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集定理1的批判性研究_剩余价值率论文

对“置盐定理”的批判性考察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批判性论文,定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克思的一般利润率下降理论向来是其理论体系中争议较多的部分,早期的争论主要是有机构成提高和剩余价值率的关系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相关讨论重新兴起,不少学者将斯拉法的价格体系直接作为“生产价格体系”对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下得出的各种结论进行检验(Samuelson,1957),还有利用新古典生产函数对此进行讨论的(Dickinson,1957)。虽然柴田敬(Shibata,1934)的数值例子中早就蕴含了“置盐定理”的思想,但并没有引起关注。直至置盐信雄(Okishio,1961)给出了所谓资本主义竞争条件下技术变革导致平均利润率上升的一般性证明后,相关的论战便更多地围绕“置盐定理”展开。国内对此问题研究较少,②下文将首先对相关文献做一简要的回顾。

一、“置盐定理”及其相关争论

置盐信雄(Okishio,1961)首先对马克思一般利润率下降理论提出了两点批判。

第一,他认为资本家是否采用一项新技术并不是依据“劳动生产率准则”③而是依据“成本准则”——即新技术条件下按原有价格计算单位商品成本降低。

如果在第k行业,假设其为基本品行业,引入的新技术满足“成本准则”(1)式且实际工资率不变,则由方程组(2)决定的一般利润率必然上升,即使有机构成是上升的。

如果将“置盐定理”放到马克思的利润率公式中考察,就会发现其批判并没有跳出传统的模式,即剩余价值率的变动幅度超过了有机构成,从而导致利润率的上升。不同的是,置盐证明了在其三个假设前提下,“剩余价值率”和“有机构成”的变动是相关联的,而且这种关联保证了“剩余价值率”变动幅度一定超过“有机构成”,从而利润率不降反升。

“置盐定理”发表之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批评也随之而来。谢克(Shaikh,1978)指出“置盐定理”模型中未包含“固定资本”。谢克认为在马克思的论述中,随着技术进步,固定资本的比重越来越大是有机构成提高的真正原因。谢克区分了“利润边际”(profit-margin on costs)和“利润率”(profit-rate),前者的分母是“所费资本”,后者是“所占资本”。谢克提出在资本主义竞争压力下,为了生存,资本家考虑得更多的是抢占市场份额,从而导致其引入新技术决策时所考虑的是利润边际。于是,当固定资本足够大时,即使技术变革使得利润边际,即“置盐定理”中的“利润率”上升,利润率也是可以下降的。

其次,谢克还指出资本家采取新技术,并不完全取决于成本上的考虑,如何控制劳动过程也是决定性的因素。为了更好地控制劳动过程,资本家愿意采用需要大量固定资本的自动化技术,通过“去技能化”来弱化工人在工资谈判中的地位以减轻工资上涨压力并提高效率。可见,“实际工资不变”得以实现,正是由于采用了“成本增加”的技术。也就是说,“置盐定理”的这两个假设是不相容的,一个的成立需要另一个不能成立。

作为对“固定资本问题”的回应,罗默(Roemer,1979)采用联合生产的冯·诺依曼模型给出了包含固定资本的“置盐定理”的一般性证明。但是罗默并没有回应谢克对资本主义企业间竞争的理解,因此,很难说罗默的模型反驳了谢克的质疑。罗默还认为由于其模型是用联合生产来表述“固定资本问题”,因此联合生产条件下的“置盐定理”也自动得以证明,但是这个观点却遭到了批评,④争议的焦点就是“均衡利润率”的定义。后来的学者还给出了包含固定资本的简化证明(Alberro and Persky,1979),以及“产品创新”模型(Nakatani and Hagiwara,1997),但是和罗默一样,他们对该问题的理解并没有超越置盐信雄。

之后,TSS学派的代表人物克里曼(Kliman,1997)针对“置盐定理”采用的价格体系提出了质疑。他运用TSS学派独特的生产价格递归方程组,构造了一个技术变革导致利润率下降的“反例”,但其模型本身仍存在很大争议(Mongiovi,2002;Nakatani,2005)。

二、“置盐定理”的批判性分析

如前所述,“置盐定理”证明了在其三个假设(实际工资不变、“成本准则”以及利润率由斯拉法价格体系决定)下引起“有机构成”提高的新技术只可能导致一般利润率上升。从而,置盐认为,技术创新导致一般利润率下降的原因只可能是其三个假设条件的破坏,而不是马克思所认为的有机构成的提高。同时,置盐认为除“实际工资不变”外,其他两个假设是对资本主义竞争经济的“客观”描述,于是只有“实际工资的提高”才是利润率下降的原因。由此,置盐批评马克思的一般利润率下降理论忽略了“阶级斗争”,这便是“置盐定理”的目的所在。

而事实上,“置盐定理”对马克思的这一批评本身就是对马克思的误读。马克思在其推理中使用“剩余价值率”概念而不是“实际工资不变”,这本身就是对阶级斗争的考虑。马克思在其分析一开始所采纳的数值例子中是假定剩余价值率不变,得出利润率随着有机构成提高而降低,⑤随后他在论述其反作用的各种因素中说明了“劳动剥削程度的提高”,即剩余价值率的提高带来的影响。⑥而针对“置盐定理”中“实际工资不变”这一假定,高峰(1991,第270-272页)依据马恩原文认为马克思理论中实际工资是随生产力进步而提高的。那么是否像置盐认为的那样,正是“实际工资上涨”导致利润率下降呢?对此,马克思认为,长期中如果“剩余资本暂时超过它所支配的工人人口”则一方面会“提高工资……由此使工人人口逐渐增加”,另一方面“这会使创造相对剩余价值的方法得到采用,由此更迅速地创造出人为的相对过剩人口”。⑦可见,实际工资的变动并不能影响利润率变动的长期趋势。由此看来,“置盐定理”对马克思的批评显得有些“无的放矢”。

其次,和置盐理解的不一样,马克思的利润率下降理论并不仅限于《资本论》第三卷中基于利润率公式的推理。比如其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论述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时候,就指出资本家是为了追求超额剩余价值才进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技术创新。当技术扩散之后,生产该产品的全社会劳动生产率都会提高,使得商品价值下降。⑧而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更是明确提出,创新扩散之后,商品价格降低最终导致该部门利润率下降,从而带动全社会利润率下降。⑨可见,在马克思的理论中,资本家采用新技术的目的是为了获取“超额利润”,而不仅仅是“降低成本”。

成本降低并非超额利润的唯一来源。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周转的快慢直接影响年利润率的高低。⑩周转时间分为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要缩短生产时间,就必须提高劳动生产率。(11)从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像置盐所理解的那样仅仅减少了单位商品所包含的直接和间接劳动的量,还能提高周转速度,创造出“超额利润”。但是另一方面,流通时间却受到市场需求的影响。给定需求,如果市场上有众多供给者相互竞争,导致单个厂商市场份额缩小,则即使一年能够生产若干批次,但是由于市场容量有限,资本的周转速度则会降低。

基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构造一个“置盐定理”的“反例”:新技术通过有机构成提高,提高劳动生产率,虽然单位商品成本增加,但是节省了生产时间。由于刚开始少数资本家采用,可以用更低的价格来抢占采用旧技术的厂商的市场,这样虽然单位商品利润率更低,但是周转速度更快,使得年利润率超过原有水平,获得超额利润。但是技术扩散之后,由于资本家之间的竞争,需求有限,流通时间延长,周转速度降低,均衡利润率下降到原有水平之下。

为了方便对比,我们利用置盐的模型形式构造模型,假定实际工资不变,并且技术变革前和技术扩散后周转都为一年一次。在技术变革之前,旧的生产体系为:

均衡利润率为r。假定在第k行业出现一种新技术,增加机器使用同时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是它不满足“成本准则”。由于新技术扩散后仍然是一年周转一次,在新技术体系下均衡利润率为r',r'<r。(12)

即使如罗默所讲,资本家能预见到这一切。根据上述关系式,易证纳什均衡是(采用,采用),最后得益为(r',r'),从而利润率下降。

上面的“反例”和谢克的批评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资本家之间的“竞争”所导致的不利于自身利益的“囚徒困境”。这也体现了置盐对“资本主义竞争”理解的肤浅。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竞争,不仅带来利润平均化以及成本的降低,还是资本主义内在矛盾展开的助推器。

三、关于一般利润率下降的内在约束

前文已经指出“置盐定理”的实质是在其三个假设下,马克思公式中的剩余价值率和有机构成不是相互独立变动的,而是有一定关联的,从而有机构成的提高无法抵消剩余价值率的提高。那么,在马克思原有的理论中,剩余价值率和有机构成是独立变动的吗?虽然马克思本身并没有对此进行讨论,但是其理论已经蕴含着剩余价值率和有机构成之间的关联。

其基本逻辑如下:如果总劳动量不变,有机构成提高要得以实现的话,生产生产资料的第一部类劳动量必须增加,同时第二部类劳动量减少。若要保持全社会总消费量不下降,第二部类的劳动生产率就必须提高,从而劳动力价值下降,剩余价值率提高。这样一来,有机构成提高要得以实现,就必然导致剩余价值率的提高,而这两者的关系如何?我们用简单再生产图式进行比较静态分析:

假定t+1期已经完成有机构成提高,抽象掉中间扩大再生产的积累过程,只考虑两个时期的简单再生产。

综上,我们便分析了马克思原有理论框架下暗含的利润率下降理论的“内在约束”。资本有机构成提高要能够实现,必须要求第二部类劳动生产率提高,这不仅会对利润率产生提升的作用,甚至在一定条件下使得利润率上升(命题1)。通过分析与技术变革相关的参变量对利润率的影响,我们发现同样的变动幅度所导致的利润率的变动,依不同的初始条件,会有不同的结果(命题2)。而“实际工资不变”这一假定只是为了更好体现第二部类劳动生产率提高对降低成本、提高剩余价值率的作用,放宽这一假定并不影响“内在约束”的成立。

四、结论

本文澄清了“置盐定理”和马克思理论的本质区别,说明了前者并不能真正构成对后者的挑战。基于此,我们构造了一个利润率下降的“反例”,以说明置盐在理解资本主义竞争上的局限性。而后,根据“置盐定理”的启发,本文在马克思原有理论框架之下分析了其隐含的一般利润率下降的内在约束。

最后,我们仍有必要作以下说明。“置盐定理”是在三个基本假设前提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这三个假设和马克思的思想都相去甚远。首先,资本主义企业推进技术进步的动机,在于追逐超额利润。马克思区分了节约劳动的技术进步和节约资本的技术进步,前者既涉及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又会带来单位产品成本的下降,而后者只降低单位产品成本。在马克思的理论中,资本主义技术进步的主导类型是节约劳动的。原因是,节约劳动或提高劳动生产率,不仅可以降低单位产品价格,而且能增加超额剩余价值的总量(高峰,1991,61页,56页;孟捷,2005)。

其次,置盐所采纳的价格体系蕴含着“市场自动出清”的均衡思想,无法分析“价值实现”的困难。作为相对价格体系其不能分析总量层次的动态和矛盾。资本主义企业的技术进步必然推动总量层次的资本积累基本矛盾的展开,从而对利润率产生影响。孟捷(2001,第82-144页)提出应以此为出发点来分析技术进步对利润率动态的影响,这也是从方法论上对“置盐定理”的批评。

最后,置盐把实际工资作为一个独立变量“孤立”起来,这也是不恰当的。马克思认为,技术进步和相对剩余价值率的提高,同时可以伴随实际工资的增长。而实际工资的增长,和利润率下降是在同一原因下出现的,是同时并存的规律。实际工资增长只涉及剩余价值率提高的速度的快慢(这是利润率下降的抵消因素之一)。

总之,“置盐定理”回避了资本主义经济中技术进步的制度特征,是在给定条件下进行的“思想实验”。合理的思想实验可以为进一步具体的理论分析奠定基础。但是,由于该定理在假设前提上的失误,堵塞了由抽象到具体思维,重建现实利润率动态的道路。

注释:

①感谢孟捷教授在论文写作过程中的悉心指导,以及沈民鸣副教授对本文初稿所提的建设性意见。

②在国内文献中,高峰教授在其《资本积累理论与现代资本主义》(1991年,278-284页)中对置盐定理及其争论进行了研究。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的留学生波波夫,在其博士论文里研究了置盐定理,但他的研究只是对该定理的维护。见Popov(2007)。

③这里“劳动生产率准则”指的是新技术必须能够降低生产该商品所消耗的“直接”和“间接”的劳动量。置盐在其文章中认为在马克思理论中只有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技术创新才会被采纳,也即是“劳动生产率准则”,但是这和“成本准则”并不完全一致,因为消耗更多的劳动但是成本更低的新技术同样会被资本家采用。因此,置盐认为“成本准则”才是资本家是否采用新技术的唯一依据。

④萨尔瓦多里(Salvadori,1981)质疑罗默的均衡解的定义,他通过联合生产等式模型,构造了一个满足所有条件,但是利润率下降的反例。随后,彼达尔德(Bidard,1988)给出了联合生产等式模型下“置盐定理”成立的具体条件。

⑤见马克思,2004:《资本论》第3卷,中译本,人民出版社,第235-237页。

⑥同上,第258-262页。

⑦同上,第243页。

⑧见马克思,2004:《资本论》第1卷,中译本,人民出版社,第366-373页。

⑨见马克思,2004:《资本论》第3卷,中译本,人民出版社,第294页。

⑩同上,第85页。

(11)同上,第83-84页。

(12)这样的两个体系是可以构建出来的,与“置盐定理”并不冲突,因为其不满足“成本准则”。

(13)命题所需不等式的证明会用到假设6。另外,这个命题反面,即,并不成立。相关不等式并不必然成立,虽然在通常的数值范围内该结论可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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