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研究“怎样削减财政收入”——关于财政学科建设中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问题论文,财政收入论文,学科论文,财政论文,建设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本文针对财政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中的若干误区提出了独到的见解。认为传统财政和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的区别不是建设性财政和经营性、效益性财政的差异;财政理论不侧重于“怎样削减财政收入”和决策机制、效率机制的研究,难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财政理论需要方法论的创新,纯粹的市场分析方法或纯粹的传统分析方法都是不适当的。
1.财政学科中术语使用比较混乱,反映出理论认识上的不统一,术语规范化的任务仍很艰巨。
在财政理论界,财政学的名称出现了多种不同的称谓,相应有“国家财政”、“公共财政”、“政府经济”等。有的甚至提出要把传统的“国家财政”改造为“公共财政”;也有的主张要把传统的“生产建设型”财政改造为“经营性财政”或“效益型财政”等等。这反映了人们对财政学科理解上的分歧。因此,需要对“财政”一词作一番考证。
财政这一称谓,在我国已被广泛地使用,有作为学科名称使用的,例如,财政学;有作为机构名称使用的,例如,财政部;有作为修饰词使用的,例如,财政收入,等等。于是就有这样的问题,在不同的用法中,财政的含义是否相同?倘若有不同的含义,是否有基本的含义,其他只是属于派生用法?
在我国古代,“财”和“政”是分开使用的,并没有“财政”这个词汇。“财政”可说是近代引进西洋文化的一个外来词。财政首先是作为学科名称传入中国的,在英文中,相应是Public Finance。最先译为财政是日本人所为,中国维新派从日本吸收西方文化,也沿用了这一称谓。应该说把Public Finance这一学科名称意译为财政是独具匠心,且有道理的。因为该学科中研究的货币收支问题无不和政治组织有关。“Public Finance”作为直译的话,应是“公共财务”。因为Public是公共的意思,Finance通常用作学科名,有货币控制的意思。公共财务的译法,还可由Business Finance通常被译为“企业财务”得到印证。公共财务是符合当时学科情况的,因为那时主要研究政府收入控制的问题。把Public Finance译为公共财政可能是有问题的,因为该词已被意译为财政,而这里显然把“Finance”译为财政了。在中国人编纂的英汉词典中,Finance直接有“财政”解,这恐怕是有误差的。因此,把传统财政改造为公共财政没有给人传递实质性的新含义。
如果把财政作为约定俗成的学科名,那么关键是把这一学科的研究范围及对象搞清楚。但在我国通常把财政作为普通名词解释,而不作为学科名称来理解。国内对财政最流行的解释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及分配关系。这样,财政就成了国家分配的同义词。把学科名称作为普通的名词解释是有疑问的,把财政仅仅理解为国家分配更是成问题的。财政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其研究的范围是极其广阔的。它不仅要研究“国家”的分配问题,还要研究“国家”的资源配置问题和宏观经济调控问题。由此可明白,传统财政和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的区别,不在于建设性和经营性或效益性的区别,“经营性”和“效益性”也未能勾勒出财政学研究的全貌。
顺便指出,把财政活动的主体定为“国家”作为一般的概括可以,但不便作经济分析,因为国家是个抽象名词。作为实体,选择“政府”较为恰当。政府、企业、家户成为现代经济分析中的三个行为主体,很有道理。
现代财政学自本世纪三十年代以来,获得了异常迅猛的发展。政府决策和政府支出效率的研究,在流行用Public Finance作学科名称时是看不到的。因此,现代西方学者更喜欢用“Public Sector Economics”来代替Public Finance,直译是公共部门经济学。当然,这与西方的“私有部门”经济学是相对应的,合起来就是所谓的“混合经济”吧。但实质可以理解为市场经济和弥补市场经济缺陷的政府经济的结合。考虑到财政作为学科名在我国已经流传很广,只要把握该学科的研究内容,名称不改变似也无防。
以上分析还表明,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概念,所以,作为并列概念,应该是财政与市场。把财政与经济相并列,又是我国财政界的一个传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打破这个传统。经济学可以说是从满足人的需求角度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问题。而满足人的需求,财政与市场都是不可或缺的要素。研究的思路是:市场可以解决所有经济问题吗?财政怎样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财政与市场的关系如何?财政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关系如何?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财政界还有意无意地把财政部系统的工作职责范围看作是财政学研究的范围。这显然是不正确的。例如,财政决策,是指政府决策而不是财政部决策;财政收入,是指政府收入而不是财政部收入。尤其需要明确的是,虽然财政活动的主体是政府,但不能因此认为凡是政府管辖的经济事务都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恰恰相反,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要把政府应该管辖的经济事务和实际管辖的事务区分开来,从而再探求中国财政改革之路。
2.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包含重构社会主义市场组织结构和政治组织结构两方面的内容,同时也伴随着意识形态的相应转变,但是在财政理论研究中,传统观念的影响依然很深。
传统体制的最大弊病在于政治组织结构包揽了本应由市场组织结构去解决的经济问题。这实际上破坏了市场组织结构。在传统体制下有生产单位——企业,也有消费者——居民,但是他们都不成其为市场组织中的构成要素。要使他们成为市场组织构建中的要素,看起来似乎并不困难,一是确立分工基础上的生产者主权,二是确立消费者主权。只要具备这两个主权,企业和居民就成了市场组织结构中的“部件”。要确立这两个主权,对传统体制来说,最先面临的是“放权让利”,但情况并非如此简单。
首先,“放权让利”意味着培育市场,也意味着政府的职能转换,因此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是必然的结果。但是理论研究仍然侧重于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怎样提高”而不是“怎样下降”,这与经济体制的改革是很不适应的。
对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来说,努力削减财政收入应作为明确的目标,改变以往那种年年叫“提高”却年年有所下降的被动局面。努力削减财政收入作为政策目标是基于如下理由。第一,出于效率考虑。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职责分工是明确的,尽量减少财政收入就等于让市场这架效率机器尽可能地发挥作用。努力削减财政收入当然是以满足财政职能的需求为前提的,这表明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时是以效率优先为原则的。从国际上来看,努力削减财政收入几乎是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通则。在传统体制下政府包揽一切,财政收入极大化也就成了必然的逻辑结论。传统体制指望财政收入极大化和国民收入极大化统一起来,但由于摒弃了市场效率机制,国民收入极大化目标是无法实现的。应该说国民收入极大化是经济学中要解决的首要任务,在基本满足财政职能前提下的尽量减少财政收入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第二,出于生活质量的考虑。努力削减财政收入实质上隐含了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意思。从满足消费需求角度看,政府主要提供公共消费品,而公共消费品的数量规模和质量要求是在满足私人消费品的需求上提出来的。因此,努力削减财政收入更符合生产的目的。第三,出于改革有序化的考虑。我们已经说过,把传统体制改革为市场经济体制,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是必然的结果。怎样下降,给谁下降,必须早作规划,否则必然使财政陷于困境。现实结果是,一面是“放权让利”的改革,一面却主张提高财政收入,似乎财政不要改革似的。
有两点误解需要澄清:一是提出努力削减财政收入,并不意味着财政收入范围不能扩大或税负只能绝对下降。恰恰相反,财政收入范围的扩大和税负结构的调整是必然的。在传统体制下,通过行政指令的方式,把国民收入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从小企业转移到大企业,这样财政收入的渠道就显得简单,组织财政收入的方式相应也很简单。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收入必然有向相反方向流动的趋势,而且也有向个人收入增加方向流动的趋势。同时,传统体制下大企业都是国有的,因此在改革过程中还存在收入从国有制企业流向其他所有制企业的问题。因此,税收收入范围的扩大和税负的结构性调整是必然的。二是提出努力削减财政收入,并不意味着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简称相对份额)不能提高。从国外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财政相对份额的提高是一种趋势,甚至被认为是财政学中最经得起验证的规律。这就是说财政收入相对份额的下降是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暂时现象,一俟市场经济确立以后,相对份额的重新提高是必然的趋势。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主要有三条途径。一条途径是个人所得税制度。个人所得税是累进制的,而且通常规定有起征点或免征额,这样,随着经济的增长,就会自然进入高税率档次。尽管努力削减财政收入,比如提高起征点或免征额,提高收入级距等等,但仍然可以使相对份额提高。第二条途径是流转税通常可分零税率、中等税率和高税率,零税率通常适用于最低生活必需品,高税率适用于享受品,其他则中等税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后两类消费份额不断增加,因此财政收入的相对份额依然会提高。第三条途径是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有专款专用的性质,扩大社会保险范围和提高社会保险水平与通常含义的财政收入不是一回事。
其次,在构建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涉及到政府职能的转变,但是在理论研究中关于增设机构研究得多,精简机构却相应滞后。这不仅增加了财政的困难,而且使改革难以深化。
政府职能的转变涉及到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原来由政府管辖的事务有些要让位于市场去完成;二是市场要能有效率地运行需要政府管辖一些事务。这就是说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精简机构和增设机构的问题是同时存在的。无庸讳言,增设机构在理论上容易被认同,在实践中也容易被推行,但精简机构却要困难得多,改革以来政府机构的膨胀是非常迅速的。因此,精简机构的改革显得尤为重要。
诚然,政治组织机构的改革属于政治家的事务,财政学家只是以既定的政治组织结构为前提研究它的运行方式,从经济角度分析它是否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此,财政研究的结果也必然涉及政治组织结构的改革。
政治组织结构的改革光凭“放权让利”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放权让利”只涉及政府不要管什么的问题,不涉及政府要管什么以及怎样管的问题。对于政府参与经济活动来说,后者是更重要的。后者研究的重点就在于决策机制和效率机制的研究。
政府决策和政府支出效率这两个问题是财政研究中的重要内容,但是在我国的理论研究中却几乎是空白。
政府决策或财政决策在西方财政理论中称之为“公共选择”。在国民经济中,如果把经济行为主体分为政府、企业、居民(家户)三类,那么“经济决策”最简单的是居民。因为居民决策就取决于他自己的判断,判断的依据就是居民自己的“消费偏好”和“投资偏好”。因此,对于居民的决策不必去研究他的思维活动过程,其决策通过“货币投票”明确地表达了出来。在西方经济中,企业的决策也较简单,即便是股份制公司,基本上也遵守货币投票规则。市场机制之所以能把“决策”问题简化,是因为它的侧量手段被简化为统一的货币尺度。最困难的是政府决策,因为其决策规则不是货币投票而是少数服从多数的举手投票。尽管决策方式不同,但从理论上说,政治决策形成的资源配置格局应和市场机制所要求的格局是一致的。如果两者要求有不同的资源配置比例,那么由于政治决策处于权威地位,所破坏的必定是市场要求的效率比例。如果说居民决策不必要去描述其思维过程,那么政治决策就必须把其“思维过程”(决策规则和决策程序)明晰化。换言之,居民决策过程是个“黑箱”,而政治决策必须“白箱化”。虽然我国也有决策规则和决策程序,但是,由于存在“机动权过大”和“制衡监督机制”不健全的缺陷,决策并没有真正的“白箱化”。
财政支出效率的评估也是极其困难的。在市场机制体系中,成本——收益是内部化的,因此,效率评估也可以简化为单一的货币尺度来衡量。而财政支出效率却有成本——收益外部化的特征,因此它不可能运用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之间比较关系来测量其效率的高低。理论上说,财政支出的收益要到受益群众中去调查。调查的技术困难及费用暂且不论,受益者是否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是个问题,能否把他们的判断准确地转化为货币尺度更是个问题。因此,尽管西方财政理论中也有一些财政支出效率判断的理论模型,但更侧重于决策的制衡控制和尽可能用较少的财政支出去办好更多的事务的研究。理论上搞清财政支出效率是重要的,便于政治组织在可操作方面下功夫。
应该指出,政治组织结构涉及到标明国家性质的制度特征。但政治制度也有技术构建方面的问题,决策和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是制度不断创新和技术不断完善的过程。把政治组织构建看作一成不变,应该说是一种教条。
3.中国处于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之中,纯粹的市场分析方法或纯粹的传统分析方法都是不适当的,需要实事求是的方法论创新,否则无助于解决中国的经济问题。
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有三类,财政学也不例外。一是抽象方法,或逻辑推理、演绎的方法;二是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三是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的分析方法。这三类分析方法最基本的仍然是抽象方法,后两类则是在第一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更为具体的分析方法。比如,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只是把社会公平、社会福利这类社会问题引进经济领域;均衡分析方法则是把“看不见的手”的运作机理用数学方法表达出来。它们都离不开抽象法所要求的假设前提。假设前提是经济分析的环境(或条件)。例如,斯密认为个人的理性行为都在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极大化;凯恩斯认为投资预期收益的下降必然导致投资热情的减退等等。假设前提真不真的问题不属于理论范畴而属于实践范畴。在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经济环境既不是传统的计划体制,也不是完全的市场体制,因此,不管照搬哪一种方法都解决不了现实的经济问题。
纯粹的市场分析方法是以特定的经济环境为前提的。例如,假定私有制企业都是以利润极大化为其行为准则的。我国虽然也有市场经济的成分,但是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是否一定在追求利润极大化?私人商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是否只能在市场领域使其自身利益极大化?相应地,行政官员的收入和福利是否被严格限制在行政组织系统之内?所有这些条件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就不可能准确解释中国的经济现象。
传统的分析方法实质上假定政府是无所不知的,它可以做到效率资源配置;同时假定每个生产者(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官员和职工)都是利他主义忘我工作的。这些假定在特定的环境下未必是真的,效率损失也就是必然的。顺此思路,对经济的判断都是以物量指标为前提的,而且必须依靠行政指令的方法去推动。运用这类方法去研究中国的现实经济问题,显然也是脱离实际的。
理论界似乎长期存在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即认为西方的经济理论是不能照搬的,但方法是可以运用的。然而,方法是建立在经济环境(即抽象出来的前提条件)的基础之上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实事求是地分析中国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现成的方法,需要方法论的创新。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审视经济分析的抽象前提。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说,方法论的创新必然伴随制度创新。可以这样说,中国财政理论的每一步推进都需要相应的改革来为之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