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期市与深化粮改的关系及发展策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策论论文,粮食论文,关系论文,粮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粮食期货市场的诞生、探索、成长过程也经受了历史辩证法的考验或检验。在她问世之初,招来的是疑惑、观望、非难和否定,然而,在政治、思想、经济、国际等有利的客观环境条件下,新中国第一代粮食期货人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在短短10余年的时间内走过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百余年走过的漫长道路。
然而,应当且必须正视,中国粮食期货市场还处在初创、试办阶段。由于期货理论准备不足、制度创新滞后,监管体系不够完整,因而中国粮食期货市场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诸如:期货意识淡薄;期货市场主角未真正到位,地方政府、专业部门及少数投机性投资者成了主角,而多数生产经营者却成为期货市场的配角,真正的套期保值者参与较少;过度投机和市场操纵行为屡有发生;粮食期货市场经营结构有待改善,功能有待加强,大期货品种也有待开发,以及如何正确处理现货与期货市场的关系等等。
一、活粮食流通:一道困惑世人的普遍难题
粮食,种植面积之广,贸易数量之大,社会效益之高,堪称世界农业中的一项主业。世界四大作物小麦、大米、玉米和大豆等大宗产品在世界粮食和植物油市场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始终处于国际农产品市场的中心。广阔的市场和庞大的交易量,决定了搞活粮食流通不是一件简单的易事。
搞活粮食流通的复杂性更在于:粮食交易价格是百价之基,且千变万化,需科学预测;粮食自然属性具有生命,是一个周期较长、风险较大的生物生产过程;粮食商品属性具有二元性,处在受市场法则制约的运动中,在复杂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和国际市场交易过程中实现其价格和使用价值;粮食需求量大,是人类维系生命和生存的必需品,社会效益高,但经济效益低下。粮食商品的这些特性,决定了搞活粮食流通成为各国政府的重大课题和难题。它难就难在:
一是,难于以科学准确的中远期价格信息指导和优化粮食资源配置。作为商品——即使是特殊重要商品——的粮食,同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二重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实现,都需要通过市场的途径,特别是要以价格作为配置粮食资源、协调粮食产销和供求的核心市场机制。然而,粮食生产是受自然条件制约的有生命的过程,具有周期长、风险大、地域广的特征,还具有季节性强和需求量多的特点。如果只以现货市场上的价格指导和配置粮食资源,那么,只能根据上年度的价格制订下年度的生产计划,粮食价格信息的滞后势必会导致粮食生产脱离市场需求,造成供求失衡和价格波动。于是,提出了一个颇具难度的问题,即在充分发挥粮食现货市场功能的同时,如何克服其价格信息的滞后性、而预先发现粮食价格信号,对相对真实的未来价格信号指导粮食生产(包括数量、品种、质量、时间、地区等)和优化配置资源。
二是,难于以有效的措施分散和规避粮食生产者、经营者的风险,以减少损失。粮食商品以广阔市场为竞争的战场。市场是千变万化、风险丛生的。例如,昨天还是畅销的粮食品种或粮食制品,一夜间会因市场行情骤变而成为滞销品。再如,粮食经营企业购进一批粮食作为加工原料,然而加工出成品后,市场供求和价格已发生大变,很可能不仅无利可图,而且严重蚀本。在当今世界上的许多国家,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防范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很小,屡屡遭受风险的打击,甚至遭到“灭顶之灾”的损失。如果只有现货市场作为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活动舞台,那么,很难使他们找到规避市场风险的“避风港”。这就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一种能够规避风险、免遭损失的市场工具。
三是,难于找到一种有效的市场力量分担市场风险,减少国家粮食补贴和财政负担。由于粮食是一种弱质性、公益性产业,又关系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所以世界各国政府无不以多种方式对粮食提供巨额补贴。有的国家直接补贴给农业生产者,有的国家补贴给消费者,还有的国家补贴到流通环节。巨额的补贴导致产生一系列严重弊端:一是加重财政负担,有的国家已不堪重负;二是扭曲市场价格,导致农民收入降低,积极性受挫;三是难于做到合理,粮食补贴在一些国家往往成为全民性福利待遇;四是诱发营私舞弊的腐败作风,如弄虚作假、侵吞补贴等。鉴于上述情况,如何培育出一种既能弥补现货市场不足、又能减少政府粮食补贴和财政负担的市场组织形式,就成为客观必然。这就需要有一个高于现货市场的组织形式——粮食期货市场来承担这个职能。也就是说,需要培育一批期货市场投机者,来承担粮食市场风险。这批投机者是以粮食期货市场为活动舞台、在主观上是为谋取利润,但在客观上起到了分担风险、保护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减轻财政负担的作用。
四是,难于以政策、贸易、伦理等办法有效解决世界粮食资源分布不均、即“粮食过剩”和“粮食短缺”并存的状况。由于世界各国土地、人口、农业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因而粮食资源分布很不平衡。人口占世界总人口1/3的经济发达国家,拥有世界粮食总量的2/3;而人口占世界总人口2/3的发展中国家,却只拥有世界粮食总量的1/3。至于世界粮食出口,更为美、加、澳和欧盟所垄断。仅美国的玉米出口量就占世界玉米出口量的70%。出口小麦量约占世界小麦出口量的30%,出口杂粮约占世界杂粮出口量的60%上下。与此相对照,许多发展中国家严重缺粮,有5亿人营养不良,甚至因饥饿而失去生命。然而, 由于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和过大的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一些闹粮荒的国家又无钱购买出口大国的粮食产品。“不患寡,而患不均”是世界粮食形势的一大特点和难点,迄今还没有解决这个难点的有效办法。
五是,难于以有力的宏观调控确保粮食稳定平衡发展,避免波动。粮食商品受市场需求和消费变化的影响极大,同时受自然条件,诸如气象、旱涝、风霜、冷害等的严重制约,供求波动在所难免。因而,如何通过宏观调控措施确保粮食产销、供求、价格平衡和稳定,就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大问题。现在世界上采取的措施不外有三:一是建立多种形式的储备,以实现丰歉、地区、季节的平衡;二是实行粮食生产者保护价格,以确保粮农的再生产条件;三是建立粮食风险基金,以弥补相关粮食经营者或生产者的损失。然而,在世界粮食生产和粮食市场上,供求和价格波动仍屡屡发生。其原因在于,宏观调控措施的效用通常都具有滞后性。现在需要探求一种市场手段,能够预先发现粮食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和粮食价格变化信号,并利用这种手段指导粮食生产和粮食资源的优化配置。这种市场手段是现货市场所不具备的,需要在发展粮食期货市场中探求和寻找。
以上,简要阐述了世界粮食流通中带有普遍性的五方面难题,归根结底是两个基本难题:一是如何预先发现粮食价格信号;二是如何有效规避粮食市场风险。
二、解难题之钥:一种新型有效的市场工具
为解决粮食流通难题,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试图通过改革,探索新体制和新机制。中国也不例外,为了开创适合中国国情的粮食流通新体制,解决具有时代性、全局性的粮食流通大课题,在本世纪的最后20年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循着宏观调控下市场经济的基线一步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一系列的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举措,方向是正确的,主流是前进的,当然有的粮改举措也有失误之处。但总的看,历次粮改取得了公认的成绩,对促进粮食生产、搞活粮食流通、保证市场供应、支持粮食外贸发挥了重大作用。迄今,全国已建成粮食、食用植物油批发市场490多个,年成交额达296亿元;此外,还有3 个粮食期货市场和大量的集贸市场,可以说粮食市场体系已见雏型。
然而,在足够估价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显著绩效的同时,还需要客观、清醒认识到现行粮食流通体制仍旧存在严重弊端和内在矛盾:粮食部门政企不分;中央和地方粮食事权、即粮食责任不分;粮食储备和经营不分;国有粮企机制转换严重滞后,亏损挂帐剧增,国家不堪重负。这说明,适合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粮食流通新体制和新机制还未安全建立起来,很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急需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正如朱镕基总理精辟指出的,现行的粮食流通体制已到了“非改不可、不改不行、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在这种背景下, 1998年,即新一届政府推出以“四分开、一完善”为基本原则,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重点的粮改方略。
要成功实施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首要的是深刻认识和明确深化粮改的指导思想,即与到本世纪末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相适应,真正建立起宏观调控下的、中央和地方责权明确、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适合国情的粮食流通新体制。与这一指导思想相适应,进一步深化粮改要达到的预期目标是:转换国有粮食企业机制,完善粮食宏观调控体系,理顺粮食价格机制,减轻国家财政负担,进一步搞活粮食流通,促进粮食产业持续稳定发展。为了实现这些预期目标,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深化改革的必要措施:第一,彻底分开粮食行政和粮食企业职责,即政企分开;第二,合理分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粮食事权,即中央和地方责任分开;第三,严格分开国家专储粮和商业经营粮,即政策性经营和商业性经营分开;第四,上下分担消化粮食新老挂帐;第五,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完善粮食价格机制。在整个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必须突破攸关粮改成败的四个大难点:一是突破思想观念滞后的难点,统一认识,贯彻落实国务院新粮改决定精神,特别是“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二是突破国有粮企机制转换的难点,促其整体搞活,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三是突破冗员分流转岗的难点,大兴多种经营使国有粮食企业减员增效;四是以新思路突破制约粮食产业发展的难点,确保全国、特别是主产区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归根结底,采取上述深化粮改举措和突破新粮改难点,是要创造解决粮食产业三个基本问题的环境条件和国有粮食企业的新机制。三个基本问题是:生产什么粮食?生产多少粮食?为谁生产粮食?解决这些问题的实质是优化粮食资源配置。深化粮改就是要安排一种制度和寻找一种手段去实现粮食资源的合理配置。这就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进一步健全市场载体条件:完善现有粮食批发市场体系,扩大粮食市场功能,提高区域性和全国中心粮食市场的质量,重点办好县以上粮食批发市场(注意:不是指县县建粮食批发市场),健全粮食市场信息网络,建立市场法规,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不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迄今的粮食现货市场的发展实践表明,它具有优化配置粮食资源的方面,可用作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手段;但现货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以致于导致资源非优化配置。这主要是由市场机制的微观性、滞后性使然。所以单纯依靠现货市场的作用,往往会出现价格波动和产量浮动。如何防止粮食价格波动和粮食产量浮动、以及如何规避市场风险?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探求新市场工具、即具有发现价格和规避市场风险的市场手段。这个新工具就是粮食期货市场。
三、办两种市场:一个优势互补的完善体系
如前述,一个完整的现代市场体系应包括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前者是现代市场体系的基础,是起点和归宿;后者是现代市场体系的延续和完善。
现货市场上的交易形式一般分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最终实现商品实物所有权的转移让度。与现货市场相反,期货市场不以转移让度实物商品为目的。它只是通过买卖标准化期货合约达到规避风险或依靠投机取得利润。一般而言,期货市场具有两大类经济功能:一类是基本经济功能,即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一类是其衍生经济功能,即投机盈利。前一种经济功能,可使生产经营者通过转移或减少现货市场的价格风险,保证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后一种经济功能,使交易者按照期货市场规则通过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商业投资行为而获取利润。这种经济活动的实质,是投机者自愿承担套期保值者转移出去的价格风险,以追求风险收益的市场活动。期货市场的两类经济功能,对社会再生产、特别是适宜做期货的大宗农产品、如粮食具有积极的反作用,有利于实现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目标。
首先,对粮食主产者和经营者避险保值。粮食同其他大宗农产品一样,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经受着自然环境和市场变化的双重风险。促使粮食生产经营者避险保值、增加效益,是深化粮改的重要目标之一。通过粮食期货的套期保值交易可把颇为雄厚的社会资金引入粮食流通业,通过粮食期货投机者的规避和分散粮食生产者、经营者的市场风险,并使其保值免受经济损失。正如有的生产经营者所说,粮食期市是他们的一个“避风港”。
其次,对粮食主产区开辟增产增收之路。在粮食现货市场操作运行过程中屡屡发生这种现象,当粮食丰收、余粮较多时,主产区粮食调销困难。此时,“卖落不卖涨,买涨不买落”成为“谷贱伤农”的导火线。挫伤农民积极性的恶果是,导致主产区粮食生产不能稳定持续增长,甚至引发粮食市场波动。利用粮食期货市场预先发现价格信号和规避市场风险的经济功能,指导和引导粮食主产区的产销,可保证其增产增收,使农民种粮增效,脱贫致富。
再次,对粮食市场价格发挥导航的作用。由于粮食现货价格机制和粮食产量波动往往出现滞后效应,导致粮食的宏观调控和被调控常常错位,使粮食陷入“粮价猛涨猛跌,生产大上大下”的恶性循环,即粮食“供不应求——粮价攀升——生产扩张——供过于求——价格下降——生产萎缩”的恶性循环。使粮食摆脱恶性循环困扰的市场手段,就是利用可弥补粮食现货市场输出的价格信号短暂、粮食产量增减滞后于粮价升降缺陷的粮食期货价格机制。粮食期货价格与现货市场价格呈现联动变化关系,且前者高于后者,两者的涨落方向和幅度趋于一致。粮食期货市场机制在下个经济周期以前向生产者发出价格航标,使他们以预先发现的“价格信息”合理安排粮食生产。这样,就使市场调节由“马后炮”变为“早知道”,同时也为国家宏观调控预先提供可靠依据,使之发挥强大作用,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粮食生产。
最后,对政府能起减轻财政负担的作用。由粮食的公益性、弱质性、风险性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所决定,它是一种特殊重要商品。国家为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和促进粮食产业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大量财政补贴,国有粮食经营部门亏损挂账逐年加剧,负担极沉重。鉴于此,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之一就是,通过完善市场经济机制,分散和转移市场风险,达到既保护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又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的目标。迄今的粮食期货实践表明,期货市场横跨交换、分配两大领域。期货市场交易的投机者承担了套期保值者转移出的市场风险,实质上是社会资本投入期货市场、在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与投机者之间的再分配。在这一再分配过程中,现货生产经营者锁定成本,化险为夷,正常安全运营。这样,既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又保护了粮食生产经营者,还调动了数量可观的社会剩余资金投入粮食产业,收一举多得之效。
综合所述,规范和发挥粮食期货市场的功能,可发挥多种效应:能使粮食生产经营者化险为夷、保值增值,安全运营;能使粮食主产区增产增收,持续稳增;能使粮食市场价格平稳,避免大涨大落;能使政府减轻财政负担,分散转移市场风险。粮食期货市场的这些重要作用和功能,与粮食现货市场相辅相成,有利于促进实现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所追求的主要目标。因此,应该在深化粮改中规范和健全我国的粮食期货市场;并通过强化其经济功能促进深化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
四、兴粮食期市:急需采取七项重大对策
第一,加强期货意识,认清发展粮食期市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中国是期货意识极为淡薄、甚至曾经是一片空白的国家。且不要说改革开放以前在“左”的思想支配下把期货市场视为“资本主义的代名词”,把期货投机斥之为“罪恶的赌博”等等,不一而足。就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华大地上虽然先后有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等粮食期货市场的问世和成长,然而,由于鄙视、歧视、甚至曲解粮食期市的思想遗毒广泛存在,加之人们缺乏期货知识,所以对兴办期货市场仍存疑虑和不解,甚至存在许多误解和曲解,有代表性的误解是,“期货市场是少数‘圈内人’的游戏”,“期货市场会扰乱粮食现货市场”,等等。更多的是,粮食生产经营者还不大懂如何利用粮食期货市场。因此,转变观念,加强期货意识,正确认识粮食期货市场,特别是认清粮食期货市场产生的必然性和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对促进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已成为发展中国粮食期市的思想条件。这里特别强调,人们要正确认识期货交易中的“投机”。期货交易就是一种“投机”行业,但这是必要的、有积极意义的“投机”。正是这种“投机”,分担了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的风险。办期货市场允许有规则的“投机游戏”,并严格限制其负面效应。换句话说,对于期货交易,要承认投机、利用投机、规范投机,尽可能大的发挥其正面效应。现在我国仍然缺少引导和指导粮食生产(包括种植面积、品种、质量等)的可靠的价格信息,使粮食生产和市场需求相衔接,避免粮食价格和产量的波动;还缺少分散市场风险、保护粮食生产经营者安全运营的市场工具;更缺乏既保护粮食生产者、又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的市场手段。这些问题,是关系开创中国粮食流通新体制和转换运营机制的不可逾越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也正是健全和完善中国市场机制、适应持续、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和高效、有序搞活粮食流通的需要。适应这种客观需要,进一步发展现代化的、规范化的粮食期货市场具有极大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二,调整结构,为其发挥经济功能优化环境条件。
合理的经济结构是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必要的环境条件。适宜的粮食期市结构,是粮食期货交易发挥功能的不可少的环境条件。粮食期市结构包括市场和品种结构。不久前,国务院从全局和实际出发,进一步对粮食期市进行结构调整和规范运作。调整后保留中国郑州交易所、中国大连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这一大调整,保留了对中国粮食期货业发展有重要贡献、长期规范运作、期货与现货联系较紧密的郑州、大连和上海等三大期货交易所,是合乎实际的。保留的三大粮食期货市场任务更重、更大、更艰巨了,因而就要以规范为本、大局为重、未来为上,调整和规范内部结构,扩大自身功能,加强粮食期市作用,把中国粮食期货市场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在完成以减少期货交易所数量、提高其质量为内容的期货市场结构调整之后,还需要调整粮食期货合约品种结构和布局结构。1998年以前经批准试运行的期货合约品种共有35个,其中大宗品种约占13%,而小品种占有近80%。大小品种结构失衡,严重影响了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期货功能的充分发挥;同时为“大户联手操纵”、“逼仓”造成可乘之机。国务院在对期货市场进行结构调整的同时,也对合约品种结构和布局结构进行调整,在新批准的8个农产品期货合约中,有小麦、 籼米、大豆、花生仁、豆粕等大宗商品,品种结构得到优化。同时也提高期货合约设计的标准化水平,使粮食期货合约能在更高的程度上代表实际的现货。此外,对期货经纪商需要进行合并重组,使期货经纪公司走上规范化、规模化的经营道路。只有合理调整粮食期市的结构,并不断全面提高其质量,形成合理的期货市场和期货品种结构,粮食期货市场才能充分发挥出应有的经济功能。
第三,提高期市水平,充分发挥粮食期市的作用。
如果从本世纪80年代中后期算起,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已经历了准备阶段、初步发展阶段和整顿规范阶段。应该说,我国粮食期市具有后发优势,在某些方面的起点是高的。但需要看到的是,由于我国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还不过20年的时间,中国粮食期市的历史使命及当今主观和客观环境,要求必须进一步提高我国粮食期货市场的水平。道理是显而易见的:一是,现在人类逐步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期货交易是一种高智力的经济活动,各类从事期货业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高素质,不断提高现代市场经济知识水平,提高粮食期货管理、营运的专业知识水平。二是,期货市场是一种更高级的交易市场,需要更规范化、智力化管理。三是,同任何事物一样,期货市场也有产生、发展、成熟过程。迄今,我国的期市刚刚走过10载的路程,还处在试办阶段,需要进一步探索、总结、提高。
为提高中国粮食期货市场的水平,要从“软件”和“硬件”两方面入手。前者如加强和完善我国粮食期货市场监管,加强粮食期货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加强粮食期市人员培训,健全期货市法律法规体系,期市交易所要始终坚持“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后者如进一步健全现代化自动竞价撮合交易系统,完善信息网络系统等。此外,如前所述,调整结构是提高我国粮食期货市场水平的必要措施,要进一步调整粮食期货合约品种结构和布局结构等。
第四,培育期货市场主体,造就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群体。
如同现货市场一样,期货市场的市场主体是其存在与发挥功能的条件。当然,二者的市场主体结构是不同的,后者是由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构成。目前,我国粮食期货市场主体尚不成熟,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是,期市主体结构不平衡,套期保值不足、投机过度问题突出。在成熟的期货市场上,套期保值者与投机者之间保持着合理的比例。与证券市场这个社会大众广泛参与的市场相比,期货尤其是粮食期货应该是行业内市场,具有其行业专业性特点,不应该、也不可能成为人人都可以随意参与的市场。但是,粮食期货市场也需要有广泛的参与和利用,特别是应有粮食生产经营企业的广泛参与和利用。但由于我国农户生产规模小,大量国有粮食企业还未真正成为“四自”经济主体和市场主体,企业流动资金短缺,国内成熟的大型专业投机商也比较少,粮食期市“大品种死,小品种活”以及期货交割体系尚不完善等原因,导致我国粮食期市套期保值者数量不足,结果出现了本末倒置的现象:本应从事粮食期货的粮食企业参与太少,而不该参与期货的社会大众资金参与过多。
另方面是,粮食期市上财博心理过重,盲目投机者多,理性投资者不足。目前我国金融投资渠道较少,对期货市场本身又缺乏了解与认识。盲目入市,风险很大。粮食期市是一个高回报、高风险市场,由于投资者对粮食期市的功能作用和风险缺乏足够认识,在操作上缺乏应有的知识与经验,许多人把粮食期市视为谋取暴利的工具,赌性强,理性弱给市场带来很大的危害。由此可见,粮食期货市场主体成熟与否和素质高低是关系到粮食期市功能大小、未来发展的大问题,必须进一步培育和造就成熟的粮食期货市场主体。
要培育和造就粮食期货市场的竞争主体,不外是形成一个结构合理、理性成熟的套期保值者群体和投机者群体。可设想从以下诸方面培育粮食期货市场的竞争主体:(1)加大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力度, 使之尽快成为“四自”市场主体,产生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强烈愿望和需求,逐步进入粮食期货市场,成为一个重要市场主体。 (2)具有一定规模的农场,粮食商品率高、商品量大,可单独或联合进入粮食期货市场。(3)创办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作为中介组织代表农民利益进入粮食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分散风险,保护农民利益。(4)设立期货投资基金,代表广大中小户进行期货交易, 培养理性投资机构。期货投资基金是吸纳社会游资,扩大市场规模的有效工具。通过培育粮食期货市场竞争主体,形成套期保值者和套利投机者之间结构大体平衡,即双方的总体实力相当,这样就可保证粮食期货市场正当的竞争秩序,而避免粮食期市变成纯粹是投机者较量资金和实力的竞技场。
第五,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创造良好的现货与期货市场环境。
价格机制是市场经济机制中最重要的调节机制。这一命题既适于现货市场,又适于期货市场。期货价格对于发挥期市的功能和作用乃是决定性因素。为了充分发挥粮食期货市场价格的功能和作用,必须建立和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一是要健全现货市场体系,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粮食资源的基础作用,加强现货物流网络,降低流通费用,从而为期货和现货市场之间的套利者降低套利成本创造条件。二是要健全资金市场体系,实现利率市场化,形成以央行基准利率为基础的市场利率体系,同时培育短期资金市场,为期货投资者的资金融通提供方便,提高资金利用率。三是要创造有利的宏观市场环境,如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保持经济政策连续化和稳定化,降低通货膨胀率等,以有利于减小粮食期市的政策风险,有利于加强期货价格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使其发挥更大作用。
建立、健全粮食期货市场体系,必须下大功夫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竞争的环境条件。首要的是按照国际惯例创办高度规范化的期货交易所,实行严格的会员制,规范交易运作机制,完善信息传递机制,严格结算履约机制,确保竞争主体地位平等和市场信息披露公开,并且严防大户操纵,保护中小散户入市,使之真正成为公平竞争的场所。其次要完善交易制度,如交易所应制订、完善涨跌停板制和交易头寸限制及大户报告制等,以防止手段越来越隐蔽的大户操纵,确保“三公”原则贯彻始终。
第六,专储粮的吞吐轮换与粮食期市相结合。
建立包括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在内的国家粮食储备,是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大成就。这一举措大大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家对粮食宏观调控的实力,对保护农民利益,稳定粮食市场,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等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大的作用。然而,国家储备粮的管理体制、运作机制还在健全和完善中,特别是如何实现中央专储粮吞吐调节、定期轮换制度化,使“死粮”变“活粮”、能保值、增值,是一个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通过商品交易所的粮食批发市场进行吞吐轮换。择取这条途径具有“三高一低”的优越性:透明度高、组织程度高、调控效力高;轮换成本低。具体运行办法是:由国家粮食储备局统筹安排,按照稻谷、小麦和玉米的储存年限,通过郑州、大连、上海商品交易所及其他符合标准的粮食中心批发市场每年吞吐轮换适当数量的专储粮,并形成制度。专储粮的吞吐轮换可与粮食进出口协调统一起来。
第七,加快期货立法,为粮食期市的发展提供法制保证。
作为市场经济的高级表现形式,粮食期货市场是一个信用性很强的行业,更加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以规范、制约、调节复杂的交易行为。由于我国法制建设一直滞后于经济发展,作为新兴的粮食期货市场,法律体系与市场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迄今为止,我国仍没有一部完整的期货法律,期货市场的发展还没有纳入法制轨道。因此,加速我国期货立法进程已成为现阶段粮食期货市场建设中一项非常紧要的工作。《期货法》应明确粮食期货市场监管者、组织者、投资者及交割库、仓单法定检验机构等各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其基本的行为规范,避免政出多门,管理混乱,排除不当的行政干扰。同时对各类期货违法行为给以应有的法律制裁,这对于提高粮食期货市场的严肃性,促使各类市场主体提高自身素质,形成粮食期货市场良好的市场秩序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加写作者 丁纯孝 朱丽红
收稿日期:1995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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