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抵法——关于对外投资收益处理方法再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投资收益论文,方法论文,备抵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外投资发生的投资损益一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种方法简单明了,易于理解,而且当期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只影响本年利润,不影响其它会计期。但损失比较大,影响比较长,对当期损益影响很大的投资损益,应将损失在整个经营期间分别反映,笔者提出备抵法思想,旨在抛砖引玉,相互商讨。
企业对外投资的目的在于谋求经济利益,或控股。对外投资项目不同,产生的经济利益也不一样,一般说高报酬必然产生高风险。如何抵顶由于潜在的风险对企业产生的高损失,是企业投资者最关切的问题,基于这种思想,备抵法应运而生。备抵法是指在对外投资过程中,通过一定方法估计投资损失,计提损失准备金,当某项投资发生损失时,根据损失金额冲减损失准备金的会计处理方法,这种方法是基于谨慎的考虑。
采用备抵法的企业,一方面应根据可能发生的投资损失,估计损失额计入当期损益,另一方面应设立“备抵投资损失”帐户。该帐户是用来反映企业对外投资过程中按一定方法提取的投资损失及损失核销情况的帐户,用来调整“投资收益”帐户。贷方登记按一定比例计提的备抵损失数。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抵减损失数,年末贷方余额表示已经提取尚未转销的备抵损失数,如果实际发生的损失大于备抵损失,贷方红字登记,同进开设“债权投资损失”,“股权投资损失”等明细帐,分别反映不同性质的投资损失数。
现对备抵法的使用方法谈些看法:
一、投资期间按一定的方法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
估计投资损失一般按年末投资总额或长期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由于对外投资中债券投资与股权投资的风险程度不同,因此采用的计提比例也不一样,一般来说,债权投资损失比例小于股权投资损失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应计提备抵损失数=年末投资额×预计损失率。
会计上根据计提数借记“投资收益”,贷记“备抵投资损失”。
二、实际发生各种投资损失时,冲抵备抵投资损失。
1)投资跌价损失
所谓投资跌价损失是指股权投资过程中在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实际净资产减少或采用市场价估计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实际价值时形成的损失。具体情况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在权益法下,“长期投资”按投资份额进行核算,期末当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减少时,投资企业应调减长期投资而形成损失,目前一般的企业均计入当期损益。笔者认为损失数额大,将严重影响企业当期利润水平,应冲减备抵投资损失,借记“备抵投资损失”,贷记“长期投资——股票投资(或其他投资)。”第二,采用市价法或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核算股权投资期末价值时,无论是长期投资或是短期投资,如果期末市价低于企业投资帐面价值(或成本)时,企业按市价来反映投资形成的跌价损失,借记“备抵投资损失”,贷记有关投资帐户。当然如果市价上升,企业应作相反分录,冲销原记录,在此不再评述。
2)出售债券损失
企业提前出售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可能发生售价低于帐面净值而形成损失,应记入备抵投资损失。
3)转让股权损失
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出售持有的长期股权,如出售准备长期拥有的企业股票,转让拥有被投资企业的投资份额等。如果转让价格低于企业投资额的帐面净值或成本形成的损失,借记“备抵投资损失。”
三、在使用备抵法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备抵法是在谨慎性原则基础上反映投资损失的方法,同时也符合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而且采用该方法使企业发生的投资损失不影响企业当期损益,有利于正确反映损益,但步骤复杂,计算工作量较大。
2)备抵法只反映投资损失备抵,而投资收益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从理论上讲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企业应正确分析使用。
3)按投资总额或按长期投资额来计提备抵损失都可以,由于短期投资只影响本期损益,也可以不作为计算依据,关键在于计算比例,企业应根据历年提供情况和市场情况合理确定比例。
4)采用备抵法时,“备抵投资损失”帐户期末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于“长期投资”抵减项目,如果贷方余额用正数表示,借方余额则用负数表示。
5)备抵法在我国尚未使用。在西方国家有类似使用情况:“对于市价下跌的未实现损失,在会计上设置‘备抵有价证券成本超过市价数’这一备抵帐户来处理”;“可以将因证券下跌而减少的价值设置一个‘备抵短期(长期)投资跌价损失’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股票香港上市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六条规定:“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票投资,如果发生股票市价持续低于面值,而且预期于短期内不可能改变时可以按预计将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亏损准备”。由此可见,备抵法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