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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躲不开、绕不过,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如此尖锐地提出改革问题,说明党中央领导集体深化改革的决心和信心。然而,要深化改革,真正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却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这不仅需要敢于改革的胆识和勇气,还需要有行之有效的改革思路和措施。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中国社会也出现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从表面上看,它们似乎只是经济、道德或别的什么问题:社会两极分化在某种意义上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农民生病不敢去医院是因为他们太贫困,环境污染至少部分是某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低造成的,黑砖窑、毒牛奶、染色馒头的人道主义危机是因为窑主、店主太黑心,社会诚信的普遍缺失是因为人们之间缺乏信任,政府官员的贪腐是因为他们的道德力量不足以抵制权、钱、色的诱惑,等等。但是从本质上看,这些问题集中反映了一个共同的症结:现行的政治体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了解决政治体制中存在的问题,邓小平在世时就明确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30多年来,我们从许多方面着手试图解决政治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然而,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许多当年邓小平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设想(如党政分开、权力下放等)已经被束之高阁了。正如有的人所说的,从上世纪80年代提出政治体制改革以来,没有哪次重要会议没有谈到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但真正意义上的政治体制改革始终没有开展起来,是所谓“只听下楼声,未见下来人”。
就目前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看,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越来越突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出来。
1.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要求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近年来,虽然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有了一定的进展,但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进程相比,总体上来说是相对滞后的。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局面不改变,在相当大程度上会影响整个改革发展全局。所以,无论从发展的矛盾还是改革的实践来看,都需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和创新,以实现全面改革的新突破。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共治理结构中的一些矛盾凸显。例如,行政成本增大、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人们政治参与积极性提高与表达渠道不相适应的问题;政府中的某些腐败问题与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利益多元化与社会组织发展滞后的问题;现代化发展中公民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问题;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等,这些都对改善公共治理提出新的要求,必须通过改革完善公共治理结构,使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公共权力的行使能够超越部门利益、行业利益、地方利益的局限和束缚,并受到社会的监督和制约,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基本政治制度的完善需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当下的中国,经过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们已经建立和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这是当今中国发展的政治制度前提。应该说,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必须长期坚持和继续发展完善。问题是基本政治制度只是提供基本制度框架,基本政治制度的有效运作还必须依赖于构成和支撑基本政治制度的政治体制和运行机制。如果没有良好的政治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政治制度只是一套空洞的制度框架而已。
比如,30多年前我国选举制度改革迈出了第一步,在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今天,中国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公民权利意识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新的社会阶层迅速成长起来,他们迫切要求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以实现自己的利益和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没有选举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不可能完善的。经济利益的调整需要政治权利的调整,没有民主权利的实现,不可能有民生的保障。要解决当前中国面临的贫富差距、民生、社会公平和正义、社会和谐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从发展民主保障公民政治权利的根本上着手。全面修改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创新选举制度和选举程序,扩大和切实保障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已经成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首要途径。
3.清除体制性障碍需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在深化改革过程中,政治体制性障碍已经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同以往的30年相比,新阶段政治体制创新的现实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大得多,迫切得多。这是因为:(1)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首先在于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实现经济运行机制由政府主导向由市场主导的转变,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提供体制保障。(2)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重要的是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确立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以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3)解决腐败问题,重要的在于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从制度上制约权力与资本的结合,解决体制性、机制性的腐败问题,以使权力正确行使。(4)统筹中央—地方关系,其实质是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形成一个合理的中央—地方权力和利益格局,并建立与此相适应的财政税收体制和官员考核机制。(5)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质性突破,取决于能否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形成一个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由此,奠定公共治理结构的制度基础和制度保障。
4.政治观念变革更新要求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观念是体制的先导,体制是观念的体现。没有体制创新,观念更新就是空话。最近一些年来,在思想解放的旗帜下,中国的政治观念有很大进展。如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三大政治理念: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又如温家宝总理多次讲到要使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等等。诚然,明确提出这三大政治理念,是对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的重大突破。然而,如何才能使这三大政治理念落到实处呢?关键的就在于现有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如何内含着这三大政治理念,从而使这三大政治理念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
又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问题。近来,习近平副主席在“权为民所用”的基础上进而提出“权为民所赋”,这可以说抓住了正确权力观的限本。但是如何实现“权为民所赋”却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从体制机制上将赋权主体、赋权客体、赋权过程、赋权程序等确定下来,并且按照权力运作规律建立起科学的授权机制、行权机制和督权机制,唯其如此,“权为民所赋”才能落到实处。
再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问题。目前官员们之所以都有GDP情结,都以成败论英雄,这是与我们的政绩评价体系相联系的。多少年来,我们考核和评价干部的政绩,基本上是以GDP增长作为硬指标的,而政绩又与官员的升迁直接挂钩,即所谓“能者上,庸者下”。于是,追求GDP增长就成为官员们升迁的首要途径。
因此,只要坚持以绩效为导向的发展方式不变,只要固守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各级官员们为了保证自己能够得到升迁,自然会去追求GDP增长。可见,官员们的GDP政绩观背后,仍然是干部体制和评价机制问题。
5.法治国家建设需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从1999年修宪开始,“法治国家”的理念已经伴随我们走过十多个年头,中国法治建设也取得了许多具体的成就。但是,从根本上说,只有在我们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模式法治化之后,政府官员的行为才能受到法律的控制,地方政府才会有效监督当地的砖窑或煤矿,中央和地方才有能力联合治理正在恶化的生态环境,农民才能获得平等的政治和社会待遇,社会中下阶层人群才能争取到更多的平等权利和尊严。总之,我们才能通过法治更有效地解决经济改革本身所不能解决的种种社会问题。
在世界范围内,几乎所有国家的经济与社会现代化都是建立在制度现代化的基础上。现代化的制度包含一系列共同的宪政要素:法治、民主以及对财产权等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防止政府以不必要的方式干预或控制市场、社会和公民的私人生活,民主保证政府对社会的干预和控制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和需要,法治则要求政府去严格执行由民主政治程序通过的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法律。概言之,现代化的前提是政治和法律的理性化。在这其中,法治是最基本的条件。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治决策极为随意、社会资源大量浪费、个人活动空间受到极大约束、政府与私人行为的后果没有法律保障下的可预见性,那么现代化只能是痴人说梦。那么,怎样才能实现政治和法律的理性化呢?唯有通过政治体制的改革与创新,使之逐步内含政治理性和法律理性。
6.和谐社会建设需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社会和谐是指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的有序性,即社会主体、社会活动、社会行为在社会规范体系内融洽协调。诸多社会问题产生或长期得不到解决,最终根源还在于体制不完善。体制在社会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完善的政治体制对于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秩序是至关重要的。
优化社会秩序需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体制以规范的形式确定社会资源使用的主要原则,保证经济社会资源在一定体系内得到有效配置与合理利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完善,将减少人为因素不确定性的影响,使人们的利益诉求得到合理引导。并由此保障人们各居其位、各谋其政、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体制作为对社会交往活动的规范,以统一的形式要求人们普遍接受并严格遵守,对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行为予以支持,对违反或破坏社会运行的行为则严加惩处,把人们千差万别的行为纳入统一的轨道中,使社会生活保持一种预期的秩序。中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凸显了法治化、民主化要求,创新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公共管理体制显得尤为迫切。
保障人民群众的社会权益需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由体制所确定的社会规则体系,能够确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应有权利得到合理行使,并获得相应的利益。权利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广大人民当家做主,在公开公平的氛围中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进而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良好效果。如果体制不完善,人们合理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则会从根本上损害社会公平和稳定,也难以真正理顺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需要完善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社会保障、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执法司法等方面的体制,便于社会成员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平等地参与劳动创造、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生活。
协调社会矛盾需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体制究其实质就是调节相互冲突的社会利益的秩序安排,建立一种高效、有序的运转和协调体系。体制能够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从而有效协调社会利益矛盾。体制完善有助于加强对日常利益矛盾的规范化监测和调控,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局部和基层,把冲突产生的负面后果控制在社会可承受范围内。良好的体制必须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地进行创新,以此来保护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有效化解不断产生的新的利益矛盾,从而在动态中维护社会利益的合理格局。
7.民生问题的解决需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当下的中国,民生问题似乎成为一切工作的中心,上至中央政府下到地方基层到处都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呼声。然而,如何解决民生问题呢?其实,解决民生问题也要靠政治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创新。
比如,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待遇问题,不是增加他们的工资就可以解决的,而是要靠建立合理的分配体制。只有建立起机会均等、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并存的分配体制,让低收入者也有发财致富的机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低收入者的贫穷问题。又如,解决农村居民社会保障问题,不是建立几个福利院、养老院就可以解决的,而是需要从根本上解决城乡二元结构,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进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发展。再如,解决城市居民就业问题,不是提供几十个、几千个、几万个就业岗位的问题,而是如何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改善就业结构的问题。而要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改善就业结构,就必须调整政府的就业政策,创新政府管理体制,使就业问题成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自动解决的问题。再如,食品安全问题,不是抓几个不法商贩就可以解决的,关键还在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食品流通管理体制机制。只有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食品流通管理体制机制,对于有害食品实行“零容忍”和“一票否决”,毒牛奶、染色馒头事件才有望从源头上得到解决。
总之,民生问题是大事,是政治问题,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所能解决的,必须通过政治体制创新,建立和健全能够充分保障公民权益的体制和机制,从而使民生问题成为社会主义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内在要求。
综上所述,目前世情、国情、党情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都提出了深切的要求,政治体制改革问题“躲不开、绕不过”,及早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才能掌握主动,可以避免社会危机总爆发时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