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通俗文学与新文学的关系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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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通俗文学是在中国古代文学受西方文学影响后而改良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作为通俗文学阵地的报刊,也曾经是许多新文学家的襁褓。尽管这个襁褓由于全民族在总体文明程度的落后而相对落后,但是如果我们客观地看待它的价值,我们就不能对它们作全面的否定。早在新文学与通俗文学论争之初,就有一些和事佬看到双方共同存在的必要性,从中进行调停。而新文学阵营中的激进者虽然早期因现代通俗文学中的糟粕而曾经严厉地抨击现代通俗文学,但到了20世纪30年代、40年代,鲁迅、茅盾、郑振铎等人,对通俗文学的评价均能相对平和,对通俗文学作家的成就也能给予相应的肯定与赞扬。特别是鲁迅等人对新文学自身的成就能有清醒的认识,感到新文学的实际成绩与自己的期待相去尚远。这就为他们对新文学与通俗文学互补共存的必要性认识奠定了基础。虽然五十年代以后这种雅俗对应传统未能对应地存在下去,但它对于我们今天客观、冷静地看待两者的关系奠定了基础。

对于新文学与通俗文学的共存互补,早在新文学诞生不久,新文学与通俗文学的争论之初就有人开始提出来了。这些调停者不仅仅是一般地做和事佬。许多调停者的看法,也还都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设性的意见。这种相对折中的意见,在通俗文学家那里尚能接受,而且大都发表在通俗文学家主持的刊物上,但却遭到了新文学家的激烈批评。新文学家们的看法,固然有其合理的一面,他们激进的态度也确实使得新文学获得了立足之地和长足的发展。但历史地看待现代文学家的态度,我们依然感到了他们是左倾偏执的,不利于文学园地的百花齐放,不利于文学这一艺术形式获得全社会的普遍接受,也不利于新文学以平和的心态健康地发展。我们今天来重新审视这些调停者的看法,不仅可以有助于以客观的态度对待新文学与通俗文学的论争,而且可以为当代雅俗文学的互补协调发展提供借鉴。

早在1921年6月10日以前,黄厚生就给《文学旬刊》投寄论文《调和新旧文学谭》,认为保存国粹者和新文学者“方法有些不同,实质上还是异道同归呀!”两者都“各走各的极端”。该文被郑振铎先生《新旧文学的调和》一文引用了作为靶子批评。郑振铎认为“无论什么东西,如果极端相反的就没有调和的余地。”对此,黄厚生则不以为然。他在1921年6月30日出版的《文学旬刊》第6号上,发表了《调和新旧文学进一解》一文。他认为当时的现状是新文学家已得到文学的门径,而旧文学家“尚处于黑暗的迷梦中,摸不着真正文学的门径”。旧文学家之所以要引出“解放”、“家庭问题”、“社会问题”出来,说明他们已经感到封建的道德观念如“割股疗亲”、“贞操问题”、“婚姻事件”的错误和荒谬。因此,说他们“无药可救”,显然是错误的。黄厚生认为自己虽然没有新文学家那样“猛进的动力”,又不能援助旧文人,但“我们却也要时常回回头,招呼招呼他们,指点指点他们,教他向光明正大的路上走去。”旧文学家做得不好,并非自己不想好,因此,应该感化他们,让他们“新文学化”。黄厚生的这种看法,无疑是站在新文学家立场上,对于通俗作家表示同情,希望新文学家们给予通俗作家以暗示和指导。其用心固然善良,但目的仍在于消除通俗文学,其效果与激烈的新文学家殊途而同归。他与郑振铎的分歧在于给现代通俗作家开的处罚单的内容不同,一要彻底毁灭他们,一要改造他们。郑振铎在《文学旬刊》① 中发表的《新旧文学果可调和么?》说旧派通俗作家“他们心已死了,怎么还可以救药呢。”我认为黄、郑二人的办法都不能使现代文学处于多元互补的局面。尽管旧派通俗作家中许多人思想观念很陈旧,但通俗作家满足普通民众的艺术趣味的方向是不可或缺的。

楼一叶在《一句公平话》② 中,充当了真正的和事佬。他认为欧化派小说家和礼拜六派小说家各有优劣,不要互骂对方粗劣,“如果大家平心静气,破除了成见,细细搜求一些对方高深优美的作品来看看,便自然知道都误解了。他们所不同的,只是一点形式,那原质是一样,也有好也有坏呀!”说得比较浮泛,但这种基本立场在当时颇有普遍性。署名听潮生的《精神……原质》一文认为新旧小说如同烹调精肉。两者烹调法不同,猪肉都是猪肉,清炖、红烧、炒肉丝等方法不同而已。③

在1922年出版的《红杂志》第12期上,马二先生(冯叔鸾)的《谈小说》比较了西方的科幻小说与中国的狐仙小说,并进而对通俗小说与新文学小说进行比较,主张新旧文学应该兼容并包(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延续性,一直持续到抗战胜利以后)。当然其中也不乏信口雌黄,未做深入思考者。

比如胡寄尘的《一封曾被拒绝发表的信》中,曾想当然地把新文学与通俗文学比作新开邮局与老式信局的关系。说明新文学自己办好了,自然就会淘汰旧式通俗文学。这种比方,无疑就把新文学看成是取代落后的老式信局。人力车马车之类的邮政局、电车了。看似公平、实际上与其他新文学家的观点相比,只是操作方法不同而已。1943年商社书报出版的《春秋》第1卷4期编者的《〈春秋〉十一月号前置词》中,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态度,希望大家发扬“陆处之鱼,相煦以沫”的精神,和平共处。“即使因意见殊而有所辩论,亦宜出之以研讨的态度,互相攻讦未免失却了文化人的尊严。”他对“正流派”与鸳鸯蝴蝶派两者“唇枪舌剑”、“灭此朝食”的态度极为不满。“其实你写你的正统派文学得了,他写他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得了,各行其是,也各有千秋,根本用不着互相诋毁。”“同为文化工作者,存什么门户之见,闹什么阋墙之争?”这种说法,如同市井大嫂劝架,动机很好,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廖国芳1927年底在《红玫瑰》第三卷45期上从文学形式的角度,要求采取折中的态度对待新旧小说。“旧式小说,固然是腐化了,但也不能说它毫无可取,新式小说固然是改进了,但也不能说毫无缺憾。我们应当用一个折中的手段,采长舍短,另开一个新局面。对于诸如旧小说的结构缺乏艺术性、人物和情节缺乏足够的背景烘托,不善于客观描写,其主观描写也多陈腐的字、词、句等等。而新文学也有缺乏主体感的,缺乏浪漫情调等毛病,不少人多用“欧化式的累赘的长句。”廖国芳主张新文学与旧派通俗文学要相互取长补短,从中走出文学发展的新路子。“对于旧的好处,自然不可一概抹杀,对于新的好处,更要尽量去容纳它,融化它,但也不可太于盲从,争奇斗巧,这样做去,或者可以找到一条新出路吧!”

徐文滢在《民国以来的章回小说》④ 中批评新文学家和当时的当代文学史、小说史著者们,根本不去看旧派通俗小说,对他们作品的优劣心中无数。对于读者为什么喜欢通俗章回小说,以及一些优秀通俗作品为什么被读者冷淡等,均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与研究。“现在章回小说的潜势力不但仍然广大的存在着,它握有的读者群且确是真正的广大的群众。我们不能把它的势力估得太低。《啼笑因缘》、《江湖奇侠传》的广销远不是《呐喊》、《子夜》所能比拟的。”其中肯定了通俗章回小说在广大读者阶层的地位。他还认为“民国以来实在不乏水准以上的章回作品,而我们的小说中列着的新文艺作家们,何尝没有不成熟的‘滥竽充数’的劣品!”他对于海上说梦人的《歇浦潮》、张恨水的《金粉世家》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认为《歇浦潮》直率痛快又更有点含蓄。“这书之受冷淡(名、销均不及广陵潮),应该由读者负全责。”他还认为《金粉世家》是民国的《红楼梦》。它的成功有许多以大家庭为题材的新文学家所不能做到的地方,其中“既没有谩骂小说的谩骂,也没有鸳鸯蝴蝶的肉麻,故事的发展也了无偶然性和夸大之处,使我们明白‘齐大非偶’和世家之没落有他必然的地方。”当然,他在肯定现代通俗小说“具有潜在民间的广大而悠久的力量”的同时也批评了不少通俗小说的粗劣之处,如他认为《留东外史》之实由谴责小说冷静的讽刺而变为“泼妇叫街的谩骂”,而李涵秋作品也欠凝练,《广陵潮》“虽是洋洋百万言,由于文字技术的不洗练,很少有可取的地方。”大概全书十六大册中,勉强可以选出十六分之一可读之处。”这些批评和肯定意见,在今天看来基本上还是中肯的。

陈蝶衣在《通俗文学运动》⑤ 中,倡导“通俗文学运动”,“它不但合乎时代的需要,而且是广大的读者群众的要求。”站在通俗文学的立场上实现新文学与通俗文学的合流。其中既指出通俗文学的优点和缺点,也指出了新文学的优点和缺点。而两者的合流,通过为广大读者喜闻乐见的方式表现崭新的人生理想和社会风貌,便是未来的方向。不仅如此,他还具体讨论了地方通俗文学形式的改良考程式的改造问题。这些问题直至今天仍然是我们思考的重要课题。

陈蝶衣认为通俗文学要继承古代通俗文学的传统,舍弃古代诗文远离日常生活和现代大众的缺点,并继承《三国志》、《水浒传》、《红楼梦》等传统通俗小说文笔通俗,描写生动的特点,“如果能够把(这几部小说的)内容加以净化,将里面的封建意识以及迷信、神怪、荒诞、淫秽的地方删除,则不论是在结构方面、描写方面、叙事方面,都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对当时的新文学,陈蝶衣认为也有其缺点,如欧化体裁、倒装句法、大量堆砌生硬的公式、术语和教条,使作品成了“新文学”,普通人读不懂的“天书”,与大众隔离得很远。但陈蝶衣对新文学的优秀成果同样持肯定态度,他认为鲁迅的《呐喊》《彷徨》、茅盾的《幻灭》《动摇》《追求》、巴金的《家》《春》《秋》等“都写得很通俗,所拥有的读者数量也是相当广大的”。

陈蝶衣还认为旧文学变为新文学是不可能的,但旧文学影响下的俗文学,本可以递嬗演变为新文学的成分,“至少可以很快的变为新文学的友人。”通过清新健康的通俗文学把靡靡之音扫荡净尽。旧的通俗文学的有益的形式如弹词、开篇、大技、傩簧等作品“也很可以变做崭新的东西。”同时旧形式是大众耳熟能详、惯于接受的形式。“提倡通俗文学的目的是要使人人都容易懂得,所以旧形式的利用应该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因为大众都习惯了旧形式。”他认为李涵秋、张恨水等人,在形式上既借鉴了旧的章回小说,又扬弃了其对偶体的回目和开头、结尾的套话。“照这样发展下去,渐渐有和西洋体裁长篇小说合流的可能。至于出自旧文学家之手的短篇小说,则早都采取了新形式,和新文学家的作品分不出什么不同来了。”

陈蝶衣提出,通俗小说要避免“噜哩噜嗦”、抽象的公式化、封建腐化迷信色情等要素的内容这三个方面的缺点。而新文学则要改掉“不能使自己所写作的东西为大众所接受的毛病”。新文学作者要“更进一步的和大众在一起生活,向大众学习,学习大众的语言,接受大众的精神遗产,移入大众的感情、趣味,而艺术地表现在他们的作品里。”要打破与民众的隔膜,消除知识分子的“洁癖”,利用大众的精神遗产,注意大众的趣味。这正是陈蝶衣倡导通俗文学的目的,使当时的通俗文学和新文学各自扬弃着自己的缺点,发扬各自的优点,形成一种熔铸两家之长的新的通俗文学。“我们倡导通俗文学的目的,是想把新旧双方森严的壁垒打通,使新的思想和正确的意识可以藉通俗文学而介绍给一般大众读者。”这正是陈蝶衣全文的结论,也印证了他在文中所引用的曹聚仁先生的一段话。曹聚仁先生认为在战争期间,将有“新的文艺之花”兴起,“它是综合新旧文艺兼采新旧文艺之长,而为一般大众所喜爱”。

对于调停者的看法,通俗作家基本上是持虚心接受态度的。因为通俗文学作家毕竟与封建余孽有所不同,除了早期固守传统通俗文学的游戏文人外,大多数通俗作家是不避西方文化的,也不排斥新文学,特别是新文学在成长了一段时间以后,通俗作家对他们能刮目相看。而新文学家则大都是激进的,其中许多人不满意于调和新文学与通俗文学,认为通俗文学是不可救药的,应该让他们烂下去,郑振铎和茅盾就是其中的两位代表。

郑振铎反对黄厚生调和新文学和旧文学的做法与看法,认为新旧文学是不可调和的。在《新旧文学的调和》一文中,郑振铎认为“无论什么东西,如果极端相反的就没有调和的余地”。

郑振铎认为文学要有艺术价值,而《礼拜六》之类上海滑头文人的作品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文学,而且文学是无国界的,“我们看文学应该以人类为观察点,不应该限于一国”,优秀作品的地方差异是非常有限的,而国粹主义则是狭隘的。因此,两者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而现在对通俗作家要想批评与攻击远不可得。国粹派的通俗作家们“只会站在黑暗的地方放几枝冷箭”,通过“懒瘦与冷笑”来对付新文学家。“视责难如无闻,观批评而不理,则根本上已肝肠冰结,无可救药了。”“我想他们是无望了。”⑥ 在另一篇叫做《新旧文学果可调和么?》的文章中,郑振铎认为“‘迁就’就是堕落”。他认为通俗文学对“这样黑暗的中国,他们不起一点儿反感,不起一点儿厌恶的观念与怜悯的心肠,反而缚虎以翼,见火投薪,日以靡靡之音,花月之词,消磨青年的意气。”他咒骂通俗作家热血冷了,良心死了,“哀莫悲于心死”,因此他们是不可救药的。而且他们也拒绝吃药。“他们不吃药你有什么法子呢?”郑振铎以这种偏激的左倾观点看待通俗文学,认为他们不可救药。事实上,通俗文学家们倒是愿意向新文学靠拢的。而新文学家们却竭力排斥他们,欲置他们于死地而后快。这与当时政治上的极左倾向与态度是有机相连的,所以郑振铎反对调和,防止后来纯洁的人被玷污。并希望灌输文学知识,“愿良心未尽死,热血未尽冷的人见了,知道文学的真义,能立刻弃旧路以就新途”。

吴宓对通俗文学的批评则把他们与新文学放在一起,就其事而论其事,遭到了茅盾的激烈抨击。吴宓在《中华新报》1922年10月22日上发表《写实派之流弊》,把“翻译俄国之小说”、黑幕大观、《广陵潮》、《留东外史》,以及《礼拜六》、《紫罗兰》、《红杂志》等刊物上的作品统称为写实小说,认为它们“惟叙男妇恋爱之事,然皆淫荡狎亵之意,游冶欢宴之乐,饮食征逐之章,装饰衣裳之美,可谓之好色而无情,纵欲而忘德。”他认为这些写实派文学,“劣下之作,惟以钞袭实境为能事。”“似不健全之人写人也。”“养成抑郁沉闷之心境,颓废堕落之行事。”茅盾对吴宓的说法进行了反驳,他在反驳吴宓文章的标题中,就流露了极端的不满意。《“写实小说之流弊”?——请教吴宓君:黑幕派与礼拜六派是什么东西!》⑦ 认为吴宓在混淆是非,耻于黑幕派与礼拜六派为伍。他一方面替写实派辩护,认为写实派“把人生看得非常严肃”,“对于作品里的描写非常认真”,“不受宗教上伦理上哲学上任何训条的拘束。”而吴宓竟然把黑幕、礼拜六与写实派等同起来,难道“不见他们称赞张天师的符法,拥护孔圣人的礼教,崇拜社会上特权阶级的心理么?”

在此之前,子严(周作人)曾在《学灯》和《晨报副刊》上发表文章,批评通俗文学刊物,严厉驳斥胡寄尘在《给郑振铎的信》中对新文学的“不但没有收敛,而且有些反动”的评价,批评他提倡“随机引导”的改良方法,把当时看成是文学上“新旧战争最剧烈的时代”,而这些通俗作家于旧学没有深造,“有时还要阻挡我们的去路。这种人是我们所深恶痛绝,而应该竭力排斥的!”⑧ 到了《读〈笑〉第三期》,子严(周作人)更直接地说:“我们还用什么道德或艺术的标准去说他,实在是太迂阔了。”⑨ 茅盾则更进一步,认为上海滩上的通俗刊物中的小说,不但如子严(周作人)据说“思想上为害尤大,而且在文学上的恶影响”,“使在历史上有相当价值的中国旧文艺蒙受意外的奇辱!”⑩,这就把通俗作品置于不可救药的境地。

现代通俗作家对待这种调和的态度,则相对平和,有的甚至颇为积极。和事佬的许多调和文章,都发表在通俗文学刊物上,这本身就表明了刊物编者的态度,有些和事佬本身就是通俗作家。早在1920年,李定夷就有感于西方小说的积极的人生态度,倡导小说之改良,从而继承了梁启超以来的改良小说思想。

现代通俗文学在现代中国文坛曾经发挥过不可忽视的影响,特别是在文学的普及方面,起到了新文学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对于延续传统手法,满足平民的文学要求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当的成绩。新文学家常常列举通俗文学的下乘之作,甚至只是在形式上、表现手法上与通俗文学相近的地摊文学也被视为通俗文学而加以抨击,这是不够公正的。只有承认他们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不避讳自己的缺点,才能真正地使雅俗文学形成互补关系,使文学这一艺术形式对整个民族产生积极而广泛的影响。当然,我们也并不因承认通俗文学的成绩而抹杀新文学的重要成就。对通俗文学的研究,给它们以足够的重视,并不意味着要给通俗文学做辩护律师,并不意味着只是从通俗文学的态度去看问题。只有合理地、公正地看待现代通俗文学,才能得出获得普遍认同的客观的结论来。

首先我们要承认,新文学的出现是非常必要的。从政治上讲,康梁维新改良失败了,中国社会要想朝着近代化方向发展,必须通过革命方能实现,新文学运动便是文学上的革命。这在当时,矫枉过正的做法确实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新文学运动者们把文学的社会功能,尤其是小说的社会功能,看成是改造社会,启蒙民众的重要手段,是继承了梁启超从政治的角度对待文学的看法,同时更重要的是借鉴了西方思想家的看法,以及西方人对小说在社会中的地位的看法,目的在于改造人心,唤醒民众。这批新文学家们大都留过洋,受西方社会发展的刺激,试图通过西化来改造社会,赶超西方,这种心理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但是,事实上新文学所做出的成绩与他们的期待相比,依然有着相当的距离。他们虽然在大谈学习西方文学,提倡文学的战斗功能,但这主要是存于表面的。事实上,他们对西方文学的把握是远远不够的,当时西方作家的全集极少有被翻译过来的。而已有的西方作品的翻译有不少还是通俗作家做的。如周瘦鹃对“欧美名家短篇小说”丛刊的译介,程小青等人对《福尔摩斯探案》乃至全集的翻译,也同样反映了通俗作家的功劳。鲁迅的《狂人日记》只能算是优秀的模仿作品,《伤逝》这类问题小说说理痕迹颇为明显,即使是他最优秀的杂文,也是思想性大于艺术性。真正的优秀作品,应该要算是《阿Q正传》和《祝福》了,其中包含了一定的中国传统文学的影响。鲁迅1927年9月25日致台静农的信中说“诺贝尔赏金,梁启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这钱,还欠努力。世界上比我好的作家何限,他们得不到。你看我译的那本《小约翰》,我那里做得出来,然而这作者就没有得到。”(11) 鲁迅的这番话,绝不是一种谦辞。到了1936年,鲁迅在为日译本“中国杰作小说”写小引时,对中国新文学的贡献作了一个非常消极的评估,并对新文学没有继承中国古代传统表示遗憾。他说中国的新文学初时“大抵是由创作者和翻译者来扮演文学革新运动战斗者的角色,直到今天,才稍有区别。”“第一,新文学是在外国文学潮流的推动下发生的,从中国古代文学方面,几乎一点遗产也没有摄取。第二,外国文学的翻译极其有限,连全集或杰作也没有,所谓可资‘他山之石’的东西实在太贫乏。”(12) 这个评估是在新文学运动深入发展以后,是冷静的,基本上符合事实的。其他如茅盾的小说,理性观念主导的倾向特别明显。茅盾作品的不足之处,恐怕也在于他常常从观众出发去进行创作。虽然他早年也称中国的旧文学对新文学也有“几分的帮助”,试图提出旧文学的特质和“西洋文学的特质结合,别创作一种自有的新文学来。”(13) 但旧文学对他最大的启发恰恰是色情描写,他不仅专门研究了中国古代文学的色情描写,而且在他的《子夜》等代表作中借鉴、运用了这类色情描写。而这种借鉴,又是他20世纪50年代以后删去的内容。

我这样说并没有否定新文学的意图。新文学在对时代精神的把握上,在先锋意识上,确实远远超过了通俗文学,而且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运用文学作为思想工具有时也未尝不可的。新文学的作品虽然在开始时也同样显得幼稚可笑,如胡适的《终身大事》。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始简毕巨”的过程。开始时不成热,逐步走向成熟、走向辉煌的。没有新文学,我们的文学事业就会走向堕落,文学仅有消遣是不够的,还需要让人感奋,还要推动社会发展。但是,新文学的曲高和寡,又使普通民众望而生畏,这就必须靠通俗文学来互补。

即使是新文学阵营中的干将也大都认为通俗文学的错误不在于是否继承传统,而在于继承什么传统和如何继承传统的,尤其是在中国需要现代化的当时。新文学希望文学拯救社会、改造人心,唤起民众,其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文学的功用毕竟有限。包天笑在写回忆录时,说新文学家们认为小说有起死回生之功,但看看社会,依然是腐败的,也反映了通俗作家当时的心态。通俗作家的消遣乃至消极的人生观,也是社会的一种表征。社会如此,不能仅仅责怪通俗作家,更不能把社会的污浊归咎于通俗文学。文学既不能独立地转变整个社会,又不能独立地使社会堕落。新文学作家盲目地迷信文学的功能,于是有鲁迅、郭沫若的愤然弃医从文,谋求改良社会。其实著名医学家与著名文学家对社会的贡献是异曲同工。也正因新文学作家迷信文学的功能,于是激烈地批评通俗作家们,以为他们祸国殃民。

现代都市生活的形成是现代通俗文学产生和存在的土壤,特别是它的早期。新兴都市的市民必然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娱乐生活,传统的说书和地方曲艺都有着时间和场地的限制。而现代印刷工业的兴起,外来小说的译介,就使得这些传统民间文艺形式变成新的通俗文学作品而通过报刊流传。类似的情形曾经同样出现于西方。美国学者佩瑞·林克在《论一、二十年代传统样式的都市通俗小说》一文中曾说:“在英国,跟鸳鸯蝴蝶派风格相差无几的通俗小说也曾随着工业革命而大量地产生,它们也曾随着工业主义同时传到西欧与美国。在东亚,日本(主要是东京和大阪)最初出现了新兴都市阶层为消遣而翻译和模仿英法通俗小说。”(14) 因此,中国现代大量娱乐性小说的涌现是必然的,它们所反映的内容在总体上同市民的生活的理想相吻合,从中反映出读者感同身受和关注的事件。

从作家的队伍来说,通俗作家毕竟区别于封建遗老的正人君子们,故鲁迅称他们为才子们。以上海为例,租界里的殖民地才子,或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才子,与封建余孽的“君子”是不同的。在中国当时,仅仅有献身文学事业、改造人心的“精英”们是不够的,还要有谋生者。从读者方面说,仅仅有受熏陶的人是不够的,还要有消遣的作品。而且事实上,通俗作家们也取得了相当的成绩。尤其是在创作动机上,通俗作家中的许多人还是力图有助于社会改良的。许啸天《我与话剧的关系》一文曾谈到自己“粗制滥造的写了无数的小说,其动因还是由于自不量力,妄想做一点改革社会的工作。”(15) 虽然他们的道德观念有时是陈旧的,但他们与新文学作家一样,也想通过文学去改良社会。新文学家们认为通俗作家强调载道文学,实际上文学不关道的事,但新文学更多的批评却是通俗作品的害道。

从读者需要上讲,不同层次的读者都有获得满足的权利。《申报》创刊号有《本馆告白》,要求稿件“求其记述当今时事,文则质而不俚,事则简而能详,上而学士大夫,下及农工商贸皆能通晓者。”这当然不只是仅指文学的,但也包括文学,说明当时的报纸、书局主办者的态度。尤其是在用白话文方面,从1900年开始,通俗文学就用白话文作小说了(杭州白话报、苏州白话报的通俗作品则从19世纪末就开始了。)1915年,鸳蝴派通俗杂志《小说画报》规定出版的小说一律要用白话。而新文学虽然也是白话文,但其思想性和艺术技巧诸方面,则非普通市民所能了解。范烟桥主编的《珊瑚》半月刊第3卷第5期(1933年9月1日)中登到读者“为什么看小说”的回音,大都回答是为着消遣和获得趣味的享受,而通俗文学正是满足了这一需要,而且在平民日常枯燥、沉重的生活中起到了一定的调节作用。如果说新文学着重反映了政治革命者的人生理想,而通俗文学则表现了平民阶层的文化和经济意识。张爱玲把文学分为飞扬的一面和安稳的一面,共同织成了人生的节奏,正可用来比况新文学与通俗文学的互补关系。“我发现弄文学的人向来是注重人生飞扬的一面,而忽视人生安静的一面。其实,后者正是前者的底子。又如,他们多是注重人生的斗争,而忽略和谐的一面。其实,人是为了要求和谐的一面才斗争的。”(16)

魏绍昌先生曾把新文学与通俗文学的关系比作河水与井水的关系,认为通俗文学自成系统,有自己的传统、园地与读者,因此可以和平共处。“为什么鸳鸯蝴蝶派始终没有被新文学骂倒吃掉呢?为什么鸳鸯蝴蝶派始终能和新文学长期并存在同一个时代同一个环境里呢?其实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鸳鸯蝴蝶派始终是一个自抱主张自成体系自立门户的流派,是一个可以不必依附于新文学的流派,是一个一贯拥有自己的发表园地和自己的读者群的流派。如果说新文学是河水,那么鸳鸯蝴蝶派就是井水,两者分别具有各自的来源,各自的用途,且可满足各自的需求。鸳鸯蝴蝶派由于具备着这样的特性,所以总的来说,它在长达四十年的历程中,能和新文学和平共存,互不侵犯。”(17) 这种尘埃落定多年后的评价超越了门户之见,是非常中肯的。从读者的视角看,现代通俗文学与新文学在当时确实是一种互补共存的关系。

注释:

① 《文学旬刊》第9期。

② 载《最小》第17号。

③ 参见《最小》第23号。

④ 1941年12月《万象》第1年第6期。

⑤ 1942年10月《万象》第2年第4期。

⑥ 1921年6月10日《文学旬刊》第4号。

⑦ 1922年《小说月报》第13卷第11号。

⑧ 见1922年9月23日《学灯》。

⑨ 1922年10月13日《晨报副刊》。

⑩ 1922年《小说月报》第13卷11号。

(11) 《鲁迅书信集》上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版,第162页。

(12) 《集外集拾遗补编;“中国杰作小说”小引》,《鲁迅全集》第八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99页。

(13) 《小说新潮栏宣言》,《小说月报》第11卷第1号。

(14) 贾植芳主编《中国现代文学的主潮》,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22页。

(15) 《永安月刊》115期,永安月刊社1948年版。

(16) 张爱玲《流言·自己的文章》,《张爱玲典藏全集·散文卷一》,哈尔滨出版社2003年版,第13页。

(17) 魏绍昌《我看鸳鸯蝴蝶派》,香港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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