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解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矛盾论文,毛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社会主义社会有没有矛盾
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马克思曾经作出过原则性的预见。他在《哥达纲领批
判》中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
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04页。)他还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
这是形式上的平等,实质上的不平等。然而,这些弊病的存在,在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可
避免的。在这里,马克思实际上已经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但是,由于历史
的局限,他没有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作出具体的说明。
列宁不仅从各方面详细地论述了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无产阶级和资
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而且还指出了在工人阶级内部,工农两个阶级之间,以及苏维埃政
权同人民群众之间,都还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矛盾。但是,由于列宁逝世过早,他没有能
够亲眼看到生产资料私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因而也未能对这一改造基本完
成以后的社会矛盾作出具体分析。
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斯大林是第一个直接面对生产资料私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
改造基本完成这一现实的革命领导人。由于他长期不是用对立统一观点观察社会主义社
会,而是片面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状况“完全适合”,(注:《
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45页。)否认二者之间还存在矛盾。直到
他逝世前一年,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才谈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完
全适合不是绝对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有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增长的现象。但是,
他还是没有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作为全面性的问题提出来。
1956年毛泽东在中国同样面对生产资料私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现实
。然而,他通过调查研究明确指出,社会生活中存在着矛盾。他在《论十大关系》中提
出了十个问题,也就是十大关系。他说:“这十种关系,都是矛盾。世界是由矛盾组成
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注:《毛泽东文集》第七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
4、213、214页。)接着,他在接见外宾时,在党的会议上,在同工商界人士的谈话和与 民主党派领导人的通信中都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十分美好,没有坏的东西, 没有矛盾,即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也会有矛盾。没有矛盾的想法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 没有矛盾就没有运动,没有发展,没有生命,没有一切。
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根据马克思主义哲
学对立统一规律从理论上论证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矛盾。他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
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这个规律,不论在自然界、在人类社会和人们的
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许多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因而使得他们在社会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
于被动地位;不懂得在不断地正确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会使社会主义社会内部
的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注:《毛泽东文集》第七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4
、213、214页。)
由此可见,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毛泽东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明确说明了社会
主义社会存在着矛盾。他还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作出了具体分析,并且阐述了解决这
些矛盾的方法。
二、问题的深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十分注重对于中国社会各不同历史时期的基本矛盾
的深入探究。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他曾经反复指出:“中国很久以来就是处在两种剧烈的基本
的矛盾中——帝国主义和中国之间的矛盾,封建制度和人民大众之间的矛盾。”(注:
《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52页。)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前夜,毛泽东又及时指出了革命胜利以后中国
社会的基本矛盾。他说:“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并且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中国还存
在着两种基本的矛盾。第一种是国内的,即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第二种是国外
的,即中国和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注:《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33页。)
在中国生产资料私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又进一步分析了社
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1957年初,他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
,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是
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的基本矛盾。此后不久,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
问题》一文中,他再次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
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注:《毛泽东文集》第七卷,人
民出版社,1999年,第44、213、214页。)在这里,运用“仍然是”一词表明,社会主
义社会并没有离开整个人类社会前进的大道,社会主义社会的运动发展仍然服从于马克
思主义所揭示的整个人类社会运动发展的一般规律。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运动发展根源于两对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
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两对矛盾中前者对于后者起制约作用。然而,马克思和
恩格斯并没有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概括为“社会基本
矛盾”。列宁和斯大林也没有这样做。毛泽东第一次作出了这种概括。
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观察社会主义社会,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确认
,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1956年11月他在中国共产党八届二中全会上讲话时还谈到,将来全世界的帝国主义都
打倒了,阶级消灭了,那个时候还有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的
矛盾。由此可见,在毛泽东的观念中,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
矛盾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以前、在社会主义社会之中、在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始终存在的,
也就是贯穿于人类社会始终的社会基本矛盾。
毛泽东还具体地分析了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所具有的特殊性。这就是生产
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有相适应的一面,又有相矛盾的一面。从生产关系
来看,一方面,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的生产关系更能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性质
,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从而使生产不断扩大,使人民不断增
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还很不完善,在所有制,生
产和交换的相互关系,以及积累和消费的分配上都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继续加以解决。
这些不完善的方面与生产力的发展是相矛盾的。
从上层建筑来看,一方面,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另一方面,资产阶级意识形态
、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作风、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缺陷的存在,又是和社会主义
的经济基础相矛盾的。即使在解决了上述各种矛盾之后,还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
,又需要人们去解决。
三、问题的分析: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角度将
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区分为两类,即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两类不同
性质的矛盾。他指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内容
。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
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
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他还指出,“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
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说来,是非对抗性的;在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
之间说来,除了对抗性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注:《毛泽东文集》第
七卷,第205、242页。)
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这是毛泽东的一贯思想。早在大革命时期,他就把“谁是 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作为革命的首要问题提了出来,并且指出,团结真正的 朋友,攻击真正的敌人是革命成功的必要条件。在创立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时候,他 明确指出了中国革命的对象,具体分析了中国革命的动力。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 中,他又把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职能概括为两个方面,即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和对反动 派实行专政。这一切都是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关于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思想的具体 体现。
然而,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关于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思想却有与民主革命
时期不同的重点。民主革命时期主要是解决敌我矛盾。民主革命胜利之后,特别是在生
产资料私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由于这时敌我矛盾基本解决,人民内
部矛盾逐渐大量显露出来,引起人们的关注。因此,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
矛盾的问题》一文中,虽然谈到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和敌我矛盾,但是他的重点是人民
内部矛盾。
毛泽东指出,所谓人民内部矛盾,一般地说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具
体地看,人民内部矛盾的内容又分为三种:一是人民内部不同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之
间的矛盾。二是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三是客观规律同主观认识之间的矛盾
。毛泽东说:“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我们主观认识之间的矛盾,这需要
在实践中去解决。这个矛盾,也将表现为人同人之间的矛盾,即比较正确地反映客观规
律的一些人同比较不正确地反映客观规律的一些人之间的矛盾,因此也是人民内部的矛
盾。”(注:《毛泽东文集》第七卷,第205、242页。)
当时,面对层出不穷的人民内部矛盾,广大人民群众和执政不久的中国共产党都缺乏
足够的思想准备,人们往往沿用过去解决敌我矛盾的办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1956年
下半年到1957年初我国一些地方发生了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农民闹社的事件,这是人
民内部矛盾激化的表现。然而,一些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却采取强制和压服的办法,采
取批判、斗争、开除的形式,甚至动用武力对待闹事群众,造成了很坏的政治影响。
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混淆起来的做法在苏联和东欧共产党执政国家已经有了深
刻教训。在斯大林当权的一段时期,不准人们对党和政府有意见,谁批评党和政府的工
作,就怀疑谁是敌人,由此造成30年代后期的肃反扩大化。这是混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
我矛盾。斯大林逝世后,苏共二十大又用对待敌人的办法对待斯大林,同样混淆了人民
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
1956年10月至11月匈牙利发生的反政府政治事件,其主要原因是本国的工作没有做好
,一概硬套苏联的办法,没有考虑到本国的具体情况,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事件发 生后,匈牙利执政党不但没有正确加以引导,反而把群众当成敌人,再加上国内外反革 命势力挑拨离间,兴风作浪,使人民群众的游行示威演变成对付政府的骚乱。其结果, 国家和人民都受到损害。
国内外的经验都表明,在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情况下,严
格区分、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特别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仅关系到社
会主义建设的成败,而且关系到人民政权的存亡。正如毛泽东所说:“我们的社会主义
制度还需要有一个继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人民群众对于这个新制度还需要有一个习惯
的过程,国家工作人员也需要一个学习和取得经验的过程。在这个时候,我们提出划分
敌我和人民内部两类矛盾的界限,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便团结全国各
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使全 体人民比较顺利地走过目前的过渡时期,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就是 十分必要的了。”(注:《毛泽东文集》第七卷,第216、209、211页。)
四、问题的解决:制度·公式·方针
毛泽东不仅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而且还根据
中国共产党自己的经验,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制度、公式和方针。
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的组织原则,也是民主政治在
组织制度上的体现和保证。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的政权建设和 党的组织生活中就实行民主集中制。1937年10月毛泽东在回答英国记者贝特兰的提问时 阐述了他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他指出,中国共产党所说的“民主”,在政府的组织形 式上是民主集中制,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要将民主和集中这两个似乎相冲突的东西 在一定形式上统一起来。
他说:“民主和集中之间,并没有不可越过的深沟,对于中国,二者都是必需的。一 方面,我们所要求的政府,必须是能够真正代表民意的政府;这个政府一定要有全中国 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人民也一定要能够自由地去支持政府,和有一切机会去影 响政府的政策。这就是民主制的意义。另一方面,行政权力的集中化是必要的;当人民 要求的政策一经通过民意机关而交付与自己选举的政府的时候,即由政府去执行,只要 执行时不违背曾经民意通过的方针,其执行必能顺利无阻。这就是集中制的意义。”( 注:《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383页。)后来,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又把民主集 中制进一步概括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1957年2月针对有些
人要求抽象的绝对的民主自由的错误思想,毛泽东指出:“民主自由都是相对的,不是
绝对的,都是在历史上发生和发展的。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
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
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 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 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注:《毛泽东文集》第七卷,第216、209、211
页。)在这个制度下,一方面,人民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
的纪律约束自己。另一方面,人民政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呼声,
反映人民的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虽然各级领导机构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必须发布各种
适当的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但是决不能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用强制性的手段去解决人
民内部的思想问题和是非问题。因此,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为正确处理人民内
部矛盾提供了制度保障。
推广“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在延安整风中共产党曾经把解决党内矛盾的方法
概括为一个公式,即团结—批评—团结。这就是说,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自
我批评使矛盾得到解决,从而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实际上,共产党从建立革命
根据地开始,就把党内批评作为纠正党内错误思想,坚强党的组织,增加党的战斗力的
武器。那时,处理党群关系、军民关系、官兵关系,以及其他人民内部关系,也是采用
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
在延安整风中,共产党对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认识和运用,达到一种更加自觉的高度。
整风中实行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
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免”等格言,有效地统一了全党的思想,促进了全党的团
结。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充分肯定了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经验,认为这是“抵
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方法”
(注:《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1096页。),也是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
新中国成立后,共产党把“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进一步加以推广应用,把它作
为全体人民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方法。不但共产党处理同各民主党派、同各少数民族、
同工商业者之间的关系采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而且各民主党派之间、各少数民族
内部和工商界内部也采用这个方法。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
说:“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要在整个人民内部继续推广和更好地运用这个方法,要求
所有的工厂、合作社、商店、学校、机关、团体,总之,六亿人口,都采用这个方法去
解决他们内部的矛盾。”(注:《毛泽东文集》第七卷,第216、209、211页。)
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1956年4月28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 议上作总结讲话时,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他说:“艺术问题上的百 花齐放,学术问题上的百家争鸣,我看应该成为我们的方针。”(注:《毛泽东文集》 第七卷,第54、195、229—230、232、279页。)在此之前,1951年毛泽东曾为中国戏曲 研究院题词:“百花齐放,推陈出新”。1953年中国历史研究委员会成立时他又说,要 “百家争鸣”。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促进艺术发展、科学进步和文化繁荣的正确方针
,也是共产党团结知识分子,正确处理知识分子之间矛盾的正确方针。这一方针提出后
,毛泽东又在不同场合进一步阐述了提出这一方针的理论根据和现实意义。
首先,这一方针是根据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提出来的。列宁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是
辩证法的核心。根据这种观点,毛泽东指出,真理是跟谬误相比较,并且同谬误作斗争
发展起来的。如果禁止人们跟谬误、丑恶、毒草见面,将导致人们思想衰退,丧失鉴别
能力,这样的政策是危险的。因此,“我们坚持对立统一的观点,采取百花齐放、百家
争鸣的方针。在放香花的同时,也必然会有毒草放出来。这并不可怕,在一定条件下还
有益。”(注:《毛泽东文集》第七卷,第54、195、229—230、232、279页。)
其次,这一方针是适应科学文化发展的要求提出来的。毛泽东指出,艺术上的不同形
式和风格可以自由发展,科学上的不同学派可以自由争论。艺术和科学中的是非问题应
当通过艺术界和科学界的自由讨论去解决,通过艺术和科学的实践去解决,而不应当采
取简单的方法去解决。利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行一种风格,一种学派,禁止另一种风格
,另一种学派,会有害于艺术和科学的发展。因为,判断艺术和科学上的是非,常常需
要考验的时间。历史上新的正确的东西,一开始常常得不到多数人承认,只能在斗争中
曲折地发展。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压抑新生力量和合理意见的事仍然时有发生。不是
由于有意压抑,只是由于鉴别不清,也会妨碍新生事物成长。因此,“对于科学上、艺
术上的是非,应当保持慎重的态度,提倡自由讨论,不要轻率地作结论。我们认为,采 取这种态度可以帮助科学和艺术得到比较顺利的发展。”(注:《毛泽东文集》第七卷 ,第54、195、229—230、232、279页。)
再者,这一方针是在承认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各种矛盾,特别是意识形态斗争的 基础上提出来的。毛泽东指出,在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以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在意识形态方面谁胜谁负的斗争还要经过相当长的时期才能解决。与其他斗争不同,意识形态斗争不能采取强制的方法,强迫人们拒绝某一种思想 或接受某一种思想;只能采取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虽然 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和宣传教育,在共产党取得政权以后,马克思主义已经作为我们国 家的指导思想,但是社会上仍然有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存在。对于这些
错误思想,同样不能用强制的方法去取消。因此,马克思主义必须在斗争中发展,也只 有在斗争中才能发展。“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并不会削弱马克思主义在思 想界的领导地位,相反地正是会加强它的这种地位。”(注:《毛泽东文集》第七卷, 第54、195、229—230、232、279页。)
最后,这一方针是根据我国知识分子状况提出来的。毛泽东指出,我国艰巨的社会主
义建设事业需要尽可能多的知识分子为它服务。当时,我国大约有各类知识分子五百万
左右。对于一个大国来说,这个数量是太少了。五百万左右知识分子,就政治态度而言
,怀有敌对情绪的是极少数,绝大多数是爱国的,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愿意为人民服务
,为社会主义国家服务。少数知识分子虽然不喜欢社会主义制度,对社会主义有怀疑,
但在帝国主义面前还是爱国的。许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知识分子对于在新制度下如何
工作,如何面对新问题,还不大清楚。就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而言,知识分子中赞成
且比较熟悉的占少数;反对的也占少数;多数人是赞成但不熟悉,赞成的程度又很不相
同。在这种状况下就有一个团结知识分子,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
使他们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问题。“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就是团结几百
万知识分子的方针。1957年3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还提
出,要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推广到一切工作中去。他说:“百花齐放、百
家争鸣这个方针不但是使科学和艺术发展的好方法,而且推而广之,也是我们进行一切 工作的好方法。”(注:《毛泽东文集》第七卷,第54、195、229—230、232、279页。 )
综上所述,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解答,是创造性的理论成果,也是对马
克思主义的重要发展,尽管这一成果的实际应用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由于后来毛泽东在 实践中违背了上述理论原则,因而给中国社会造成了严重灾难。但是,这一事实本身也 说明,上述理论原则是不可违背的。今天,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继 续深入理解、准确把握、认真实行上述理论原则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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