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旅游学概念体系的若干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若干问题论文,概念论文,体系论文,旅游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章编号:1673-2103(2010)06-0062-04
一、旅游学元概念的出发点及其概念体系
任何一个学科都是以一定的现象领域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旅游学是以旅游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旅游现象是一个广泛的现象领域,它包括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社会经济、文化等现象。旅游活动即旅游者主体自觉地到非惯常环境作短暂停留的行为过程,脱离旅游者主体的这一行为选择,一切旅游现象都不复存在。因此,旅游者主体的旅游活动是产生一切旅游现象的原初起点。进一步探究,对旅游现象研究所涉及的哲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文化学、历史学、生态学等学科领域,均以旅游活动为联结点。也就是说,旅游者主体的旅游活动不仅是旅游学研究对象的原初起点,而且是旅游学学科交叉的联结点。那么,旅游学元概念体系的构建只能以旅游者主体的旅游活动为基本出发点,只有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概念体系才能成为旅游学各分支学科的元概念。
概念是人们在感性经验基础上对外部现象进行理性认知的结果,是构成学科的基本逻辑元素。旅游学元概念是基于人们对旅游吸引现象的理性认知展开的。以旅游者主体的旅游活动为中心,可以从活动的过程和影响两个方面对旅游学相关概念进行区分。从旅游活动过程的角度看,旅游学的基本概念包括旅游、旅游吸引、旅游吸引物、旅游动机、旅游者、非惯常环境、旅游审美等,这些概念是旅游学基础理论的元概念,是构筑旅游学其他分支学科的基础理论。随着旅游者群体的扩大,旅游活动产生一定的社会效应,由此产生经济、文化、教育等连锁反应,进而产生一系列学术研究领域和相关的子概念群。如从经济效应的角度考察,可以有旅游资源、旅游产品、旅游市场、旅游消费、旅游统计等与旅游经济现象密切相关的子概念群;从行为管理的角度,可以有旅游容量、旅游服务、旅游管理、旅游法规、旅游信用等子概念群;从社会效应角度,可以有旅游文化、旅游可持续、旅游教育、旅游科学等子概念。无论这些子概念或子概念群的范围有多广,始终以旅游者主体在“非惯常环境”下短暂停留活动为核心,始终围绕旅游学的元概念展开。
旅游学科概念体系,实际上是旅游学自身对旅游现象的解释系统。以旅游者的旅游活动为中心,分层次区分旅游学基本概念,有助于从纷繁复杂的交叉学科概念中“寻找回属于旅游学自己的研究核心和系统内容,从而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旅游学研究寄居在各相关学科夹缝中的窘境。”[1]针对这些基本概念的研究,可以形成不同的旅游学分支学科,但分支学科的形成只有在与旅游学元概念深度融合的基础上才能产生。目前,旅游学研究在没有形成独自学科概念体系的情况下,分支学科却异常繁荣,处于“强枝弱干”、“外强中干”境地,甚至存在分支学科泛化的倾向。在缺乏对旅游学元概念深度研究的情况下,任意拓展旅游学分支学科,容易使分支学科失却旅游学属性,不仅没有学术价值,反而容易降低旅游学的地位。
以旅游活动为中心展开的概念体系构建,实际上就是研究范式的转变,即从以经济学为范式的学科研究转向以旅游者为主题的研究范式。尽管旅游学研究范式的形成还需要时日,但探究旅游学元概念的基本出发点对研究范式的形成无疑是必要的。
二、旅游学研究范式的转变
长期以来,旅游学研究处于各说自话、学科语言逻辑不能自治的“非常规科学”阶段,一些重要的学科概念和基本理论得不到一致的认可,旅游学“迷失的困局”和“边缘化危机”一直得不到解决[2]。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除了研究群体明显的功利主义和趋热倾向、以现实问题和热点问题代替学科建设的主观原因之外,客观上与旅游学的交叉学科属性也有一定的关系。
交叉学科“是诸学科的交叉渗透、创造性地建构的新的知识体系”[3],但交叉学科存在着固有的悖论,即各学科研究范式之间的“不可通约”[4]。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是这样解释“不可通约”的:“两个人以不同的方式感知同一情形,而又使用同样的词汇去讨论,他们必然以不同的方式使用这些词汇。这就是说,他们按照我所谓的不可通约的观点来谈论。”[5]虽然不同范式之问的不可通约增加了交叉学科范式形成的难度,但并不意味着交叉学科就不能形成独立的范式,否则科学研究就无法发展。应该看到,旅游学作为交叉学科,在研究中表现出对相关学科较为明显的依赖性和寄生性。[6]因此,由各交叉学科范式向旅游学研究范式的转变是旅游学研究范式形成的必然要求。
“一个成熟的科学共同体成员以一个单一的范式或一组密切相关的范式作为研究的依据”[5],旅游学如何形成单一的研究范式或一组密切相关的研究范式,从旅游学概念体系的角度看,笔者认为,首先是回归旅游学元概念,其次是从各交叉学科范式向旅游学范式的转变。
目前,国内的旅游学研究中,以“子概念”代替“元概念”的现象较为突出。以“旅游资源”概念研究为例。围绕旅游资源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学界经历了长期的争论,依然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根本原因就在于将本应是子概念的旅游资源当作旅游学元概念广泛使用。对于旅游者主体而言,能够激发他们选择旅游活动的各种独立或辅助因素即为“旅游吸引物”,无所谓“资源”与否,如果一定要以“资源”的眼光看待的话,那么它只能在旅游经济学的范式内使用。[7]将本应属于分支学科——旅游经济学的子概念扩大为旅游学基本概念使用,导致普遍“资源化”认识论的泛滥。而在现实中,几乎所有的能够吸引旅游者的因素都在无形中被贴上“资源”的标签,归入“旅游开发”的行列,大量的文化与自然遗产在各种“资源”名义下毫不保留地被当作旅游资源无限制地开发成所谓的“旅游产品”,以“圈地+门票”的落后方式制造所谓的“经济效益”,许多原本品质优良的吸引物因此正在逐渐失去其旅游吸引属性。如果不能摆正旅游学元学科概念体系,就无法形成具有前瞻性的独立学科认识,因而也就无法引导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在旅游学研究中,直接套用原学科范式的现象也比较普遍,使得分支学科失去旅游学的基本属性。以“旅游生态学”概念研究为例。生态学本来是一个自然科学的概念,可是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学科的交叉发展,生态学的一般规律被用来研究社会学的现象领域,从而产生诸如教育生态学、文化生态学、社会生态学、政治生态学等的交叉学科。但是在运用生态学范式的过程中需要经过范式的转变,使得生态学基本原理脱离原自然科学范式,从而具有超越学科界限的普遍意义。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学界对旅游生态学研究对象的定位大都局限在旅游行为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上,精心构筑的旅游生态体系,始终摆脱不了旅游活动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物质循环、废物利用等的应用技术层次。[8]事实上,旅游活动是人的活动,旅游生态学的本质是人的行为生态学,探讨旅游者行为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固然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但远远不是它的全部。还应包括旅游活动的内在生态规律、生态运行机制、旅游者及旅游管理者与旅游目的地社会环境之间的生态关系等内容。虽然旅游学研究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有利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但也表明目前这一领域的研究只是生态学理论范式的简单植入,没有发生研究范式的转变,并不具备旅游学的基本属性,仍属于应用生态的一个分支学科,因而也就限制了生态学普遍规律在旅游学中的应用。实际上,零团费(负团费)现象、改变原貌的开发性破坏行为、乃至“千军万马游故宫”等旅游失控现象都从反面证明了旅游企业行为和人文旅游吸引物的开发和利用也应有自身的生态规律。旅游生态学研究的基本出发点,依然是旅游学的元概念、旅游活动基本规律。因此,只有研究对象超越了旅游吸引物自身的自然生态属性,真正的旅游生态学才能得以产生。
三、旅游学研究方法的多元思维
长期以来,科学研究存在“以问题为中心”和“以方法为中心”两种倾向的争论。马斯洛曾提出,科学研究应首先以“问题”为中心,然后再寻求研究方法的改进,增加研究的精确性。[9]欧阳康教授也曾指出,“一门学科的性质和对象既规定着该学科的研究范围和方向,也决定着研究的思路和方法,是该学科研究中至关重要的元问题或者叫前提性问题。”[10]可见,某一学科领域的研究存在着基本的逻辑层次,首先要确定研究领域或研究对象,其次是确认构成该领域知识体系的学科属性,再次是该学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规范。
就研究方法而言,方法是为研究服务的,应随内容的变化而不同。在学科交叉的时代,任何研究方法都不可能为某一个学科所独占,所以对研究方法特殊性的追求,只不过是研究中的一种乌托邦理想,其结果只能是作茧自缚。就旅游学研究而言,它要研究的对象是旅游现象,即旅游者在非惯常环境作短暂停留的行为过程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综合社会现象。旅游学元概念体系主要围绕旅游者主体的旅游活动展开,而旅游活动的核心在于旅游吸引现象,旅游吸引现象是带有人类共性特征的人文主义特征,是人文科学的范畴;而旅游活动带来的影响则更多地偏重于社会科学的范畴。旅游学研究所涉及的诸多学科中的任何一门学科,都无法涵盖或统领旅游现象的全部内容。旅游现象的综合性和旅游学的交叉学科属性决定了其研究方法应是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结合,是说明与理解的统一,即研究方法的多元思维。研究方法的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并不存在优劣的问题,定量分析的说明中同样也需要定性分析的理解,“否则统计结论难以得出对旅游学有价值的定性分析结果,对于问题的解决无济于事,整个统计过程只不过是一场数字游戏而已”,“旅游学研究的使命不是使用各种方法,而是追求旅游业进步。”[11]因此,在旅游学研究中,“定量分析好还是定性分析好”的争论是没有意义的,应立足于人文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利用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进行探索研究。”[12]
“多学科的方法”,即研究方法的多元思维,其实质是科学研究方法论的宽容精神和开放态度,其目标是反对方法论单一主义和方法论至上主义,为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提供了提供广阔的空间和通道。[10]旅游学科研究方法的多元思维,是旅游学的研究对象和学科属性决定的。
四、旅游学独立的学科价值观
旅游学的研究对象是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社会现象,属于人文社会科学,它们符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共同特点,即社会事实与价值事实的统一。目前,旅游学研究表现出以旅游业研究或旅游经济研究代替旅游学研究的趋热现象和功利主义倾向,造成这种重视社会事实而忽略价值事实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独立的学科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以“世界遗产”的研究为例。很早就有专家提出“世界遗产是否等于旅游资源”的命题,可现有的旅游学研究范式一直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反而出现“旅行费用法”、“意愿付费法”等所谓的实证研究将“世界遗产”货币化的研究倾向。用暂时的货币标准来衡量根本无法量化的遗产价值,实质上是在现代性的范式内认识和利用本属于后现代主义产物的世界遗产。产生这一矛盾的根源,在于旅游学研究缺乏基本的价值标准,是市场理性占主导地位和认识泛滥的结果。扩而大之,对整个遗产管理和旅游发展模式的研究之所以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与对世界遗产认识的局限性有必然的关联。
笔者认为,确立旅游学独立的学科价值观念,涉及研究主题和研究目的的确定等。从旅游学元学科的基本概念体系着手,旅游者的旅游活动为主题,以旅游吸引现象为根本出发点,不仅是研究范式的转变,而且也会导致研究者“对研究所及的世界的看法”发生改变,意味着旅游学科价值观念的转变,意味着学术研究将更多地关注旅游活动的质量而不是旅游者的数量,有利于旅游业发展从数量模式向质量模式的转变,体现旅游学的应用、规范和批判等综合学科功能,从而前瞻性地引导旅游业向健康、和谐与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旅游学真正的发展前景在于旅游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旅游学研究应以寻求旅游活动的基本规律,寻求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维护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发展从数量模式向质量模式的转化,真正起到学术的前瞻和引领作用。否则,旅游学只能是依附于旅游业的工具而无法形成独立的学科。
旅游学研究,无论涉及多少学科,但其基本的出发点是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即旅游者在非惯常环境下的行为过程。以旅游者主体的旅游活动为中心,构筑旅游学的元概念和子概念体系,能够进一步清晰旅游学研究范式转变的思路,确立研究方法的多元思维和独立的学科价值观念。惟其如此,才能真正从理性上认识旅游现象的本质,建立旅游学自己的术语概念、逻辑体系和方法规范,才能改变旅游学研究“强枝弱干”、“外强中干”的局面,才能使旅游学取得应有的学科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