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3年商标事件大盘点(论文文献综述)
陈艳[1](2020)在《当代建筑作品大众认知研究 ——以西安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当代,新媒体为大众的建筑作品认知更快速、全面、逼真地传输了文化符号,也搭建了更加广阔多样的文化交流载体。建筑的发展一直受传播媒介的影响,新媒体的发展使建筑传播内容、方式和传播路径发生了很大变化,建筑也越来越进入了大众的话语。新媒体时代下建筑作品的大众认知在认知途径、认知内容和认知结果上具有哪些时代性特征?建筑与非建筑专业背景的大众对建筑作品的认知特征具有哪些差异?新媒体、传统媒体相比实地参观对大众的建筑认知产生了哪些影响?又该如何提升建筑作品的大众认知?通过结合建筑传播学相关理论,笔者从梳理大众建筑作品认知过程模式开始,分析了影响大众建筑作品认知的外力因素和内力因素,即认知主体的认知结构和媒介刺激。由此引出本文两个主要线索:(1)建筑和非建筑专业人士不同认知主体导致认知结果不同的主体差异;(2)媒介转述与在地认知不同认知媒介导致认知结果不同的媒介差异。在梳理了大众建筑作品认知的心理和行为反应后,结合新媒体时代背景总结了当代建筑作品大众认知的五个特征变化,即本文的第(3)条线索。然后,结合西安市域范围内建筑作品的大众整体认知调查对“主体差异”下的建筑认知特征进行了总结;结合西安部分具体建筑作品的认知调查,对“媒介差异”下的建筑认知特征进行了总结。最后,结合文献研究和调查研究提出当代影响大众建筑作品认知的现存问题,提出客观而理性的建筑认知的两个要点,以及新媒体时代大众认知视角下的建筑创作特点,并从决策者、建筑师、传播媒体和建筑管理者四个角度的“提升当代建筑作品大众认知”的策略。研究发现,通过媒体转述进行建筑作品认知已是当代大众的主要认知方式,然而当代建筑传播媒介多以“吸引眼球、打造流量”为信息创造动力,使得大众接触到的基本建筑信息不足、片面、夸张、美化甚至曲解。在这个建筑认知过程模式中,决策者、建筑师、媒体和建筑经营管理者都负有一定责任:部分建筑师趁着新媒体之风过于强调自我表达,忽视建筑本身的功能与细节、忽视建筑与城市和本土的关系、忽视建筑文化的考究、缺少与使用者,大众的的交流等;专业媒体在与大众交流时“姿态”较高,可达性又较弱,而非专业媒体则缺乏专业指导,良莠不齐;建筑管理者在线下建筑场地内和线上官方网站上忽视对大众认知途径的搭建……这些都越来越造成建筑行业内外的巨大割裂,以至于面对社会上“奇奇怪怪”的建筑时,建筑行业内外并不能形成相对一致的“抵制”,给这些建筑的滋生提供了一定的生长环境。另外,通过对大众建筑认知的调查研究也发现,尽管通过媒体转述认识建筑已成为主流,但最终都要回归到建筑实地认知体验中,而在实地认知过程中大众最关心的永远是真实的需求,光鲜亮丽的媒体信息都不如用具功能性、实用性、互动性、关注人性、关注场所精神和空间本质营造的建筑美学打动大众。
景荻[2](2019)在《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研究》文中提出伴随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自动驾驶汽车已经成为现实,一个自动驾驶的时代正在到来。尽管自动驾驶汽车的设计初衷是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其并不能保证绝对的安全。事实上,自动驾驶汽车引发伤亡事故的报道已经屡见不鲜,由此引发侵权责任承担的难题。一方面,自动驾驶汽车到来后,自动驾驶系统逐步取代人工驾驶,人类驾驶员的角色日益被削减和替代,传统以人类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和驾驶过错为中心构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规则难以继续适用;另一方面,作为人工智能在汽车领域的具体运用,自动驾驶汽车具有高度的智能属性,这使其区别于传统产品,由此对现行产品责任制度提出了挑战。基于此,本文针对自动驾驶汽车引发的侵权责任问题展开研究。全文分为五个部分,具体展开如下:第一部分为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挑战,主要揭示自动驾驶汽车对于现行侵权责任规则提出的难题。首先,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历史演变、技术分级以及社会价值展开论述,分析了自动驾驶汽车的概念和特征,辨明了其与辅助驾驶、无人驾驶汽车、智能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概念之间的关系。其次,通过对美国、德国、英国和我国有关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规制进行比较法上的考察可知,各国都在鼓励自动驾驶汽车进行道路测试,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问题成为广泛关注的问题,但尚不存在一个行之有效又普遍适用的侵权责任解决方案。最后,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挑战展开了从事实到法律的论述,并将其归纳为三个主要问题:一是自动驾驶汽车究竟是法律主体抑或法律客体的问题,这直接关系着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规则的选择和设计,故称之为前提问题;二是自动驾驶汽车所有人、使用人一方的责任承担问题,具体表现为自动驾驶汽车对于现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挑战,称之为内部责任问题;三是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销售者一方的责任承担问题,具体表现为自动驾驶汽车对于现行产品责任的挑战,称之为外部责任问题。第二部分为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辨析,主要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究竟是法律主体抑或法律客体的问题进行探讨。首先,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自主性、自我学习、自我决策等智能特征进行分析,提出自动驾驶汽车拟人化倾向引发的法律主体地位的困惑。其次,梳理和评析了当前有关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地位的各种学说,指出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地位判断的关键在于赋予其法律主体地位是否能够解决自动驾驶汽车引发的侵权责任等法律挑战以及是否具有制度优越性。最后,在比较分析上述学说的基础上,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给出了本文的回答。当前自动驾驶汽车尚不具备取得法律主体地位的技术、社会伦理和法律基础,赋予自动驾驶汽车法律主体地位也并非解决侵权责任承担等其他法律挑战的关键,相反还会徒增立法和司法成本,阻碍自动驾驶汽车产业的发展。故此,应坚持将自动驾驶汽车界定为法律客体。第三部分为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规则界定,主要针对自动驾驶汽车内部责任问题和外部责任问题的具体解决规则进行探讨。首先,针对自动驾驶汽车所有人、使用人一方的内部责任问题展开论述,详细比较和评析了现有的各种学说。其次,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销售者一方的外部责任问题展开论述,深入考察和评述了当前各种可能的路径。最后,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内部责任问题和外部责任问题给出本文的解决模式:对于所有人、使用人一方的责任问题,主张通过改造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来解决,具体通过引入无过错责任性质的机动车保有人责任来替代当前以驾驶行为和驾驶过错为基础的驾驶人责任,以便适应自动驾驶时代无人化的技术特征;而针对生产者、销售者一方的责任问题,则主张延续现行产品责任规则,由生产者、销售者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在产品责任的具体适用上理当予以相应的更新。第四部分为自动驾驶汽车与产品责任的更新,主要针对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的适用问题展开探讨。首先,针对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分析,主张无过错责任原则应当一体适用于生产者和销售者,同时不应当区分制造缺陷、设计缺陷和警示缺陷。其次,针对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的主体展开论述,主张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的主体包括生产者、销售者,但不包括运输者和仓储者,同时对零部件和原材料供应商、软件供应商、自动驾驶系统供应商等特殊主体展开了具体分析。再次,针对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缺陷的认定进行探讨,重点论述了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缺陷的类型、判断标准和证明问题。其中,对于自动驾驶汽车设计缺陷的判断,本文主张以不合理的危险为根本,遵从当事人的约定至上,同时坚持以消费者期待标准为主、风险效用标准为辅、发展风险抗辩规则兜底限制的判断标准。随后,针对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中因果关系要件展开论述,分析了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中因果关系判断的主要方法、举证责任以及推定问题。最后,针对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进行探讨,重点分析了发展风险抗辩规则,主张考虑到自动驾驶系统主动或被动升级的技术特征,因而在发展风险抗辩规则具体适用的时间点以及技术水平判断标准都与传统产品有所不同。第五部分为自动驾驶汽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更新,主要针对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适用展开论述。首先,探讨了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主张自动驾驶汽车保有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同时针对自动驾驶汽车无过错责任与传统机动车“过错责任+过错推定”二元归责原则的协调问题做了分析,提出了统一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改革模式和区分自动驾驶汽车和传统机动车分别适用不同归责原则的改良模式。其次,针对自动驾驶汽车保有人的认定展开论述,主张将“运行支配+运行利益”作为判断保有人的标准,重点针对所有人和使用人分离时保有人的认定问题进行分析,同时反对将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认定为保有人。再次,对于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具体承担问题进行探讨,分别就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逐一进行阐述。最后,对于自动驾驶汽车具体情形中的交通事故责任问题进行论述,包括自动驾驶汽车人机混合模式、道路测试期间的交通事故问题,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与产品责任的协调适用问题,以及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的配套问题。
俞灵灵[3](2018)在《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判决书为样本》文中研究指明移动电商领域竞争模式的升级、一般条款的抽象性和立法者认识能力的局限性,使得法官在裁判时难以沿用传统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裁判方式,难以用现有的具体规则去处理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实践中往往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因此,站在移动电商的大背景下,从判决书本身出发对上述司法难点进行甄别考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涉及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59份判决书为样本,从宏观视角对样本进行实证分析,从微观视角对裁判的现状进行探究,发现法官难以厘清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对竞争关系认定态度模糊,对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判定存在疑问。而对竞争行为正当性判定存疑又具体表现为三点,一般条款适用泛道德化、说理论证两级分化及同等情形不同对待。在此基础上,本文探析了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官对法律的适用理论存在误读,一般条款本身的抽象性及道德性影响了法官理性审判,司法论证及配套机制的缺乏导致了法官难以寻得正义。经由剖析,本文分别从条文本身、法官本身及配套措施出发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即细化一般条款以遏制泛道德化现象;严格法律的适用程序和加强说理论证以约束法官审慎裁判;提升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判级别、优化电子证据机制和建立案例族谱以弥补配套措施的缺失。我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17年11月4日颁布,而本文的研究是建立在新法颁布前,法官对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判是依托旧法来实现的。新法的颁布完善了旧法在新商业时代所暴露出的弊端。而本文通过判决分析提出针对性建议也与新法部分所修之处契合。
唐晓纯,李笑曼,张冰妍[4](2015)在《关于食品欺诈的国内外比较研究进展》文中研究说明2013年初发生的"马肉风波"震惊欧洲各国的同时,也使食品的"真实性"和"安全性"问题再次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中国目前正处于食品安全与食品欺诈事件时有发生的混乱局面,食品欺诈事件又大多是"安全性"问题,尤其是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问题,加大了食品安全的治理难度。本文通过梳理近年来国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以及食品欺诈事件,在比较国内外食品欺诈事件性质差异的基础上,通过对发达国家应对食品欺诈事件的策略分析,以及重典法治的历史经验,提出了5点思考与建议。期望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第三方力量,继续保持严打违法添加的高压态势,加大对食品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使我国食品欺诈的"安全性"问题尽快得到改善,从而降低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程度,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俞永植[5](2013)在《中韩新词语的对比研究(1994年-2010年)》文中指出中韩两国关于新词语的学术研究各具特点,近20年两国关于新词语研究正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本文以中韩两国新词语研究的历史和现状为研究基础,借鉴前人和时贤的研究成果,通过汉语和韩语的分别研究和汉、韩跨语言对照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从语言学和社会学角度出发,分别总结了截止到2010年的汉语和韩语新词语的词形词义特点,对比汉、韩语新词语在词汇学方面的异同点,并通过两国各时期时代特点的新词语的分析,探讨两国受到国际化时代的影响和人们的意识变化和发展。本文研究对象为到2010年的汉语新词语和韩语新词语。主要参考《最新中韩新造语辞典》、《现代汉语新词词典》、《现代汉语新词语词典1978——2000》、《21世纪华语新词语词典》、《新词语词典》、《2008年汉语新词语》、《2009年汉语新词语》、《2010年汉语新词语》中的汉语新词语以及韩国国立国语院1994-2010年“新语”调查中的韩语新词语。本文主要通过汉、韩语新词语研究、汉、韩语新词语语言学的词形词义对比研究和汉、韩语新词语社会语言学的比照研究,采取定量研究与定性讨论相结合,微观调查研究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别描述了汉、韩语新词语的特点,集中分析和总结了两国新词语词汇学及社会语言学方面的异同点。在汉语新词语的研究综述部分,分别总结了2001年、2005年、2009年、2010年汉语、韩语新词语特点。汉、韩语新词汇言学的对比研究方面,主要进行了词类特点、造词法特点、词义形态、产生渠道和生成途径四个方面的研究。(一)中韩两国新词语词类上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名词数量较多。(二)汉、韩语新词语在造词法上的特点如下:汉语新词语分为单纯词和合成词。韩语新词语分为“单一词”和“混种词(hybrid、复合词)①”。汉、韩语新词语大部分是已有词(素)的合成词,少有“完全新的词”,合成方式大部分相同,但因动宾顺序不同也存在不同点。汉、韩语新词语大致分为合成法生成的新词语和派生法生成的新词语。合成法生成的新词语中分为原形词根合成方式和变形词根合成方式。派生法生成的新词语分为接头派生(前缀)法和接尾派生(后缀)②法生成的新词语。合成法生成的新词语,原形词根合成方式中,汉、韩语新词语相同的合成结构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名词素的结合;形容词素和名词素的结合;动词素和动词素的结合;动词素和名词素的结合;名词素和动词素的结合;形容词素和动词素结合;名词素和形容词素结合。韩语新词语特有的合成结构包括:副词素和名词素的结合;不完全词根和名词的结合;副词素和补助用言结合;直接写出“连音”的合成词。汉语新词语特有的合成结构包括:形容词素和形容词素的结合;动词素和形容词素的结合。变形词根合成方式中,包括缩略方式和混合方式生成的新词语。缩略方式包括提取法、节略法和音节的缩略;合成方式包括接头派生法和接尾派生法。派生法生成新词语,接头派生法生成新词语包括:固有语接头派生词;汉字接头派生词;外来词接头词。接尾派生法生成新词语包括:固有语接尾词;汉字语接尾词;外来词接尾词。(接头词也可叫“前缀”,接尾词也可叫“后缀”)(三)汉、韩语新词语词义形态的对比研究主要包括词义扩大、词义缩小、词义转化和色彩的变化四个方面。(四)汉、韩语新词语产生渠道形式和生成途径研究汉、韩语新词语产生的渠道形式主要有:创造新词、旧词被赋予新义、外来词的介入、方言的引入和修辞法。本文主要从“借用”、“修辞造语”、“类推”对比分析汉、韩语新词语的生成途径。借用分为“外来词的借用”和“在同一语言系统内的借用”。修辞造语分为比喻、比拟、借代、夸张和婉曲造语。类推包括反意的类推和类似的类推。在汉、韩语新词语社会语言学的比照研究部分,本文主要对近15年汉、韩语新词语的词义类别变化分析、社会发展及时代特点的新词语、人们意识和外来词产生三个方面进行了研究。(一)从政治、社会、军事、通信、经济、科技、医学、娱乐、生活、文化、地理及其他12个词义类别,分别对2001年、2005年、2009年、2010年汉语、韩语新词语词义类别的变化进行了分析,总结了汉语、韩语新词语词义类别的异同点。(二)分析总结了中韩两国社会的变化发展,主要分析了各时期两国杨有时代特点的新词语。具体分析了80年代初期、1990年前期、2000年、2010年的中国主要社会变化及时代特点的新词语;80年代后期、1990年、2000年、2010年韩国的主要社会变化及时代特点的新词语。总结了只在中国使用的新词语、只在韩国使用的新词语、两国共同使用的新词语以及原来只在一个国家使用、但现在两国都通用的新词语和新词语族。(三)通过分析中韩两国外来词新词的使用现状,窥探了中韩人民对外意识的变化,比较了两国人民意识变化的不同之处。通过共同的新词语“酷”,总结了中韩两国人民的意识的变化发展原因,即新事物的流入、接受和新时代中国人民的意识变化;中国和韩国“新一代人”的人际关系变化;两国经济结构和生活节奏的变化,等等。
龙艳[6](2010)在《我国电视选秀节目的产业链研究 ——以《快乐女声》为个案》文中研究说明依赖广告的单一盈利模式已严重束缚我国电视传媒产业的发展。开发多元盈利,拓展电视产业链条,已成为我国电视传媒运营者的共识。以《快乐女声》为代表的电视选秀节目成功拉动了多种产业联动,成为我国电视产业新经济的一个亮点。但相对于经过数十年发展,拥有成熟的产业化运作模式的国外电视选秀节目,我国电视选秀节目产业链的打造还存在许多问题。突破现有瓶颈,提升电视选秀节目产业链,有助于促进我国电视内容产业的发展,推动我国电视文化产品在全球文化市场竞争中实现突围。本文运用产业链相关理论,以《快乐女声》为个案,对我国电视选秀节目产业链的现状和不足进行了探讨。首先通过对国内外电视选秀节目发展的梳理,厘清我国电视选秀节目的发展现状;然后对《快乐女声》产业链的结构形态进行了详细分析,以总结《快乐女声》构建产业链的基本经验。本文认为,《快乐女声》产业链的成功在于依托湖南卫视的强势平台打造优质的电视节目,在产业链的延伸上注重发挥“偶像产业集群”效应以及与新媒体的合作。然后文章从影响产业链整体运行质量的关键因素着手,即节目品牌管理、节目的研发创新、衍生产品开发三个环节对《快乐女声》产业链中的问题进行诊断,以此揭示出我国电视产业链建构中的弊病。最后,从实施制播分离、创建新型的营销模式、多角度发展衍生产业链以及加强电视选秀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四个方面对我国电视选秀节目产业链的建构路径和提升举措进行了分析和论证。
易图强[7](2008)在《对少年儿童写书、出书热的思考》文中研究表明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尤其是2000年以来,少年儿童写书、出书蔚然成风。其原因主要是:市场经济时代为少年儿童纷纷写书、出书提供了宽松的社会环境;信息时代,尤其是互联网的普及为少年儿童写书、出书创造了最便捷的途径;少年儿童所写的书适应了同龄人的阅读需求;出版社、新闻媒体和商家的炒作对少年儿童写书、出书热的产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其意义主要表现在:对文学而言,少年儿童纷纷写书、出书应视为当代文学获得新生的一种成就;对教育而言,它是教育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出版而言,它是当今出版业繁荣的表现。对编辑出版人员的启示是:编辑出版人员应该把挖掘和培养少年儿童作者提上议事日程,应乐为少年儿童作者作嫁衣,全社会应建立和完善少年儿童作品评价体系。
张庆亮[8](2006)在《中国农村民营金融发展研究》文中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农村金融逐渐成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然而,既有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并没有取得明显的成效,农村金融供给与农村金融需求还不相适应,调整传统的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思路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在全面概述已有的农村金融研究、农村民营金融研究的基础上,重新界定了农村民营金融概念,即农村民营金融是指农村地区主要由民间资本构成并掌握着经营控制权进而通过资金的融通活动或借贷活动为农民、农村企业等提供各种服务的金融形式。农村民营金融系统包括农村正式金融(民营部分)和农村非正式金融两个部分,分析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探讨了农村民营金融的特点及其制度优势。在总结农村民营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上,指出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已经内生出了民营金融的创新主体,农村民营金融的发展是必然的。进而分析农村金融需求以及农村金融供给情况,剖析了既有农村金融机构的局限性,提出发展农村民营金融是解决资金供求矛盾的关键。概括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民营金融的发展现状,回顾中国历史上农村民营金融的发展轨迹,进一步说明了农村民营金融发展的客观性。从农村民营商业性金融的市场准入、金融监管、市场退出等方面探讨了农村民营商业性金融的发展。检讨和回顾了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历程,分析既有的改革难以取得实效的原因,提出发展真正的农村信用社的措施和对策。在界定农村非正式金融概念的基础上,剖析了农村非正式金融的制度优势及其发展的必然性。提出应该允许农村非正式金融的发展,但是需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其发挥积极作用,限制或消除其负面影响。总之,我们认为发展农村民营金融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是农村金融改革深化的要求,也是构建完善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的需要。
胡静[9](2006)在《中国经济崛起过程中的中欧经济摩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中国的“和平崛起”已经受到广泛关注。中国进入了国际经济摩擦的高潮期,这将影响中国对外经贸的长期稳定与发展。与此同时,欧盟在其东扩之后,超越了美国和日本,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在这样的背景下,针对欧盟研究中国经济崛起过程中的中欧经济摩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结合中国经济崛起的大背景,对中欧经济摩擦的产生与发展进行深入剖析,阐述了中欧经济摩擦在反倾销、技术贸易壁垒、知识产权、普惠制弱化等方面所表现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分析了中欧经济摩擦产生的原因:从中方看,主要在于中国持续增长的对欧盟顺差以及“非市场经济地位”等方面;从欧方看,主要在于欧盟整体对外经济政策的排他性、欧盟东扩以及欧盟成员国对外转嫁国内矛盾等方面。本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论证了中欧经贸的紧密关系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长期存在并逐步加强,由此得出中欧经济摩擦的解决对中国经贸发展不仅有着重大意义,而且是可行的,这一点从日本同时期的历史经验中可以得到应证。本文最后认为有效化解中欧经济摩擦的主要思路在于:尽量缩小中方对欧盟的顺差,积极应诉反倾销,重视知识产权问题以及快速适应欧盟新的普惠制安排等。 从结构上来看,本文主要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说明了研究背景、内容及意义,从总体上把握论文的研究方向。第二部分,阐述了国际经济摩擦的产生及发展。第三部分,介绍了中国经济崛起这样一个本文研究的现实大背景,并由此引出中国进入国际经济摩擦时代的必然性。第四部分,首先分析了中欧之间经济关系的历史发展及现状,然后对中欧之间经济摩擦的一些主要表现形式进行了深入的介绍,最后对引起并激化中欧之间经济摩擦的因素从欧盟与中国两方面进行了论述。第五部分,在对中欧之间经济摩擦解决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之后,提出了一些解决中欧经济摩擦的思路。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结语,指明了对待中欧经济摩擦的态度,提出积极解决中欧经济摩擦、努力建设“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方向。
袁园[10](2006)在《1990-2002年间的经济类新词透析》文中认为本文从语言学本体角度和词汇变化发展的外因两方面对1990-2002年间的经济类新词作了定量考察和定性分析。 本文研究的经济类新词指的是1990-2002年间这一共时平面上相对稳定的描写型新词语词典中收录的涉及金融、贸易、税收、就业、经济政策等经济活动领域或方面的词,也包括那些不太稳定的词与短语的中间物。 经济类新词的外部表现有这样一些特点:音节形式上,双音节词占绝对优势,这与现代汉语词汇中双音节词占主流是一致的;构成方式上,传统的偏正式与述宾式仍是最主要的构成方式;加缀式构成方式是其重要的构成方式,老词缀仍然发挥作用,但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类词缀,它们中的一些可能以后会成为真正的词缀;缩略方式上,以1234→13式的分段缩略方式为最,有一种特别的缩略方式,即把原词语缩略成一个词,再在前面加“老”;性质上,不均衡性突出,动词性的、名词性的多,其他性质的少。 经济类新词从来源上看主要有外来词、方言词、专门用语这3个方面。外来词中引人瞩目的是近年来活跃的字母词,其中纯字母词最多。本文认为字母词一律按原读音读。有3个中心区域的经济类新词向共同语发生渗透,一个是以港台为代表的闽粤方言区,一个是以北京为代表的北方方言区,一个是以上海为代表的吴语区。渗透的根本原因是这些地区经济发达。经济类新词中来自体育、医学、地理、航海等领域的专门用语较多,这些词意义泛化是因为它们的泛化意义和本身意义之间有某种程度的相似性。 经济类新词在接受其他领域词的同时,自身意义也在发生着泛化。经济类新词中有不少同义词、反义词,它们大都是类推仿造而来。 从词汇发展的外部因素看,经济类新词语变化发展主要是受到国内、国际的社会、文化因素和国人心理这两方面的影响。 本文对经济类新词形式上的发展作了简单的预测:双音节词将仍然占主流;字母词会增加;新的类词缀会出现,有的可能会成为真正的词缀;类推仿造能创制出一批新词;经济社会的高效性会导致简缩形式增多。
二、2003年商标事件大盘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3年商标事件大盘点(论文提纲范文)
(1)当代建筑作品大众认知研究 ——以西安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与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现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框架 |
2 基于传播学的建筑认知 |
2.1 建筑传播过程 |
2.2 建筑认知过程 |
2.2.1 内力因素:认知结构 |
2.2.2 外力因素:媒介刺激 |
2.2.3 建筑的认知模式 |
2.3 建筑认知要素 |
2.3.1 传播者系统 |
2.3.2 认知途径 |
2.3.3 认知主体 |
2.3.4 认知内容 |
2.4 社会大众认知心理和行为反应 |
2.4.1 对建筑作品认知心理的期待阶段 |
2.4.2 对建筑作品认知心理的展开阶段 |
2.4.3 建筑作品认知心理的弥散阶段 |
2.4.4 建筑作品认知的行为反应 |
3 媒介影响下建筑认知的发展与变革 |
3.1 在地认知 |
3.2 媒介转述认知 |
3.2.1 语言认知 |
3.2.2 图像认知 |
3.2.3 拟像认知 |
3.2.4 现象认知 |
3.3 当代建筑作品大众认知特征的变化 |
3.3.1 从“独乐”到“众乐” |
3.3.2 从“单向”到“双向” |
3.3.3 从“定时”到“即时” |
3.3.4 从“固定”到“移动” |
3.3.5 从“表面”到“内涵” |
3.4 认知媒介的特征变化 |
3.4.1 建筑作品的特征变化 |
3.4.2 建筑媒介信息的特征变化 |
4 西安建筑作品的大众认知调查研究 |
4.1 西安建筑作品的媒介信息概况 |
4.1.1 媒体转述中的西安建筑师 |
4.1.2 媒体转述中的西安建筑作品 |
4.2 西安建筑作品的大众整体认知调查 |
4.2.1 问卷调查 |
4.2.2 认知地图调查 |
4.2.3 小结——主体差异下的认知特征 |
4.3 西安具体建筑作品的在地认知调查 |
4.3.1 阿倍仲麻吕纪念碑 |
4.3.2 陕西历史博物馆 |
4.3.3 西安星巴克钟鼓楼店 |
4.3.4 西安网红书店 |
4.3.5 兴庆宫花萼相辉楼 |
4.3.6 小结——媒介差异下的认知特征 |
4.4 问题总结 |
4.4.1 建筑师 |
4.4.2 传播媒体 |
4.4.3 建筑管理者 |
5 研究结论 |
5.1 新媒体时代客观而理性的建筑认知 |
5.1.1 功能、形式与意义的综合考虑 |
5.1.2 树立正确的建筑价值观 |
5.2 新媒体时代大众认知视角下的建筑创作 |
5.2.1 创作原则 |
5.2.2 创作内容 |
5.2.3 创作方式 |
5.2.4 创作传播 |
5.3 新媒体时代引导大众建筑认知的策略 |
5.3.1 决策者 |
5.3.2 建筑师 |
5.3.3 传播媒体 |
5.3.4 建筑管理者 |
6 总结 |
6.1 回顾与总结 |
6.2 遗憾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读研期间研究成果 |
附录 |
附录 Ⅰ 图表目录 |
附录 Ⅱ 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整合分析 |
附录 Ⅲ 合作课题研究:媒体转述下的西安建筑作品认知研究 |
附录 Ⅳ 西安建筑作品的大众认知调查问卷 |
附录 Ⅴ 认知地图调查 |
附录 Ⅵ 图说建筑师|宣言|建筑&媒体1-2 |
致谢 |
(2)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挑战 |
第一节 自动驾驶汽车的界定 |
一、自动驾驶汽车的历史演进 |
二、自动驾驶汽车的概念界定与技术分级 |
三、自动驾驶汽车的社会价值与消极影响 |
第二节 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规制的比较法考察 |
一、美国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规制的考察 |
二、德国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规制的考察 |
三、英国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规制的考察 |
四、我国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规制的考察 |
五、小结: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规制的比较分析 |
第三节 自动驾驶汽车对现行侵权责任的挑战 |
一、挑战的现实前提: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性假设与危险性现实 |
二、挑战的法律前提:自动驾驶汽车的无人化困境与拟人化疑惑 |
三、挑战的具体体现: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遭遇困境 |
四、挑战的具体体现:现行产品责任面临难题 |
小结 |
第二章 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辨析 |
第一节 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地位的困惑与重要性 |
一、自动驾驶汽车的智能特征 |
二、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地位的困惑 |
三、界定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地位的重要性 |
第二节 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地位的学说梳理与评析 |
一、自动驾驶汽车法律主体说及其评析 |
二、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客体说及其评析 |
第三节 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客体的界定 |
一、自动驾驶汽车尚不具备取得法律主体地位的技术基础 |
二、自动驾驶汽车尚不具备取得法律主体地位的社会伦理基础 |
三、自动驾驶汽车尚不具备取得法律主体地位的法律基础 |
四、赋予自动驾驶汽车法律主体地位并非解决其侵权责任问题的关键 |
五、过早赋予自动驾驶汽车法律主体地位不利于技术革新 |
小结 |
第三章 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规则界定 |
第一节 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内部规则的可能路径及其评析 |
一、现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说及其评析 |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保有人责任说及其评析 |
三、一般侵权责任说及其评析 |
四、高度危险责任说及其评析 |
五、参照动物侵权责任说及其评析 |
六、用户无须承担责任说及其评析 |
第二节 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外部规则的可能路径及其评析 |
一、产品责任说及其评析 |
二、一般侵权责任说及其评析 |
三、产品责任与一般侵权责任区分适用说及其评析 |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保有人责任说及其评析 |
五、高度危险责任说及其评析 |
六、参照电梯侵权责任说及其评析 |
七、责任保险救济说及其评析 |
第三节 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外部规则的选择 |
一、产品责任对于自动驾驶技术具有很强的调整适应性 |
二、产品责任契合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的法律属性 |
三、产品责任能够实现救济受害人和鼓励技术革新的目标 |
四、自动驾驶汽车适用产品责任也获得广泛的支持 |
第四节 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内部规则的选择 |
一、自动驾驶汽车所有人、使用人应当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
二、自动驾驶汽车所有人、使用人应当承担机动车保有人责任 |
小结 |
第四章 自动驾驶汽车与产品责任的更新 |
第一节 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一、现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
二、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
第二节 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的主体界定 |
一、自动驾驶汽车的生产者 |
二、自动驾驶汽车的销售者 |
第三节 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缺陷的认定 |
一、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缺陷的类型 |
二、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缺陷的判断标准 |
第四节 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中因果关系的判断 |
一、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中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 |
二、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中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
三、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中的因果关系的推定 |
第五节 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的抗辩事由 |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 |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缺陷尚不存在 |
三、发展风险抗辩 |
小结 |
第五章 自动驾驶汽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更新 |
第一节 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一、传统机动车保有人责任的归责原则 |
二、自动驾驶汽车保有人无过错责任的确立 |
三、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保有人无过错责任的展开 |
第二节 自动驾驶汽车保有人的界定 |
一、自动驾驶汽车保有人的判断标准 |
二、自动驾驶汽车保有人的具体界定 |
第三节 自动驾驶汽车保有人责任的具体承担 |
一、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保有人责任的构成要件 |
二、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保有人责任的免责事由 |
第四节 自动驾驶汽车具体情形的交通事故责任 |
一、自动驾驶汽车人机混合模式的交通事故责任 |
二、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期间的交通事故 |
三、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与产品责任的协调 |
四、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的配套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在读期间发表的成果 |
(3)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判决书为样本(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问题的缘起 |
2 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异质化探析 |
2.1 异于传统电商之移动电商新特征 |
2.1.1 不再囿于时空 |
2.1.2 集个性化数据 |
2.1.3 具有聚合效应 |
2.2 衍生的竞争行为较传统之不同点 |
2.2.1 表现形式迥异 |
2.2.2 对用户行为选择的更多限制 |
2.2.3 对证据机制的更艰挑战 |
2.2.4 对法官技艺的更高要求 |
3 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司法裁判分析 |
3.1 宏观视角:所采样本的实证分析 |
3.1.1 以时间和地域为参数 |
3.1.2 以案由为参数 |
3.1.3 以被诉行为所涉的模块为参数 |
3.1.4 以判决依据为参数 |
3.1.5 以原告胜诉率为参数 |
3.2 微观考察:判决依据及理由的运用歧义 |
3.2.1 法法之间关系的歧义 |
3.2.2 竞争关系考察之歧义 |
3.2.3 竞争行为正当性判断之歧义 |
4 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裁判困境的理论溯源 |
4.1 知识产权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之关系剖析 |
4.1.1 规范层面:法条竞合或想象竞合 |
4.1.2 责任层面:竞合或独立 |
4.2 竞争关系判定之理论廓清 |
4.2.1 是否为前提 |
4.2.2 标准之厘定 |
4.3 不正当性的判断存疑之原因考察 |
4.3.1 一般条款本身具抽象性及伦理性 |
4.3.2 法官陷入适用困境和论证困境 |
4.3.3 司法配套机制不完善 |
5 完善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裁判制度之建议 |
5.1 细化一般条款以遏制泛道德化现象 |
5.1.1 填补一般条款 |
5.1.2 明晰认定标准 |
5.2 审慎法官裁判以走出现实困境 |
5.2.1 严格适用程序 |
5.2.2 加强说理论证 |
5.3 升级配套机制以弥补缺失 |
5.3.1 提升审判级别 |
5.3.2 优化电子证据机制 |
5.3.3 建立案例族谱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目次 |
作者简介 |
(4)关于食品欺诈的国内外比较研究进展(论文提纲范文)
1相关文献梳理 |
2发达国家的食品欺诈事件及其应对策略 |
2.1食品欺诈事件是全世界食品行业都存在的问题 |
2.2反欺诈行动与应对策略 |
3中国的食品安全与食品欺诈事件 |
3.1食品安全事件及其特征 |
3.1.12000—2013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
3.1.2消费者协会发布的食品投诉状况 |
3.2食品欺诈事件 |
3.2.1“掷出窗外”曝光的食品欺诈事件 |
3.2.2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曝光的食品欺诈事件 |
3.2.3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欺诈事件 |
4结 语 |
(5)中韩新词语的对比研究(1994年-2010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来源和实践意义 |
1. 选题来源 |
2. 本文的实践意义 |
第二节 新词语理论研究综述 |
1. 语言理论研究基础 |
2. 社会历史原因 |
第二章 新词语研究现状 |
第一节 汉语新词语的研究现状 |
第二节 韩语新词语的研究现状 |
第三节 本文的研究目的 |
第四节 本文的研究范围和方法 |
1. 本文的研究范围 |
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三章 近 15 年汉、韩语新词语调查情况研究 |
第一节 近 15 年汉语新词语调查情况研究 |
1. 2001 年汉语新词语调查 |
2. 2005 年汉语新词语调查 |
3. 2009 年汉语新词语调查 |
4. 2010 年汉语新词语调查 |
第二节 近 15 年韩语新词语调查情况研究 |
1. 2001 年韩语新词语调查 |
2. 2005 年韩语新词语调查 |
3. 2009 年韩语新词语调查 |
4. 2010 年韩语新词语调查 |
第四章 汉、韩语新词语的词汇学特点 |
第一节 汉、韩语新词语的词类特点 |
第二节 汉、韩语新词语造词法特点 |
1. 汉、韩语新词语的造词法分类 |
(1) 韩语新词语的构词法分析 |
(2) 汉、韩语新词语结构类型对比 |
2. 合成法生成新词语 |
(1) 原形词根合成方式 |
汉语和韩语共有的合成结构 |
韩语独有的合成结构 |
汉语独有的合成结构 |
(2) 变形词根合成方式 |
缩略方式 |
混合方式 |
3. 派生法生成新词语 |
(1) 接头词派生法生成新词语 |
(2) 接尾词派生法生成新词语 |
第三节 汉、韩语新词语的词义形态 |
1. 词义的扩大 |
2. 词义的缩小 |
3. 词义的转移 |
4. 词义色彩的变化 |
第四节 汉、韩语新词语产生的渠道及主要生成途径的比较分析 |
1. 汉、韩语新词语产生的渠道 |
(1) 创造新词 |
(2) 旧词被赋予新义 |
(3) 外来词的介入 |
(4) 方言的引入 |
(5) 修辞法 |
2. 汉、韩语新词语主要生成途径的比较分析 |
(1) 借用 |
外来词的借用 |
在同一语言系统内的借用 |
(2) 修辞造语 |
比喻 |
比拟 |
借代 |
夸张 |
婉曲 |
(3) 类推 |
第五章 近 15 年汉、韩语新词语词义类别变化与社会演变的相关研究 |
第一节 近15年汉、韩语新词语词义类别变化分析 |
1. 2001年汉、韩语新词语词义类别变化分析 |
2. 2005 年汉、韩语新词语词义类别变化分析 |
3. 2009 年汉、韩语新词语词义类别变化分析 |
4. 2010 年汉、韩语新词语词义类别变化分析 |
第二节 近 15 年汉、韩语新词语词义类别比较与社会演变的相关研究 |
1. 政治方面汉、韩语新词语对比分析与社会演变的相关研究 |
2. 社会方面汉、韩语新词语对比分析与社会演变的相关研究 |
3. 军事方面汉、韩语新词语对比分析与社会演变的相关研究 |
4. 通信方面汉、韩语新词语对比分析与社会演变的相关研究 |
5. 经济方面汉、韩语新词语对比分析与社会演变的相关研究 |
6. 科技方面汉、韩语新词语对比分析与社会演变的相关研究 |
7. 医学方面汉、韩语新词语对比分析与社会演变的相关研究 |
8. 娱乐方面汉、韩语新词语对比分析与社会演变的相关研究 |
9. 生活方面汉、韩语新词语对比分析与社会演变的相关研究 |
10. 文化方面汉、韩语新词语对比分析与社会演变的相关研究 |
11. 地理方面汉、韩语新词语对比分析与社会演变的相关研究 |
12. 其他方面汉、韩语新词语对比分析与社会演变的相关研究 |
第三节 新词语词义类别比率与关注度的相对关系分析 |
第六章 中国和韩国社会的变化发展及时代特点的新词语 |
第一节 中国社会的变化发展及时代特点的新词语 |
1. 80 年代中国社会的变化发展及时代特点的新词语 |
2. 90 年代中国社会的变化发展及时代特点的新词语 |
3. 2000 年中国社会的变化发展及时代特点的新词语 |
4. 2010 年中国社会的变化发展及时代特点的新词语 |
第二节 韩国社会的变化发展及时代特点的新词语 |
1. 80 年代韩国社会的变化发展及时代特点的新词语 |
2. 90 年代韩国社会的变化发展及时代特点的新词语 |
3. 2000 年代韩国社会的变化发展及时代特点的新词语 |
4. 2010 年代韩国社会的变化发展及时代特点的新词语 |
第三节 近 15 年中韩人民意识的变化和外来词新词语的产生 |
1. 中韩人民意识的变化和外来词新词语的使用现状 |
2. 通过新词语“酷”来看中韩两国人民的意识变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附录 |
(6)我国电视选秀节目的产业链研究 ——以《快乐女声》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 选题缘由 |
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电视选秀节目研究 |
2.2 产业链研究现状 |
3 研究意义与方法 |
3.1 研究意义 |
3.2 研究方法 |
4 论文的逻辑结构与创新点 |
4.1 本文的逻辑结构 |
4.2 创新点和不足 |
第一章 电视选秀节目与产业链 |
1.1 电视选秀节目及其发展现状 |
1.1.1 电视选秀节目的兴起 |
1.1.2 电视选秀节目的演变与现状 |
1.2 产业链的形成与功能效应 |
1.2.1 产业链及其形成 |
1.2.2 产业链的功能效应 |
1.3 电视选秀节目的特性及其产业链构成 |
1.3.1 电视选秀节目的特点 |
1.3.2 电视选秀节目的经济属性 |
1.3.3 电视选秀节目的产业链构成 |
第二章 《快乐女声》及其产业链 |
2.1 《快乐女声》发展回溯 |
2.2 《快乐女声》的产业链构成 |
2.2.1 《快乐女声》产业链成长环境 |
2.2.2 《快乐女声》产业价值链主要环节 |
2.3 《快乐女声》产业链的基本经验 |
2.3.1 产业链上游环节:核心企业与品牌节目 |
2.3.2 产业链中、下游环节:"偶像产业集群"与新媒体 |
第三章 从《快乐女声》看我国电视选秀节目产业链中的问题 |
3.1 电视选秀节目的品牌管理短板 |
3.1.1 品牌建设缺少长期行为 |
3.1.2 品牌文化意义缺失 |
3.2 节目创新与产权保护乏力 |
3.2.1 创新研发仍处低级阶段 |
3.2.2 缺少创新风险缓冲机制 |
3.2.3 知识产权保护缺位抑制创新动力 |
3.3 衍生品市场开发不足 |
3.3.1 节目"模板"版权贸易欠发达 |
3.3.2 品牌授权产品开发单一 |
3.3.3 艺人资源商业价值挖掘不足 |
第四章 打造电视选秀节目产业链的有效举措 |
4.1 制播分离优化电视选秀产业链 |
4.1.1 电视选秀节目制播分离的政策依据 |
4.1.2 电视选秀节目制播分离的方式 |
4.1.3 电视选秀节目制播分离的具体途径 |
4.2 创建新型营销模式 |
4.2.1 加快植入式广告的营销步伐 |
4.2.2 创建战略联盟合作营销模式 |
4.3 多角度发展衍生产业链 |
4.3.1 以艺人经纪为核心,辐射影视产业 |
4.3.2 掌握市场规律,实施品牌授权管理 |
4.3.3 抓住三网融合契机,开发新媒体产品 |
4.4 加强电视选秀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 |
4.4.1 重视电视节目商标维权工作 |
4.4.2 多管齐下保护电视节目模板的知识产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
(7)对少年儿童写书、出书热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少年儿童作者写书、出书概述 |
二、少年儿童写书、出书热形成的原因 |
1.市场经济时代为少年儿童写书、出书提供了宽松的社会环境 |
2.信息时代尤其是互联网的普及为少年儿童写书、出书创造了最便捷的途径 |
3.少年儿童所写的书适应了同龄人的阅读需求, 这是少年儿童写书、出书热形成的最根本的原因 |
4.出版社、新闻媒体、商家的炒作对少年儿童写书、出书热的产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
三、少年儿童写书、出书热的意义 |
1.对文学而言, 少年儿童纷纷写书、出书应视为当代文学获得新生的一种成就 |
2.对教育而言, 少年儿童写书、出书热的出现是教育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一个标志 |
3.对出版而言, 少年儿童写书、出书热是当今出版业繁荣的一种表现 |
四、挖掘和培养少年儿童作者应该提上编辑出版人员的议事日程 |
1.观念与时俱进 |
2.小材可以大用 |
3.乐为少年儿童作者作嫁衣 |
4.建立和完善少年儿童作品评价体系 |
(8)中国农村民营金融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0 引言 |
0.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0.2 研究方法 |
0.3 研究结构和主要内容 |
1 农村民营金融问题的提出 |
1.1 农村金融研究概况 |
1.2 农村民营金融研究概况 |
1.2.1 关于民营银行的争论 |
1.2.2 农村民营金融研究的进展 |
1.3 农村民营金融概述 |
1.3.1 相关概念辨析 |
1.3.2 农村民营金融概念 |
1.3.3 农村民营金融的特点与制度优势 |
2 中国农村民营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 |
2.1 金融发展理论与民营金融发展 |
2.1.1 金融发展理论的简要回顾 |
2.1.2 金融发展理论——民营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石 |
2.2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与民营金融发展 |
2.2.1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概述 |
2.2.2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与民营金融发展 |
2.3 农村金融制度分析与民营金融发展 |
2.3.1 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检讨 |
2.3.2 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必然选择 |
2.3.3 农村民营金融的创新主体分析 |
3 中国农村金融需求分析 |
3.1 农村金融需求构成分析 |
3.1.1 既有农村金融需求的分类 |
3.1.2 农村金融需求的新认识 |
3.2 农村金融需求实证分析 |
3.2.1 农户金融需求实证分析 |
3.2.2 农村中小企业金融需求实证分析 |
3.3 农村金融需求特点与发展趋势 |
3.3.1 农村金融需求特点 |
3.3.2 农村金融需求发展趋势 |
4 中国农村金融供给分析 |
4.1 农村金融机构总体概况 |
4.2 农村金融供给现状 |
4.2.1 农村正式金融 |
4.2.2 农村非正式金融 |
4.3 农村金融供给的实证分析 |
4.3.1 农户金融需求获得资金情况 |
4.3.2 农村中小企业金融需求获得资金情况 |
4.4 农村金融供给缺陷与农村民营金融发展 |
4.4.1 现有农村正式金融供给的缺陷 |
4.4.2 农村民营金融发展 |
5 中国农村民营金融发展的现状 |
5.1 民营金融的发展概况 |
5.1.1 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概况 |
5.1.2 民营金融发展实例 |
5.2 农村民营金融的产生 |
5.2.1 农村民营金融的早期探索 |
5.2.2 农村民营金融早期案例 |
5.2.3 抬会 |
5.2.4 其他农村民营金融的产生 |
5.3 农村民营正式金融的发展 |
5.3.1 民间商业性小额信贷试点 |
5.3.2 农村商业银行 |
5.3.3 农村合作银行 |
5.4 农村民营非正式金融的发展 |
5.4.1 民间企业借贷 |
5.4.2 民间个人借贷 |
5.4.3 农村高利贷 |
5.4.4 农村合作金融民间试验 |
5.4.5 标会 |
6 历史上中国农村民营金融发展的概况 |
6.1 封建王朝时期的农村民营金融 |
6.1.1 当铺 |
6.1.2 钱庄 |
6.1.3 票号 |
6.1.4 农村民间借贷 |
6.2 农村民营金融的发展与鼎盛 |
6.2.1 农村信用社 |
6.2.2 现代银行与合作社 |
6.2.3 钱庄 |
6.2.4 当铺 |
6.2.5 合会 |
6.2.6 民间借贷 |
6.3 农村民营金融的衰落 |
6.3.1 民营银行 |
6.3.2 农村信用社 |
6.3.3 钱庄 |
6.3.4 典当 |
6.4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村民营金融 |
6.4.1 根据地的金融发展概况 |
6.4.2 新中国建立初期的民营银行 |
6.4.3 民营金融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6.4.4 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农村信用社 |
6.4.5 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农村私人借贷 |
7 中国农村民营商业性金融发展的思考 |
7.1 农村民营商业性金融发展的必然性 |
7.1.1 农村民营经济发展内生出农村民营商业性金融 |
7.1.2 新一轮改革支持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 |
7.1.3 外资进入农村金融业进行商业性经营 |
7.1.4 现有农村金融的商业性经营 |
7.2 农村民营商业性金融市场准入 |
7.2.1 最低资本金标准 |
7.2.2 合格的经理人员 |
7.2.3 完善的经营制度和管理制度 |
7.2.4 其他要求 |
7.3 农村民营商业性金融监管 |
7.3.1 农村民营正式金融监管的目标和内容 |
7.3.2 农村民营金融的监管制度创新 |
7.3.3 农村民营金融的监管机构 |
7.3.4 农村民营金融的行业自律 |
7.4 农村民营商业性金融市场退出 |
7.4.1 改进和完善风险预警机制 |
7.4.2 强化市场机制调节作用 |
7.4.3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
7.4.4 坚持“多购并,少破产”原则 |
7.4.5 建立和实施接管制度 |
7.4.6 分类处理不同问题机构 |
8 中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思考 |
8.1 既有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回顾与检讨 |
8.1.1 既有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历程 |
8.1.2 既有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评价 |
8.2 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必然性 |
8.2.1 农村信用社的制度优势决定其发展的必然性 |
8.2.2 大量弱者的存在决定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必然性 |
8.2.3 国内外经验表明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必然性 |
8.3 农村信用社发展面临的主要障碍 |
8.3.1 既有的农村信用社章程等脱离实际 |
8.3.2 政府职能异化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 |
8.3.3 合适的领导者的缺位 |
8.3.4 信用合作思想的传播滞后 |
8.4 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主要措施 |
8.4.1 完善章程和法律法规 |
8.4.2 明确政府职责保持独立经营 |
8.4.3 积极培育信用社领导者 |
8.4.4 注重信用合作意识的教育和培训 |
8.4.5 加强监管制度创新 |
9 中国农村非正式金融发展的思考 |
9.1 农村非正式金融概述 |
9.1.1 农村非正式金融的概念 |
9.1.2 农村非正式金融的制度优势 |
9.2 农村非正式金融发展的必然性 |
9.2.1 社会经济复杂性决定农村非正式金融的发展 |
9.2.2 农村正式金融无法完全代替农村非正式金融 |
9.2.3 社会资本的存在保证了农村正式金融的发展 |
9.3 农村非正式金融的发展及其作用分析 |
9.3.1 农村非正式金融发展概况 |
9.3.2 农村非正式金融的作用 |
9.4 农村非正式金融的发展 |
9.4.1 明确农村非正式金融的合法地位 |
9.4.2 调整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9.4.3 建立特色鲜明的监管制度 |
9.4.4 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 |
9.4.5 辩证认识非正式金融利率 |
致谢 |
主要参考文献 |
结尾 |
(9)中国经济崛起过程中的中欧经济摩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的现实背景及主要问题 |
1.2 研究的理论背景 |
1.2.1 国内研究 |
1.2.2 国外研究 |
1.3 本文的研究内容及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
第2章 国际经济摩擦的产生及发展 |
2.1 国际经济摩擦的内涵 |
2.2 国际经济摩擦的产生 |
2.2.1 幼稚工业保护理论 |
2.2.2 凯恩斯主义的贸易保护理论 |
2.2.3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
2.3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济摩擦的演变 |
2.3.1 贸易保护主义和新贸易保护主义 |
2.3.2 显性摩擦与隐性摩擦 |
2.3.3 制度摩擦与文化摩擦 |
第3章 中国的和平崛起 |
3.1 中国经济高速发展 |
3.1.1 中国经济崛起实绩 |
3.1.2 中国经济崛起的因素分析 |
3.2 中国进入国际经济摩擦时代的必然性 |
3.2.1 大国崛起与国际摩擦产生的客观性 |
3.2.2 经济摩擦频发的国际大环境 |
第4章 中欧经济摩擦的现状 |
4.1 中欧经济关系状况 |
4.1.1 中欧经济关系的发展历程 |
4.1.2 中欧贸易额的变动与中欧经贸关系的实证分析 |
4.2 中欧经济摩擦的表现形式 |
4.2.1 反倾销 |
4.2.2 技术性贸易壁垒 |
4.2.3 知识产权 |
4.2.4 对华普惠制弱化 |
4.3 中欧经济摩擦产生的现实根源 |
4.3.1 来自欧盟方面的因素 |
4.3.2 中国自身因素 |
第5章 中欧经济摩擦的解决 |
5.1 妥善解决中欧经济摩擦的必要性 |
5.1.1 从商品贸易角度看 |
5.1.2 从经济合作角度看 |
5.2 解决中欧经济摩擦的可行性 |
5.2.1 用比较的观点看 |
5.2.2 日本崛起时日美经济摩擦的解决 |
5.3 中欧经济摩擦的解决建议 |
第6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欧盟成员国 |
附录2: 国内生产总值构成(1952-2003) |
附录3: 中国进出口贸易额占世界进出口贸易额比重 |
附录4: 中国对外经济合作(1976-2004) |
附录5: 中国国内生产总值(1978-2004) |
附录6: 中欧关系在历史上的发展进程 |
附录7: 中欧、中美、中日经济合作比较 |
附录8: 发表论文及课题研究 |
(10)1990-2002年间的经济类新词透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当代汉语新词语研究的回顾 |
第二节 当代汉语新词语研究中的一些焦点问题 |
第三节 当代汉语新词语研究中的不足 |
第四节 本文中两个概念的界定 |
第二章 经济类新词的内部构造和外部性能 |
第一节 经济类新词的音节结构 |
第二节 经济类新词的构成方式 |
第三节 经济类新词中的词缀和类词缀 |
第四节 经济类新词中的常用缩略方式 |
第五节 经济类新词的性质 |
第三章 经济类新词的来源 |
第一节 来源于外族语的经济类新词 |
第二节 来源于方言的经济类新词 |
第三节 来源于专门用语的经济类新词 |
第四章 经济类新词的意义 |
第一节 经济类新词意义的泛化 |
第二节 意义相同或相反的经济类新词 |
第五章 经济类新词语变化发展的外部因素 |
第一节 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中国人的心理需求 |
第六章 结论 |
第一节 本文研究的结论 |
第二节 经济类新词的预测 |
第三节 本文研究的不足 |
附录 1990─2002年间的经济类新词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2003年商标事件大盘点(论文参考文献)
- [1]当代建筑作品大众认知研究 ——以西安为例[D]. 陈艳.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0(01)
- [2]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研究[D]. 景荻.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3]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判决书为样本[D]. 俞灵灵. 中国计量大学, 2018(02)
- [4]关于食品欺诈的国内外比较研究进展[J]. 唐晓纯,李笑曼,张冰妍. 食品科学, 2015(15)
- [5]中韩新词语的对比研究(1994年-2010年)[D]. 俞永植.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3(12)
- [6]我国电视选秀节目的产业链研究 ——以《快乐女声》为个案[D]. 龙艳. 中南大学, 2010(02)
- [7]对少年儿童写书、出书热的思考[J]. 易图强.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01)
- [8]中国农村民营金融发展研究[D]. 张庆亮.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06(06)
- [9]中国经济崛起过程中的中欧经济摩擦研究[D]. 胡静. 武汉理工大学, 2006(04)
- [10]1990-2002年间的经济类新词透析[D]. 袁园. 南京师范大学, 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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