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无正》解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雨无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I222.2
[文献标识码] A
《诗经·小雅·雨无正》的题名,二千五百年来一直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全诗找不到“雨无正”,的句子,甚至没有一个字跟“雨”有关,但是,为什么它却叫做“雨无正”?朱子《诗集传》引刘安世所见《韩诗》本篇篇首有“雨无其极,伤我稼穑”八字,“雨无极”就是“雨无正”,这就很有力地解决本诗的篇名问题。但是,因为朱子不太相信《韩诗》的说法,加上学者也找不到其它有力的证据,所以这个说法并没有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同。我们认为:甲骨文中有占卜“正雨”的例子,是卜问雨下得适切与否,《诗经》的“雨无正”其实是保留了这种语汇。《韩诗》由于押韵的关系,所以改成“雨无极”。
一、《雨无正》题名的旧解
《毛诗·序》:
《雨无正》,大夫刺幽王也。雨自上下者也,众多如雨,而非所以为政也。(注:艺文印书馆《毛诗注疏》409页。)
这个《序》的后半段(也就是某些学者主张的《续序》),不大好懂,“雨自上下者也,众多如雨,而非所以为政也”,“众多如雨”应该是比喻政令繁多如雨,扣《序》“雨”字;但是,“而非所以为政也”如何扣“无正”?
郑《笺》:
亦当为刺厉王。王之所下教令甚多而无正也。(注:艺文印书馆《毛诗注疏》409页。)
郑《笺》基本上是扣紧《诗序》,以雨无正比喻教令多而无正。但是,郑笺并没有说明为什么全诗没有一个和“雨”有关的字,而本诗却要叫做“雨无正”。唐以后各家的说法很多,但都不能说明为什么本诗可以叫做《雨无正》?孔颖达《毛诗正义》明白指出本诗无“雨无正”之字:
经无此“雨无正”之字,作者为之立名,《叙》又说名篇及所刺之意,雨是自上下者也。雨从上而下于地,犹教令从王而下于民,而王之教令众多如雨,然事皆苛虐,情不恤民,而非所以为政教之道,故作此诗以刺之,既成而名之曰“雨无正”也。(注:艺文印书馆《毛诗注疏》409页。)
欧阳修《诗本义》以为“雨无正不为昊天之序”,不知道为什么列在这里:
古之人于诗多不命题,而篇名往往无义例。其或有命名者,则必述诗之意,如《巷伯》、《常武》之类是也。今《雨无正》之名,据《序》所曰:“雨自上下者也,言众多如雨而非正也。”此述篇中所刺厉王所下教令繁多如雨而非正尔。今考诗七章,都无此义,与序绝异。其第一章言天降饥馑于四国,及无罪之人沦陷非辜尔;自第二章而下皆言王流于彘已后之事,且王既出奔,宣王未立,周、召二公摄政十四年而王崩于外,是厉王不复为政久矣,安有教令所下如雨之多者乎?况诗六章如毛、郑《笺》、《传》,悉是刺周之大夫、诸侯不肯从王出居,而无人夙夜朝夕事王于外;及在位之人不能听言,而不畏天命等事尔,殊无一言及于教令自上而下之意。然则雨无正不为昊天之序,决可知也。独不知何为而列于此,是以阙其所疑焉。(注:欧阳修《诗本义》,汉京本《通志堂经解》十六册9251页。)
苏辙《诗集传》以为“雨岂尝有所正雨哉”:
雨之至也,不择善恶而雨焉;幽王之世,民之受祸者如受雨之无不被也。夫雨岂尝有所正雨哉!此所以为雨无正也。而毛氏不达,故《序》以为“雨自上下者也,众多如雨,而非所以为政”,此则是诗之所不及也。(注:苏辙《诗集传》卷十一页八。江苏·书目文献出版社,不著出版年月。)
李樗、黄櫄《毛诗李黄集解》认为诗名和内容不相应,应阙疑为俟知者:
诗之名篇,皆取诗中之文以为之,惟《雨无正》、《酌》、《赉》、《般》四诗,篇名皆诗中无其文,则别撰其名。考诸《左传·宣十六年》:“《酌》曰:“於铄王师,遵养时晦。”(注:案:应见宣公十二年,文作“《汋曰:“於铄王师,遵养时晦。”)耆,昧也。则知此篇其来久矣!非必诗者之意。然《酌》、《赉》、《般》三诗命名之意犹可晓,惟《雨无正》为难晓,作《序》者之说曰:“雨自上下者也,众多如雨,而非所以为政也。”雨自上而下,譬政自君出,其文不贯;兼中所谓雨自上而下与夫众多如雨,其意皆不见。徐安道曰:“正大夫、三事大夫、邦君、诸侯皆自肆,与凡百君子,不敬其身,可谓众多如雨。”此皆附会而为之说,未可深信以为然也。此当阙之,以俟知者。(注:李樗、黄櫄《毛诗李黄集解》,汉京本《通志堂经解》十六册9684页。)
王质《诗总闻》主张“雨无正”是“两无正”之误:
据诗“周宗既灭”,郑氏厉王流彘之时;考诗“正大夫离居”,言不从三者也;“三事大夫,莫肯夙夜,邦君诸侯,莫肯朝夕”,言虽从王而不以君事王者也。在镐无君,在彘有君与无君同,两地皆无“正”可宗也,“雨”恐当作“两”,字之转。“雨”“两”字全相类,古“雨”作“”,“两”亦作“”易差。(注:王质《诗总闻》198页,新文丰出版公司,1984.6。)
朱熹《诗集传》指出《韩诗》本诗篇首有“雨无其极,伤我稼穑”八字,为本诗篇名提供了很好的答案,可惜朱熹又以句法不合否定了这个可能:
欧公曰:“古之人于诗多不命题,而篇名往往无义例。其或有命名者,则必述诗之意,如《巷伯》、《常武》之类是也。今《雨无正》之名,据《序》所言,与诗绝异,当阙其所疑。”元城刘氏曰:“尝读《韩诗》,有《雨无极》篇,序云:“雨无极,正大夫刺幽王也。”至其诗之文,则比毛诗篇首多“雨无其极,伤我稼穑”八字。”愚意刘说似有理,然第一、二章本皆十句,今遽增之,则长短不齐,非诗之例。又此诗实正大夫离居之后,敄御之臣所作,其曰“正大夫刺幽王”者,亦非是。且其为幽王诗,亦未有所考也。
范处义《诗补传》以为旧《韩诗》“雨无其极,伤我稼穑”二句或出于好事者之附会,不可信:
凡诗之命名,皆摘取诗中之语,独《雨无正》、《巷伯》、《常武》、《酌》、《赉》、《般》六篇特出诗人之意。非有《序》以发之,虽孔子亦不能知其为何诗也,然则诗之有《序》,庸可少哉!说者多取《韩诗》为证,谓名《雨无极》,正大夫刺幽王也,篇首多“雨无其极,伤我稼穑”二句。窃意《韩诗》世罕有其书,或出好事者之附会,是诗七章,前二章今皆十句,加以二句,已不可信;“正大夫”乃诗中之语,故欲以“正大夫刺幽王”合之。今据《序》之文以求诗人之言,亦可见非所以为政之意,且与前篇“弗躬弗亲,不自为政”之语相应,不必立异也。(注:范处义《诗补传》,汉京本《通志堂经解》十七册10326-7页。)
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引《韩诗》作“雨无政”、《韩诗章句》释“无”为“众”,以为“雨无正”当释为“雨芜政”谓雨众多,政令似之:
刘谏议曰:“尝读《韩诗》,有《雨无极》篇,《序》云:‘雨无极,正大夫刺幽王也。’比毛诗篇首多‘雨无其极,伤我稼穑’八字。”○董氏曰:“《韩诗》作雨无政,正大夫刺幽王也。”《章句》曰:“无,众也。”《书》曰:“庶草繁芜。”《说文》曰:“芜,丰也。”则雨众多者,其为政令不得一也,故为正大夫之刺。(注: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394页,新文丰出版公司,1984.6。)
这个说法把《韩诗》和《毛诗序》绾合在一起,好像把问题解决了。但是“雨芜政”颇为不词,在文词上很难说得通。何楷《诗经世本古义》以为“雨无正”比喻“祸乱之来,其多如雨”:
以诗意玩之,所谓“雨无正”即“戎成不退,饥成不遂”,祸乱之来,其多如雨也;所谓“无正”即“正大夫离居”,无劻勷国事也。冯时可云:“《雨无正》之篇不敢刺王而言天,不敢言天而言雨,其称名也隐,其虑患也深。”而元城刘氏又云:“尝读《韩诗》……。”元诗(注:“元诗”似为“元城”之误。)所见《韩诗》本,世无传者,似未足信。朱子疑之,谓“第一、二章本皆十句,今遽增之,则长短不齐,非诗之例;又此诗实正大夫离居之后,暬御之臣所作,其曰正大夫刺幽王者,亦非是”。夫以章句长短为疑,或云未可概例,然谓此诗为正大夫所作,则诗中明有“正大夫莫知我勚”之语,对彼言我,其不作于正大夫,明矣!至若《子贡传》、《申培说》篇名皆作《雨无其极》,殆后人取元城之说附会为之,非古书也。(注:何楷《诗经世本古义》卷十八之下五十一页下,商务印书馆影印钦定《四库全书》本。)
郝敬《毛诗原解》以为“雨无正,犹言天失常,托天灾以刺时”,而诗不必一定用诗辞命篇:
雨无正,犹言天失常,托天灾以刺时。降饥馑,有罪无罪同死,即雨失其正,忠邪不分,刑罚不中,政散人离,零乱如雨也。世儒疑不用诗辞命篇,有如《巷伯》、《常武》、《酌》、《赉》、《般》岂尽诗辞而意象悠然?必求浅率易见,则高叟之癖矣。(注:郝敬《毛诗原解》325页,新文丰出版公司,1984.6。)
陈启源《毛诗稽古编》以为《序》此诗者,解命题之意,原作诗之由而已,非谓诗中语悉不离乎此也:
诗篇以意取名者,《雨无正》、《巷伯》、《常武》、《酌》、《赉》、《般》,凡六,而《雨无正》之名尤难解。
《叙》云:“《雨无正》,刺幽王也。雨自上下者也,众多如雨而非所以为政也。”《笺》、《疏》发明其意,以为王之教令甚多,而事皆苛虐,非所以为政之道,意始晓然。《叙》语简直,词旨深,古文类多有此。朱子讥其“尤无义理”,不已过乎!又永叔谓此诗七章无“众多非政”之义,与《叙》绝异,所当阙疑。源谓叙此诗者解命题之意,原作诗之由,如是而已。所云“众多非政”,乃谓诗由此而作,非必诗中语悉不离乎此也。首章言刑罚不当,盖亦“无政”之义,下遂反人心之离、忠言之蔽、仕进之危,又极其敝而言之,何尝非“众多无政”意乎!且使《叙》果出汉儒手,何难依傍经文,为明白易晓之语?而故艰晦其其词,开后世以疑端乎?观此《叙》,愈信其来之古。(注:陈启源《毛诗稽古编》,汉京本《皇清经解》七册,4496页。)
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以为“《序》‘众多如雨’二句,正释《雨无正》名篇之义”:
《序》“众多如雨”二句,正释《雨无正》名篇之义,董氏《读诗记》引《韩诗章句》曰:“雨无政,无象也。”政即正也,足证毛、韩同义。刘安世谓《韩诗》以“雨无极”名篇,而以《诗序》‘正”字属下读,以为正大夫刺幽王,其说不足信,诗曰:“正大夫离居,莫知我勚。”是兼刺正大夫之谓,非正大夫刺幽王也。《集传》引欧阳公说已驳之矣。”(注: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191页,广文书局,1971.11。)
方玉润《诗经原始》主张有错字,或谓之“国无正”也无不可:
愚案:《韩诗》于此篇首章忽多二句,其为伪增,自不待言,即诗中所言,亦非为雨伤稼穑也。岁饥民乱,分明是荒旱景象,且不过借时势以立言耳。其大旨乃暬御近臣伤国无正人以匡正王失也。故“雨”字或误,“正”字上下或有脱漏,亦未可知。鲁鱼帝虎,古简之常,但须细审,未可以无考忽之。无以赫赫宗周,匡国无人,而忧而望之者,乃仅仅出于近侍微臣,则谓之“国无正”也,亦奚不可!(注:方玉润《诗经原始》860页,台北·艺文印书馆,1981.2三版。)
牟应震《毛诗质疑》以为“或国字之讹”:
暬御责王臣之不从王而东也。雨古篆作,或国字之讹。(注:牟应震《毛诗质疑》158页,齐鲁书社,1991.7。)
陈乔枞《韩诗遗说考》以为《韩诗》不当有“雨无其极”句,而“雨无政”应该是“雨无正”之误:
乔枞谓:……孔氏作正义时,《韩诗》尚存,如《韩诗》作“雨无极”,且篇首多“雨无其极”二句,正义何得无一语及之?刘安世说之为讹妄,此不待辨而明。……窃意《韩诗》作“雨无政”,其“正”字乃“政”之音读,后人转写,误入正文耳,(注:陈乔枞《韩诗遗说考》,汉京本《皇清经解》续编七册,4585页。)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主张不知盖阙:
雨无正,《集传》载刘安世见《韩诗》作“雨无极”,《序》作“正大夫刺幽王也。”篇首多“雨无其极,伤我稼穑”二句。吕东莱《读诗记》载董氏引《韩诗》,则作“雨无政”《序》亦作“大夫刺幽王也”,并引《章句》曰:“无,众也。”案:诗曰“正大夫离居,莫知我勚。”是兼刺正大夫之词,非正大夫刺幽王也。刘、董之说未足据信。《易林·乾之临》云:“《南山》《昊天》,刺政闵身。”《蒙之革》、《谦之复》、《恒之艮》同。陈乔枞云:“据此说,知齐家即以《昊天》为名,取首句,“浩浩昊天”之语。《焦氏》《南山》、《昊天》二诗对举,《南山》即指“节彼南山”之诗。下句“刺政闵身”,“刺政”承《南山》言,谓“赫赫师尹,不平谓何”也;“闵身”承《昊天》言,谓“若此无罪,薰胥以铺”也。愚案:陈说甚新,但《节南山》篇名,三家作《节》,毛作《节南山》,无以《南山》名篇者。焦氏以“南山”“昊天”相对,究系文言以为篇名,窃所未安,姑从盖阙。三家诗义当与笺同。(注: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682页,明文书局,1988.10。)
林义光《诗经通解》以为“雨无正”可能是“周无正”之误:
诗名“雨无正”者,无正即“正大夫离居”之谓。“雨”疑“周”字之误,古金文“周”字作“”,形与“雨”近,故误认为“雨”字也。《周无正》谓周无大臣耳。《后序》云:“雨自上下者也。众多如雨,而非所以为政也。”说既谬迂,且亦非此诗之意矣!(注:林义光《诗经通解》,北京大学,1936。又台湾中华书局,1971年台一版。本文见中华版142页。)
高亨《诗经今注》以为“雨无正”当作“雨无止”:
《毛诗》篇首当脱“雨无其止,伤我稼穑”二句,而篇名《雨无正》当作《雨无止》,止正形近而误。止与极古字通。(注:高亨《诗经今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又台湾里仁书局,1980年。本文用里仁本,见284页。)
屈万里《诗经诠释》以为《序》当作“雨无,正大夫刺幽王也”:
此是东迁之际,诗人伤时之作。朱传述元城刘氏(刘安世)云:“尝读《韩诗》,有《雨无极》篇,序云:‘雨无极,正大夫刺幽王也。’至其诗之文,则比毛诗篇首多‘雨无其极,伤我稼穑’八字。”按:本篇既名《雨无正》,是《毛诗》祖本,亦当有此二句,不知何时逸之。
又按:“雨无正”,三字标题殊费解,疑《毛诗》标题但作“雨无”,《毛序》“正”字应连下读。《续序》云:“雨,自上下者也,众多如雨,而非所以为政也。”以“政”释“正”知“续序”已以“雨无正”为题。郑笺释《序》既以“正”字连“雨”为文,篇末言若干章句云云,亦以“雨无正”为题,盖其误自后汉始也。《吕氏家塾读诗记》载董氏引《韩诗》作“雨无政”,《序》亦作“正大夫刺幽王也”(注:本句联经版《诗经诠释》标点作“序亦作正,大夫刺幽王也”。似非文意。疑屈先生本意不如此,今以文意暂略作修改,不知合乎屈先生本意否。),《读诗记》同时又引刘谏议(即元城刘氏)所引韩诗,似董所引不足据。(注:屈万里《诗经诠释》362页,联经出版社,1983.2初版。)
余师培林《诗经正诂》(下)以为《诗经》篇名本有不见诗文者:
按诗之篇名不见于诗文者,除此篇外,尚有《巷伯》、《常武》、《酌》、《赉》、《般》五篇。《诗序》皆述其各篇之意,而多与诗文无涉,前人争讼已久而不能决。吾人读诗,但由诗文直探诗义,《序》说仅供参考而已,不必受其左右也。(注:余师培林《诗经正诂》(下)151页,三民书局,1995.10。)
《雨无正》一诗,诗文中不见“雨无正”的字眼,这在《诗经》命篇中是颇为奇怪的,虽然很多学者都指出《诗经》中有六篇诗的篇名不见于诗文,但其它五篇都有理可说,只有《雨无正》特别奇怪,李樗、黄櫄《毛诗李黄集解》已经指出“惟《雨无正》为难晓”。朱子《诗集传》引刘安世见《韩诗》有“雨无其极,伤我稼穑”句,本来是很好的证据。说明《雨无正》一诗,篇首应该是有类似“雨无正”这样的句子的,可惜朱子以句法的理由,一语轻轻带过。其余各家或提出各种理由,甚至于从误字去考虑,但都没有比较令人信服的证据,所以比较矜慎的学者都主张保留,也就是搁置问题,暂不处理。
我们认为《韩诗》应该有“雨无其极,伤我稼穑”句!比照《韩诗》,则《毛诗》本来应该有“雨无其正,伤我稼穑”,所以诗题叫做《雨无正》。《毛诗》“雨无正”和《韩诗》,“雨无极”这两个篇名,应以《毛诗》“雨无正”为正,因为有甲骨文用法为证,说见下文。至于《韩诗》为什么改成“雨无其极”,大概是为了押韵的关系,加上这两句后,这首诗的首章六句是“雨无其极,伤我稼穑,浩浩昊天,不骏其德。降丧饥馑,斩伐四国”,句中的“极”、“穑”、“德”、“国”上古音都属于“职”部,音韵和谐。此外,“极”字可以有“正”的解释,见《汉书·兒宽传》集注。《诗经》是重音韵之美的文学作品,因此(韩诗)对句子就由“雨无其正”改为“雨无其极”了。
二、甲骨文的“正雨”
甲骨文的正字作“”从口从止,至于它的构形本义,有从丁、从口(围)二说,哪一说比较好?因为牵涉到的范围比较广,我们这里姑且不讨论,甲骨文中有“正雨”一词,见于:(注:所引各条卜辞出处,均遵照前贤习用简称,简称表参王宇信、杨升南主编《甲骨学一百年》711页附录二《甲骨文著录目及简称表》,北京·社会学文献出版社,1999.9。)
己亥卜争贞:才田,正雨?(《合集》10136正=《丙》340)
辛未卜古贞:黍年正雨?贞:黍年正雨?贞:王?〔贞:王〕
亡?(《合集》10137正=《乙》3285+3319=《丙》280)
辛未卜古贞:黍年正雨?二告 贞:黍年正雨?(《合集》10137=《缀合》229)
己酉卜:黍年正雨?(《合集》10138=《前》4.40.1)
……其正雨?(《合集》13001)
丙申……侑于……庚子卜雪 甲辰卜丙午雨……辰卜……正雨。(《合集》34039)……卜:年有正雨:(《合集》40118)
弜 ……有正雨?有正?(《合集》40119)
……卜:年正雨?(《英》818)
弜 ……正雨?(《英》820)
正雨?(《明》968)
贞:雨不正辰,亡匄?(《遗》454)
庚辰卜,大贞:雨不正辰,不隹年?(《前》7.30.1)
勿侑于祖丁?贞:帝令雨弗其正年?贞:年于岳?帝令雨正年?令年?(《合集》10139=前1.50.1=《通》363)
……帝令雨正……?(《合集》14141=《明》1383)
以上这些“正雨”,学者或释为“足雨”,郭沫若《卜辞通纂》三六三片(即《合集》10139)隶定作“帝令雨足年 贞帝令雨弗其足年”(注:郭沫若《卜辞通纂》364页,台湾大通书局翻版,1976.5。)。又在同书四八五片释文中说:“卜辞正足二字颇相混。”(注:郭沫若《卜辞通纂》425页。)
陈梦家《卜辞综述》隶定此字为“足”,以为可能是“时”字:
黍年有足雨
《前》4.40.1《金》373
……
以上的足字,郭沫若所释,以为“足”、“正”一字(《卜通》485)。卜辞的“足辰”或作“辰”,所以“足”可能是“时”字。《孟子·梁惠王下》“若时雨降”、《齐语》“深耕而疾耰之,以待时雨”、《墨子·七患篇》“故时年岁善则民仁且良,时年岁凶则民吝且恶”,凡此“时”字都是及时降雨之谓。卜辞的“足雨”、“足年”可能即《孟子》、《墨子》的时雨、时年。卜辞的“及雨”即及时而雨,“雨不时辰”即雨不适时。(注:陈梦家《卜辞综述》524-525页,科学出版社,1956.7。)
金祥恒《释又》以为可借为足:
甲骨文辞中,“又”又作“”,……征、正通用,其实征、、正原为一字。……其本义当为征伐之义。……又亦借正为足,……《虚》九六八“足雨”(注:《虚》为明义士《殷虚卜辞》的简称,上海别发祥洋行石印本,1917.3。一般把这本书简称作《明》,但是金祥恒先生简称为《虚》,较为特别。)、《虚》一三八二“帝令足雨”,盖求雨也,祈上帝下足够之雨也。足之相反词为不足,如《珠》四五四“贞,雨不足辰,亡匄”、“庚辰卜,大贞:雨不足辰不”《前》三·廿九·三,辰疑为,……此言无足够之雨而也。……“贞:帝令雨,弗其足年。帝令雨:足年”(《前》一·五○·一),足年者,丰年也,雨足而后年丰,故祈上帝下足够之雨以耕耘也。(注:金祥恒《释又》,《中国文字》第二卷第七册773-784页。)
饶宗颐《殷代贞卜人物通考》指出《诗经》“雨无正”的“无正”为甲骨文“正”的反语,义为不吉:
按“允正”殷时成语,他辞云:“小丁正。”(《京津》)四○三八“辛未卜,贞,王不正。……”(《屯乙》七七七三……“正”、“又正”为吉,“不正”为不吉。《诗·正月》“今兹之正,胡然厉矣”、又“雨无正”,“ 正”即“无正”之反语。(注:饶宗颐《殷代贞卜人物通考》761-717页,香港大学出版社,1959.11。)
同书507至508页又指出“正”当释为“是”:
即是字。《说文》:“是,从日正。”又正字下云:“是也。”此云“正雨”即“是雨”。……“是”与“时”古音义俱通,《尔雅·释诂》:“时,是也。”故“是雨”即时雨。《洪范》:“肃时雨若。”《礼记》:“天降时雨,山川出云。”《月令》:“季春之月,时雨将降,下水上腾。”时雨即谓顺时降雨。卜辞又言“年”“帝令雨,年。贞:帝令雨,弗其年。”(《前编》一·五○·一)即时年也。年应如《洪范》“时阳”、“时燠”、“时寒”、“时风”之时,《墨子,七患篇》亦见《时年》一词,卜辞用“是”为“时”字。“是雨”旧读作“足雨”,未确。战国长沙缯书每言“寺雨”,亦即时雨,惟借“寺”为时耳。
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释“”为“正”,以为可训定、训止:
仍当释正。郭氏之说,其意仍不能确指,陈氏从之,复以为“足”可能是“时”,“足”、“时”无可通之理,实则非字,一从日,一从口,不能谓为一字也。字雨之正,疑当训定(《周礼·宰夫》注)、训止(《诗·终风·序》笺)惟辞意仍不顺适,且于“年”之辞无以为解,姑存以待考。(注: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502页,中央研究院专刊,1965。)
李孝定说“非字”,其实“雨不正辰”一词中的“正”字,在《遗》454作“”,而在《前》7.30.1作“”,可见得本词的“”应和“”同字。
陈炜湛《甲骨文异字同形例》则以为“正”和“足”同形异字:
正和足,小篆、金文都有明显区别,不相混淆。但在甲骨文里,正和足都可写成,二字完全同形,颇易弄错。……从文义上看,甲骨文“正”大多用作征伐之征,……或用为正月之正,……又有“又正”一语,……意谓“有决”,犹他辞言“用”、“兹用”。粹五九六片“又正”与“用”并见,义当相近。……
而足,有用其本义者,如《甲》一六四○片称“疾足”……有用其引伸义者,常见的辞例有“足雨”或“雨足”……或称足年,……此数例之足,义均为充足、丰足。足雨,即雨量充足;足年,意即丰足之年。若释正,则诸辞均不可通。……
足字所从的□,也并不是口,它本是胫骨的俯见形。(注:陈炜湛《甲骨文异字同形例》,《古文字研究》第六辑231-234页。)
王光镐《甲骨楚字辨》以为“正”当用为“行”:
在甲文中还有一种较特殊的用法,见于贞卜雨情或年景的卜辞:1、帝其令雨。(《殷墟文字乙编》第六九五一)……4、雨不辰。(《殷墟书契前编》第七·三○·一)5、贞,帝令雨弗其年,帝令雨年(《殷墟书契前编》第一·五○·一)。……以上诸,一般的看法以为应当释“足”,训为“满”,是祈求雨量或农作物的充足的意思。
我们以为贞卜雨情或年景的“”也仍应是正或征,只不过它们在此处当训“行”,甲文的本义之一,即泛指某种有终止地运动,故有行义。……例1可释“帝其令雨行”,……例4辞为“雨不辰”,此中的甲文“辰”,源于蜃之象形,可引申为节令或农时。……以农时解,辰在例4句中应是动词“行”的时间状语,表示“雨不行”的时间,“雨不辰”,实际上就是“雨不行于辰”,至于例5中两见的“”义的确定,关键在于对“年”字的理解,……以“谷熟”释“年”,我们以为例5中的仍当训行,翻译过来,全辞就是“贞,帝令雨弗其降于谷熟(之时)。……帝令雨降于谷熟(之时)。”……上古时期,足属屋部精纽入声,正属耕部章纽平声,二者音也不同。从形、音、义三方面考察,殷契中的足、正两字都无相同或相通之处。(注:王光镐《甲骨楚字辨》,《江汉考古》1984年2期59-61页。)
姚孝遂《甲骨文字诂林》按语以为正虽可假作足,但正、足不同字:
卜辞或称“雨”、或称“年”、或称“雨不年”,此类“正”字,均假作“足”。《诗·信南山》“既沾既足”,即卜辞“足雨”之意。《礼记·王制》:“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丰收之年则蓄积多,此卜辞“足年”之义。进而言之,“足”字本无丰沛充足之义,朱骏声以为此类“足”字乃“浞”字之通假,实则“浞”字后起“充足”之义,本无其字,经典假“足”字为之,卜辞假“正”字为之,不得因此得出卜辞“正”、“足”同字的结论。(注: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一册808页,北京中华书局,1996.5)
以上这么多说法中,我们以为“”字以释“正”为是。于省吾曾经说过:
留存至今的某些古文字的音与义或一时不可确知,然其字形则为确切不移的客观存在,因而字形是我们实事求是地进行研究的唯一基础。有的人却说:“释文字,含义以就形者,必多窒碍不通;而屈形以就义者,却往往犁然有当。”这种方法完全是本末倒置,必然导致主观、望文生义、削足适履地改易客观存在的字形以迁就一己之见,这和真正科学的方法,是完全背道而驰的。(注:见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序》3-4页,台湾大通书局翻印本,1981.10。)
甲骨文的“足”字作“”,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640页以为:“上象腓肠,下象其趾,当释为疋,古文疋、足当是一字。”而“”字则当释“正”,王光镐《正足不同源楚不同字补正》(注:《江汉考古》1985年第2期62-63页。)曾列表区分“正”、“足”的不同,极为明白。“”之不得释“足”实是极为明白的。由于“雨”、“年”等词文献未见,意思不好讲,所以学者或“屈形就义”,把“”字讲成“足”,其实是不可取的。
“”字依形分析,只可能是“正”字。“正”的本义是“行”,以“止”形向著一个“口”前进,引伸为“征讨”,此义甲骨文多见。征讨别人,必以己为是,彼为非,因此“正”引伸又有“正确”、“正直”、“正当”,此义甲骨文虽然未见,但是周代文献多见,如《论语·颜渊》:“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这个意义应该商代就已经存在了。商代甲骨文称一月为“正月”,此“正”字与“行”义无涉,可见“正”字在商代已经有“征行”以外的意义。
依这个意义,“正雨”应该是“适切的雨”,即适时适量的雨。“雨不正辰”可能等于“雨不正时”,辰,时也。《尔雅·释训》:“不辰,不时也。”“帝令雨弗其正年?帝令雨正年?”意思是:上帝是否命令下雨,雨下得是否不适合年成所需?上帝是否命令下雨,雨下得是否适合年成所需?
三、结语
依照以上的讨论,甲骨文有“正雨”、“雨不正辰”、“雨正年”,“正”字表示正当、贴切;这个用法在《诗经·小雅·雨无正》中被继承了下来,《雨无正》诗中虽没有“雨无正”的字眼(注:今本《毛诗》有逸句,诸家论述极多,这里不再赘引。),但在《韩诗》中却有“雨无其极,伤我稼穑”二句,据此,《毛诗》本来应该有“雨无其正,伤我稼穑”两句,意思是:“老天爷下雨下得不适切,伤害了我们的农作物。”表面上是骂老天爷雨下得不适当,实际上是暗讽君王施政不当,伤害了我们老百姓的生活,这就是何楷《诗经世本古义》引冯时可所说的:“《雨无正》之篇不敢刺王而言天,不敢言天而言雨,其称名也隐,其虑患也深。”
今本毛诗有逸句,本来不足为奇,《论语·八佾》篇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第三句今逸;《子罕》篇有“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后两句今逸。这些,前贤论之已详,这里就不多说了。
朱子《诗集传》反对《韩诗》“雨无其极,伤我稼穑”的理由,是因为加了这两句,第一、二章的句法就不整齐了。依今本《毛诗》,本诗第一章十句、第二章也是十句,如果第一章加了“雨无其极,伤我稼穑”,就会变成十二句,和第二章不同。其实《诗经》每章应该几句,似乎不是那么机械的。即以本诗来说,今本《毛诗》本篇共七章,其句数分别是:十、十、八、八、六、六、六,其章数已经是奇数,本来不能凑成两两相对的整齐面貌。如果第一章加了“雨无其极,伤我稼穑”,也不过变成十二、十、八、八、六、六、六,有何不可呢?翟相君《雨无正章句臆说》赞成本诗加上“雨无其极,伤我稼穑”,并且把章句调整成全诗七章,每章八句。(注:翟相君《雨无正章句臆说》,原载《吉安师专学报》1984年第2期。又收在《诗经新解》465-469页,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1。)句法整齐了,但是似乎没有什么必要。
最近出版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孔子诗论》第8简云:“雨亡(无)政、即(节)南山,皆言上之衰也,王公耻之。”(注:《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页20,考释见页136。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1月。)与今本《毛诗》内容所说的大致符合,但其诗题既与《毛诗》不同,也和《韩诗》不同,这说明在战国时流传的《诗经》本子确有和今本《毛诗》不同之处,但不同之处有多少,还有待更多的资料才能考察。
[收稿日期]200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