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官》、《春秋》与章学诚的史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章学诚论文,史学论文,春秋论文,周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章学诚(1738-1801)“六经皆史”的观点,学界前贤多有探讨,至于其“若六艺本书,即是诸史根源,岂可离哉”①的看法则较少受到关注。本文试图从这个角度来探讨章学诚的史学。
那么六经中对章氏史学产生影响的有哪几部呢?其知己邵晋涵(1743-1796)曾说“章君自谓引义征例,出于《春秋》,而又兼礼家之辨名正物,斯为《文史通义》之宗旨尔。”②后世徐树兰(1838-1902),则进一步提出章氏“凡所论著,皆胎原《周官》,脉法《春秋》,归魂太史,以经旋史,以复官师联事之规”③。二人都强调礼与《春秋》对章氏思想的影响。从以下引文来看,二人的论断显然可以成立:
古无私门之著述,六经皆史也。后世袭用,而莫之或废者,惟《春秋》《诗》《礼》三家之流别耳。纪传正史,《春秋》之流别也;掌故典要,《官礼》之流别也;文征诸选,风《诗》之流别也。④
盖六艺之教,通于后世有三:《春秋》流为史学,《官礼》诸记流为诸子;论议《诗》教流为辞章辞命。⑤
史学本于《春秋》;专家著述本于《官礼》;辞章泛应本于风《诗》,天下之文,尽于是矣。⑥
《诗》对后世的影响基本体现于文学,章学诚曾称自己对“文辞不甚措议。盖论史而至于文辞,末也”⑦。因此本文略而不论。《春秋》因“流为史学”,自然要重视,但《官礼》对其史学思想的影响也不可忽视。
一、《周官》与章氏史学
1.《周官》与学术源流论
章学诚之子华绂在《文史通义》跋中曾提出:“其中倡言立议,多前人所未发,大抵推原《官礼》,而有得于向、歆父子之传,故于古今学术渊源,辄能条别而得其宗旨。”⑧此论后为谭廷献(1832-1901)沿用:“先生文不空作,探原《官礼》,而有得于向、歆父子之传”。⑨章氏对古今学术源流的辨析和认识,固然继承自刘向、歆父子,但最终可追溯于《官礼》。
“官礼”⑩一词,章氏的文中十分常见,但其具体所指,并不完全一致。《文史通义·礼教》中可略窥一二:“今之三礼,乃《官》、《仪》二礼合《小戴记》耳。”“《汉·艺文志》:《官》《仪》二礼与礼家诸记,合为一种。后世三礼所由名也。其实诸记多为《仪礼》,而传《周官》者,非专门之学,即无成书,名为三礼,实二礼也。”(11)三礼即《周礼》《仪礼》和《礼记》,此处的“《官礼》”显然就是《周官礼》,即《周官》,也就是《周礼》。但是章学诚文中所提的“官礼”并非完全指《周官》,如“周末文胜,官礼失其职守,而百家之学,多争托于三皇五帝之书矣。……不知书固出于依托,旨亦不尽无所师承,官礼政举而人存,世氏师传之掌故耳。惟三、五之留遗,多存于《周官》之职守,则外史所掌之书,必其藉之别具,亦如六典各存其副之制也”。(12)由上文可以推测,官礼的范围比《周官》要广,可惜“官礼”多失传,存留者只有《周官》,且“夏商典礼,其损益者已入《周官》,”(13)因此章学诚认为“诚有志乎《礼经》,不如以《周礼》六典为纲,而一切礼文,皆依条而归附,此则万事得其条贯,万物得其统宗。”(14)于是,他提及《官礼》时,基本上就是特指《周官》。如他宣扬“溯源《官礼》”(15)的思想,在《和州志》诸序例中多有体现,实际上很多篇开篇都是从论述《周官》职掌开始。如《皇言纪序例》提出“《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官师表序例》说“《周官》御史‘掌赞书,数从政。’”《选举表序例》说:“《周官》乡大夫‘三年大比,兴一乡之贤能,献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甚盛典也。”《氏族表序例上》说“《周官》小史‘奠系世,辨昭穆’。谱牒之掌,古有专官。”
“推原《官礼》”这一思想的形成,与章学诚在乾隆三十八年(1773)应和州(今安徽和县)知州刘长城之聘,主持编修《和州志》这一实践活动有密切的关系。在该志的艺文序例中,他提出了“天下之术业,皆出于官师之掌故”的见解。
文字是三代的“治法”,圣人设官分职,“《礼》以宗伯为师,《乐》以司乐为师,《诗》以太师为师,《书》以外史为师,三《易》《春秋》,亦若是则已矣。”如此,便“官守学业皆出于一,而天下以同文为治,”三代时期学术在观,官师合一,因此形成了以官守为部类的自然分类法,如“《易》掌太卜,《书》藏外史,《礼》在宗伯,《乐》隶司乐,《诗》领于太师,《春秋》存乎国史”(16)。
三代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官师分职、治教分途:“文字不隶于职司,于是官府章程,师儒习业,分而为二,以致人自为书,家自为说;盖泛滥而出于百司掌故之外者,遂纷然矣。”(17)官守与学业的分离,导致私家著述纷纷出现。“九流之学,承官曲于六典,虽或原于《书》、《易》、《春秋》,其质多本于《礼》教,为其体之有所该也”。(18)最初的诸子百家之学仍溯源《官礼》,但到汉初诸子,已出现“浩无统摄,《官礼》之意亡矣”的情况,幸运的是刘向、歆父子懂得推究古代的官师合一之法,并追溯其源头,具体体现为:
其叙六艺而后,次及诸子百家,必云某家者流,盖出古者某官之掌,其流而为某氏之学,失而为某氏之弊。其云某官之掌,即法具于官,官守其书之义也。其云流而为某家之学,即官司失职,而师弟传业之义也。(19)
这有利于了解从官学至私学的传承、演变及各自的利弊得失,可惜这种著录模式除了《汉书·艺文志》外,后继乏人,“有志究三代之盛,而溯源《官礼》,纲维古今大学术者,独汉《艺文志》一篇而已。”(20)“魏晋之间,文集类书,无所统系,专门传授之业微矣。”荀勖、李充等人不能继承《七略》,至于王俭、阮孝绪辈,更是等而下之。《隋书·经籍志》创立经、史、子、集四部,虽成为后代目录著录的不祧之宗,“而天下学术,益纷然而无复纲纪矣。”原因就在于“《七略》承(《周官》)六典之敝,而知存六典之遗法,四部承《七略》之敝,而不知存《七略》之遗法,是《七略》能以部次治书籍,而四部不能不以书籍乱部次也”。(21)
总的来说,章学诚对汉以后的学术是如此评价的:
学术之歧,始于晋人文集,著录之舛,始于梁代《七录》,而唐人四库因之,千余年来,奉为科律,老师宿儒,代生辈出,沿而习之,未有觉其非者。体裁讹滥,法度横决,汹汹若溃堤之水,浸流浸失,至近日而求能部次经史,分别传志,题款暑目之微,亦往往而失也。(22)
有鉴于此,他提出复“《周官》之遗法”(23)的主张。
通过对《周官》官守体系到《七略》、《隋书·经籍志》等书目分类体系演变的考察,章学诚对学术的渊源流变有了清晰的认识,并通过比较书目著录方式的优劣,得出《七略》能“以部次治书籍,自符体系”的结论,所以他主张“宗刘”。
2.《周官》与经世精神的重建
章学诚的《文史通义》及其他著作,大多限于讨论学术源流,很少涉及社会现实与政治问题。(24)但是他的思想中并不缺乏经世精神,“史学所以经世,固非空言著述也。”(25)“学问所以经世,而文章期于明道,非为人士树名地也。”“学术固期于经世也。”(26)“学业将以经世,当视世所忽者而施挽救焉”。(27)“文章经世之业,立言亦期有补于世。”(28)其所倡导的经世目标,是对乾嘉考据学风流弊的纠偏,这是为大家所熟知的,但其经世精神是如何重建的,并未引起重视。我们认为,章学诚通过探究以《周官》为代表的政典的产生及意义,表达了批判脱离现实的学术研究、谋求经世的思想,因为“明体达用,辨名正物,皆《礼》教也”(29)。
清初以来,三礼学的研究日益兴盛,到18世纪几乎成为儒学思想的主轴。(30)章学诚对当时的礼学研究进行总结,分为五个方面:溯源流、明类例、综名数、考同异、搜遗逸,他承认对它们进行研究的必要,“然以此为极则,而不求古人之大体,以自广其心,此宋人所讥为玩物丧志,不得谓宋人之苛也”,因为当时流行的三礼学只“可以藏往,而不可以知来”。(31)“藏往”与“知来”源自《周易》,(32)章学诚据此划分出两种治学风格:名物制度、繁文缛节、考订精详、记诵博洽等属于“藏往”之学;好学敏求、心知其意、神明变化、开发前蕴属于“知来”之学。那么具体到礼学研究怎样才是“知来”之学呢?他提出“推其所治之《礼》,而折中后世之制度,断以今之所宜,则经济人伦,皆从此出,其为知来,功莫大也。”(33)礼学研究决不能脱离社会现实,而应该“折中后世之制度,断以今之所宜”,探讨符合当时社会需要的政治制度,如此才算“知来”之学。
以《周官》为代表的政典本身就是历史客观需要的产物:“或曰:周公作《官礼》乎?答曰:周公何能作也,鉴于夏殷,而折衷于时之所宜,盖有不得不然者也。”“夫一朝制度,经纬天人,莫不具于载籍,守于官司。故建官制典,决非私意可以创造,历代必有沿革,厥初必有渊源。溯而上之,可见先王不得已而制作之心,初非勉强,所谓‘道之大源出于天’也”。(34)《周官》等政典的产生有其历史必然性,这一层意思在《文史通义·原道上》中有充分的阐释。
章学诚把典章制度看成是社会政治实践的产物:无论是职责的分工,长幼尊卑的区别,官员的设立,还是君臣、井田、封建、学校等具体的制度,都是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而逐渐形成。他认为这些制度发展到周公的时代已十分成熟,周公便“以天纵生知之圣,而适当积古留传,道法大备之时,是以经纶制作,集千古之大成”。周公为“集大成者”,是因他“有位有德”,集中体现了“君师合一”的理想;而孔子有德无位,故不能担当“制作”的重任,只能成为“立教之师”。因此隋唐以前都是将周公、孔子并祀,以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但后世祭祀竟舍弃周公,独尊孔子,“朱子以谓事功有异,是也。然而治见实事,教则垂空言矣”。后人盛推孔子过于尧、舜,导致“崇性命而薄事功,于是千圣之经纶,不足当儒生之坐论矣。”(35)孔子与周公地位的升降给学术带来的恶劣影响是推崇空论、贬低事功,这正是章学诚所厌恶的现象。有学者指出,章学诚“把二宋以来的心性道德之学经浙东的事功之学的中介又转回到了《周礼》的制度之学”。(36)这是极富启发性的论断。章学诚通过对周公、孔子地位的辨别,申述了事功的重要,并以集中体现周公之道的《周礼》作为事功之学的重要代表,因此他认为孔子所学,“一以言尽之,则曰:学周公而已矣”,(37)孔子“不过学《周礼》一言,足以尽其生平”(38)。
“章学诚确有把‘三代’及其‘经典’理想化的倾向,但是,他却克服了一些儒者‘厚古薄今’的意识,而接受了儒家适时应变的观念”。(39)《周礼》作为三代适应社会需要而出现的政典,是时代的产物,而任何制度都会因时而变,因此,对制度予以改造转化也就有了必要和可能。
三王不袭礼,五帝不沿乐。不知礼时为大,而动言好古,必非真知古制者也。(40)
制度之经,时王之法,一道同风,不必皆以经名,而礼时为大,既为当代臣民,固当率由而不越;即服膺六艺,亦出遵王制之一端也。(41)
《传》曰:“礼,时为大。”又曰:“书同文。”盖言贵时王之制度也。学者但诵先圣遗言,而不达时王之制度,是以文为鞶帨絺绣之玩,而学为斗奇射覆之资,不复计其实用也。故道隐而难知,士大夫之学问文章,未必足备国家之用也。法显而易守,书吏所存之掌故,实国家之制度所存,亦即尧、舜以来,因革损益之实迹也。故无志于学则已,君子苟有志于学,则必求当代典章,以切于人伦日用;必求官司掌故,而通于经术精微;则学为实事,而文非空言,所谓有体必有用也。不知当代而言好古,不通掌故而言经术;则鞶帨之文,射覆之学,虽极精能,其无当于实用也审矣。(42)
“礼,时为大”出自《礼记·礼器》,是指礼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这是其首要任务。因此治礼学应重视“时王之制度”、当代典章,以切实用,而不是动矜博古,昧于知时,甚至“以文为鞶帨絺绣之玩,而学为斗奇射覆之资”,学术成为玩弄之物,乃至个人争胜的工具,这如何能够有用于国家社会呢?这些都属于“藏往”之学,虽是乾嘉学术的主流,却无一例外地“无当于实用”,章学诚正是通过对以《周礼》为代表的政典产生意义的探讨,及礼学研究中应侧重实用、注重“达时王之制度”的倡导,表达了对流弊日益严重的考据风气的批判,倡导重建以经世为旨归的学术路向。这正如其自己所表达的:“学问经世,文章垂训,如医师之药石偏枯,亦视世之寡有者而已矣。”(43)
二、《春秋》与章氏史学
章学诚曾反复申述“《春秋》流为史学”,“史学本于《春秋》”,“纪传正史,《春秋》之流别也”。可见,其史学思想还深受《春秋》的影响,这大概缘于他的如下认识:“古无史学,其以史见长者,大抵深于《春秋》者也”。(44)
《礼记·经解》曰:“属辞比事,《春秋》教也”。章学诚将其视为史学的渊源:“史家渊源,必自《春秋》比事属辞之教。”(45)“古文必推叙事,叙事实出史学,其源本于《春秋》比事属辞。”(46)按照通常的看法,属辞,指遣词用字,重视褒贬书法;比事则指按一定体例编排历史事件;综合起来,“属辞比事”就是指《春秋》树立了编年体史书的记事方法。章学诚选取韩愈与欧阳修作为代表,阐述了他对“《春秋》比事属辞之教”的相关看法。
韩愈作为古文运动的重要倡导者,地位得到了章学诚的充分承认:“韩氏道德文章,不愧泰山北斗”,“其文出于孟、荀,渊源《诗》、《礼》,真六经之羽翼,学者自当楷范。”但是章氏认为其不足在于史学非其所长,因为“史家渊源必自《春秋》比事属辞之教,韩子所不能也。”(47)“春秋家学,递相祖述,虽沈约、魏收之徒去之甚远,而别识心裁,时有得其仿佛。而昌黎之于史学,实无所解。即其叙事之文,亦出辞章之善,而非有比事属辞,心知其意之遗法也。”韩愈对“属辞比事”的理解仅限于文辞,以致将《史记》与司马相如、扬雄的辞赋同观,对于规矩方圆如班固,卓识别裁如陈寿,竟然不屑予以顾盼,这充分体现出其“特不深于《春秋》,未优于史学耳。”(48)不仅如此,章学诚还进一步提出:“至六朝古文中断,韩子文起八代之衰,而古文失传亦始韩子。盖韩子之学,宗经而不宗史,经之流变,必入于史,又韩子之所未喻也。”(49)韩愈不懂得“经之流变必入于史”,因此不擅长史学,导致古文自此“失传”。此后,欧阳修作为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步趋昌黎”,亦“不愧为千古宗师”,虽有史作,但其史学在章学诚眼中,也是毛病百出:
欧阳步趋昌黎,故《唐书》与《五代史》虽有佳篇,不越文士学究之见,其于史学,未可言也。(50)
第其生平见解,不能出韩氏之范围,《唐书》与《五代史》,非不竭尽心力,而终不可与语史家之精微也。(51)
虽欧阳手修《唐书》与《五代史》,其实不脱学究《春秋》与《文选》史论习气,而于《春秋》马、班诸家相传所谓比事属辞宗旨,则概未有闻也。(52)
欧阳名贤,何可轻议!但其《五代史记》,实无足矜。盖欧阳命意,则云笔削折衷《春秋》,而文章规仿司马,其说甚得其似而非其是也。盖笔削自当折衷《春秋》,而欧阳所见之《春秋》,乃是村荒学究之《春秋》讲义,非《左》、《国》经纬,贾诂杜解之《春秋》。(53)
《新唐书》、《新五代史》反映欧阳修没有超出文士的见识,谈不上“史家之精微”,不仅未能领会《春秋》的“比事属辞”宗旨,甚至对《春秋》文本的选择都出了问题:“村荒学究之《春秋》讲义”,如此一来,笔削折衷于《春秋》岂非有些根基不稳?当然,章学诚也曾说:《新唐书》“笔削谨严,乃出迁、固之上,此则可谓善于师《春秋》者矣。”(54)“本纪笔削,深得《春秋》法度,实马、班以来所不能及,此其质于尹师鲁氏而有得者;较之列传标题之误法《春秋》,相去远矣。”(55)但他认为功劳并不在欧阳修本人,而是受益于尹洙(师鲁),“欧阳于史学本无深解,而本纪折衷于尹师鲁,最为能得《春秋》例义矣”。(56)
章学诚如果仅仅从编撰形式的角度论述《春秋》对史学的影响,显然是缺乏新意和深度的。实际上,他在强调《春秋》“笔削”编撰形式的同时,更重视《春秋》之“义”对史学的积极意义:
史之大原,本乎《春秋》;《春秋》之义,昭乎笔削。笔削之义,不仅事具始末,文成规矩已也。以夫子“义则窃取”之旨观之,固将纲纪天人,推明大道。所以通古今之变,而成一家之言者,必有详人之所略,异人之所同,重人之所轻,而忽人之所谨,绳墨之所不可得而拘,类例之所不可得而泥,而后微茫杪忽之际,有以独断于一心。及其书之成也,自然可以参天地而质鬼神,契前修而俟后圣,此家学之所以可贵也。(57)
史书的撰写在“事具始末,文成规矩”的基础上,还需作者在史料的详略选择、史事的轻重安排上都有“独断于一心”的卓越见识,不为前人的成例与牢笼所束缚,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达到“纲纪天人,推明大道”的宏伟目标,这就是章学诚所极力倡导的《春秋》家学。
章学诚论述《春秋》家学时,基本是指纪传体正史,虽然他批评自唐以后,目录著作以荀悦、袁宏等书列为编年,次于马、班等正史之后,违背《春秋》本旨:“《春秋》体本编年,荀袁之书,(58)与马班本纪,同源异流。特以纪传承用者多,又于学者讲习良便,故世相与宗之。然必标名正史,岂《春秋》之学,转以编年者为非正史耶?(59)”他强调二体本无轩轾,各有所长,不可偏重。不过,他的论述对象仍集中于纪传体正史。如他曾表示:“二十三史,皆《春秋》家学也。……《春秋》家学,虽谓今日不泯可也。”(60)只是,他更倾向于将唐以后官修的正史排除于《春秋》家学的范围之外,“纪传之史,自迁固以迄梁陈,皆《春秋》家学,……惟《晋书》《隋书》以下,凡集众官修之书,非复专家之学,不过整齐故事,以备要删”。(61)而且他对前四史与此后正史的评价还略有差异:
左、史、班、陈,家学渊源,甚于汉廷经师之授受,马曰好学深思,心知其意;班曰纬六经,缀道纲,函雅故,通古今者,《春秋》家学,递相祖述,虽沈约、魏收之徒,去之甚远,而别识心裁,时有得其仿佛。(62)
陈、范以来,律以《春秋》之旨,则不敢谓无失矣。然其心裁别识,家学具存;纵使反唇相议,至谓迁书退处士而进奸雄,固书排忠节而饰主阙,要其离合变化,义无旁出,自足名家学而符经旨;初不尽如后代纂类之业,相与效子莫之执中,求乡愿之无刺,侈然自谓超迁轶固也。
陈寿、范晔以后的正史,虽不完全符合《春秋》旨趣,但仍然体现了著者的别识心裁,并“自足名家学而符经旨”,与后来的开局设监,集众修书有很大的不同。因此他断言“唐后史学绝,而著作无专家。后人不知《春秋》之家学,而猥以集众官修之故事,乃与马、班、陈、范诸书,并列正史焉。于是史文等于科举之程式,胥吏之文移,而不可稍有变通矣。”(63)陈陈相因的积弊,扼杀了史家的创造力与见识,即使有极个别的学者深思向学,能师法前贤,并能有所突破,“标一法外之义例,著一独具之心裁”,竟被群起而攻之,如郑樵的《通志》。
章学诚源于《春秋》的史学思想,其积极的方面主要在于借助《春秋》家学,表达了对别识心裁、独断之学的倡导,及对积弊日深的官修史学的大胆否定。
三、“《春秋》、《官礼》,意可互求”(64)与章氏史学
章学诚将古今的著述分为记注与撰述两类,为人所熟知,但其划分的依据源自其《春秋》、《官礼》“意可互求”的认识,这似乎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
章学诚认为三皇五帝之书由《周官》外史掌管,但这种制度后来消失,书籍缺乏管理,大量散失,流传到后世的仅有虞、夏、商、周数代典籍而已。这些原始的文献被孔子删减整理为《尚书》。《尚书》是谈不上什么体例的,因为“上古简质,结绳未远,文字肇兴,书取足以达微隐、通形名而已矣。因事命篇,本无成法,不得如后史之方圆求备,拘于一定之名义者也。”(65)后世的儒生竟然视其为史家的始祖,予以模拟,在章学诚看来是非常可笑的。《尚书》并非史学之祖,那么《春秋》呢?历代很多学者都根据孟子“王者之迹息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66)推演史学的产生,章学诚表示孟子的话不过“言王化之不行也,推原《春秋》之用也。”要了解《春秋》之体,还必须追溯到《周官》:“《周官》之法废而《书》亡,《书》亡而后《春秋》作。则言王章之不立也,可识《春秋》之体也。”
三代前后的史书,其同异就在于《周官》记注成法的有无,“三代以上,记注有成法,而撰述无定名;三代以下,撰述有定名,而记注无成法。”(67)记注无成法,就需要撰述有定名,侧重比事属辞的《春秋》也就应运而生。
《春秋》《官礼》“意可互求”的认识,还被章学诚运用于探讨史书的体例。他多次提出如下类似的看法:“史家书志之原,本于《官礼》”。(68)“史家书志一体,古人《官礼》之遗也”。(69)“尝议书志一体实《官礼》之遗,非三礼之谓也”。(70)即纪传体虽源于《春秋》,但其中的书志则是源自《官礼》。这个认识大约受到刘知畿书志出于三礼说的影响,章学诚对其作了修改,指出“刘氏《史通》知书志为三礼之遗,不知《史记》之《天官》、《平准》名篇,乃是官名。”《史记》的《天官》、《平准》等书,犹以官职名篇,但其余的书志没有体现《官礼》之意,到班固撰写《汉书》,则将《天官》改为《天文》,改《平准》为《食货》,“全失《官礼》之意矣。”(71)章学诚认为这给后世的史书记录制度带来了极为恶劣的后果:“自司马八书,孟坚十志,师心自用,不知六典之文,遂使一朝大典,难以纲纪。后史因之,而详略弃取,无所折衷,则弊之由来,盖已久矣。”如《新唐书》书志类名目竟达十三个,五十卷,官府簿书、泉货注记,分门别类,惟恐不详。《宋史》、《金史》、《元史》三史繁猥愈甚,“是殆欲以《周官》职事,经礼容仪,尽入《春秋》,始称全体。”这必然导致史文繁芜,体例旁杂,史事反而隐晦不显。章氏认为都是“不知以当代人官为纲纪,其失则散。”(72)而且典章的记载昧渊源而详名数,典雅不如班、马之可诵,实用不如掌故之详明,正所谓驴非驴,马非马。
章学诚认为“书志之体宜画一”,如太宰、太史、宗伯都掌管邦国的六典;但各有职事之轻重详略,因此,他建议“史家书志,自当以一代人官为纲领矣;而官守所隶,巨细无遗,势难尽著,则择其要者。若天文、地理、礼乐、兵刑,略如八书、十志例,而特申官守所系以表渊源;而文则举其梗概,务使典雅可诵,而于名物器数,无须屑屑求详,听其自具于专门掌故之书,始可为得《官礼》之意,而明于古人之大体者也。”(73)史家书志以当代职官为纲领(纲纪),以官守所系追源溯流,至于名物器数,则不必过于详细完备,这是他就正史书志积弊所提出的革新方案,“叙事溯典,当取一代人官为纲领,而重轻详略,则作者自为权衡,此义明。则诸史书志不致参差矣。”(74)
纪传体书志,应以一代人官为纲领,侧重追源溯流,那么名物器数等掌故自然不能过于详细,如欲详备,自当另立门户,如杜佑的《通典》,王溥的《唐会要》,即“史志存其纲领,而掌故别具其详,后史自宜师法其意,庶不至于繁简失当矣。”(75)“政教典训之大,自为专书;而人官物曲之细,别存其籍,其义各有攸当。故以周孔经纶,不能合为一也。”“史家纲纪群言,将勒不朽,而惟沾沾器数,拾给不暇,是不知《春秋》、《官礼》,意可互求,而例则不可混合者也。”(76)《春秋》、《官礼》,意可互求,典制体与纪传体两类史书在内容上可以互相补充,但体例不可混合,自唐代刘秩的《政典》及杜佑《通典》诞生,就表明“唐人已有窥于典章制度,不可求全于史志也”。他们二人已认识到君臣事迹,纪传可详,制度名数,书志难于赅备,故创立专门的典制体作为弥补。五代两宋,会要体出现并有大的发展,与刘、杜之书,同源异流,大要皆综核典章,别于史志,义例昭然。“纪纲唐宋制度,使与纪传之史相辅而行;则《春秋》、《周礼》,并接源流,弈世遵行,不亦善乎?”(77)
注释:
①《章氏遗书》卷十三《论修史籍考要略》,载于《章学诚遗书》,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
②《章氏遗书》卷十三《与陈观民工部论史学》附录。
③徐树兰:《文史通义跋六》,载于《章氏遗书附录》。
④《章氏遗书》卷十四《方志立三书议》。
⑤《章氏遗书补遗·上朱大司马论文》。
⑥《文史通义》内篇七《立言有本》,《章氏遗书》卷七。
⑦《章氏遗书》卷十三《与陈观民工部论史学》。
⑧华绂:《文史通义跋一》,载于《章氏遗书附录》。
⑨谭廷献:《文林郎国子监典籍会稽实斋章公传》,载于《章氏遗书附录》。
⑩学术界对章学诚“官礼”一词的理解似乎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如叶瑛《文史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94年版)中将其标为“官《礼》”;胡适《章实斋年谱》(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2版)与仓修良编《文史通义新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及刘巍的论文《章学诚“六经皆史”说的本源与意韵》(《历史研究》2007年第4期)中则直接为“官礼”;余英时在《论戴震与章学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中标为“官、礼”,并解释为“古代典籍”;倪德卫著、杨立华译《章学诚的生平与思想》(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为“官‘礼’”,是著者还是译者的意思,不得而知;就笔者目前所见的范围,将“官礼”标为《官礼》,大概只有何晓涛的《〈周官〉与章学诚方志编纂思想的发展》(载《章学诚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版)一文,他在具体论述中,直接将《官礼》等同于《周官》,但是没有对二者的关系展开讨论。
(11)《文史通义》内篇一《礼教》,《章氏遗书》卷一。
(12)《文史通义》内篇一《书教中》,《章氏遗书》卷一。
(13)《文史通义》外篇一《〈述学〉驳文》,《章氏遗书》卷一。
(14)《章氏遗书佚篇·清漳书院留别条训》。
(15)《章氏遗书》卷二十九《与严冬友侍读》。
(16)《校雠通义》卷一《原道第一》,《章氏遗书》卷十。
(17)《章氏遗书外编》卷十七《书第六·艺文》。
(18)《文史通义》内篇一《诗教上》,《章氏遗书》卷一。
(19)《校雠通义》卷一《原道第一》,《章氏遗书》卷十。
(20)仓修良编:《文史通义新编》外篇三《上晓徵学士书》。笔者将原文中的“溯源官礼”改为“溯源《官礼》。”
(21)《章氏遗书外编》卷十七《和州志二》。
(22)仓修良编:《文史通义新编》外第三《上晓徵学士书》,第523页。
(23)《文史通义》内篇六《文集》,《章氏遗书》卷六。
(24)杨念群的《章学诚的“经世”观与清初“大一统”意识形态的构建》(《社会学研究》2008,5)是关于此问题的代表性论文。
(25)《文史通义》内篇二《浙东学术》,《章氏遗书》卷二。
(26)《文史通义》内篇四《说林》,《章氏遗书》卷四。
(27)《文史通义》外篇三《答沈枫墀论学》,《章氏遗书》卷九。
(28)《章氏遗书佚篇·与史余村》。
(29)《章氏遗书佚篇·论课蒙学文法》。
(30)参见张寿安:《十八世纪礼学考证的思想活力——礼教论争与礼秩重省·自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页。
(31)《文史通义》内篇一《礼教》,《章氏遗书》卷一。
(32)《周易·系辞上》云:“知以藏往,神以知来。”
(33)《文史通义》内篇一《礼教》,《章氏遗书》卷一。
(34)《文史通义》内第一《礼教》,《章氏遗书》卷一。
(35)叶瑛《文史通义校注》内篇二《原道上》。笔者按:叶氏所用版本为章氏次子华绂编印的大梁本《文史通义》,与遗书本《文史通义》相比,文字上有较大出入。
(36)杨际开:《评张寿安:〈以礼代理——凌廷堪与清中叶儒学思想之转变〉》,《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37)《文史通义》内篇二《原道上》,《章氏遗书》卷二。
(38)《章氏遗书补遗·与孙渊如观察论学十规》。
(39)王中江:《历史与社会实践意识:章学诚的经学思想》,载《中国哲学》第二十三辑《经学今诠续编》,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628-629页。
(40)《文史通义》内篇五《史释》,《章氏遗书》卷五。
(41)《文史通义》卷一《经解中》,《章氏遗书》卷一。
(42)《文史通义》内篇五《史释》,《章氏遗书》卷五。
(43)《文史通义》内篇四《说林》,《章氏遗书》卷四。
(44)《章氏遗书补遗·史考释例》。
(45)《章氏遗书外编》卷三《丙辰劄记》。
(46)《章氏遗书补遗·上朱大司马论文》。
(47)《章氏遗书外编》卷三《丙辰劄记》。
(48)《章氏遗书补遗·上朱大司马论文》。
(49)《文史通义》外篇三《与汪龙庄书》,《章氏遗书》卷九。
(50)《章氏遗书补遗·上朱大司马论文》。
(51)《章氏遗书外编》卷三《丙辰劄记》。
(52)《文史通义》外篇三《与汪龙庄书》,《章氏遗书》卷九。
(53)《文史通义》外篇一《史学例议上》,《章氏遗书》卷七。
(54)《章氏遗书外编》卷六《永清县志一》。
(55)《文史通义》外篇一《史学例议上》,《章氏遗书》卷七。
(56)《章氏遗书外编》卷三《丙辰劄记》。
(57)《文史通义》内篇四《答客问上》,《章氏遗书》卷四。
(58)按:原文为“苟袁之书”,误,当为“荀”。
(59)《章氏遗书佚篇·史考摘录》。
(60)《校雠通义》卷一《宗刘第二》,《章氏遗书》卷十。
(61)《章氏遗书外编》卷十七《和州志二》。
(62)《章氏遗书补遗·上朱大司马论文》。
(63)《文史通义》内篇四《答客问上》,《章氏遗书》卷四。
(64)《章氏遗书》卷十五《亳州志掌故例议上》。笔者按:鉴于何晓涛《〈周官〉与章学诚方志编纂思想的发展》一文第四部分为“《春秋》《官礼》,意不互求”,笔者就本段文字核对于《章氏遗书》、仓修良编《文史通义新编》、叶瑛校注《文史通义》等,确信何文将“意可互求”误为“意不互求”,文义完全相反。
(65)《文史通义》内篇一《书教上》,《章氏遗书》卷一。
(66)《孟子·离娄下》。
(67)《文史通义》内篇一《书教上》,《章氏遗书》卷一。
(68)《文史通义》内篇一《礼教》,《章氏遗书》卷一。
(69)《章氏遗书外编》卷九《永清县志四》。
(70)《章氏遗书外编》卷三《丙辰劄记》。
(71)《章氏遗书外编》卷三《丙辰劄记》。
(72)《章氏遗书外编》卷九《永清县志四·吏书第一》。
(73)《文史通义》内篇一《礼教》,《章氏遗书》卷一。
(74)《章氏遗书外编》卷三《丙辰劄记》。
(75)《文史通义》内篇一《礼教》,《章氏遗书》卷一。
(76)《章氏遗书》卷十五《亳州志掌故例议上》。
(77)《章氏遗书》卷十五《亳州志掌故例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