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工贸易污染排放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证论文,加工贸易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加工贸易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开始快速发展,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80年的16.7亿美元上升到2006年的8319亿美元,增长了498.1倍,2007年加工贸易进一步增加到9860.5亿美元,加工贸易对我国出口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加工贸易依存度从1991年的14.04%上升到2007年的30.4%。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对增加对外贸易总量、拉动地区经济发展、有效利用劳动力资源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然而,由于传统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理论未将环境成本纳入分析框架从而掩盖了环境资源的稀缺性。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体系的约束,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片面追求贸易规模和经济增长,对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加工贸易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在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等共同作用下,加工贸易污染排放没有得到相应重视,加工贸易产品不包含或不完全包含环境成本,导致随着加工贸易的发展,污染排放也在增加。目前,我国两大加工贸易集聚地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传统行业和高新技术行业都有发达国家和地区借加工贸易转移污染排放特别是转移生产过程的污染排放问题。尽管工业污染排放与加工贸易出口之间存在某种滞后关系(见图1),但还是比较直观地显示了加工贸易出口与各环境污染指标之间的关系。
图1 加工贸易出口与工业三废增减率
到目前为止,大部分文献主要集中在分地区、分行业探讨我国“三废”排放(从1991年到2006年,我国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均呈显著上升趋势,分别增加了1-3倍。见图2)。但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际工作部门没有针对加工贸易污染排放的统计数据和相关实证研究。国外专家学者大多从总体上衡量贸易对环境的影响,多基于南北贸易模型和Grossman和Krueger(1991)建立的贸易的环境效应的基本框架进行实证分析或公式拓展,很少研究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与环境问题,很少涉及由加工贸易带来的污染排放问题。虽然跨国公司1/3以上的贸易是加工贸易,但由于主要加工技术密集型产品,因此较少研究加工贸易污染排放问题。“污染避难假说”只是从一般贸易的角度探讨污染企业选择在环境标准较低的国家进行生产的原因。国内专家学者在计算加工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时没有考虑环境成本,分析加工贸易效应时,没有分析环境效应,没有研究加工贸易污染排放对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本文通过对加工贸易出口与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1995年至2007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后发现,经济增长、加工贸易与环境污染存在长期的正向协整关系,而经济增长与加工贸易是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环境政策与污染的协整关系为负而且与各污染排放指标互相影响,在减少污染方面表现出持久性和有效性。因此,政策制定应实现加工贸易污染排放减少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
二、基于面板数据的回归分析
(一)模型与变量说明
实证分析采用最具代表性的Antweiler、Copeland和Tayler(2001)创建的环境污染与自由贸易关系的一般均衡模型,结合加工贸易与环境污染现状加以改进,利用各变量当期数据从宏观上测算加工贸易的环境效应。污染和主要经济要素相关联的简化形式可写成:
(1)中,Z表示污染量的变动,S表示经济规模的变动(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表示资本劳动比的变动,k表示人均收入的变动,I表示加工贸易开放度的变动,表示污染产品世界价格的变动,T表示国家治理环境污染的政策倾向及力度。π值为各经济要素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所占的权重。
本文采用1995年到2006年我国连续10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数据来源为各年《中国统计年鉴》。污染水平的分析指标用二氧化硫排放量来代表。经济规模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表示,实际上这一指标也代表了规模效应与技术效应的综合。资本劳动比用总投资额与从业人员的比例来表示。贸易开放度用加工贸易出口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表示。在缺乏污染产品世界价格数据的情况下,用我国几个主要污染密集型行业(冶金、电力、煤矿、石油、化工、皮革和造纸)的年度出厂价格指数的平均数来表示世界污染密集型产品的价格指数。虽然我国产品市场并未与国际完全接轨,但从污染密集产品的价格变动角度来看,我国这些行业的产品价格与世界市场表现出相同的趋势,因此用这一指标反映世界市场价格变化。我国治理环境污染的政策力度用二氧化硫处理量表示。
(二)基于面板数据的回归分析
在我国环境污染与经济要素之间的回归分析中,采用如下双对数形式:
其中,Z表示二氧化硫排放量,agdp表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KL表示资本劳动比,PTRdep表示加工贸易依存度,price表示污染品价格指数,policy表示环境保护政策。
将我国30个省市1995年至2007年的相关数据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部分进行分析。面板模型的设定形式需要进行检验。主要检验模型参数在所有横截面样本点和时间上是否具有相同的常数,即验证如下两个假设,如接受原假设,则截距项和斜率均相同,若拒绝假设,接受假设,则斜率相同,截距项不同,若拒绝假设,接受假设,则二者皆不同。
:截距项(a[,0])和斜率()在不同的横截面样本点和时间上都相同。即:
检验的F统计量为:
检验证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三个面板数据皆拒绝假设1,接受假设2,因此各变量系数不同。即说明在我国各个经济区域中,贸易、经济增长与技术等因素在污染的产出影响方面没有显著不同,但不同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对污染的影响却有显著的差异。
(三)结论
根据表1、表2、表3分析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收入对环境的影响皆为正。系数分布在0.09到0.05之间,表明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污染水平也随之不断增加,中部、东部、西部的人均收入均与其污染排放成正相关关系。其中东部地区的影响相对大,达到0.090556,而中西部地区收入对污染的贡献并不十分显著,都在0.05左右。这说明我国还处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左端。
2.从要素禀赋角度,东部地区资本劳动与污染排放量之间关系不显著,仅为0.008894,而中西部地区关系较为显著,中部地区系数为0.317255,西部地区系数为0.240627。但三者皆为正。说明东部地区加工贸易产品的技术含量较中西部地区高,产业结构升级快,而中西部地区仍处于初级产品加工阶段,尤其中部地区的污染很大一部分属于劳动密集型、高耗能高污染的加工贸易。
3.随着加工贸易开放度提高,东部地区的污染水平逐步下降,系数为-0.07774,而西部地区的污染水平逐步上升,为0.108301,且高于中部地区的0.011572。即贸易自由化在东部地区促进了加工贸易污染的减少,而在中西部地区加剧了污染。
4.环境治理存在严重的地区差异。西部地区环境治理效果积极,系数为-0.05216,表明环境治理强度增加,污染程度降低,而中东部地区现行环境政策不利于环境保护,系数分别为0.107307和0.138094,表明环境治理强度增加,污染程度并没有明显改善,仍在持续增长。
三、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上述实证分析仅能说明各省市的环境污染与加工贸易存在着同向增长关系,但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进行Granger检验。根据协整分析的原理。只要两个时间序列存在着协整关系,它们之间也就存在着一种长期的格兰杰式因果关系(Granger于Causality)。表4利用Johansen(1988、1991)提出的协整检验方法来验证各污染指标同人均收入、加工贸易以及环境政策的长期稳定关系。协整检验结果显示所选取的污染指标与人均收入、加工贸易和环境政策均存在稳定的协整关系,其中与人均收入和加工贸易的协整关系均为正,与环境政策的协整关系为负。
根据以上格兰杰因果检验得到如下结论:
1.经济增长、加工贸易与环境污染存在长期的正向协整关系,而经济增长和加工贸易是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就本文选取的污染指标和样本期间而言,收入变化和加工贸易是导致环境质量变化的重要原因,这一点验证了面板数据回归分析的有效性,但是环境质量变化却不是收入变化和加工贸易变化的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加工贸易增长的基本源泉是长期以来的物质资本积累,相对于资本积累和劳动力要素投入,自然资源的消耗和环境质量的变化对于经济和加工贸易的推动作用相对有限。
2.环境政策与污染的协整关系为负而且与各污染排放指标互相影响,在减少污染方面表现出了持久性和有效性。表7的检验结果显示在5%显著水平内,表明环境政策的变化是引起污染指标变化的格兰杰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工业废气在5%的显著水平内也是引起环境政策变化的格兰杰原因。这一结果符合环境污染与环境政策互相影响的现状,一方面环境政策会影响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另一方面,污染物的排放量也会影响环境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力度。这为客观认识加工贸易的环境效应及环境政策有效性提供了实证支持。
3.由于资源、能源品利用以及排污权有效交易市场缺乏,环境变化对经济增长和加工贸易发展的影响力受到了极大限制。就目前经济发展水平而言,环境质量在消费者效应函数中的比重相对较低,这些因素都影响了环境同收入和加工贸易之间的因果关系。
四、对策建议
2005年以来,我国密集出台了《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 《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关于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等旨在限制和禁止加工贸易污染排放的政策法规,这可能会使加工贸易与三废排放、环境政策等关系发生一些变化,特别会影响我国的劳动力就业。这是因为我国的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加工贸易部门的扩张吸收了大量的劳动力。如广东省加工贸易产业提供了超过1700万个就业岗位,其中90%是其他省份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如果广东省的加工贸易产业陷入困境,这些劳动力的生存同样受影响。因此,需要进一步研究诸多政策叠加影响下如何实现加工贸易产业升级和就业的增加、排污的减少。建议如下:
1.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目录。把对环境有隐蔽性影响的高新技术加工贸易从鼓励类转为限制类。坚决禁止以资源再生利用为名在我国投资设厂直接从事进口危险废物的拆解、加工等业务。必须进口外国废物为原料的行业,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一票否决制。同时,建议政府给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企业3-5年的转型保护期,企业必须承诺每年递减污染排放。
2.分类管理。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坚决限期治理,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责令停产和关闭。对我国有能力控制污染的、同时又是国民经济发展必需的含污染企业,应在环保部门的统一指导下,由政府出面分行业建立若干个高污染密集产业特别开发区,如印染、制革、电子产品制造开发区等,国家在区内建立“三废”处理设施对污染进行集中管理和控制。
3.开征环境补偿进口税。对用于加工贸易的进口限制类废物开征环境补偿进口税。引导鼓励外资发展资源环保型的加工贸易。具体操作时将环境成本内在化,会计和价格机制应含有环境费用。对一些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加工贸易,如印染、重化工行业应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或限制外资进入。对国内无法配套解决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应同时引进先进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对外商引进的技术和设备尤其是防治污染的技术和设备应严格把关,防止其将国外禁止或淘汰的技术和设备转向我国。
4.调整地区布局。建议东部地区利用已取得的经济成果和投资成就加大引资结构的调整力度,实现从劳动密集型的一般加工贸易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加工贸易转变,限制对环境破坏大的产业规模,努力发展绿色产业和环保产业,重视利用外资来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中西部地区在承接东部地区转移的加工贸易产业时,一方面要发挥劳动力价格低廉的比较优势,另一方面要谨防一些行业把资源利用水平低、污染严重、技术水平落后的加工贸易转移到中西部地区,借此转嫁环境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