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制度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工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制度建设论文,社会主义民主论文,农村论文,基础论文,工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阐述健全民主制度时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199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要求“加强以民主管理为内容的村级制度建设”,“坚持实行村民议事、村务公开制度,制定村规民约。村里的大事由村民作主,村民关心的事情,都要向村民公开”。江泽民同志的精辟论述,指出了制度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中的重要地位,指明了农村制度建设的方向,是健全农村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应始终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制度建设是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大事
近几年,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发生了深刻变化,参与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意识大大增强。在这种新形势下,传统的管理方式已经很不适应,广大农村干部必须学会用民主和法制的手段管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切实把健全农村制度,扩大基层民主,作为依法治国,加强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大事认真抓好。
加强农村制度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中国有80%的人口在农村,农民能不能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能否在基层落到实处。只有加强农村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和农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才能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才能有坚实的基础。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和途径实现广大农民当家作主,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始终是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以民主和公开为核心的农村制度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制度建设,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形式参政议政,管理农村事务,是扩大基层民主的好办法。这样做能够把农民参与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具体化、制度化,使民情、民意、民智能够在决策和管理中得到体现,有利于克服和避免农村干部行政行为的随意性、简单化,提高农村干部管理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引向深入。
加强农村制度建设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在农村,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农民群众掌握管理农村事务的权力,保证农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这样做,就是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群众是主人,干部是公仆,是为群众服务的。村里的大事要由村民来作主,不能只由少数干部说了算。这种主仆关系不能颠倒。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就是要从制度上保证党的群众路线的贯彻落实,疏通联系群众的渠道,更加充分、更加广泛、更加及时地听取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批评,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通过制度约束,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促使干部转变作风,贴近群众,廉洁奉公,更好地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加强农村制度建设是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实现农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正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在这种新形势下,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实现农业现代化,客观上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管理体制。实践证明,只有加强农村制度建设,“以规矩铸方圆”,把农村改革中形成的一系列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用制度固定下来,对改革中出现的新的经济关系用制度加以确认,农村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用制度来维护和调节,广大农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用制度予以保障,才能使农村工作有章可循,建立起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秩序,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
积极探索农村制度建设的有效途径
近几年来,山东各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做到“有章理事”,取得了明显成效,创造了丰富的经验。
——坚持以民主、公开作为农村制度建设的核心,把扩大基层民主作为制度建设的着力点。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从山东各地的情况看,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必须以民主和公开为核心,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搞好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抓住了“五个民主、两个公开”,也就抓住了农村制度建设的“牛鼻子”。昌乐县早在1988年就开始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近几年,他们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把公开的内容由村务公开扩展到村务、财务、社会事务管理全方位公开,把公开办事结果延伸到公开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的全过程。公开的层次也由村级拓展到乡镇。公开形式更注重实际效果,向着更方便、更直接、让群众信服的方面发展。他们还围绕民主管理,不断强化监督措施,使这项以民主和公开为核心的农村制度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
——坚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依据建章立制,保证制度的权威性。制定农村各项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建章有据。从山东农村制度建设搞得好的先进典型来看,他们在制度建设中都注重从实际出发,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定上合国家大法、下合社情民意、简单明了、具体实用的制度,使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逐步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早在90年代初,章丘市坚持“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村规民约,村村有部“小章程”,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很大影响。近两年来,章丘市针对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把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延伸到农户、乡镇和整个农村经济、农村事务的各个层面,形成了全方位依法治市的新格局。
——坚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农村制度建设必须立足于为经济发展服务,着眼于理顺各种经济社会关系,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证。因此,山东各地都注意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解决农村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增强了农村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的实践表明,凡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建章立制,按章办事的,问题解决起来并不难,干部工作起来也比较顺手,群众也很满意。潍坊市寒亭区从1993年开始,制定了依法管理农民负担制度,通过与农民签订合同的形式,把农民负担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有效地减轻了农民负担。近几年,他们又针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了依法管理农村承包合同、农村财务、集体资产、各种税费、计划生育、农村电费等管理制度,化解了农村矛盾,全市出现了安定祥和的喜人局面。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建章立制。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指导思想,以农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制度真正体现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护群众权益。烟台市福山区在农村制度建设中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制度建设的积极性,让群众充当规章制度的“第一起草人”,把制定农村制度的过程,变成组织群众、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过程,使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大大提高了群众落实制度的自觉性。
——坚持制度约束的双向性:既约束干部,又约束群众,以约束干部为主。山东各地的农村制度建设,始终坚持双向约束,用制度规范农村干部群众的行为,保护干部群众的权益。干部的行为和形象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望。农村干群关系紧张,矛盾的主要方面往往在干部。因此,我们把制度约束的重点放在约束农村干部上。莱阳市从去年开始在全市推行以约“官”为主的“五大工作秩序”,从党务、村务、经济工作、社会治安、文明生活五个方面对村干部的工作责任作出规定,规范了干部行为,促使干部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干部满意,群众放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坚持“两手抓”,把农村制度建设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提高干部群众照章办事的自觉性。制度约束是必要的,但不是万能的。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都是通过人来实施的,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如何,对于制度建设的成效至关重要。只有把制度约束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既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又提高干部群众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坚持两手抓,才能更好地把制度落到实处。安丘市在建立和执行农村各项制度中,特别重视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他们对农村干部大力开展廉政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对广大群众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社会公德、科技文化、法律教育等,提高了干部群众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制度体系
在加强农村制度建设中,我们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民主、公开为核心,以村级制度建设为重点,突出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强化政务、财务公开,努力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制度体系。
加强农村党务工作制度建设。各级特别是乡村两级,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村级党务工作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上好党课)、党员活动日、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使每个党员都能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的教育。建立党员目标管理、党员联系户、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等,使党员干部工作有目标,有责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干部、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等,强化监督机制,使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
加强村民议事、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全面推行以村民代表会为主要形式的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各地对村民代表的产生及其职责、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作出规定,把村民代表会议作为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组织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制度。推选好村民代表对于建立村民议事制度至关重要。村民代表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群众威信,办事公道,能反映群众意愿和要求,并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村民代表会坚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议事活动,参与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发挥监督作用。
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制度建设。这方面制度主要包括农村财务管理、集体财产管理、承包合同管理和农民负担管理制度。农村财务问题是当前农民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是当务之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手续,堵塞漏洞,强化内部管理。切实搞好农村财务公开,设立公开栏,定期对村财务进行公布,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给群众一个明白,保干部一个清白”。建立村民理财小组,推选懂财务、善管理、关心集体、坚持原则的村民代表组成,对村财务进行监督审查,对非生产性开支进行把关,实现民主理财。加强农村审计,强化对农村财务的外部监督。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在清产核资、资产界定、产权登记的基础上,对集体资产的占用、经营及运作作出规定,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保证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是增强农村社会事务管理透明度,强化对农村干部行政行为监督约束的好形式。它有利于消除群众疑虑,减少和避免矛盾发生。政务公开坚持做到财务、事务全方位公开。如集体收入、财务支出、土地及集体企业项目承包、统筹提留、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宅基地划分、电价和电费收缴、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干部报酬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知实情、见实底,接受监督。要搞真公开,不搞假公开,不能干部想公开的就公开,不想公开的就不公开。政务公开的方式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不摆样子,真正做到群众关注的事情,都让群众知道。
制订完善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干部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有效形式。制订村规民约做到充分发挥民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的利益,为群众所接受。把村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以及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赡养老人、计划生育等有关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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