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生育率的影响因素与人口控制的政策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生育率论文,思路论文,人口论文,因素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自70年代以来控制人口所取得的卓著成绩,主要应归功于计划生育政策。但计划生育政策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并不是绝对的,在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下,我国农村每年仍有数以百万计的超生婴儿。国内外人口变动的经验表明,除政府直接干预政策外,经济因素在决定生育和家庭规模中起着重要作用。本文借鉴家庭经济学的有关理论,结合我国现实,分析了影响农村生育率的家庭经济因素,探讨了我国农村人口控制的政策思路。
一、改革以来农村生育率及其变动
经过70年代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我国农村人口出生率由1970年的35‰左右迅速下降到70年末的20‰以下(1980年为18.8‰)。然而,这一较低的出生率并不是十分稳定的。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出生率又有较大幅度的上升(见表1)。
表1 改革以来我国人口出生率(‰)
年份
1978
1980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全国 18.24 18.21 21.58 21.06 19.68 18.24 18.09 17.70
市镇 13.56 14.17 16.73 16.14 15.49 15.47 15.37 15.13
农村 18.91 18.82 23.27 22.80 21.17 19.09 19.06 18.84
年份
1995
1996
全国 17.12 16.98
市镇 14.76 14.47
农村 18.08 18.02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7年。
众所周知,我国在1956年首次推行计划生育政策,这场宣传运动只持续了短短几年,就使得人口出生率有大幅度下降。但从60年代初开始,人口出生率又迅速上升,尽管在此期间曾恢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但由于执行不力和指导思想上的失误,整个60年代人口出生率一直居高不下(在33‰以上)。直到70年代初政府采取了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才使人口出生率有了明显的下降。但是,这一政策的实施稍有松懈,便会引起人口出生率的回升(如80年代后期),特别是农村人口出生率回升的更快。
我国农村人口出生率变化过程表明,人口出生率的变动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程度密切相关,政府干预是降低人口出生率的有效方法之一。但是,它又具有短期性或暂时性的特点,政策实施稍有放松,人口出生率就会迅速上升。因此,计划生育政策难以长期有效地解决我国人口控制问题,特别是我国农村人口控制问题;必须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基础上,寻求更有效的途径,完善我国的人口政策。
二、家庭生育决策理论
家庭是人口再生产的基本单位,因而人口出生率受家庭生育决策的影响。本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经济学家在家庭生育行为研究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其中莱宾斯坦(H.LEIBENSTEIN)、贝克尔(S.BECKER )、舒尔茨(W.SCHULTZ)和伊斯德林(EASTERLIN)等提出的人口经济理论对我国人口控制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莱宾斯坦和贝克尔运用消费者行为理论从家庭角度对人类生育行为和出生率差别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成本——效益理论。他们认为,由于孩子的抚养主要由家庭来完成,受经费和时间的制约,家庭在决定孩子的个数时,必须在孩子与其它物品之间寻求效用函数的极大值。在一定的收入水平下,家庭生育子女的数量取决于子女价格。所谓子女的价格是指父母养育子女的成本减去养育子女的收益之后的差额。养育子女的成本包括经济上的成本与精神上的成本两种。经济成本还可以分为直接成本与机会成本。直接成本即抚养子女所花费的一切开支,包括衣食、教育、医疗等支出;机会成本即父母在抚养和照料子女时所放弃的挣钱机会。精神成本包括父母的担忧和损失的闲暇活动等。养育孩子的收益也可分为经济上的收益和精神上的收益两种。经济收益包括子女在未成年前为家庭劳动带来的收入和成年后给父母提供的货币收入,特别是父母年老后所支付的赡养费用。精神收益即父母抚育孩子所获得的心理安慰和乐趣。由于养育子女的成本比较集中地支出于少儿时期,而子女为父母提供货币收入则是在若干年后。这一时间差使得父母在安排当前的家庭消费时,必须同时考虑到抚养子女和其他商品的消费。当家庭收入不变时,如果一般商品价格不变(或下降)而子女价格上升了,那么家庭只能拥有更少的子女,即子女“相对价格”的上升必然导致对子女需求的下降。当家庭收入提高时,从实际来看,收入的增加也会使子女价格上升,父母的生育观也会发生变化。以子女质量来代替子女数量,导致家庭对子女数量的偏好和需求会减少。
舒尔茨认为父母生育子女的数量主要取决于父母所期望的婴儿的数量、婴儿死亡率、家庭形成中的不确定因素、社会环境等因素。他强调,女性收入的增加会减弱对生育子女的需求;父母教育子女所花时间的增加是导致家庭子女数目普遍下降的重要因素之一;社会制度在决定家庭规模大小中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退休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把养育子女作为一种社会保证手段正逐渐失去其意义。
伊斯德林提出的“综合理论模型”认为,人口出生率是由婴儿的供给与需求共同决定的。一般来看,高的人口出生率是因为对孩子数量的大量需求所致。在贫穷和没有社会保障体系的社会中,孩子被认为是一种有价值的财产,这是对孩子大量需求的根本原因。
综上所述,家庭所选择的子女数目,取决于生育愿望、抚养子女的成本、孩子给家庭提供的收入、家庭收入水平、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程度、生育观等因素。(严格地讲,出生率不同于生育率,但二者有密切关系,本文以出生率表示生育率)
三、农村生育率的影响因素
家庭生育决策的理论为分析我国农村生育率及其变动,以及进一步完善我国人口政策提供了一个十分有用的框架。借鉴上述理论,结合改革以来我国农村发展的现实,可将影响我国农村人口出生率的因素(除政府直接干预政策外)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农民家庭收入增长
如前所述,随着人均收入的增长,养育子女的开支特别是教育支出也会增大,人们的生育观也会发生变化,导致实际出生率将会下降。从我国现实来看,由于农村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大多数妇女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之一,是家庭收入的获得者之一;特别是农村改革以来,农村社会发展较快,电视等传播媒体的普及,妇女的生育观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从长期趋势看,农民收入的增长,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全国1992年10省市抽样调查表明,随着人均收入的增长,生育率将会降低(见表2)
表2 1991年全国家庭人均月收入与妇女生育状况
人均月收入(元) 已生育子女数 初婚年龄(岁) 怀孕年龄(岁)
全国平均2.13 22.05 23.15
25岁以下2.64 21.39 22.65
26-25
2.55 21.16 22.17
51-75
2.43 21.34 22.39
76-100 2.14 22.09 23.25
101-200 1.91 22.79 23.09
201-300 1.95 22.79 23.88
301-400 1.84 22.09 23.01
401-500 1.59 21.74 22.72
501以上 1.93 22.79 23.57
资料来源:田雪原主编《中国1992年家庭经济与生育10省市抽样调查资料》,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1月
2.养育孩子的成本与收益
80年代以来,农村家庭在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直接货币支出大幅度增长。据调查,1979~1991年,农村家庭抚养一个子女的年均生活费支出由69元上升为229元,增加了2.3倍;年均医疗费用支出由1.50元上升为45.66元,增加了29.4倍;小学生年均教育费用由6元上升为575元,增加了94.8倍;初中学生年均教育费用由14元上升为677元,增加了41.6倍〔2〕。同期,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仅增长了3.4倍。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接受大学、中专、高中教育的费用上升更快。显而易见,改革以来农村家庭抚养子女的质量成本方面的迅速增长,对于农村人口出生率的下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从收益的角度看,一般来说,家庭养育子女的收益包括劳务和家庭收入、养老送终、精神享受、传宗接代、继承家业、安全保卫等六个方面,其中精神享受一般变化不大,而其他五个方面则会随收入水平的增长而变动。根据1992年全国抽样调查资料,我国乡村不在学分居子女为家庭提供的上述六种收益中,养老保险居首位(占21.2%),其他依次为增加家庭收入及提供劳务(占19.4%),精神享乐(占18.2%),传宗接代(17.2%),安全保卫及其他收益(占14.3%%),继承家业(占9.7%)。同城市家庭把精神享乐放在首位(占44.7%)相比, 农村家庭更多地看重子女所提供的养老保障和劳务与经济收入。
但是,从货币成本与收益相比较的角度考察,可以发现,货币形式的孩子净成本(货币成本减去经济收益)在我国城市已明显成为正值,在乡村则已接近于零。调查资料显示,1991年我国乡村分居子女与家庭的经济往来中家庭向子女提供139元,子女向家庭提供148元,相差9 元,说明孩子对家庭的劳动经济收益已下降到很低程度。但从乡村职业结构看,乡村不在学分居子女中职业为农林牧渔者,当年家庭支付的直接货币成本与子女为家庭提供的货币收入之差即净成本为-50元, 为各类职业之最。其原因在于农业的技术构成低,对其劳动力的文化和技术素质要求低,因而农业劳动力的培养成本也很低。
3.农村改革政策与非农产业发展
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政策。其基本内容就是集体土地的承包分配按农户人口的多少来进行,而且每隔几年重新按人口进行调整。这意味着家庭人口愈多,分得的土地越多。这对以农业收入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的地区来说,无疑会刺激农户生育更多的孩子。其次,土地均分造成了土地经营规模狭小,机械化程度降低,对少年劳动力的需求增加,即意味着对孩子数量的需求增加。
农村改革的重大成果之一就是农村非农产业的迅速发展,并由此导致农民非农业机会的增加,和非农业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份额增加。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提高了父母的时间价值,从而增加了抚养孩子的机会成本。其次,非农就业使父母熟悉了劳动市场,开阔了视野,这会诱导他们增加提高孩子素质的投入。因此,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有助于降低农村人口出生率,而且其影响将会是长期的。
4.农村教育发展水平
教育水平与生育率变动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受到人们的关注。教育水平又可分为两个方面,父母受教育的水平和当地教育发展的水平。
一般认为,父母接受教育的程度,特别是母亲受教育程度与生育率呈负相关关系,主要因为母亲所受教育与她照看孩子的机会成本有关。但是调查资料显示,我国农村家庭的生育意愿与其受教育水平并无明显的相关关系(参见表3)。受过高中、 初中教育的父母与未上过学的父母在生育意愿上极其接近,只有到了大专文化程度以后,才会发生生育意愿的转变。这也许与农村中小学教育的内容和培养目标不太合理有关,特别是与素质方面的教育十分欠缺有关。
表3 农村家庭父母教育程度与生育意愿(%)
教育程度 一男孩户 一女孩户 二男孩户 二女孩户 一男一女孩户
合计37.659.3 9.3 25.0
7.5
未上学 29.856.8 10.9 33.0 11.5
小学39.466.4 8.7 28.7 11.3
初中39.657.0 12.1 20.9
4.1
高中30.655.6 6.4 22.9
5.3
大专以上13.5
00 0
3.3
注:这里的生育意愿即再生意愿。如数据37.6%即表示已生育有一个男孩的全部家庭中还有37.6%的家庭希望再生育。 资料来源:同表2
农村教育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农村孩子的入学程度。经验研究表明,我国农村孩子上学程度与生育率之间呈显著的负相关。这意味着孩子上学越多,孩子劳动贡献越少,对孩子的需求也越少。可见农村教育的发展,有助于降低人口出生率。然而,80年代以来农村基础教育出现了停滞甚至倒退现象,大量中小学生失学。其根本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教育经费问题;二是教育模式问题。经费短缺导致学校收费大幅度增长,许多学生因无力交费而失学。教育方式呆板陈旧、教学内容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无多大关系等,使许多学生无心学习而失学。这种现象给农村人口控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农村人口控制的政策思路
上述分析表明,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人口出生率之间有着密切关系,农户生育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这一结论,有助于对我国现行的农村人口政策进行深刻反思,为制定长期性综合性的农村人口控制政策提供新的思路。
我国现行的农村人口政策,从其实施过程来看,基本上是单一的计划生育政策,而且具有强制性并配合以经济上的奖惩措施(实际上是重罚轻奖或不奖)。这种直接干预政策及其相关措施,对抑制农村人口增长的作用是显而见的。但是,其缺陷也是明显的,除具有短期性的特点外,还存在着诸如形成农村干群关系紧张,农民对政府的仇视、外出他乡超生、在人口统计上弄虚作假等弊端,而在许多落后地区,农民宁愿受重罚也要多生孩子。这些负效应,对农村经济与社会的稳定发展都是很不利的。
当然,这并不是要否定或改变计划生育政策。而是要在保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基础上,推行有助于引导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制度和家庭结构改善的政策,以达到长期稳定地降低人口出生率的目标。即将政府直接干预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逐渐使农村家庭根据合理和利已的原则自觉降低生育率。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确立综合性的政策思路。这一政策思路,包括紧密相关的两个方面,宏观层面的人口控制战略和微观层面的人口控制战略。
农村人口控制的宏观战略,着重于通过加快国民经济(主要是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人均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制度改善来降低人口出生率。主要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加快农村非农产业发展。 特别是要加快中西部地区农村非农产业发展,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收入。(2)推进农业产业化。 农业产业化在连结小农户与大市场、促进农户专业化和农村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具有巨大的作用,这种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能有效地利用现存的各种资源,也有助于农业生产由自给半自给生产方式向社会化大生产方式转化。这种变化能够使家庭对子女的需求减少,同时使抚养子女的成本增加,使人口出生率自然下降。(3)加强农村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加强农村教育不仅是我国社会经济现代化的一项战略内容,也是长期有效地控制农村人口增长的重要手段之一。为此,必须切实解决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改革传统的教育方式和教学内容,提高家长及其孩子对接受教育的动力和兴趣。(4)推行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发展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工作,为老年人提供社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老年服务等保障,改变老人一般由其子女赡养的传统,可以减轻父母年老后对子女的依赖,极大地降低父母对孩子的需求。(5)加速城市化进程。城市化能够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 减少人们对众多子女的偏好。目前,主要应尽快改变传统的户籍制度,从政策上鼓励那些已基本或完全脱离农业、家庭收入主要以非农业收入为来源的农户迁往城市或城镇定居,提高我国城市化水平,从而降低人口出生率。
农村人口控制的微观战略,着重于通过家庭生育计划、家庭经济发展等途径来改变家庭生育行为,达到降低人口出生率之目的。主要应包括如下三个方面:(1)帮助家庭计划生育。 特别是要结合当地人口增长与资源关系的严峻现实,教育农民自觉贯彻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少生优生。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普及宣传避孕知识,传播避孕技术和方法。必须坚决纠正目前农村存在的只罚款而不宣传教育的简单做法。(2)完善土地承包制度。1995年, 中央出台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农地制度改革政策。实施这一政策,不仅对农业发展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农村人口控制也有积极作用。它消除了一些农户多生子女就可多分一份土地的心理,多生子女将成为家庭的真正负担,有利于减少家庭对多子女的需求。因此,必须督促那些尚未执行这项政策的地区尽快执行。(3 )广泛宣传和督促农户执行《义务教育法》。这对农业机械化程度低、少年劳动力使用较多的地区尤为重要,因为少年劳动力使用越多的地区,生育率相对越高。督促父母亲将其子女送到学校读书,既减少了孩子对家庭的劳动贡献,又增加了抚养子女的成本(教育费用),无疑会降低家庭对多子女的偏爱。
农村人口的控制,必须综合动用宏观战略和微观战略,而且宏观战略措施能够为微观措施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目前,政府更应重视农村人口控制的宏观政策的制定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