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体育院系联合办学模式探讨_体育功能论文

高师体育院系联合办学模式探讨_体育功能论文

高等师范院校体育院系联合办学模式探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师范院校论文,院系论文,模式论文,体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0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 —677X(2000)01—0007—04

1 研究目的

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化,为21世纪中国高等教育提供了新的契机和挑战。近十年来,高教体制改革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作用,地方保护主义和教育观念的落后、“条块分割”、“小而全”、专业重复设置、办学条件差、效益低等情况仍然相当严重。本文作为《我国高等体育院系联合办学的历史、现状和基本模式的调查与研究》课题的子课题,对我国高师体育院系现状和联合办学的历史,未来高师体育院系体制改革方案、模式、途径及实施联合办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为21世纪我国高等体育院系体制改革提供思路和依据。

2 研究方法

对全国高等师范院校、体育学院、教育部的部分专家、学者进行问卷调查或访谈。共发放问卷60份,回收有效问卷55份,回收率为91.7%。其中大学33份,师范学院、师专13份,地方体育学院6份,教育部1份。对调查内容进行专家论证。

3 结果与分析

3.1 高等院校体育院系联合办学历史回顾(略)

3.2 我国高师院校体育院系现状评述

据有关资料报道,目前全国共有高等师范院校体育院系75个,专科学校体育系、科234个,体育学院16所。在这些师范类体育院系中, 办学规模、资源配置、教学质量、办学效益、专业设置、布局的合理性等方面优劣共存。本课题以高等师范院校为主要调查对象,共发放了问卷60份(兼有部分地方体育学院),回收有效问卷55份,涉及学校51所,遍布29个省市。

3.2.1 委属及地方大学体育院系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高等师范院校中,委属和省属大学的体育院系规模、办学效益除个别院校,总体上达到了低限要求。本次调查的高校中,在校学生数平均为458人,教师为59.2人,并有相当数量的硕士和博士点。 在所调查的51所学校中,有1个硕士点的学校有11所,有2个硕士点的有8所,有3个或以上的有3所,有硕士和博士点的学校占被调查学校的66.7%,是我国除委属体育学院外,高层次体育师资人才培养的基地,也是培养本科学历的中等以上学校体育师资的主要来源。但从本次调查来看,大部分学校专业单一、重复设置现象较为严重,尽管部分学校近几年增设了社会体育、康复、安保、武术等专业(按原有专业划分方法),但规模小,持续性差,属于尝试性办学专业。

3.2.2 地方师范学院和师范专科学校现状分析

与大学相比,师范学院和师专办学规模明显要小。从我们调查学校情况看,体育系、科在校学生数平均为294人,其中学生不满200人的占调查学校38%,最少的仅为84人;教师数平均为33人。部分学校本、专科兼招,占被调查数的54%。地方师范学院和师专的数量80年代以来发展最为迅速。20年来这些学校培养了大批教师,为缓解中小学师资匮乏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近几年来随着部分地区师资需求的饱和和对教师学历层次要求的提高,地方师范学院和师专将面临新的问题,主要是办学规模、教师质量、教学资源等;其次是部分地区学校数量过多,专业单一和重复设置,造成办学资源的浪费。

3.2.3 省属体育学院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有地方体育学院9所,其主要任务是师资培养。 从高等体育院校联合办学实施看,地方体育学院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首先是师资力量雄厚,高职称、高学历的教师多。本次调查的学校中教授和副教授占60.6%,与师范类大学的26%和学院、师专9.8 %相比明显要高,并具有相当数量的硕士点;其次是专业设置面广,平均为3 个/校,师范大学为1.4个/校,学院、师专为1.1个/校;再次是教学资源丰富,设施较齐全,图书资料、期刊种类多,在体育科研条件上也占有相当的优势。因此,充分发挥体育学院的优势对我国高师院校体育院系的联合办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3 高等师范院校体育院系办学优势、困难和问题

(1)办学优势。长期以来师范院校的办学定位明确, 注重师范教育的知识和能力,因此更具有师资人才培养的“专业性”。被调查者认为,从高等师范院校体育院系的办学优势看,由于院系处在一个综合性教育的环境中,教学资源丰富、课程设置面广,有利于复合型人才培养(94.6%);有利于学生素质教育(89.0%);培养目标明确,学生教学能力强,受用人单位欢迎(78.2%)。(2)困难和问题。 从调查结果看,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有3个:第1是体育院系在综合性大学中地位不高,办学条件差(83.6%);第2是规模小,专业单一, 影响了体育院系的整体发展(67.3%);第3是缺乏高层次师资人才培养的条件(41.8%)。

3.4 我国高等师范院校系、联合办学的可选方案分析

3.4.1 体育院系联合办学的基本模式定位

根据中央已颁布的教育改革文件精神和我国高等院校体育院系的具体条件,我们依据专家咨询结果,设计了若干联合办学模式,供被调查对象选择。

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地区体育院系、校合并,统筹规划”模式的赞同率为56.4%;“保持现有格局,仅在功能上实施联合”模式的赞同率为47.3%;“分步实施合并:功能联合→部分院系、校合并→布局性大合并”模式赞同率为43.6%;“在本省、地区成立体育院系统一管理机构,实行松散性校际联合(不合并)”模式赞同率为21.8%。

上海市近年来在体育院系合理布局上做了以下工作:华东师大兼并了教育学院和部分中师学校,负责幼教和中学师资培养工作;上海师大合并了体育师范专科学校,负责小学和中学师资的培养工作。从整体上确立了华东师大、上海师大和上海体育学院3校鼎立格局, 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合并规划工作。这项过渡性联合办学模式我们认为对其他省市学校也有借鉴的意义。

3.4.2 联合办学方案分析

根据高等体育院校联合办学的构思,其形式主要可分为“共建共管”,“功能联合”,“合并”三大方案。(1)合并方案可行性分析。 本文关于院校的合并方式,对专家进行了意向问卷调查。从调查结果看,认为“体育学院并入师范大学体育院系”的占68.0%;“省或地区高师体育院系和地方体育学院并入综合性大学”的占63.3%;“高师体育院系并入体育学院”的占36.4%;“将省内高师体育院系、音乐、美术院系合并组成体育艺术大学”的占23.5%。作为调查主体的高等师范院系专家、学者认为,综合性大学或高师院校比体育学院在培养体育师资人才方面有更大的内、外有利条件。部分学者还认为,把体育学院并入综合性大学,可使师资层次、专业设置、办学规模上更有利于培养各种层次的体育人才,符合未来高等体育院校、系发展的目标。(2 )功能联合方案分析。功能联合包括教学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等合作办学形式,是一种松散型的联合办学模式。与院校间的局部合并相比,功能联合具有影响面小,便于实施等特点。调查结果显示,已有相当部分学校开展了各种功能联合的尝试,见表1。 联合办学协作关系有内引和外输两种形式。从调查结果看,在协作关系中,地方体院主要以外输为主,而学院和师专则以内引为主,表明直属和地方体育学院教学资源丰富,具有比较明显的办学优势,也是体育院系实施功能联合的主要力量。

3.4.3 联合办学与培养目标

从目前高师院校的体制和专业设置上看,尚未摆脱“计划经济”模式的束缚。近几年市场经济发展对人才要求发生了变化,迫使高等院校在人才培育模式从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但部分学校的某些专业拆并,非师范专业的设立,只是一般的局部改革和调整。

对于未来高师体育院系培养目标的调查中,应培养各层次体育师资的赞同率占78.2%, 培养各类体育人才(竞技运动人才除外)约占65.5%。这个结果,一方面说明了被调查者的观念中,姓“教”的意识强烈,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高校教师已意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体育院校办学思想改革的压力和紧迫感。

表1 高师院校体育院系校际协作办学情况调查(%)

类目 学校数 教学 科研 图书资料 场地 师资 其它

大学

33 39.4 39.4

21.2 0.0

33.3 15.2

学院、师专 13 69.2 61.5

7.7 15.4 46.2 23.1

地方体院

5 60.0 80.0

40.0 40.0 100.0 40.0

平均

51 49.0 49.0

19.6 7.8

43.1 19.6

3.4.4 影响联合办学的因素分析

高等体育院校、系联合办学作为一项战略性研究课题,突出了超前性和整体性体制改革的思路。但从联合办学的实际可操作性和本单位具体情况、条件看,不同学校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主要存在两大因素:一是各校自身利益驱动对联合办学的抵触;另一个是校际实施功能联合的条件。

“各院系自身利益驱动”是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如何看待这个问题,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则是解决这个矛盾的利剑,优胜劣汰,优化组合,才能使学校立于不败之地。当然,就目前现有条件和地区特殊性,各省市可根据自身特点,实施分步方案。合理解决“条块分割”需要各方面支持和阶段性措施。

影响地域性功能联合的第2个因素是协作单位之间便利程度。 在中、大城市内的学校联合办学中,由于地域范围较小,在交通能保证的条件下,联合办学的大部分功能能够实施。而学校间距较远,有些协作内容就无法实施。从调查结果看,相对地理位置较近的校间有限协作的学校不在少数。

3.5 未来高等体育院系联合办学分步实施方案分析

原国家教委领导柳斌早在1996年的“在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中,就高师院校规模与体制改革提出了 5点建议,即“各省市应在师资需求预测基础上,统筹规划全省师范教育事业的发展速度、规模、结构、布局,提出全省调整方案;严格控制更改校名和学校性质;提倡师范教育内部联合、合作与合并;师范性院校合并入综合大学要保持原学科性质;一些布局不合理、办学条件不具备,又无稳定需求,效益很低的学校应进行合并。”这些设想为我们课题研究的联合办学模式构想提供了理论依据。

基于目前我国高等体育院校、系的实际,结合专家访谈建议,我们提出了一套联合办学分步实施方案设想。该方案分为3 个阶段实现目标。第1目标:1999年至2000年,以功能联合为主,加强校际、 校内协作,取长补短,提高现有的办学质量。第2目标:2001年至2004年, 局部院校、系合并,统筹规划,提高办学规模和效益。第3目标:2005 年至2010年,依据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主要城市和大地区的体育院校、建立若干个多层次的联合办学网络体系,以促进高质量的体育师资和各类体育人才培养。

3.5.1 体育院系、科合并办学,统筹安排模式分析

部分体育院校、系、科的合并是扩大办学规模,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的主要手段。从各省市高等体育院系的数量上看,分布有密有疏。人口较多、经济较发达的省市和地区,体育院校、系的数量较多,而边远省和地区就比较少。对于具有有几十所体育院校、系、科的省市来说,合理布局尤为重要。合并部分学校(包括中师、体育学校)体育院系、科,扩大学校办学规模,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还可根据学校条件和人才市场的需求,建设若干个具有较大规模的高师体育院系,承担从幼教、小学、中学、高中甚至大学的各种学历层次的体育师资培养。

对于高师院校的幼教和小学师资培养建制问题,从长远发展看有利于基础教育的质量提高。上海市已实施这种模式,华东师大将承担幼教师资,上海师大承担小学师资的培养的试点工作。

局部合并可分几步实施。就近、条件相似、规模偏小的学校可先合并,逐步扩大范围。如果学校间合并尚不成熟,体育院系、科也可单独先行。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因地制宜、见效快,避免资源浪费,还可以强化优势,专业互补,同时,在招生、分配上统一管理,以更好地为本地区教育事业培养人才。局部合并还有一个优点是适应人口出生率下降带来的师资需求量减少的压力,便于院系内各种学历招生人数调控,以适应社会对体育师资人数的需求。

3.5.2 未来跨地区的布局性联合办学模式设想

跨省或地区布局性联合办学是从国家规划的角度来统筹高等体育院系的办学体制。涉及直属、地方体育学院、高师体育院系、中师和体育学校的体育系科,甚至体工队、体育科研所、体育俱乐部等。这种联合办学模式可由两种形式组成,即功能性联合和结构性联合。从现有条件和时机来看,跨省市的结构性大联合在管理和操作上是困难的,但在局部结构性合并基础上,实施功能性联合群的模式,在未来有可能实现。

3.5.2.1 以直属体育学院为核心的大地区联合办学模式

目前,全国共有直属体育学院6所,分布在华北、北京、上海、 华中、西北、西南地区,基本上能反映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发展的地域性特点。这种分布十分有利于构建大区域功能性联合办学网络体系。在一个大区域中,委属体育学院和高师体育院系、地方体育学院和高师体育院系、地方师范学院、师专和中师等构成三级功能性联合办学层次。在这个大联合区内统筹规划,可使各层次学校发挥最大的办学效益,避免专业重复设置,教学资源得到充分共享和互补。但就目前来说,实施这样一个工程尚有一定困难和需要一定的时间。

3.5.2.2

省市和地区重点高师和地方体育学院为核心的联合办学模式

与委属体育学院为核心的跨地区联合办学相比,省市和地区范围的联合办学在管理体制上要容易得多。但也需要解决两类学校联合管理问题。而地方体育学院是否由省体委和省教委“共建”、“共管”是实施省内联合办学的重要前提。

省内体育院校、系的联合办学可根据本省教育资源、经费、内外条件和社会需求,合理规划学校规模、数量、布局等教育体制。在省内联合办学也可划分为3个层次:即重点师范院校和地方体育学院; 普通师范类大学;具有一定规模的地方学院、师专和中师等院校。不同层次院校体育院系的专业设置、学校规模、招生分配等应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本省、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3.5.2.3 省或地区师范类院校联合办学模式

联合办学仅在师范类院校中实施,尽管从发展的角度看,没有摆脱师范教育这个狭隘范畴,但是这种模式是未来更高层次联合办学的基础。通过合并、规划布局,在提高办学效益,为本地区服务上有一定的可取之处。在现阶段,采用这种模式的目的是要达到上述所提到的第1 和第2目标。

4 结论

高等院校教育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高等体育院校、系的办学和管理体制也必须顺应这种改革要求,走规模效益之路。我国高等师范院校体育院系普遍规模较小,专业设置单一,特别是地方师范学院和师专体育系科重复设置、办学效益差的现象尤为严重,必须走“共建”、“合并”、“协作”、“功能联合”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之路。从目前中国高等体育院校、系的现状看,联合办学宜分几步走。局部院校合并,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是联合办学的主要形式。本文提出的3个目标实施体育院校、系的办学和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 通过10年左右的规划、调整、合并,建立重点体育院校、系、地方高师体育院系和具有相当规模的地方师范学院、师专体育系科3 个层次的办学和管理体制,培养多层次、多专业的体育师资和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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