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引入“国际董事会”的意义、问题及建议_股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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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推出“国际板”的意义、问题及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义论文,建议论文,国内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什么是“国际板”

(一)国际板的概念

中国正推进境外企业在A股上市,这些企业在A股上市后因其“境外”性质被划分为“国际板”。

(二)国际板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

上海正在构建国际金融中心,而金融中心是金融资源的聚集和辐射的地域,金融中心形成的最重要的标志就是金融聚集和辐射功能的中心。要建成国际金融中心,交易市场就应该向国际开放,那么上海推出“国际板”是其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一个重要部分,能够吸引境外一流企业来华融资,有利于上海发挥对外辐射的功能,有利于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同时有利于提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际竞争力和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力。

(三)国际板两种最可能的发行方式

1.直接在A股市场IPO(即首次公开招股)。

2.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E):是指在境外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境内的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

上交所酝酿的“国际板”将以人民币作为交易货币,更倾向于第一种,境外企业直接在A股市场IPO。

(四)国际板的上市企业

2009年6月中旬,瑞银曾发布一篇报告,认为三类企业外资公司最有可能首先在A股上市。这三类公司分别是,第一类,在内地有大量业务、并以中国为主要市场、且对人民币有很大需求的外国公司,包括宝洁、可可可乐、联合利华、西门子等。第二类则是香港的蓝筹股,包括汇丰控股、东亚银行、长江实业等。第三类,则是香港红筹回归A股,包括中国移动、中海油、联想集团等。

笔者认为,上交所推出“国际板”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后,在国际板上市的企业类别将大大扩容,不仅包括上面提到的三种类型的企业,还包括在中国没有业务的境外优质大企业,甚至还有一些在中国没有业务的境外比较优质的中小企业。上交所的“国际板”最终将成为符合条件的优质境外企业融资的一个大舞台。

二、国内推出国际板的意义

我国推出国际板意味着上交所将成为境外企业的融资交易平台,也表明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提高了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品种,给券商带来了大量的投行业务,为国内资本提供新的投资渠道,有利于我国吸引更多的外资和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等等,可谓意义重大。

(一)推出国际板有利于加快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境外企业在境内国际板上市,意味着本土企业一统天下的中国证券市场被打破,改善了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类型结构,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有利于实现从向筹资者开放到向投资者开放的过渡。境外企业境内上市,我们没有理由去拒绝境外的投资者到境内来购买其股票,同样没有理由去排挤境外的投资中介机构到境内开展业务,更多的境外投资者、投资中介机构的进入,势必加速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二)推出国际板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促进资本市场的竞争。

国际板的推出,将有一批优质、竞争力强的境外企业在国际板挂牌上市,由于其业绩优良、对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回报,如果选择的境外企业的效率高于原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那么通过配股或增发等再融资途径在资本市场筹资将比原本土上市公司更具竞争力,这就迫使国内上市公司努力增强竞争力,提升其业绩水平,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否则,国内上市公司想通过配股或增发等途径进行再融资将变得越来越困难。

(三)推出国际板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品种。

国际板上市的境外企业业绩优良、竞争力强,企业盈利能力强,公司收益比较有保障,购买这类上市公司的股票,风险相对较小。投资者投资股票的目的是为了挣钱,挣取上市公司业绩创造的价值,分享股息的收益。无论对于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来说,投资国际板都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四)推出国际板给券商带来了大量的投资银行业务,增加了券商的收入。境外企业要在国际板上市,其上市改制、上市辅导、保荐及发行承销、并购重组等大量的投资银行是券商的一块大蛋糕。

(五)推出国际板将为中国资本提供新的投资渠道,开辟新的投资空间。我国通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中国目前已改变了资金短缺的状况,逐步成为一个流动性过剩的“资本大国”,推出国际板将可以分流国内过剩的资本,为这些资本提供新的投资渠道,开辟新的投资空间。

(六)推出国际板有利于我国吸引更多的外资。推出国际板有利于我国兑现对WTO的承诺,遵守WTO的“非歧视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境外企业来华投资创办企业和国内企业一样给予上市融资的权利,是WTO“国民待遇原则”的一个重要体现。这为那些有意愿在中国发展并在中国筹资以低成本进入中国市场的境外企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增强了我国对外资企业的吸引力,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外资。

此外,推出国际板将加快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境外企业在内地上市融资获得的资金在国际板推出初期原则上用于我国境内,但随着国际板的发展,势必要求融资获得资金可以换成外汇用于境外,这就要求我国加快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实现资本项目下人民币的自由化。

三、国内推出国际板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

推出国际板,境外企业在国际板挂牌上市,给我国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通过国际板更容易向国内传导,加剧我国资本市场的震荡。在内地国际板上市的境外企业,大多在境外市场已经上市,首批有意愿在境内上市的境外企业,如汇丰控股、恒生银行、纽交所、大众汽车、奔驰、可口可乐、西门子、东亚银行、星展银行等都无一例外的在境外已经上市,那么国外金融市场的动荡势必会带来这些企业海外市场股价的激烈震荡,而海外市场股价的激烈震荡又会引起其境内市场股价的激烈震荡,再加上中国股市板块效应和羊群效应特别明显,那么与这些境外企业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将会跟随其剧烈震荡。从而造成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向国内传导,加剧我国资本市场的动荡。

(二)境外企业在国际板挂牌上市可能会获得较高的资本溢价。由于我国目前新股发行制度尚不完善,在发行、上市环节和国际市场差异突出。发行溢价颇高和“炒新”现象突出,IPO溢价高。那么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新股,发行定价高,再加上新股上市被炒作的话,境外企业就可能获得较高的资本溢价。

(三)推出国际板境外企业境内上市将会对国内企业上市产生“挤出”效应。优质境外企业境内融资必然会对我国国内企业上市融资产生冲击,目前我国国内排队上市的企业数以万计,由于融资环境所限,许多企业已苦苦等待了数年,加之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内企业的融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而国际板的推出,势必要挤占有限的上市资源,使得部分本可以上市融资的国内企业被“挤出”在外。另—方面,本来境外企业凭着自己在技术、资金及规模等方面的优势,在产品市场上就对国内企业包括国内的上市公司有“挤出”效应,现在还在资本市场上对国内企业形成“挤出”效应。随着国际板上市的境外企业数量的增加,这种“挤出”效应将越来越明显。

(四)境外企业存在上市后抛售股票、“圈钱”后卷款走人的风险。当境外企业发现自己的行业前景和盈利能力不佳,就会将股票以相对比较高的价格抛售给那些不知情的中小投资者。此外,当境外企业的股票被炒高,也存在被发起人抛售套现的风险。境外企业“圈钱”走人,给中小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五)推出国际板可能会与利用外资相冲突。我国推出国际板后,境外企业可以在我国上市融资,对境外企业而言其初期投资的规模就没有必要太大,来自海外的追加投资的必要性也大大降低,也就是说,境外企业来我国投资的投资额在减少。这将与我国想通过推出国际板吸引更多的海外资金的初衷相悖。

(六)推出国际板会对监管带来挑战。由于国际板上市的企业是境外企业,具有复杂的外向性和经营上的差异性,这增加了对上市公司的跨境监管的难度。对上市公司的跨境监管对我国证券市场管理层来说是个全新的课题,加之我国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如何监管国际板上市的境外企业的利润操纵和虚假信息披露等不良行为,对监管层来说就显得非常困难。

此外,推出后的国际板可能会出现投资者少,交投清淡、成交低迷、融资受挫的处境。日本国际板市场就是前车之鉴。

四、建议

推出国际板意味着我国证券市场对外进一步开放,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对我们这个新兴的资本市场来说又是一个大的挑战,笔者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使国际板成为一个与主板市场相对独立的板块并编制独立的国际板指数。我国应该把国际板作为一个独立的板块,在境内上市的境外企业挂牌于该板块,并在股票代码设计上区别与主板市场,这样便于投资者识别,为了减小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通过国际板向国内传导,建议管理层在推出国际板时,把国际板设计成与主板相独立的板块并不归类到主板市场现有的行业板块和概念板块中去,但可考虑在概念板块单独为其设立个国际板概念,并建议国际板股票不纳入上证指数而是为其编制独立的国际板指数供投资者参考,指数的编制要科学合理,做到不容易被操纵。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境外股震荡通过板块效应和羊群效应影响到本土股,这在很大程度上阻隔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通过国际板向国内市场传导。

(二)改革新股发行制度。我国目前新股发行制度不完善,发行定价过高,投资者盲目炒作新股现象突出。我们不能用发行本土股票那样来对待国际板,否则后果可能会比较严重。因此改革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研究一套适合国际板的新股发行机制就显得格外必要。在境外企业新股发行定价上市盈率、市净率要合理,不能太高,还要考虑到其股票在海外市场的定价与市场表现。此外要妥善的解决好“洋大限”和“洋小限”的问题。

(三)确定合理的境外企业与境内企业上市比例。为了避免过多或过集中的境外企业上市造成对国内企业的“挤出”效应,可以先确定在一年内境外企业与境内企业上市最高比例,超过这一比例,在相应的时间段则暂缓或停止安排境外企业上市。

(四)对境外企业上市后持股占总股本要求的最低比例进行控制。当发现境外企业有明显的抛售套现迹象时,管理层应提高其持股最低比例,在必要时,可以采取禁卖股票等措施,防止境外企业继续大量抛售股票套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提高我国市场监管尤其是跨境监管能力。虽然目前我国已加入国际证监会组织的《磋商、合作及信息交换多边谅解备忘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也与世界各主要交易所签订了相关的备忘录,跨境监管的基本框架已初步确立,但是在具体技术和操作的层面上,还有一个较长的摸索和成熟的过程,跨境监管对我国的管理层来说,还很陌生,急需提高。

(六)允许境外投资者参与。推出国际板,不仅要让海外企业来上市,同时还要让海外的投资者来参与,这样市场才显得完整。在海外主要市场中,企业股票可以在多个国家与地区的交易所上市,同时投资者也是可以自由选择在不同市场买卖相关股票。换言之,就是企业可以跨境交易,投资也可以跨境,否则就会存在上市与交易的不协调问题,从而大大降低了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允许境外投资者参与,有利于增加国际板的活跃程度,增加国际板股票的流动性,有利于国际板的发展,加快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此外,还要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教训,尽快出台和完善境外企业境内发行上市的法律法规,并加快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早日实现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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