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率、流动性与经营绩效——中国上市商业银行2004~2011年面板数据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杠杆论文,流动性论文,中国论文,绩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金融管理理论中,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需要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即“三性”原则。安全性是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基石,流动性是商业银行清偿能力的体现,盈利性是商业银行经营目标的要求。一般金融管理理论认为,这三者之间既相互统一,又互相制约,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中,应当有效实现三者之间的动态均衡。那么,我国商业银行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在国际金融新秩序及全球化的金融监管体系下,我国商业银行应当采取怎样的应对策略才能保持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这些内容正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世界金融体系面临重建,在2010年11月12日举行的G20首尔峰会上,与会各国承诺将针对金融监管制度的缺陷加强金融监管改革并强化全球合作,巴塞尔协议Ⅲ正式成为新的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巴塞尔协议Ⅲ提出了确定更高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引入杠杆率指标作为风险资本管理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补充,制定了新的流动性风险指标等措施。其中,杠杆率和流动性是巴塞尔协议Ⅲ重点关注的监管指标。杠杆率体现的是安全性,经营绩效体现的是商业银行的盈利性,因此,研究杠杆率、流动性和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实质上就是研究商业银行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也正是巴塞尔协议Ⅲ颁布和实施进程中所要重点关注的银行经营核心所在。
我国监管当局根据巴塞尔协议Ⅲ的要求,分别于2011年4月、2011年6月、2011年10月和2012年6月颁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确定了以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和贷款损失准备等为核心的监管标准,以准确反映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个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本文正是在基于以上分析的金融环境和监管背景下,选取我国在A股上市商业银行2004-2011年的面板数据,对商业银行的杠杆率、流动性和经营绩效的辩证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并结合巴塞尔协议Ⅲ的内容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和经营管理提出政策性建议。
一、文献综述
早期西方商业银行由于负债来源稳定,主要通过对资产的优化组合来协调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之间的关系,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理论基础有商业贷款理论、资产转移理论、预期收入理论和超货币供给理论等。之后,随着商业银行在不同时期经营管理特点的不同,逐渐形成了负债管理理论和完整的资产负债管理(Asset Liability Management)理论。资产负债管理理论主要是通过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共同管理,协调资产和负债项目在期限、利率、风险和流动性等方面的结构,在风险限额范围内,寻求风险和收益的最优解,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统一,主要运用的模型有效率前沿模型、久期模型和随机规划与随机控制模型等。国内外关于杠杆率、流动性和银行经营绩效之间关系的文献综述如下。
Calem & Rob(1999)认为,银行资本与风险之间存在U关系,随着银行资本增加,银行风险先降低后增加,当银行资本达到一定水平后,资本要求增加可能会使银行追求更高的风险。Flannery & Rangan(2002)研究指出,银行权益比率与其经营风险呈显著的正相关,由于银行风险性加大,会相应改善权益比率来保持其安全性。Sufian(2009)实证研究发现,流动性水平较高的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具有更强的盈利能力。国内学者中,迟国泰等(2005)以资产选择法选取投入产出变量,对1998-2003年中国14家商业银行的成本效率进行了测算。宋琴和郑振龙(2011)运用2004-2008年中国29家商业银行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认为,冒险倾向越大的银行,银行绩效越低,表明中国银行业是以风险厌恶为特征的,推行稳健、理性发展的银行,通常能取得较高回报率。巴曙松(2012)认为,如果把资本管理办法、杠杆率监管和流动性监管等结合起来考察,基本都会在客观上增大银行经营成本、降低银行收益水平,其内在联系为,如果要同时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降低杠杆率、提高对流动性指标的要求,则银行盈利和净利差水平必须保持在较高水平。
从以上国内外文献的综述可以看出,多数文献是在研究多个指标的相关性时提出了杠杆率、流动性和经营绩效指标之中两两指标之间的关系,没有针对三者之间的关联性进行针对性的分析,抑或是,虽然描述了三者之间的关系,但没有进行实证分析。本文运用我国在A股上市的16家商业银行①2004-2011年杠杆率、流动性和经营绩效的面板数据,针对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同时,分析了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以及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异同,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二、模型与数据
(一)模型选择
面板数据是把时间序列沿空间方向扩展,或把截面数据沿时间扩展成的数据集合。面板数据模型是建立在面板数据之上、用于分析变量之间相互关系的计量经济模型。面板数据模型的基本形式为:
此外,在公式(2)中,T1和T2分别为商业银行在A股和H股上市时间的控制变量,选择上市时间为控制变量是因为商业银行上市之后,一般资本会得到有效补充,杠杆率会有相应提升。当T1=0时,表示第t期该商业银行尚未在A股上市,当T1=1时,表示第t期该商业银行已在A股上市。同理,当T2=0时,表示第t期该商业银行尚未在H股上市,当T2=1时表示第t期该商业银行已在H股上市。
(二)数据选取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是2004年颁布实施的,各商业银行从2004年起才按此管理办法相继披露资本结构的数据,因此,数据选取的时间序列起点为2004年。数据根据上市商业银行年度报表整理得出,因2004-2006年部分上市商业银行年报中未披露资本结构的数据,无法计算出杠杆率指标,因此,该面板数据为非平衡面板数据。
1.经营绩效指标的选取。衡量经营绩效的指标主要有净利润、每股收益、净息差、资产利润率和股东回报率等。为有效衡量上市商业银行为股东所带来收益的效率,本文在衡量商业银行经营绩效指标中选取股东回报率(ROE)作为解释变量。
2.杠杆率指标的选取。根据2011年6月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从2012年起开始公布杠杆率,目前公布的年报中尚未有杠杆率指标,因此根据巴塞尔协议Ⅲ和《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的精神和规定,将杠杆率定义为:
杠杆率和资本充足率都是资本管理的有效监管指标,两者相互补充。资本充足率为净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与杠杆率的区别主要在于分母,杠杆率直接采用表内外资产余额作为分母,不具风险敏感性,更能有效地体现商业银行的杠杆化程度。因此,本文在衡量商业银行安全性指标中选取杠杆率作为解释变量。
3.流动性指标的选取。根据巴塞尔协议Ⅲ的规定,杠杆率指标为流动性覆盖率(LCR)和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而目前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年报中的流动性指标主要有存贷比和流动性比率。虽然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运用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来对银行流动性进行监管,但鉴于目前上市商业银行尚未披露这两项指标,因此,选取流动性比率作为解释变量。
(三)数据特征
根据以上数据选取原则,可得在A股上市的16家上市商业银行2004-2011年的杠杆率、流动性比率和股东回报率指标。以中国银行为例,其相关变量的数据值及变动情况如图1所示。由图1可知,中国银行的杠杆率在5%上下波动,流动性比率在40%上下波动,股东回报率从2004年的10.92%稳步攀升到2011年的18.27%。
同时,16家上市商业银行杠杆率、流动性比率和股东回报率整体的数据特征如表1所述。
从表1可看出,16家上市银行的杠杆率分布在1.88%(深圳发展银行,2009)到11.29%(南京银行,2007)之间,平均为4.68%;流动性比率分布在26.80%(工商银行,2007)到79.37%(北京银行,2004)之间,平均为45.03%;股东回报率分布在3.74%(深圳发展银行,2008)到30.03%(浦发银行,2008)之间,平均18.01%。
此外,按照所有权特点,将上市商业银行分为国家控股商业银行以及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两类进行比较分析,可以看出:(1)国家控股商业银行流动性比率的平均值小于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杠杆率和股东回报率的平均值高于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2)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杠杆率、流动性比率和股东回报率的标准差均小于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表明这些指标波动性均相对较小。
三、实证分析
(一)变量平稳性检验
为避免伪回归现象的存在,首先通过单位根检验对数据平稳性进行判断。本文运用LLC检验、Fisher-ADF以及Fisher-PP 三种检验方法对面板数据的单位根进行检验以分析变量的平稳性,面板数据的单位根和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以Fisher-ADF检验为例进行分析,原假设:存在单位根;备选假设:不含单位根。在原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
值;N表示个体个数,该统计量是右单侧检验。LEVER、LIQUIDITY和ROE的Fisher-ADF值分别为48.15、51.01和45.57,分别在5%、5%和10%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表明这些变量不含单位根,均为平稳性变量。
在变量检验形式滞后阶数的选择上,本文选用根据赤池信息准则(AIC),其定义为:
估计模型的残差平方和,k是模型中解释变量的个数,T是样本容量。根据赤池信息准则,本模型中的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时的滞后阶数均为0。
从表2可以看出,经对面板数据的单位根进行检验,变量均为平稳数据,变量之间不存在伪回归现象,因此,不需要再对变量之间进行协整检验。
(二)计量模型结果分析
本文基于公式(2)的计量模型分别对上市商业银行整体、中小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进行回归,得到模型Ⅰ和模型Ⅲ的估计结果;基于公式(3)的计量模型对国家控股商业银行进行回归,得到模型Ⅱ的估计结果。模型估计均选择最小二乘方法,面板模型为个体固定效应模型,每家银行自变量回归系数相同,但截距不同。由于模型中存在横截面异方差,所以采用截面加权估计法(Cross Section Weights),截面加权估计法是以横截面模型残差的方差为权数,属于广义最小二乘法估计(Generalized Least Squares)。面板数据模型的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面板模型的横跨个体固定效应估计值如表4所示。
在模型Ⅰ中,对16家上市商业银行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杠杆率和流动性比率的回归系数和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模型的拟合度为81%,拟合度较好。以中国银行(用zgyh表示)为例,考虑到横跨个体固定效应估计值,其同归模型可表述为:
同时,用F检验来分析模型是适合建立混合模型还是个体固定效益模型,运用Hausman检验来判断模型是适合建立个体随机效应模型还是个体固定效应模型。以F检验为例,原假设:模型中不同个体的截距相同,
其他商业银行的回归模型可以依此类推。由表3可知:第一,对中国整体上市商业银行来讲,杠杆率与股东回报率呈负相关。这是一种长期变化趋势。当商业银行杠杆率较低时,为了达到资本监管的要求,商业银行通过证券市场等方式来实现资本扩充,杠杆率得到有效提升,而当期的经营效益并未相应提升,杠杆率和经营绩效呈现出相反的变动;而当商业银行获得较高的杠杆率之后,其为了能够获得更高的收益,往往将会进行扩张,商业银行的杠杆率将会下降,经营效益将会上升,两者又呈相反的变动趋势。第二,流动性比率与股东回报率呈正相关,系数为0.10,表明流动性的增加对经营绩效有促进作用,但促进作用有限。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商业银行业务模式都是以传统存贷款业务为主,证券化产品和表外业务占比较小,流动性管理的难度不高,其对经营绩效的影响不明显。
同理,可以得到以下结论:一是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模型Ⅱ以及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模型Ⅲ的回归系数均显著,同时,这两个模型均适合建立个体固定效应模型。二是在模型Ⅱ下,国家控股商业银行的杠杆率、流动性比率与股东回报率均呈正相关。三是在模型Ⅲ下,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与股东回报率呈负相关,杠杆率对经营绩效的影响明显,而流动性比率与股东回报率呈正相关,但流动性对经营绩效的影响程度较低。
比较模型Ⅱ和模型Ⅲ可知:首先,无论是国家控股商业银行还是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流动性比率与股东回报率均呈正相关,但流动性对经营绩效的影响程度较低。其次,国家控股商业银行的杠杆率和股东回报率呈正相关,而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杠杆率和股东回报率呈负相关。分析这种差异,主要原因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经营稳健、信誉稳定、资本补充机制相对比较健全。因此,在资本不足时能够得到比较及时有效的补充,杠杆率和股东回报率都比较稳定,标准差分别为0.73和3.42,小于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表明在杠杆率和经营绩效都相对稳定时,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与经营绩效不会产生明显的反向作用,即安全性和盈利性是一致的。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杠杆率和股东回报率波动性都比较大。虽然我国上市中小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业务规模和利润都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受筹资渠道不畅、估值较低等因素的影响,其资本补充机制较弱,资本不足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充,杠杆率下降,从而受资本的反向约束。此时,安全性和盈利性就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正是由于资本的反向约束,才使商业银行有了增加资本,提高杠杆率的需要,从而使商业银行的安全性得到保障。
四、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
通过分析我国上市商业银行2004-2011年杠杆率、流动性和经营绩效的面板数据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从商业银行整体来看,杠杆率和经营绩效呈负相关,流动性与经营绩效呈正相关。这是一种长期变化趋势;杠杆率对经营绩效影响明显,表明资本结构和资本约束是我国整体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所要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流动性风险对商业银行经营绩效影响程度有限,原因是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业务主要为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证券化和表外业务占比较小,流动性管理的难度不大,其对经营绩效的影响不明显。
第二,比较国家控股商业银行以及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可知,无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还是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流动性和经营绩效均呈正相关,但流动性对经营绩效的促进作用有限。此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杠杆率和经营绩效呈正相关,而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杠杆率和经营绩效则呈负相关。主要原因为国家控股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和能力较强,杠杆率和经营绩效都比较稳定;而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机制和能力较弱,杠杆率和经营绩效波动都比较大,表明其在利润快速增长时,资本约束是其面临的重要课题,正是这种反向约束,才使其安全性有了保障。
(二)政策建议
1.以动态均衡的观点,加强商业银行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统筹管理。从监管当局来看,制定资本管理、杠杆率和流动性监管指标时,应当充分考虑商业银行三性之间的关系,并针对不同类别商业银行所处的不同经营阶段设定差异化的监管指标或实施有效的过渡期,以促使商业银行能够实现稳健平稳持续的经营;从商业银行来看,要正确分析和确定目前自身的经营阶段以及经营特点,制定合理的发展战略,平衡三性之间的关系,走集约化经营的道路,在巴塞尔协议Ⅲ的框架下,实现三性的有效统一。
2.建立更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促进杠杆率和经营绩效的协同发展。商业银行核心资本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和未分配利润等,因此,建立更趋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应当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是通过适当提高利润留存比例及提取风险准备等方式,合理对经营利润进行配置,坚持建立以内生性资本积累为主的、长期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另一方面是完善资本市场的环境和制度建设,提升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通过资本市场发行普通股以及推动新型资本工具的不断创新来拓宽资本补充渠道。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补充能力较强,杠杆率和经营绩效都比较稳定,可适当加大风险性较高业务的拓展,以提升经营绩效;而对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来讲,资本补充能力较弱,资本约束是其面临的主要问题,在满足资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加强资本集约化经营和管理以提升经营绩效。
3.高度重视流动性管理,有效提升流动性管理水平。虽然目前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对经营绩效不产生明显的影响,但随着资本市场和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经营将更趋多元化,流动性风险将会逐步凸显。因此,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要加大对流动性管理的重视程度,在巴塞尔协议Ⅲ的框架下,健全由商业银行董事会和高管层负责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合理匹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有效识别和计量流动性风险、完善监管指标和监测体系,优化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等新的监管指标的作用,加强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的管理,综合运用缺口管理、限额管理、线性规划和压力测试等管理方法,提升流动性管理的水平,从而使其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发挥有效地促进作用。
注释:
①这16家上市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2012年更名为平安银行)、宁波银行、北京银行和南京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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