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信息技术学习评价论文_尤凤森

浅谈信息技术学习评价论文_尤凤森

尤凤森 山东省牟平第一中学 山东 烟台 264100

一、评价不是区分,而是为了促进学生转变性发展

就我校的实际情况来看,学生的实践能力参差不齐。学生个体由于起点不同,在学习中碰到的问题也会有所不同。评价要充分考虑学生的个别差异,考虑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发展需要。因此,面对不同的学习个体与问题情境,不应该采用简单划一的评价标准。学习者需要的是一种不同起点下的“挑战性”驱动。评价不是区分,而是为了调节学习者的行为,促进学生个体“转变性”发展。

二、评价应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而不仅仅只关注学习结果

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内容从传授计算机基本知识转到利用计算机和网络作为工具帮助学生更好地自主学习和探讨。信息技术教育的过程,是学生动手实践的过程;也是学生的一个创造过程。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学生完成一件作品、利用计算机进行学习的过程中,都需要学生开动脑筋、大胆想象,自己动手,让学生进入主动探求知识的过程。

三、评价应有利于学生对知识、技能进行自我建构

近年来由于建构主义理论的兴起,使评价必须重视学生认知建构的个体差异。建构教学论认为,知识的建构通过学生的自我反复调节完成,由于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一套最佳的学习方式,因而各人的知识建构方式不一定相同。建构论认为,认知个体是在主动地解释客观世界,认知个体处在不断发展与改变的过程中。因此,基于建构论的学习评价应重视考核以下几方面:

1.学生对计算机基本知识及网络知识的自我组织。2.学生真实的信息加工表现。3.学生选择和使用信息技术工具进行自主学习、探讨的能力。4.学生的建构过程和信息能力的发展。

四、注重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相结合

学习评价的组织形式一般可分为“他评”和“自评”两种,其中“他评”又可分为“教师评”和“学生评”。在通常的情况下,以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占据多数。但是,学生评价不仅仅是教师的责任,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学生应该成为评价的主人,信息教师应该尽力创造条件,力图让学生也担负起评价的责任。

五、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

由于信息技术的学习评价涉及的问题较多,且有些问题难以量化,如:对学生信息意识的评价,运用信息技术工具进行自主学习、探讨的评价,网络环境下与人合作行为的评价,以及是否自觉地按照法律和道德行为使用信息技术的评价等等,因此学习评价应以定性评价为主,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论文作者:尤凤森

论文发表刊物:《素质教育》2017年11月总第25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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