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随州市农村股份合作基金调查报告_农业发展论文

湖北省随州市农村股份合作基金调查报告_农业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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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村股份合作基金会已在我国蓬勃发展起来,社会资金融通也颇具规模。作为近年来农村改革的产物,农金会在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在资金运营中暴露出来的金融风险问题令人关注和不安,为此,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农金会的现状、问题、政策和策略,促使其健康发展。最近,我们对湖北省随州市农村股份合作基金会的发展与现状进行了一次调查,总的印象是:随州市农金会发展较稳,宗旨明确,资金融通量增长迅速,管理规范,资金运营状况良好,且备付金较充足,目前尚未暴露出明显风险问题和支付危机;但已显现金融化和官办化端倪,今后向何处发展,尚难预见。

一、基本情况

截止1995年2月底,随州市共有农村股份合作基金会934家,其中市联会1个,乡(镇)级基金会32个,代办处59个,村级农金站942个,从业人员达到1087人,干部245人,其中99%为兼职。全市现已形成市联合会、乡(镇)基金会、村基金站的三级服务网络。到1994年底,各项股金余额已达9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5%。

1.发展四阶段

随州市农村股份合作基金会前称为农村合作基金会(1994年12月更改为现名)。作为农村改革的产物,她的产生与发展经历了一个“自发——试点——行政推行——稳定、提高”四个阶段。

(1)自发阶段。1989年3月8日随州市厉山镇灯塔村农户因资金融通问题,借鉴黄岗县经验,在镇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的支持下,自发建立了第一个农金站,当时资金融通量较小,影响不大。

(2)试点阶段。随着农村基金会在全国的迅猛发展,随州市委、市政府于1992年3月派农委及有关部门去农金会发展较快的罗田县进行了农金会考察,随后于当年5月在陨阳乡正式组建了全市第一家正式的乡级农村基金会,同时在钟家等10个村成立了2个代办处和8家村级农金站。从业人员20多人,融资总额只有583万元。

(3)行政推行阶段。随州市委、市政府于1993年10月组建了市农村合作基金联合会,以政府行政方式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进农金会的发展工作,当年组建机构865家(含先前11家)筹集资金8533.3万元,其中基本股金950万元,定期股金4113.6万元,代管集体资金3469.7万元,累计循环投放资金1.1亿元。

(4)稳定发展全面提高阶段。农金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诸如资金、人员素质方面的问题及与农行信用社争业务的冲突,偏离原办会宗旨与方针。鉴于此,在市人民银行的建议和帮助下,随州市有关方面对全市农金会进行了整顿与改革。首先是对农金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试点,并把农村合作基金会更名为农村股份合作基金会。其次,拟定基金会内部管理的一揽子制度,并尚市镇进行了农金会规范化管理试点。再次,1995年初通过学习贯彻国发(1994)54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1994)306号文件精神,组织审计专班对全市农金会进行了全面检查。第四,针对人员素质低下,帐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举办了培训班,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政策培训。几项举措相继实施,有效地促进了随州农金会向健康、稳健的方向发展。

2.管理体制及人员素质

(1)管理体制。随州市农村股份合作基金会分三级联成网络。管理体系是“三会一制”,三会即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以乡(镇)级基金会为核算单位,村级农金站为报帐单位。市联会负责乡(镇)基金会的业务管理、指导,资金调剂、稽核审计,建立风险保障机制和抓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农金会实行股份合作制,在会员中按出资额推举会员代表,在会员代表中选举产生理事会。在全面推进农金会的阶段,理事长普遍由村、乡长担任,以后,则逐步改由经管站长担任,从而使经管站与基金会合二为一。监事会由乡镇分管农业的总支领导担任,基金会日常业务则由主任具体负责。

(2)人员情况。据统计,全市农金会从业人员共有1087人。一般按每个乡镇2-3人,每个总支1人,每村1人,融资额每100万元按1人配备。人员构成主要是四部分:一是经管干部,乡镇基金会和村基金站的主任及总会计由经管站长担任;二是农经服务站的人员;三是素质较高的村会计;四是乡、村长及主管部门和经管站的家属子女。从文化程度来看,从业人员中大专以上的47人,中专以上的69人,占比为45.3%;高中以上的82人,初中以下的52人,分别占比为33.5%和21.2%,其中有技术职称的189人,占比77.1%,市联会7人中大专6人,中专1人,均为农经(金)专业毕业,业务素质较高;从年龄看,最大的不超过50岁,呈现年轻化趋势。

3.资金筹集与运用

几年来,随州市农金会在资金的筹集与运用中贯彻了“四个坚持”,突出了“两个为主”。一是在筹集资金中坚持以社员股金为主,代管集体资金为主,社会筹集为辅;二是在资金运用中坚持为农业服务,为农户服务,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的“三为”方针;三是在投放对象上坚持村组为主,以股东为主。据统计,1994年底,全市农金会共有可融通资金9096.4万元,其中农户股金6453.7万元,占70.9%,代管资金2642.5万元,占29.1%。从1992-1994年看,三年间市各级农金会累计循环投放资金23000万元,用于农业方面的累计为15232万元,占74.5%。四是在投放运用的比例上坚持控制在筹资总额60%的比例,留取40%流动备付金。

为控制资金营运风险,市委、市政府及市农金联会采取了4条措施。①坚持把筹放比例控制在加权60%范围内,其中基本股金的运用不能超过80%;定期股金的运用不能超过70%,代管资金不能超过30%。剩余40%的资金中大约有25.3%为现金存放(每个乡镇农金会库存现金保持在20-30万)。大约15%的部分以银行存款形式存入当地农行或建行的分支机构。②市联会规定,大额(万元以上)投放须报经联会审批。与此同时,市联会基本控制上述40%的备付金以确保支付。③市联会通过建章建制,会计集中办公、集中核算、规范管理、统一帐目、统一凭证,统一费率(资金占用费)等等形式,从制度上预先防范资金营运内险。④市联会还通过多种审计稽核手段,将资金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市农金会尚未暴露出大额资金损失和不能支付的问题。

4.基本评价

(1)增加了农业投入的渠道。近年来,我国农业资金投入相对于农业发展要求来讲,是在下降的。农金会应运而生之后,对农业投入是多了一条渠道。据调查统计,随州市农金会建立的三年多时间中,农业投入的资金总额超过2亿元,占全市资金总量的1/8,是农业总投入的1/3。极大地缓解了农业资金短缺状况。

(2)分担了农民生活之忧。作为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农金会克服了资金营运盈利性质与救助农民生活困难之间的矛盾,能够以灵活便利的资金借贷,为农民排忧解难。如1992年秋季,大堰城乡20多户贫困农户38名子女因无钱交费面临失学危险,基金会了解情况后,为他们送去了2700元借款,帮助渡过难关。

(3)壮大了村组积累,巩固了农村政权,稳定了农村社会。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后,对原有的集体积累管理机制弱化。导致部分资金被贪占,挪用或平分,村组原来上水利基本建设在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包袱无人背,农村基层政权瘫痪。农金会建立后,将村组资金代管起来,通过加强管理,搞活融通,不仅村组随意乱花钱的行为受到遏制,保护原有积累不减少,同时在年底保息分红,达到了资金保值增值,使村组织积累不断增加,经济实力不断壮大。

(4)抑制了民间高利贷。调查表明,创建农村合作资金会(站)的地方,纯私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和借贷行为逐步减少,民间借贷利率下降了30-50%。

(5)为农村信用社规范化发展创造了外部条件。农金会的建立与发展,同时也为农村信用社的规范化、高级化、专业化创造了外部环境。一是农户和村组在特定历史时期在信用社积累了大量沉淀贷款,农村承包后,债权悬空。农金会通过代管村组资金,使信用社的债权得到落实。二是农金会的建立,为农业、农户、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投入,起到了重要的拾遗补缺作用,同时,为农行和信用社退出民政保障“职能”,真正进入金融角色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问题及对策

随州市农村合作基金会存在的主要问题:

1.偏离办会宗旨,与金融机构争业务。就调查的情况看,这一问题带有普遍性的突出性,也是金融界最集中的意见。主要表现在:一是超地域筹集投放资金;二是超范围贷款。在城市郊区和经济活跃、乡镇企业办得较多的地区尤其明显,偏远山区则比较规范;三是超定额贷款。个别地区投放资金一笔超过十万元、二十万元,形成潜在风险。在“三超”的同时,农金会还以股金的形式向社会、学校、企业筹集资金,发放贷款,与农村信用社无异,且有第二信用社的趋向。

2.行政干预较为普遍。表现之一是组建时强制性。一方面有些乡镇领导为了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下达的组建任务,在资金人员管理等方面条件都不具备的情况下,强行要求经管站组建基金会。另一方面,基金会也借助行政力量强行把村组的积累从信用社取出放入基金会形成股金。表现之二是行政干预垫款。一些乡在不能按时定额完成年初下达的“三提五统”征收或财政推销国库券任务时,采取“先垫后收”办法,由基金会先垫款项然后征收归位,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下达的征收任务。表现之三是干预基金会资金的使用方向。乡镇干部从自己的短期政绩出发,不顾基金会的规定,以“领导担保”、“党性保证”,批条强制农金会投放贷款。从调查的情况,绝大多数大额贷款投放属于此种情况。

3.人员业务素质较低,财务不规范。从整体来看,农金会业务人员对股份合作组织缺乏相应的知识,对财务会计知识欠缺。如凭证填写中错记利率,投放贷款合同缺少担保人签名,错算利息,帐表、帐帐、帐据不符等等,而且整个农金会至今没有统一完整的报表体系,资金运筹缺乏科学的监测依据。

4.官办味愈来愈浓,股东丧失了发言权。农金会发展到今天,从随州的情况看,是愈来愈富有官办机构的特征。其一是从组织上讲,全市形成了市联会——乡镇农金会、村组农金站金字塔架构,股份合作的影子正在加速蜕变;其二从人员来讲,全市农金会业务人员30%的工资由市联合会统一发放;其三从经营业务上看,行政干预有其必然性,久而久之会形成一个系统。反之,个人股东的发言权在事实上丧失。

5.国家政策界定不明确,农金会向何处发展缺少路标。一是缺乏具体政策,对农金会的发展从中央到省到县市,政府部门都提出要大力发展,但在具体操作和管理中政策含混,界定不明确;二是农业部与人民银行,农业部与民政部,基金会与地税部门之间在业务上的关系,组织上的监管,及税收政策的理解等方面各有侧重,互有矛盾,形成管理上的重叠与真空并存的局面,对其发展极为不利。

为此,我们建议:

——在组织体制上返祖,保持股份互助、合作的本色不变。一是理事长由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推举产生,规定期限和责任。二是原则上以行政村组为一级独立组织,独立核算。三是实行参股制。村组向乡镇,乡镇向市联会参股或上述机构反参股,以出资额划分责权利,经管站可以参股,但不能控股。农金会的工作人员改为由市联会推荐,理事会自由聘任。政府有关部门要退出农金会,把主要精力放在制定政策、法规和财务监督方面,并从政策资金上予以扶持。

——国家应有明确的政策指令,规定一个主管部门,不要形成多头管理,防止金融化。

——资金管理上要由理事会、监理会建立一个资金运用组织,在“三为”的方针下,每个季度都要确定筹资用资规模、投向,及红利指标,具体由经办业务人员施行,违犯者予以解聘,追究经济损失。以防止资金及其经营业务的非农化。

近期,政府有关部门则应会同银行、财政、民政部门对其现状进行清理,要将其流失资金迅速归位,其业务方向也要迅速纠正,减少对农村金融的冲击,并让农民见到好处,以恢复农民信心,消除农民对农金会“会不会变成第二个供销社,第二个信用社”的疑虑,使农民积极参加农金会。与此同时农金会的目前业务则应进一步、退两步,由经管部门统一代管、统一帐务、统一股票印发、统一审计、统一监管,在解决前述发展中的问题的前提下,进行“返祖”试点,经过整顿提高后,再将经营自主权反之还各级农金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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