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尔驱动诺宋杂剧--读韩城“北宋杂剧”的壁画_文化论文

乞儿驱傩与宋杂剧——韩城“北宋杂剧图”壁画读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杂剧论文,韩城论文,乞儿论文,北宋论文,壁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J82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549(2015)05-0081-13

      晚唐李义山①《义山杂纂》的“酸寒”条,列有两则与杂剧相关的歇后语——“乞儿打驱傩”、“散乐打单枝(杖)鼓”。此处的“打”有双重含义,包括表演;“单枝鼓”盖为“单杖鼓”之误(详下)。其内涵:“驱傩”与“散乐”属于正规的礼乐,应有相应的规模。用要饭的“乞儿”来驱傩以及用“打单杖鼓”来演奏散乐,因陋就简,未免“酸寒”。

      换一个视角,按当今接受美学的观点,这两条歇后语恰恰说明:在公元9世纪后半叶的晚唐(875-907年),驱傩和散乐不再仅仅是宫廷贵族的礼乐,已成为中原普遍的民俗,不过“酸寒”而已。

      2009年上半年,陕西省韩城市盘乐村发掘出一座北宋晚期的平民墓葬。可以认定,墓主人是当地从医的乡绅夫妇。墓穴内的壁画已近千年,依然鲜丽夺目,而且相当完整。绘画风格倾向于写实,文化内涵非常丰富,难得而珍贵。西壁的画面上,有17人在表演杂剧和演奏散乐,说明晚唐至北宋后期经过两个半世纪左右,“乞儿驱傩”与“散乐打单杖鼓”依然可见踪迹,而且已衍化为专业化的宋杂剧。由此,可以认识宋杂剧在戏曲史上的演进轨迹。

      墓室的南端是墓道,北、东、西三壁通绘壁画,整体读解如下:

      北壁——画面中心是墓主人的全身坐像。据参加发掘的考古学者介绍,其身后屏风上依稀可辨“古寺青松老,高僧白发长”的诗句和“琴”、“剑”、“逍遥”、“无愁”等草书字样。[1]主人两侧是“中药熬制图”,女仆和侍工们在带有木窗棂的家庭作坊内,遵照医书《太平圣慧方》②,用写有“白术”、“大黄”等字的草药袋中的草药熬制药汤和制作药丸。(图1)

      

      图1 北壁,“中药熬制图”

      东壁——画面中心是“佛祖涅槃图”。画的是佛祖在卧榻上侧身而卧,处于弥留状态。卧榻周边有身披袈裟的十大弟子,或作痛苦状,或晕倒,或搀扶晕倒的弟子,或端药汤抢救晕倒者。另有一位汉服郎中,挽袖摸佛祖的脚,似乎在诊断脉象。卧榻前还有红毛、卷毛的两只小狮子(古称“狻猊”,源于西域)同样在举足顿地,作痛苦状。卧榻后面,另有一位弟子俯卧云中,似表现其灵魂飞升上天。卧榻稍远处,还有三个赤足、衣衫褴褛、披头散发的野鬼手舞足蹈,其中一人打拍板。(图2)

      

      图2 东壁,“佛祖涅槃图”

      西壁——画面中心为“杂剧演出图”。优伶包括俳优和乐优。在表演杂剧的同时,周边演奏散乐。该图是本文详读的重点。(图3)

      

      图3 西壁,“杂剧演出图”

      “杂剧演出图”中间坐在红椅子上的脚色,头部漫漶不清,影响了题材内容的认定。这一点比较关键,而且难以回避。研究者参照与宋杂剧相关的文物文献,对北宋杂剧诙谐滑稽的形态以及演员的脚色行当(副净、副末、引戏、装孤、末泥)读解得颇为详尽,唯独涉及剧目的题材内容时却语焉不详③。中央电视台《大家》栏目2015年7月8日播出专题纪录片《孙秉君研究壁画古墓》,同样回避了这个问题。这也难怪,因为按文献记载,只有南宋《武林旧事》载录有二百几十个“官本杂剧”和“院本”段数,其中包括乐曲名、说唱名、载歌载舞的“爨”名,确实很“杂”。按画面上的表演与二百余个名目一一比对,有研究者根据那个主要脚色在双腿间夹一竹棒,或墓主的医者身份,疑为《闹夹棒爨》或《醉还醒爨》④,但其表演并非踏歌踏舞的“爨”的形态;还有人疑为《双斗医》,但表演者没有迹象确定演员的从医身份,因此均难作定论。

      一场宋杂剧的演出可以分成若干“段”,南宋《都城纪胜·瓦舍众伎》的阐述是学者们常用的依据:

      杂剧中,末泥为长,每四人或五人为一场。先做寻常熟事一段,名曰“艳段”:次做“正杂剧”,通名为两段……其吹曲破断送者谓之“把色”。大抵全以故事世务为滑稽……故从便跣露,谓之“无过虫”。[2](P.96)

      这是南宋勾栏瓦肆里杂剧分段表演的模式,可上溯到北宋。演出开头的引舞或引戏称作“艳段”。随后是两段“正杂剧”。终场送客则吹奏“曲破、断送”的乐曲。其中滑稽的“正杂剧”由于俳优可以临场发挥和当场“抓哏”,没有确切的文字脚本存世,连幕表式的提纲都没有。于是,单凭《武林旧事》记载的“段数”来确定演出的具体内容确实困难。

      然而,参照演出的环境氛围、演员脚色行当以及造型、动作、道具的蛛丝马迹,毕竟可以看出该场表演的大致内容和基本倾向。为此,笔者对属于表演中心的那个面部漫漶不清的脚色,以及其他三个表演者进行了描摹,力求更为清晰。(图4)

      

      图4 北宋“杂剧演出图”(局部)及笔者描摹的示意图

      以下是笔者的读解,与方家切磋。

      盘坐在椅子上的那个演员戴有大头面具,扮的是“鬼”。进一步观察,大头面具上方似乎还戴有一个灰色的小面具,于是不妨联系《周礼》葬礼上的方相氏驱傩,以及“冒(帽)熊皮”戴“黄金四目”的面具式装扮⑤。“傩”的习俗绵延千年以上,延及丧葬仪式上的驱鬼。汉代以后,不仅方相氏驱傩要戴面具,鬼也常戴面具。

      按宋杂剧的脚色行当,那个戴大头面具扮“鬼”的脚色属于“副净”。该场演出有三个“副净”。除了扮鬼的“副净”以外,戴尖角帽箍、作滑稽装扮、双手作揖打恭者也是副净,另一个鼻梁上涂白粉、指着另外两个副净打呼哨的演员同样可视为“副净”(或“副末”)。至于椅子后面裹有头巾、左手指着椅子上的“鬼”、右手举红牌的表演者,似乎要抓捕那个大模大样坐在椅子上的“鬼”,可视为“副末”。那么,宋杂剧的表演以副净、副末为主,可以涵盖“驱傩”。

      宋杂剧里的副净、副末都属于擅长滑稽表演的“俳优”。其前身是唐代互相戏弄的“参军”和“苍鹘”。作为滑稽戏,被戏弄的“参军”衍化为多个副净可以理解。从学理上说,“谐”、“邪”同音,副净谐趣、副末正经,倘若副净与副净“谐”、“谐”组合,可以用谐趣、幽默的方式制造戏剧性冲突,相映成趣。倘若副净与副末间“邪”、“正”组合,则作为对手,可以呈示“邪不压正”或“以正压邪”的社会人生哲理。

      在宋代戏俗中,由于受众不同,除了滑稽表演以外,雅化的曲和文也在提升,形成更有文化内涵的“戏曲”。“戏曲”体制更重视曲文层面,而且表演技艺重唱。于是,正末、正旦成为主要脚色,一味滑稽的丑角(俳优)退居其次。这种情形在金元杂剧中表现得更为集中、典型,至于民俗范畴,滑稽的宋杂剧则依然流行。

      神鬼观念是道理相通的。在甲骨文里,“鬼”原本是人戴大头的象形,上面大头,下面是“人”长跪不起。因而,民间称中国最早的鬼便是大头鬼。按传统的伦理观念,鬼属于“邪”,丑陋而已。古人称“鬼无形”⑥,意思可以理解为“鬼”没有固定的形象。于是民间扮鬼往往用面具随意塑形,或者用粉墨随意涂抹面部,“谬以脂粉涂”。秦汉时期,鬼头称“魃头”,即大而丑陋的面具。先秦《荀子》称,孔子的相貌其实不雅,如同“蒙倛”⑦,意思是:孔子大头,面目丑陋,像戴有“魃头”一样。“魃头”有“可畏怖之貌”,类似于“狂夫”驱傩时所戴的方相氏假面。汉唐时期,鬼面与方相氏假面在造型上相通。在民间,丑陋的鬼不仅是驱赶的对象,也是被取笑的对象。(图5)

      

      图5 东汉石棺上方相氏驱鬼的拓片(四川郫县博物馆藏)

      于是,傩仪可以与“乞儿驱傩”的民俗关联。汉唐宫廷中,驱傩的仪式十分隆重,文物文献上有四个、十二个方相氏乃至十二神将驱十二神兽的记载,而且被纳入正史。“乞儿驱傩”一副野相、鬼相,当然“酸寒”,但是,它体现了中原黄河流域的“河洛文化”。

      晚唐《义山杂纂》的作者李义山是河南荥阳人,死后仍归葬荥阳,荥阳民俗便属于河洛文化。据1978年荥阳出土的北宋绍圣三年(1096)朱三翁石棺,上面刻有墓主人夫妇的宴饮图,同时在观看“乞儿驱傩”表演,亦即北宋杂剧。(图6)

      

      图6 河南荥阳朱三翁石棺上的“乞儿驱傩”线刻(笔者摹绘稿,局部)

      值得注意的是,图中演员四人,其中“副净”三人,是北宋杂剧的主要脚色:戴尖帽的副净肩上打一补丁,显见是乞儿;其后的副净披头散发,抹土搽灰,八字眉竖贯双眼,而且穿裙,扮的是女鬼;另一个副净戴诨裹,持拍板,也是要饭的“乞儿”身份。至于正常人物的装扮,指着扮鬼的副净以及要饭的“乞儿”,要轰他们走的演员,则可归属于“副末”。这个人物相当于维持秩序的家丁或衙役,由于口齿伶俐、便捷机敏,亦可称之为“捷讥”(与低级衙役的“节级”谐音)。俗话说:“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副末之所以要轰乞儿们走,是因为这些要饭的乞儿像鬼一样要吃要喝,招人讨厌,不吉利。其实,乞儿驱傩的内涵恰恰是为了替家宅驱鬼,图个吉利。朱三翁石棺与《义山杂纂》的文化背景都在荥阳地区,二者相距近百年,可见“乞儿驱傩”的民俗在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始终在当地流行。

      陕西韩城在黄河西侧,同样属于河洛文化。晚唐到北宋后期经历了大约两个半世纪,在北宋的京师汴梁,“乞儿驱傩”被称作“打夜胡”,依然未改初衷。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十二月》称:

      自入此月,即有贫者三数人为一火,装妇人神鬼,敲锣击鼓,巡门乞钱,俗呼为“打夜胡”,亦驱祟之道也。[2](PP.61-62)

      “打夜胡”一词出现于唐代,或称“打野狐”、“打野胡”,《旧唐书·敬宗纪》及敦煌文献晚唐抄本《进夜胡词》均有记载⑧。其意,把野狐、野人、胡人通通比作野鬼,认为只有将它们打跑方能求得安宁。

      宋代以后,民俗“打夜胡”同音讹称为“打野呵”、“打野伙”、“打野泊”、“打吆喝”,其实含义出现了变化。其时,作为农民在入冬农闲时节进城觅食的谋生方式,“打野呵”不再局限于年终“驱傩”,渐渐衍化为商业手段。他们用滑稽表演为各家各户带来乐趣,借此获得报酬,从而进入了市民阶层的“宴乐”领域。不过,在殡葬仪式中,“打夜胡”依然还保持有“驱傩”迹象。

      韩城“杂剧演出图”在表演形态上,与荥阳朱三翁石棺上的“乞儿驱傩”十分相似。演员的脚色行当都是三个副净加一个副末;其中,有一个副净扮鬼,另一个副净扮乞儿,左肩上有一块补丁。不过,朱三翁石棺上的副净采取“谬以脂粉涂”的涂面方式,扮的是女鬼;韩城“杂剧演出图”中的副净则戴“大头鬼”面具。

      神鬼戴大头面具在唐代文献中也有先例。任半塘先生在《唐戏弄》中曾引载过相关文献,现将文言文翻译如下:

      盛唐开元年间,天旱,有优伶扮成戴面具的旱魃,在宴会上表演。皇上问:“魃何由出?”优人回答说:“御史台的监狱里负冤者有三百多人,都关着等候皇上处理。我也出来等候处理。”⑨

      唐末五代,魏王在宣州苛捐暴敛。宴会上,优伶扮演“绿衣大面胡人,若鬼神状”。有人问:“你怎么到这里来了?”回答说:“我是宣州土地神。魏王掠地皮,我跟着地皮被一起掠来,所以到了这里。”⑩

      可见,在唐代参军戏中,民间优伶有佩戴面具装扮鬼神的传统。又据《旧唐书·音乐志》和《教坊记》,宫廷歌舞戏《兰陵王入阵曲》也戴面具,甚至直接将它称之为“大面”。据笔者考证,兰陵王的“大面”原本戴的就是民俗中的鬼面具[3](PP.7-32)。此外,歌舞戏中戴面具的还有“钵头”、“踏摇娘”、“窟垒子”(即傀儡)等。

      总体看韩城宋墓壁画,除了西壁的“杂剧演出图”以外,东壁“佛祖涅槃图”里那三个赤足、衣衫褴褛、披头散发、打拍板、手舞足蹈的野鬼,也有“乞儿驱傩”即“打夜胡”的痕迹——但并非杂剧表演。在佛祖涅槃氛围中出现的野鬼,应该是被“驱”和被“打”的对象。然而,出于佛家“慈悲为本”的宗旨,佛祖的汉服弟子依然给这三个“野胡”(野人、胡人或野鬼)端去了食品。(图7)

      

      图7 “佛祖涅槃图”中的野鬼

      晚唐《义山杂纂》将“散乐打单杖鼓”也列入了“酸寒”条。在“杂剧演出图”上,表现为宋代与杂剧关联的民间散乐。

      “散乐”一词最早见于《周礼》,原指四方的民间乐舞(11)。秦汉之后,“散乐”与“百戏”成为同义语。宋元以后,又与“杂剧”成为同义语。至于唐代的“散乐”,《旧唐书·音乐志》曰:

      散乐,用横笛一,拍板一,腰鼓三。

      《乐府杂录·鼓架部》亦云:散乐的伴奏乐器是:“乐有笛、拍板、答鼓(原文:即腰鼓也)、两杖鼓。”

      总之,唐代散乐依然与百戏关联,主奏乐器是鼓、板、笛,包括杖鼓。

      这里的唐散乐是以鼓笛为主的“鼓吹乐”,由“立部伎”演奏。至于“坐部伎”,则主要是弹拨琵琶之类弦索乐器的“弦索乐”。在音乐风格上,坐在厅室里弹拨琴弦,显然与在道路广场上站立吹奏和行进吹奏的鼓笛迥然不同。前者抒情细腻、音量小;后者节奏明确、音色响亮。尽管唐代立部伎和坐部伎一起被融入了“宴乐”的不同场合,但是宋代的民间驱傩和葬礼行进队伍在实用意义上多用鼓吹乐。

      单杖鼓或称细腰鼓、杖鼓,又称“羯鼓”、“高丽鼓”,属于鼓类。羯鼓和杖鼓原本出自域外。在汉代军中、马上、道路所奏的鼓吹乐中,未见杖鼓。唐代己将杖鼓引入宴乐和教坊,形成了宫廷的散乐系统。宋代沈括《梦溪笔谈》卷五称:

      

      图8 辽代“散乐图”之一(左为辽天庆六年墓葬壁画,河北宣化出土;右为笔者摹绘稿)

      唐之杖鼓,本谓之两杖鼓……今之杖鼓,一头以手拊之。……其曲多独奏,如鼓笛曲是也,今时杖鼓,常时只是打拍,鲜有专门独奏之妙。

      可知唐代的杖鼓本以双杖击鼓。北宋单杖鼓则一手以杖击鼓,另一手空手拍鼓。看来,“散乐打单杖鼓”在晚唐时还被认为“酸寒”,到了宋代,单杖鼓已经常在葬礼、宴会、庙会上流行,因为它可以在击鼓的同时表演舞蹈。因此,单杖鼓有它的艺术优势。河南、河北、山西、陕西等河洛文化地区,在业已出土的宋金社火文物和戏曲文物中,单杖鼓已不乏见,此处不再赘言。直到如今,朝鲜族和朝鲜半岛依然用单杖鼓自打自舞,具有鲜明特色。

      辽与北宋同时,处中国北方。其汉族地区同样通行中原的河洛文化,不妨以出土于河北宣化,辽天庆六年(公元1116年,相当于北宋后期)的散乐壁画作为参照。(图8)

      图中在宴乐配置方面,包括笙、排箫、管、笛、筚篥(12)、拍板、正鼓、细腰鼓,仅后排有一把琵琶。其中,前排右起第二人右手持杖,左手拍鼓,显然挎的是“单杖鼓”。乐队和单杖鼓前,有一名舞优在表演类似戏曲动作的舞蹈。

      同样出土于河北宣化的另一幅辽代“散乐图”则是女乐。图中8人:前排舞女束高髻,戴花,穿长裙。7个伴奏的乐优戴幞头、女扮男装。从穿花长袍和眉目的形态来看,7个乐优也是女性,其乐器包括大鼓、杖鼓、拍板、横笛、筚篥、笙,也有一把琵琶。舞女与拍打细腰鼓的乐优做对手表演,该优伶用的是单杖鼓,右手以单杖击鼓,左手空手拍鼓。(图9)

      

      图9 辽代“散乐图”之二(河北宣化张匡正墓前室西壁)

      两幅“散乐图”都属于“宴乐”,可知辽代用于“宴乐”的散乐大部分用鼓吹乐(相当于唐代的立部伎),以鼓、笛、板、筚篥、笙为主,琵琶则是副乐。单杖鼓比大鼓轻便,在宴乐场合可以随身携带、载乐载舞。又因为同时用于舞蹈伴奏,所以单杖鼓在某些节目环节中甚至是主奏乐器。

      比照宋杂剧,宋杂剧有“艳段”乐舞和吹奏“曲破断送”的段落,同样需要制造音乐气氛。因此,宋杂剧依然被称作“散乐”。据延保全教授《宋杂剧演出的文物新证》一文考述,“北宋杂剧图”的散乐和杂剧场面共有17人,其中散乐乐伎12人,包括筚篥6人、杖鼓2人、大鼓1人、拍板1人,周边另有吹笙的女伎2人。然而,在12人的散乐队伍中,唯独不见琵琶与横笛。文中还特别指出:用6人吹奏筚篥的场面“绝无仅有”(13)。

      于是不妨拓宽思路,进一步考虑葬仪与宴乐的区别。韩城宋墓的“杂剧演出图”之所以用6支筚篥而未用琵琶、横笛,有葬仪方面的原因。

      按中原习俗,葬仪属于“红白喜事”中的“白事”。尽管也排宴,但是参加丧事的宾客往往要穿白鞋(孝鞋)。在该图的画面上,五个俳优(副末、副净等)都穿着白鞋,或在鞋尖上缀一小块白布,可以说明这个问题。宋代优伶一般都以簪花为标志,由于是“白事”,所以画面上除了可被称作“无过虫”的“副净”未簪花以外,作为常人,其他优伶包括副末、乐官、乐优,都将帽上的大花染成灰色,进行了虚化处理。女伶则以白布裹住了头上的大花。

      在排宴之前,葬仪有送葬出殡的惯例。民间说法:葬礼要“闹出个动静”,所以出殡队伍需要吹奏乐曲。由于行进在道路和旷野间,故而采用笙、笛之类鼓吹乐,而不用琵琶。至于横笛,是可以用筚篥取代的。作为民间散乐,北宋晚期用6支筚篥而未用琵琶、横笛顺理成章。出殡队伍回到主家厅堂,才进入排宴程序,继续吹奏散乐。此外,作为“喜丧”,驱傩打鬼内容的杂剧穿插席间也符合葬礼的主旨。

      不妨仍以荥阳朱三翁石棺上表现的葬仪加以比照。(图10)

      

      图10 河南荥阳北宋朱三翁石棺线刻摹绘图

      图中所示,朱三翁生前似乎也信佛。石棺左侧(图下)的出殡场面,是出殡的队列。前行3人持香火盆、打经幡,随后是念经咒、吹横笛的4名僧人,此后是家属、家丁和牵马坠镫的仆人等。送葬队伍从家中出发,走向墓地。

      石棺右侧(图上)是庖厨、宴饮、杂剧图,未用散乐。图上除了墓主夫妇、庖厨、家丁外,餐桌前是“乞儿驱傩”的杂剧表演。餐桌后特意画了一只猫,看来是墓主夫妇的宠物。桌前,有仆人举食物上席,牵马坠镫的家仆在席外等候。画面上的家庭气氛和睦安逸。

      比照韩城的“杂剧演出图”,看来墓主更具财力,又因为从医,应有相应的声望,故而葬仪上的散乐和杂剧很讲究排场。

      学界普遍认为,中国戏曲成熟于宋元时期。但是从公元10世纪的北宋,经南宋到13—14世纪的元代,有四百年的时间。作为表演艺术,究竟“戏曲”在北宋、南宋、元代经历了怎样的具体过程,如何发生?怎样成熟?文献记载不甚了了,需要通过文物来印证。

      戏曲之所以称“戏曲”,历史上以散乐、杂剧为标志,确实有一个发生、分化,直至专业化的过程。对“杂剧演出图”的读解,涉及“酸寒”概念以及民俗中的“散乐”、“杂剧”、“宴乐”、“葬礼”形态,从而可以得到相关启示:

      1.关于“酸寒”

      这是富贵与贫贱的观念问题。李义山所谓的“酸寒”,关系到场面与面子。唐代讲究礼乐和宴乐的场面,固然有经济条件的因素,但戏剧本体的发展主要在宋代。宋代城市里,各行各业的“社”、“会”,包括以“家庭妻姒”为组合的文艺小团体,与手工业作坊同时盛行。尽管这些与手工业作坊相适应的艺人小团体经济条件有限,不像朝廷官府的礼乐宴乐那样讲究场面,却意味着表演技艺不再仅仅是朝廷、官府的附庸,出现了服务于市民大众的商业倾向。于是,“乞儿”和“打单杖鼓”不再“酸寒”,成为专门化的社会职业。

      2.关于“散乐”与“杂剧”

      “散乐”、“杂剧”原属“百戏”,涉及“乐”与“戏”、“文”与“技”的雅俗问题。古来以“乐”为雅,以“戏”为俗;以“文”为雅、以“技”为俗。按接受美学的观念,雅与俗主要表现为不同阶层在风格情趣上的差异,未必据此认定艺术的高低。“艺”与“术”密不可分,联系着技艺,与“文”所强调的意识形态不尽相同。技艺可跨越朝代,相对恒定,自有其发展途径。俳优的滑稽幽默与乐优的打单杖鼓都可以看作技艺,其所以流传千百年,归根结底经受了民俗的检验。

      在民俗领域,民间技艺也在逐步提升和变异——包括“文”的融入和正统文艺的反馈。随着社会整体文明的变异,“乞儿驱傩”与“散乐打单杖鼓”被提升为宋杂剧。元杂剧同样称“散乐”,在曲文和脚色行当方面有进一步的提升和变异,表现为剧本唱词和重唱的正末、正旦成为主角。艺术形态的变异是潜移默化的,但相对宫廷散乐,民间散乐的变异体现有突破性。在这个意义上,北宋民间创造的宋杂剧是雅俗交融的“戏曲”的一个新起点。

      3.关于“宴乐”与“葬礼”

      这涉及仪式与艺术关系的问题。“乞儿驱傩”与“散乐”都曾经依附于仪式。驱鬼逐疫的傩仪和宴乐渐渐地摆脱特定仪式的规则约束,成为相对独立的、面向社会人生的艺术形态。从乞儿驱傩到宋杂剧,印证了艺术在“仪式”中发生发展这样一条普遍性的规律。

      迄今为止,在中国戏曲史上,绘成于元代中后期泰定元年(1324)的山西洪洞县广胜寺戏曲壁画“大行散乐忠都秀在此作场”,是戏曲“成熟”阶段的关键性文物。画面上的乐队共4人:大鼓、杖鼓、横笛、拍板。其中,二排中间穿戴时装而涂有“脸谱”的乐队人物持单杖鼓,也是重要乐器。这个人物由于被前排演员遮挡,仅露杖鼓的中部,因此比较费解,不大为学者关注。[4](PP.75-88)本人对单杖鼓的认识,也是此次在“杂剧演出图”的解读中加深的印象。由此,可以说明宋杂剧艺术形态与元杂剧艺术形态之间一脉相承的关系。

      那么,陕西韩城市盘乐村北宋墓葬中的这幅“杂剧演出图”,可以从表演艺术的角度连接“前戏曲”与宋元戏曲“成熟”阶段的演进轨迹,可以据此上溯中原地区周秦汉唐的礼仪和乐舞文明。作为戏曲文物,其价值不亚于山西洪洞县广胜寺神庙中的“大行散乐忠都秀在此作场”。

      ①“义山”是李商隐的字。

      ②《太平圣慧方》应为《太平圣惠方》。宋太宗于太平兴国三年(978)诏令国医院修定,淳化三年(992)成书,费时14年,共100卷。含各科医方、药方万余则。宋太宗亲自作序刊行,颁行各州,由医博士掌之。

      ③如延保全:《宋杂剧演出的文物新证:陕西韩城北宋墓杂剧壁画考论》,《文艺研究》2009年第11期。

      ④同上注。

      ⑤《周礼·夏官·方相氏》:“大丧,先柩,及墓,入圹,以戈击四隅,驱方良。”

      ⑥唐韩愈《原鬼》:“鬼无形”。

      ⑦《荀子·非相》:“形相虽恶而心术善,无害为君子也;形象虽善而心术恶,无害为小人也。……仲尼之状,面如蒙倛。”

      ⑧参看笔者《“打野呵”考辨》一文,原载《戏剧》(中央戏剧学院学报)1992年第3期。

      ⑨原文见任半塘《唐戏弄》“系囚出魃”。作家出版社1958年版,第613页。

      ⑩同上,“掠地皮”,第630页。

      (11)《周礼·春官宗伯第三》:“旄人掌教舞散乐。”郑玄注:“散乐,野人为乐之善者。”

      (12)筚篥是一种竖吹的管乐器,唢呐的前身。本出自西域,金元时期传入中原,明清时期在民间普遍使用。

      (13)延保全:《宋杂剧演出的文物新证:陕西韩城北宋墓杂剧壁画考论》,《文艺研究》2009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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