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专业图书馆改革的几点思考_图书馆论文

深化专业图书馆改革的几点思考_图书馆论文

对专业图书馆深化改革的若干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深化改革论文,图书馆论文,专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专业图书馆的职能

在现代社会中,国际图联将图书馆的职能归纳为:“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展社会教育;传递科学情报;开发智力资源”,这是一切图书馆的共性。专业图书馆,作为图书馆中的一个类型,其职能也是如此。

其一,保存人类文化遗产是包括专业图书馆在内的所有图书馆担当的历史使命。很多早期建立的专业图书馆都收藏有大量的古籍专业文献,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其下属历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经济研究所、民族研究所、法学研究所等单位就是如此。其中,法学研究所图书馆自1958年建馆以来,共收藏线装古籍近4万册,其中,法学类古籍有1.5万册、珍善本3千余册。目前,这些珍善本在国内每种仅存3册以下的,该馆藏有486册,其中包括明代善本47册,清代善本439册。明代善本书有:1384年的刻本《无冤录》、1517年的刻本《密勿稿》、1533年的抄本《牧鉴》、1581年的刊刻本《古今廉鉴》和明代中后期最重要的刑事法律《问刑条例》(1593年刻本),以及明代孤本《律条疏义》(残卷)和明代抄本《陕西汉中府有关捕解资料》等等。清代善本中最著名的是近代资产阶级著名法学家、清末法制改革派首领沈家本的手稿,该馆藏有98册,是研究我国清代法制史的重要参考资料。可见,保存人类文化遗产也是专业图书馆的重要职能,只不过鉴于专业图书馆的本质属性,以保存专业科学遗产为主则是它的一大特色。

其二,专业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等其他类型的图书馆一样,一般也具有公共性质。但由于它的专业性,其收藏范围仅限于高、精、专、深的专业文献情报资料,所以其职能的重点不是进行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的社会教育,而是面向社会中从事一定专业研究和教学的专职人员,其提供的社会服务具有专业化、适应特定领域中特定群体个别需要的特点。例如,法学研究所图书馆,为适应新时期法学研究的客观需要,自1978年起就同时开展法学图书、情报资料工作,图书馆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本所的科研人员和研究生。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图书馆的法学专题资料以收集齐全、分类科学逐渐在全国享有盛名,而且馆藏的古籍和民国时期的立法、司法资料在全国各省地方史志编写方面也发挥了巨大作用,从而使该图书馆的服务对象逐步从面向本所研究人员转向了全国法学研究、高校法学教育、以及立法、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研究人员、教学人员、研究生和国外来华的访问学者等等。

其三,传递专业情报,开发智力资源,是专业图书馆最为重要的职能。它与其他类型图书馆不同,大都实行图书资料情报一体化,主要职能是根据所属机构的专业研究领域、科研任务和发展方向,收集、整理、加工、存储、评价、分析和提供国内外涉及本专业的文献情报资料,反映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和学术动向,当好科研工作的参谋,为科研工作者的理论创新和繁荣发展科学研究事业服务。例如,法学研究所图书馆,为了适应国家和社会加强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的要求,于1978年开始建立法学研究专业资料库,至2000年,剪辑收藏的法学资料已近12万份,分37项大类近千个专题。作为全国唯一一家馆藏法学专题资料的图书馆,22年的资料积累,不仅充分反映了我国法学研究与法制建设的历史轨迹与成就,而且由于馆藏法学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给今后图书馆的自动化建设,建立法学专题资料全文数据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开展上述服务项目的同时,该图书馆还参加国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法学研究所的科研项目达几十项,提供专题资料近万份。这些专题资料门类广、时空长,涉及古今中外,包括法理学、立法、依法治国、法治与道德、西部开发法、人权、人大监督、香港基本法、文化法律制度、依法行政、网络知识产权、婚姻法与家庭暴力、计划生育法、区际私法、反邪教立法、金融犯罪、死刑、法制史考证、沈家本法律思想、美国法、日本法等等,为启动法学理论的创新研究和促进立法、司法、法学教育等做出了很大贡献。可见,专业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相比,服务的目的性更强,服务内容更深入具体,服务效果更为明显。

2 专业图书馆深化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和网络环境的发展,促使专业图书馆的服务理念、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服务能力、服务标准等必须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的需要,否则,其职能就得不到充分发挥,甚至被信息时代所淘汰。因此,对专业图书馆进行深化改革已迫在眉睫。

专业图书馆中除了按照藏书知识体系和主要任务划分的大型专业图书馆(如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外,大多是按照藏书学科门类和主要任务划分的大、中、小型专业图书馆,如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专业研究所图书馆、技术部门图书馆、高等专业院校图书馆和政府部门专业图书馆。在一些中小型专业图书馆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而影响了其职能的进一步发挥:

第一,同一系统专业图书馆却不属于相同专业,虽然实现了联网,但相互之间并无太多可互相利用之信息资源。而相同专业的图书馆又分布在全国各地和各系统,它们各自为战,没有建立馆际协作和资源共享关系,使资源少的专业图书馆往往因为不能提供急需的专业资料而不能满足本专业科研工作的需要;资源多的专业图书馆却往往因为专业资料不能得到更充分的利用而影响其发挥更大、更好的社会效益。

另外,专业图书馆一般都缺少具有本专业高、精、专、深信息资源特色的数据库,而且需要引进的镜像数据量少、信息更新不及时(如清华大学《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质量也不高(如国家图书馆和法律出版社等单位的书目数据库存在很多分类、主题词标引等方面的错误),对网络数据也没有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深加工,进而影响了专业研究人员的检索与利用。

第二,专业图书馆的馆长和馆员知识单一,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不能满足科学管理和科研工作的需要。

现有专业图书馆馆长和馆员中,以大学本科和大专学历者居多,专业知识一般为图书馆学、计算机、语言和所属单位的专业学科,其中大多数具有图书馆学专业学历。个别馆员只有高中、中专文化水平。总的来看,馆长和馆员普遍存在专业单一、知识结构不合理、缺少其他相关学科知识等问题。比如,有的人是学图书情报学专业科班出身,但缺乏所属单位专业知识;而有的人对于所属单位专业学有所长,但缺乏图书情报学知识;还有的人是学语言学的,既没有图书情报学专业知识,也没有所属单位专业知识。

第三,现行专业图书馆馆员的评聘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馆员的工作积极性。

专业图书馆所属单位多数是事业单位或国家机关,虽说聘任制已经实行了多年,但一些单位的聘任制仍是流于形式,使馆员不像企业员工那样随时都有危机感,而且对馆员也没有真正按照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聘任。

专业图书馆员在所属单位评定职称,既没有单列名额,也没有单独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对他们职称的评定,要经过所属单位专业科研职称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而该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绝大多数成员往往对图书馆业务和馆员的工作情况一无所知。虽然馆员的工作性质与科研人员不同,每天需要做图书馆具体工作,但评定副研究馆员以上职称的量化标准(《文化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暂行规定》)不仅高于专门搞研究的科研人员(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对评定高级职称的成果没有数量标准),而且还要和科研人员去竞争评定职称的名额指标。然而在评定正高职称时,专业图书馆员又遇到了与公共图书馆不同的双重标准:在所属单位科研职称评审委员会看来,馆员为所属单位科研人员服务,必须结合所属单位专业出科研成果;而文化部图书馆专业评审委员会更认可的是图书馆学成果。这实际上就是把专业图书馆研究馆员的评定标准提高到两个专业的最高水平,既要具备所属单位专业研究员的水平,又要具备图书馆专业研究馆员的水平。很显然,在专业图书馆实行这样的“双料”标准既不科学,又不合理,对专业图书馆高级馆员的培养和成长设置了制度上的障碍。其实,专业图书馆馆员的工作与公共图书馆馆员的工作是有明显不同的,他们主要是对专业情报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编纂,提供专业化、深层化和个性化的信息服务。而这样的成果在专业研究人员中得不到认可,在公共图书馆学界也得不到认可。这不禁使得专业图书馆馆员对评定高级职称望而生畏,感觉前途渺茫。但专业馆员在参加评定中级职称时又是另外一种情况,由于没有指标的限制,只要熬到工作年头,通过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一般都能评上中级职称。

还有,与本专业科研人员相同等级职称的专业馆员,在所属单位却享受不到同等级科研人员的待遇。因为专业图书馆馆员被传统观念一向定为“科研辅助人员”,所以他们享受的岗位津贴大都是“低研一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第四,经费不足,现代化手段落后。目前,专业图书馆普遍完成了馆藏图书馆书目数据库的建设,实现了应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流通服务的功能。但是,由于购书经费的不足导致专业藏书量的不足(特别是外文专业图书),不能满足专业科研工作的需要,是专业图书馆的普遍难题。申请经费作专业数据库,开展深层次的服务更是难上加难。少数专业图书馆至今还缺少配置较高的计算机等必要的现代化设备,个别专业图书馆更是处于自生自灭状态。这说明,如何恰当地提供必需的财力支持,是专业图书馆深化改革的一大课题。

3 对专业图书馆深化改革的初步设想

3.1 建立全国相同学科的专业图书馆学会或研究会

建立全国相同学科的专业图书馆学会或研究会,作为探讨、研究、促进该学科专业图书馆发展和加强国际学术交流的行业性、群众性学术团体,并设立该学会或研究会的网站与学术论坛,以便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全国相同学科专业图书馆工作者共同探讨、研究专业图书馆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该学科专业图书馆学会或研究会可以同时接受中国图书馆学会专业图书馆分会和该专业学科研究会的业务领导。例如,建立中国法学图书馆学会或研究会,可以同时接受中国图书馆学会专业图书馆分会和中国法学会的领导。

3.2 专业图书馆应开展馆际协作,实现馆藏共建与资源共享

3.2.1 加快建立全国性的专业信息门户(垂直门户)网站

在信息化时代,专业图书馆的职能价值不仅以其馆藏专业文献的规模和质量来体现,更要以其提供全面、科学、创新、快捷、准确的专业信息的能力来体现。而对于工作人员少、经费困难的中小型专业图书馆来说,提高上述能力的最好办法,就是通过建立全国相同学科的专业图书馆学会或研究会,把分布在全国各地隶属于不同系统的相同学科的专业图书馆串联起来,形成行业性的网络和开展馆际协作的专业群体,一方面组织有合作条件的专业图书馆进行联合采购、馆藏共建;另一方面在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的指导下,加快建立全国性的“专业信息门户网站”,集搜索引擎、免费资源、收费资源、个性化服务、信息发布、虚拟社区等服务形式于一体,把Internet和各相同学科专业图书馆的专业资源进行筛选、整合与有序化,“建立起覆盖各专业领域核心资源的分布式信息资源导航、检索利用系统(包括二次文献数据库、全文数据库、联合目录、馆藏目录、馆际互借和全文传递等相关系统)”,实现专业资源的共创与共享。例如,通过成立中国法学图书馆学会或研究会,协调全国法学研究、法学院校、公、检、法、司、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法学专业图书馆的合作关系,建立全国法学专业信息门户网站,把Internet和各馆所拥有的丰富的、特色化的法学信息资源数字化、网络化、标准化,做好法学专业信息的导航工作,为促进我国法学理论的创新,法学教育的繁荣,立法、执法、司法制度的创新,提供优质而具有特色的专业化服务。

3.2.2 与大型综合专业信息门户(水平门户)网站联网

在建立全国性的专业信息门户(垂直门户)网站的同时,做好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型综合专业图书馆(特别是本系统的中心图书馆和属于相同知识体系但不属于同系统的中心图书馆)的联网工作,形成垂直门户与水平门户相互交错的网络环境,实现相关专业领域各种文献信息数字资源系统的横向整合。

3.2.3 建好独具特色的专业数据库,丰富和发展网络资源

专业图书馆网络系统的核心工作是专业数据库的建设。专业图书馆只有根据所属单位专业研究领域、科研任务和发展方向,以本馆的特色馆藏为基础,收集和补充其它类型的专业文献信息,全面、科学、完整地组织开发本专业信息资源,建立高质量、多功能、独具特色的专业数据库,才能丰富和发展网络资源,才能为本专业科研工作提供高水平的信息服务,进而有效地推动国家科学理论研究事业的不断创新。目前,法学研究所图书馆正在着手建立《法学研究所科研成果全文数据库(1958-2005年学术论文)》。这些科研成果不仅代表了我国法学研究的最高水平,更反映了全国法学研究工作的历史发展进程。对这些研究成果进行全面的汇总、整理乃至抢救是历史赋予法学研究所图书馆的责任,也是法学研究所乃至中国社会科学院网络文献资料数据库建设的百年大计。它的意义不仅在于对已有成果的整理,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它有助于促进法制建设的发展。

3.3 加强专业图书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3.3.1 专业图书馆领导班子和馆员必须实现专业化

专业图书馆的情报工作是科研工作的组成部分。专业图书馆员应该是科研项目的成员。随着知识经济时代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全息处理技术在图书馆的广泛应用,收集和提供网络专业信息资源已经成为专业图书馆的主要工作。作为专业图书馆员,在科研立项活动中,要帮助科研人员从浩瀚的网络信息资源中快速、便捷、准确地获取专业科研信息。首先要了解相关专业资源信息的网络分布情况,其次要掌握从网络上获取专业资源信息的工具和路径,然后根据科研项目的需求,对专业情报进行调研、跟踪、筛选、组织、整理、下载、编制、评价、解释和咨询服务,提供系统专业资源信息,建立本馆高质量的专业资源信息数据库等。这种工作的实质就是为科研工作的理论创新研究提供前期准备,是理论创新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环节。要完成这样的工作,要求专业图书馆的领导班子和馆员必须专业化,即馆长和馆员必须具备所属单位专业文献信息的采编、检索、传递和研究等所有知识和技能,成为科研人员检索网络专业信息的导航员,获取专业科研情报信息的程序员。

3.3.2 建立专业图书馆职业资格证书和参考馆员制度

鉴于国内专业图书馆的职称评定制度没有具体衡量馆员业务能力的统一标准,笔者建议借鉴美、英、日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取消国内专业图书馆的职称评定制度,引进美、英、日、韩等国家专业图书馆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参考馆员制度v。实行专业图书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参考馆员制度,应该由主管部门文化部牵头,并通过立法程序,制定《专业图书馆法》予以规范。

申请专业图书馆职业资格的人员和申请公共图书馆职业资格的人员一样,必须通过国家图书馆学会组织的图书馆专业资格等级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可以分别获得图书馆馆员、图书馆助理员和图书馆技术员三个不同等级的图书馆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图书馆馆员、图书馆助理员和图书馆技术员的基本条件是必须具有图书情报学大本以上学历。图书馆职业资格考试的主要内容包括图书情报学知识与业务技能。

图书馆参考馆员制度,是在图书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图书馆参考服务专业岗位制度。专业图书馆参考馆员的任职资格有别于公共图书馆参考馆员的任职资格,申请专业图书馆参考馆员必须同时具备图书情报学和所在单位专业两个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能够对馆藏专业文献资源建设、整理与利用、为用户查找和利用专业信息提供辅导和帮助,以及建立和维护专业信息资源数据库等等。

3.3.3 完善专业图书馆的评聘制度

当前,在未建立专业图书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参考馆员制度之前,应对专业图书馆现行的评聘制度进行改革与完善。

首先,在专业馆员的职称评审工作方面,建议在文化部人事司专家处的领导下,成立全国专业图书馆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者在现有的图书馆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中,增加一定比例的专业图书馆专家作为评委成员,参加评审工作。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对专业图书馆员成果评价的标准,应该注重专业化特色。专业图书馆员的成果评价标准,应以编撰所属单位专业图书情报的成果为主,如编制检索工具和专题数据库等二次专业文献,撰写专业综述、专业情报信息调研报告、专业图书情报工作著述等三次文献。只有这样才能起到为科研服务的作用,为提高专业图书馆在专业研究领域中的地位打下良好基础。

3.3.4 完善专业图书馆长和馆员的培训制度

培养专业图书馆馆长和馆员主要应从四方面着手:第一,为了适应专业图书馆的需要,在高校设置的图书情报学专业,应把选修一门其他专业课程作为学习图书情报学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第二,在各专业院校普遍开设该学科的图书情报专业课程,有计划地培养适当数量、有志从事该学科领域图书情报工作的专业人才,以利于该学科信息服务与科学研究同步发展。第三,实行双学位制,招收非图书情报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攻读图书情报学专业学士或硕士学位,或招收图书情报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攻读其他专业学士或硕士学位。第四,建立专业馆员在职教育制度,包括在职培训和脱产学习。过去专业图书馆一般只注重外语、图书馆学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未把所属单位专业知识作为培训重点。培训课程包括图书情报学、所属单位专业、语言等工具知识;学习时间分为长期和短期。通过不间断的培训教育,使专业馆员不断更新知识,成为懂专业、懂管理、懂技术等多种知识与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3.4 加大专业图书馆的资金投入和专业文献资源建设

为了使专业图书馆更好地为科研工作服务,建议科研单位和国家机关加大对专业图书馆的资金投入,在重视科研项目的开发、加大科研项目经费的同时,划拨一定比例的经费,加强专业图书馆馆藏文献和数据库的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手段。

收稿日期:2005-05-25

标签:;  ;  

深化专业图书馆改革的几点思考_图书馆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