正常的情况下犯错。(30)我们之所以会犯错,并不是因为表征系统损坏了,而是因为与某个表征专有功能相关的规范条件没有得到满足。这时的情况就像一台咖啡机中没有放入咖啡豆因而制造不出咖啡,或者一个开瓶器因为太钝所以开不了啤酒瓶。我们不会说由于在没有咖啡豆的情况下咖啡机只制造了热水,因此咖啡机被设计的功能就变成了制造热水。同样,如果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我觉得自己“看到”了一头牛,而事实上那是一匹马,那只是因为规范条件没有得到满足——我们的表征系统获得生存价值的情况没有出现。我们不能因此说,当时我们表征了一头牛——它仅仅是犯错了,这个“内容”是无用的——它不是根据规范说明执行专有功能的结果。事实上,前面所说的例子中存在着一个错觉。因为“看到(see)”、“听到(hear)”之类的动词都是“完成性动词(achievement verb)”,所以很容易让我们觉得我实际上确实看到了一头牛,它已经让一种表征关系得到了确定。可是我们需要在感知的案例中作出一些区分,就像我们在知识论的讨论中需要区分“相信(believe)”和“知道(know)”那样。在前面所说的情况下,我只是在“映现(visaging)”(31)一头牛,而不是已经成功地看到一头牛。如果我确实表征了一头牛,那么这头牛必须存在,而且表征系统根据规范说明对它进行了表征。规范说明在此至关重要——我们需要排除类似于盖梯尔问题的情况。一旦预定的被表征者不存在,那么心智表征和那个对象之间的关系就压根不是表征关系。这是一个错误表征或者空表征,其表征内容是无用的或者是空的。从前面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表征的内容并不是“映现”出来的东西,而是由它们在规范条件下所获得的生存价值所决定的东西。我们没有布伦塔诺式的“意向内容”,也没有福多所说的“窄内容”。心智的内容是外在的,我们无法通过内省获得任何内容。

       密立根的生物语义学可以被看作是内容外在论最彻底的一个版本,因为它拒绝了任何内在的内容。那我们是否就无法获得任何自我知识了呢?相反,我认为这反而可以让我们对自我知识产生另外一种理解。先让我们看看埃文斯的自我知识理论。埃文斯认为,如果别人问我:“你认为会有第三次世界大战吗?”我所做的不是“向内看”,而是“向外看”。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像对“会有第三次世界大战吗?”这个问题的回答一样。(32)这意味着我们可以“穿透(look through)”类似于信念的命题态度,直接聚焦于外部的事态。或者说,信念是“透明的(transparent)”,自我知识的内容就是表征的内容。其实根据密立根的表征理论,我们在进行表征的时候已经带有命题态度了。描述性表征带有类似于“我相信……”这样的命题态度,而指示性表征带有类似于“我渴望……”之类的命题态度。我们并不是忽略了命题态度,而是我们并不能“看到”命题态度。命题态度是心智表征的一部分,而根据我们前面的论述,我们是不会面对心智表征的。德雷斯基也认为自我知识的内容并不包含命题态度。“心理学家告诉我们,通常一个三岁大的孩子并不具备关于信念的整全概念(developed concept)。但这些孩子显然有信念,并且我们通过正确的提问可以非常轻易地知道他们相信什么……”(33)在另一处,德雷斯基说:“我们关于自己心智的权威性是关于我们在想什么——例如,那里有水——而不是关于我们正在思想某事这个事实的权威性。”(34)虽然德雷斯基也谈到“内省”,但是他所说的“内省”对象显然不是信念。我们是怎么知道我们在想“那里有水”的呢?这是因为心智表征把内容呈现给了我们。我们并不需要“向内看”;在我们如此进行表征的时候,也就是“向外看”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自己在想什么——内容已经由表征呈现出来了。这里需要再次提醒的是,第一,我们通过内省是无法看到心智表征的,这和我们通过内省无法看到脑区活动是一个道理;第二,心智表征与心智内容不是一回事。心智表征是心智内容的载体,我们不能把表征当成内容来用。

       但现在我们面临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我们表征的是完整的事态,例如德雷斯基的“s为F”,但我们如何知道这个s是什么呢?我们怎么知道两个表征的内容是关于同一个对象的呢?我怎么知道通过视觉和通过触觉感觉到的桌子是同一张桌子?或者更极端一点,我怎么知道同类载体在前一秒和后一秒表征的是同一张桌子?看来我们需要一套理论来保证对不同载体中同一内容的确知,即需要关于概念的理论作为支持。第二个问题是,既然存在错误表征的可能性,那我们凭什么说自己知道心智的内容是什么呢?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问题与前一个是同源的——如果我们知道了思想或感知的对象是什么,那我们就能知道心智的内容。但或许我们还有必要从另一个角度多说几句。首先,我认为柏齐“自然错误不可能发生在理性存在者身上”的论断毫无根据。如果规范性条件没有得到满足,再理性的存在者也无法正确地进行表征。我想没有人会说,理性的存在者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会把马错认为牛。理性和自然错误压根就没有任何关系。柏齐的失误在于,他只认为感知是有规范条件的,而没有看到用思想进行表征一样需要满足规范条件。其次,目的语义学告诉我们,心智表征在某些情况下会出错,这就意味着不是我们对表征的“解读”出了问题,而是表征本身出了问题。错的不是表征呈现内容的方式,而是表征本身。我可以由当前的心智表征得到内容,但这个表征本身可能是一个错误表征。由前面对语义的三种区分可知,真值条件没有得到满足并不意味着图示规则也一定出了差错。但是,即使表征没有出错,我们通过这个载体形成的概念也不一定相同。(35)既然这样,我们的概念理论还应该指明,为什么在表征与概念非一一对应的情况下,我们依然可以确知自己表征的对象。这个概念理论必须在表征理论的基础上提供一个额外的支点。如果我们顺利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就能达成在心智内容由外部因素决定的情况下依然知道自己思想或感知的对象这个目标。

       注释:

       ①Grice,H.P.Meaning[J].Philosophical Review,1957,66(3):pp.377-388.

       ②因为中文动词没有现在时和过去时的区分,所以格赖斯的means(meant)都统一译为“意味着”。我认为这样做对于理解来说没有任何影响。

       ③Ibid.,p.377.

       ④Millikan,R.G.Language,Thought,and Other Biological Categories[M].Cambridge:The MIT Press,1984.Chapter 3.

       ⑤Dretske,F.Knowledge and the Flow of Information[M].Cambridge,MA:Bradford Books/MIT Press,1980:p.65.

       ⑥Ibid.,pp.73-74.

       ⑦Millikan,R.G.On Clear and Confused Ideas.Chapter3.

       ⑧Chalmers,D.J.(ed.)Philosophy of Mind:Classical and Contemporary Readings[C]//Dretske,F.A Recipe for Thought.New York,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p.493.

       ⑨Radu Bogdan(ed.)Belief:Form,Content,and Function[C]//Dretske,F.Misrepresentation.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6:pp.17-36.

       ⑩Millikan,R.G.Language,Thought,and Other Biological Categories.Part I.需要解释一下的是,“proper”这个词在此处的意思是“of its own”。因此“proper function”直译的意思就是“它自己的功能”。

       (11)依照密立根的习惯,我们把Language,Thought,and Other Biological Categories缩写为LTOBC,On Clear and Confused Ideas缩写为OCCI,Varieties of Meaning缩写为VM。下同。

       (12)我们现在是在道金斯的意义上使用“载体”这个词的。参阅Dawkins,R.The Selfish Gene[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

       (13)知识论上对概率主义也存在着同样的反驳。参阅Pollock,J.L.and J.Cruz.Contemporary Theories of Knowledge[M].Lanham,Oxford: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Inc.,1999.

       (14)当然,根据“乐透悖论(lottery paradox)”,我们也可能说某个精子成功的概率是1。但这不是样本统计告诉我们的信息,也不是我们通常确定概率的方式。有趣的是,如果从规范性的视角看,我们所聚焦的正是成功概率为1的情况。

       (15)这或许需要从内含适应性(inclusive fitness)的角度理解。参阅Buss,D.M.Evolutionary Psychology:The New Science of the Mind[M].Boston:Pearson Education,Inc.,2008.

       (16)Macdonald,G.and D.Papineau.(eds.)Teleosemantics[C]//Millikan,R.G.Useless Content.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pp.100-114.

       (17)Millikan,R.G.Biosemantics[J].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1989,Vol.86,No.6:p.284.在LTOBC中,密立根使用N大写的“Normal”来使其与统计意义上的“normal”相区分。此外,在VM中,密立根认为“规范说明”让许多人引起了误解。或许是因为这很容易让人理解为是外部附加的说明,例如人类给它的说明。因此它用“规范机制(normal mechanism)”代替了“规范说明”。在这里我们依然沿用“规范说明”这个概念(密立根本人也在继续使用它),但应当避免前面所说的误解。

       (18)Ibid.,p.285.

       (19)在LTOBC中,密立根把它称为“意向性图标(intentional icon)”。“图标”这个词是在皮尔斯的意义上使用的,其目的是为了突出表征的抽象性。我们这里为了减少术语不一致的情况,把所有类型的意向性图标都叫作“表征”。对于后面提到生产器和消费器恰好在同一个有机体内的表征,我们将依照密立根后来的习惯,称之为“内表征(inner representation)”;像蜜蜂这样生产器和消费器分属不同有机体的表征则被叫作“外表征(outer representation)”。通常情况下,我们不对二者进行区分,只是一般性地谈论表征。

       (20)密立根有时也将前者称为“maker”,而将后者称为“user”。

       (21)在LTOBC中,密立根认为“图示规则”就是“弗雷格涵义(Fregean sense)”。但后来她认为压根就不存在像“弗雷格涵义”这样的客观意义,因此取消了这个用法。(私下交流。)此外,在VM中,密立根把图示规则叫作“图示方程(mapping functions)”。

       (22)Millikan,R.G.Varieties of Meaning.这也是为什么密立根的Jean Nicod 讲座名为《意义种种》。

       (23)Lycan,W.G.Philosophy of Language:a Contemporary Introduction[M].New York:Routledge,2008.

       (24)Millikan,R.G.“Useless Content”.p.100.

       (25)Austin,J.L.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M].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2.

       (26)Millikan,R.G.Language:A Biological Model[M].Oxford,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pp.166-186.

       (27)Millikan,R.G.Varieties of Meaning.Part IV.

       (28)密立根认为,传统语言哲学与心智哲学的一个重大错误就是认为表征(包括感知)的目的是为了推理,并因此把表征看作是在心智与世界中间的东西。但事实上就像我们在第一章中所说,在我们面对的只是表征的内容,而不是表征本身,不然就会将载体和内容相混淆。可以说,我(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我的心智表征。除非通过一些特殊的手段,否则我是无法“看到”这些表征的,就像我无法看到自己一样。(私下交流)

       (29)这也可以解决福多的“析取问题(disjunctive problem)”。

       (30)Burge,T.and C.Peacocke.Our Entitlement to Self-Knowledge[J].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1996,New Series,Vol.96:91-116.

       (31)Millikan,R.G.On Clear and Confused Ideas.Chapter 8.“visaging”是密立根生造的一个词,用以实现感知中像“believe/know”这样的区分。现暂将该词译为“映现”。至于合适的翻译还有待斟酌。

       (32)Evans,G.The Varieties of Reference[M].New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2:p.225.

       (33)Macdonald,G.and D.Papineau.(eds.)Teleosemantics[C]//Dretske,F.Representation,Teleosemantics,and the Problem of Self-Knowledge.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p.76.

       (34)Nuccetelli,S.(ed.)New Essays on Semantic Externalism and Self-Knowledge[C]//Dretske,F.Externalism and Self-Knowledge.Cambridge,MA:The MIT Press,2003:p.133.

       (35)我将另文对此作出解释。同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并不同意任会明在《自我知识与窄内容》中所说的自我知识是“A-Consciousness”的论点。这是一个“被动”获得内容的理论,它意味着只要表征相同(我们意义上的表征),我们思想的对象也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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