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人民医院,四川省成都市610000)
【摘要】当前医疗卫生行业已经全面推行营改增方案,如此使得医院财务管理工作面临更高的要求,医院只有在严格遵循税收政策和相关税法的基础上,并做好应税项目的增值税核算、筹划、申报以及缴纳方面的工作,才能够有效、合理、合法的降低医院的税负。本文尝试基于营改增对于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针对性的寻找财务管理应对措施,以切实提升医院财务工作的水平。
【关键词】营改增 医院 财务管理 措施
【中图分类号】R2【文献标号】A【文章编号】2095-9753(2018)09-0240-02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简称“营改增”,其最初是于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开始试点,经过四年的广泛推行后,于2016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营改增”属于近年来我国税收体制的改革措施,对于部分企业的税负压力以及社会经济的推动具有较大的意义,使得营业税这一地方第一大税种转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的第一大税种,不仅使得地方和中央的财权问题得到了合理的平衡,还有效的解决了之前所存在的重复征税的问题,使得企业的负担显著下降,有力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一、营改增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医院会计核算的影响
较企业而言,医院营业范围内包含应税与非应税业务,按照相关的制度规定,可以把其收入分类为财政补助、科研项目、医疗以及其他方面四类。由于免税政策覆盖医院的医疗、财政的划拨以及获得的科研项目补贴,所以需要把上述的收入划归非应税之列。在应纳税的医院收入中,包含了医疗和其他方面的收入,其中其他方面的收入因为其自身的渠道较多,所以表现出较为随意与项目繁多的情况,且其与院方的非营利医疗服务间无直接关联。依照我国在医院方面的税务法律与规定,医院通过除医疗服务外所得,需要依照对应的规定征税。因此诸如财产转让、进修培训、租赁以及对外的投资和横向科研经费等方面的收入,税务部门都需要进行征税。所以在营改增后就上述收入确定对应的增值税额,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医院的会计核算。
例如医院收到某医药公司所支付的药物,试验科研经费20万元,从此经费中拨出10万元用以购买相关实验器材(含税),拨出6万元用以购买相关实验设备(含税),取得税率为17%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改前获得收入无需缴纳税费,而之后则需要缴纳销项税额是11320.75元,进项税额是23247.26元。由此可见,营改增后,必须从收入和支出中剥离应是业务的进项税与销项税,收入以及成本费用中都不包含税金,并且因为较税改之前,需要从原本的价格中剥离税额,导致会计处理时,医院所买入的固定资产实际价值出现超出账面的情况,而且此举还会导致医院的相关会计处理流程更加复杂,计算量更大,让医院的财务人员需要承担更多的工作内容。
(二)营改增对于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影响
在社会医疗、医学教学和医学研究等方面,医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较医院总收入而言,科研经费占据的比重较大,资金来源多元化,科研项目繁多。按照科研经费的来源可以划分为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其中横向科研经费是源自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横向经费属于应税业务,是企业缴纳增值税的重要项目之一;而纵向科研经费则是以财政拨入形式获得的科研经费,其本身为非应税范畴,因为所拨入的经费渠道来源较为复杂,用途繁多,因此医院的科研经费管理也在税改后受到了较大程度的影响。
1、营改增影响横向科研经费的入账金额
在2016年劳动节之前,医院财务在账面上所记载的横向科研经费所得数额与实际情况是一样的。而营改增后,因为所拨入的横向科研经费已包含税额,所以需要将销项税从所划拨的数额中剥离,即实际划拨的经费数额是财务人员在账面所登记的数额的1.06倍,出现账面所登记的数额小于实际划拨的数额,从而使得两者之间出现差异。
2、改增影响横向科研项目成本
横向科研经费在营改增前期营业税税率为5%,税改后较之前上升1%,因此科研项目其成本高低很大程度上由能否及时足额取得可抵扣进项税来决定。当前科研项目成本费用中涵盖实验材料、咨询服务、劳务、差旅以及会议等方面费用,差旅、劳务两方面支出是成本支出中所占份额较大的部分,并且此两方面开支无法获取相应的发票以用来抵扣进项税,从而降低了医院的利润空间,大幅拉升了项目的成本,所以只有对差旅费和劳务费的开支比例进行合理控制,做好进项税抵扣管理工作,才能够实现降低成本的目的。
3、营改增影响横向科研经费的进项税抵扣管理工作
抵扣因为获得横向的科研经费所产生的销项税的方式一般分为两种,分别是一对一式和综合所有的项目,究其优缺点而言,两种方式各自存在自己的好处和缺点,综合所有的项目的方式对经销商进行管理能够有效节约时间和人力,对于医院整体税控调节以及统筹使用可抵扣进项税有利,但很容易使得科研人员积极性下降,对于科研项目成本核算不利;而按单一项目抵扣管理则具有明确的权责划分,但是因为其核算较为繁琐复杂,对于医院整体税负水平的调节控制较为不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三)营改增对医院纳税管理的影响
1、营改增影响医院的税负水平
在营业税阶段,医院应缴的营业税税率为5%,税改后上调1%,如果医院未能及时有效或者可抵扣进项税,则其实际税率为5.66%,较营业税率而言高出0.66%。由此可见医院税负水平的高低关键是是否能够及时获得有效的可抵扣进项税。而只有发生应税支出,才能够获得进项税抵扣,对于医院而言,其日常经营中存在多项支出,尽管其中劳务费和差旅费所占比重很大,但是由于其所获的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所以会导致医院在此方面存在损失。但医院的其他方面支出大部分都可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进项税,因此对于医院而言,其税负压力与所获的进项税抵扣金额呈反比的。
2、营改增对医院纳税核算的影响
税改后显著的提升了医院纳税核算难度。在营业税时期,应缴税金=应税业务收入*税率,而营改增后,应缴税金=销项税-进项税。例如,X医院上月科教项目及其他项目收入分别为250万元和15万元,以科研经费购买7台试验器材,并且所获发票上售价为50万元,进项税为8.5万元,共计为58.5万元。税改前的税额是132500元,税改后是35000元。由此可见,在营改增后,应当从进项和销项两个方面核算应交增值税额,相对于营业税而言,医院纳税核算更为复杂,并且因为要将固定资产购买所形成的进项税进行扣除,因此导致医院现需缴纳税额较之前减少67500元,减税幅度为51%,故可认为税改有减税效果。
营改增使得医院纳税申报更加严谨。在营业税时期,只需将本期的应税收入填入地税的系统,并且勾选对应的税率,就能够实现申报;而税改后,需要将申报表和相关的资料共十多张都填入国税的系统,并且从本期收入中分离出相关的税额,对照设定的税率,填入在本期得以通过认证的进项税明细资料表、销项税明细资料表。根据当期与前一期的增值税相关数据资料,借助纳税系统确定最终应交的税额,各数据互相之间存在关联,提高了纳税申报的复杂和严谨程度。
二、营改增对于医院财务管理影响的应对措施
(一)对当前医院会计科目进行细化调整
因为医院同时具备应税业务和非应税业务,所以医院在营改增后,其会计核算需要明确划分应税和非应税的界限,分别核算应税和非税业务收支。医院的信息技术人员要按照增值税的相关核算要求对会计核算信息系统进行重新调整,并特殊标记应税业务,以加强与非应税业务之间的区分,独立的核算相关的应税业务。并适当增减改动会计科目,提升医院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避免出现不区分应税和非应税业务的情况。
1、对收支科目进行调整
依照税法及相关规定和医院会计管理实际需求,新增明细科目“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到科教项目与其他方面收入科目下,为科教项目和其他方面支出下增加明细科目——“应税业务支出”、“非应税业务支出”
2、对资产物资会计核算科目进行调整
在税改后,要将进项税额从材料物资以及固定资产的买入价中剥离,随后才能够进行核算。作为医院方面,在核算材料物资以及固定资产的时候,应当首先判断其是否属于应税业务,然后再考虑从中确定增值税,所以应当将“应税资产”以及“非应税资产”此两项明细科目增加到医院会计账目的固定资产科目下,将“应税材料”以及“非应税材料”此两项明细科目增加到医院会计账目的卫生材料科目下。
3、调整纳税核算会计科目
因为医院购买商品、购买服务以及对外提供服务的行为都会使得增值税出现变动,因此在税改后,医院需要同时核算支出与收入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税。在此情形下,要将纳税核算的科目按照增值税纳税核算需求进行改动,将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以及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转出”等增加到应交税金的科目下。
(二)医院需要做好税法政策的宣传工作
医院是营改增的工作重点之一,所以医院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就必须要先加强对医院全体职工的营改增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对各项税收政策进行积极宣传、开办相关的财务培训活动,引导全体职工正确认识和理解营改增政策。作为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还需要积极了解相关政策的变动方向,积极学习相关政策,提升医院财务团队的专业能力和素养。
(三)医院需要做好票据管理和纳税筹划工作
增值税发票存在普票和增票两种类别,增值税开具人无论是普票还是专票都需要缴纳增值税,但作为发票取得人,如果其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够将增值税额抵扣减少,而如果所收到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能够通过抵扣进项税的方式降低所需缴纳的增值税额。所以无论是医院的财务人员还是其他员工,都需要充分认识到增值税发票的重要性,财务相关人员更是需要对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报销引起足够的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票的时候需要诸多持票方的详细信息,只有将这些信息填到发票上,才能够形成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如果未能获得完整的受票人信息,则只能为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此外因为需要抵扣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才能够达到降低所需缴纳增值税的目的,所以使得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提高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视程度。如果未能为应税业务支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其抵扣进项税,则会让医院应交税费上升,进而提高医院的税负压力,间接降低医院的净利润。所以作为医院的财务人员,需要切实落实纳税筹划工作,需要重点关注进项税抵扣相关事宜,在获取服务和购买物品时候,若其属于应税范畴,则在确保价格和质量基本接近的前提下,选择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服务商和供应商,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此外还需要提高对于票据的审核力度,认真查明未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因,并及时对票据进行追讨和更换,以尽量降低医院的纳税压力。
三、总结
作为医院方面,应当清楚认识到在营改增后,医院财务管理方面工作所受到的影响,并且积极通过细化调整医院会计科目、加强税法政策的宣传工作以及做好票据管理和纳税筹划工作等措施,在符合相关规定和法律的前提下达到降低医院税负的目的,帮助医院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目标。
参考文献:
[1]杨洁.“营改增”对公立医院涉税业务的影响及税务筹划[J].经济师.2018(03)
[2]雷小娟.在“营改增”背景下对公立医院税负问题的思考探讨[J].中国高新区.2018(06)
[3]袁超男.医院营改增若干问题分析[J].时代经贸[J].2018(05)
[4]胡清华.浅析“营改增”对医院经济运行的影响[J].财经界.2018(07)
[5]徐艳霞.“营改增”后公立医院涉税业务的纳税筹划探讨[J].中国卫生经济.2017(01)
付宇涛(1976年8月12日出生)汉族,女,四川省成都市,单位:新津县人民医院,学历:大专。职称: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
论文作者:付宇涛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医学人文》2018年第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13
标签:医院论文; 进项论文; 应税论文; 增值税论文; 税额论文; 税负论文; 收入论文; 《中国医学人文》2018年第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