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视角下的指称句指称问题_条件句论文

话题视域下指类句的指称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域论文,话题论文,下指类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指类句是光杆名词做主语、一般现在时的简单句,其内容一般是事物的规律。(吴炳章,2010)所谓光杆名词,就是没有修饰性成分、指称实体事物的名词,如“科学家”“儿童”“金属”等,但不包括抽象名词和专有名词,如“仁慈”“北京”等。英文中的光杆名词指没有修饰性成分或者只有限定类成分、指称实体对象的名词组(nominal phrase),如cat(s),the/a cat,metal等。例如:

(1)水无色透明。

(2)熊猫吃竹子。

(3)西红柿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

(4)Metals expand when heated.

(5)A zebra has black and white stripes.

(6)The lion preys on antelopes.

上述句子中的主语都是光杆名词。名词指称研究总是涉及到有定/无定、特指/泛指、内涵/外延等概念。其中,第一对是句法概念,第二对是语义概念,第三对是逻辑概念。由于名词的“有定性”是涉及句法和语义接口的概念,特指和泛指则是涉及语义和语用的概念,逻辑上的内涵和外延本身就和语义须臾不离,因此,研究光杆名词的指称问题必定涉及到上述诸领域。本文以指类句为起点考察光杆名词的指称问题。下文首先概述这一句式的相关研究,然后简要分析指类句的特征,接下来讨论指类句的内部逻辑,并且从语言层面对指类句的话题结构特征进行论证,最后从认知语言学的视角对上述研究加以概括、总结并简要回答有关问题。

1.相关研究

以指类句为基础研究光杆名词的指称问题主要围绕光杆名词的指称属性展开。核心是光杆名词指称的究竟是属性,还是个体的集合。前者是内涵性研究,后者是外延性研究。有人主张汉语中的光杆名词具有内涵性,这一点可以利用周延性副词“都”来诊断。例如:

(7)a.科学家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b.*科学家都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8)a.儿童是祖国的花朵。

b.*儿童都是祖国的花朵。

(9)a.人贵有自知之明。

b.*人都贵有自知之明。

(张谊生,2004:115;句前的*表示可接受度差)

(7b)、(8b)和(9b)都不符合语言直觉。按照张谊生(2004)的解释,上述各句之所以不能用“都”量化,是因为其中的“科学家”“儿童”和“人”都是泛称性概念,这些词指的不是实际存在的个体,而是一个抽象的、同质的、单一的类别,故不需要、也不能从数量上进行全称量化。也就是说,光杆名词的指称具有内涵性,而范围限定副词“都”具有外延性,二者语义不相容。

逻辑学家们关注光杆名词的外延特性。他们认为,如果光杆名词指称的是内涵属性,那么所有具有这一属性的实体都可以满足类似(1)—(6)句子的语义内容。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这些句子有个共同特点,就是容忍例外现象。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10)a.Birds fly.

b.Birds fly; penguins are birds,but they cannot fly.

鉴于上述问题,逻辑语义学家们认为应该对指类句予以外延性解读。他们认为,光杆名词指称的是一个包含例外的集体。那么,指类句是如何做到“容忍例外情形”的呢?吴炳章(2010)做了初步概括,此处不再赘言。

近年来,国内学者从语用学维度研究这一现象。徐盛桓(2010)和吴炳章(2010)分别从知识结构和语用推理的方向探讨了指类句容忍例外的问题。吴炳章、张德玉(2012)指出,自然语言运用中的修辞学属性使得指类句具有全称量化的语用功能,这都是由此类句式的元语用学基础决定的。吴炳章、魏秀丽(2012)分析了指类句的信息结构,认为指类句的指称是在话题制约下语用充实的过程。这些研究只是部分地解决了指类句的指称问题,还需要深化。

2.指类词指称的相关问题

2.1 语义的否定敏感性

光杆名词做主语构成的句式具有可以满足其思想内容的真值条件,也就是说,此类句子表达了真命题。例外情形不具有证伪该命题的力量。换言之,肯定语气的句式对否定不敏感,正因为如此,(10)才是可以接受的说法。但是,否定指类句并不能导致一个可以接受的自然语句,虽然逻辑上该句也是可以满足的。例如:

(11)a.鸟会飞,但是企鹅不会飞。

b.*鸟不会飞,例如企鹅。

(11a)是个正常自然语句,任何语言共同体都可以接受;相比之下,尽管企鹅的确不会飞,但是人们大都会认为(11b)是个假命题。原因是“企鹅”只是“鸟”极小的部分,不足以支持“鸟不会飞”这个语句,但是“鸡下蛋”中的“鸡”只占25%的比例,为什么我们依然可以接受这个说法呢?

2.2 语义内容的时态敏感性

指类句典型的语言表达形式是一般时态的陈述句,对时态因素敏感程度不一,改变其时态或者体貌特征往往会对其意义产生影响。(吴炳章,2010)例如:

(12)a.Birds flew.

b.Birds are flying.

c.Birds fly in the sky/over the groove/into the clouds.

(12a)和(12b)中的birds不会被理解为指称鸟的一个类,而只能被理解为一个群体,而(12c)不同于(12a)和(12b),其对象更具语境依赖性。导致此类问题的原因似乎只能归于句中的时间、空间要素,但这个说法非常牵强。例如:

(13)Fish live in water./Metals expand in heat.

(13)中的状语对主语的指称影响不大。可见,将指称的复杂性单纯归于时空因素的观点难以立足。

2.3 概念内容的不确定性

主张光杆名词指称泛称性、事理性的抽象概念是有道理的。(7)—(9)的分析已经证明这—点。然而,这种解释在“人有一死”和“人都有一死”时则很牵强。前者的“人”可以解释为抽象的概念,后者的“人”解释为所有的具体的人也符合常识,否则就不能用“都”限定。

2.4谓词敏感性

英语中,光杆名词的指称对于谓语部分的语义内容很敏感。例如:

(14)a.The lions/Lions prey on antelopes.

b.The lions/Lions prey on an antelope.

(15)a.A lion preys on antelopes.

b.The lion preys on antelopes.

c.A lion preys on an antelope.

(16)a.The dinosaur is extinct.

b.Dinosaurs are extinct.

c.A dinosaur is extinct.

The lions在(14a)中可以指称狮子的类,而在(14b)中只能指称特定的狮子群体。在prey on antelopes做谓语时,a lion和the lion都可以指称一个类,但是prey on an antelope做谓语时,二者都难以获得指称一个类的解释。这种差异显然是谓词prey on antelopes和prey on an antelope的差异导致的。但是这种分析不能解释(16a)-(16c)之间的差异。一个牵强的解释是:可以推定extinct这个词只能作为一个事物的整体呈现的属性,或者extinct本身不是谓词,就像语言哲学家认为exist不是谓词一样。但这种解释不但没有澄清问题,而且使问题更加复杂。

上述指类句研究的复杂性也正是主位光杆名词指称的复杂性。各种研究方法往往顾此失彼,因此,我们需要另辟蹊径。

3.指类句的内部逻辑结构及其理据

3.1 逻辑结构

句子的逻辑结构是自然语言背后的思维路径。指类句的语义内容是规律、习惯,是对事物的定性描述(qualificational characterization)。逻辑上看,上述语义内容均可刻画成“如果P,那么Q”的形式。例如,birdsfly的逻辑内容是“如果某物是鸟,那么该物会飞”。指类句是人们生活经验的概括,同时又是人们使用语言的基础。如“天下乌鸦一般黑”“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老师是人类心灵的工程师”等,既可以看作是关于不同事物的规律性陈述,也可以看作是对不同事物的定性描述。以此为基础,人们可以对事物加以归类:“如果一个物是乌鸦,那么该物就是黑的”,“如果一个人是君子,那么这个人具有坦荡荡的属性”,如此等等。

指类句在何种意义上具有“如果P,那么Q”的逻辑结构呢?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说明条件式“如果P,那么Q”中P和Q之间的关系。作为推导规则的表述形式,条件式具有模糊性和歧义性。吴炳章(2005)曾经探讨了条件句的内涵逻辑问题,认为一个条件句的内涵是通过P建立一个Q可以通达可能世界,在这个可能世界中P和Q具有一种依赖关系,即如果P发生,那么Q也发生。这种逻辑结构就是自然语言中的规律所依托的思维形式:具备了条件P,就会发生结果Q。用直白的语言说,就是从句部分P设立一个主句内容Q发生或者存在的条件,离开这个条件P,主句内容Q就不会发生或存在。这种分析图式中,最重要的是“可通达”关系的本质。自然语言中的“可通达”关系是两个命题之间的语义相关性,也是两个命题之间的相容关系。

指类句中并没有条件式的显性表达形式,条件式只不过是指类句的逻辑结构。指类句的主语部分是个普通名词,逻辑上看,这是个概念词,表示一种属性。指类句的谓语部分也是一种属性。这样,指类句SP就可以转换成条件句式“如果S,那么P”的形式。这种分析又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S如何像条件句的从句一样限定P,二是如果S可以限定P,那么这种限定如何在语言层面上体现出来?本文认为,指类句本质上是话题结构,其中S是话题的一部分,而P则在此基础上对话题涉及的S进行说明。

3.2 理据一:条件句是话题

如果把指类句的光杆名词看作是名词化的条件句,就很容易解释为条件P能够限定主句Q。事实上,自从Haiman(1978)主张条件句是话题以来,后续研究越发佐证了这一观点。尤其是Croft(2001)和Lehmann(1988)的研究更具说服力:前置的条件小句之所以能够成为话题是因为这些小句能够“去句子化”或者“名词化”。王春辉(2011; 2012)发现条件小句在句法、时、体、态等方面的特征不明显。

话题是句子所指涉的东西(what a sentence is about),或者当下正在讨论的东西(what is being talked about)。Lee(1995)认为,指类句是一种话题结构;根据刘丹青(2002)和王秀卿、王广成(2008)的研究,光杆名词因处于话题位置而具有指类功能;吴炳章、张德玉(2012)指出,话题设定了会话涉及的空间、时间和对象等要素,为后续语篇出现的述谓成分提供了指称参照集。也就是说,后续语篇涉及到的属性表达式是相对于话题涉及的对象而言的。由此可见,从语义上看,话题为前后语篇的衔接和/或连贯提供了语义基础;从语用上看,话题为话语之间的关联、话语和话题的关联提供了语境条件。

在语言实践中,实施指称行为的是语言使用者而不是名称,名称是在语境中通过人和其所指建立关联的。在确定指称对象的过程中,说话人将听话人的注意力引向话题指向的对象,即句子主语所指称的对象。这一指向行为实际上是将名词的指称从“无定指”转向“定指”,从而限定普通名词的指称范围。这样,一个本来不自然的指类句就显得很符合语言习惯了。例如:

(17)鸟会飞→*鸟都会飞→鸟,都会飞

(17)表明,作为主语的光杆名词和范围限定副词“都”语义上有冲突,但是,将“鸟”转变为主题后,语义冲突得以消解。这表明话题使指类句顺应于交际语境,以此消弭语感上的突兀。其中的奥秘在于,居于话题位置的光杆名词预设了话语信息所关涉的对象。(Lee,1995;蒋严,1998;袁毓林,2005等)换言之,指类句谈论的是特定范围内的对象,即话题限定了指类词的外延。

3.3 理据二:话题是主语提升

主位光杆名词的句法地位使其具有定指功能。汉语缺少形态标记,这一特征不明显,只能靠语言直觉判断,而在英语中,这一区别相对明显。例如:

(18)a.Eggs are nutritious.

b.A president is entitled to veto a bill from the congress.

c.The leopard has a dark-spotted yellowish-fawn coat.

(18)都是指类句,其主语的句法形式各不相同,但是上述各句的汉语表达式未能突显这些差异:

(19)a.鸡蛋有营养。

b.总统有权搁置议会的法案。

c.豹子全身长有浅黄褐色的毛,间有黑色斑点。

(19)各句的主语都是光杆名词,都可以看作是定指名词短语。句法理论认为,成分结构是词项投射和投射结构相互归并的结果。(Chomsky,1993; 1995)也就是说,在表层结构形成的过程中,词项先投射成一阶结构(X’),然后投射成二阶结构(X”)。因此,定指名词短语DP实际上是一阶结构D’投射而成的。限定词修饰名词的时候,整个结构是一个限定词短语(DP)。指类句的主语DP不是没有限定词,而是没有显现出来。由于汉语句式主要为话题结构,指类句的话题就占据了指示语(specifier)的位置,从而对名词有限制作用。其结构如下:

话题结构对光杆名词指称的有效限制使得其逻辑结构有了经验基础。如前文所述,一个有效的条件式必须有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条件从句和主句在意义上的关联或相容。由于光杆名词的指称对象已经在话题的限定范围内,从句涉及的对象和主句涉及的属性就被有机地关联起来。例如“鸟会飞”的“鸟”一旦成为交际的话题制约对象,那么具有“会飞”属性的鸟就不会被指派给企鹅或者鸵鸟等不具飞行能力的鸟。否则,条件式“如果P,那么Q”就会在意义上失去关联而不协调。换言之,话题限定后的“鸟”已经为“会飞”的鸟提供了指称范围,这个范围将不会飞的鸟排除在外。

4.话题和语义投射

前文从指类句的话题结构和句法结构方面分析了光杆名词指称如何受到制约,但是还没有讨论这些名词如何成功地指称对象。传统语义学尚没有合适的理论解释这一问题,下面我们将从认知语言学视角探讨相关机制。

认知语言学认为,话题、主语以及所有格等概念之间的密切关系都有认知理据。但认知语言学家对传统语法中关于话题的定义并不满足。例如,无论把话题定义为what is being talked about还是what a sentence is about,都未能清楚地说明话题究竟是“关于什么”的。认知语法将话题看作是激活认知域的语言表达式,在这个认知域中认知主体实施概念化过程。例如:

(20)那间房子,窗户都破了。

话题“那间房子”激活了一个认知域,相对于这个认知域,“窗户”得到其指称。因此,“窗户”被识解为“那间房子的窗户”。Langacker(2001)将话题看作是认知参照点(reference point),概念化就是相对于此参照点发生的。如图2所示:

“那间房子”在概念化过程中设立了参照点R,激活认知域D。该认知域中有关于房子的百科知识:房子有门、窗、屋顶、墙壁、烟囱、地面等组成部分,房子由建筑材料组合而成,具有整体结构等。这些百科知识为搭建心理路径提供了物质基础,由心理路径可通往处于概念域D中的目标T,如(20)中的“窗户”。既然话题结构是参照点R和目标T之间关系的概念化,那么指类句就是话题和指类句命题内容之间的关系。具体地说,相对于话题限定的概念域,指类名词作为参照点,把听众的注意力导向指类句的命题内容。因此,指类句的概念图式应该如图3所示:

其中,R是光杆名词创立的参照点,D是R激活的认知域。同时,参照点也是识解的射体(trajector),目标T则是指类句的命题内容。目标T作为命题内容显然是对参照点R的说明(elaboration)。命题内容的概念化结构是物和属性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通过属性对物的说明建立起来。由于命题整体作为一种属性说明射体,所以其内部结构并不是突显的对象,概念化过程中,突显的是参照点R和目标T之间的动态关系。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目标T和参照点R之间的说明关系是相对于参照点R激活的认知域D建立的。这表明,目标T对参照点的说明只不过是认知域中的一个维度。命题内容中的属性部分正是在这个维度上对主语的说明。由于主体C的注意力投射在命题内容的整体,而不是其内容的结构,所以命题内部的关系没有突显(profiled)出来。

借助上述结构,我们可对指类句“鸟会飞”加以说明。首先主体将其识解为话题结构,“鸟”作为话题激活认知域D,这为识解目标T,即命题“鸟会飞”提供了认知基础。认知域D是关于鸟百科知识的集合,涉及鸟的各种知识,如“鸟会飞”“鸟是卵生的”“长有羽毛”“鸟筑巢”等。这些属性是主体构筑识解“鸟”的心理路径的基石。命题“鸟会飞”是在话题“鸟”的制约下得以识解的,所以,“鸟会飞”这一属性就成为从话题通往命题内容的心理路径。当主体选择“会飞”这一心理路径的时候,目标T中的射体tr所指的“鸟”成为参照点R涉及“鸟”的一个部分,其中“不会飞的鸟”自然被排除在外,也就无所谓“例外”情形了。这样,光杆名词的指称范围在识解过程中得到明确。具体地说,“鸟会飞”中光杆名词“鸟”指称的是那些具有飞行能力的鸟。

5.关于指类词相关问题的思考

本文第2节谈了指类词相关的几个问题,现在简要回答。

5.1 如何理解指类句的内涵性和否定敏感性特征?

内涵性和否定敏感性特征是在没有区分话题和主语的情况下产生的。如果把指类词当作主语,就有这个问题。但将其看作话题后,这个问题就消失了。指类词作为话题,提供的只是预设性信息,详细程度(specificity)极低,主体识解概念内容时,注意力还没有对内容进行划界,所以具有外延语义内容的“都”就没有可修饰的成分。

否定词not是对命题内容的判断。既然指类词是话题,而不是指类句命题的主词,所以增加not后,否定的是命题内容,而这个否定命题的真值条件可接受度很低,所以指类句对否定词很敏感。

5.2 如何理解容忍例外的特征?

容忍例外是因为对象虽然存在于认知域D,但是没有构筑识解概念内容所需的心理路径。因此,认知参照点中涉及的对象和目标中的射体之间的对应关系不是满射(full mapping),而是偏射(partial mapping),即话题中的部分对象投射到目标中成为射体。具体地说,指类句“鸟会飞”可以表达为以下话题结构:

(21)(么),会飞

”是话题,“”是主语,助词“么”是话题标记。我们认为,“’的指称范围大于“”的指称范围,后者只是前者的一部分。这种关系可以用类比的形式推导出来。可与(20)进行比较,“房子”的概念内容包含“有窗户”,同样关于“房子”的百科知识也包含“窗户”。正是基于这种包含关系,把“窗户”识解为“那间房子”的窗户,读者才能理解句子“窗户都破了”的意义。话题预设了理解后续语篇的基础信息也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没有这种关系的存在,语句就很难说得通。(21)的情形有点特殊,话题和主语用的是同一个词,都是基本范畴,这是因为某些特征不足以区别两个对象,例如“游水”不足以将海鸥排除在鸟之外,而这个特征只在具体的语境中才有意义。再如,贵妇人养作宠物的“狗”和警察用以追踪逃犯的“狗”,在多个方面有所不同,但是人们用“狗”来概称这两种对象,这是语义模糊带来的经济性。所以需要百科知识设立认知域、构筑心理路径,进而识解概念内容。

5.3 为什么指类句在时、体、态等句法方面特征不明显?

指类句的话题结构表明,指类句的命题内容是对话题做出的评价、阐释、说明。由于命题的主词被话题掩饰,命题内容在文字上只呈现出谓词部分。此时以小句(clause)形式呈现的命题经由“去小句化”而呈现名词特征,“去小句化”归根到底就是“去动词化”,因此,附属于动词范畴的时、体、态等语法范畴被过滤掉,这就是为什么指类句的句法特征很有限的原因。事实上,指类句的语义信息是状态(state),而不是事件(event)。后者在语言层面更需要时、体、态等范畴。通过“鸟会飞”可以转变成“鸟是会飞的”这一事实可看出,“会飞”不是特定时空中鸟做的动作,而是鸟所呈现的属性。

5.4 指类句为什么对谓词敏感?

这个问题我们的研究不够深入,但基本思路是:英语中光杆名词的限定方式对名词的指称有显著的影响。英语的光杆名词有the+N、a+N和N(s)三种形式,都是对世界中的“物”(thing)概念化的结果。从Langacker(2001)观点看,主体对“物”的识解方式和注意的详细程度相关,详细程度越高,对象的概念内容越翔实。因此,a+N虽然也有指称一个类的作用,但是其指称功能是通过不确定地指称集合中的任意个体实施的。同样,复数名词N(s)的概念化内容是多个个体的集合,无论是任意个体还是多个个体,识解的详细程度都远高于the+N。所以,the+N更容易指称一个类,而a+N和N(S)更容易通过指称个体而指称个体的集合。(Lyons,2005:183)这样看来,(15)中的prey on an antelope更容易识解为孤立事件,而不是反复发生的规律性事件。

对指类句语义内容的逻辑分析表明,指类句本质上是一种“如果P,那么Q”的条件句式。这一主张的理据是条件句的话题性和指类句的话题是主语提升。从认知语法的角度看,指类词为主体识解命题提供了参照点,相对于该参照点激活的百科知识,主体识解命题内容。指类词指称的对象是在识解过程中通过搭建心理路径确定的,因为指称功能是在百科知识的某个维度上实施的。这是一种基于心理路径的指称行为,具有区别性和选择性,这也是指类句具有否定敏感性等特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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