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勃仑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学说选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说论文,上市公司论文,法人治理结构论文,凡勃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托尔斯坦·凡勃仑(Thourstein Veblen )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也是美国制度主义经济学的奠基者。其有关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学说,集中体现在他早期的重要著作《企业论》以及晚期的重要著作《即得利益和普通人》、《工程师和价格制度》、《不在所有权和最近的逐利企业》之中。
一、凡勃仑早期有关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学说
凡勃仑《企业论》一书是1904年出版的。当时,美国正处在金融资本主义的鼎盛时期,以J.P.摩根(J.P.Morgan)为代表的投资银行家对铁路、钢铁、通讯等关键行业进行了大规模的重组。通过为工商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投资银行家们获得了企业的控制权。他们不仅成为大股东,进入公司董事会,担任公司财务委员会主席,而且把拥有公司人事任免权作为参与公司重组的先决条件。金融资本主义的出现是与股份公司自19世纪50年代的兴起分不开的。
凡勃仑对股份公司和金融资本主义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在《企业论》一书中,凡勃仑借用德国经济学家对经济发展所作“自然经济”、“货币经济”和“信用经济”的阶段划分,认为美国处于信用经济阶段,并认为在信用经济中,资本市场已取代商品市场成为工商企业经营中首要的控制因素。凡勃仑认为,货币经济时代,人们把资本视为工业设备的成本;而在信用经济时代,有限公司成为现代工业企业典型的组织形式。资本估值的核心不是工厂的成本,而是公司的商誉。公司的组合资本中,“普通股所特别体现的是无形资产,是那些有价值商标、专利权、操作程序、经营特许等等。已有的或行将获致的物质资产、有形资产是与优先股或其它证券相抵的。”(注:凡勃仑:《企业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81页。)优先股的持有人在公司业务政策方面极少有发言权,公司经营管理的发言权归普通股的持有人。那么,现代公司的管理人也即持有大量普通股的人到底是谁呢?凡勃仑指出,是以J.P.摩根为代表的投资银行家,并进一步指出,“现代公司管理人的利益,不一定同作为一个营业活跃机构的公司的长远利益相一致;更不一定同作为一个工业企业的公司在有效管理下,整个社会因此所享有的利益相一致。”(注:凡勃仑:《企业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88页。)原因在于,“整个社会的利益所要求的是工业效率或产品的适用性;公司的企业利益所要求的是产品的行销;而对这些公司有着最后主持权的人,他们的利益所要求的却是组合资本的易于售脱。”(注:凡勃仑:《企业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88页。)因此,让J.P.摩根等投资银行家当公司管理人会“对财产的所有人以及工业的经营有严重影响。就投放的资产是在现代组合资金周转方法下经营的这一点而言,显然,资产的管理与资产的所有人两者是相互分开的,企业资金周转的规模越大,就相互分开得越远。”(注:凡勃仑:《企业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98页。)需要说明的是,此处的“资产”主要指物质资产,而非无形资产;此处的“资产管理人”是指大量普通股的持有人,他们拥有的是无形资产;此处的“资产所有人”要么仅持有少量普通股,要么持有优先股。因此,此处“资产的管理与资产的所有人两者是相互分开的”也就并非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两权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因此,对J.P.摩根等投资银行家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所处的支配地位,凡勃仑是持保留甚至是反对态度的。凡勃仑认为,作为金融界巨头的J.P.摩根,其“天职”是靠为公司承销股票和债券以及参与公司组来获取佣金和销售差价的,一旦当上公司的大股东,介入工商业, 就会由于“本性难移”而使公司过于重视资本运作(如合并、兼并、收购和重组),并通过资本运作成为行业的垄断者或寡头,最终达到排斥竞争以及限产和限价的目的,但相应忽视了工业技术的应用和创新,损害了普通消费者的利益,对整个工业的发展也极为不利。在凡勃仑眼里,J.P.摩根等投资银行家根本不适合管理工商企业,因为投资银行家的本分和天性是做证券生意,而把做证券生意的思路用到从事工业上,在凡勃仑看来是危险的,那么,究竟应该让谁来执掌工业大权呢?凡勃仑在其晚期著作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二、凡勃仑晚期有关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学说
20世纪最初几年,金融资本主义在美国正处于全盛期。以J.P.摩根为首的少数投资银行家不仅主宰了大型工商企业股票和债券的发行,而且控制了众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但其手中巨大的经济权利和可能导致的权利滥用,随着1904年波士顿一位股票经纪人对华尔街内幕的披露,逐渐引起全国上下的关注。从1905年至1934年,经过近三十年的调查、听证及立法工作,保险业与证券业、银行业与证券业分业经营。J.P.摩根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因此,从20世纪初开始逐渐衰弱的美国金融资本主义,于20世纪30年代彻底消亡。
凡勃仑晚期重要著作《工程师和价格制度》和《不在所有权和最近的逐利企业》都是在20世纪20年代初出版的。在《不在所有权和最近的逐利企业》一书中,凡勃仑紧扣不在所有权(absentee ow nership),考察了手工业时代、自由竞争时代和股份公司时代这三个不同的经济阶段工业生产的特点。不在所有权贯穿于这三个经济阶段,只不过具体表现形式各不相同。所谓“不在所有权”,是指虽然对工具、设备、自然资源等拥有所有权,但本人并未参与生产,并未将自己的劳动力与拥有的工具、设备、自然资源相结合生产出产品来。因此,亲自参与劳作的小农场主,其对土地的所有权,不能算作不在所有权;而住在城里并定期下乡收租的贵族,其对自己乡下土地的所有权,则属不在所有权;拥有不在所有权的人是不在所有者(absentee)。手工业时代,不在所有者的突出代表是专门从事商业、经营商业企业(commercial enterprise)的人,他们不参加生产,而是投资于商业, 从手工业者那里低价购入商品,然后卖出以赚取差价。在自由竞争时代,产业革命使得机器大工业取代手工业,机器操作和工厂制成为典型的生产方式。工业首领(captain of industry )即工厂主要是这一阶段不在所有者的典型代表,业主制和合伙制是这一时期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工厂主一方面要下到工厂监督和指挥工人劳动,甚至有时作为发明者进行技术指导,另一方面,他们也得负责产品销售。股份公司是从19世纪50年代开始兴起的,并迅速成为铁路、电讯、钢铁等关键行业占支配地位的企业组织形式。毫无疑问,对企业生产一窍不通、不在企业内部工作、甚至远在外地的股东,是股份公司时代典型的不在所有者。而公司的不在所有者中,最显赫的当属为公司安排股票和债券发行,总部设在纽约、波士顿、费城、芝加哥等大城市的投资银行家了。
凡勃仑介绍不在所有权演变的历史,其目的是引出自己股份公司的独特认识。凡勃仑认为:“股份公司是一个逐利机构( businesscomcern),而不是一个工业生产单位(industrialunit)”(注:凡勃仑:《企业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98页。);“作为逐利机构,股份公司的目的不在于从事生产活动,而是旨在做有利可图的生意”(注:凡勃仑:《不在所有权和最近的逐利企业》英文版,1997年版,第83页。);“股份公司行为的本质不是工艺或技艺,而是推销术”(注:凡勃仑:《不在所有权和最近的逐利企业》英文版,1997年版,第83页。);“股份公司是一个金钱组织,而不是一个工业生产机构”(注:凡勃仑:《不在所有权和最近的逐利企业》英文版,1997年版,第83页。);“股份公司是赚钱的手段,而不是制造商品的手段”(注:凡勃仑:《不在所有权和最近的逐利企业》英文版,1997年版,第85页。);凡勃仑对股份公司的认识反映了他经济思想体系中的一条主线,即凡勃仑著名的二分法——逐利(business)与工业生产(industry)。凡勃仑认为,“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有两个主要制度,即满足人类社会物质生活的生产技术制度和私有财产制度。这两种制度都以人类的本能为基础。前者建立在‘改进技艺’本能的基础上,后者建立在‘追求利益’本能的基础上。”(注:厉以宁:《论加尔布雷思的制度经济学说》,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45页。)生产技术制度在产业革命发生之前体现为手工技艺,在自由竞争时代表现为机器大工业和工厂制(纺织业是这方面突出的代表),而在股份公司时代则体现为更加先进的物理、化学技术与大规模生产的结合。生产技术制度的“天性”是最大限度地生产,以提供充裕的产品。而私有财产制度的“天性”是“不关心有用产品的最大限度生产,而只关心价格,关心利润”。(注:凡勃仑:《不在所有权和最近的逐利企业》英文版,1997年版,第85页。)手工业时代的私有财产制度,在生产领域表现为手工艺人对设备、原料和产品的拥有,但这不能算作不在所有权,因为手工艺人亲自参与生产。不仅如此,手工艺人还要到市场上销售自己的产品,必须与市场保持联系。但手工艺人的销售是建立在技艺的基础上,因此不算逐利。手工业时代的大商贩从事的是商业投资,经营的是逐利企业(business enterprise),他们即不从事生产,也不亲自参与货物的押运和零售,因此属不在所有者。私有财产制度在自由竞争时代表现为工厂主对机器、设备、原料和劳动力的占有,私有财产制度在自由竞争时代现表现为工厂主对机器、设备、原料和劳动力的占有,属不在所有权。刚开始,企业主还一身二任:一方面指导和监督生产,一方面负责销售。逐渐地,由于劳动分工,企业主作为企业经理从事的办公室工作开始与企业主作为技术人员所指导的生产工作分开,企业主逐渐成为生意首领(captain of business)。以前是“工业”首领的企业主, 现在则专门从事企业经营,并逐渐把生产和技术方面的工作交由专门人才负责,这些专门人才是技术专家,靠实实在在的表现来为企业服务,如机器维修、技术改进,等等。换言之,这些技术人员从事与企业经营无关的工作,其工作性质就决定了他们是不逐利的。逐渐地,工业生产与逐利分开了,企业主继续作为不在所有者执掌企业大权,产量和员工生活状况都由企业主按生意原则决定。技术人员则逐渐演变成工程师阶层。企业主掌握的是生意经,所关注的是创造出满意价格下的有效需求;而工程师掌握的是工业生产方法,所关注的是如何生产出这些商品。进入股份公司时代后,技术进步所导致的大规模生产使得工业生产必须依靠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工程师和技术人员日益成为技术上最重要的因素,但决轮不到他们当整个工业体系或经济局势的主宰者。这是因为,股份公司时代(典型是美国),股份公司取代业主制和合伙制成为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公司的股权是完全和彻底的不在所有权,股份公司是非个人的(impersonal),公司只是一个法人;被凡勃仑称为“债务清偿首领”(captain of solvency)的投资银行家, 取代企业成为公司的主宰。凡勃仑认为,从自由竞争时代就开始显现,在股份公司时代已日趋尖锐的一个矛盾便是:生产技术制度受制于私有财产制度,工业生产受制于逐利,技术人员受制于不在所有者。这一矛盾在股份公司时代造成的影响要大于它在自由竞争时代造成的影响。自由竞争时代,竞争是在企业之间进行的,由于技术尚未先进到能进行大规模生产的地步,在竞争性价格下,每个企业都尽其所能地生产,以满足市场需求,不存在限产和限价问题。而股份公司时代的竞争是在企业和普通消费者之间进行的。这是因为,股份公司时代的技术已先进到能进行大规模生产,生产出来的产品数量大大超过了市场的需求,因此限产以维持满意的产品价格就成为公司的选择。股份公司时代,技术人员受制于不在所有者的程度最高,所造成的经济萧条的程度也最深。因此,凡勃仑在《工程师与价格制度》一书中主张技术人员联合起来,实行总罢工,迫使不在所有者作出让步。凡勃仑预见技术人员掌权后,工业生产和逐利之间的矛盾将会消除,美国的未来是出现一个“技术人员苏维埃”(a Soviet of technicians)。
三、对凡勃仑有关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学说的评价
凡勃仑有关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学说是十分独特的。凡勃仑对不在所有权和股份公司的论述表明,生活在金融资本主义时代的他,对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构成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相当清楚的,但凡勃仑有关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学说并未集中在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这间的关系上,也并未对20世纪初以来日渐明显的两权分离——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趋势进行描述。这一方面反映了时代对凡勃仑的影响,另一方面也说明,凡勃仑是从其经济思想体系中著名的工业生产和逐利二分法出发,来审视当时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凡勃仑对金融资本主义时代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持批评有时甚至是否定的态度。凡勃仑的批评表现在,他认为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已沦为方便不在所有者逐利的一套制度安排,股东和董事都属逐利阶层,他们只关心价格和利润,并且除非符合自己逐利的需要,否则他们决不会最大限度地生产有用的产品。而掌握工业生产方法的技术人员,由于排斥在企业决策层之外,所以受股东和董事支配。凡勃仑对金融资本主义时代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否定表现为,他曾主张让技术人员联合起来,赶走不在所有者,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均由技术人员负责,“技术人员苏维埃”将取代金融寡头在其中居支配地位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有一点需要说明,凡勃仑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一制度安排本身并没有偏见。他说:“理论上讲,不在所有权并无过错。‘法律允许不在所有权存在’,‘法庭判决也承认不在所有权’。问题仅仅出在不在所有权的实际发展与工业生产方法的现状存在尖锐矛盾,以及反映了工业生产方法现状并决定着大众物质福利的工业体系,其运转尚不充分和有序。”(注:厉以宁:《论加尔布雷思的制度经济学说》, 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45页。)凡勃仑针对金融资本主义时代由于技术进步和工业集中带来的大规模生产与限产限价之间的矛盾,提出让掌握着工业生产方法、非逐利的技术人员和工程师阶层来执掌企业的主张,在当时有极有预见力的。当时,J.P.摩根等投资银行家除将大量证券销往欧洲外,其余均对国内的富人和金融机构进行批发销售。由于证券零售在当时属金融创新,而美国大众持有股票在一战后才蔚然成风。因此,金融资本主义时代,美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在家族和金融机构手中,企业工人、技术人员乃至经理几乎都没有股权。凡勃仑抨击不在所有权,实际上是认为美国当时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若不及时改善,则制度的不合理会使经济萧条加重。果然,凡勃仑去世后几个月,史无前例的大萧条便降临了。大萧条迫使美国政府对经济制度进行改革,J.P.摩根在危机深重的30年代遭肢解决非偶然。并且,从30年代起,美国开始迈入经理资本主义时代,金融寡头从上市公司董事会退出,美国大众开始拥有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权趋于分散,公司大权转移到支薪经理手中,而支薪经理中相当一部分是技术人员出身,这才有了1932年贝利(Adolf Berle)和米音斯(Gardiner Means)在《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中提出的“两权分离”的著名命题。从金融资本主义到经理资本主义,美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股东即不在所有者逐渐失去公司大权,而几乎不掌握权的经理层则成为时代骄子。
凡勃仑从工业生产和逐利二分法出发,提出让技术人员掌权的主张,即使现在看来,也是极有创见的。工业生产和逐利之间的关系,在凡勃仑看来,表现为两方面:首先,工业生产是居第一位的,逐利是第二位的。凡勃仑并不反对逐利,只是反对过分逐利。股份公司的兴起就源自大规模生产对资金急需,而如果股份公司及其并购重组阻碍了大规模生产,以至于限产限价,普通百姓的福利因之受损,那么,作为逐利阶层并执掌公司大权的不在所有者便难辞其咎。其次,工业生产与逐利应该合二为一。手工业时代,工业生产与逐利在手工艺人身上是统一的。自由竞争时代,工业生产与逐利先是统一在企业主身上,而后逐渐分开。股份公司时代,工业生产与逐利不仅已分开,而且矛盾很尖锐。凡勃仑心目中的理想状态是工业生产与逐利合二为一,他之所以主张“技术人员苏维埃”,是因为技术人员掌权后,工业生产可与逐利相统一,工业生产与逐利间的矛盾即可消除。如今,世界各国都在争夺高科技发展的制高点,21世纪的竞争是高科技的竞争,也是各国科高科技人才之间的较量。继高层管理人员持股和职工持股计划之后,股票期权计划又风靡全球,应该说,20世纪30年代兴起的经理资本主义所以能历经70年而不衰,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是分不开的。作为西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学说的先驱,凡勃仑带给我们很多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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