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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施工合同在建筑施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与责任关系的基础,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管理探讨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重要性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在招投标环节中,中标结果公布之后,招标人与中标人需要在30日内进行项目合同的签订,合同条款的制定依据就是项目的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并且在合同签订完成之后,招投标单位都不能再私自签订其他与合同存在冲突的文件,否则将视为违法行为。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完成之后,就表示发承包双方的合同关系成立,但是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同条款的约束,从而可以避免将招投标文件中存在的不利条件纳人到合同条款中,更好的保证合同各方的经济利益。
二、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和应遵循的原则
按照我国的法律条款规定,在发承包双方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主要是根据如下的法律规定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等,其中还包含一些对于工程质量要求的法律法规,必须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定,从而可以保证项目合同签订符合合理性的要求。除此之外,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中,还应该遵守如下的基本原则:第一,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性的原则;第二,双方自愿原则;第三,公平性原则;第四,诚实信用原则;第五,合同可以有效地约束双方的行为。
三、建筑合同签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有的还签订了“阴阳合同”,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也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2、仍有违法违规行为
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还有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3、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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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管理措施
1、严格审查发包人的资质与信誉度
合同签订之前,需要对项目的发包方进行如下的了解:第一,主体资格,也就是建筑工程项目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比如,建设用地是否已经被政府明确规划,是否有相应的政府批文等。第二,履约能力,也就是发包方的资金实力方面。建设项目的资金是否全部到位,是否可以随时拨付给承包单位。对于发包商的审核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将不合理的单位及时排除掉,以免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造成不合规的情况出现,为合同的正常履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2、仔细研读招标文件
发包商在公布招标文件的过程中,必须要明确相应的合同主要条款,其中需要规定工程项目的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图纸、工期以及投标保证金等方面。承包商需要深人的研究招标文件,这是保证项目招投标可以正常进行的关键性措施,有些投标人往往没有深人的了解招标文件,或者对于招标文件中的细节部分没有了解清楚,只是关注主要条款,而对一些影响其根本利益的风险性条款辅助性条款了解不清楚,最终导致投标风险比较高,即使是投标成功也会导致项目的风险过高,从而给企业自身造成巨大的损失,项目实施也难以顺利地进行。
3、注意合同内容是否含糊不清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签订中,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草率的签订合同,造成了合同约定中的内容或者条款比较简单,很多细节的内容都没有纳人到合同条款内,或者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在合同履行阶段依据不足,双方如果存在某项条款理解不一致的情况下就容易产生合同纠纷的问题。比如,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规定违约条款与赔偿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的罚款条款、工程验收约定以及结算限期等等方面。此外,还有些合同条款中采用的是模糊字眼,模棱两可或者自相矛盾的情况也会导致项目合同的履行受到严重的影响。
4、应严格约定工期、造价及质量
工期、造价及质量是建筑工程项目的非常重要的组成因素,这也是合同条款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因为工期的争议是不断的,很多问题都是因为开工、竣工日期没有明确规定所导致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的规定开工、竣工的日期,同时还应该规定在开工、竣工时应该办理的相应手续以及需要签订的文件。建筑工程合同中最为常见的纠纷问题就是工程造价的纠纷。因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必然会存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工程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所以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价款范围、计算以及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处理方式,从而可以保证施工单位的根本利益。
5、签字资格是否存在问题
合同文件的签署必须要有具备法律权力的人来进行,否则就是失效合同。如果当事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形式,则应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签署。签订合同文件之前,合同的双方应该出具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以明确其签署权力,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但是目前很多的小型建筑工程项目,在合同签署的过程中,往往存在对于签订人员的资格审查不严格的情况,此时会导致合同失效,损坏各方的经济利益。
结束语
只有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才能减少建设工程领域出现的各种问题。只有使用合同来规范企业行为、来优化市场运行秩序,才能更好保障各方利益,进而促进整个行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赵晨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探讨[J].绿色环保建材.2018(25):177.
[2]徐海晨.谈施工合同争端的避免和管理[J].陕西建筑.2019(17):306.
[3]刘明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探讨[J].山西建筑.2018(20):177-178.
论文作者:张可元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16
标签:合同论文; 承包商论文; 建设工程论文; 条款论文; 合同签订论文; 建筑论文; 工期论文; 《防护工程》2019年1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