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扩大内需背景的城市化战略创新研究_城市化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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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12X(2010)-06-0049(06)

国际金融危机下,发达国家的去杠杆化和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低碳化,使我国长期依赖外部市场的“大进大出”、粗放发展时代终结。客观看,以4万亿元投资为主的一揽子反危机政策在短期内取得显著成效,但就长远而言,投资主导模式具有明显的不可持续性。只有启动消费,形成消费主导的新格局,才能有效实现投资消费平衡,巩固反危机成果,才能形成中长期经济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1]城市是扩大消费需求的主要载体,如何选择正确的战略有效推进城市化,成为当前亟待破解的重要现实难题。

一、城市化驱动消费的理论与现实悖论

国际经验表明,城市化已经成为驱动消费的重要途径。但我国城市化率的提高却伴随着消费率的下降,形成理论与现实的悖论。

1.理论基础

城市化不仅是多种经济资源向城市集聚的过程,更是人自身的巨大变化,集中表现为就业领域从农业转向非农产业、居住地由农村转到城市,最终由农民转为市民,并在城市基础设施、住房、公共服务、农副食品等多方面产生消费需求。

(1)城市化提高消费能力。收入是消费的基础,收入水平决定消费水平。一般而言,伴随着大量的信息、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汇聚城市,城市的市场氛围、创新环境产生巨大的聚集效益和规模效益,使生产要素市场尤其是劳动力市场能够更好地发育和成长,使劳动者在城市能获得相对于农村工资率高得多的就业机会。①

(2)城市化影响消费心理。消费心理影响消费需求,城市的全面扩张伴随着可消费品种类的不断丰富,城市居民消费心理不断变化,逐步向国际化大都市靠拢。尤其是铺天盖地的广告诱惑和攀比效应使城市居民特别是新迁入者改变原有消费观念,快速接轨更高层次的消费水准。[2]

(3)城市化提升消费结构。当前,我国已开始从生存型阶段步入发展型阶段,这一阶段提升在城市消费中集中表现为结构升级,即从满足温饱的生存型消费,转变为谋求自身进步的发展型消费和更高层次的享受型消费。具体来看,许多城市高收入者除追求高档家电、汽车、商品房等耐用消费品外,已经开始注重文化、旅游等发展类、休闲类消费。

(4)城市化改善消费环境。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会带来商业机构的不断涌现,各项服务功能的不断完善,可通达性增强,购物更加方便快捷,尤其是城市社区的高度聚集和更为通畅的信息传递渠道,使得商品信息交流更加迅捷。同时,服务业中物流方式、电子商务、销售模式等的不断变革,满足了城市居民不断多元化的消费方式,进一步改善了城市的消费环境。

2.现实悖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率不断提高,已进入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但消费率却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已降至历史最低点,两者存在明显的负相关。

(1)我国城市化率稳步上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已由1978年的17.92%上升至2008年的45.68%,②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1995年间,城市化率从18.96%提高到29.04%,年均增长0.63个百分点;第二阶段,1995-2005年间,城市化率由29.04%提高到42.99%,年均提高1.4个百分点;第三阶段,2005-2008年,城市化率从42.99%提高到45.68%,年均提高0.9个百分点。[3]

值得关注的是1996年和2008年。1996年我国城市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且第一次达到30%以上(30.48%),并保持了之后10余年的高速发展,标志着从1996年开始我国进入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期(表1)。而2008年城市化水平达到45.68%,表明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向高级阶段提升的紧要关头,正处于迈向城市化国家的关键时期、正处于一个城市化超常发展的新阶段。③

(2)我国消费率总体下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费率呈逐步下降趋势,从1978年的62.1%下降到2008年的48.6%(表2),尤其是2000年以来,下降更为明显,8年时间下降13.7个百分点。进一步看,消费率的下降主要表现为居民消费率的下降,从1978年的48.79%下降至2008年的35.32%。特别需要指出的是,2008年,我国消费率和居民消费率均降至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点。

放眼全球,我国消费率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落后于同等发展水平国家(表3)。1978-2005年,全球年均消费率呈逐步上升趋势,从75.6%上升到78.8%。2005年,美国、日本、德国和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年均消费率分别为86.5%、75.2%、77.7%和86.5%。同为“金砖四国”的巴西、印度和俄罗斯联邦2007年消费率也分别达到75.7%、64.9%和67.0%,即我国落后于同等发展水平国家15~20个百分点。

(3)我国城市化率与消费率的负相关。根据上述数据形成的趋势变化图,④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国城市化率与消费率存在明显的负相关,即与城市化率上升相对应的是消费率的下降,这已成为改革开放30年来的基本趋势。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城市化率依然保持较快增长的态势,而消费率却急剧下降(图1)。

图1:1978-2008年我国城市化率、最终消费率和居民消费率变化情况

二、城市化驱动消费现实悖论的深层原因

计划经济时代产生的许多逆城市化政策和制度安排至今没有根本打破,是我国城市化难以驱动消费的深层次根源。

1.统计意义的城市化难以启动消费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更多是一种土地的城市化,即城市空间规模的不断扩张,而人口并没有相应的向城市迁移,造成人口分布与产业集聚不协调。目前国家统计的城市化水平,都是将居住在城镇半年以上的农村人口列为“城镇人口”,即现有城镇人口中包括大量农村户籍人口,他们只是统计意义上的城镇人口,并不是真正意义的城镇人口,属于“半城市化”人口。有专家估计,这类“半城市化”人口对城市化率的虚高作用在10个百分点以上。⑤

更为重要的是,虽然这部分群体的消费习惯和行为受到城市的影响,但总体上具有“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劳力在城市、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的特征,[4]即这些为数众多的半城市化人口为城市创造了巨大的产能,但仍不能彻底实现在城市的生活和养老,大多以小农的方式进行消费,长期累积形成了庞大的需求缺口。

2.政府投资主导的城市化难以启动消费

在我国现行绩效考核体系下,政府的首要任务是保增长、创造GDP,而非创造需求,由此,政府投资主导的城市化战略往往热衷于“上大项目、建大工程”,对铁路、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很大,如,国家虽然在应对危机的4万亿元投资计划中进行结构调整,逐步提高民生领域的占比,但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电网改造的占比仍高达37.5%,这些投入对居民消费的拉动作用不大。

一方面,政府投资主导下,一味做大城市GDP往往容易造成产能过剩。当前,需要高度关注的是,在外需收缩的冲击下,国内重化工业产能过剩的矛盾更加突出。如,2008年我国现有钢铁产能6.6亿吨,而国内需求是5亿吨;水泥产能18.7亿吨,而国内需求是14亿吨。其结果是:一方面,产能严重过剩;另一方面,以“保增长”为名的盲目扩张,重复建设的趋势开始出现。

另一方面,政府投资主导的城市化对社会投资产生挤出效应。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是带动效应还是挤出效应,关键在于对政府投资的范围、结构和力度的掌控。长期受计划经济体系的影响,我国政府仍未完全从盈利性领域退出,对社会投资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使其丧失部分获利机会。尤其是在反危机背景下,在政府大规模投资和宽松货币政策的配合下,出现了“国进民退”和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争利的局面,部分国有资本大规模进入竞争性领域,挤出了部分社会投资。如,国有企业在房地产领域过度活跃,很大程度上打击了社会资本的投资信心;在经历了5-6年市场化运作的污水处理项目上,地方政府对BOT项目已经没有什么积极性了,存在明显的回收愿望,转而由政府直接投资。[5]

3.工业主导的城市化难以启动消费

政府投资主导城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工业偏好。建国初期,作为农业大国,要摆脱贫穷落后的面貌、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赶超”,实施以工业化为主的发展战略,具有现实合理性,并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尤其是长期倚重重化工业发展的弊端日益暴露。

从工业内部结构看,我国工业增长过度依赖重化工业,劳动力需求低下。目前我国工业增长率的85%以上来自于重化工业。2001-2006年,国内重工业年增长率平均达16%,高于工业增加值的增长率,由此引发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除造成产能过剩外,最为明显就是高增长下的低就业。究其原因,重化工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不大,经济增长并不能带来就业的增长。特别是随着工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大量工业机械的推广运用,使原本较弱的吸纳劳动力就业能力进一步弱化。

从三次产业结构看,我国工业基数大且增速过高,使服务业比重和就业人口长期偏低。我国工业占GDP比重由2000年的45.9%提高到2008年的48.6%。相应地,服务业比例偏低,长期徘徊在40%左右,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60%左右)。造成的直接结果是,大量工业投资挤占了服务业的发展,也使服务业就业人口比重增长缓慢。2005-2008年,我国服务业就业增长不到1个百分点。

由此,我国劳动力就业弹性不断下降。有统计显示,20世纪80年代,我国GDP每增长1%可增加约240万个就业岗位,而现在只能增加80万个左右。[6]有专家估计,我国现在的就业弹性极低,不到0.1,远远低于国际同类发展水平国家平均水平。[7]

4.行政主导的城市化难以启动消费

从更深层次看,我国的城市化进程长期受到行政力量的深刻影响,具有明显的行政主导特征,这是消费难以启动的最深层次根源。

一方面,行政主导容易造成城市化道路的偏差,甚至使扩大消费成为“空谈”。过去对“城市病”的恐惧,使政府采取限制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发展政策,导致城市化进程滞后。而近年来随着各界对城市化的重视,又使各地方政府把城市化建设作为一项政绩工程,普遍存在贪大求快的倾向,盲目追求建设速度和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忽略城市化的实际质量和效益。[8]如,现在很多地方推行的新城建设,往往在很长时间内只是一座“空城”,根本无法形成城市应有的经济集聚效应,以城市化提升消费率也就无从谈起。

另一方面,以行政经济区为基础的城市化,无法形成消费外溢效应。我国经济发展以行政区为平台,形成了独特的“行政—经济区”。这使得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基本上是在各自的行政区内配置资源,自成体系、相对独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区域经济一体化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主要表现在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经济合作、经济社会融合在加快。许多城市组团式发展更有利于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更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但却遭遇到行政区划的障碍,不利于城市间的要素流动与资源整合,对跨城市的消费造成较大的影响。

5.城市本位的城市化难以启动消费

消费是城市发展的持续动力。我国现行就城市而城市的本位发展理念,在很大程度上将城市化曲解为城市版图的简单扩张,而不是城市经济向外延伸、城市福利惠及农村,难以形成城市带动农村的良好态势,造成城市与农村的人为分割,城乡差距的不断扩大。从消费角度看,城市本位的城市化战略,无法有效启动农村消费,造成城市发展的后续动力明显不足。

就启动消费而言,城市本位的城市化战略,最大的弊病在于城乡二元的公共服务体制。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长期缺失,在很大程度上挤出了农民的日常消费,降低了农民的消费预期。统计数据显示,虽然我国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3.6元增加到2009年的5153.2元。但收入的增加并没有伴随着消费率的提高,相反,农村居民消费率从位于最高点的1983年的32.3%下降到2007年的9.1%,24年下降近23个百分点;在居民消费总额中,城乡居民消费所占比重从1978年的62.1%下降到2007年的25.6%,29年下降近37个百分点。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养老、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即使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加快也很难提高居民消费率。据测算,2005年我国城乡居民用于教育和医疗的额外支出对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产生的挤出效应达到5810.7亿元。如果政府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到位,消费率至少可以提高4~5个百分点。[9]

三、构建城市化驱动消费战略的政策与体制

从国际经验看,2008年我国城市人均GDP大致相当于美国1977年、日本1981年、韩国1994年的经济发展水平。这些国家同期的居民消费状况和之后的消费趋势预示着我国城市消费即将步入升级换代的黄金时代。[10]如何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保障经济持续增长,关键在于构建以城市化驱动消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1.以农民工的真正城市化启动消费

基于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差异,促进农民市民化成为直接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战略重点之一。从现实情况看,当前我国存在巨大的“半城市化”群体(即已经进城但尚未真正市民化的农民工),促进其市民化成为首要任务。

(1)建议政府可采取分类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对于在城市打工已久,有较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民工应率先市民化。

(2)充分保障农民工与城市职工“同工同酬同福利”的基本权益。

(3)通过真正的市民化,将农民工纳入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体系,如,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等。

(4)以中小城镇为主,保障农民工最为迫切、最难解决的住房需求,为其在城市安家落户提供基础。

可以预见,农民市民化后将产生巨大的城市消费需求。以住房为例,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伴随城镇化的高速发展,城市住房市场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住房投资规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会相应提高。近年来,我国房地产投资已占城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4,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10%。房地产业的产业链条较长,产业关联效应明显。积极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帮助人们实现“住房梦”,是扩大内需的大任务。[11]

2.以社会投资主导的城市化启动消费

与政府投资重在追求GDP、创造高增长率不同的是,社会投资的核心目标在于提高经济效益。预期目标的不同导致所得结果的差别。前者很有可能存在“为生产而生产”的倾向,容易造成产能过剩,导致GDP无效;而后者追求的目标最终必须通过消费得以实现。可见,以社会投资主导的城市化更能启动消费。

(1)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中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如,放开社会资本进入城市相关垄断行业的限制,实行“非禁止即可进入”,提升市场活力;建立健全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创业的政策体系,如,在创业贷款、税收减免中给予优惠。

(2)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中优化消费环境。如,鼓励社会资本更多地投资于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服务业,尤其是可以根据各地实际,通过集中投资,或建设融普通吃、住、行、玩于一体的消费区,或建设集高档文化娱乐休闲养生于一体的消费区。

3.以服务业主导的城市化启动消费

生产制造业要通过服务业才能与消费联结,消费率偏低与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具有明显的正相关性。为此,亟需转变长期以工业为主导的城市化战略,大力推进服务业发展。

(1)科学制定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定位的服务业中长期规划,明确将以服务业为主导的城市化作为未来发展的战略目标。

(2)合理规划布局城市服务业发展,形成有利于促进消费的区域分工和布局,改善消费环境。

(3)重点建设一个或几个高品质的城市服务业核心区,充分发挥城市集聚效应和扩散效应。

(4)制定城市服务业振兴计划,重点提高劳动者在服务业中的就业比重和就业收入。

4.以市场主导的城市化启动消费

我国的行政区虽然是在综合考虑人口、管理、经济、历史、民族等因素下设置的,但是,当前的行政区划以及由此造成的城乡分割已经对城市化产生一定的阻碍作用,需要尽快打破现行行政体制束缚和行政区划壁垒,摒除行政主导下的资源配置方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使城市化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推进,为启动消费奠定经济基础。从现实情况看,在政府有效作用下,尽快形成经济主导的城市化新格局,主要有三条路径:[12]

(1)以经济为主导推进新兴城市的兴起。一是按照城市经济发展规律,将一些有条件的县升格为中等城市,如,浙江省义乌市;二是将一些有条件的城镇升格为县级市,如,广东省虎门镇。

(2)以经济为主导促进大城市发展。一是鼓励一些相邻城市之间通过打破行政分割走向融合,成为区域性的大城市,如,湖南的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完全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打破行政区域的分割,走向融合,扩大城市规模,必将成为区域性的经济中心,产生更强的经济辐射能力;二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以及内地一些特大城市周边,通过“撤县(市)设区”调整行政区划,扩大中心城市的规模,增强中心城市的实力,更好地发挥中心城市对腹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如,广东省佛山市在“撤县(市)设区”后成为省内第三大城市。

(3)以经济为主导促进城市群的发展。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城市间地理位置连片或呈带状、交通通讯网络发达、经济联系密切的区域,采取多种形式的经济一体化和社会一体化,实现城市群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壮大。如,长三角、珠三角。

5.以城乡一体化的城市化启动消费

城市化启动消费,不仅在于提升城市自身的消费率,更在于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城市辐射农村为主要途径,同时启动城乡消费。

(1)加强城乡经济互动,增强城市消费的辐射作用。建立城市消费对农村的辐射带动网络体系,其核心在于提高农村人均消费,以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与规模扩张。一是城市消费的示范效应将改变农民的社会消费心理,逐步形成趋同化的消费倾向,进而促进农民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二是大都市圈健全的交通运输网络将为农民进城消费或网购提供前所未有的便捷,很大程度上刺激农民消费需求的规模扩张。[13]

(2)以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为重点提高农民可支配收入。一是在符合城乡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农户可以将土地长期使用权在各种用途中转让、出租、抵押、入股和出售,鼓励农村土地集中经营,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建立主要依托土地的农民财产性收入机制;二是用于公共用途的农村集体土地可由政府按法定程序、按市场价格对农民进行征用补偿;三是建立非公共用途的农村集体用地直接进入市场的机制,形成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统一、规范的管理措施与办法,形成城乡一体的土地有形市场和土地市场监管体系,保障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3)以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增加农民消费预期。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提振农民消费信心、启动农村大市场的重要条件。建议细化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在2020年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尽快出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投资计划,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重要契机,明显增加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投资。重点是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争取早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减少农民防老储蓄;二是加大新农合保障力度,防止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普遍化进而挤占农民消费;三是加强农村就业培训与就业服务,把农民培育成为现代农业产业工人或进入城镇企业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水平。

注释:

①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刘易斯(Lewis,1954)提出发展中国家经济的“二元结构模型”,探讨了传统农业部门的劳动力转移和现代工业部门的就业,表明城乡在劳动生产率、居民收入和消费上表现出很大差异。

②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的统计指标为“城镇化率”,为便于理解,本文统一使用“城市化率”这一提法。

③从世界城市发展经验看,城市化发展进程具有明显的阶段性,根据形态特征和内在机制的变化,以及发展水平的不同,城市化可分为3个阶段:城镇人口占区域总人口的比重在30%以下时,属于初级阶段;城市化水平在30%~60%之间,属于中级阶段;60%以上属于高级阶段。并认为,当城市化水平低于10%时,城市的发展非常缓慢;当城市化水平达到10%时,城市化进程开始,城市化发展速度开始加快;当城市化率达到30%时,城市化速度会明显大幅攀升,城市化进入急速发展阶段,这一过程一直会持续到城市化水平达到60%以上;当城市化率达到60%后,城市化重新进入平缓发展阶段。参见:迟福林主编:《第二次转型》,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

④笔者认为,用简单的趋势变化图已经能够清晰的说明问题。当然,也有学者通过更为缜密的计量模型进行验证,主要是单整检验、协整模型及检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等方法,在此不重复验证。参见李林杰,王玉静,申波:《人口城市化率与最终消费率矛盾症因及相关建议》,载《商业研究》,2009年第11期;王翔:《以城市化驱动消费的现实悖论—兼论我国经济拉动方式的转型》,载《经济与管理研究》,2010年第4期。

⑤按现行统计口径,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都被统计为城镇人口,其中包括户籍在农村的农民工及其随迁人口。对这部分人口目前没有直接的统计数据,但可以采用两种估算办法:第一种办法是按农业人口与乡村人口之差推算。2006年按户籍统计的农业人口为89162万人,按常住地统计的乡村人口为73742万人,相差的15420万人被“虚增”为城镇人口,使当年城镇化率“虚高”11.7个百分点。第二种办法是按普查中登记住户人口与常住人口之差推算。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2006年末全国农村登记住户人口为87768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74576万人,照此推算全国农村登记住户人口中有13192万人常住在城镇,使当年全国城镇化率“虚高”10个百分点。参见叶兴庆:《农民进城:城市之门如何打开与农村之根如何割舍》,载第68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城市化与城乡一体化”论文集》,200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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