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变更条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研究论文_廖逢源

关于工程变更条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研究论文_廖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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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民用、工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投资越来越大。就工程项目管理而言,如何合理的控制好每一项目的工程造价、合理而科学的使用建设资金、提高项目投资的效率一直是各方面密切关注的问题。由于各项工程项目都各具特点,一旦发生变更必将影响工程的投资控制时间。工程变更也必将对造假管理造成影响。

关键词:工程变更 工程造价 管理研究

1 导致工程变更的因素概述

工程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变更、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施工环境变更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增加的“新工程”(原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或原招标文件中并未包括的项目工程)。前一种变更及后一种新增加的工程实际上都不仅仅是一种纯粹变更的范畴,进度计划发生变化可能还会带来各种索赔,而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增加的“新工程”,也可以作为一个全新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因此这两种变更,本文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笔者在本文仅主要针对工程施工常见的两种实际变更即工程设计变更与工程施工条件变更原因展开探讨。

1.1导致工程设计发生变更的因素

(1)工程缺乏足够的调研,调研深度不足,或粗略估算,不能真实反映工程概况;

(2)工程概算编制的参考依据过于滞后,与市场实际脱节,与设计的发展现状不相符;

(3)初期设计无法满足工程应有的深度,多有漏项,具有较大误差,与施工图最后设计的实际要求相比,概算已远远脱离了预期;

(4)动态因素与静态因素混杂、不可控因素与可控因素相互混淆,投资难度随之加大。设计变更对工程产生的重要影响是超出概算,此种情况下工程结算往往会严重超出工程预算;其次工程结算基价中,价差占过高比例是工程结算超出概算的唯一主要的原因。

1.2导致施工条件发生变更的因素

自然环境条件不利或未能对现场条件作出有效预见而导致的工程变更为施工条件变更,也可以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与招标文件资料中所述现场状况出现根本性的差异,导致承包商针对业主方提出有关于施工时间和施工单价的更改要求,或因此种情况导致的索赔要求。

2 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工程变更多发生于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若处理不当,则会引起各种纠纷和矛盾。最为直接的后果就是造成工程造价增加,从而引发各种问题,对承包商、投资商等各方面的利益均产生不利影响。总结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

2.1“三超”现象

“三超”是指概算超过估算、预算超过概算、决算超过预算[4]。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出现不同程度的增加,并占据工程竣工结算的一定比例。导致预算中的费用难以支付变更后的实际费用,以致出现“三超”现象。

2.2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导致项目投资增加

施工单位在日趋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下,为取得竞争优势,一般会在合同谈判或投标时让利。由于工程变更,致使工期发生变化,工程造价也相应增加。为在工程结算中争取更多的利益,施工单位会提出索赔要求,工程变更也因此成为施工单位的“钓鱼工程”。

2.3造成工程成本的变动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后可能会引起施工方案、工程量等出现变动,以造成工程成本的变动。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一般快于工程变更,因此,有时需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修改,从而相应地增加工程量,有些施工单位为赶进度,从而影响了施工的质量。以致到后期为保证施工质量,投入更多的成本进行修护。

2.4导致竣工决算困难

由于工程的多次变更,必然出现工程费用的索赔情况。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若工期较为紧张,加上工程变更资料准备不完全,亦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竣工决算困难。尤其是当时间跨度较大时,竣工决算更加困难。

3 对工程变更的造价管理控制

对工程变更的造价控制要强化在“变”和“签”两个环节上,而不是仅在结算时控制,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做好投资控制,提高投资效益。

3.1合理确定变更项目工程造价

工程数量、综合单价以及相关税费确定后,可计算出变更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而确定最终的工程总造价。变更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取决于合同如何约定,一般的估价原则是: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可参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无约定,则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双方确认后执行。税费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出现工程变更时应以实际发生数量计算。

3.2 加强对“工程变更单”的签署管理

“工程变更单”必须对“工程变更”表达清晰具体,写明签证的事实依据,要真实、全面地反映事件,而不能直接签结果。要做到签事实不直接签结果、签状况不直接签量、签工作量不签消耗量、签量不签价、签单价不签总价的要求,这些要求以前者为优先,即两者同时均可签署时必须以签前者为有效,只签后者视作无效。

3.3 工程变更的造价控制

工程变更实施后,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变更工程造价报告; 造价工程师按照标书合同中有关规定审批; 变更价款确定后作为结算依据。在审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分清责任,分别计算费用。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与正常程序相同,但监理工程师应注明原因,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质量、工期、投资效益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由设计部门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由监理单位协助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二是工程变更应视为原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内容; 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应保持一致,并根据合同手段按当地有关政策进行费用调整。三是变更削减的内容。也应按程序办理费用削减,若施工单位拖延,监理单位可督促其执行或采取措施直接发出削减费用估算单。四是工程变更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延期,则由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办理。六是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3.4 加强对变更项目的监督检查

工程变更影响工程的造价,同时涉及建设各方的切身利益,因此相关主管、质监部门应严格加强管理,检查监督项目实施中的工程变更行为,严防职务犯罪行为发生;项目建设各方也应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其变更设计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为检查提供方便。

4 结语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变更贯穿其整个过程。要想对工程造价做出有效控制,因而应对其实施严格、规范的管理。这就要求工程管理必须有健全的机构、明确的职责,其管理人员应具备高水平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还应针对工程各环节不断加强其控制力度,才能为实现项目投资的管理目标提供有效保障,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林燕翔.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强化公路工程造价审核[J].建材与装饰,2014,(13):216-217.

[2]金丽娟.浅谈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对控制工程造价的影响[J].价值工程,2014,30(9):88.

[3]赵金娥,李敬山.浅议工程造价审核中的变更与索赔[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1).

[4]杨胜标.工程变更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影响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20).

[5]姜新涛.论工程变更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的作用[J].新疆有色金属,2015,35(4):102-103.

[6]魏寿庆.论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工作的影响[J].建材与装饰,2016,(23):184-185.

论文作者:廖逢源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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