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史上关于真理标准的论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上论文,真理论文,西方哲学论文,标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今天已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但是,这一科学结论的得出,却是长期以来人类认识史上关于真理标准问题探索和斗争的结果。在西方哲学史上,关于真理的标准问题,经历了长期激烈的论争。不同的哲学流派作出了不同的回答,形成哲学斗争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了解西方哲学史上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论争,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在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讨论二十一周年的今天,对于我们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科学原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
古希腊罗马哲学,是哲学的童年时代。在哲学童年时代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哲学家们总是把自己的哲学理论看作是打开宇宙奥秘的钥匙,是真理和智慧的标志。在对真理和真理的标准进行探索回答时,充满着激烈的论战,形成了两种对立的认识理论,贯穿着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斗争。唯物主义者力图按照自然的本来面貌认识世界。赫拉克利特是欧洲哲学史上最早提出认识问题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他认为:“智慧就在于说出真理”,真理“就是认识那善于驾驭一切的逻各斯”,而这“逻各斯”实际上就是自然的规律,亦即“在一定分寸上燃烧,在一定分寸上熄灭”的“永恒的活火”。(《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21、25页)列宁对此给予了很高评价,指出“这是对辩证唯物主义原则的绝妙说明”(列宁:《哲学笔记》第395页)。 德谟克利特从原子论出发阐述人对真理性的认识问题,形成了“影像说”的唯物主义认识论。他明确地提出了认识的两种形式,区分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并论述了它们的不同作用和关系。他说:“有两种形式的认识:真理性的认识和暗昧的认识。”(《古希腊罗马哲学》第106 页)“真理性的认识”即理性认识;“暗昧的认识”即感性认识。“暗昧的认识”只认识到物体的现象,“真理性的认识”才能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原子和虚空”。他还说明了真理性的认识过程:“当暗昧的认识在最微小的领域内不能再看、不能再听、不能再嗅、不能再尝、不能再触摸,而知识的探求又要求精确时,于是真理性的认识就参加进来了,它具有一种更精致的工具。”(《古希腊罗马哲学》第106 页)德谟克利特把真理看作是对物质现实世界的更加精细的事物的一种更加高级的反映的看法,蕴涵着对真理问题的唯物主义反映论观点。虽然,德谟克利特有割裂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和片面强调理性认识的错误,但他所讲的理性认识终究是建筑在心灵的“感觉”即“反映”之上的。这即是说,他并未抹杀感觉与思维的客观物质内容。这是他和后来的主观唯心主义者之间的重大区别所在。伊壁鸠鲁继续发挥和论述了德谟克利特的真理观,明确提出了感觉就是真理的标准的论断。他说:“永远要以感觉以及感触作根据,因为这样你将会获得最可靠的确信的根据。”(《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163 页)“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驳倒感性的知觉”,“一切感官都是真理的叛道者”。(《古希腊罗马哲学》第345 页)显然,这种片面夸大感觉可靠性的认识,仍然表现着哲学童年的朴素性,是解决不了真理标准问题的。
如果说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原子唯物主义哲学家,力图在唯物主义的感觉论的基础上,来论证真理和真理的标准,那么,智者派和怀疑论者则力图在主观唯心主义地解释感觉的基础上,运用相对主义的手法,来论证人们对真理及其标准的认识是不可能的。在智者派看来,“知识就是感觉。”(耿洪江《西方认识论史稿》第21页)但感觉是因人而异的、纯主观的。普罗泰戈拉认为:并不是“风本身就是冷的或不冷的”,而是“风对于感觉冷的人是冷的,对于感觉不冷的人是不冷的”。因此,他提出了“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耿洪江《西方认识论史稿》第20页)的著名观点。既然真理没有客观标准而仅仅诉之于人们的主观感觉,那么也就否定了客观真理。换言之,每个人的意见都可以自命为“真理”,从而形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没有理”的局面。于是普罗泰戈拉得出这样的结论:一种意见对另一种意见无所谓“更真”一些,但可以“更好”一些,亦即有更大的实用效果。罗素曾经强调指出,这是实用主义真理观的最早渊源。古希腊的怀疑派沿着同样的道路前进,从感觉的相对性和人们意见的分歧得出结论:“真理是不可知的”,没有事物是真实地存在,一切不过是人们的“风俗习惯”。(《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175页)所以, 皮浪说:“我既不能从我们的感觉也不能从我们的意见来说事物是真的或者是假的”,“不作任何判断才能使心灵安宁”(《西方哲学原著选读》第177页)。
古希腊罗马时期重要的唯心主义哲学家柏拉图,在解答真理及其标准的问题时,用客观唯心主义哲学的语言,论述了毕泰戈拉斯与苏格拉底的神秘主义论点,同时又吸取了爱利亚派的形而上学的论证。在柏拉图看来,变动不居的现实世界是矛盾的,因而是不真实的不完善的;存在着另一个真实的、完善的、美好的世界,这就是所谓的“理念世界”;只有人的灵魂的高级部分--理性和理智,才能通过“推理”获得关于可知世界的真理性认识。因而,柏拉图所谓的真理就是关于“理念”的知识,而真理的标准就是这种认识要符合于某种精神实体--理念。实际上,柏拉图的理念世界是“神”创造的,灵魂也是“神”创造的。所以,柏拉图的客观唯心主义的真理和真理的标准不过是神和神的智慧而已。
亚里士多德以“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的精神对柏拉图的理念论述进行了深入批判,在真理与真理标准问题上提出了不少符合唯物主义原理的论述。他关于“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的观点,是在个别与一般的关系问题上如何使之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探讨,是对古希腊唯物主义认识路线的总结和发展。他提出的“每一事物之真理与各事物之实是必相结合”的真理古典定义,是认识史上的一个积极成果。亚里士多德对待真理性认识的看法虽然基本上表现了唯物主义倾向,但在不少问题上同样陷入唯心主义的窠臼。他从自己的“四因论”出发,得出了割裂质料和形式的结论。对于真理的标准,他完全诉之于理性思维本身,认为真理性是由“心灵”的直观所获得,“心灵”则是一种“积极的理性”,是具有感性能力并推动身体的灵魂之中的一个独特部分,他具有思维能力是不死的。这样,亚里士多德就背离了唯物主义的经验论,从而走向了唯心主义的唯理论和先验论。亚里士多德把古希腊哲学推向了新的高峰,其哲学的成就与错误,对欧洲中世纪的精神生活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
二
欧洲中世纪的经院哲学是“神学的侍婢”。经院哲学反对研究自然,抹杀实践经验,否定理性,以所谓上帝的意志为真理,迫使人们盲目信仰,鼓吹蒙昧主义;教会则以“圣经”为标准,进行“宗教裁判”,疯狂地摧残科学和进步的思想、文化,严重地阻碍了科学真理以至社会的发展。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序幕时期的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在反对经院哲学,反对宗教教条和权威的斗争中,建立了唯物主义经验论的体系。他提出了“人的知识与人的力量结合为一”的“知识就是力量”的著名口号。他认为真正的知识,只有从对客观事实的研究中,即从经验中才能获得,并指出“真理要在自然和经验的指导下来寻求”(《16-18世纪西欧各国哲学》19页)。怎样从经验中获得真理性认识呢?培根提出了关于扫除“四种假相”的学说,系统地制定了他称之为认识科学真理的“新工具”的归纳法。“培根认为寻求和发现真理的道路有两条:一条是从感觉和特殊事物飞到最普遍的公理,并且把这些原理看作是固定不变的真理,然后从这些原理出发,来进行判断和发现中间的公理。另一条道路是从感觉与特殊事物把公理引伸出来,然后不断地逐渐上升,最后才达到最普遍的公理”(耿洪江《西方认识论史稿》131页)。 那么,如何才能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呢?培根认为,只有在他的归纳法指导下导出公理的经验和实验,才能检验认识的真理性。他说:“一切比较真实的对于自然的解释,乃是由适当的例证和实验得到的。感觉所决定的只接触到实验,而实验所决定的则接触到自然和事物本身”(《16-18世纪西方各国哲学》17页)。在这里,培根一扫中世纪的蒙昧主义,把实验作为联系主观感觉和客观事物的中间环节,这在真理标准问题上是一大进步。但是,由于他为经验论局限,使得他把实验看作只不过是获得感觉经验的手段;他幻想在感觉经验的基础上发现事物的有限的固定不变的简单性质及其形式,从而穷尽对于一切真理的认识。这样,培根所坚持的认识真理的方法及其检验真理的标准,仍然没有超出感觉经验的范围。
唯物主义经验论者的真理标准的主观性,在培根哲学的继承者洛克那里得到了发挥。洛克提出了著名的“白板说”,认为人的心灵犹如一张白纸,一切观念都来自经验,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在真理和真理标准问题上,他认为知识所以为真,只是因为在人们的观念和事物的实相之间有“一种契合”。但有时他又说:“知识就是对于两个观念是否符合知觉”(《16-18世纪西欧各国哲学》第26页)。他在反对“天赋观念”时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全人类普遍同意的原则”,但有时又提出以“一切人的共同经验”作为知识的真理性的标准。(《16-18世纪西欧各国哲学》236页)这种“所有的人的普遍同意”、 “一切人的共同经验”都是一种主观的真理标准。
为英国资产阶级反动政治服务的主教贝克莱认为“存在就是被感知”,“物体是观念的集合”。(《人类知识原理》第34页)在他看来,真理的标准就是不同的人对同一个观念的意见一致。他始终坚持唯心主义的真理观及其真理标准,替宗教辩护。
休谟继承了贝克莱的唯心主义经验论,认为在人的感觉之外,再也没有任何一种存在,外部世界的存在是不可知的。他说:“我们借什么论证能够证明人心中的知觉定是由和它们相似而实际完全差异的一些外物所引起呢?我们凭什么论证来证明它们不能由人心的力量生起呢?我们凭什么论证来证明它们不能由一种无形而不可知的精神的暗示生起呢?我们凭什么论证来证明它们不能由更难知晓的一种别的原因生起呢?”(《人类理解研究》第135页)对于这些问题, 休谟的回答是:一切不可知。可见,在真理及真理标准问题上,休谟怀疑外部世界的客观存在,反映了他的怀疑主义路线。坚持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以肯定外部世界的客观存在为前提的,这就同唯心主义以及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正如列宁所说,实践标准“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第134页)那种认为坚持真理的实践标准是一种怀疑主义的论调, 纯属无稽之谈。
法国二元论者笛卡尔是唯心主义唯理论的典型代表,他认为只有理性才是判别是非的标准,只有通过“普遍怀疑”,运用“理性”之光才能发现真理。笛卡尔正确地批判了所谓“共同的意见”、“多数人同意”的这种真理标准,他说:“真理往往是被一个人所发现的,而不是被多数人所发现的。”(《方法论》第13页)但是,笛卡尔也没有正确地解决真理标准问题。在他看来,既然认识的源泉就在于理性本身中,一切知识和观念都是由理性从“天赋观念”中演绎出来的,那么观念正确与否,其标准就在于它们是否与客观对象相吻合,在于它们本身,在于观念是否“清楚、明白”,是否从理性的直觉到“天赋观念”中推演出来的。笛卡尔把观念的清晰明确作为真理的标准,显然是一种主观的真理标准,因为观念的清晰明确与否,都是一种主观的不确定的东西,把它作为真理的标准,就背离了客观真理,从而造成是非混淆。
斯宾诺莎同笛卡尔一样,主张象几何学那样,凭理性的能力从最初几个“不证自明”的定义和公理推论出可靠的知识。他和笛卡尔不同的是,他承认有不依赖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物质世界,人的认识以此为对象,所以他是唯物主义的唯理论者。斯宾诺莎认为,由经验得来的知识不能称作知识,只有由理性直觉得来的关于事物本质的关系、普遍必然性的知识,才是最可靠的知识,他称之为“真观念”。斯宾诺莎说:“除了真观念外,还有什么更明白确定的东西足以作真理的标准?正如光明之显示其自身并显示黑暗,所以真理即是真理自身的标准又是错误的标准。”(《伦理学》第76页)这种以“真观念”自身的清晰明白完满作为真理的标准,显然是否定了真理的客观标准。
三
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继承和发展了17世纪英、法等国的唯物主义。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孔狄亚克,在认识论上坚持了洛克的唯物主义感觉论,反对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论和莱布尼茨的单子论。在真理标准问题上,他批判了笛卡尔以观念的清晰明白为真理标准;他主张真理的标准就是感觉经验。孔狄亚克说:“没有一个观念不是获得的:最初的观念来自感官;其它的观念则是由于经验而得来。”(《十八世纪法国哲学》第104 页)他认为只有根据一些谁也不能怀疑的事实去推理,才是真实可靠的。这种把感觉经验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的认识,仍然否定了真理标准的客观性。
拉美特利在认识论上继承和发展了洛克的感觉论,他认为感觉是认识的唯一源泉, “感官就是我的哲学家”(《十八世纪法国哲学》第196页)。客观事物作用于感官引起认识; 观察实验是认识的不可动摇的基础。他指出,唯物主义之所以是真理,就因为它是有根有据的,是以哲学家和医学家们全部观察实验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从而有力地反对了经院哲学家以“圣经”教条作为真理的标准。但是,他把观察实验只当做获得经验的手段,仍然是以感觉经验作为真理标准的。
爱尔维修和霍尔巴赫发展了唯物主义的感觉经验论,并触及到一些理论性问题。爱尔维修认为,一切认识都是来源于感觉,一切都可以归结为感觉;他强调认识的正确性要以事实为根据。在他看来,真理永远是比较不同的对象之间的相似和不同、相符合与否的结果。同时,只有当我们的观念合乎客观的情况,才算是真理,他提出的作为认识正确性的标准,并没有把主观与客观联系起来。所谓“事实”、“客观情况”,实际上是一些感性现象,并非事物之本质,这样也还是不能检验出认识是否达到了揭示事物本质属性的真理程度。在真理观方面,霍尔巴赫则认为:“真理就是我们健全的感官借助于经验所指示给我们的、存在于我们所认识的对象和我们归之于它们的性质之间的不变的符合性或相合性。一句话,真理就是观念的正确而恰当的结合。”(耿洪江《西方认识论史稿》第274页)并且认为经验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而且要经过多次检验才能验证认识的真理性。但是霍尔巴赫不理解社会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理论上同唯心主义还是划不清界限。
在18世纪唯物主义哲学家中,对认识论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的是狄德罗。他坚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肯定认识来源于感觉,对贝克莱的唯心主义进行了批判。在真理观上,狄德罗认为真理就是必须得到外界的东西的证实才是可靠的。他不赞成唯理论者把所谓清楚、明晰的理智作为真理的标准。他说:“当事物仅仅是在我们的理智中时,这是我们的意见;这是一些概念,它们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可能被认可,也可能被反对。它们只有在和外界的东西联系起来时才成为坚实可靠。”(《狄德罗哲学选集》第61页)到底怎样才能证实思考的结果呢?他说:“除了实验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识别错误。”(《狄德罗哲学选集》第182页)狄德罗提出以实验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这对其坚持唯物主义路线是有重大意义的。他指出,对于唯心主义的谬论,只从理论上是很难驳倒它,但是生活本身却可以驳倒它,并证明客观世界是存在的。列宁说,在这里“狄德罗非常接近现代唯物主义的看法”(《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第22页)。狄德罗主张以生活实践作为检验认识是否与客观世界符合的标准,认为如果我们不承认外部世界的存在,不承认感觉能反映外部世界,那我们就不会收集到保持我们的身体和安适所必需的经验的亿万分之一,因而活不成。狄德罗提出的这些朴素的生活实践观念,是超出其前人的地方。但是,由于他不了解社会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所以他的认识论还是消极的反映论,最终还是未能彻底解决真理的标准问题。
总起来看,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明确地提出以经验、实验和观察等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表明了他们在反对宗教神学以及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的斗争中,力图从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路线去解决真理标准问题。他们不是从思想理论自身中去寻找真理的标准,这概括了近现代自然科学发展的成就, 在突破唯心主义的真理观方面作出了可贵的努力, 比17世纪唯物主义者又前进了一大步。但是,他们毕竟是机械唯物主义者,不懂得辩证法,不了解社会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没有认识到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认识过程中由物质到精神,再由精神到物质这两个飞跃的联系,因而他们都未能科学地解决真理的标准问题。
四
18世纪末到19世纪上半叶,德国古典哲学在唯心主义基础上,发展了被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忽视的主体能动作用的辩证法思想。
康德哲学的基本观点是承认在人的意识之外存在着所谓“物自体”世界,即人的认识能力不可能达到的“彼岸世界”。他通过批判理性而批判了宗教,宣称哲学的基本任务就是批判地研究人类的认识能力,确定认识的方式和限度。他认为人们的认识能力有三个环节,即感性、知性和理性。康德在对感性、知性和理性的考察中,始终把“物自体”的“本质”和“现象”割裂开来,将思想与存在割裂开来,按照其先验论与不可知论的观点,他无需用一个标准来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然而,恰恰是人们的社会实践证明了自己思维的此岸性。恩格斯曾反复提出,对康德和休谟不可知论以及其它哲学怪论的最有力的驳斥就是实践。
德国古典哲学的最大代表黑格尔,创立了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系统地阐发了唯心的辩证法。黑格尔认为,在自然界和人类出现之前,就存在着一种精神和理性,这是整个宇宙的精神,他称之为“绝对精神”。无论自然的、社会的以及人的思维现象,都是它的表现,都是它派生;“绝对精神在其自身矛盾的辩证法发展过程中,经历了逻辑阶段、自然阶段和精神阶段;人们的认识就是认识那些纯思想和纯概念。黑格尔的真理观及其真理标准就是建立在这种唯心主义认识论基础上的。黑格尔把真理当做过程,认为人要从主观的概念,经过“实践”(和技术),走向绝对观念,即客观真理。真理在其发展中通过三个阶段,即生命;认识过程(包括人的实践和技术);绝对观念(即完全真理)。黑格尔在这里讲的是概念的发展,其发展阶段也是唯心主义的思辨推演。列宁在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概念论的同时,也从黑格尔这种唯心主义的思辨推演中,看到了其中的合理因素,即“生命产生脑,自然界反映在人脑中。人在自己的实践中、在技术中检验这些反映的正确性并运用它们,从而也就接近客观真理”(列宁《哲学笔记》第215页)。 列宁还从黑格尔的晦涩曲折的议论中提炼出合理的内容,即“行动的结果是对主观认识的检验和真实存在着的客观性的标准”(《哲学笔记》第235页)。由上述可见,黑格尔哲学的体系虽然是唯心主义的, 但是他却在尽力寻找真理的客观标准,这是难能可贵的。列宁很重视黑格尔对实践标准的探索,他指出:“毫无疑问,在黑格尔那里,在分析认识过程中,实践是一个环节,并且也就是向客观的真理的过渡,因此,当马克思把实践的标准列入认识论时,他的观点是直接和黑格尔接近的。”(《哲学笔记》第228页)
费尔巴哈在认识论上主张唯物主义反映论,反对唯心主义先验论。他认为,“只有通过感性直观而确定自身,而修正自身的思维,才是真实的,反映客观的思维。”(《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第178 页)然而,他抛弃了黑格尔关于真理标准问题上的杰出论证,同其他旧唯物主义者一样,没有认识到人对客观存在的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在真理标准问题上,费尔巴哈正确地提出,唯心主义的根本错误在于:它只是从理论的角度提出并解决客观性和主观性的问题,世界的现实性和非现实性问题。他批判康德、黑格尔等唯心主义者从纯粹理性中去寻找真理的标准,主张哲学需联系现实的人的生活、实践,才能判明是非,鉴别真伪。费尔巴哈说:“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都是疑难,实践会给你解决。”(《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第248页)他认为生活实践是对唯心主义的有利驳斥, 对唯物主义的有力证明。他在真理标准上提出的朴素的生活实践的观点,是难能可贵的。但是,他对实践的理解却是不正确的。他认为,在许多人头脑中已有的东西就是实践;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还把犹太人的利己主义的活动称为“实践”。他说:“他们的原则,他们的上帝,乃是最实践的处世原则,是利己主义。”(《费尔巴哈著作选集》下卷第145页)费尔巴哈有时还把集体的感觉作为真理的标准。 他说:“人与人的交往,乃是真理性和普遍性最基本的原则和标准。我一个人见到的东西,是值得怀疑的,别人也见到的东西,才是确实的。”“只有别人跟我相一致的地方,才是真的;一致是真理之第一象征,而这却只是因为类是真理之最终尺度。”(《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第173、194页)在这里,费尔巴哈提出以集体的感觉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力图贯彻反映论原则,但由于他对实践的理解不正确,因而也没有科学地解决真理的标准问题。
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论,强调实践的观点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提出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才科学地解决了真理的标准问题。1845年,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关于人的思维能否接近客观真实,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在实践中人必定能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思维的此岸性。离开实践,争论思维的现实性或无现实性,是一个纯粹的经院哲学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页)这一论断,科学地阐明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关于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这一基本原理,批判了一切唯心主义者从精神、思想、概念去寻求真理标准的错误观念,从根本上解决了旧唯物主义所不能科学地解决的真理标准问题,使理论与实践达到了真正的统一。
历史是一面镜子,它可以帮助我们认识真理、发现真理和理解真理。纵观西方哲学史上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论争,使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理论,是人类认识史上的卓越成果。凡背离这一理论都是错误的,并且大体上都可以从哲学史上找到他们的影子。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马克思、恩格斯、斯大林等都反复论述过必须根据新的历史实践,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反对把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著作教条化、神秘化。对于那种不是站在马克思主义立场上,而是躺在马克思主义书本上的所谓“马克思主义者”,他们极端鄙视和厌恶,并予以深刻的揭露。历史证明,无论是用教条主义的态度还是用修正主义的态度来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真理,都是背离马克思主义的。列宁在捍卫和阐述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这一科学原理过程中,作出了一个通俗而又深刻的结论,让我们使用这个结论作为本文的结束:“遵循着马克思的理论的道路前进,我们将愈来愈接近客观真理(但绝不会是穷尽之);而遵循着任何其他的道路前进,除了混乱和谬误之外,我们什么也得不到。”(《列宁选集》第2卷第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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