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乔姆斯基“方法论的自然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法论论文,自然主义论文,姆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N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062(2011)03-0051-05
乔姆斯基秉承笛卡尔以来的理性主义传统,反对任何形式的经验主义。在其具体理论构建中处处可见对于经验主义尤其是对以斯金纳、蒯因为代表的行为主义的批判。这一点同样明显体现在对蒯因“自然化认识论”的批判中。
一 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及其主要特征
“自然化认识论”提出于1968年。它反映了蒯因在其哲学体系中所要着力阐明的一个核心问题——我们如何在贫乏的感觉刺激的基础上构建起关于世界的丰富的理论?
蒯因认为“认识论关乎科学的基础。”因为在数学基础方面所取得的成功依然是典范性的,所以其“二重性(意义与学说)”的方法同样适用于自然科学知识的认识论。这种适用即表现为:“就像数学被还原为逻辑或逻辑加集合论一样,自然科学知识也以某种方式建立在感觉经验的基础之上。”具体而言,这就“意味着要用感觉词项解释物体概念,这是其概念方面;同时,这意味着用感觉词项证明我们关于自然真理的知识是正当的,这是这种二分法的学说方面”[1]400。通过将“观察句”定义为:“当给出相同的伴随刺激时,该语言的全体说话者都会给出同样的决断的句子”[1]410,蒯因建立了以观察句为基础的行为主义认知论模式,即,一方面,观察句是儿童与专业语言学家首先学会理解的句子,因而与意义的关系是根本性的;另一方面,观察句又是科学假说的“证据储藏所”,从而为知识或真理的正当性提供直接的证实依据。
蒯因对于休谟以来的经验主义认识论的困境有着深入的了解,“自然化认识论”的提出,表现了他试图摆脱这一困境的努力。“自然化认识论”具有以下三个明显的特征。
(一)行为主义模式
“自然化认识论”以刺激意义为基础,强调观察句对于意义与知识获取的绝对优先地位,这便是典型的行为主义“刺激-反应”(stimulus-response)理论模式。蒯因认为,将物理刺激作为唯一的输入避免了经验主义有关“认识论上的优先性”的无谓争论,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以“刺激”为基础的观察语句排除了主观性存在的可能。
(二)描述性
“自然化认识论”不同于传统认识论从科学外部寻求知识合理性证明的纯规范性做法,主张这种合理性证明应同时来自于自然科学内部,基于主体间性的观察语句与经验心理学的材料,因而它也是描述性的。
(三)自然科学的定位
蒯因认为认识论是自然科学的一部分。一旦确定了输入的唯一形式,那么随之而来的另一个更为根本性的任务便是对“川流不息的输入与输出的关系的研究”。而这一对人类大脑思维过程的研究明显属于心理学的范畴。正因为如此,蒯因认为“旧认识论渴望着包含自然科学,它要以某种方式从感觉材料中构造出自然科学;相反,在新背景下的认识论,作为心理学的一章被包含在自然科学之中”[1]412。
二 乔姆斯基对蒯因“自然化认识论”的批判
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自提出之日起,就受到了众多的批评。批评的焦点在于认为“自然化认识论”弱化了认识论的规范功能,持此观点的主要有霍克斯(W.Houkes)、金在权(J.Kim)、普特南(H.Putnam)、戈德曼、基姆等人,其中普特南甚至认为这种“排除规范性与合理性的行为无异于是精神自杀!”[2]
不同于以上哲学家的是,乔姆斯基依据其对语言与心智的研究,从方法论的角度对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提出了全面的批判。
乔姆斯基的批判从否定蒯因的“自然科学论题”开始。蒯因认为“只要自然科学是正确的,世界就像自然科学那样”[3],然而乔姆斯基认为,“在我们被告知什么是‘自然科学’之前,这并没有表达些什么”[4]80。虽然蒯因将自然科学定义为“夸克理论和诸如此类的”,但乔姆斯基追问:什么是足以成为科学的组成部分的“诸如此类”的东西呢?具体来说,“心智的”“语言的”算不算是自然科学的组成部分呢?我们依据大量的语言实事构建的“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算不算是自然科学的一部分呢?如果不是,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分子、原子、夸克以及牛顿的“万有引力”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等等在未被证实之前是否也不属于自然科学的一部分呢?很明显,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否认了心智现象的存在,认为对于“脖子以上(above the neck)”问题不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的方法,是一种典型的“方法论上的二元主义(methodological dualism)”[4]81。
在乔姆斯基看来,蒯因的行为主义是“方法论上的二元主义”的一个变体。以语言研究为例,蒯因坚持认为,“行为主义方式是强制性的”,因为在语言习得中,“我们严格依靠可观察情景中的明显行为”[5]。以行为主义为基础,科学家只能以明确的方式记录声音,找出话语情景的具体特征,对“这是X吗?”的肯定或否定回答加以测试,并据此加以归纳。仅此而已![4]92对此,乔姆斯基反驳到,基于这种论证模式,我们应认为胚胎学中的营养方式是强制性的,因为在从胚胎到成熟状态的过程中,有机体严格依赖于外部所提供的营养;因而就像语言学家都必须是行为主义者一样,生物学家都必须是营养主义者[4]93。这显然是荒谬的。正确的做法是,科学家在关注“外部的”营养方式之外,更应该关注胚胎成长的“内部状态”。仍以语言研究为例,研究者不仅要关注语言习得过程中的外部因素,他们更应该研究这一过程中的内在生物机制。“语言习得机制”与“普遍语言”假说就是这一研究模式的结果。
蒯因“方法论上的二元主义”最突出地表现为其“消除的唯物论”立场。蒯因提出“自然科学论题”,其实质是将我们关于世界的知识\理论限定于自然科学的范围之内,并据此否定超越“经验事实”之外的理论或“心智”存在的可能。基于这一立场,蒯因认为,乔姆斯基提出的“语言习得机制”或“普遍语法”由于不能直接且完全地源自于可观察的经验事实,因而不能获得认可。对此,乔姆斯基首先承认,目前对于心智与大脑的认识尚存在着大量的空白,但同时认为我们不能因此就止步不前。在自然科学尚不能提供明确解释的情况下,我们现在所能做的就是依据“现实性”来创建我们所能创建的最佳解释性理论。这在人类自然科学发展史上有着众多的先例,如哥白尼的日心说、牛顿的天体力学理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等。这些理论在创建时均没有也不可能完全为当时的经验实事所证实。因而,乔姆斯基认为,基于语言习得与使用的“现实性”,我们应努力探求人类语言能力的“初始状态”与“获得状态”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因而,提出“语言习得机制”与“普遍语法”假说不仅具有一定经验基础,而且完全符合自然科学研究的通常做法。
三 乔姆斯基“方法论的自然主义”
鲍德维(T.R.Baldwin)1993年提出当前哲学研究中存在着两种自然主义:形而上学的自然主义与认识论的自然主义。前者主张“对于人类心智、知识与语言的哲学解释必须最终与自然科学相协调或一致”[6];后者则发端于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一文,强调对于知识或信念的研究必须被限定在行为主义心理学的范围之内。对于后者,鲍德维指出其内涵过于狭隘。他认为广义上的自然主义认识论应考虑外界情境与心智状态之间的“自然关系”,而不加以任何随意的限定。在乔姆斯基看来,这一广义的理解源出于16、17世纪理性心理学。当时的理性主义者,如赫尔伯特(Lord Herbert),认为存在着根植于心灵中的原则或观念。这些原则或观念,如“常识”或“理性的真理”,是自然的赠与,他们虽为客体所激发,但却不为客体所具有[4]93。这一思想在里德(T.Reid)的常识学说、皮尔士(C.Peirce)的“溯因推理”逻辑中均有明确表述。而这也正是乔姆斯基建立“方法论的自然主义”理论时所依据的基本思路。
(一)回归传统理性主义的科学精神
乔姆斯基批评以蒯因为代表的当前的认识论的自然主义在本质上依然表现为“哲学主张”,排斥“心智”、“意识”等概念,固守着方法论上的二元论这一非科学立场。他认为,17、18世纪认识论的自然主义才是真正的科学,因为其试图构建的正是有关心智的经验理论。早期科学与哲学并没有被明确的区分,如笛卡尔既是伟大的哲学家,同时也是伟大科学家。笛卡尔试图构建普遍有效的科学体系,他发展了“机械论哲学(mechanical philosophy)”,其基本观点是事物通过接触互相影响。笛卡尔希望以此为我们提供一个关于物理世界的全面的解释。虽然笛卡尔为了解释某些看起来明显不属于机械论哲学范畴的现象而设定了“心智”或“意识”这一第二实体,但他的这一“设定”是以当时的经验事实为基础的,是一种解决问题式的科学假定。其后,牛顿证明了笛卡尔关于物质世界的理论具有致命的缺陷,不能解释运动最基本的特征。虽然牛顿本人的“引力”概念在当时看来同样是一种基于经验事实的设定,但这一设定中无疑也包含着科学的追求精神。这一精神同时也体现在休谟的研究中。休谟曾明确地将自己的研究自比如牛顿的研究工作。
因此,乔姆斯基不赞成在哲学与科学之间作出明确的划分。这一划分在早期与近代哲学中并不存在,并且正是这一划分使得“心智(mind)”或“心智的(mental)”等概念具有了形而上学的内涵,从而被排除在自然科学研究之外。然而对比一下“化学的”、“光学的”、“电子的”等这一系列术语,我们就会发现与他们一样,“心智”等概念只是描述着世界的不同方面,并不具有任何形而上的内涵,完全可以被纳入科学研究的范围。
(二)突出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原则
在反对经验主义的同时,乔姆斯基也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自然科学发现模式,即“假说-验证”模式。
“假说-验证”模式并非是乔姆斯基的独创,在哲学/科学发展史上有着众多的原形或先例。16世纪时,赫尔伯特就已提出“自然本能”的概念,而“自然本能”正是科学假说得以形成的基础。到了18世纪,休谟将归纳法(inductive reasoning)的推论原则视为是一种动物本能(animal instinct),并认为其源自于“自然的创造之手”。与休谟同时代的里德更进一步,他不但承认人类获得知识的“自然本能”的存在,而且还认为“人类常识”包括“原始的和自然的判断”,这是“自然赋予人类的理解能力的组成部分”[7]。其后有过相似或相关论述的还包括罗素、库恩等人。在方法论上对乔姆斯基影响最大的哲学家是皮尔士。乔姆斯基曾表示,在认识论上,“我觉得我最为接近的哲学家是皮尔士,我几乎是皮尔士的释义者”[8]71。皮尔士认为,如要使新知识的产生成为可能,人类必须具有基于“令人惊讶的事实”作出假设的能力。这一能力被皮尔士称为“猜测本能”。猜测本能是人的自然本性,具有这一本能,人不但可以作出假设,而且还可以在各种可能的假设中作出选择,选取出最佳的假设。基于“猜测本能”,皮尔士提出了溯因推理(abduction)逻辑(基于事实作出假设)。在皮尔士看来,虽然关于经验的溯因推理不是必然的,同时也可能会是错误的,但它却是获得新知识的‘唯一的道路’,因为“归纳只是确定某种量值,而演绎则只是从一个纯粹假说推论出其必然的结论”[9]。
乔姆斯基对皮尔士的知识发现学说尤其是其溯因推理逻辑十分赞赏,并在自己的理论构建过程中加以了广泛的借鉴。其基本的“假说-验证”模式正是这一借鉴的主要表现。
(三)方法论原则的具体运用
通过回归17、18世纪传统理性主义的科学传统,乔姆斯基得以将“心智”、“语言”等抽象事物纳入科学研究范围之内;通过运用“假说-验证”这一自然科学研究模式,乔姆斯基得以将相关研究具体展开。具体在对于语言与心智的研究中,乔姆斯基认为,对语言官能初始状态的研究就是要试图发现“根植于心智中的原则或概念”,而这些原则与概念是自然的“直接赠予”,是人类的“生物禀赋”。举例来说,当我们说“约翰懂英语”时,我们集中关注的是某一当时世界的状态,包括约翰大脑的状态、认知状态等。这些状态标识了约翰对许多事物的知识。我们希望能知道约翰的大脑是如何达到这一状态的。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导致了有关生物禀赋、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获得状态的本质以及与其他心智系统的关系等的一系列经验假设。由此而形成的“语言生长理论(theories of the growth of language)”同时被称为“语言习得机制”。“语言习得机制”影响着语言习得从初始状态向后续状态的转化。而“初始状态理论”即被称为“普遍语法”[4]101。当然,有关“语言习得机制”与“普遍语法”的具体内容尚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与验证。在乔姆斯基看来,这一研究模式就是对于心智的研究。研究所采取的明显是自然科学中常用的“假说-验证”研究模式。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乔姆斯基“方法论的自然主义”旨在全面修正并超越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这至少表现在对第一节中论及的自然化认识论三个主要特征的批判上。
1)对行为主义模式的批判。行为主义以“不可观察”为由,否定了“任何心智结构存在的正当性,尤其是心智事件的因果可能性。”[10]在乔姆斯基看来,这正是蒯因自然化认识论的主要症结所在。而这一“极端的二元论倾向”使得蒯因的理论与自然科学明显地分道扬镳[7]。
2)对描述性的批判。蒯因自然化认识论的核心任务是要说明人们如何从感觉刺激达到有关世界的知识,强调对于观察与理论之间经验事实的描述。但乔姆斯基却在描述性之外更加强调“解释的充分性(explanatory adequacy)”。“解释的充分性”基于“人类大脑经过自然进化已能在某种程度上设想正确理论”的能力[11]。对于同一个现象我们可能会作出不同描述。此时唯有理论的“解释的充分性”才能促成我们作出正确的选择。[12]因而仅基于描述,蒯因要求“达到有关世界的知识”的目标难以实现。
3)对认识论自然科学定位的批判。蒯因将认识论归属于心理学,并最终属于自然科学,因为在他看来自然科学的成果足以取代认识论。乔姆斯基就此认为蒯因没有把握认识论的本质。他认为,一方面认识论不应具有形而上学内涵;但另一方面,认识论也不应被简单归入自然科学。认识论作为对人类知识获得过程的总体思考至少应具有方法论上的指导意义。正基于此,乔姆斯基提出“方法论的自然主义”。
四 新的“身-心”统一观与对传统理性主义事业的捍卫
基于“方法论的自然主义”,乔姆斯基对“身-心”统一问题作出了新的尝试。
笛卡尔的二元体系本身存在不合理性,对此乔姆斯基并不否认,但他同时认为对于这一体系坍塌的原因存在着诸多的误解。17世纪科学的进步为“机械论哲学”的创立奠定了基础,从而消除了一些诸如存在着神秘的力或“神秘的质”以及“客体飘浮在空气中并由此自行进入人的大脑”等一些离奇的想法。但笛卡尔并没有就此满足。他注意到世界中的另一些现象,特别是对语言的创造性使用等,仍无法在机械论的范围内得到解释。于是以这些经验事实为基础,笛卡尔设定了第二个实体——心智。机械论为牛顿所摧毁。但牛顿摧毁的只是“机器”,“机器中的幽灵”并没有受到影响。笛卡尔的“身-心”体系虽已瓦解,但心智问题并没有就此消失。
随着二元论的倒塌,哲学家纷纷开始寻找将“身-心”再次统一起来的可能方式。其中普遍的做法之一是“将心智置于物质之内,将心智事件与物质世界中的某些种类的事件相等同”[13]。这一做法的可能结果之一就是导致了哲学行为主义,并最终因其对于心智概念的绝对排斥而造成了方法论上的二元论。行为主义无法实现“身-心”的再次统一,而且其排斥“心智”或“意识”的基本立场也有违于心智现象真实存在的经验事实。因此,乔姆斯基认为,此时正确的做法是:“我们应首先坚持理性主义传统中的基本科学精神,采取完全自然主义的研究进路,以任何适合的术语来构建解释性的理论,并以此来面对统一的问题。”[4]103
“语言是心灵的镜子”,在脑科学和神经科学尚不发达的今天,通过对语言的研究我们可以最大可能地窥知心灵的本质。乔姆斯基将语言视为大脑的一种机能。语言机能有一个初始状态,它由人类的生物属性决定,并为人类所共享。这一内在初始状态在外部环境的激发下“生长”并在一定限度内受其规定,直至青春期时达到稳定。因而严格的语言学应始终关注这一内在状态,对其进行内在的、纯粹的、理想化的研究,以期把握语言机能的本质及其表征方式。不难看出,乔姆斯基所要研究的并不是语言系统本身,更不是社会语境中的语言使用,而是反映语言使用者内在心理机制的I-语言(内在的(internal)、个体的(individual)、内涵的语言(intensional))。因而,以语言学为进路,透过语言研究,乔姆斯基期望能够理解人类心智的本质属性。也正因为如此,乔姆斯基明确指出,语言学是心理学的一部分,并最终归属于自然科学。
通过与自然主义语言观相类比,乔姆斯基最终在自然科学的基础上实现了“身-心”的再次统一。他认为“我们对这些问题有限的了解显示,如同我们的身体,心智实际上是由器官组成的一个系统——我们可以用类比的方法把这些器官称之为“心智器官”——也就是说,它们是很具体的,根据遗传规则(genetic program)组织起来的系统,遗传规则详细地规定了它们的功能、结构及发展过程;这些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则依赖于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正如视觉系统(一样)。”[8]80-82需要指出的,乔姆斯基的这一“统一”尝试,并不具有笛卡尔式的形而上学含义,也不具有任何先验性的色彩。它只是基于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一个(当前最好)理论假设,并有待于自然科学发展的最终验证。
在乔姆斯基“方法论的自然主义”的论述中,处处表现出了对于笛卡尔及其所开创的理性主义传统的捍卫。乔姆斯基认为,笛卡尔的身心理论开创了“第一次认知革命”,并以此“奠定了神经生物学的基础”。同时,笛卡尔对于心灵实体的设定虽具有不合理性,但在当时,却又明显具有科学性,属于“常规科学”,是笛卡尔科学精神的表现。而这种科学精神正是乔姆斯基所理解的理性主义的内核。与此相对,经验主义(尤其是行为主义)由于否认心智等抽象现象的存在,从而在方法论上否定了新知识获得的可能,这与科学发现的精神背道而驰。
【收稿日期】20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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