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实践与社会矛盾_社会矛盾论文

经济实践与社会矛盾_社会矛盾论文

经济实践与社会矛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矛盾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实践是社会的存在方式。本文首先依据人们的实践方式与社会矛盾相关性道理,提出了实践方式的发展必然导致社会矛盾变化的观点。其次,认为仅从政治实践的角度只能直观社会矛盾的表象,只有从经济实践的视野才能剖析社会矛盾的本质,因为经济实践是当今社会矛盾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经济实践内部的“主体创造社会财富的共同性和享受社会财富的个别性的矛盾”。再次,认为经济实践又一定会走向文化实践,文化实践最终会超越经济实践。但我国现阶段还处于经济实践和文化实践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阶段。我们应该在经济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孕育、设计新的文化实践,用新的文化实践的雏型来解决经济实践所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

关键词 经济实践 文化实践 社会矛盾

当前,人们改造社会的主要途径是社会的经济实践。由经济实践而引发的现代社会矛盾与由政治实践而激发的传统社会矛盾比较起来具有新的特点和新的趋势。我们哲学理论工作者要解放思想换脑筋,敢于面对这些特点和趋势,在回答现实社会生活提出的挑战的同时,科学地揭示社会前进的必然性,为社会稳定而持久地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一、从政治实践到经济实践:社会矛盾质的转变

政治实践(即人们在上层建筑领域里的种种社会活动)历来是中国人改造社会的重要手段。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无数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上下几千年的求索,先哲首先谋求的是对社会的政治改造。从而造成了中国的政治实践特别的发达,政治实践的经验特别丰富的历史局面。政治实践最基本的方式就是人治和治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分而治之是最为常用的手法。由于这种政治实践客观上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冷漠和仇视,所以,必然表现为剧烈对抗的社会矛盾。进一步用政治实践的视角审视这种社会矛盾,就会导致战争。这样一来,战争就成了政治实践的最高形式,也成了社会矛盾最根本的解决方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经济实践在中国社会生活中第一次为变了主旋律和中心特质。中国人在总设计师邓小平的领导下开始逐步摸索经济实践的方法和道路,并试着运用经济实践对社会进行经济改造。十五年来,人们使用了各种漂亮和华丽的言辞来赞美这种改造所取得的巨大的物质成就,但却恰恰对这种经济实践所造成的对于社会经济改造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的蜕变、重构和飞跃感到怀疑、迷惘和忧愤。甚至连美国最著名的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也对此忧闷不解。他在其新著《全球自相矛盾的现象》一文中所列举的全球五大自相矛盾的现象,中国就占居了两大矛盾现象。世界一流的观察和预测家尚且如此,就足以说明认识由经济实践造成的社会改造而引发的社会矛盾这个问题的复杂性了。

其实,以上的困惑都是政治实践视野里的认识的困惑、思维的困惑。只要认真详细地考察一下,就不难发现我们今天的经济实践和过去的政治实践在所形成的社会风格、社会目标和社会的作用等方面是明显不同的:第一,政治实践中心论是阶级斗争尤其是封建社会或封建社会残余势力的必然产物;而经济实践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由之路。第二,政治实践多以夺取政权为目的,目标专一,竞争的形式只能是输赢式,其结果是只有一方是胜利者;而经济实践则是以建设社会、繁荣生活为目的,目标具有多元开放性,竞争的形式可采取赢赢式,其结果是大家携手并进,共同富裕。第三,非社会革命时期政治实践是消耗型的。既浪费了大量的既得的社会财富,又直接扼杀了社会主体人的体力、智力和创造力,往往容易造成社会的浩劫和空前的灾难。而经济实践则是生产型的。它通过生产、流通、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环节,实现了人类社会同大自然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实现了人际之间的物质和信息的流动,既为社会生产了财富,又为人们生产了一定的社会联系。第四,政治实践多与政治动荡或社会动荡相联系,而经济实践则是和平和发展的推进器。

根据以上的区分,我们可以看到今天的社会矛盾具有如下一些新的特点:第一,它丧失了过去社会矛盾那种非常鲜明的对抗性。对抗性深深地隐藏在非对抗性之中,只有在特别少见的条件下,才有可能爆发出来。因此,正确地认识和引导运用条件机制,社会矛盾是可以被控制和操作的。第二,今天的社会矛盾逐渐由单极化变成多极化。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互利、机会均等却刺激了人与人之间能力、才干的差别的产生;共同富裕却必须以某些个人先富起来为先导。经济实践成功地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力的单极之争转换成个人与个人、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利益之争,促使其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有效发挥。第三,今天社会矛盾的建设性多于破坏性。但建设过程之中有发展的平衡与不平衡的问题;有发展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的问题。在现实社会运作中,尽管发展的平衡和正面效应的价值和意义往往要比由此而造成的不平衡和负面效应要大几千倍;但是,如果发展所引发的不平衡和负面效应数量比较大或牵动了传统某根敏感的神经的话,人们往往会因此而否认发展的巨大价值和进步意义。这是人类理智的误区。其实,发展有如乘风破浪的巨轮,越往前行,它波及的海面也就越宽,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也就越广,关键在于要抓住主流及主流所产生的价值和效应。第四,今天的社会矛盾稳定性加强。今天的社会矛盾越来越表现为同社会的和平与发展的趋势相一致;越来越真正地成为社会发展过程的内在推动力。

综上所述,可以说我国已基本完成了从政治实践向经济实践的过渡,社会矛盾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如果仍然以旧的眼光、旧的视角、旧的意识形态去观察和分析今天的社会矛盾,那看到的肯定只是自相矛盾的社会现象,付出的也只能是牺牲稳定和发展的代价。相反,如果根据上述在经济实践基础之上形成的社会矛盾的四点全新的特质,我们没有理由害怕、回避社会矛盾,而是应该更主动,更积极地利用当今的社会矛盾。政治实践要为经济实践服务,用政治实践的强有力的手段来解决经济实践中的问题。

二、从冲突到和谐:经济实践内在动力的动态考察

什么是经济实践?经济实践就是人们在生产、流通、交换、分配和消费等过程中能动地创造物质财富和探索经济规律的客观的社会物质活动。它是当今作为主体的人们的主要的生存方式。而主体“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他还是属人的自然存在物,也就是说,是为自己本身而存在着的存在物”①,“都是为我而存在的”②;因此,经济实践活动一开始就打下了主体的这种“为己性”和“为我性”的烙印。这是经济实践活动的原罪,当然也是经济实践活动的原欲(或原初冲动力)。这种原初冲动力驱使主体向自然索取和掠夺,驱使主体对于社会财富的占有和独享;并由此而引发了主体与自然的矛盾和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社会矛盾。关于前一对矛盾,已引起了生态伦理学家们的高度重视,而本文则着重讨论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社会矛盾对于经济实践活动的动力作用。

主体的经济实践活动在为主体自己创造了物质生活资料的同时,也为自己创造了一切真正的社会联系,创造了主体与主体之间直接的或间接的相互作用,并依赖或根据这种相互作用来分配社会的物质生活资料,也就是说,主体在社会领域里的物质活动(主要是指社会经济实践活动),其实质就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具体表现形式则是主体的社会联系。过去,我们过多地注重对其表现形式即主体的社会联系的分析,并首先把这种社会联系归因为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而恰恰忽视了对其实质即主体与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剖析。问题在于,正是这种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蕴含了我们今天意义上的社会矛盾。因为对于现代人来说,社会财富、生产资料的“所有”或“占有”已成既定;所以,他们首先关注的继而也是优先追求的是“分配”和“消费”;其次才是传统意义上的“所有”或“占有”。社会经济实践主体的感觉和体验从葛朗台式的“占有欲”到现代社会经济实践的主体的“消费欲”的演化,注定了主体的物质活动必然要从其社会联系的表层向其相互作用的深层转化;注定了主体之间的社会矛盾必然要从简单向复杂多元的性质转化。这种转化过程,就是社会经济实践从广义的实践中剥离出来的过程,就是社会矛盾从广义的矛盾之中分化出来的过程。这样一来,过去从认识论的角度认为认识世界不是主体的认识目的,只有改造世界才是目的的观点就被超越了。因为对于现代社会实践的主体来说,改造世界也不是最终目的;主体的认识(或推而广之,主体的活动)的最终目的只能是满足主体自身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要,只能是主体自身直接消费和享受自己或别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各项成果。由此可见,需要决定欲望,欲望激发动机,动机支配行动,行动造成相互作用就顺理成章了。

因此,在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中,客观地存在着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结的两个方面:一方面,主体之间只有结成联盟,才能形成群体的社会力量;并以这种集体的力量来共同创造出足够的物质生活资料和其它社会财富;另一方面,主体之间又只有分化成自然的个体结构(个人或家庭),才能单独地满足自己特殊的需要,独自地消费和享受属于自己的物质生活资料、社会财富。这样,获取财富时的“聚”和享受财富时的“散”,就构成了主体与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深层矛盾。这一内在矛盾的不断运动推动着主体与主体之间绵绵不绝的相互作用(正是这种相互作用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取之不竭的原初冲动)。“聚”而得之,“分”而享之,“聚”“散”这两个对立的方面平衡协调的程度,决定了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性质、动力、作用和方向。二者处于低平衡不协调时有两种情况:一是只注意“聚”而获取财富,不讲“散”而分享财富,其结果是经济主体能量的无谓损耗和积极性的严重挫伤,经济发展和经济进步也就失去了内在动力。我国过去搞一大二公就是吃了这一亏。二是只注意“散”而分享财富,不讲“聚”而创造财富,虽能在一定的程度上刺激主体,诱发其创造力;但当获取财富的总体难度加大,个人分散的力量无能为力的时候,个人就会把聪明智慧才能转用于获取已创造出来了的物质生活资料、社会财富的斗争,相互作用变成尔虞我诈,你死我活,造成社会发展的中断,社会的倒退。这就是今天西方个人主义正在经历的困境。可见,只有在“聚”中很好地把握“散”在“散”中很好地把握“聚”,保持“聚”和“散”的综合平衡有机协调,才能保证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进步性质、有效动力和正确的方向。

更进一步,可以说经济实践主体创造社会财富的共同性和享受社会财富的个别性的矛盾就构成了社会经济实践内部的基本动力,由于这一基本动力贯穿于社会经济实践的始终,所以主体的社会经济实践一方面直接地创造着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另一方面它也间接地创造着人们新的欲望、新的需求、新的憧憬。就其社会表现形式而言,主体的社会经济实践一方面直接现实地解决社会矛盾;另一方面却又间接地大量地激发出无数意想不到的各种社会矛盾。俗话说:“做事的人错误多”,“发达地区问题多”,就是社会经济实践这种矛盾性的生动直观的反映,过去的十多年里,我们一直都沉醉于通过社会经济实践解决社会矛盾的巨大的成就中,把社会经济实践当成了包医社会百病的“圣医”,一旦出现了问题就因毫无思想准备而惊慌失措。我国的改革开放中诸多的现实问题,迫使我们揭开社会经济实践神秘的面纱,科学全面地认识和运用社会经济实践的矛盾性来解决我国发展中的各种社会矛盾。

三、从经济实践到文化实践:社会矛盾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

综上所述,社会经济实践内在的矛盾性促使经济实践必然会表现出它的二重性:一方面经济实践创造了大量的社会物质财富;另一方面也培养了人们的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意识。也可以说,经济实践所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在满足了人们的生理需要和人们感官的各种新奇的要求的同时,也正在成为创造物质生活资料消费品的奴隶;正在创造心灵的贫乏和空虚;正在创造灵魂的苍白。因此,社会经济实践虽然是富国济世的重要手段,虽然能够满足人类的各种各样的物质生活要求;但是,人类毕竟还有精神的要求;物质生活越丰富,精神需求就越强烈。所以说,社会经济实践并不能代替人类社会生活的全部实践,经济实践必然会被超越,代之而崛起的一定是人们的文化实践。因为当物质生活水平达到一定的程度之后,人们便会不再满意或不再自愿充当物质生活资料的奴隶;也不再满足感官享受的快乐,而是要追求全方位的身心愉悦和心灵的充实。

所以,社会文化实践是人们对经济实践的深沉的反思,是对经济实践辩证的扬弃,是经济实践自身必然的升华。它回答社会经济实践不愿认真对待和考虑的问题,塑造的是人类全新的生存意境、精神家园。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社会文化实践就是以人际交往为媒介,以自娱自乐为手段,以自由发展的自我实现为目的的人们精神文化的创造和消费活动。如果说社会经济实践把人们从政治的动物变成了经济的动物的话,那么文化实践的意义就在于把人从经济动物、经济人变成了真正的文化人、自我实现的人和全面自由发展的人。这是人类发展的唯一正确的途径和方向。

社会文化实践是在社会经济实践中缓慢孕育和逐渐发展起来的。社会文化实践离不开经济实践所造成的强大的物质基础,但又必须超越物质基础的羁绊,保持其自身的相对独立性。没有丰富的物质生活资料作后盾,在一个物质生活资料匮乏的时代或地区,社会文化实践的发育只能是一句空话;但是,如果富裕之后不及时地将经济实践升华、提高到文化实践的话,同样会造成社会继续发展的中断,社会迷惘时代的到来。如现在的欧、美等西方社会正处于文化实践的单调贫乏的困扰之中,整个社会找不到文化发展的方向,精神革新的出路。英国《独立报》1994年6月5日赫然载文论述“欧洲进入令人焦虑不安的时代”,“人们充满着沮丧、疑虑和幻灭的情绪”就是明证。旧的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文化实践活动的破产,新的文化实践活动的机制与目标又建立不起来,文化实践活动所出现的断代严重地制约着西方国家经济的复苏,引发了过去没有意料到的许多社会矛盾。随着我国经济实践活动的成功进行,我国实现物质生活的富裕的时间只是不久的将来。如何避免走西方社会因文化实践的荒落而突发各种破坏性社会矛盾的老路,如何未雨绸缪创造条件从现在就开发新的文化实践以诱导未来的社会矛盾协调发展就成了我们应该重视的问题。忽视这个问题就是对未来不负责任。

新的社会文化实践的设计既要包涵在政治实践、经济实践各占中心地位的时候形成的诸多优秀的内容,也要针对未来的社会矛盾主要是由人的心理引起的这一可能性,积极设计新的文化实践。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就可以看到邓小平提出的“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经济繁荣和物质文明的建设;另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完善法制和精神文明的建设;这两只手都要硬的思想是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的。这一思想体现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不仅设计了我国当前的经济实践中的许多具体有效的操作方法;而且为我国如何从经济实践走向文化实践,如何由物质经济文明向制度文明、精神文明的过渡和转变规划了清晰的正确的纲领。

我们要实现这一规划,就必须从现在开始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之中,逐渐把经济实践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矛盾转变成文化实践基础上的社会矛盾;把经济实践中的利益矛盾(或冲突)转化成文化实践中的精神矛盾(或冲突),把表面的剧烈的冲突加以内在化,并从内部根源上消解这些冲突,使整个社会精神振奋,万众一心,协调一致。这样,我们就冲破了物质利益的冲突只能用物质的手段来解决,文化精神领域里的矛盾只能用精神的方法来化解的传统的思维模式的局限,开辟了融二者为一体,立足于主体的内在精神世界来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路子。因为现代心理科学中关于人的五种需要理论早已指出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是相通的,人的物质需要要受到社会的时代的限制,也要受到人自身消费能力的限制。但正是这种物质需要限制的顶点,恰恰就是精神需要的起点。因此,我们要想在经济实践的同时设计好文化实践的话,就一定要扭住人的需要的这个临界点不放,由此突破,兼顾两头,全面贯通,用文化实践来弥补经济实践的不足和缺陷,解决经济实践所造成的诸多问题;用经济实践来充实文化实践活动的基础,并最终发展文化实践。这两种实践方式的相互有机渗透必然会导致矛盾的和谐发展。因为文化实践消融了经济实践所表现出来的社会矛盾的对立的倾向,而经济实践则会解决文化实践中的匮乏与空虚。最后,当经济实践发展到相当的程度以后,文化实践便从这种相互作用的过程之中超脱出来,走向成熟,走向自己的独立发展之路。但就我国今天的现实而言,经济实践和文化实践的相互作用是稳住社会矛盾,使之协调发展的最好手段。这样一来,当今流行的“经济的发展必须以牺牲社会秩序和精神文明为代价”的论调是消极的、形而上学的;是根据社会表层现象而作出的粗浅的结论,根本不符合历史发展的大趋势。新加坡成功的经验有力地证明了经济实践与文化实践相互呼应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可能性和优越性;也雄辩地说明了所谓“代价论”在现实中是站不住脚的。

因此,我们只有站在经济实践必然要向文化实践过渡的高度,运用现阶段这两个实践必须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思路来认识、清理、把握和整顿当今我国的各种社会矛盾,既分清前进中的问题,又要注重走向未来的方向,使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摸着矛盾过河,稳步地向前推进。

收稿日期:1994-01-10

注释:

①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122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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