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工业科学的制度化及其对我国工业研究的启示_染料论文

德国工业中科学制度化及其对我国工业研究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业论文,德国论文,中科论文,启示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本文对德国拜耳公司1914年前的工业研究作了历史考察,指出:工业中科学制度化其实质是科学整合到工业中,工业研究企业内部化。实现制度化有五大条件,即科学、认识、经济、法律和人力条件。值鉴德国染料业的成功经验,我们提出:我国工业企业建立工业研究制度。并分析了建立工业研究制度的有利条件和存在的问题。

合成染料诞生于科学实验室。 1856 年英国青年柏金(WilliamHenry Perkin,1838-1907)在皇家化学学院实验室意外地发现了第一个煤焦油染料——苯胺紫。他意识到这种染料具有巨大的商业潜力,于是创办了最早的合成染料企业。((1).P79)所以, 英国是合成染料业的发源地。但是,合成染料业的真正发展是在德国,60年代早期,德国出现了十几家染料企业,如赫希斯特(HOCHST,1862年), 拜耳(BAYER,1863年),巴斯夫(BASF,1865年)。它们迅速崛起, 生产规模日益扩大,几乎垄断全球染料市场。〔1 〕染料业有“德意志帝国最伟大的工业成就”之称。

为什么德国染料业能够后来居上,跃居世界霸主地位?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德国染料企业在其工厂内部建立了工业研究实验室,雇用受过大学训练的化学家,源源不断地开发新染料,从而占领了世界市场。

1 早期的工业研究

合成染料业是基于科学的工业,其产品的源头是实验室里的新发现。而且,染料的生命周期很短,价格跌落很快。〔2〕所以, 企业必须不断地发现新染料,开发新染料,才能保持旺盛的活力。

早期的染料企业主大多受过化学训练。他们能独立地从事新染料的研究工作。1862年,拜耳公司的创始人拜耳(Fridrich Bayer)和韦斯考特(Fridrich Wescott)在自己的厨房里把锅架在炉子上,经过6 个月的艰苦探索,制造出煤焦油染料品红。1863年8月1日拜耳公司正式注册成立,生产煤焦油染料。公司发展很快。1865年拜耳公司在美国纽约开设了第一家煤焦油工厂,成为第一家国际企业。1867年拜耳公司生产的染料获巴黎世界博览会银奖。1883年拜耳公司的染料产量价值9 百万马克,占德国染料总产量的15%。([2]P365)

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染料研究的复杂化,染料企业主继续自行从事技术改造和染料开发已变得相当困难,力不从心。于是他们想到雇用受过大学训练的化学家来做这些工作。1864年,拜耳公司雇用了一名化学家,专门从事“新颜色的发明”。半年下来,这位化学家徒劳无获,遂被公司解雇。同年,拜耳雇用了一名受过职业训练的工头,他很称职。于是拜耳又雇用了3名工头。([4],P126)

在1864—1874年十年间,工头把持着生产管理和染料开发。他们成功地开发了几种新染料如茜素的大规模生产,对拜耳公司的发展贡献很大。相比而言,化学家则贡献甚微。虽然1864年的那位化学家令拜耳很失望,但是公司也缺少不了化学家。拜耳继续雇用化学家。他们的任务是进行产品化验,颜色试验,偶尔也尝试改进生产技术和开发新染料,但收效甚微。然而,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情况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2 工业研究实验室的兴起

70年代末,80年代初,科学在工业中制度化的条件成熟了。

(1)有机化学不断完善,为工业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1876 年费歇尔(Emil Hermann Fischer,1825—1919) 揭示了苯胺染料的化学结构;1883年拜尔(Adolf J.F.W.Von Baeyer,1835—1917 )阐明了靛蓝杂料的组成结构;格里斯(Johann Peter Griess,1829—1888)关于偶氮反应的研究为人们合成众多偶氮染料指明了道路。

(2)有机化学的经济价值得到了企业主的承认。生产苯胺染料, 茜草染料和偶氮染料的企业获得了丰厚的利润,企业主们认识到,这最终得归功于有机化学。

(3)企业具备了足够的经济实力。 企业主有能力高薪聘用化学家,投资新染料的研究开发。

(4)专利法之实施(1877年)保障了发明者的知识产权, 极大地刺激了发明,专利数量急剧增长。(参见[4],P113)

(5)高等教育为工业输入了充足的人力资源。 德国的大学改革取得了极大的成功,科学教育实现了制度化,培养出大量受过良好科学训练的博士。(参见[5],PP46—50)另外,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进入企业工作。〔3〕

在这样的气候下,拜耳公司大量雇用刚毕业的化学博士(见图),并给予他们充裕时间从事新染料的开发研究。具体做法是:先让他们在企业工作一年,然后送他们到大学实验室,在化学教授的指导下,从事有关企业生产的课题研究,为期一年或二年。这种形式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博士后研究。1878年拜耳公司启用化学家管理生产,取代了过去的工头制管理,因为工头已不适应日益复杂化的生产管理和染料开发了。另外,为了获得新染料,拜耳公司还物色了数名化学教授,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拜耳公司有偿购买他们的科研成果,不得再转让给其他企业。

1800-1900 年拜耳公司雇用化学家人数(引自[2]P368)

综上可见,拜耳公司的工业研究主要是在企业外部进行的。1884年卡尔·杜思堡(carl Duisberg)进入拜耳公司, 是他推动了工业研究企业内部化的进程。

杜思堡在读博士期间,就曾受聘拜耳公司研究偶氮染料。在1884—1886年间,杜思堡发现了三种偶氮染料,使拜耳公司大获其利。拜耳公司尝到了工业研究的甜头,决定让杜思堡全日制地从事染料开发,并配备了助手。1888年,一个以杜思堡为核心的13人研究集体在拜耳公司形成了。他们不断地发现新染料、开发新染料,迅速地推动科学发现的工业化和商业化。

1889年拜耳公司决定为杜思堡的研究小组建造一座大型实验室,使工业研究成为支薪的,终身的专门职业。1891年实验室落成, 耗资150万马克。([4],P129)

杜思堡创造性地设计了实验室的布局。宽大的实验室被隔成12个盒式单间,12名化学家每人一间。隔板齐肩高,相互可以看见对方,便于交流;同时,可以部分遮掩各人的研究秘密。这种布局兼顾了学术研究的合作性和工业的竞争性,也有利于对实验室进行整体监督和控制。实验室里还配备了玻璃吹制工、染匠、化验员、实习生和图书馆,比任何一座大学实验室更先进。

拜耳公司创造了一种崭新的工业研究模式,其他企业纷纷仿效,工业研究实验室大量建立起来。工业研究在企业里终于获得了与生产、销售并列的地位,发明的中心随之从大学转移到企业。

3 工业研究的发展及作用

随着企业的发展,工业研究体系不断完善。拜耳公司先后建立了技术室(1891年)、控制室(1896年)、专利部(1897 年)、 图书馆(1897年),培训部(1904年)、文献部(1906年),而且还建立了专业实验室,如医药、细菌、无机化学、茜草染料、感光产品、合成橡胶实验室。([2],PP371—372 )一个分工明确、 门类齐全的工业研究网络在拜耳公司形成了。

那么,拜耳公司是怎样管理工业研究的呢?

(1)实行科层制。每一实验室和部门都指派一名主任, 其任务是协调、领导工业研究,控制、激励研究人员。

(2)成果奖励制。 拜耳公司给予那些解决了企业课题的化学家以金钱奖励;对于带来经济效益的专利发明者,给予一定比例的提成,鼓励从事应用研究。

(3)信息例会制。类似于大学的讨论会,二个月举办一次, 交流科技新进展、新专利,研究工业化学的发展趋势。信息例会制能有效地防止过度专业化、学究化,还能增强共同体的集体精神。

(4)成果定期汇报制。1891年起, 拜耳公司要求化学家每周提交一次报告,汇报研究成果和进展,便于各个室主任掌握情况,也便于确定发明的优先权。

拜耳公司制度化的工业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极大地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①专利:1877-1886年注册专利36件;1887—1890 年99 件; 1891—1900年512件。

②创新:1870-1884年完成12项;1885年10项;1886-1889年151 项。

③产品:1886年生产200种染料;1990年1000种染料、40种药物; 1913年2000种染料、150种药物和感光产品。([2],P381)

拜耳公司工业研究的兴起和发展具有代表性,巴斯夫公司和赫希斯特公司的工业研究经历了类似的过程。〔4〕强大的工业研究, 有力地支撑着企业的发展,巴斯夫、赫希斯特和拜耳公司迅速成长为全球染料业的“三巨头”。正如D.S.L卡德韦尔所指出的那样, 如果没有工业研究实验室以及配备在实验室里的化学家,德国染料工业就不可能到1914年发展为居全世界的支配地位。([3],PP54—55)由于保持和发扬了工业研究这一传统,〔5 〕这三家公司仍然占据着世界化学工业的霸主地位。

德国三家化工公司八十年代研究开发经费 单位:万美元, %

(引自乔世德主编,《化学社会学》, 云南教育出版社, PP681—682)

4 启示:建立我国工业研究制度

通过对拜耳公司工业研究的历史考察,我们得出结论:

(1)工业中科学制度化,其实质是科学整合到企业中, 工业研究企业内部化。

(2)工业中科学制度化的实现,有五大条件:科学、认识、 经济、法律和人力条件。

(3)工业研究实现了科技经济一体化, 是科学系统与经济系统良性互动的机制。

在我国大力探索利学技术如何与经济有机结合的今天,德国染料业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具有特别重要的借鉴作用。我们提出:我国工业企业建立工业研究制度,即企业作为科技开发的主体——投资主体和行为主体,实现从选题、研究、技术开发、工艺设计、中间试验到规模生产、市场营销等全面创新过程的组织。其运行机制是以科技实力为支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工业化、商业化为目标。

(1)工业研究制度是实现科学系统与经济系统良性互动的制度保障。

在我国,经济对科技投入少,科技对经济贡献小,二者似有恶性循环的发展趋势。据资料,我国研究与发展(R&D )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约0.7%,不仅低于美、日、英、法、德等发达国家(约2 %—3%),而且低于印度(0.9%)等发展中国家, 属发展中国家的中等水平。科技因素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约30%,仅为发达国家(约60%—70%)的一半。更令人忧虑的是,我国研究与发展经费投入有下降的趋势,由1990年的0.7%降到1993年的0.62%。([6].P175)另外, 现阶段我国每年约有20,000件科技成果问世,但是真正应用于生产和社会实践,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形成规模生产能力的比较少,只有10—15%左右。由此看来,“面向”的成绩和“依靠”的成果都很有限。而建立工业研究制度则不仅为“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技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提供制度保证,而且是科技工作长入乃至植根于经济建设的制度保证。在这种制度下,科学与经济将不再分离,而是有机结合,不是平行发展,而是交叉反馈。在这种制度下,企业自然地成为科技开发的主体,有助于从整体上实现到2000年我国全社会研究与发展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5%这一战略目标。所以, 建立工业研究制度应当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科技战略制定的方向和目标。

(2)在现阶段我国建立工业研究制度有许多有利条件。

首先是科学条件。我们掌握了世界先进的、现代科学技术知识,能有效地指导工业研究。特别是当今高科技的迅猛发展,为我们提供了工业研究的良好契机。第二是认识条件。全社会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树立科教兴国的观念,提高了对科学技术的经济功能的认识。上海市长徐匡迪说,科技投入,关键是认识,认识上去了,1.5 %甚至更高一点也是能做到的。([7])上海的认识上去了,1993 年科技投入已达到1.53%,提出2000年达到2%。重庆的认识上去了, 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地方性科技投入专项法规《科技投入条例》,值得提倡。第三是法律条件。我国实施《专利法》业已十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科技进步法》已经颁布实施,将对我国科技事业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第四是人力条件。我国已经拥有1800万人的科技队伍,而且高等院校源源不断地培养出大批科技人才,工业研究有了充足的人力保证。第五是经济条件。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仍然是国民经济的主力军,有相当比例(约1/3)的企业是盈利的, 具有经济实力建立工业研究制度。

另外,还有政策扶持和良好时机。1993年,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制定了《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和集团建立技术中心的暂行规定》,重点支持100家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 并鼓励专业对口的独立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力量以多种方式进入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应当用足用好这项政策。而且,我国企业制度和科技制度正处在新旧转型时期,要把建立工业研究制度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3)建立工业研究制度还面临不少困难:1.政府所属科研机构数量过多,规模庞大,且层次低下。([6],P185)我们建议:保住少数,放弃一批,更多的进入企业或挂靠企业。2.现有企业内部的工业研究存在人力资源浪费、任务不足的状况。据统计,在大中型企业中,直接从事技术开发的人员仅占工程技术人员的23%,近1/3 的科研人员没有任务。([6],P175)这说明我国工业科技进步的动力机制尚存在严重弊端,已成为产业部门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慢、不适应市场需求、经济效益不高的症结所在。3.科技人员的数量和整体水平,还不适应企业的全面创新。现代经济发展,特别是高科技产业要求从业人员不仅有大学文凭,更要掌握操作本领,富有创新精神。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企业要积极配合,走出一条产、学联合培养职业化的工业研究队伍的新路子。

建立工业研究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待于官、产、学的通力协作,也有待于全社会的支持。可以预期,工业研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将强有力地推动我国经济的腾飞。

(本文写作得到盛根玉教授、陈光教授的指导,谨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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