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类学若干问题综述_文化人类学论文

文化人类学若干问题综述_文化人类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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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经济与生活技术

人类最基本的生活方式大致被分成狩猎采集、农耕、畜牧、工业这四种。一般民族分类也是以这四种生活形态为基准,其中处在最为原始阶段是狩猎采集。

狩猎采集(hunting—and—gathcring )简单地说是男人以打猎来保证动物类食品;女人采集野生植物、果物类及捕捉些小动物的生活形态。尽管现在已经很难见到这种生活方式,可以说人类最早的生活是从狩猎采集开始的。如果提到地球上最原始民族的生活样式,居住在达斯马里亚岛上的著民(澳大利亚南边)是最典型的狩猎采集民。狩猎时手拿极其粗糙的长矛和棍棒四处捕种大袋鼠,弓也没有,一直使用旧石器时代人的握斧型石器。他们在岛上过着没有外来文化传播与世隔绝的生活,所存的文化状况仍原封不动地停留在石器时代,不过,现在达斯马里亚岛民已经灭绝了。自从19世纪初这个岛成为英国流放犯人的殖民地后,1825年开始白人策动了灭绝岛民的行动,遭各种惨害后数千民著民转眼间被大量虐杀,剩下最后一名女性也在1876年死去。达斯马里亚岛民的遭遇也是当时白人殖民地政策的最极端见证。除此之外,一直到前些年仍然过着原始狩猎采集生活的还有分布在美洲大沙漠地带的印地安人。他们的生活由女人采集种子、果物、用削尖的木棒四处挖找百合等上百种以上的植物。主食是把松子磨碎调成糊状煮熟吃,男人以狩猎为主,猎物有鹿、羚羊、兔子等,但这里的动物并不多,更多的是去捕捉蝗虫。连妇女和小孩们都参加,捉到的大量蝗虫可烧烤吃或存放。由于没有大动物,蝗虫成了宝贵的动物源。也算得上是世界上过着最贫困的伙食生活民族了。

同样的狩猎采集民,但因狩猎规模的不同生活形态也有所不同。生活在美国西部山区的印地安人,他们是大规模的集体行动骑马追捕野牛群,用箭、投长矛枪刺杀被包围的野牛。野牛皮做成锥形帐蓬、衣物和皮鞋等,使用的箭头及其他用具都是牛骨制成,餐具等用牛角代替。野牛肉为主要的食物。妇女们也采集植物的根茎、果物及蝗虫类,但主食还是以兽肉为主。这种大规模的狩猎到19世纪后半叶,随着白人开拓者的进入,由于交通的开通,野牛群逐渐消失,生活受到威胁后才消失。生活在北极圈附近的爱斯基摩人的狩猎规模比印地安人更大。除猎取海豹、熊外,还乘独木舟追鲸捕鱼。因地冻天寒植物采集很少,大部分都是食用动物肉类。由于吃不上植物、野菜,为保持动物肉内的维C 不遭破坏,爱斯基摩人在很长时间一直都是生吃的习惯。爱斯基摩人和居住在山区、沙漠的印地安人的这种狩猎规模,更接近原始的生活形态。据实地调查的发现,一般的规模形式,还是以采集植物性食品为主,总之不论狩猎的规模是大或小,狩猎采集存在的共同问题是过着极不安稳的生活。只要气候发生剧变,找不到野兽后就会陷入饥荒。特别是爱斯基摩人和印地安人的生存中,常有集体被饿死的事态发生,狩猎采集民的另一个特点是需要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到处移动才能获取到食物。因此他们之间的人口密度是非常之低。 据统计爱斯基摩人的人口密度是每100平方公里为1人;达斯马里亚岛民为3.8人。并不是无限制地移动, 而是联结几个家族形成集团,限制在一定的土地范围内移动。文化人类学上把他们称为“团队”或“野营队”。居住在南部非洲的卡拉哈里沙漠中的部落族,“团队”的人数大概是从20人到100人之间, 其他狩猎采集民的“团队”人数还少。他们之间没有贫富差别,没有阶级,过着相互平等的生活。

从狩猎采集的生活状态再往前发展,就是人类开始有自己生产的农耕阶段。提到农耕技术实际上详细可分为三种不同种类,根栽家耕和谷类农耕。前者是把根茎类的作物埋在土里进行栽培,如巴蕉、薯类、山芋、土豆等食高淀粉作物。与根栽方法相反,谷类农耕是播种栽培的耕作特点。主要分布在温、热地带。

据对根栽农耕和谷类农耕作比较的饭沼二郎的研究,前者的耕作仅使用锄铲之类的小农具,收成也相当不稳定。相反后者可借助牛、马等家畜的力量耕作生产,而且收成稳定,生活可得到安定。并且他还指出,根栽农耕是谷类农耕的初级阶段,最早的根栽培地点是亚洲印度及东南亚一带,芭蕉被认为是根栽农耕中最古的作物。由于遍及整个东南亚,芭蕉的原产地在亚洲,从亚洲再传到非洲及世界各地。按当时的交通条件巴蕉的根或枝叶带到非洲需要花费时间,芭蕉离开水份是很难生存的。由此,饭沼二郎断定芭蕉是冰川时期就传入非洲。这个时期大概是一万一千年前,由此所得到的结论是东南亚栽培芭蕉大致在一万五千年前就开始了。谷类农耕被认为是从西亚的山麓地带最早开始的。根据从古埃及、美索不达米亚的遗迹中发现,在尼罗河中下游地域,从公元前六千多年前,就开始有世界上最早的谷物(大麦和小麦)生产。

按以上所述,如果把根栽培的发源地东南亚、印度和谷物耕作的发源地西亚作为农业生产的第一中心地,那么,美国作为农业发展第二中心地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培植出玉米、花生、山芋、南瓜、棉花、西红柿和烟叶等。从根栽农耕转向谷类耕作后,的确给人类的社会、生活都带来极大的变化。谷物生产与栽培不同,一年中有着特定的种植和收成时期,根据农闲、农忙的产业特点,社会分成从事农业和非农业人口,随之出现农村和城市之差。另外,谷物下种后人们就开始祈祷老天,保佑丰收的仪式祭典活动不断持续,其结果又促进了以祭司为顶点的阶层社会。这就是人类史中被称为以农耕生产开始的“第一次革命”。严格地说,“第一次革命”特指的是谷物农耕时期。日本学者上山春平曾把人类历史分成自然社会、农业社会和产业社会三个阶段。所谓农业社会就是指谷类农耕时代,归根结底谷物农耕成了一切文明的开端。

日本的农耕始于弥生时代,近来常被引用的学说是佐佐木高明指出的“照叶树林文化论”。所谓“照叶树林文化”是借助植物生态学者中尾佐助提出的概念,即从东南亚北部经华南、江南山地到西日本的热带照叶树林地带(橡树、樟树、山茶树等具有光亮树叶的四季常青植物林)。作为主要的农作物在当时都是以栽培山芋为主,采用的耕作方法也只是最原始的“刀耕火种”式。再加上小米、高梁、荞麦等杂谷类都是“照叶树林文化”的产物。弥生时代日本人是以吃山芋为主要食物,从中国南部传入稻谷后,米才代替山芋,逐渐成为主食。据佐佐木高明的考证,日本人新年的年饭是吃山芋和年糕,用山芋做供品的祭典仪式在日本很多地区都可见到。可见山芋比米还具有更重要的宗教意义,这也是由于在米传入之前,山芋在当时农业中所占的重要地位。提出“照叶树林文化”的中尾佐助和佐佐木高明俩人之后又提出“枹树林文化”概念。纵观日本列岛,甚少在绳文前其以后分为东半部和西半部。西半部是由上述的热带植物林所覆盖的地区;东半部则是被枹树、桦树、粟树等温、寒带植物所覆盖的地区,与“照叶树林”地带相反,“枹树林文化”是从朝鲜半岛经中国的东北地区到东日本。 也就是说“照枹树林文化”在绳文时代进入西日本,在同一时期“枹树林文化”影响到东日本,结果是日本被分成东西二个文化圈。据推测“枹树林文化”时的绳文化时代主要是以栽培核桃、板粟、枹桐等硬壳果物和捕捞大马哈鱼、狩猎为中心的产业结构。

从狩猎到畜牧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个阶段。畜牧民根据不同的阶段分为游牧、移牧和定住畜牧三种。“游牧”英文表示Pastoralism。 人们的集体行动随同动物经常不断地移动。在无文字社会的畜牧业几乎都是这种生活形态。第二种“移牧”英文是transhumance。在夏季酷暑季节把平原的家畜放在高山牧场放牧,临近冬季又赶下山饲养的定期性移动畜牧方式。“定住畜牧”是近代的畜牧方式。

关于畜牧的起源目前有几种说法,从农业耕作开始畜牧的说法是目前能得到公认的学说。畜牧原本含意是指饲养猪、羊、牛、马等大型的有蹄类动物。人类最初把野生动物驯养成家畜是从有蹄类动物开始的。除了食用外,主要使用在规模逐渐扩大的农业生产上。最古的家畜应该说是狗,猪在欧洲作为食用新石器时代就开始饲养。在公元前6000年的古埃及最古的遗迹中就有山羊、绵羊被家畜化的发现。不过,最初对牛的饲养才算是大型有蹄动物被家畜化的开始,德国人类学家哈姆认为,最早的牛饲养是在20世纪初以宗教信仰为中心开始的按照古埃及的一贯信仰要向女神上供圣兽,圣牛在各种祭典仪式上是不可少有物。另外这个地区的农耕民们常把月亮当作多产妇女的象征,特别对长着弯月型牛角的牛非常崇敬。哈姆的以宗教作为饲养动机的解释仍然遭到各种反驳。饲养和畜牧动物都是同农业的发展有着很深的联系,牛在耕作中起到的作用以及食用上都有它很高的价值。

以上对经济技术和经济活动作些简单概述,最后就人类最基本的生活技术中有关起源和系统等问题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去认识。“衣食住行”中就从服装谈起。

衣服的起源也许都认为是非常简单的问题,实际上围绕着这个问题引起过各种争论。“衣服难道不是作为保温,防护身体而制作的吗。”的确这种认为大体上是合乎道理的。居住在北极圈附近的爱斯基摩人用皮毛制做防寒衣服是为了在酷冷的环境中能够生存下去。回顾下去人类历史,旧石器时代的人为在寒冷中生存也会用粗糙简单的质料制成衣服。以防寒作为目的的衣服起因学者当然是占大多数。文化人类学知名学者马里诺夫斯基调查多罗夫里安德岛(音译)后详细分析的结果认为“人类文化作为具有使人的各种生理欲望满足的功能用而产生的”。即提供所谓的“机能主义”(functionalism)。 还作了“人有谋求保全身体的基本欲望,由此创造出衣服、火及房屋”的解释。但是作为相反的证据常被引用的是居住在南美洲南端的菲哥岛的土著民。由于靠近南端,夏天也常下雪,冬天更是冰冻地带。他们的衣服是用野生动物皮毛披裹在身上,而有毛的一面露在外面,没有毛的一面却紧贴身体。男人们为了打猎射弓的方便,整个右臂是裸露在外面。这些民族的衣服只不过是起到部分保暖的作用。还有和寒带完全相反的例子,在热带西非,人们都是穿着很原始的衣服参加典礼仪式。一边流着大汗,一边进行活动。当看到这种情景时,就不得不重新认识衣服的意义。文明国家男人都是身着西服、衬衣领口上紧系领带渡过夏季。这时的衣服和自然环境是很不协调,完全失去了衣服是保护身体的意义。

人类因羞耻心理而具有隐藏身体,特别是遮羞的本能。这种认识也是衣服起源的说法之一,忍耐炎热的气候,用衣服包裹身体的风习也可解释成是本能的需要,但认真考虑下,这里面也有很多疑难点。首先这种羞耻心理实际上每个民族都不相同。在文明社会遮羞和女性遮盖自己的胸部这是最起码的常识。日本的庶民阶层中原来还不太注意不让别人看到自己胸部的风习,在人面前喂乳是常见的事实,从昭和30年代初期,随着欧美意识的传入,女性的胸部成了女性美的象征,同时也不知不觉地对产生出对胸部的羞耻心理,遮羞的习惯在地球上大部分地域内都能得到共识,但也有个别例外,如在南美洲亚马逊河等地居住着很多全裸体的种族。男人不管任何场合下在人面前都是挂一块遮挡的树皮挂兜,女人平时就以全裸在外游转。祭日时着身心腰卷带前面特意挖一个三角形的洞,应该遮隐的场所还有意向别人显示。遮盖的身体部分也是因民族、种族而异。以前中国女性让别人看到自己裹的小脚而感到害羞,中东有些民族让别人看到膝部而羞耻,即使在文明社会里羞耻心理也是根据着装的不同而变化,例如身穿和服的日本女人被别人看见小腿肚会感到非常羞耻的事,但在着装裙子就大不一样,腿部始终露在外面,而且会没有一点点抵阻心理,游泳、运动时身着短裤,整个腿部坦露着更不在乎。由此可见,羞耻心理也决不是本能的,相反还不如认为是由于不同习惯所带来的意识。从上述的和服、裙子、短裤例子可看出,被衣服遮挡的部分是羞耻心集中的地方。专门研究19世纪人类结婚史的英国著名社会学者威斯达马鲁曾说过:“对裸露的羞耻心决不会是衣服发明的起因,而是由于衣服存在所产生的原因。”也许这种认识更为切适。就是再文明的人,从孩儿时期对裸体是不知羞耻的,当达到一定年龄,开始着装时羞耻心理也就由此引起。

否定羞耻心理学说提出第三种说法是装着打扮,特别强调性别,在异性面前施展魅力以及强调身份的集团中显示自己地位时产生衣服的主张。作为证据,如上述所述即使过着完全裸体生活的民族之间,在男女集会唱歌跳舞时都特意换上衣服去表现自己。文明国家里女性一方面注意遮挡胸部,另一方面却在尽量使自己的胸部条线更加明显。男性也是在夏季忍耐酷暑,按照被社会确定的“美的基础”去着装打扮,这里或多或少地不可否认的是有异性意识的心理存在。冬季常可见到女性身着薄裙,让人深感到着装的目的与其说是防寒,还不如认为是性别之魅力。

以上所列举出的三种说法,文化人类学者之间对“防寒保护”、“羞耻心理”等等不同起因还在纠缠不清,难以统一。总之回顾衣服的起源,是由各种相互掺杂着的因素所形成的产物。其结果也带有些非合理性。这里借助英国评论家埃里克·基鲁(音译)的一段讽刺:“人类由于有理性的灵魂,才同其他动物有所区别,但是理性之处完全表现在衣服上”。服装评论家村上信彦从女性的裙子功能上指出了极其不合理之点,提倡废除裙子,但是对衣服本身光从合理性方面去认识是想不通的。

如再进一步去认识衣服的性质与一切文化现象有相通,不过,也只是能表现出的文化。马里诺夫斯基曾提出过:各种文化现象作为具有使人的生理欲求得到满足的作用而产生的,但是他的学说遭到美国人类学家克拉克霍(音译)的批判,他的观点是“所谓文化现象决不是逻辑性的,而是充满着非合理性和矛盾。男人在正规着装打领带时,如同书写英文的Write(写)这个单词时,不发音的W写在先头一样,与人的生理欲望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婚姻、家庭、亲族

在文化人类学领域内的各种研究对象中,很早就反复论述的课题是关于婚姻和家庭。原因不外乎是人类社会中最小的基本单位是家庭及组成家庭的婚姻。关于人类的家庭是怎样发展的。从古希腊时代的柏拉图就做过这种研究,到近代科学地提出这个问题的第一位学者是瑞士的法学家巴哈欧芬(音译),他根据古代史和美洲印地安人的资料,于1861年著成《母权论》,这本书订正了人类最古的家庭形态是父权制家庭。他认为,初期原始社会是最原始的乱婚制,在这种状态下根本不知道父亲是谁,所以没有父亲这个概念,只存在母子的结合,是从母亲到孩子的母系制。这种论点,使当时的知识阶层都受到相当大的冲击,很多学者在他的论点影响下发表各自的研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史密斯·莫根的《古代社会》(1877年),莫根对人类家庭进化的推论是:现在家庭的形态是经过六个阶段发展而来的。第一个阶段是“原始乱婚制”,往前进化就到“血缘家庭制”,它和“原始乱婚制”不同的是,母子间的性结合是被禁止的,而兄弟姐妹之间的结合是自由的,被允许的。也就是乱婚只局限在同世代之间,因为是具有血缘关系的人结婚,取名为“血缘家庭”。又经过三个不同阶段后,第六阶段就达到了目前的“一夫一妻制”。莫根的这一认识比起巴哈欧芬更详细。因此,在欧美各国又引起一场轰动。特别是恩格斯读了《古代社会》后大受感动,常与莫根书信联系。他所写的都成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中著名文献,并完成了《家庭、私有财产及国家的起源》这部著作。恩格斯在这部著作中谈到,人类的最初阶段是乱婚制,因而家庭也不存在,应该也没有私有财产。并把这种人类原始的生活形态称为原始共产制。

恩格斯的学说在当时影响很大,日本是通过恩格斯的这本书了解莫根的家庭进化论学说。昭和初年,全国性学生运动时,都把《古代社会》作为社会科学教科书使用,可想其影响在世界范围内会有多大。一提到“未开化社会”、“原始社会”人们就会马上想到“乱婚”、“原始共产制”。这种思潮一直保留到二战前后。现在人们是如何评价莫根论点呢?实际上莫根根本不可能亲眼看到原始乱婚制和血缘家庭制,记载着这两种家庭形态的资料也不存在,他的依据是世界各地的无文字社会称呼亲属的名称,即人们对父母的兄弟姐妹的称呼上。从他收集的资料中发现,夏威夷等其他无文字社会把父母亲和哥弟统称为父亲,把父母亲的姐妹统称为母亲,而且把堂哥弟、常姐妹和表哥弟、表姊妹都称为兄弟姐妹。对这种家庭的名称起源,莫根想来想去的结果认为大概因是父母和叔、伯同母亲或姨妈相互通婚所形成的,生下的孩子都作为共有。这样,就产生他的“血缘家庭”论点。另外,他还推论大概在这之前,还有一个父女、母子辈的通婚阶段,因此,不加任何改动地借助巴哈欧芬的原始乱婚制作为家庭的第一个阶段。

莫根的假设发表于1877年,当时对这个问题的调查研究还没有进行过。但是从二十世纪开始实地调查的资料不断增多后,人们开始怀疑莫根的推论,甚至认为是错误的。莫根根据对父母亲的称呼上推测出当时的同时代的乱婚制度。不过以后的很多研究结果认为并不是莫根所说的那样,把伯伯、叔叔和姑姑、姨妈称为父母是因为他们与父母辈是同时代人的意思,也就是说同他们存在着和父母一样的心理距离,才把这些伯伯、叔叔、姑姨都称为父亲。这样看来,莫根的推论的确存在错误的认识。

随着各种实地调查的进展,很多学者认为,不管是文化再落后、再不开化的社会,还是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夫妻是固定的,从这个共同点也可推测出,无文字社会,原始社会阶段都不存在乱婚制的家庭。那么,又如何去认识原始共产制呢?概括二十世纪的各种论点不管是未开化社会,完全没有私有,私有观念是不存在的,爱斯基摩人和其他狩猎民的社会,因为没有稳定生活四处游动,家产、财物的确很少,但是没有财产并不是就没有私有观念。

文化人类学对婚姻分类的方法有很多种,其中最根本的基准是以夫妻的数量分为单婚制(monogqamy)和复婚制(polygamy)两种。 单婚制即一夫一妻制,复婚制又分为一夫多妻制和一妻多夫制。一个男人同时娶几个妻子,这在无文字社会是常有的家庭。实际上世界上不管任何人种,男女的出生比例几乎是1比1。不过社会文明程度越低,生产的危险性就越高,再加上战争,男子的死亡率也随之增高。另外,女性的结婚年龄比男性早,无文字社会的女性15岁左右就到了结婚年龄,因此,适龄期的女性人数达到了适龄期男性的倍数以上,这也是多妻制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实行一夫多妻的社会里,也只是一部分人,如王侯贵族和有经济地位的人娶几个妻子。人类学者一般地把一个集团内多妻率超过全部婚姻的20%就认定为多妻制。低于20%的称为“部分多妻制”。一夫多妻制的社会里,狩猎采集民由于处在经济收入很低的阶段,妻子最多达二人。农耕民经济较安定,也有同时娶几个妻子的家庭。非洲农耕、畜牧混合的社会里,王侯和富裕阶层都在5—10人之间, 如居住在乌干达班卡达族到十九世纪末期一般人平均都是2—5名妻子,酋长达数十名之多。这也因为非洲部落有生下男孩杀死的风俗有关(infaneicidc)。酋长家族因为防止争夺王位,将多的男性杀死。另外,僧侣将多的男孩作为上供品杀死,再加上部落之间的战争,男性人口明显减少,只占女性的三分之一。因此,与其说是多妻制,不如说是为了分担繁重的劳动。作为共劳者,妻子还劝丈夫多娶妻子,在基督教传入非洲,废止多妻制时,遭到强烈反对的都是正妻。正妻在家庭中的地位最高,其他是按排列顺序所决定。那当然多妻制家庭丈夫的权力极大,妻子的自由很少。农作业是主要劳动,其次才是家务,对妻子的评价也都由这些能力来决定。

一夫多妻在人类社会的初级阶段世界范围内都可见到,与此相反,一妻多夫制(polyandry)在世界上只看到三处。 居住在喜马拉雅山的藏族,南部印度的托达族和太平洋上波利尼西亚的马克萨斯岛民。实行多夫制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地区有杀害女婴的风俗和经济落后。在村、部落内男女比例失调,一般为防止家庭财产分化和劳力分散,家庭中适龄兄弟之间共娶一妻子,当然这种多夫制也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条件的变化,大多朝一夫一妻制分化。现在文化和经济的进展,这种婚姻早已被废除。

婚姻形式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问题,即夫妻结婚后居住在哪方来分类。

1、居住夫方的婚姻(Virilocal marriage)

结婚后女方搬到男方家居住。从无文字社会到现代的农村、都市最常见到传统式的婚姻。

2、居住妻方的婚姻(Uxorilocal marriage)

结婚后男方搬到女方家居住。在日本及亚洲很多地方称为“上门女婿”。

3、独立居住婚姻(ncolocal marriage)

夫妻双方家都不去,单独建立一个新居的结婚。

4、选择居住的婚姻(bilocal marriage)

根据各种情况选择居住的婚姻。并没有一定的规定,男方家富裕的话就选择男方家居住,女方家富裕就选择女方家居住的结婚。在无文字社会中,这种婚姻形式仅次于“居住夫方”和“居住妻方”排第三位。

5、妻访婚(duolocal marriage)

结婚后,夫妻都分别住在自己家,只是晚上一方去另一方家住的婚姻。由于是特别奇特的婚姻,在世界上例数极少,分布在南印度部分地区内,这种制度现已不存在。

以上各种婚姻形式组成了家庭。现在对家庭都是使用“核心家庭”(nuclcar—family)这个概念。 是由夫妻和生下的子女组成的家庭成员。 由二、 三代“核心家庭”组成的大家族被称为“直系家族”(stemfamily)。在家庭中也分成几种不同的类型,财产、地位由父亲传给子女称为父系制;由母亲传给子女称为母系制。还有由父亲双方传袭,如土地从父亲方继承,牛羊从母亲方继承的双系制等。据统计从比例看,父系制为最大,母系制次之,最后是双系制。

关于人类社会的母系制问题,最早是莫根的《古代社会》中提出的,他的主张是根据进化论的认识,应该说是从母系制进化到父系制。莫根的认识是适合日本的古代社会的。现在很多社会学科、历史类教科书都有论述。作为主要的论据列举出耶马台国女王卑称呼,的确巫女在日本古代社会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地位的传袭也是从母亲到女儿,这正是当时支配阶级继承地位的特殊形状。庶民阶层之间的继承问题,至今还没有详细的资料,不过从日本古代亲属名称中有很多都显示出当时母系制的存在。容易同母系制混合的一个概念是母权制(matriarchy),所谓母权制是指女性具有社会、政治权力的体制。的确在世界上曾出现过很多母系制社会,但可以明确的是真正的母权社会是不存在的。北美印地安人中的易洛魁人(iroguoi),在选举部落议员时, 由于只选出女性参议,所以有些学者把易洛魁人作为母权制社会的典型例子。但是他们政治上的最终决定还是只限于男性,不能说是母权制。19世纪到20世纪初,在很多探险家的报告中都指出原始部落中还存在母权制社会,其实是把母系制当作母权制,也只是妻子的自主性更大些而已。

母系社会的人间关系也是因地而异,核心是对父亲所具有的特殊地位、特殊技能、所有财产(男子特有的狩猎工具、衣物及土地)等继承权问题。母系社会中,这一切传给下一代时必须由女性经手,而且必须是传给父亲姐妹方的儿子(外甥),对父亲来说同外甥的关系比自己的儿子更亲密。所以频繁地出入自家姐妹家过日子已是惯例。另外作为自己关系最近的人是妻子的兄弟,生活、教育都由他们去承担。所以孩子同母亲家的舅舅关系比自家父亲更密切,父亲的权力也因此弱小。姊妹之间的接触比夫妻间更多。妻子在家中的自主性的确很大。从这些方面看可以说成是母系社会中的家庭母权制,但并不是社会、政治上的女性权力,更不能直接归于母权制。

母系社会只是发生在人类发展的初级阶段中,到了近代也只能在一些仍保留原始生活习性的土著部落中发现。人类社会最主要的体系根据仍是父系血缘家族,这里以日本为例,了解血缘家族制社会。

日本把父系为本家的家族集团称为“同族”。在传统的日本村庄是最典型的父系社会,一般世系社会的最大特点是男女都按自己出生的所属,从生到死,这一生中都不会改变自己的世系,是父系制就一直是父亲氏族的成员,是母系制就永远是母亲氏族的成员,婚后也不会改变。日本的同族世系是女性从结婚之日起,就要脱离自己的父亲方的同族,归属于男方家同族中。婚后要求女性作为男方家族的成员要忠实于同族,随家风遵守本家的传统习惯,特别是自己的一切要完全从娘家脱离出来,这是日本家族制度的特征。这种家庭制度最早还是从中国传入,并具备很多中国家族的特点。不过,中国同一个家族成员之间绝对不允许结婚,由于本族成员之间是同姓,同姓不能结婚的规定是很严格的。但是日本同族的成员之间也可以结婚,这点是存在很大的不同点。另外中国同族的祖先被看成是神,每天都有祭祖的惯例,日本在这方面淡薄多了。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里,日本的同族观念在本州、东北地区最强,女性地位很低,男性之间在同族中的地位,都是以长男、次男、三男的顺序严格地排列。在传统的村庄里,婚姻是以外婚制为主,堂兄妹和表兄妹之间的婚姻。根据蒲生正男在五十年代的全面调查结果表明,在表兄妹之间结婚占当时所调查夫妻总数的11.01%,姨表兄妹之间结婚率占3.57%,堂兄妹之间结婚率占1.49%。从这项调查可以看出,日本传统的近亲结婚中,姑表、姨表兄妹间结合的比例为最大,堂兄妹之间的结婚从优生遗传角度讲应该避免,日本的传统家庭也极少见,但是并没有被禁止。这是五十年代进行的调查,随着都市化、工业化的发展,日本的传统同族体制逐渐崩溃,趋向城乡一体化。

婚姻与同族之间关系中还可举出再婚,即丈夫死后,妻子同丈夫的兄弟再婚;妻子死后,丈夫同妻子的姐妹再婚,这种婚姻习俗在全世界都可见到。多数是以优先或尽义务为目的。在日本这种再婚特别普遍,主要是由于把家长死亡带来的变化和打击尽量抑制到最小限度,还有避免重新结婚所带来的巨额开支等原因。这种习惯大概是从无文字社会照原样一直保留下来。无文字社会的家庭婚姻中,还有一个很奇妙的人际关系,叫“玩笑关系”(joking—vclationship)。丈夫和妻子的姐妹、妻子和丈夫的兄弟相遇时必须互相开玩笑,特别还要开和性有关的玩笑。戏弄对方等习惯,即使不想这样做,也要强迫自己去做。这种行为被认为是和丈夫的兄弟,妻子的姐妹再婚习惯有关,即家庭观念始终保持在一定的家族范围。和“玩笑关系”并行的另一个人际关系是“忌讳关系”,丈夫和妻子的父母见面时,绝对不许张口说话,站在同一间房屋时,背对背坐下等规定。这种关系被解释为交往中为避免种种伤害,而保持“一定距离”,这样反而成为相互尊敬的交际方式。

人类文化进化·文化传播

文化人类学在欧洲以民族学为名成为一个研究领域是从19世纪开始的。19世纪中期进化论(evolutionism)的出现,带来了对文化进化或社会进化认识的转变。1895年大生物学家达尔文的名著《物种起源》发表后,由他倡导了进化论。特别是他在1871年所著的《人类由来》书中,极力主张人类是进化的产物,决不是以前相信的由上帝创造的产物。进化论在当时的欧洲引起了一场当今难于想象的巨大轰动,不管进化论怎样解释,由于跟以往的基督都精神成完全对立的学说,难免遭到宗教人士的强烈批判和攻击。达尔文和支持进化论的生物学者们在进行不断的辨论和回击中,进化论思想逐渐浸透欧美的知识阶层。其结果,人们的认识观念转变,在对待很多事物的认识上,都是以进化论来解释,这种趋势在当时的进步文化人士之间很流行。

在文化人类学的研究领域内,以进化论作为认识一切文化现象的学者也不断涌现,其中具有代表的是美国路易斯·莫根提出的社会进化论影响最为甚大。莫根是19世纪后半期的一位律师,因白人和当地民族为争夺资源的官司,他站在当地民族的立场上打赢了这场官司后,和酋长结成兄弟,走进部落与他们共同一起生活。这段时期莫根调查了各种民风、民俗,作为资料写成了著名的《古代社会》(1877年)。这本书是根据他亲身的调查,收集世界各民族的有关资料,并以进化论的观点对古代人类社会的演变过程进行推论式研究。莫根在书中一个是对婚姻家庭的进化提出了,人类是从完全乱婚状态经过几个阶段的发展,才演化成今天的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另一个更大的主张是社会全体的阶段发展论。按莫根的认为,世界人类史应分成以下七个阶段。

Ⅰ、野蛮时代

1.下期野蛮时期 从文化开始时到下一个时期止。

2.中期野蛮时期 从吃鱼、使用火开始之后。

3.上期野蛮时期 从发明弓箭以后。

Ⅱ、未开化时代

1.下期未开化时期 从发明上器以后。

2.中期未开化时期 东北球从饲养家畜开始之后, 两半球从玉米等谷物耕作开始以后。

3.上期未开化时期 从冶炼,使用铁器开始以后。

Ⅲ、文明时代

文字的发明和使用开始到现代。

以上是莫根论点。作为社会进化论在很大一段时期内有很强的影响力。但是,用恰好的格式来划分世界各个不同民族的发展阶段,并非是容易的事。这也是19世纪进化论共存的最大问题。莫根的认识是全世界都完全相同地经历过的各个阶段,机械地进化发展着,对各个不同地域的特殊性完全没考虑进去。作为中期野蛮时期的划分基准,他认为是从“火的使用”开始,其实在更早的下期野蛮时期,世界范围内就出现了。同样,中期野蛮时期的划分基准为“食鱼”等,这跟是否住在海河边有很大的区别。上期的野蛮时期“发明弓箭”也是同样,狩猎民和农耕民之间就大不相同,“土器发明”阶段仍然是受着地区、材料的左右。因此莫根的划分基准并不太准确。莫根的社会进化论和其他进化论所存在的共同缺陷都是过于机械地认识问题,也就是把社会和文化的演变与生物进化看成同样一样,有规律地经历一定的阶段后才得到进化。基于这种认识,对于地球上的各个不同地区发现相同的事物(“事物”可认为是衣食住行等物质或文化,也可认为是社会制度、习惯等)都认为是经过相同的进化阶段,不管地球上任何地方,存在的任何事物都是独自地经历各个阶段进化而来的,这就是进化论中所谓的独立发生论。

进入20 世纪之后, 出现了与进化论相对立的一个学说叫传播论(diffusionisin)。这种论点认为, 在地球上不同地域内存在的同样事物,决不是相互独立地发生,是从一方传向另一方所形成的。一个人或者多数人有意图地集团移动都可引起文化传播。这种认识事物的方法与进化论的独立发生说法比较,的确更合理得多。因此20世纪开始传播论飞速发展起来,当然这之间也曾走进极端。当时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教授埃里欧·史密斯(音译)为首的学派提出,公元前4000多年前人类还处在极其原始的状态,只有古埃及有着高度文明,文化是从古埃及传向世界各地,世界文化都是以埃及文明为起源创造的。这是传播论中最极端的认识。在当时还有德国、奥地利学者们创立的文化圈论。他们在世界各地设立北端文化圈、南方文化圈等各种不同的文化圈,每个文化圈都是以其特有的文化因素,特有的环境位置传播而形成的。这种认识观比较起埃里欧·史密斯学派又更为精确,因此这种文化圈论作为对文化传播的认识存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但是,仍然是过于公式化,二战后也遭到强烈的反驳。下面根据“神话”和“民间传说”的最典型的流传方式,解释世界上相似的文化传播现象。

“神话”、“传说”是以志像或有时间、场所、人名、根据某一个事件为前提编造的故事,听或说的都是以半信半疑的四处流传。如在日本静冈县榛原郡金谷町流传着“小夜中山·夜泣石”有名的传说。说的是一位身孕的妇女在旅行中被山贼杀死后埋在一块石头下,死后她生下了胎内的儿子,母亲的灵魂附托在石头上,一到晚上这块石头就哭泣,附近久延寺的和尚听到哭声来到石头边,发现乳儿后长老将他带到寺内抚养,孩儿长大成人后替母亲报了仇。据说这个传说在日本流传很广,和日本完全相同的传说在中国也有,北边的河北省,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城市及北边的河南省。然而这里要指出的是,这个传论原来并不是作为神话而存在的。据有些学者推测,是取材于中国古代大禹的父亲被羽山杀死后,大禹的母亲生下大禹,之后大禹继承父业,成功地治理了大水这个故事。像这种母亲死后生下英雄的故事,只流传分布在太平洋地域内,在这些地域内,不管起源哪个国家的神话,传说都广泛地流传着。从中国传向日本,再又从日本传向各地,只是变换下一些地点、场所、人物的名称,又作为神话,传说流传出。

像这种在不同地域里流传着相似的文化,如用进化论来认识这种文化现象,是解释不通的。文化的传播和互相影响才是文明的发展。

人类历史上曾出现过很多次人口大移动,带来的都是人类文化的传播和进步。如史前的蒙古人种(Mongoloid)大扩散, 作为古代规模最大的人种移动和文化传播,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至今一万数千年前的第四纪冰川时期,当时从亚洲大陆出发的蒙古族跨过白令海峡,向美洲大陆移居。现居住在美洲大陆的印地安人和爱斯基摩人不仅在像貌上和黄种人酷似,而且在文化方面都有很多共同处。这正是所说的在不同地域内存在相同事物的文化传播现象。

传播论的产生拓宽了人们对社会、文化的更进一步认识,但并不是完全取消进化论。尽管莫根的公式化进化论已被否定,站在更精确高度认识的进化论至今仍非常有用,其中美国人斯齐瓦特(音译)等人提出的多系进化论就是一例。多系进化论主张,应该重视在地球各个不同地域内,每种文化按照自身特殊条件进化的过程。并且还强调通过各个不同的进化过程相互比较,能发现其规律。多系进化论派对古埃及、中国、秘鲁、墨西哥等国的文化发展史进行了具体分析,发现这些民族都是从初期的农耕时代开始过着定居生活,产生共同体,人口逐渐得到增长,形成共同体文化。随着共同文化发展,陶器、纺织、冶炼、建筑等基本技术都同时在这个时期出现,并把它称“形成期”。进入“开花期”,随着农业的发展,人们开始有充余的时间,对知识产生起兴趣。美术和手工业的发达,文化的开通,由更多的共同体组成国家。国家之间的竞争和国家扩大又出现军事。还有,确立阶级构成的社会等等,都是这些民族的社会变化规律。

20世纪初英美学者曾提出“文化变样”(acculturation )这样一个新概念,当时对这个概念所下的定义是:“所谓文化变样是具有文化的集体之间经过互相持续性的直接接触后,引起一方或两方的集体原有的文化变化的现象”。根据相互接触的二个文化的性质,文化变样被分成以下三种类型。

Ⅰ 文明和无文字文化的接触。

Ⅱ 文明之间的接触。

Ⅲ 无文字之间的接触。

文化人类学研究领域中,第一种情况较为多见。不用说无文字文化几乎被力量强大的文明方所改变。第二种在日本及一些工业发达国家中常可见到。第三种所带来的变化仅仅是部分性。

从文化变样的内容区分,大致可分成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不管世界上的任何地方,物质文化是容易改变,而非物质文化却难以转变。如在日本“衣食住行”对物质方面最容易被西化,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精神方面受西方化影响远比物质方面慢,而且心理上难以接受。从文明国家的地方上差距看,在吃、穿等物质上较为统一,但方言、传统文化几乎是照原样保留着。

文化变样的第三个分类基准是由其动因来决定。也就是根据双方的力量强弱,弱的一方往往容易产生自卑感而动摇。这在多民族国家里常有发生。如1636年中国的满清推翻明朝,建立清朝,不仅统治了汉民族,还强制12岁以上的男子按满人的习惯都留辫子,一直保留到满清被推翻近三百年的历史。还有很多世界上无文字民族都被欧美人强制性接受过西洋文化。众所周知,在南美巴西亚马逊河附近,当地的土著民男女都不穿衣物全裸着,很多教科书都称他们为“裸族”。二战后传教士的文化侵入,强迫他们身穿西服,由于当地气候高温、多湿又不习惯着装,一时间曾蔓延皮肤病。还有,为了表示酋长的身分,给酋长们各种穿戴打扮,由于本民族的习俗改变所带来的更大问题是,象征体系崩溃,传统的文化和社会关系以及价值观完全失去。

如何评价文化变样?这在世界范围内是一个长期争论的焦点,需要人们从民族学、文化人类学、宗教学、社会学等各个方面去正确地认识。当然,作为世界整个发展趋势,文明已不断地浸透到各个角落已是不可阻挡潮流,包括无文字民族之间的所有民族的文化交流越来越增强。如顺潮流发展下去,文明终竟会代替落后。但是,接触外面的世界,接受外来文明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也许这才是评价文化变化的最根本问题。日本从明治维新开始,接受大量的西方经济和文化等,所带来的是,短短几十年从一个农业国走向先进工业国,今天的日本工业化、都市化、农业机械化仍在不断地飞速发展,从这些变化中随之而来的是人的价值观也在发生突变。从近些年来的社会调查中发现,人们在过着优厚的物质生活同时仍旧怀念起过去精神上的另一种文明。从这点出发对文化变样的本质想作完整的评价是更难,想必是受着评价方的价值基准所左右。

注:本文由陈昌华翻译,卢塞军校,译自日文版《文化人类学概述》,作者祖父江孝男,中公新书社出版,题目为译者所加。

陈昌华译:贵州师大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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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人类学若干问题综述_文化人类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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