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现状和改革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业基地论文,国有商业银行论文,东北老论文,现状论文,建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六大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支持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地区发展接续产业”。自2003年年初,半年之内温家宝总理三赴东北,深刻阐述了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基本思路,强调要“用新思路、新体制、新机制、新方式,走出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新路子”。这些既为老工业基地加快发展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也为老工业基地国有商业银行解决历史包袱提供了契机。
东北地区是我国老工业基地的代表,仅“一五”期间国家156个重点项目就有58项在东北;但多年来东北地区一直沿袭国有经济为主体的格局,市场经济发育缓慢,市场化程度低,一批老企业、大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相继被市场淘汰,发展滞后问题十分突出,成为计划经济最顽固的堡垒。老工业基地的国有商业银行,受传统体制和专业分工的影响,信贷资金绝大部分投向了国有工商企业,受之拖累,贷款质量问题日益突出,经营亏损严重。为了客观全面地反映老工业基地对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揭示区域经济和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本文特对工商银行东北某省分行(以下简称“某行”)及其辖内国有企业进行了调查研究,以期寻求加快发展国有商业银行的对策和措施。
一、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经历的基本历程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国有企业、国有银行与我国经济发展共同经历了三个阶段,即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建国后1951年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1978年至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1993年至今),其间发生了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产权制度、市场流通体制、税收制度、金融体制和信贷政策的多次重大变革。
1984年以前,在中国金融市场上中国人民银行一统天下;1984年人、工两行分设,工商银行承接了原人民银行的存、放、汇业务,并肩负起了统管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的职责。1984~1998年工商银行是国有专业银行,1998年工商银行开始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并实施商业化管理。东北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很大部分是在“一五”、“二五”期间由国家投资建成的,主要集中在冶金、造纸、机械制造、煤炭及纺织等传统行业,以重化工业为主体。计划经济时期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按照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作为国有工商企业的主要资金供给者,工商银行及其前身中国人民银行与国有企业建立了紧密的联系。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这些老工业企业由于产品技术含量不高,经营管理流于粗放,长期依赖国家政策扶持,在市场经济中受到极大冲击,经营效益逐年下滑,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危机。由此国有企业进行了长期的、大规模和深层次的改革,并为此付出了巨额的改革成本,工商银行作为国有企业的最大债权人,成为国有工商企业改革成本的最大承受者。
1.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初期。1951~1984年,银行主要是现金、结算和信贷中心,一切按计划供给资金,担负着社会总出纳的职能。其中,1951~1979年,信贷执行“统贷统存”的政策;1979~1984年,信贷政策是“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在此期间银行贷款主要是计划管理,没有自主性,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是国营企业,国营企业贷款占据绝对份额。1984年末,被调查的某行各项贷款余额94.1亿元,其中国营企业贷款91.2亿元,占比高达96.9%。
2.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1985~1992年,信贷政策是“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信贷政策虽然仍以计划为主,但有一定的自主性,其间国有专业银行与国有企业建立了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工商银行自1984年成立以来就自然地作为国有工商企业的主要资金供给者,多年来为国有企业投入了巨额信贷资金,解决了国有企业生产周转用的铺底性流动资金和临时性资金需求。到1992年末,某行各项贷款余额438.4亿元,其中,国营企业贷款360亿元,占比达82.3%。银行信贷资金长期参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信贷资金一定程度上固化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大量信贷资金基本丧失了流动性,因此国有企业经营的质量就直接决定着国有专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1993~1998年,信贷政策是“实贷实存”;1998年至今,信贷执行“存贷比例挂钩”的政策。在这一时期银行的经营自主性逐渐加大,但受制于区域经济环境的困扰,国有企业多年来对国有商业银行形成的影响惯性依然巨大。一方面,区域内国有经济居于主导地位,非国有经济比重低,经营观念陈旧,对外开放程度低,发展步子慢,经济发展缺乏有效的内在动力,在这样的环境下,新的客户少,银行可自主选择的客户范围更小,老的国有企业客户依然是首选,银行不得不被动地为国有企业服务;另一方面,银行身陷国有企业,已难于自拔,为了维护存量贷款安全,银行采取通过增量盘活存量的方式,又加大了对国有企业贷款的投入,形成新的贷款。国有企业自有资金严重不足,占用大量银行贷款,导致企业财务费用增加,经营成本增加,降低了产品价格的市场竞争力;另外国有企业活力不足,产品技术含量低,产品技术竞争力不强,导致企业经营性亏损。由于银行信贷资金已被国有企业长期大量占用,为维系贷款存量安全,必须帮助企业进行再生产才能实现扭亏、减亏。这样,银行通过发放扭亏、减亏和封闭专项贷款对企业进行信贷资金再次投入,贷款投入越来越大,企业债务雪球般越滚越大,银行不良债权越积越多,形成恶性循环。据不完全统计,1993~1998年某行对500多户国有亏损企业累计投放扭亏、减亏和封闭贷款专项贷款13亿元;截至2002年末,此类贷款余额12.5亿元,其中不良贷款12.1亿元,不良率为97%。
二、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经营风险和包袱向国有银行转移的基本过程
无论是在计划经济时期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老工业基地的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始终是唇亡齿寒的关系。工商银行自1984年成立至今与国有企业共同经历了从“六五”到“十五”时期的四个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重大改革时期,特别是东北地区的国有银行,伴随着国有企业的兴衰,也饱尝了从巅峰到低谷的沧桑巨变。据统计,2002年末某行国有企业不良贷款达270.8亿元,不良率62.3%。历史沉积形成的国有企业拖欠的银行贷款多数是由于体制转换与政策变化造成的,以下通过对各时期的贷款投放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可以从旧体制的渊源中找到症结,客观地揭示东北地区国有银行经营现状形成的内在原因。
(一)计划经济条件下银行信贷财政化风险
1984~1993年,我国计划经济逐步被打破,商品经济得到充分发展,市场经济框架初见萌芽。在这十年中,经历了“六五”后期、“七五”时期及“八五”前期,某行为经济建设共计投放贷款254.3亿元,其中主要投放的是流动资金贷款,占比为83.3%。这一时期主要进行财政体制改革,由于财政与金融资金供应关系出现易位,财政支出范围的不确定性和支出缺口的扩大,加剧了银行信贷资金供应压力,促使信贷资金变形。信贷资金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各种流失、挤占、挪用和损失的现象相继发生,信贷资金财政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导致银行在统管流动资金的历史过程中沉积了大量不良贷款。因此这一时期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信贷资金财政化。
首先,国有银行承担了应由财政提供的定额流动资金部分,使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成为企业的铺底资金。1983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发[1983]100号”文件明确指出,“国营企业流动资金由银行统管,财政不再提供流动资金”。表1是1984~1993年该行汇编内国有企业流动资金变化表。1984年该行的国有工业企业贷款户1338户,企业定额流动资金43亿元,企业自有流动资金0.5亿元,仅占定额流动资金的1.2%;到1993年该行的国有工业企业贷款户1360户,企业定额流动资金191亿元,企业自有流动资金7.6亿元,占比4%,距离国家规定的标准还相差26%,充分反映出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从增量上分析,十年中企业定额流动资金增加了148亿元,而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仅增加7.1亿元,说明另外95.2%资金是由银行贷款提供的。另外,1984年该行共有国有商业企业贷款户3581户,全部流动资金占用80.6亿元,企业自有流动资金5.2亿元,占比6.5%;到1993年国有商业企业贷款户3266户,全部流动资金占用84.9亿元,企业自有流动资金6.1亿元,占比7.1%。由此可见,自1984年以后我国流动资金管理体制由财政、银行双轨制改变为银行一家管理的单轨制,国有企业的流动资金缺口全部由银行统包下来,银行“统管”流动资金变成了实质的“统包”流动资金。由于这部分贷款的财政化,导致资金流动性极低,多年来企业贷款一直靠“借新还旧”加以维持。随着企业经营形势及市场的变化,“借新还旧”贷款沉淀在生产流通领域隐含着的风险隐患日渐显性化。截至2002年末,该行用于国有企业铺底资金,体现为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的贷款达180.2亿元,基本靠倒贷维持。
表1 1984-1993年汇编内国有企业流动资金变化(户、亿元、%)
国有工业企业
国有商业企业
合计
户数1338 3581 4919
流动资金占用43 80.6 123.6
1984年
其中:自有流动资金 0.5 5.2 5.7
占比1.20 6.50 4.6
户数1360 3266 4626
流动资金占用191 84.9 275.9
1993年
其中:自有流动资金
7.6 6.1 13.7
占比 4
7.1 5
其次,国有银行承担了支持国家重点建设的全部职能。“七五”和“八五”期间,国有企业自筹基建和改造资金落实不到位,盲目上项目的问题普遍存在。某行在“七五”时期对246个重点项目发放技术改造贷款10.2亿元,但由于项目自筹资金不到位或立项时投资不足,其中131个项目的4.5亿元缺口挤占流动资金贷款;“八五”时期的660个项目中有40个项目、3.2亿元缺口,也是主要靠挤占和挪用流动资金弥补。至2002年末,该行由此类问题形成不良贷款3亿元。
第三,国有银行承担了应由财政负担的计划内亏损部分。按当时有关政策规定,国家预算内国有企业亏损部分应由财政拨补;但由于当时财政困难,拖欠问题非常突出,挤占了大量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据某行汇编统计,1993年末该行实行贷款的国有工业企业1360户中亏损企业345户,计划内亏损16亿元;国有商业企业贷款户共2540户,其中亏损企业781户,计划内亏损2亿元,均未按规定拨补,在无其他资金弥补的情况下,客观上挤占了银行信贷资金。至2002年末,沉淀在企业未补亏损的银行贷款18亿元,其中不良贷款13.6亿元。
第四,国有银行承担了应由政府负担的企业办社会的部分资金。在当时国有大中型企业“大而全”的体制下,银行信贷活动不仅被动地渗透到企业全部经营过程中,而且还渗透到非经营性支出及资产占用的社会负担部分;不仅承担了财政职能,还承担了由政府承担的办学校、医院及解决就业等职能。据调查,该行辖区19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在经济建设的不同时期相继成立了小学、中学、医院、招待所和技校等社会福利性质的机构。企业办社会机构涉及职工10349人,每年支付工资5848万元,支付经费8472万元,占用企业资产13245万元。此次调查仅以企业办社会目前占用的全部资产计算,企业挤占贷款就达5亿元。另外,多年来人员费用和维修资金等已无法统计,这部分贷款虽未直接投入到企业办社会项目上,但在各级财政并未对此予以拨付款项的情况下,企业挤占流动资金贷款的事实是勿庸置疑的。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风险向银行转嫁
1994~1998年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化时期,在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又一次共同经历了企业产权制度、市场流通体制改革的阵痛。在企业重新定位中,国有银行再一次蒙受了信贷损失,为经济体制改革支付了巨大的“资金成本”。
一是国有银行承担了商业流通企业体制改革的成本转嫁。计划经济时期,为发挥国营商业、物资批发企业的主渠道和“蓄水池”作用,由财政拨给一定的储备资金,用于国营商业物资批发企业储备国计民生所需的商品。1984年以后财政不再拨补储备资金,使商业和物资企业自有资金比重越来越低,大量的银行信贷资金逐步垫了进去。1994年市场流通体制全面改革,商业企业由计划走向市场,物资供销企业和商业一、二级批发企业在短时间内大面积转制,形成了巨额的不良贷款。据统计,截至1993年末,某行被占用在流通批发企业的贷款68亿元,其中商业批发企业占用贷款48.2亿元,物资供销企业占用贷款19.8亿元。到2002年末,上述贷款形成不良贷款31亿元。
二是国有银行承担了国有企业转制中的体制风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资本优化重组,是国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但由于操作的不规范,部分政府和企业误把转制当作甩掉银行债务的良机,采取“金蝉脱壳”、“母体裂变”等形式,导致银行债权悬空,国有信贷资产流失。到2002年末,该行贷款户中国有转制企业615户,贷款130.6亿元,占国有企业和国有贷款比重分别为18.3%和30.1%;其中,201户企业借改制之机采取破产、分立和股份制改造等形式逃债41亿元,包括贷款本金23亿元,占转制企业贷款的17.6%,利息18亿元。这201户企业逃废债的具体形式是:破产企业64户,悬空逃废本息12亿元,占比29.3%;借企业分立之机悬空逃债38户,本息10.6亿元,占比25.8%;企业兼并不承债造成债权悬空的10户,逃债本息1.5亿元,占比3.7%;借股份制改造逃废债企业11户,逃债本息1.1亿元,占比2.7%;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悬空逃债18户,逃债本息5.9亿元,占比14.4%;其它形式悬空逃债60户、逃债本息9.9亿元,占比24.1%。
(三)政策性因素加剧了国有企业银行贷款风险
1998年以前,国有银行兼有政策性和经营性双重职能,为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国有经济发展,国有银行承担了大量的政策性贷款投放和接收任务,行使了部分政策性银行职能,承担了政策性贷款所形成的风险(注:例如:1991年清理“三角债”;1994年为支持国家棉花、化肥、农药及原油等发放专项贷款;1995年支持铁道、煤炭和冶金等行业发放专项贷款;1996年支持特困企业发放工资性贷款,解决困难职工春节生活费问题,化肥储备贷款等;1994年以来为帮助国有亏损企业扭亏,对部分国有工业亏损企业注入扭亏、封闭等专项贷款;为石化、冶金行业发展发放封闭或专项贷款;为军转民品生产和三线企业搬迁发放贷款以及接收农发行粮棉油企业划转贷款等。)。截至2002年末,某行共发放41项政策性贷款174.9亿元,占同期增量贷款381.9亿元的45.8%;其中形成不良贷款151.1亿元,占该行全部不良贷款的55.8%;积欠利息68.8亿元,占该行应收未收利息总额的35.1%。这部分政策性贷款,虽然在一定时期为社会的稳定、企业减负、清偿三角债及企业摆脱困境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多数只是缓解了一时的矛盾,对企业制度的改革和企业经营管理的改进并未起到根本性作用。其结果是一方面使企业背负上沉重的贷款利息负担;另一方面使国有银行注入企业的政策性贷款本息无归,给国有银行经营效益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三、老工业基地对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影响的现实表现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转轨进程中积极转变观念,通过大力调整信贷结构和客户结构,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和加强清收转化不良贷款能力,使老工业基地遗留给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和包袱得到了一定的消化和处理,经营状况有所改善;但老工业基地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深重影响还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改观,通过对某行的调查,可以看出老工业基地对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影响的现实表现依然十分严峻:
1.国有企业贷款占比高。2002年末,该行各项贷款余额832.8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贷款余额为569亿元,占比68.3%;法人贷款客户8744户,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4052户,占比46.34%。
2.国有企业是不良贷款客户的主体。2002年末,按“一逾两呆”口径划分,该行不良贷款余额351.7亿元,不良贷款率42.23%,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良贷款267亿元,占全部不良贷款的75.9%;按“五级分类”标准划分,共有353.3亿元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44.72%,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良贷款270.8亿元,占全部不良贷款的76.6%。
3.国有企业是欠息客户的主体。2002年末,该行累计应收未收贷款利息198.3亿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累计应收未收贷款利息174亿元,占比87.7%,其中,表内欠息55.6亿元,表外欠息142.7亿元。由于国有企业占用的贷款质量低,付息能力弱,导致东北地区国有银行持续多年经营亏损,形成巨额的财务包袱。1993年以来,该行累计亏损达110.8亿元。
4.国有企业贷款流动性持续下降,潜在风险巨大。2002年末,该行生产流通领域国有企业占用的流动资金正常贷款为133.8亿元,正常贷款占比仅为38.53%,其中还包含借新还旧正常贷款余额为78.5亿元,大量的国有企业正常贷款主要靠此类手段在维持,贷款的流动性极低,风险隐患极大。
5.历史形成的超负荷经营问题严重。在传统的信贷管理体制下,为满足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在存款增量不足的情况下,银行依靠借入资金实现增量贷款的投放,累积了巨额的系统内借款。从几个关键的时段来看,该行1984年借入资金余额62亿元,1993年借入资金余额189亿元,1998年借入资金余额409.4亿元,2002年借款余额284.3亿元,形成了巨额的高成本负债。1998年以来,仅系统内借款利息支出就达80多亿元。此外,为了加大国有企业损失贷款的核销力度,借入呆账准备金16.13亿元,年支付利息8565万元。
6.传统的经营观念根深蒂固。老工业基地对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的最大的影响莫过于对人的经营观念的影响。目前仍有一些人没有彻底摆脱计划经济思想的束缚,有的还不能处理好支持地方经济与自身风险控制的关系,无视风险盲目扩张;有的还习惯于把“存款第一”、“存款立行”作为经营口号,尚未从效益的角度审视银行经营;有的还习惯于上级行下达指令性计划,主动发展意识不强,自我发展定位不高,习惯于和自己过去比、和计划比;有的仍热衷于国企和大项目板块,而对私营经济和新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小额商机不屑一顾。这些经营观念的错位和偏差,严重地封闭和禁锢了国有商业银行脱贫解困的步伐。
四、解决老工业基地国有商业银行发展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老工业基地的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解决国有商业银行在计划经济时期和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承担的体制风险和政策包袱,促其尽快步入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是当前金融工作需要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通过调查研究可以看出,解决老工业基地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问题,应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
1.加快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重振东北经济。经济决定金融,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问题还要依靠老工业基地经济的重新崛起。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要彻底摒弃多年来沿袭的常规惯性思路;摒弃封闭意识、计划经济意识和唯上唯书意识;摒弃把调整改造当作向上争资金、要政策和跑项目的传统理念。要防止把调整改造变成“口号战略”,切忌一阵风,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刻领会温家宝总理强调的用“四新”走出“新路子”;“坚持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正确发挥市场作用”;“实现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最根本的是要靠改革”。要看到实施这一战略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扎扎实实,稳步推进,拿新招,使实劲,重实效。要着力推进老工业基地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消除经济发展和调整改造的体制障碍,以改革开放促进企业改组改造,促进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在集中精力搞好老企业和大企业改制、改造的同时,大力放活中小企业,并进一步放胆、放手和放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第三产业。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新一轮调整改造中,固然要增加投资,抓一批能牵动全局的大项目,但要切忌一哄而起,重蹈覆辙。要特别警惕在调整、改造及改制中出现新一轮企业逃废债,既要按政策积极帮企业卸包袱,又要切实维护金融债权。
2.加快发展步伐,提高自我调整能力。要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老工业基地国有商业银行的历史问题。立足于现有基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注重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优质市场的营销开拓,努力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在发展中解决信贷资产质量低和经营效益差的问题。要主动适应新形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按照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向市场要资源,向市场要效益,加快业务创新和发展,争取尽快走出经营困境,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3.大力推进信贷结构调整,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借助东北地区的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大型产业优势和科学教育优势,加大对基础产业、公共事业、高科技产业和支柱产业贷款营销力度,在国有经济高层次改造、全方位重组的战略布局调整中,实现信贷资产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集中。要大力支持支柱、优势和高新技术产业,扶持有创新能力的和壮大的制造业,促进老工业基地向新型的、先进的制造业基地转变。通过支持汽车和石化两个支柱产业及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成新的支柱产业,推动产业格局和信贷结构调整。要坚决从传统行业和低信用等级客户中退出,加快收缩总体生产能力过剩、经营效益不高、缺乏国际比较优势的传统行业和产品的信贷总量;对于高风险、低效益的行业要坚决而有序地退出;对于重点不良贷款客户要增强退出的主动性和果断性。
4.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上级行和相关部门给予必要扶持。一是建议对老工业基地国有商业银行实施第二次债转股和不良资产剥离。2000年不良贷款剥离时,实行统一的剥离比例15.4%,即按1999年末贷款余额的15.4%确定剥离总额度。这种剥离方式没有考虑地区之间的差异,更没有考虑东北地区国有企业多、不良贷款比例高的实际情况,所以此次剥离后东北地区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仍然偏高。为了切实减轻老工业基地国有商业银行的历史包袱,建议实施二次剥离,其中对1998年以前国有工商企业形成的不良贷款全部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对产品有市场,经营正常,债务包袱较重(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国有企业实行债转股政策,减轻企业的债务压力。二是建议在呆账核销政策上,对老工业基地分行予以倾斜。提高老工业基地国有商业银行的呆账核销比例,按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用的事实损失类贷款总额,按照每年20%的比例提取呆账准备金并等额给予核销。对于核销的政策性呆账贷款报请国务院批准,直接等额抵减上缴国家税务部门的营业税或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抵减营业税。三是建议考虑解决老工业基地国有商业银行的借入资金及利息支出负担问题。东北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大多是经营性资金短缺的借差行,经营性成本费用支出较大,且对应的国有企业占用的贷款又形成不良贷款,借入的资金没有形成效益,因此建议对老工业基地国有商业银行的借入资金实行低利率政策或将借入资金直接核定为营运资金,以此减轻其财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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