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融资现状、融资效率与融资体系构建研究_投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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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是经济发展的引擎,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关键要素之一。对于西部大开发而言,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优势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及行业规模扩张等都将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根据测算,我国东中西部地区GDP对资金来源的弹性分别为0.792、0.973和1.275,即西部地区资金来源每增加1个百分点,其国内生产总值就相应增加1.275个百分点,而东部地区仅增加近0.8个百分点。那么,为什么资金仍然大量流入东部,甚至连西部的资金也流入东部,其结论显然是西部融资体系效率低下,造血功能不足所造成的,并且这已经成为制约西部大开发的“瓶颈”。本文从西部融资现状入手,剖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从融资角度探讨构建高效的西部融资体系来支持西部大开发。

一、对西部融资情况的基本判断及现状扫描

目前,我国西部地区融资渠道主要有财政投资、银行信贷、吸引外资、证券融资和自身积累等,但仍以财政投资和银行信贷为主,融资渠道十分狭窄单调;同时,西部尚无较大的区域性中心资本市场,证券化融资渠道不畅,不仅弱化了西部地区的融资能力,而且加大了货币市场的融资压力与风险。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遵循的是效益原则,哪里投资回报率高,资金就流向哪里。东西部地区由于在经济基础、社会环境、人口素质及交通通讯等方面的差距,使东部地区投资回报率明显高于西部地区,因此大量资金被吸引到东部地区。无论西部地方政府提供怎样的优惠政策,中央对西部地区如何重视,甚至制定了一系列推动西部地区发展的倾斜政策但因中央财力有限,且西部地区自我积累能力和投资回报率低、投资环境和吸引外资能力差,最终导致西部自身资金大量外流,资本形成严重不足。更为严重的是,东西部地区资本形成能力的差异,使我国在推进东部地区经济进入良性高速发展的同时,西部地区经济却陷入低水平恶性循环的怪圈。

表1 1999~2001年中央财政投资(亿元)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中西部地区开发年鉴》(2000~2002)整理。

1.财政投融资力度加大,但仍不够且呈力不从心之势。首先从中央财政投资情况看,表1列举了1999~2001年的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的投资情况。近10多年来,中央对西部地区实行区域补偿,每年补贴100亿元;并先后设立了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基金,“三西”地区专项建设基金,对“老少边穷”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低息、贴息贷款扶持等;同时,加大了西部财政投资力度,从1999~2001年,中央对西部的固定资产投资由3445.54亿元提高到4704.24亿元。但作为西部地区资本主要来源的中央财政投资,受财力所限其支持不可能持久;另外,去年中央提出振兴东北,并已拿出相当部分中央财政资金予以重点支持;加上近年中央财政投资虽加大了对西部投放力度,但仍明显倾向于东部地区(注:如在基本建设投资中,中央项目在东部地区的投资由1999年的6570.69亿元提高到2001年的7143.62亿元;而西部地区则只由2152.22亿元上升到2811.29亿元,中央项目对西部的投资只是东部地区的39.35%。)。因此,可以预见中央财政在西部投资将会呈现递减趋势,并逐步将由其他方面资本和融资形式替代。其次,从地方财政投资情况来看(见表2),西部地区自身财政收支严重失衡,属于“吃饭财政”,能够用于支持开发的资本严重不足。可以说,地方政府虽然力图增加投资,却因自身积累能力太差,地方财政投资的数量和比例一直难有大的提高。2001年,东部地区地方本级财政收入为4722.3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60.52%;而西部地区地方本级财政收入仅为1300.72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6.67%,财政支出却高达3422.47亿元,占全国的26.06%。可见,西部地区财政收支赤字规模达2121.75亿元,赤字的弥补主要靠中央财政补助和预算外收入等方式解决。

表2 2001年地方本级财政收支情况(亿元、%)

收入 占比 支出 占比

东部 4722.3

60.525991.53

45.62

中部 1780.28 22.813720.56

28.32

西部 1300.72 16.673422.47

26.06

全国 7803.3100

13134.56 100

资料来源:根据《2002年中国财政年鉴》计算、整理而成。

2.货币资金市场表现为自我资金积累率低。改革以来,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已经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2003年全国居民存款总额突破10万亿元大关;但西部地区存贷款总量在全国占有份额较小,远低于东部地区。表3是1999~2001年全国城乡居民的存款情况。以2001年为例,全国城乡居民存款总额为73762.43亿元,其中,东部地区存款总额是34710.16亿元,占全国的47.06%;而西部地区只有13086.25亿元,仅占全国的17.74%。2000年东部拥有全国金融机构贷款的57.1%;西部仅占15.6%,存贷款明显呈现东高西低的特点。更为严重的是,西部信贷资金存在大量的流失现象。保守估算,通过西部上存资金、资金净拆出及金融机构直接向东部企业贷款等渠道流失的资金,占到西部信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导致西部信贷资金东流的根本原因是在经济发展中,西部很大程度上沿袭着计划经济时期高投入、低产出的粗放型模式,从而导致资源浪费严重、资金利用效率不高。据测算,近年来西部地区的资金周转次数较全国慢近一次,百元资金利税率较全国平均水平低25%左右。

目前西部融资渠道除了财政投资外,主要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在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只有少数几家在西部设有分支机构。西部建设急需资金的项目多为建设周期长、见效慢及风险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于商业银行的呆坏账问题已成为银行业的顽疾,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在贷款上必然慎之又慎。对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调整发展战略,向中心城市收缩战线,并且西部不发达的县较多,撤销或将要撤销的分支机构很多;而农村信用社和县级城市信用社的发展未能及时补缺到位,因此造成西部间接融资网络在县域经济中出现“服务真空”。所以,期望银行对西部大开发建设直接投入太多的资金支持是不现实的。

表3 1999~2001年全国城乡居民存款情况(亿元、%)

1999年2000年2001年

余额 占比余额 占比余额 占比

东部 31789.2 53.3229976.07 46.6 34710.1647.06

中部 17645.6 29.6 22971.2 35.7 25966.02 35.2

西部 10187

17.0811385.11 17.7 13086.2517.74

全国 59621.8 100 64332.38 100 73762.43 100

资料来源:根据《2002年中国金融年鉴》计算、整理而成。

3.资本市场发展缓慢,直接融资渠道狭窄且水平低下。从资本市场的发育来看,截至2000年底,深沪两市上市公司总计1088家,其中东部地区为638家,占58.64%;西部地区仅有224家,占20.59%,除四川省上市公司数目(54家)较多外,其余各省市自治区平均仅10家左右,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1家)。而且西部地区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工业行业,这类上市公司占西部上市公司的73.78%,而这一比例的全国平均水平为65.51%;公用事业类及综合类上市公司的比例较全国平均水平低4~5个百分点;高科技类上市公司更是寥寥无几。同时,西部上市公司普遍规模较小,其平均流通股本、平均总股本和平均总资产三项指标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0%~70%;其中,总股本大于5亿股的上市公司仅有7家,主要分布在四川、重庆和云南等省市,其余省区基本没有。从资本市场的筹资情况看,西部地区上市公司融资能力较弱。2000年,全国股票市场A股筹资总额为1642.67亿元,其中,东部地区筹资额为1041.08亿元,占筹资总额的63.38%;中部地区筹资额为336.07亿元,占筹资总额的20.46%;西部地区筹资额仅为265.53亿元,占筹资总额的16.16%。从再发行筹资上看,1995~1999年间,西部12省(区、市)实现配股的上市公司总计只有91家,上市公司通过配股总计筹集资金136.9亿元;2000年局面虽有所好转,全年再融资额达88.34亿元,但也仅占全国再发行筹资总额的14.91%,而同期东部地区的再发行筹资比重占到全国的65.29%。从资本市场的经济效益情况看,西部上市公司的经济效益较差且呈滑坡之势。1995年,西部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21.76%;到1999年终仅为4.01%,盈利能力下降近82%,年均下降速度达34.5%,每年盈利能力衰减1/3以上。1995年,西部上市公司中只有4家亏损公司;但到1999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就增加到19家,占同期西部上市公司总数的10.11%。同时,占全国证券公司总数12.5%的证券机构数量少、实力弱小、发展程度低,无法按照证券法的要求改组为投资银行,产业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和风险基金也尚为空白。从债券市场的发展看,1995年在西部11省、市、自治区(西藏因无资料而未包括在内)中,只有内蒙、广西、四川和重庆四地发行了企业债券,其余七个省、自治区均没有一家企业发行过企业债券。1999年西部共发行企业债券39.5亿元,占当年全国企业债券发行总额158.2亿元的25%;而该年东部11省市共发行企业债券76.6亿元(当年广东、海南两省未发行企业债券),占当年全国企业债券发行总额的48%。

4.西部吸引外资能力差。近年来,虽然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引导外商向西部地区投资,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外资在东中西部地区的分布却依然极不平衡,呈现出“东高西低”的态势(表4)从2000年外商实际投资的地区分布来看,东部地区利用外商投资签订合同项目数18831个,签订合同金额510.1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金额352亿元美元,分别占全国的比重是84.3%、87.7%和86.6%;而相对应的西部地区占比仅为6.3%、5.1%和4.5%。从总体上看,外商直接投资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格局没有发生变化;起步较晚的西部由于投资环境的不利因素,在吸引大项目、消化国际先进技术、模仿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依然处于劣势,引进的项目仍以劳动密集型、传统产品和小项目居多。若以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比较,2000年中西部地区合计还不及广东省的一半(广东占全国比重为27.71%)(注:值得欣慰的是,从动态看中西部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也出现了一定的转机,据2000年统计,中西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金额为49.22亿元美元,比1999年增加了0.37亿美元,占全国比重由1999年12%增加到2000年的12.1%,增幅虽小但前景看好。)。

表4 2000年全国利用外资情况(%)

签订项目数 签订合同金额 资金实际到位数

(占比)

 (占比)

 (占比)

东部地区 84.3 87.7 86.7

中部地区

9.4

7.2

8.8

西部地区

6.3

5.1

4.5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中西部地区开发年鉴》(2001)计算整理而成。

5.民间资本投资不仅数量少而且比例小。由于民间资本投资统计较为困难,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统计数据。但事实是我国民间资本投资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和经济相对发达的中部地区;与东中部民间资本投资相比,西部投资量较少且比例小,西部大量民间资本还通过各种渠道直接或间接地流向东部。究其原因,除了东部民间资本是在东中部完成资本原始积累、东部较好的经济基础及中央的优惠政策等形成的极化效应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对民间资本有较强吸引力外;西部地区恶劣的投资软硬环境,使得民间资本投资西部的外部成本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也是导致西部地区民间资本投资严重短缺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制约西部融资及融资效率的原因探析

造成目前西部地区融资渠道狭窄、融资量小、规模不大且效率低下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基本原因——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缓慢,产业结构呈逆向演进且不合理。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环境、地理位置和人财物等不如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缓慢,企业的技术落后、设备陈旧、产品档次低及产品附加值不高,影响了西部地区整体资金收益率水平的提高;同时,西部地区产业结构不合理且呈逆向演进,结果是第一产业比重大,第二产业比重相对小,农业工业化进程明显滞缓。这种偏重的产业结构导致资金收益率普遍不高,资本形成能力低下,使其资本需求不能通过自身积累解决,只能依靠外部行政性注入。目前中央政府尽管加大西部投资力度,但投资重点仍然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显然,产业结构的逆向演进和中央政府投资政策的“东倾”效应及西部地方财力有限,进一步激化了西部地区资本的供需矛盾。

2.主要原因——西部地区现行的金融格局、严重的金融压抑现象及东西部金融制度约束的差异。目前东部地区逐步形成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元化金融格局;而西部地区却仍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金融机构整体数量少,金融资产总量不足且结构扭曲,直接融资比重偏低,金融资产流动性差。由于没有真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贷款收益比西部高,西部地区的金融机构缺乏改革的动力,经营管理普遍处于较低水平。按照资金效益最大化原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在对西部一些亏损金融机构进行撤并的同时,必然会“虹吸”西部本来并不富裕的资金投向东部。这种过度金融压抑的存在不仅加剧了西部地区资金紧张的状况,也极大地抑制了储蓄向投资转换机制的发展。同时,东部资金边际效率高于西部,导致西部资本市场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大量外流。这就客观上造成了西部资金单向流向东部资金市场的“回流效应”,甚至出现部分地区资金“真空”现象,从而加剧了我国东西部资金的不平衡,造成西部资金十分短缺,无力支持西部建设。

3.直接原因——西部资本市场发展滞后与资本市场体系不健全。西部资本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初步形成规模,对西部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由于地域条件、政策环境、思想观念和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西部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低、发展速度慢,存在许多功能性障碍。一个健全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资本市场应包括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投资基金以及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这样就可以为社会资金流动创造条件,实现资金向收益率高的地区流动。但目前,一方面,西部资本市场发展滞后;另一方面,缺乏股票市场和各种投资基金在内的资本市场体系,使西部债券、基金、股份机制和合作合伙机制等在西部的资本市场中运用的比重很低。从而使得大量西部地区资金涌向沿海地区的证券和房地产等一些泡沫经济成分较重的产业;而内地许多基础性产业的实际资本却长期缺少向金融资本转化的机会。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西部筹资能力的扩展,加剧了西部建设资金的短缺;同时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贷款、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对西部大开发的资金投入,降低了西部融资质量和融资效率。

4.根本原因——西部地区资金投入产出率低、投资环境差和投融资引诱力不强。目前我国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比较差,和东部良好投资环境相距甚远;同时,由于西部地区不具备发育比较成熟的市场体系,缺乏能够反映市场供求的利率、汇率及价格等资源配置机制,且缺乏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分开的各种资金供给体系等。西部地方政府无法将投资者追求的自身利益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相协调,往往出于对其自身利益的考虑而干预微观主体的投资行为,采取行政指令的手段人为控制投资规模和资金流向;再加上西部目前真正的市场投资主体缺乏责任约束和激励机制,责权利不明确,很难保证投入资金的产出效益,有可能形成恶性循环。纳克斯指出:“资本的供给决定于储蓄能力及储蓄的意愿,而资本的需求决定于投资的诱力。”尤其是对于地区经济而言,制约资本形成的往往不是储蓄能力的大小,而是投资引诱力的强弱。我国西部缺乏良好的投资环境、众多的投资机会和便利的金融服务等,投资引诱力不足,因此形成东西部地区资金投入产出率“东高西低”的情况,这不但难以吸引东部资金和民间资金,而且难以吸引外商投资,更为严重的是使西部本来不多的储蓄资源部分游离于资本形成过程之外,使西部的开发与建设进一步“失血”。

三、构建高效的西部融资体系

(一)建立具有市场引导作用的政府资本融资体系

1.重新界定政府资本支持西部融资对象。目前,在支持西部大开发过程中,政府资本支持对象较为混乱,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有效引导西部投融资,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明确政府资本支持的具体对象。原则上,对纯经营性的投资领域政府应全面退出,由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等通过资本市场解决;对非经营性项目,如果是社会效益显著的,除政府保持适度的投资诱导外来资本外,凡是市场机制可以解决的资源配置问题,政府应少干预或不干预,不与民间投资“抢市场”;相反,应重点支持那些外来资本市场不轻易介入的投资领域。只有这样,政府才有可能做到集中财力,保证西部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重点项目的建设,相对减轻政府资本融资压力;也才能使西部地区经济在政府资本的支持下改善基础环境,增强西部经济竞争力,进而带动民间资本、国外资本和商业银行贷款的跟进投入,实现西部投资主体多元化。

2.增大西部特定建设专项长期债券和政府担保的项目融资债的发行规模。目前,我国中央政府和西部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均过低,这是造成国家对西部投资不足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为开发西部可以进一步加大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力度,每年再增发1000亿元的西部特定建设专项长期债券。该债券主要用于西部地区铁路、国道、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及育林育种和防风治沙等国土整治工程。西部特定建设专项长期债券的运用,能够大大改善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这样就会吸引更多的中外民营企业到西部投资。同时,要在政策上允许并积极鼓励公路、铁路、机场、天然气管道干线、水利电力项目以及西电东送工程等优质项目大量发行政府担保的项目融资债,为西部地区建设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筹集资金。

3.加大政策性银行和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为筹集西部大开发所需的财政资金,目前我国现有的几家政策性银行应明确其贷款的地区投向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保本微利的原则发放贷款,真正体现其“政策性”特色,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先行作用。政策性贷款要起到区域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引导功能,以吸引民间资本、国外资本和商业银行的贷款跟进。同时,要对西部一些特定建设项目和民间资本、国外资本等外来资本介入的项目减免一些税收,在税率、税种上对西部的薄弱产业进行优惠,提高税收返还系数,以缓解西部地方财政紧张状况。适当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共享税分成比例,根据西部现有经济发展水平的财政能力,可以提高其增值税分享比例,由目前的25%提高至35%~40%,对部分西部经济落后地区可以更高。这样不仅体现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而且有助于促进西部大力发展资源的深加工,推进其工业化进程。

4.建立国家西部开发基金。可以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建立国家西部开发基金,其使用主要定位于西部特定开发地区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的投资补贴、商业银行对西部地区贷款贴息补贴、解决西部城镇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的就业补贴、西部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补贴以及对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提供资本金和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来源等。在符合市场规范的条件下,尽快促成西部开发基金上市集资,发挥其投资主渠道的作用。此外,还可考虑设立市镇建设基金、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基金、重点建设基金、资源开发基金、技术改造基金、科教文卫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基金等预算外专项资金和相应的对口管理机构,促使预算外资金纳入西部各地财政职能的作用范围,全面提高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加强西部地方财政对区域开发和经济增长的支持。

(二)建立间接融资的货币市场融资政策体系

1.重构西部金融组织体系。国家应尽快着手重构与西部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实行有差别的金融机构设置管理条例,适当降低在西部地区设置区域性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对资本金、营运规模等方面的要求;鼓励全国性或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在西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增强对西部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对地方性银行在明确风险自担的原则下可考虑允许其放宽经营范围,积极发展西部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改革和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使其更好地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鼓励各种合作制金融机构的发展。组建省、区的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或投资银行、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组建中小企业发展银行、民营银行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直接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在外国金融机构进入方面,简化其进入程序,并考虑给予提前经营人民币业务的优惠,争取外商在西部设立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机构等,从而打破西部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高度垄断的地位,形成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区域性或地方性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为补充,外资银行为辅助的完善的西部地区金融组织体系。

2.实行差别性的区域货币政策。首先,人民银行应下放金融调控权限。总的原则是人民银行总行只规定存款准备金率、利率和贴现率的一般水平及浮动幅度等,将不同时期“三率”具体水平的确定及内部结构等权限下放给西部人民银行的三大区行。其次,增加人民银行对西部地区的货币供给量。今后应允许西部地区的货币供应量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制度上保证西部地区对货币政策制定的平等参与权与表决权。第三,发挥利率杠杆作用。在存款利率力面,应考虑适当提高西部地区存款利率,提高储蓄吸引力,扩大银行融资规模;在贷款利率方面,采取较低的优惠贷款利率,以鼓励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对于西部地区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利润留成、税收方面采取适当的优惠,以弥补存贷利差缩小给金融机构带来的利润损失;对于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谁投资谁贴息”的原则,逐步由取消传统的优惠利率贷款过渡到以贴息贷款为主要形式。

3.实行有利于西部快速发展的信贷政策。一是实行较为宽松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适当提高存贷款考核比例,加大授权授信额度;增强西部地区商业银行支持西部大开发的公路、铁路、航运、水利设施、生态环境、高新技术和国家重点工业产品结构调整的技术改造项目和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二是允许东部地区商业银行跨地区向西部地区提供贷款,扩大西部地区的信贷资金来源。三是提高固定资产贷款比例,延长固定资产贷款期限,并适当放宽西部开发项目贷款的条件,使商业银行信贷资金更充分地参与项目投资。四是增加对西部地区国债项目的投资,做好银行资金配套工作。特别是做好贴息贷款的配套工作,满足西部大开发中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等重大工程项目的投资需要;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扶贫贷款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做好西部地区扶贫攻坚工作。五是推广基建项目贷款的收费权质押制度,从而有效降低信贷风险,解除银行的后顾之忧,达到西部地区引导资金的目的。

4.不断扩大金融业务范围,增强金融机构吸纳、运转资本的能力。一是增强银行储蓄的积累功能,提高西部个人固定资产投资占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比重,将更多的储蓄存款余额变为生产基金,投入生产领域。二是努力提高城镇职工工资的直存比重,加快发展个人支票服务和信用卡业务,把更多暂时不用的消费资金转化为储蓄存款。三是大力发展居民购置个人财产的抵押贷款及相应的债券市场。

(三)建立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融资体系

1.建立西部股票市场。为了改变西部落后状况,实现西部经济起飞,可在经济条件相对成熟的西部城市如重庆、西安等建立沪深证交所的异地交易中心,提高其在西部地区的金融中心地位。在积累了一些资本市场经验后,可考虑在重庆、西安等城市建立区域性股票市场,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从而与东部地区的沪、深两个证券市场一起形成多层次、开放性的全国金融市场网络。这不但可以为我国经济发展西进战略塑造资金“回流机制”创造重要条件,而且能够改变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全部集中在东部的现状。政府应加强西部上市公司与拟上市公司的机制建设,证监会对西部企业在上市条件、监管等方面要体现西部特色,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或境外上市均应给予积极的支持;同时,鼓励东部地区的企业或上市公司在西部发展,允许西部那些规范的、效益好的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场外交易,条件成熟时还可积极尝试创建西部“二板市场”,以加快西部融资步伐,提高西部融资效率。

2.发展西部债券市场。一是国债市场,即中央政府或西部地方政府作为发债主体,以浮动利率方式发行西部地区铁路、公路和电力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或优势资源开发项目的建设专项债券,以吸引投资者扩大对西部省区的投资。二是企业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是企业筹资的另一个重要途径,从世界范围来看,利用债券筹资比重已超过股票或银行贷款等形式。为使西部地区筹集到更多资金,要积极建立西部企业债券市场,规范发行手续,改进发行方式和技术,提高企业债券市场融资效率。

3.加大股份制直接融资和资产证券化力度。由于我国西部地区公路和铁路、西气东输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一般具有资本密集程度高、投资回收期长、收入来源稳定等显著特点,非常适合采取股份制直接融资方式。这样既减轻政府财政投资和银行信贷投放的压力;又能灵活地盘活存量资产,增资配股,为新的建设项目筹集到必要的资金。此外,在西部基础设施建设中,还可以采用目前世界上流行的资产证券化方式。由于西部开发项目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其收入具有稳定性和成长性等特点,受通货膨胀和经济衰退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也较小,完全可以运用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从而将政府投资及时撤出,转而投资于市场还不能有效调节的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领域。

4.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中介机构。首先,要在西部重点发展几家在全国有影响的重量级的综合类和经纪类的证券公司,增强其竞争能力;支持西部地区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服务机构,使西部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可以就近获得专业服务,全方位支撑资本市场的发展。其次,充分发挥投资银行的综合优势,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财务顾问,帮助政府和企业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和公司的资本运营工作。通过投资银行业务,挖掘西部地区有潜力的企业改制上市,发挥投资银行为西部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本经营提供中介服务,还可以充分挖掘西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加快资本扩张速度,提高资产收益率和融资效率,并塑造一大批证券市场投资主体,为我国西部证券市场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建立制度灵活的民间资本市场融资体系

1.制定《西部地区民间资本投资鼓励法》,用立法的形式保障投资者的投资利益,鼓励我国所有民间资本到西部进行投资,形成以政府资本融资为导向,民间资本市场融资和国外资本市场融资等为主体的多元化西部融资体系。同时,积极制定西部民间资本市场系列优惠政策,营造西部投资的盈利环境。一是实行“投资补贴”优惠政策。根据目前我国西部建设的实际,政府对于社会效益显著而利润微薄的项目,可以采取投资补贴和贷款贴息的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对那些风险较大的经营性投资项目,可由政府在建设初期注入资金“诱导”或者由政府投资建成,待建成后转让给民营企业经营,再将所得资金进行“滚动开发投资”;对那些仅仅依靠本身经营难以收回投资而外部效益显著的项目,政府应提供优惠政策,特许投资者进行相关获益项目的综合开发,通过综合项目的经营达到间接补偿投资的目的;对那些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的基础设施项目,可由政府组织公开招标选择特许投资者和经营者,政府对特许经营的项目保留有规定服务项目、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的权力。二是国家对西部地区制定较长时期的减免税等优惠政策。1994年中央实行新的财税体制后,增值税和消费税等主要税种属于中央掌握,地方无权减免;所得税等小税种地方虽有权减免,但数额不大。为了调动民间资本投资西部的积极性,建议国家在西部大开发初期,对民间资本投资实行减免、先征后返、税前还贷等税收优惠政策。

2.突破西部项目融资客体性质束缚,积极倡导“国退民进”。实施西部大开发后,西部项目融资需求巨大,政府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也难以满足。这就需要突破西部项目融资客体性质的束缚,放宽项目融资准入条件限制,对一些经营性或竞争性的项目建设,积极倡导“国退民进”,使民间资本进入西部项目融资领域,实现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要坚持“新的投资、新的体制”,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民间资本,采取参股、控股、独资及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西部大开发。如对旅游业、建筑业等一般性竞争行业,就可以出让国有股份给民营企业,通过出让国有股份将更多的民间资本组织起来;对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间资本也可以参股,但要采取财政投资与民间投资联合建设的方式等。另外,要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项目融资的准入条件,在贷款条件上享受与国有大型企业的同等待遇,以此吸引民间资本投资西部大开发。

3.积极采用民间资本BOT等项目融资模式,促进民间资本由东向西流动。由于我国西部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受投资大、回报小、周期长和非盈利性等因素制约,社会资金进入的积极性受到限制,与其由财政直接投融资独撑,不如通过财政补贴、减免税收,采取民间BOT等方式来融通资金。从目前国际项目融资模式来看,以BOT融资模式衍生出来的BOOT、BRT、DBOM等逐渐成为国际项目融资的流行模式(注: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意为建设-经营-转让;BOOT模式(Build-Own-Operate-Transfer),意为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RT模式(Build-Rent-Tranfer),意为建设-租赁-转让;DBOM模式(Design-Build-Operate-Maintain),意为设计-建设-经营-维护。)。在西部大开发中,由于财政拮据,大量的开发项目迟迟不能动工,推行外资BOT会遇到比东部更大的困难。因此,不妨让东部地区资金富余的民营企业充当“特许商”的角色,西部地方政府充当“特许者”的角色,通过国内民间资本BOT方式建立伙伴合作关系,将东部地区的资金吸引到西部建设上来。这种国内民间资本市场BOT与外资BOT相比,国内民间资本BOT不存在汇率风险,更容易安排融资可能性、工期竣工延期、工程超支及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分担问题。在国内民间资本BOT基础上,还可衍生出其他国内民间资本融资模式,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流向西部,进行大规模的投资开发建设。

(五)建立强有力的国外资本市场融资体系

1.明确引进外资思路,实现两个根本转变。一是引进外资从单纯依靠政策优惠向依靠良好投资环境转变。我国引进外资的经验表明,实际上真正有实力、有眼光、有头脑的外商,着眼的是投资地区是否具有市场潜力和公平竞争的环境,而不是眼前的优惠和暂时的利益。近年来重庆、陕西等西部一些省市利用外资的成功例子就是很好的佐证。二是引进外资从单纯追求数量向选择重点、注重实效转变。西部地区利用外资中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外资项目平均规模较小、科技含量较少、产品档次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利用外资指导思想上的急功近利有关。要把利用外资当作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尊重经济规律和客观事实,努力做到外资项目引进一个办好一个,逐步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和实效,切实提高西部融资效率。

2.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条件,积极争取国外金融机构贷款。首先,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进入西部金融市场的条件,放宽外资银行的经营范围特别是提前允许外资银行对企业经营人民币业务,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给予切实的政策支持。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政策,吸引国外金融机构在西部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通过调整金融机构审批政策,引导外国金融机构在我国东、西部地区“同步设点”。其次,通过开展金融外交活动,大力宣传我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计划,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争取更多的优惠贷款;也可以利用外国银行的商业贷款和出口信贷,提高西部国际金融组织的优惠贷款比重。第三,吸引带有援助性质的国外长期低息贷款。我国西部地方政府和企业应充分了解各国政府贷款的使用方向、贷款利率、偿还期和宽限期、支付方式及物资采购方式等,并结合自己的偿还能力,进行综合分析,选择适合自己的最有利的外国政府贷款。

3.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尤其是跨国公司到西部地区投资。一是改善西部投资环境。西部地区城市化程度低,大中城市少,城际之间距离远,可以说投资硬环境不如东部地区;另外,西部地区开放较晚,观念陈旧,市场发育不全,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相对少,可谓软环境方面也不能令外国投资者满意。因此,西部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必须切实改善投资环境。二是大力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要放宽电力、公路、铁路、机场、航道、港口、桥梁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限制,积极鼓励并引导国外资本进入基础设施、交通能源等领域的发展和建设,这既与西部加速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战略相连接,又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相适应。为吸用外商投资,政府应该对西部开发项目投入启动资金,以便带动国外资本等投资资金的跟进,以解决西部开发投资后劲不足,进而影响西部融资效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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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融资现状、融资效率与融资体系构建研究_投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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