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竞技体育运动员权益保护有关问题的分析和建议(论文文献综述)
赵吉峰[1](2021)在《自组织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模式研究》文中指出在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体育强国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世界体坛激烈竞争以及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背景与理论背景下,竞技体育需要实现从“优先发展”、“赶超发展”的数量增长型发展模式向“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高质量发展模式转变,突破竞技体育大而不强的发展困局,承载新时代赋予竞技体育的历史使命。由于竞技体育以往发展模式过多的关注资金、行政路径等外在因素,未能有效发挥竞技体育系统内在的自组织机制,未能激活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长期以来发展结构、质量与效益并不尽如人意。2020年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五中全会制定了2035年建成体育强国的战略目标,比《体育强国建设纲要》规划完成这一目标的时间提前了15年。在时间紧、任务重的形势下,竞技体育迫切需要探索和实施高质量发展模式,增强自主发展、主动发展的能力,激发竞技体育系统的内生活力,更好的发挥竞技体育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先导作用。高质量发展模式已经成为新时代竞技体育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基于此,本研究从自组织的视角,依据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理论以及系统动力学理论,综合运用系统动力学模拟仿真法、灰色模型预测法、系统分析法、文献资料法、比较研究法,从发展观、发展目标、发展条件和发展动力构建了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模式,旨在为竞技体育的高质量发展研究提供新视角与新模式借鉴,为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提供理论框架参考,推动竞技体育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自组织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模式由高质量发展观、发展目标、耗散结构条件、竞争与协同动力四部分构成。第二,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观在价值论上,要追求运动员的全面充分发展、多元利益均衡发展、可持续内生动力发展;在认识论上,它实质上是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是建设“大而强”竞技体育的实践活动,是新时代提升“体育强则中国强”反哺效应的实践活动;在方法论上,需要建立自组织发展方式,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走守正创新与融合创新的中国特色之路。第三,我国竞技体育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形成三体两元双向开放的耗散系统、远离平衡态、发挥好竞技体育系统的非线性相干效应、抓住竞技体育系统的内外涨落契机。第四,竞技体育建立耗散结构的动力学临界条件是职业体育的发展要远大于专业体育的发展。它要求职业体育成为竞技体育发展的主导方式,专业体育成为其辅助发展方式;职业体育自身造血能力要远大于专业体育;职业体育产生的负熵远大于自身与专业体育产生的正熵;职业体育产生的负熵远大于专业体育产生的负熵。第五,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是“一核三体三元”竞争与协同的结构,其中“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的融合度”是主导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序参量。第六,职业体育与专业体育之间的人才比例满足0.41<R2<1.86时,职业体育与专业体育能产生良好的协同发展效果,更有利于促进竞技体育的高质量发展。第七,根据系统动力学的模拟仿真,竞技体育赶超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职业体育与专业体育的协同发展模式、科技支撑模式是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理想模式,自我造血模式是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模式,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并行发展模式是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模式。第八,对于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研究,“高质量发展”能够作为可参考的新逻辑起点,“自组织学理依据-系统动力学方法-Vensim分析工具”的研究框架更符合竞技体育复杂系统特点,有助于促进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研究走向深入。
刘玉恒[2](2021)在《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政策文本研究》文中指出《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到2035年,竞技体育要更好、更快、更高、更强,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到2050年,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国将全面建成,体育的综合实力及影响力均位于世界前列。”作为政策这为竞技体育发展指明了方向,反映出政策在体育工作的重要性。政策工具是实现竞技体育政策目标的重要手段,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体育总局等国家层面机构先后颁布一系列竞技体育政策,并在推动竞技体育政策发展中对政策工具加以应用,但是均存在一定的不足。研究目的:以政策工具视角,对竞技体育政策文本政策数量、政策主体与客体、文本性质、政策工具与力度等进行量化分析,发现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建议。研究方法:本文以内容分析法为主要研究方法,对1949年至2020年以来国家层面颁布竞技体育政策进行系统梳理,构建“政策工具—政策阶段—政策力度”三维分析框架,设计竞技体育政策量化手册,结合数理统计法、比较分析法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研究结论如下:(1)竞技体育政策发展经历了政策的萌芽阶段(1949年-1957年)、政策的曲折发展阶段(1958年-1976年)、政策的稳步发展阶段(1977年-1995年)、政策的快速发展阶段(1996年-2008年)和政策的强国建设阶段(2009年至今)等5个阶段,政策发布数量整体呈“曲折式”增长。(2)国家体育总局是竞技体育政策的发文主体,政策主体机构集中于第二层,层级比例差距较大,政策主体间协同度不足,联合发文比例较低且多为2个主体间联合发文。(3)政策客体在各阶段集中在“运动员”政策、“体育竞赛”政策和“综合”政策间的比例较大,各客体间比例不均,呈扎堆现象。(4)政策文本类型呈现拥挤现象,“通知”型和“办法”型政策较多且政策归类后,同样呈现“专项通知类”和“管理办法类”比例较大现象,各阶段内政策存在集中单一类型的特点。(5)从政策萌芽阶段至政策强国建设阶段均存在“环境型”政策工具集中,“供给型”政策工具不足,“需求型”政策工具匮乏的特点。在“环境型”政策工具中,“策略措施”过多,“法规管理”和“监督审查评估”不足;在“供给型”政策工具中,体育人才培养、体育资金投入占优,体育基地建设与体育科技支持呈劣势;在“需求型”政策工具中,“人才交流”占优,“体育采购”不足。与此同时,各阶段政策的政策力度均较低,高力度政策缺乏,随着政策数量的增长,政策颁布层级逐步下降,政策发布力度集中在1级和2级,并且政策工具的应用与政策力度成反比。针对上述结论提出了如下建议:(1)保持政策的科学性。(2)发扬多部门合作,提高主体协同度。(3)分散政策客体,提高政策的全面性。(4)改善“一类”集中的政策发展特点。(5)合理配置政策工具内部要素,弥补“需求”型政策的不足。
黄小倩[3](2021)在《我国地方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证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竞技体育争金夺银,这符合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1],金牌的设置也可以鼓励运动员积极参加比赛。然而,随着竞技体育的不断发展,将金牌作为唯一或最重要的评价方法也会出现弊端,主要表现在评价主体与客体混淆、评价标准单一、缺乏权威的评价机构三个方面[2][3]。长此以往会影响竞技体操运动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研究提出过程评价与目标评价相结合的科学评价方法,充分发挥科学评价体系的积极作用,期待建立以上海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的评价研究为个案,以建立我国地方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评价体系为研究目的,通过我国地方的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的评价来对全国竞技体操今后的研究做前期铺垫,对研究竞技体育的评价问题做伏笔。本研究主要通过文献资料法、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和数理统计法对我国地方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评价体系进行研究。在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专家的两轮筛选得到了正式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专家两两打分的形式得出各级指标的具体权重,最终得到了我国地方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最后以上海市竞技体操发展水平为对象将指标体系进行实证研究。主要结论如下:(1)我国地方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由比赛成绩、教练员队伍建设、运动员队伍建设、保障、教练员与运动员满意度反馈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40个三级指标组成。指标内容包含了定量与定性指标、过程评价指标与目标评价指标,指标构建过程通过了专家的两轮筛选和最终的实际验证,因此可以认为该评价指标体系较科学合理。(2)通过层次分析法得到了各级指标的具体权重。其中一级指标按高到低依次为教练员队伍建设(0.2604)、比赛成绩(0.2514)、运动员队伍建设(0.2226)、保障(0.1481)、教练员运动员满意度反馈(0.1481)。说明在评价地方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时,教练员队伍建设和比赛成绩较其他评价指标更为重要。(3)评价体系的实证研究:(1)上海市竞技体操运动发展处于较好水平,在队伍的管理与保障工作方面成绩显着。(2)上海市竞技体操队在五项一级指标的评分由高到低为:保障、教练员和运动员满意度反馈、比赛成绩、运动员队伍建设、教练员队伍建设。(3)上海市竞技体操队应该在人员队伍建设方面下功夫,提升教练员队伍质量,重视运动员队伍后备力量的培养。通过实证研究,了解上海市体操队现有情况的长处与不足,针对其具体的发展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上海市竞技体操的可持续发展。本研究在构建我国地方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时,综合考虑各地体操运动发展水平,涵盖面较广,指标内容比较综合全面。各地在进行本地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评价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对指标体系进行相应的修改,以使得评价结果更真实。各地也应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以使得能促进各地的竞技体操运动的可持续发展。
杨静静[4](2021)在《竞技体育运动员侵权责任认定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林红彦[5](2021)在《石家庄市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体育法规的认知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体育法规建设的不断完善,依法治体不断纳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并取得了一系列显着成就,在知识增量上完成了初步积累,在成果转换上开始服务于实践。特别是在体育强国提出以后,随着我国体育市场、体育产业的不断发展,我国体育领域的各种体育纠纷事件和体育法案例也不断涌现出来。体育专业大学生作为不断推动体育领域发展的栋梁之材,理应清楚我国颁布的体育法律法规及其内容,明确自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提升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确保我国体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为体育法制建设的后备人才奠定坚实基础。然而,如何使学生明确自身享有的体育权利和义务以及怎样运用法律手段进行体育权利的救济,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原因及其意义所在。为此,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调查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通过调查石家庄市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体育法规的认知状况,分析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体育法规认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特征,初步探讨其形成的原因及如何提升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体育法规的认知水平。文章主要从四个方面对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体育法规认知状况进行分析,分别从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角度剖析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我国体育法规的整体认知状况。研究表明:学法方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体育法规学习现状很不理想,对体育法规知识的学习和认识不够充分。表现为:学生对体育法学学科的认识较差、体育法学课程开设的程度较低、对体育法规知识的获取途径比较分散,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被动性。其次,部分学生对体育法规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较差,缺乏对体育法规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知法方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我国颁布的体育法规以及体育法规内容的掌握程度不高。主要表现为:对我国颁布的体育法规的掌握主要停留在“不知道”和“知道,但不了解”的层面。其次,对体育法规内容能够做出正确回答的比例较低,仅占38.3%,其中对学校体育法规的掌握最好;社会体育法规次之;竞技体育法规最差。守法方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体育法律意识并不理想,虽然学生能够做出正确选择的比例最高,但也有将近一半的比例,学生对体育法律现象的违法行为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用法方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体育法规践行和运用的积极性不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差。表现为: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维权意识差、不知道如何通过法律程序去解决体育纠纷,维护自身的体育权益。其次,仅有4.1%的学生知道通过体育仲裁解决的体育纠纷。通过调查石家市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体育法规的认知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体育法学研究的现实是体育法学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对体育法规的认知状况与我国体育法教学、体育法学人才培养以及实际应用的状况相脱离。针对以上问题,本研究通过不断加大高校对体育法学课程的开设程度;积极开展多种途径的体育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大学生对体育法律现象的问题意识;培养大学生体育法律实践及实际应用能力等相应对策,以期推动我国青年体育法学人才的培养,逐步实现体育教育专业学生树立体育法律信仰、建立体育规则意识、培养体育道德价值观念。
李敬平[6](2021)在《运动员权益发展现状研究综述》文中研究指明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论述我国运动员权益的研究现状。发现目前我国对运动员权益的研究较晚,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运动员界定、运动员权益、运动员权益的发展现状、运动员权益保护的建议这四个方面。基于此,提出研究建议: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加大对其他类型运动员的保护,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规范俱乐部等体育组织的行为。
田寒[7](2021)在《竞技体育中暴力犯规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竞技体育中的暴力犯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体育竞赛活动的正常秩序、破坏公平公正的体育精神,侵犯运动员的人身权利。然而,由于竞技体育领域行业自治的惯例,刑法难以介入。暴力犯规行为是否应当犯罪化,进行刑法规制,理论界也颇存争议。为有效遏制暴力犯规行为,切实保障运动员的人身权利,维护正常的竞技比赛秩序,对暴力犯规行为刑法规制问题开展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正文从以下几个部分展开讨论:第一部分,暴力犯规行为概述。文章认为,竞技体育中的暴力犯规行为,是指竞技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在竞技区域内,故意违反比赛规则而实施的超出必要限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暴力性举动。竞技体育中的暴力犯规行为特征有四:第一,主体及对象的特殊性;第二,时间和空间的特定性;第三,主观因素;第四,结果的严重性。此外,还对暴力犯规行为的表现形式进行了类型划分。第二部分,暴力犯规行为的出罪理论评析。文章认为,学界目前针对暴力犯规行为提出的出罪理论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被允许的危险理论”混淆了“危险”与“实害”,且衡量标准单一。“社会相当性理论”本身具有不稳定性,难以形成客观化的标准。“被害人承诺理论”将被害人“同意承担可能的危险”等同于“同意承担实然的损失”,且被害人有权承诺放弃的利益有限。“国家许可说”仅停留在形式违法层面,未深入到实质违法层面。“正当业务理论”不能将业余体育比赛以及恶意攻涵盖在内。“区别对待理论”和“多元出罪论”都是试图通过多个出罪理论的叠加,来掩饰每种理论自身的缺陷,但具体适用时仍无法将暴力犯规行为正当化。第三部分,竞技体育中暴力犯规行为入罪的合理性分析。首先,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他救济手段不能充分约束的情况下,以刑法约束不违背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并且符合社会公众的期望。其次,新的刑事政策为暴力犯规行为入罪提供了理论依据,并且赛场的录像技术为司法取证提供了便利条件。最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在司法实践中,有过将竞技体育中的暴力犯规行为确认为犯罪行为的先例,可供我国借鉴。第四部分,竞技体育中暴力犯规行为的入罪构想。笔者建议在刑法中增设竞技体育暴力犯规罪,并提出了暴力犯规行为的犯罪构成要件。另外文章还从量刑方面进行分析,为竞技体育暴力犯规罪设计了条文。
孙彤[8](2020)在《竞技体育中运动员暴力的法律治理研究》文中提出运动员暴力是发生在特定的时间、空间以及特定主体之间,并且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行为,它具有场地特定性、信息公开性、手段单一性和社会危害性的特征。竞技体育本身表现出的“暴力性”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它与运动员暴力有所不同,运动员暴力是不被体育行业和社会所接纳的。运动员暴力的成因具有综合性,与当事人自身的受教育程度、裁判的判罚、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等因素有关。根据运动员暴力严重程度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超越社会道德行为、一般暴力违法行为和暴力犯罪行为。运动员暴力主要依靠体育行业自身去规制。在实践中,当竞技赛场发生运动员暴力时,通常是相关的体育行业协会组织按照其制定的《联赛手册》《纪律准则》《处罚办法》等文件,对运动员进行内部处罚。处罚方法通常包括:赛内警告、罚款、停赛、取消注册资格等。通过对运动员暴力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体育行业内部规制不能很好的维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规制运动员暴力具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目前,我国可以用于规制运动员暴力的实体法律依据有:《刑法》《民法典》《体育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当下,我国对运动员暴力的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过于依赖体育协会规制、司法介入困难、体育行业内部救济存在缺陷以及缺乏针对性立法。通过对不同国家关于运动员暴力的立法情况进行分析和比较,不难看出,国外对于运动员暴力在法律治理的方面有着更为细致的规定,部分国家通过专门的立法对运动员暴力进行了规制,部分国家通过在体育法中设立专门的章节条文对运动员暴力给予规制。由于我国的体育发展起步比较晚,与运动员暴力相关的案例也相对较少,所以我国更适合在现有的法律中增设关于运动员暴力方面的条文,而不再适合对其进行单独的立法,以避免司法资源上的浪费。为保证运动员的相关权利得到有效救济,我国应当完善反运动员暴力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强相关法律制度之间的协调,建立适合我国的ADR纠纷解决机制,并尝试在人民法院中设立体育专业审判庭。
毛立梅[9](2020)在《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治理法治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体育改革的深入,传统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需要完善。政府、社会、集体、个人权责不明,法律关系不清晰,尤其是竞技体育领域法律纠纷事件频发,缺乏有效的法律调控与责任监督机制,直接影响了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益。当前如何实现“依法治体”的话题已经是学术界讨论的热点,如何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实现对体育的自治,对解决当前竞技体育诸多问题尤为关键,同时实现竞技体育法治,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合理运用协同治理理论和法学基本知识,以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过程的参与主体为研究对象,分别从行政法、民商法以及社会保障法等法律层面对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得参与主体的行为、关系进行研究。研究结论如下:1.涉及竞技体育的政策总量较少,竞技体育的法律体系需要完善。竞技体育“有法可依”的局面尚未形成。其次,我国主要体育行政机关颁布的统领性政策较少,执行效果不足。再次,我国在体育立法权的分配上较模糊,立法层级较低,一些体育组织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最后,我国还缺少专门保障和推动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政策法规文件。2.我国竞技体育中体育法律关系呈现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对今后竞技体育法律法规制定与完善提出了挑战。3.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保障体系建设缓慢。我国还没有出台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律”,运动员的保障体系建设成效缓慢,就已出台的政策文件看,其保障的对象具有政策倾斜,多数运动员只能享受有限的社会保障。4.运动员自身的法治意识薄弱。我国传统运动员培养方式是导致其法治意识薄弱的重要原因。此外,我国竞技体育长期较为排斥司法救济同样也是重要因素。
张元梁[10](2020)在《我国体育科技进步及其对竞技体育的促进效应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体育科学技术是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是一个既相互牵制,又协同共生的复合大系统。其中,体育科技在促进系统稳固可持续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主导作用。我国在建设竞技体育强国的改革发展进程中,我们需要继续借助和依靠体育科技,不断提升对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两者相互关系与融合发展规律的理性认识,并充分利用体育科学研究与开发,力求达到两者之间的有序与和谐,才能最终实现我国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的良性融合可持续发展。因此,要想提升我国体育科技创新能力,更好发挥体育科技进步对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需要我们对体育科技进步及其对竞技体育的促进效应进行系统探索研究。本研究旨在依据系统科学理论和社会网络分析等理论与方法,对我国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相互关系进行系统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从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角度,对我国体育科技发展中的体育科学研究特征和体育专利技术研发特征进行分析,同时在对我国体育科技进步进行追踪观测的基础上,探索体育科技对竞技体育的影响,最后对我国体育科技攻关与服务特征进行分析,从而更好地为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经研究分析,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体育科技进步与竞技体育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协同进化的动态演化系统,其动力机制主要包括竞技体育发展需求的拉动力、体育科技自身创新的推动力以及包括相关政策规范在内的外部环境支持力,两者即是在此三方面力量的相互作用和共同推动下不断演化发展。(2)我国体育科学研究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并在国际上踏入高产高影响力国家行列,同时产生了一批诸如上海体育学院、北京体育大学等国际高影响力的体育科研机构,凭借高产和高质的论文成果跻身世界顶尖级研究机构行列,中国体育科学研究步入了新时代。然而,我国的影响力并未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与全球领先国家和机构相比,尚有较大差距。我国在体育科学研究国际合作中处于主导地位,但在国际合作论文产出的绝对值上中国与美国仍存在较大差距,运动创伤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康复学及运动心理学等是我国国际合作频率最高的领域,国际合作网络呈现出明显的核心-边缘结构特征,在合作网络规模上,美国核心圈和外围圈明显大于中国。(3)我国在体育自主创新技术研发领域取得了显着进步,体育专利申请数量逐年攀升,并在数量上占据世界领先地位,然而在专利申请量激增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专利质量参差不齐,多数技术还停留在低技术含量的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的边缘技术。完善的专利制度、良好的专利保护意识、广阔的国际市场范围、稳固高效的研发团队以及高科技核心专利技术,成为国外领先国家与核心企业重要的专利技术研发战略。(4)上世纪90年代,我国体育科技进步相对发展比较缓慢,无论是科技人员、科技经费的投入等均处于较低水平,体育科技进步贡献率较低,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在体育科技人力和经费等方面投入的不断增长,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创新扩散水平不断提升,从而使体育科技进步对竞技体育的贡献率大幅增长。其中,体育科技经费投入、体育科技创新活动及体育科技创新扩散三个指标对竞技体育产出呈现显着影响。(5)完善的制度保障是实现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融合发展的重要前提。多年来,我国所实施的竞技体育科研攻关科技服务制度,逐步形成了运动队、体育院校和科研所、政府体育部门三维一体互动模式,为竞技体育科学化训练与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在科研攻关课题方面,逐步形成了以体育类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核心,以非体育专业类院校和地方科研院所为支撑的合作攻关联网络模式,为我国优势项目和潜优势项目提供了良好的科技保障。提出以下建议:(1)进一步提升我国体育科学研究的国际化发展水平。(2)进一步加强国际体育科学合作研究。(3)加强有利于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融合的创新机制建设。(4)进一步增强体育科技成果在竞技体育领域内的成果转化与应用。
二、对竞技体育运动员权益保护有关问题的分析和建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竞技体育运动员权益保护有关问题的分析和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自组织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文献综述 |
1.4.1 国外文献综述 |
1.4.2 国内文献综述 |
1.5 研究对象、方法与思路 |
1.5.1 研究对象 |
1.5.2 研究方法 |
1.5.3 研究思路 |
1.6 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1.6.1 研究重点 |
1.6.2 研究难点 |
1.6.3 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竞技体育 |
2.1.2 模式 |
2.1.3 发展模式 |
2.1.4 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模式 |
2.2 自组织理论基础 |
2.2.1 自组织理论概述 |
2.2.2 耗散结构理论 |
2.2.3 协同学理论 |
3 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演进历程、现实问题与转型方向 |
3.1 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演进历程 |
3.1.1 集权提高阶段(1949-1978 年) |
3.1.2 集权赶超阶段(1979-1991 年) |
3.1.3 有限分权赶超阶段(1992-2011 年) |
3.1.4 转型探索阶段(2012 年至今) |
3.2 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现实问题 |
3.2.1 发展成就 |
3.2.2 现实问题 |
3.3 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转型方向 |
3.3.1 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转型 |
3.3.2 向自组织发展方向转型 |
3.3.3 向多主体协同方向转型 |
4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观 |
4.1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价值论 |
4.1.1 追求运动员的全面充分发展 |
4.1.2 追求多元利益均衡发展 |
4.1.3 追求可持续内生动力 |
4.2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认识论 |
4.2.1 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实质是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
4.2.2 高质量发展是建设“大而强”竞技体育的实践活动 |
4.2.3 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是提升“体育强则国家强”反哺效应的实践活动 |
4.3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方法论 |
4.3.1 竞技体育自组织发展方式 |
4.3.2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 |
4.3.3 创新发展 |
5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目标 |
5.1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目标的确立依据 |
5.1.1 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 |
5.1.2 体育强国建设的战略要求 |
5.1.3 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目标演化的逻辑要求 |
5.1.4 世界体坛发展格局的竞争要求 |
5.2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
5.2.1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整体目标 |
5.2.2 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分层目标 |
5.2.3 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可观测目标 |
6 耗散结构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条件研究 |
6.1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自组织条件 |
6.1.1 竞技体育形成全面双向开放的耗散系统 |
6.1.2 竞技体育系统要远离平衡态 |
6.1.3 竞技体育系统要发挥非线性相干效应 |
6.1.4 竞技体育要抓住系统涨落契机 |
6.2 耗散结构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Brusselator模型 |
6.2.1 Brusselator模型的构成 |
6.2.2 我国竞技体育Brusselator动力学模型的转译 |
6.2.3 我国竞技体育Brusselator动力学模型分析 |
6.2.4 我国竞技体育系统形成耗散结构的动力学判断 |
7 协同学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研究 |
7.1 竞争与协同: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
7.1.1 竞争是推动竞技体育非平衡发展的力量 |
7.1.2 协同是推动竞技体育有序发展的力量 |
7.1.3 竞技体育系统中竞争与协同的相互作用 |
7.2 协同学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序参量 |
7.2.1 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快变量与慢变量 |
7.2.2 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序参量的识别与确定 |
7.2.3 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融合度的内涵 |
7.2.4 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序参量的演化 |
7.3 序参量役使下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
7.3.1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因素 |
7.3.2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 |
7.3.3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役使动力机制 |
8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系统动力学模拟仿真 |
8.1 建模目的与系统边界 |
8.1.1 建模目的 |
8.1.2 建模原则 |
8.1.3 竞技体育系统动力学模型的边界 |
8.2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系统动力学模型 |
8.2.1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因果回路图 |
8.2.2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存量流量图 |
8.2.3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系统动力学方程 |
8.3 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模拟仿真 |
8.3.1 数据来源与确定 |
8.3.2 竞技体育系统动力学模型的检测 |
8.3.3 基于仿真结果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分析 |
8.3.3.1 发展模式Ⅰ:原有发展模式 |
8.3.3.2 发展模式 2: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并行发展模式 |
8.3.3.3 发展模式 3:自身造血发展模式 |
8.3.3.4 发展模式 4:专业体育与职业体育协同发展模式 |
8.3.3.5 发展模式 5:科技支撑发展模式 |
8.3.3.6 模式对比与分析 |
9 研究结论、建议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建议 |
9.2.1 竞技体育要树立高质量发展观,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潮流 |
9.2.2 举国体制要加快融合市场机制,走中国特色的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之路 |
9.2.3 切实壮大职业体育,搞活竞技体育表演市场 |
9.2.4 实现与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的协同发展 |
9.2.5 大力培育和发展体育社会组织 |
9.2.6 提高竞技体育系统的创新驱动能力 |
9.2.7 发挥体育科技攻关与服务的杠杆作用 |
9.3 研究展望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习经历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2)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政策文本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家对竞技体育的重视 |
1.1.2 政策对竞技体育的推动 |
1.1.3 政策工具视角在竞技体育政策研究中的必要性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2 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政策的界定 |
2.1.2 体育政策的界定 |
2.1.3 竞技体育政策的界定 |
2.1.4 政策工具的界定 |
2.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2.1 关于政策工具的相关研究 |
2.2.2 政策工具在体育方面相关研究 |
2.2.3 关于竞技体育政策相关研究 |
2.3 综述小结 |
3 研究对象及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内容分析法 |
3.2.3 数理统计法 |
3.2.4 比较分析法 |
4 竞技体育政策文本要素研究 |
4.1 竞技体育政策整体概况与阶段划分 |
4.1.1 竞技体育政策整体概况 |
4.1.2 竞技体育政策阶段划分 |
4.2 竞技体育政策制定主体分析 |
4.2.1 主体单位情况 |
4.2.2 主体单位层级 |
4.2.3 主体单位间协同程度 |
4.3 竞技体育政策作用客体分析 |
4.3.1 竞技体育政策作用客体总体数量 |
4.3.2 竞技体育政策作用客体各阶段数量 |
4.4 竞技体育政策文本性质分析 |
4.4.1 竞技体育政策文本类型 |
4.4.2 各阶段竞技体育政策文本类型 |
4.5 竞技体育政策文本要素研究结果分析 |
4.5.1 竞技体育政策数量、阶段与主体结果分析 |
4.5.2 竞技体育政策客体结果分析 |
4.5.3 竞技体育政策性质结果分析 |
5 竞技体育政策工具研究 |
5.1 政策框架构建与量化标准设计 |
5.1.1 政策框架构建理论基础 |
5.1.2 政策框架构建 |
5.1.3 量化标准设计 |
5.2 文本收集、编码及信效度评估 |
5.2.1 文本收集、筛选 |
5.2.2 文本编码 |
5.2.3 信效度评估 |
5.3 政策文本的维度分析 |
5.3.1 政策文本的X维度分析 |
5.3.2 政策文本的Y维度分析 |
5.3.3 政策文本的Z维度分析 |
5.3.4 政策文本的X-Y维度分析 |
5.3.5 政策文本的X-Z维度分析 |
5.3.6 政策文本的Y-Z维度分析 |
5.4 竞技体育政策工具结果分析 |
5.4.1 竞技体育政策X维度结果分析 |
5.4.2 竞技体育政策Y维度结果分析 |
5.4.3 竞技体育政策Z维度结果分析 |
5.4.4 竞技体育政策X—Y维度结果分析 |
5.4.5 竞技体育政策X—Z维度结果分析 |
5.4.6 竞技体育政策Y—Z维度结果分析 |
6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7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我国地方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证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2 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竞技体操 |
2.1.2 发展水平 |
2.1.3 评价 |
2.1.4 指标体系 |
2.2 国内研究现状 |
2.2.1 关于我国竞技体操运动发展的研究 |
2.2.2 关于竞技体操发展水平评价的研究 |
2.2.3 关于竞技体育评价体系的构建的研究 |
2.3 国外竞技体操发展水平评价研究现状 |
2.4 国内外有关竞技体操评价的文献研究总结 |
3 研究对象与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德尔菲法 |
3.2.3 层次分析法 |
3.2.4 问卷调查法 |
3.2.5 数理统计法 |
4 研究结果与分析 |
4.1 我国地方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评价体系的初步拟建 |
4.1.1 我国地方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4.1.2 评价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 |
4.1.3 初拟评价指标体系的形成 |
4.2 基于德尔菲法的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2.1 确定专家咨询小组 |
4.2.2 拟定专家咨询问卷 |
4.2.3 指标筛选方法与标准 |
4.2.4 第一轮德尔菲法相关数值结果分析 |
4.2.5 第二轮德尔菲法相关数值结果分析 |
4.2.6 指标的最终确立及指标释义 |
4.3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指标权重的确立 |
4.3.1 确定权重方法 |
4.3.2 确定权重的计算过程 |
4.3.3 指标权重的确定及结论分析 |
4.4 我国地方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评价体系的实证研究 |
4.4.1 实证研究的方法选择 |
4.4.2 多级模糊综合评价法模型构建 |
4.4.3 上海市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评价 |
4.4.4 评价结果分析 |
4.4.5 上海市竞技体操运动发展现状分析 |
4.5 促进上海市竞技体操运动可持续发展的策略路径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建议 |
5.3 研究创新点与局限性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件一:我国地方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评价体系指标筛选---专家意见调查表(第一轮) |
附件二:我国地方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评价体系指标筛选---专家意见调查表(第二轮) |
附件三:我国地方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评价指标权重专家调查表 |
附件四:专家问卷效度评价量表 |
附件五: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评价调查问卷 |
附件六:德尔菲法数据处理方法和评判标准说明 |
附件七:层次分析法计算原理说明 |
附件八:模糊综合评价计算原理和具体计算过程说明 |
(5)石家庄市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体育法规的认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文献综述 |
1.1 国内体育法规研究现状 |
1.1.1 体育法规体系研究 |
1.1.2 体育法学教育研究 |
1.1.3 体育法规认知现状 |
1.2 国外体育法规的相关研究 |
1.3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资料法 |
2.2.2 调查法 |
2.2.3 数理统计法 |
2.2.4 逻辑分析法 |
3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体育法规认知内容的确立 |
3.1 体育法规认知 |
3.2 体育法规认知内容 |
4 结果与分析 |
4.1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体育法规学习的现状研究 |
4.1.1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体育法学学科认识的结果与分析 |
4.1.2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体育法学课程开设的结果与分析 |
4.1.3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获取体育法规知识途径的结果与分析 |
4.1.4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体育法规教育重要性的结果与分析 |
4.2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我国颁布的体育法规掌握的现状研究 |
4.2.1 对宪法的掌握结果与分析 |
4.2.2 对体育法的掌握结果与分析 |
4.2.3 对体育行政法规的掌握结果与分析 |
4.2.4 对体育部门规章的掌握结果与分析 |
4.3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我国颁布的体育法规内容掌握的现状研究 |
4.3.1 对学校体育法规掌握结果与分析 |
4.3.2 对竞技体育法规掌握结果与分析 |
4.3.3 对社会体育法规掌握结果与分析 |
4.3.4 对不同体育法规内容掌握的对比结果与分析 |
4.4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遵守和维护体育法规的法律意识 |
4.5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体育法规的践行和运用 |
5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体育法规认知影响因素分析 |
5.1 社会环境因素 |
5.1.1 社会法制宣传教育不到位 |
5.1.2 体育法规不健全 |
5.1.3 体育法规的社会需求相对不足 |
5.2 学校因素 |
5.2.1 体育法学课程开设程度较低 |
5.2.2 高校对体育法制教育的忽视 |
5.3 自身因素 |
5.3.1 对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缺失 |
5.3.2 个人法律意识淡薄 |
5.3.3 缺乏体育法律实践能力 |
6 增强体育教育专业学生体育法规认知的对策 |
6.1 积极开展多种途径的体育法制宣传教育 |
6.2 加强高校对体育法制教育的重视力度 |
6.3 加大高校对体育法学课程的开设程度 |
6.4 增强大学生对体育法律现象的问题意识 |
6.5 注重培养大学生体育法律实践及实际应用的能力 |
6.6 重视培养学生体育人文精神,树立体育法律信仰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 |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6)运动员权益发展现状研究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1 背景 |
2 研究现状综述 |
2.1 国内有关研究 |
2.2 国内研究发展历程 |
2.3 国内研究热点综述 |
2.3.1 运动员界定 |
2.3.2 运动员权益 |
2.3.3 运动员权益的发展现状 |
2.3.4 运动员权益保护的建议 |
3 结论与建议 |
3.1 研究历史较短,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 |
3.2 研究对象较少,加大对其他类型运动员的保护 |
3.3 研究内容局限,从多角度多方位解决问题 |
(7)竞技体育中暴力犯规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暴力犯规行为概述 |
(一)暴力犯规行为的界定 |
1.暴力犯规行为的概念 |
2.暴力犯规行为的特征 |
(二)暴力犯规行为的表现形式 |
1.根据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进行划分 |
2.根据违反的体育竞技原则进行划分 |
二、竞技体育中暴力犯规行为的出罪理论及其局限性 |
(一)暴力犯规出罪一元论及其评析 |
1.被允许的危险理论 |
2.社会相当性理论 |
3.被害人承诺理论 |
4.国家许可理论 |
5.正当业务理论 |
6.区别对待理论 |
(二)暴力犯规出罪多元论及其评析 |
1. “一体两翼”理论 |
2.正当业务说、危险人接受理论(准同意说)和优越利益原理之结合 |
三、竞技体育中暴力犯规行为入罪的合理性分析 |
(一)暴力犯规行为入罪的必要性 |
1.暴力犯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
2.暴力犯规行为入罪符合刑法的谦抑性 |
3.暴力犯规行为入罪符合社会公众的期望 |
(二)暴力犯规行为入罪的可行性 |
1.现行刑事政策为刑法规制提供了理论支撑 |
2.易于取证使司法介入成为可能 |
3.国外有暴力犯规行为入刑的先例可资借鉴 |
四、竞技体育中暴力犯规行为的入罪构想 |
(一)暴力犯规行为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要件 |
2.犯罪客观要件 |
3.犯罪主体要件 |
4.犯罪主观要件 |
(二)暴力犯规行为入罪形式及处罚标准 |
1.暴力犯规行为的入罪形式 |
2.处罚标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竞技体育中运动员暴力的法律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主要内容 |
1.4 可能的创新和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竞技体育运动员暴力的界定 |
2.1 运动员暴力的概念、特征与类型 |
2.2 竞技体育与运动员暴力的关系 |
2.3 运动员暴力的成因 |
2.3.1 运动员主观原因 |
2.3.2 客观原因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竞技体育运动员暴力法律治理的实践与问题 |
3.1 运动员暴力治理的典型案例 |
3.1.1 NBL男篮群殴案 |
3.1.2 王彦鹏故意伤害案 |
3.2 运动员暴力治理的法律依据 |
3.2.1 运动员暴力的体育行业自我规制 |
3.2.2 反运动员暴力的法律规范依据 |
3.3 运动员暴力法律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
3.3.1 过于依赖体育协会规制,司法介入困难 |
3.3.2 缺乏针对性立法 |
3.3.3 体育行业内部救济存在缺陷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竞技体育运动员暴力法律治理的可能路径 |
4.1 境外运动员暴力治理模式的启示 |
4.2 我国运动员暴力法律治理的路径选择 |
4.2.1 加强反运动员暴力法律制度之间的协调 |
4.2.2 完善反运动员暴力的法律规范体系 |
4.2.3 建立适合我国的ADR纠纷解决机制 |
4.2.4 设立体育专业审判庭 |
4.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9)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治理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问题的提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2 关于竞技体育人才后备人才培养的相关研究 |
1.3.3 关于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治理法治化的研究 |
1.4 研究的理论依据 |
1.4.1 协同治理理论 |
1.4.2 法学理论 |
1.5 研究内容 |
2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资料法 |
2.2.2 比较分析法 |
2.2.3 案例分析法 |
2.2.4 逻辑分析法 |
3 发达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法治化经验 |
3.1 国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分析 |
3.1.1 美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及法律法规分析 |
3.1.2 英格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及法律法规分析 |
3.1.3 日本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及法律法规分析 |
3.1.4 德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及法律法规分析 |
3.1.5 俄罗斯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及法律法规分析 |
3.2 国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治理法治化建设评析 |
3.3 国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法治化治理启示与借鉴 |
3.3.1 美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法治化治理启示与借鉴 |
3.3.2 英格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法治化治理启示与借鉴 |
3.3.3 日本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法治化治理启示与借鉴 |
3.3.4 德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法治化治理启示与借鉴 |
3.3.5 俄罗斯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法治化治理启示与借鉴 |
4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治理法治化实践分析 |
4.1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管理体制分析 |
4.2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法治化现状分析 |
4.2.1 我国各省(市、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现状及问题 |
4.2.2 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系演变法制化审视 |
4.3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法治现状及困境分析 |
4.3.1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法律体系 |
4.3.2 法制化困境分析 |
5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治理法治化问题审视 |
5.1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行政法审视 |
5.1.1 行政组织法分析 |
5.1.2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育行政主体分析 |
5.1.3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育行政相对人分析 |
5.1.4 行政法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体系的法治化建设 |
5.2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市场主体行为审视 |
5.2.1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市场主体资格法律审视 |
5.2.2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行政许可法审视 |
5.2.3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社团组织法审视 |
5.2.4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公司(职业俱乐部)法审视 |
5.2.5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市场交易制度 |
5.2.6 民商法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体系的法治化建设 |
5.3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社会保障法审视 |
5.3.1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关系主体审视 |
5.3.2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责任主体审视 |
5.3.3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受益主体审视 |
5.3.4 社会保障法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体系的法治化建设 |
6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治理法治化路径分析 |
6.1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治理法治化目标选择 |
6.2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治理法治化实施内容 |
6.2.1 增强竞技运动员商业开发的市场价值 |
6.2.2 创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协同创新培养路径机制 |
6.2.3 建立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制度 |
6.3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治理法治化模式改革 |
6.4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治理法治化机制创新 |
6.4.1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治理法治化机制创新依据 |
6.4.2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治理法治化机制创新方向与路径 |
7 结论与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涉及竞技体育的政策总量较少,竞技体育的法律体系需要完善 |
7.1.2 竞技体育中体育法律关系呈现复杂化、多样化 |
7.1.3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保障体系建设缓慢 |
7.1.4 运动员自身的法治意识薄弱 |
7.2 研究建议 |
7.2.1 加强竞技体育立法,逐步完善竞技体育法律体系 |
7.2.2 加快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保障体系建设 |
7.2.3 提高运动员法治意识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我国体育科技进步及其对竞技体育的促进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体育科技创新的相关研究 |
1.3.2 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相互关系的研究 |
1.3.3 国外相关研究 |
1.3.4 小结 |
1.4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对象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基本思路 |
1.5.1 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1.5.2 研究内容 |
1.5.3 研究重点和难点 |
1.5.4 研究可能的创新点 |
1.5.5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2 我国体育科技进步与竞技体育的理论思考 |
2.1 相关概念辨析 |
2.1.1 科技、体育科技与体育科技进步 |
2.1.2 竞技体育 |
2.2 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的协同进化机制 |
2.2.1 体育技术在竞技体育实践中的应用 |
2.2.2 竞技体育竞赛规则对体育技术发展的调节机制 |
2.2.3 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的协同进化机制 |
2.3 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融合发展的动力机制 |
2.3.1 竞技体育实践发展需求的拉动力 |
2.3.2 体育科技创新的推动力 |
2.3.3 外部环境的支持力 |
2.4 小结 |
3 我国体育科技进步—体育科学研究特征 |
3.1 我国体育科学研究的国际影响力特征分析 |
3.1.1 数据来源与检索 |
3.1.2 中国体育科学发文量与总被引国际影响力的演变特征 |
3.1.3 中国体育科学研究的国际战略地位演变特征 |
3.1.4 中国体育科学研究机构国际影响力特征 |
3.1.5 中国体育科学高影响力研究成果的期刊分布特征 |
3.1.6 中国在不同体育科学研究方向的国际影响力特征 |
3.2 我国体育科学研究的国际合作特征分析—中美两国特征比较 |
3.2.1 数据的来源及处理 |
3.2.2 中美国际体育科学合作论文的整体概况 |
3.2.3 中美国际体育科学合作的特征解析 |
3.2.4 社会合作网络结构的对比分析 |
3.2.5 主要合作国家领域分布的对比分析 |
3.3 小结 |
4 我国体育科技进步—专利技术研发特征 |
4.1 我国体育专利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时空分布特征 |
4.1.1 数据来源与检索 |
4.1.2 我国体育专利技术研发的时间分布特征 |
4.1.3 我国体育专利技术研发空间分布特征 |
4.2 基于专利质量的中外体育专利技术研发特征比较-以运动鞋相关专利为例 |
4.2.1 数据检索和处理方法 |
4.2.2 指标选取 |
4.2.3 整体发展对比分析 |
4.2.4 专利质量对比分析 |
4.3 基于专利战略的中外体育专利技术研发特征比较-以运动鞋相关专利为例 |
4.3.1 数据来源及相关术语说明 |
4.3.2 国家专利战略分析 |
4.3.3 核心企业专利战略分析 |
4.3.4 国外专利战略特征分析 |
4.4 小结 |
5 我囯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融合发展 |
5.1 我国竞技体育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的运行机制 |
5.1.1 竞技体育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的范围界定 |
5.1.2 竞技体育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的内容 |
5.1.3 竞技体育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的管理模式 |
5.1.4 竞技体育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的保障机制 |
5.2 我国竞技体育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课题研究特征分析 |
5.2.1 数据检索及研究方法 |
5.2.2 竞技体育科研攻关课题研究的机构合作网络分析 |
5.2.3 竞技体育科研攻关课题研究的内容分析 |
5.3 小结 |
6 我国体育科技进步对竞技体育的促进效应 |
6.1 我国体育科技进步与竞技体育的跟踪观测 |
6.1.1 体育科技创新投入的跟踪观测 |
6.1.2 体育科技创新活动的跟踪观测 |
6.1.3 体育科技扩散活动的跟踪观测 |
6.1.4 体育科技进步总指数与体育产出指数跟踪观测 |
6.2 我国体育科技进步对竞技体育发展的贡献与影响分析 |
6.2.1 数据指标的选择与来源 |
6.2.2 体育科技进步对竞技体育发展的贡献率分析 |
6.2.3 我国体育科技进步与竞技体育发展的相关性分析 |
6.3 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主要学习经历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经历 |
致谢 |
四、对竞技体育运动员权益保护有关问题的分析和建议(论文参考文献)
- [1]自组织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模式研究[D]. 赵吉峰. 上海体育学院, 2021(09)
- [2]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竞技体育政策文本研究[D]. 刘玉恒. 上海体育学院, 2021(11)
- [3]我国地方竞技体操运动发展水平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证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D]. 黄小倩. 上海体育学院, 2021(11)
- [4]竞技体育运动员侵权责任认定研究[D]. 杨静静. 华北理工大学, 2021
- [5]石家庄市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体育法规的认知研究[D]. 林红彦. 河北师范大学, 2021(12)
- [6]运动员权益发展现状研究综述[J]. 李敬平. 体育科技文献通报, 2021(03)
- [7]竞技体育中暴力犯规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D]. 田寒. 天津师范大学, 2021(11)
- [8]竞技体育中运动员暴力的法律治理研究[D]. 孙彤. 河北科技大学, 2020(06)
- [9]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治理法治化研究[D]. 毛立梅. 苏州大学, 2020(03)
- [10]我国体育科技进步及其对竞技体育的促进效应研究[D]. 张元梁. 上海体育学院,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