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暖通施工图审查中几个常见问题论文_杨春红

黑龙江省飞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在进行暖通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十分重要。通过对施工图纸的审查,可以及时的发现潜在的问题,找到根本所在,并且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这样才能够满足暖通工程的质量要求,为人们提供一个更加舒适的场所。

关键词:暖通施工图审查;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高层建筑防排烟;暖通设计

在当前的施工图纸审查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忽视规范,有些规范的理解出现偏差,这样就会对民用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暖通空调设计带来一些不良的安全隐患。即便是经过告知以后,这些违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为了能够引起人们的警示,本文主要从四个案例进行分析,希望引起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1、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暖通设计存在的问题

案例一,首先,我们要介绍在民用建筑中燃气场所进行暖通空调设计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在很多民用建筑中的燃气场所经常需要安装暖通空调。这些设计要求在规范中都有明确的显示。但是常常还会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以其中的一个案例为例,在一座商业用房中下部分主要由四层建筑组成,在四层建筑之上还分别建有两个塔楼,用做酒店和办公楼。上述建筑都属于高层建筑,在下面的四层中,主要用来当作商业区,所以在设计时如果只考虑进行通风,就忽视了餐饮等功能区的综合应用,并且这一设计中也并没有对餐饮区的通风情况进行详细的规定。

解析:相关规定中明确的指出,如果在商业环境中的密闭空间内一定要在密闭空间上安装用气设备,以起到独立排风的作用。在发生事故时,通风是十分重要的,并且需要保证每小时12次以上的要求。厨房中是极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场所,所以更加应该考虑到通风的问题,对排风系统进行独立的安装与设置,而不是与其他公共区域使用同样的系统。

在对密闭厨房进行通风设计的过程中,规范中具有明确的要求。设计单位应该进行详细的设计,并且放在首要的位置上,设计时需要充分的考虑到通风、送风和排油烟三方面的内容,并且详细的在施工图纸中显示出来。对于管井、设备间以及用电量的问题应该做好充分的预留,并且有专家进行指导。

案例二,某五星级酒店地下一层燃气锅炉房,设计人员未对锅炉房进行防爆泄压设计。在沟通过程中,设计人员认为,锅炉房防爆设计属于土建专业,不应该暖通专业提;而且设计采用的是常压热水锅炉,不存在爆炸危险;在设计了燃气使用场所的事故通风后,锅炉房可以不要做防爆泄压设计。

解析:(1)《锅炉房设计规范》第15.1.2条明确规定,锅炉房的外墙、楼地面或屋面,应有相应的防爆措施,并应有相当于锅炉间占地面积10%的泄压面积……对于锅炉房之所以有这条规定,是因为锅炉存在爆炸危险。对由于本专业的设备造成的违反强条的问题,暖通人员有责任向土建专业提出条件。

(2)锅炉事故分锅炉本体和炉膛两部分。锅炉本体的事故又分为五种:爆裂、缩扁、烧毁、胀大、裂痕,炉膛事故为燃料气体爆炸。对于常压锅炉或者负压锅炉,虽然其安全性较高,锅炉房可以设于地下二层,相较于其它类型锅炉,锅炉房的位置有适当放宽,但只是解决了锅炉本体锅筒爆炸的隐患。若操作不当,锅炉仍存在爆炸危险。所以其锅炉房仍然需要进行防爆泄压设计。

(3)对于燃气锅炉房的事故通风机,还应注意要选用防爆型风机。

2、高层建筑暖通防排烟设计存在的问题:

高层建筑暖通防排烟设计存在违反规范的问题常见于超过50m的一类公建和带避难层的超高层建筑中。案例一,某五星级酒店,地下两层车库,地上一至九层为酒店办公、餐饮、会议等酒店附属用房,十至二十一层为酒店客房,整个建筑为超过50m小于100m的一类公建。对于主楼投影线内的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前室,设计采用的是机械加压送风,而对于一至九层主楼投影线外大于24m且小于50m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设计采用的是自然排烟。

解析: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2.1条,超过50m的一类公建,其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合用前室,不应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故该项目主楼投影线外大于24m且小于50m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虽然具备自然通风条件,仍应该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

引伸:问题(1)对于超过50m的一类公建,其裙房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是否一定要设机械加压送风?解析:裙房指的是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2.2条,高层建筑的裙房应设封闭楼梯间。若建筑专业从严设置了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笔者认为,只要裙房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能够开窗,满足自然排烟条件,暖通专业可按自然排烟设计。问题(2)对于超过50m的一类公建,当其地下不超过两层,且地下最底层的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时,其地下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是否一定要设机械加压送风?

解析: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第5.2.1条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12.5条,地下不超过两层,且地下最底层的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的地下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若建筑专业从严设置了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笔者认为,暖通专业仍可按自然排烟设计。道理同问题(1)。

案例二,某超高层建筑,地下两层,地上34层,建筑总高度156m,设有两个避难层,分别是11层和22层。对于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分段设计,设计单位将风井在17层隔断,设了2个加压送风系统,详(图示a)。加压风机风量则按两个系统各自负担的层数进行计算。对于下部风机,由于同时负担地上地下楼梯间,根据《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其送风量按上部规定值增加了30%。

解析: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13.2条,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间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也就是说,对于同一个位置的楼梯,避难层的防火门将避难层的防烟楼梯间隔成了上下两个互不通气的楼梯间,其道理和地上、地下共用楼梯间在首层设防火门是一致的。故对于该楼梯间,其加压送风应根据避难层划分上、中、下独立的系统,详(图示b)。若合用,则应该按两个楼梯间计算加压送风量。

注:a错误,b正确

3、结语

通过对上述四个案例的分析,指出在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和超过50米的一类公建及带避难层的超高层建筑暖通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给出正确的表达方式。同时对相关问题也进行了适当延伸和解析,供同行参考。欢迎各位同行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S].

[2]实用供热空调设计手册,(第2版)陆耀庆主编[Z].

[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9年版[Z].

论文作者:杨春红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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