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民国早期历史研究的几点认识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点论文,中华民国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15)05-0034-05 近年来,中华民国史的研究颇为学术界所重视,发表和出版了一大批学术研究成果。但其中绝大多数为民国后期研究成果,有关民国早期历史的研究仍相当薄弱,应引起高度重视①。 一、如何理解中华民国早期历史的指称 所谓中华民国早期历史,一般称之为民国初年,更多地称之为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还有北京政府时期的说法,时间上是指中华民国从1912-1928年的历史,前后十七年。中华民国早期与中华民国后期有着很大差别:第一,首都不同,前者在北京,后者在南京;第二,国旗不一样,前者是象征中华民族五大民族汉、满、蒙、回、藏的红黄蓝白黑五色国旗,后者是象征国民党统治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第三,宪法不同,前者是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主体,后者则主要是《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以及《中华民国宪法》;第四,控制中央政府的统治集团不一样,前者主要是北洋集团,后者主要是国民党集团;第五,统治形式不一样,前者主要是西方政治体制(至少形式上如此)加武人专权,后者是修正的西方政治体制——即党国体制、五权分立。 鉴于中华民国前后两个时期如此大的差异,我们完全可以对其前、后期单独进行研究,按统治集团控制中央政府,前者可以称之为北洋军阀统治或北洋统治、北京政府统治时期,前人已经这样做了。如1930年代出版的李剑农的成名之作——《戊戌以后三十年中国政治史》,其实就是一部完整的北洋史。1957年春来新夏著《北洋军阀史略》(湖北人民出版社)②,继而有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1957-1959年由三联书店陆续出版)。钱实甫编著的《北洋政府时期的政治制度》一书,1984年由中华书局出版发行。1990年代,作为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十二种之最后一种——北洋军阀资料,一下子出版了两套:即来新夏的《北洋军阀》(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1993年版)和荣孟源、李宗一的《北洋军阀》(武汉出版社1990年版)。两套资料各有侧重,来新夏所编资料侧重北洋建军,即北洋军阀的渊源方面;荣孟源、李宗一所编资料侧重民国初年。20、21世纪之交,北洋军阀史的研究曾经出现一个小高潮,先后出版两部较大部头的专著:即来新夏将其《北洋军阀史稿》扩充为《北洋军阀史》(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00万字;郭剑林主编《北洋政府简史》(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99万字。 进入21世纪以来,北洋军阀的研究继续受到人们的关注,邓亦武著《1912-1916北京政府统治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张华腾著《洪宪帝制》(中华书局2007年版)、《北洋集团崛起研究》(中华书局2009年版)。 将中华民国早期历史单独进行研究,称之为北洋史、北洋军阀史或者其他称谓是完全可以的,也较为符合历史的实际。而且经过几代学人的不懈努力,有关中华民国早期历史的研究取得了不少学术成果,这是需要肯定的。然而仍需指出的是,与近代其他历史时期的研究相比,与中华民国后期历史研究相比,中华民国早期历史的研究显得相对薄弱:第一,未形成一定的规模,成果较少;第二,研究队伍薄弱;第三,研究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如此等等,与其所处的历史地位——中国由传统迈向现代的过渡或社会转型期极不相称。因此,笔者极力呼吁加强这一历史时期的研究。 其实,早在五六年前,学术界就已开始关注对这一时期的研究。2006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与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在北京联合举办了“‘1910年代的中国’国际学术研讨会”。会后出版的论文集《1910年代的中国》前言即指出,学术界对这一时代关注不够,是整个中国近代史研究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学界可能更多地关注其‘突变’的一面,以至于‘辛亥’至‘五四’之间的历史长期以来或多或少受到学界的漠视和‘冷落’。民国初年乃至整个1910年代历史的研究,至今仍是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相对薄弱的环节,这也是我们以‘1910年代的中国’为主题召开学术研讨会,期以加强并深化对这段历史研究的初衷”[1]。 2013年10月底,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与四川大学在成都举办“第二届中华民国史高峰论坛”,专门对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统治时期的中国社会进行讨论,取得丰硕成果。其中,对北洋军阀、北洋政府、北京政府等称谓问题的讨论更是取得一定共识,即学者们一致认为,北京政府时期包括了北洋军阀统治,北洋军阀统治仅仅是北京政府时期的问题之一,北洋军阀统治代表不了北京政府时期的全部内容。 二、将北洋军阀或北京政府统治时期称为中华民国早期历史的合法性问题 将北洋军阀或北京政府统治称为中华民国早期历史的合法性问题,即北洋军阀或北京政府统治的合法性,对此,国民党是不认可的。国民党等发起的“国民大革命”,是以北洋军阀为革命对象的。1928年国民党北伐成功,北洋军阀统治覆灭。国民党废掉原来的五色国旗,宣布以国民党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新国旗;将国都南迁,宣布中华民国的新国都为南京,同时将北京改为北平,就是否认北京政府统治的合法性,表示他们直接继承了南京临时政府,继承了孙中山的事业,是中华民国正统统治。当然,国民党统治中华民国正统了,就意味着北京政府统治的非法。从当年国民党的不认可,到后来中国共产党的不认可(当然,两党不认可是政治上的因素,学术研究中对之比较肯定)。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实事求是的优良学风得到恢复,但主体意识形态仍然如此,在国人的心目中,北洋军阀是一个令人讨厌的恶名词。在辛亥革命百年之后的今天,站在历史的新高度,这个问题应该说清楚了。对此,笔者有几点看法: 第一,辛亥革命是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发动和领导的,不承认这一点,就没有一点历史常识。武昌起义后各省响应,一个多月的时间,长江以南所有省份和北方的陕西、山西等清政府地方政权瓦解,宣布成立革命军政府,由此形成了辛亥革命的高潮。但这个高潮的形成,主要不是革命党人的力量如何如何强大,而是清政府政策失误造成的。我们看到,没有革命党人的地方也可以独立,江苏最为典型。江苏巡抚程德全在立宪派的支持下,将清政府的江苏巡抚衙门的牌子一换,改成江苏军政府,为了表示革命——革命就是破坏,于是将房子上的瓦打碎了几片,就算革命了。 清政府决策失误,主要是皇族内阁的出台和铁路国有政策。1911年5月皇族内阁的出台表明了清政府立宪的真面目,使立宪派对清政府完全丧失了信心,由此由立宪走向革命,走向清政府的对立面。武昌起义后,各地各省的立宪派在革命过程中发挥了特别重要的作用。无论是湖北、湖南,还是江苏、浙江、陕西,因为他们在地方上的影响绝对比革命党人大,他们在清地方政府瓦解、革命军政府建立的过程中发挥了革命派所起不到的作用。铁路国有政策本身没有问题,关键是时机不好,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刚刚从外国人手里收回来,允许民办和商办,清政府却又以国有的名义让外国人修筑,刺激了民愤,激发了民众的爱国情感,从而使清政府的统治失去了合法性和正当性。其次处理方式不对,立宪派将保路运动控制在和平请愿的范围之内,合理合法正当,而清政府却采取严厉镇压,给革命造成了机会。 第二,这个问题搞清楚了,我们才能理解下面的问题,为什么武昌起义之后那么短的时间辛亥革命就能达到高潮,十四个省宣布独立,但为什么没有力量去推翻清政府呢?南方曾组织了六路北伐,南京城内也曾聚集了十数万军队,但结果如何?几乎没有成效。为什么没有成效?一是没有军费,缺乏物质基础的北伐仅仅停留在口头之上,陆军总长黄兴为筹集军费维持军队的安定而累得吐血。二是南方独立各省各自为政,一盘散沙,形不成革命的合力。南京临时政府的号令几乎不出南京城。有此两点,何能直捣黄龙,推翻清政府? 第三,直接推翻清政府的力量,是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集团。袁世凯出山后,实际形成了革命党、清政府与北洋集团三种政治势力。袁世凯在南下镇压革命的过程中,认识到革命形势的发展和清政府灭亡的大趋势,谋求与南方议和,在与革命党人达成谅解后,就着手逼清帝退位。其内阁从北京内部逼,武汉前线的北洋军从外部逼。尤其是段祺瑞为首的北洋高级军官两次公开发布通电,赞成共和,谴责和声讨满洲贵族。第一次通电在1912年1月27日,段祺瑞联合了北洋四十六位将领,主张共和,“祺瑞等受国厚恩,何敢不以大局为念。故敢比较利害,冒死陈言。恳请换汗大号,明降谕旨,宣示中外,立定共和政体”[2](P174)。 第二次通电在2月5日,段祺瑞联合了第一军八名协统以上的更高级的将领,威胁清廷,恐吓皇族,“共和国体,原以致君于尧舜,拯民于水火。乃因二三王公迭次阻挠,以至恩旨不颁,万民受困……三年以来,皇族败坏大局,罪实难数……瑞等实不忍宇内有此败类也,岂敢坐视乘舆之危而不救。谨率全军将士入京,与王公剖陈利害”[2](P178—179)。该电发出后,段祺瑞将其司令部从武汉前线搬到保定,如果清帝再不退位,就率北洋军开进北京。段祺瑞的这一通电,使满洲亲贵、少壮派贵胄丧胆,在退位问题上再也不敢议论什么了。满洲贵族在这样的前提之下才被迫宣布退位,清政府就是这样覆灭的。在这个过程中,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集团是有功的,对此革命党领袖孙中山、黄兴等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如黄兴说:“此次民国成立,合南北军民一致而成,袁公之功自不可没。”[3]孙中山在向参议院举荐袁世凯为总统的咨文中更推崇袁世凯说:“此次清帝退位,南北统一,袁君之力实多。”[4](P85)随后参议院举行总统选举会,袁世凯以全票当选,说明南方达成了政治共识,全国各种政治势力达成了共识,中华民国大总统非袁不可,袁世凯政府统治的合法性既有法律依据,尤为各种政治势力所认可。在此前提下,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3月底,南京临时参议院选举产生了新的政府。4月初,政府北迁,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正式确立。1913年4月国会开会之际,中华民国北京政府得到列强承认,直到1928年被南京国民政府所取代。 三、如何从总体上认识中华民国早期历史或北洋军阀统治时的民初社会 对中华民国早期历史,即对民初社会或1912-1928年北洋集团、北洋军阀统治如何评价,长期以来甚至直到现在,学术主流是持否定态度的,认为是北洋军阀的黑暗统治,北洋军阀对内镇压民主力量,对外卖国投降,军阀割据,民不聊生。如果说过去的阶级斗争年代如此说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今天仍然如此,就很不理解了。有学者认为,“北洋军阀集团的统治在卖国媚外的同时,对内则施行其凶残酷虐的统治”,“使中国进一步陷入半殖民地的深渊,丧权辱国,连年战乱,给人民带来了更加深重的灾难”[5](P31)。有学者认为,“1912年开始的北洋军阀统治,徒有中华民国虚名。在北洋军阀统治下,大大小小的军阀与帝国主义相勾结,或拥兵自重,或恃强凌弱,相互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你争我夺”,“北洋军阀的黑暗统治”,导致了人民的反抗[6](《总序》,P1)。这些著作是近年出版的学术界颇有影响的大部头中华民国史专著。这些学者总体上对北洋军阀统治是持全面否定态度的。 抛开感情因素,真正、彻底地用历史唯物主义去审视中华民国早期历史,将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笔者认为,中华民国早期历史或者说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或北洋社会: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上一段独立独特的社会发展阶段,虽为时不长,不到二十年,但却是独立发展的。这期间的民初社会,是一个激荡、起伏、发展的社会,是近代以来变革最剧烈的时代,是进步发展的时代。当然,这一时代不是完美和理想的时代,而是一个过渡的时代,社会发展的转型期,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时代,新与旧,中与西,先进与落后,进步与反动,传统与现代并存,反对外国侵略与向西方学习同在,各种矛盾纵横交织,呈现出一个极端混乱的时代。其实,这是非常正常的现象,任何一个社会大变革时代莫不如此。孔子不是惊呼春秋战国时代是“礼坏乐崩”吗,然而又有谁不承认春秋战国是发展进步了?民初也是这样,中国社会就是在混乱矛盾中发展前进的,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 民初社会或者说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无论是政治、经济、司法、外交方面,还是思想文化、军事国防方面,都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具体言之: 第一,政治上,由民主政治到中央专制集权重建,再到中央政权式微、地方势力坐大,这是传统的封建专制政治体制崩溃,西方民主共和政治体制尝试的时代。1912-1913年的中国,实行的是和西方完全一样的政治制度——国会、政党、宪法、内阁,三权分立。但尝试的结果,不是我们当年的知识精英所期盼的那样,实行西方政治体制后,中国就可以富强了,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相反,由于专制体制的崩溃,造成了中国社会的无序和混乱,于是人们进行反思,得出的结论就是民国不如大清,起码在统治秩序方面。于是,包括严复在内的知识精英带头倡导读经,出现民初复古思潮。在民初复古思潮的同时,袁世凯扬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炮制了《中华民国约法》,加强专制权力,这是适应民初社会发展的,因此得到了国人的支持和谅解。但他专制集权过了头,尤其是再回归到旧形式帝制时,就不为世人所容了。原来支持他的梁启超、蔡锷等进步党人,反而成为打倒他的主要力量。民初中国以共和之名,行专制之实,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则是最好的最符合国情的政治制度。袁世凯之后,中国没有出现袁世凯那样的权威人物,中央政权式微,地方势力坐大,武人专权,国家混乱的局面出现了。 第二,这一时期经济快速发展,是中国历史上经济发展较好的时期之一。好到什么程度,到五四前后,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到了黄金时代,这是大家都认可的。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具体情况,可用一组数字来表示:比如1912-1918年的六年间,投资总额比清末甲午战争之后到辛亥革命的十六年的投资还多3000多万元。中国著名的资本集团,钢铁大王、棉纱大王、造船大王、面粉大王等均是这一时期涌现出来的。工厂企业多了,工人阶级的队伍当然也壮大起来了。辛亥革命之前,中国工人阶级产业工人有60万人,到1920年达到200多万人。关于这一时期经济发展,有许多方面的原因,比如辛亥革命的影响,南京临时政府政策法令颁布,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影响,等等。但以往却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北洋政府的积极努力。尤其是袁世凯执政时期的努力,袁世凯在政治上集权专制,在发展经济上却不遗余力,继承和继续了晚清北洋新政的事业并进一步发展,制定了一系列发展经济的政策、法令、法规,重要的达40多项[7],为民初经济的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和法制保证。袁世凯以后的北京政府,也都很重视发展经济,这是这一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动力。 第三,思想文化方面是自由的,中国历史上继春秋战国以后的第二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思想大解放,是这一时期形成的,西方各种政治学说、学术流派都被接纳进来,相互交流,相互驳难,从而促进了思想文化的发展和人们的思想解放。 第四,外交、国家主权方面,北京政府实行妥协外交,但妥协不是投降,妥协伴有斗争。这一时期,北京政府经历了中俄外蒙古谈判,中英西藏谈判,中日《二十一条》谈判等,谈判中虽然有妥协,但均坚持了国家主权。外蒙古被迫取消独立,回归到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来;拒不承认英国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的《西姆拉条约》,使英国分裂西藏的阴谋没有得逞;中日关于《二十一条》的谈判,北京政府施展了一切外交手段,用尽了心计,虽然最后不得不答应日本的最后通牒,但决不是承认、答应其二十一条要求,而是承认了部分要求,不超过十条。这些文献资料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但就是有人不尊重史实,硬说袁世凯接受了日本的二十一条要求,岂不太荒唐!就是巴黎和会,中国政府也尽了最大的努力,山东主权没有收回,外交是失败了。但我们得到的东西也不少,失败中有胜利,但从来没有人去说,更没有人去宣传。这是历史主义吗?中国取得的第一个收获,就是中国1917年参战时废除中德、中奥条约,取消其在中国的条约特权。1917年8月14日中国对德国、奥匈帝国宣战时,同时声明废除1861年《中德条约》、1880年《中德善后章程》、1869年《中奥条约》以及《辛丑条约》和其他国际协约中有关德奥的内容。战争结束后,中国需要通过和会对上述予以确认。所以,1919年3月9日,中国代表团向和会提交了我们对德奥的要求条件。和会基本上按照中国的要求作了决议,除山东问题另行处理外,这些内容列入对德和约的第128—134条中。比如,德国将《辛丑条约》及其一切附件中所取得的特权、利益统统放弃,以予中国。再比如,要求德国将在天津、汉口之租界或在中国领土内所有属于德国政府之房屋、码头及浮桥、营房、炮台、军械及军需品、各种船只、无线电报之设备及其他公产等让予中国。还有1900-1901年间德国军队从中国取得的所有天文仪器,自本条约实施后12个月期间内归还中国[8](P131—132)。又经过1922年的华盛顿会议,北京政府最终解决了山东问题。 总的来说,北京政府不仅保住了清政府留下来的领土主权和权益,而且还部分收回,所以绝不能简单地不顾历史事实而将之称为一个卖国的政府。 ①本文所述仅限于中国大陆地区,关于港台地区的研究将另文撰述。 ②该书后增补修订为《北洋军阀史稿》,1983年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标签:历史论文; 中国近代史论文; 清代论文; 历史研究论文; 中华民国大总统论文; 袁世凯论文; 段祺瑞论文; 国民政府论文; 北洋军阀论文; 清朝历史论文; 辛亥革命论文; 北洋政府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