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里斯的小说理论及其美国小说_小说论文

诺里斯的小说理论及其美国小说_小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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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诺里斯(1870-1902)是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重要小说家。他的“小麦三部 曲”小说计划,虽然只完成了两部,但其中之一的《章鱼》以其宏大的现实主义题材以 及写实与象征相结合的叙事风格成为20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之一。不仅如此,诺里斯还 撰写了相当数量的文学评论。这些内容繁杂的论文被整理成册,题名为《小说家的责任 以及其它文学论文》于1903年正式出版。(注:Frank Norris,The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Novelist and Other Literary Essays(New York:Doubleday,Page & Company,1903.))然而,在此以后的近六十年中,弗兰克·诺里斯的名字几乎没有出现在论述美 国小说批评的重要著作中。直至1964年,唐纳德·皮泽从论述美国自然主义文学的角度 对诺里斯进行了审视,重点描述了诺里斯提倡的自然主义文学主张。不过,一个普遍的 看法依然存在,即,诺里斯的评论多数属于印象主义式的点评。然而事实并非完全如此 。作为20世纪初的重要作家,诺里斯积极响应当时正在兴起的小说批评理论化、系统化 的主潮,另一方面他以一种强烈的民族文化意识要求建立一种能够代表美国文化身份的 “伟大的美国小说”。如果从文化身份的角度看待这样一种呼声,我们不妨将它视为美 国文化在经历了19世纪中叶以新英格兰地区为主的“美国文艺复兴”之后的世纪末文化 反思。(注:F.O.Matthiessen,American Renaissance(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vii.)事实上,19世纪的美国文艺复兴虽然已经使大洋彼岸的欧洲看到了一 个在文化上“独立”的美国形象,然而,相对于“伟大的英国小说”而言,“伟大的美 国小说”在形式和内容两方面都缺少理论的支撑。20世纪初的美国充满了矛盾。南北战 争以后,随着工业资本的形成和发展,纽约、芝加哥等城市逐渐成为全国的经济中心; 这些城市所代表的生活方式、社会矛盾,与代表新英格兰文化传统的波士顿形成了张力 。就小说创作领域而言,生活在这些城市里的作家们热衷于表现社会矛盾的冲突,这与 W.D.豪威尔斯小说中所展示的微笑的美国人形象形成了对峙。如何反映世纪初的美国, 尤其是如何评价美国文化传统,使美国文化真正独立于欧陆传统成了当时急待解决的一 个文化问题。诺里斯就小说内容和表现形式发表的看法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这样一种世 纪末的焦虑。

诺里斯自始至终坚持现实主义文学的主张。在他眼里,文学虽然源于生活,但它属于 想象,而生活现实毕竟不同于想象。早在1897年,诺里斯就指出:“相对于人们的想象 ,现实生活要复杂、强大得多,并且具有它自身的特点”(qtd.in Pizer 51)。(注:本 文所引英文译文均由笔者自译。)与传统的模仿理论一致,诺里斯将现实生活放在了第 一位。在他看来,根本不存在什么纯粹的想象;所谓想象,必须以作家实地观察为基础 ,因为“对于没有亲眼所见的事物,我们根本无法想象”(qtd.in Pizer 52);如果把 那些脱离现实生活的文学称作纯文学,那么,“在现实生活面前这种东西只能让位”

(qtd.in Pizer 42),因为“生活高于‘文学’”(qtd.in Pizer 43)。这番话实际上代 表了诺里斯对小说艺术实质的基本看法,也表明了他与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传统以及自 然主义文学所强调的“真实性”的认同。从技巧层面看,传统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都注 重对客观生活进行如实描述。从表面上看,与传统现实主义小说一样,自然主义小说家 同样强调真实的重要性。不过,所不同的是,自然主义侧重生活现象背后的本质意义, 强调科学意义上的真实。左拉认为,非生物和生物、生理现象和心理现象,都有其内在 成因。因此,他认为,小说家的任务除了反映现实,还应该像科学家那样“道明思想和 感情”(Zola 911)。可以看出,自然主义提倡的真实,实际上是以本质论为原则的科学 主义。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自然主义小说家提倡作家应该同时充当观察者和实验者的双 重身份。对于这些观念,诺里斯十分认同。在他看来,自然主义揭示的“真实”远远大 于传统现实主义小说的“写实”。为此,他专门撰文写了论文“浪漫主义作家左拉”, “呼吁浪漫主义小说”,(注:“Zola as A Romantic Writer.”Wave XV(June 27,189 6),3.“A Plea for Romantic Fiction.”Boston Evening Transcript,December 18(1 901):14.)希望美国小说家能够从本质意义上描写美国现实生活,用科学的方法剖析美 国文化,而不局限于技巧意义上的写实。诺里斯认为,那些事无巨细,像摄像机一样对 现实生活进行实录的描写虽然做到了“准确”,但这种手法“仅仅是屡见不鲜的小技巧 ,是不值一提的机械成果……因此,它不是我们希望的成就。只有真实才是至关重要的 东西”(qtd.in Pizer 58)。

诺里斯反复强调的“真实性”实际上涉及了文学的本质问题。我们知道,传统摹仿理 论出于对文学作品和客观世界关系的关注,一向注重作品的真实性(似真性)。然而,正 如结构主义小说理论所指出的那样,似真性实际上是一个历史文化赋予的文化概念,或 者说,评判一部作品是否“真实”的标准绝非作品内部固有,而是取决于小说文本与其 他文本形成的互文关系。(注:Seymour Chatman,Story and Discourse(Ithaca and

London: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0)48-51.)说得更简单一些,取决于使得小说得 以阐释的参照系。在诺里斯之前,亨利·詹姆斯曾提出了一种截然不同的“真实”观。 詹姆斯明确表示,小说比现实生活更“真实”。这样一种观点的提出源于独特的“现实 ”观。詹姆斯认为,小说家眼里的“现实”不是我们通常所见的客观世界,而是个人对 生活的某种直接“印象”或直接经验。针对詹姆斯的“真实”,诺里斯表示,“我们可 以这样说,但是要把这种说法限定在一个保守的范围内。因为我们不能用生活的标准衡 量小说,我们也不能用同一个标准衡量小说与生活。‘比生活更真实’,这种提法不仅 虚假,而且不足,因为生活不一定永远都是真实的”(qtd.in Pizer 74)。为了避免由 于“现实”概念的模糊性给小说理论带来纷乱,诺里斯认为应该避免将小说的“真实” 作为一个认识论问题作进一步讨论,因为,“真实”是一个智者见智,仁者见仁的问题 ,就小说创作而言,关键是在理论出发点与创作目的之间找到某种结构上的统一和谐。 诺里斯认为,小说家犹如画家,为了展现真正的“真实”,“为了符合自己希望达致的 目的,有时候不妨把一匹马儿画成青豆色……重要的是真理,青豆色是否表现马儿皮肤 的质感……”(qtd.in Pizer 74)以左拉和詹姆斯为例,为了寻找合适的创作方法来揭 示生物层面的人的心理、情感,左拉提倡科学实验论;同样道理,为了表述“比生活更 真实”的意义,詹姆斯完全有理由从人物的心理经验出发,强调小说视点对于小说真实 性的重要作用。在诺里斯看来,这两位小说家根据自己对世界的不同看法在思想与小说 实践两个方面形成了统一,而这种认识与实践的统一使他们的小说在总体结构方面呈现 出结构完整性。

诺里斯如此重视结构,源于这样一个认识:小说家不同于说故事,他的任务绝对不仅 仅是讲故事,而是要对故事进行安排,建构“结构”。为此,他认为,良好的小说在形 式结构方面必须具备某种理论“体系”,因为任何一位小说家能不可能“完全凭着一股 持续不断的灵感完成整部小说的创作过程”(qtd.in Pizer 61);因此,他觉得,“即 便是一种有瑕疵的、不完整的理论体系也总比没有好”(qtd.in Pizer 61)。与詹姆斯 一样,诺里斯主张小说家在创作之前必须对小说的总体结构有一个设计,“完全不考虑 形式是不可能的”(qtd.in Pizer 58)。在创作之前,小说家必须建立一个总体设计, 然后“一点一点地将那个粗糙的设计变得完整,使得每一个部分形成一个整体,一种和 谐的结构”,直到形式结构最后“变成一个完整的圆形体,一个明晰的、简洁的完整之 物”(qtd.in Pizer 51)。总而言之,他认为“简洁”是任何艺术的最高成就,而要达 成这样的成就必须“动用我们所有的智慧,全部的力量,所有的创造力和持久力”(qtd .in Pizer 62)。

既然小说家可以凭借各自不同的观念去观察、理解事物,那么,我们就不应该用同一 标准评判小说的艺术成就。这也是诺里斯对当时开始盛行的小说理论的一个重要认识。 他认为,“不同小说具有不同标准。我们绝对不能用衡量托尔斯泰的标准来衡量雨果” (qtd.in Pizer 74)。在他看来,无论什么标准,关键是如何才能把一个故事讲得最好 。(注:Donald Pizer,ed.,The Literary Criticism of Frank Norris(New York:

Russell & Russell,1976)59,117.)诺里斯认为,虽然各种小说故事类型不同,而且我 们不能用统一标准对所有小说一概而论,但是,在他看来,有一点是共同的:所有的小 说都必须具有一个“核心事件”,“它像一个钉木钉,将其它东西固定在上面,也像一 个核心,使得那些飘浮的东西固定,并且突然间凝固;这样的中心事件还像刹车一样, 忽然间放开时,小说的整个机制便开始运动,像一股流水奔流直下。在这之前,故事情 节发展必须朝着这样一个目标前进;此后,故事就急剧下滑”(qtd.in Pizer 59)。不 难看出,诺里斯这里所说的“核心事件”指在故事情节构成中有着举足轻重解构意义的 关键事件;他认为“朝着核心事件发展的过程必须慢于核心事件以后的过程”(qtd.in Pizer 59)。值得注意的是,诺里斯不完全是从小说整体结构考虑,他从阅读角度提出 了叙述的审美效应:“因为读者对于故事的兴趣依赖于核心事件,核心事件一旦结束, 读者的兴趣也随即急剧下降——因此,这里我们又回到了结构的有效性问题”(qtd.in Pizer 59)。可见,诺里斯之所以如此强调小说的核心事件,主要来自他对读者的考虑 。他提出,一般而言,在小说的最初的三分之一章节里,我们几乎看不到什么重大事件 ,故事人物通常在平淡无奇的场景与场景的转换中出场;而当故事“缓慢延续,当读者 渐渐地熟悉了几位主要人物以后,也许就出现了第一阶段的发展。然后,故事开始向前 发展”(qtd.in Pizer 59):

第一章中出现的一个小插曲,及其相应的一些人物在此时来到前景,并突然与情节主 线发生碰撞……接着,来自第二章的一个小插曲也出现了……它们一起朝着共同的目的 发展,与更新发生的另一个插曲相撞;两者形成一种前所未有的对抗影响,从一个不同 的方向对情节主线产生影响,不过这时候情节(动作action)的速度变得越来越快,这种 纠合而成的力量不断加强,几乎到了无以复加的一个点上,最终,从小说从第一章第一 段就开始准备的一个“母题”突然出现,随着如爆破一般的力度,那种聚集而成的问题 终于得到了解决,小说的高潮,核心事件显现在字里行间,令人瞠目结舌……这就成就 了一部优秀的小说。(qtd.in Pizer 60)

这种被诺里斯称为“预备效应”的叙述方法,目的在于强调小说情节在总体安排上必 须有一个铺陈发展的过程。显而易见,他是从“故事”层面叙述小说应该具备的良好结 构。在构成“故事”层的两个要素人物与情节中,诺里斯将情节放在了首位。不过,不 同于传统小说通常采用的全知叙述方法,诺里斯认为情节固然重要,但是作者应该最大 限度地从故事中抽离出来。诺里斯认为:“小说家越是将自己从故事中抽离出来,他与 故事之间的距离越遥远,他创造的事物、人物就显得越真实,宛如拥有了自己的生命” (qtd.in Pizer 55)。与詹姆斯一样,诺里斯认为萨克雷那种全知全能的叙事方式是对 故事真实性的一种破环和“干预”。为了说明其中道理,诺里斯用了一个类比:“假如 一位画家拿着一根指示棒站在自己的作品旁边‘解释’,或者像剧作家那样在演出过程 中作评论,那是令人生厌的;”总而言之,“如果故事不是自我显现,那就是一个蹩脚 的故事”(qtd.in Pizer 55)。很显然,与福楼拜、詹姆斯一样,诺里斯认为作家应该 尽可能少地站出来说话,使故事自我呈现。诺里斯虽然没有沿袭福楼拜提倡的“非个人 化”,也没有重复詹姆斯、卢伯克的“戏剧化”,但从思想内容上看,在这一点上,他 与两位大师所强调的并无二致:“总而言之,小说家本人的思想、个性如果不是以一种 间接的方式出现在小说里,那么,小说家最好就放弃小说创作”(qtd.in Pizer 55)。

辩证地看,诺里斯对于小说理论重要性的认可,以及在叙事方法上对詹姆斯的赞同, 有助于推动20世纪美国小说批评的理论化和系统化。从小说艺术的理论层面看,诺里斯 发表的这些言论与20世纪初期在欧陆(以英法俄为主)开始形成的形式主义理论十分吻合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诺里斯的理论思考不仅希望小说评论能够成为独立的艺术,而 且要使美国的小说批评成为指导美国小说家创作出能够代表美国文化的一个航标。在一 篇题为“有美国小说吗?否!”的短文中,诺里斯毫不留情地指出:“到目前为止,美国 还没有一个具有明显特色的小说流派。而这一点,无论从思想还是从实践的角度看,都 是一种不一般的现象”(qtd.in Pizer 108)。在诺里斯看来,美国现代文明,除了文学 艺术领域,除了小说,在其他方面都是世界一流的。而这样一个国家在文学领域至今依 然没有一部真正的美国小说,这实在是国家和民族的不幸。回顾美国文学史,诺里斯觉 得,洛厄尔、朗费罗、福尔默斯、惠蒂尔这些作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美国的浪漫 主义文学,但事实上,他们仅仅是“新英格兰文学”的代表,而不是美国文学的代言人 ,因为“新英格兰”在文化传统上并不等于美国文学。以此为据,诺里斯对19世纪的美 国小说家进行了一番评点。在他看来,霍桑虽然鼎鼎大名,但“缺乏美国特色”,或者 说,“没有明显的、无可争辩的、独特的美国主义(Americanism),因为小说《红字》 并没有植根于美国文化土壤,而是英国在北美的一个殖民地”(qtd.in Pizer 109)。至 于库柏,虽然他的小说在内容上具有美国地方特色,但是,他创作的小说人物,其言谈 举止总是使人想起拜伦、司各特笔下的一些人物;至于艾伦·坡,他虽然“具有卓越的 文学造诣,但他在小说艺术方面的成就却不怎么样”(qtd.in Pizer 109);至于亨利· 詹姆斯,“如果他一直生活在美国,他一定是我们最优秀的作家”(qtd.in Pizer 109) ;马克·吐温虽然享誉美国,但是,他之所以赢得美国人的认可,主要因为他是一位幽 默大师,而不是一位伟大的小说家。唯一得到诺里斯认可的小说家是豪威尔斯,不过, 诺里斯认为“一位作家无法形成一个流派”(qtd.in Pizer 109)。他不无遗憾地说:“ 法国有浪漫主义,自然主义。俄国有现实主义,英国有心理主义。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 以后,法国文学和英国文学已经成为一个统一体;……而美国却没有这种欧洲意义上的 联合”(qtd.in Pizer 110)。诺里斯再次反复强调的同一性,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 “能够将多种成分联合起来加以判断的同一标准”(qtd.in Pizer 111)。然而,在诺里 斯看来,美国文学缺乏这样一种“同一性”。实际上,南北战争以后受到强烈现代商业 气息感染的新一代作家和批评家,使他们在创作理念和方法上与传统的新英格兰文学传 统形成了对立。持保守立场的一派主张继承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经典传统。以此相反 ,激进派认为,传统的清教主义已经成为表达物质与科学时代所特有的社会矛盾的束缚 。(注:盛宁:“二十世纪初期的美国文学批评”,《二十世纪美国文论》(北京:北京 大学出版社,1993年)25—46。)就本质意义而言,这种对立实际上反映了美国社会在社 会转型期的文化矛盾。他们不仅渴望摆脱新英格兰传统,同时也渴望摆脱欧陆传统,希 望在文学内容以及手法两方面体现美国独一无二的伟大。(注:Herbert R.Brown,“The Great American Novel.”American Literature VII(Syracuse:Syracuse University Press,1957)1-14.)

需要指出,诺里斯并没有站在一个极端的立场上提倡在小说艺术领域划分疆界。在题 为“‘伟大美国小说’背后的民族精神”的文章里,诺里斯对“伟大的美国小说”这个 命题进行了反思。在他看来,如果从人类宏观历史角度看,所有民族的文化,在其初始 阶段具有相当程度的共性,只有当国家成立以后,地缘政治的划分才使得各个民族、国 家在文化上产生差异。因此,在他看来,假如要在美国文学史寻找史诗,那就必须追溯 到英国文化的初始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讲,《贝奥武甫》、《玫瑰传奇》是英国史诗, 同时也是美国史诗,但依照《美国独立宣言》,它们却是外国文化。(注:Donald

Pizer,ed.,The Literary Criticism of Frank Norris(New York:Russell & Russell,1976)59,117.)但是,这并不妨碍美国构建一种“有特色的,统一的,有别于他者的民 族文学”(qtd.in Pizer 118)。不难看出,诺里斯在如何对待美国文化这个问题上采取 了一种内外有别的态度。一方面,他强调人类文化传统的继承,承认美国文化传统在渊 源上与盎格鲁-萨克森民族的历史渊源关系;另一方面,他主张民族文化的地域政治特 色,提倡发展一种能够代表美国精神的“伟大美国小说”。他以美国疆土在地域上呈现 的多元特点为论述的出发点,希望建构一种在小说内容上以多元化为主要特征的美国小 说。“美国是一个联合体,但不是一个单一的单元,一个地方的生活与其他另一个地方 有着相当大的差异。……在描写西部题材时显得真实的方法不一定适用于北部的题材。 西部是一回事,太平洋海岸又是另一回事”(qtd.in Pizer 123)。诺里斯对美国地域差 异的强调,与他希望构建美国文化身份的动机是一致的。从文化建构的角度看,一个民 族若要在文化上拥有原创性,必须从思想上产生一种抵制外来文化的力量,并且努力使 自己与任何一个他者拉开距离,寻求差异。正如当代美国文化评论者约翰·罗所说,“ 我们应该把美国文学的特点理解为美国作家对于自己与周围相关环境的关系表现的一种 强烈自我意识,这种意识通常表现为渴望从历史和传统积淀中解脱出来”(Rowe 48)。 在19世纪末由于新英格兰文化传统的衰微引发的论战中,文学评论家V.W.布鲁克斯、H.L.门肯等提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出现一个文学领袖人物来振兴美国20世纪文学。(注 :盛宁:“二十世纪初期的美国文学批评”,《二十世纪美国文论》(北京:北京大学 出版社,1993年)25—46。)与此相反,诺里斯则认为观念和方法的改革更为重要:“小 说家必须寻找个人特质,使作品具有个性特色,使作品有别于其他任何时候,任何地方 的小说”(qtd.in Pizer 105),用独特的方法使小说在思想层面体现“代表美国生活的 浪漫形象”(qtd.in Pizer 107)。在诺里斯看来,“在不远的将来,描写西部生活的伟 大作品即将出现,但是,这样的作品不应该局限于描写北美大草原,不限于描写爱荷华 州的农夫,也不限于丹佛或旧金山的商人,其主题不应该仅仅是某一个特定的区域文化 ,而是歌颂辽阔西部生活的普遍主题”(qtd.in Pizer 107)。他认为,美国西部生活代 表了美国民族文化的特色。我们暂且不论这一论点是否完整可观,单就这种提法本身而 言,它反映了诺里斯就小说理论思考过程中的地域、民族文化意识。我们知道,地域文 学(Regionalism)作为一个描述美国文学运动的术语,在20至30年代曾经深深地影响了 包括诗人兼文学评论家约翰·克娄·兰塞姆、艾伦·泰特等在内的一批代表美国南方文 化价值的“新批评”的倡导者。诺里斯在20世纪初就提倡小说在内容上具有地方特色, 但不局限于表面的写实;提倡小说技巧和批评的理论化,但反对技巧的单一和陈规化。 这不仅预示了西部题材在20世纪美国文学中的重要地位,同时还预示了美国小说以及小 说理论在世纪初显现的独立个性以及蕴含的地缘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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