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批发价差与零售价差联动性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差论文,蔬菜论文,联动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蔬菜价格事关居民日常生活和农民收入。但是,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在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中国蔬菜价格剧烈波动,“买贵”和“卖难”问题交替出现,甚至出现两者并存的现象。稳定蔬菜价格成为政府决策者管理通胀预期和维护城乡居民利益的重要方面,蔬菜流通“最后一公里”问题也成为政府、媒体和社会关注的焦点,而蔬菜流通“最后一公里”主要就是蔬菜从批发市场进入零售终端的过程。为此,本文以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为切入点,利用2005年1月~2012年12月的月度数据,分析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的波动规律,并利用多项式分布滞后(PDL)模型实证分析蔬菜批发价差与零售价差之间的联动性,为蔬菜流通“最后一公里”问题的解决寻找数据支撑,并明确引起此问题的内在根源。
一、文献综述、理论框架与研究假说
蔬菜是城乡居民的日常生活必需品,稳定蔬菜价格,对于保障城乡居民蔬菜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下半年到2010年年底,中国蔬菜价格急剧上涨。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后,蔬菜价格又急剧下滑,部分地区个别蔬菜品种甚至出现“卖难”问题。社会媒体将“卖难”与“买贵”现象并存归咎于蔬菜批发与零售环节,甚至提出“两头哭、中间笑”的观点,认为蔬菜批发价差与零售价差扩大是导致蔬菜终端零售价格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尤其是蔬菜流通“最后一公里”问题更是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①。
(一)文献综述
围绕蔬菜产业链条,赵晓飞、田野(2009)认为,世界农产品流通主要有三种模式:东亚模式、西欧模式和北美模式,流通主体分别为批发市场、合作社和超市连锁店。在中国蔬菜生产“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约束下,批发市场一直是中国蔬菜流通的“主渠道”。据统计,中国蔬菜有90%左右是通过批发市场进行集散的(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2011),通过“农零对接”②和“自产自销”等新型流通模式流通的蔬菜,只占蔬菜流通总量的10%左右。在产业链条价格传递方面,李桂芹、王丽丽(2012)研究认为,蔬菜全产业链条各个环节之间的价格传递呈现“非均衡性”,与零售价格相比,蔬菜批发价格的上涨更能带动生产价格的提高。在蔬菜流通方面,胡小平、尹志超(2003)认为,农产品价格主要受生产成本和流通费用的影响,由于农产品自身的特性,其流通费用较一般产品更高,分析表明,流通费用在农产品最终价格中占据较大比重。吴明月等(2012)以海南蔬菜为例的研究表明,降低流通费用是稳定蔬菜价格的关键。孙侠、张闯(2008)调研发现,蔬菜从寿光农户到大连消费者手中,零售环节的费用占流通总成本的比例最高,为32.7%;批发环节的费用比例次之,为31.2%;这两个环节的费用之和占流通总成本的63.9%。而大连当地产蔬菜的流通总成本中,零售环节的费用比例最高,为44.1%;批发环节的费用比例次之,为34.1%;两者合计为78.2%。对于蔬菜流通渠道内的价值分享问题,李崇光、胡华平(2009)认为,鲜活农产品流通渠道系统内各主体普遍关注价值分享活动,其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分享价值对渠道信任和渠道承诺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总体上讲,已有众多学者围绕蔬菜产业链条和蔬菜价格问题做了相关研究,并指出蔬菜批发费用与零售环节费用既是整个产业链条流通费用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影响蔬菜终端价格的关键因素。但是,对于蔬菜批发价差与零售价差之间的联动性,尚未有相关的实证研究。本文将围绕蔬菜批发价差与零售价差两者之间的联动性问题进行实证分析。
(二)理论框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蔬菜生产和消费在总量和结构方面的均衡受制于蔬菜流通的发展和蔬菜价格的形成:发达的流通产业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合理的市场价格引导蔬菜的生产和消费,最终实现蔬菜供需之间的均衡,促进蔬菜产业健康发展。如图1所示,在中国蔬菜的整个流通链条中,主要存在两条流通渠道:一条是经由批发市场实现的蔬菜产销之间的间接对接,这是目前中国蔬菜流通的主渠道;另一条是蔬菜产销之间的直接对接,即“农零对接”。在这两条流通渠道中,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分别为蔬菜流通的核心主体。蔬菜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虽然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承担一些社会功能,但批发商和零售商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如图1所示,蔬菜批发价格与生产价格之差形成批发价差,零售价格与批发价格之差形成零售价差。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利润;另一部分是经营成本或流通费用,比如摊位费、包装费、人工费等。因此,蔬菜经营成本的增加、批发商和零售商利润的波动,都会导致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的变化。
(三)研究假说
目前,蔬菜零售终端主要有超市、农贸市场、社区菜店、周末车载市场、路边摊位等几种业态,但主要业态是超市和农贸市场。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支付能力提高,超市蔬菜销售量不断提高,到2015年,中国大中城市通过超市销售的农产品比例将由现在的10%~15%上升到30%~50%(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2009)。鉴于超市蔬菜经营成本较高,超市销售蔬菜占比的提高,将可能直接推高蔬菜终端零售价格和零售价差。同时,从2009年开始,在商务部资金的引导下,各地大力开展菜市场标准化改造。2011年,全国仅受商务部资金扶持改造的标准化菜市场就达到1500个左右。对农贸市场的大规模标准化改造,较大程度改善了农贸市场的软硬件条件,但也会增加农贸市场零售商的经营成本。同时,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道路硬化、顶棚建设等,也会推高批发价差。此外,最近几年人力成本及城市生活成本的上升,对蔬菜批发价差与零售价差的扩大都有较强的推动作用。由此,本文提出:
假说1:在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软硬件升级改造和生活成本、人力成本上升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下,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总体逐步扩大,但蔬菜零售价差相对较大。
从产品特性的角度讲,蔬菜属于鲜活农产品,易腐烂变质。而批发市场作为中国蔬菜流通的主渠道,储藏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据统计,2009年,中国共有992个蔬菜批发市场,其中,产地批发市场有689个,占69.5%,而80%的蔬菜产地批发市场缺乏冷藏保鲜设施,脏、乱、差问题严重(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2009)。因此,在蔬菜批发交易过程中,批发商明显处于劣势,零售商可以通过“敲竹杠”的博弈策略,利用批发商缺乏冷藏设施和蔬菜常温下保质期较短的特点,对蔬菜批发价格施加影响。同时,蔬菜零售环节,超市、社区菜店等零售主体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的水平越来越高,这提高了零售主体的一次性采购规模,增强了零售主体的议价能力和定价能力。由此,本文提出:
假说2: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的联动过程呈现出非均衡性的特点,零售价差将处于“主导”地位。
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均通过销售价格与购进价格之差计算而来,无论是压低进价还是提高售价,均可以提高价差幅度。但是,由于蔬菜批发环节与零售环节是蔬菜产业链条中的上下游环节,零售环节从批发环节采购,零售环节的进价便是批发环节的售价,因此,无论是通过提高零售价格还是压低批发价格扩大蔬菜零售价差,短期内都会导致蔬菜批发价差急剧下降,因为提高零售价格会通过“农零对接”和“自产自销”推高蔬菜生产价格,间接降低批发价差。因此,零售价差的冲击将会导致批发价差产生反方向响应,即在一定的滞后期内,零售价差的波动将导致批发价差累计反方向波动。但是,随着批发主体与零售主体间的进一步博弈,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会逐步在“反弹”和“回调”之间形成均衡。由此,本文提出:
假说3:零售价差的冲击将导致批发价差产生反方向响应,两者之间具有负向联动性。
二、蔬菜批发价差与零售价差波动规律
蔬菜流通过程主要包括批发和零售两个环节。流通损耗大、流通成本高、流通效率低,是中国蔬菜流通中一直以来都存在的核心问题,也被认为是推高蔬菜终端零售价格的重要原因。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是蔬菜流通链条中紧密相连的上下游环节,因此,蔬菜批发价差与零售价差之间具有一定的联动性。在本文实证分析中,蔬菜批发价差通过蔬菜批发价格指数减去蔬菜生产价格指数计算得出,蔬菜零售价差通过蔬菜零售价格指数减去蔬菜批发价格指数计算得出③。
(一)批发价差与零售价差呈现显著的非线性波动趋势
由图2可以看出,2005年1月~2012年12月,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的波动均呈现出“U型”趋势,其中,蔬菜批发价差呈现“倒U型”波动趋势,零售价差则呈现“正U型”波动趋势。2010年7月,蔬菜批发价差达到最大值,为37.2;同月,零售价差则达到最低值,为-31.8。利用2005年1月~2012年12月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对时间及时间二次项进行回归,结果如下:
根据回归结果,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无论是蔬菜批发价差还是零售价差,时间变量的一次项和二次项均是显著的。因此,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均呈现出显著的非线性波动趋势。
(二)零售价差波动幅度相对较大
2005年1月~2012年12月,蔬菜批发价差合计为8.2,月度均值为0.09;零售价差合计为265.3,月度均值为2.76。零售价差均值明显高于批发价差均值,均值之差高达2.67,这与假说1的内容是相一致的。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均值差距较大,与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的定价策略有关:由于蔬菜批发的一次性交易量大,批发商主要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导致批发价差波幅较小;而由于蔬菜零售交易量或销售量较小,在其较小的辐射范围内,又具有一定的空间垄断性,因而蔬菜零售商大多采取“高利少销”的策略,导致零售价差波幅较大。
从标准差的角度看,2005年1月~2012年12月,蔬菜批发价差的月度标准差为13.6,零售价差月度标准差为11.1,后者比前者低2.5。从年度标准差的角度,零售价差的年度标准差均低于批发价差的年度标准差(见图3)。其主要原因是:批发环节经营设施落后,部分蔬菜批发市场甚至在露天交易,蔬菜一天上市量及天气状况会对价格产生显著影响,导致蔬菜批发价甚至在一天之内都会剧烈波动;而蔬菜零售环节尤其是超市的交易设施好于批发环节,因而蔬菜零售价格稳定性较强。
(三)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在扩大中呈现“零和博弈”的特点
2005~2012年的8年中,蔬菜批发价差与零售价差年度均值之和为正数的年份有7年。其中,2012年两者之和最大,达到5.9,2006年最小,仅有0.6;只有2011年批发价差均值与零售价差均值合计为负值,为-2.3。而在这8年之中,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年度均值均呈现出相反的波动方向,“零和博弈”的特点比较明显。在年度内,蔬菜批发价差均值扩大时,零售价差均值缩小;零售价差均值扩大时,批发价差均值缩小(见表1)。其中,2005年,蔬菜零售价差均值最大,达到12.1,而同年度批发价差均值为-8.4;2010年,蔬菜批发价差均值最大,为18.5,而同年度零售价差均值为-15.4。
从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年度均值比值的角度看(见表1),该比值均为负值,即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年度均值呈相反方向波动,这与假说3的内容相一致。2005~2008年,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年度均值比值均在[0,-1]之间,蔬菜零售价差上涨的绝对值大于批发价差下降的绝对值;2009~2011年,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年度均值比值在[-1,-20]之间,零售价差波动的绝对值明显小于批发价差波动的绝对值,其中2009年,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年度均值比值为-18.7,绝对值达到最大;2012年,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年度均值比值为-0.1,绝对值达到最小。
(四)批发价差与零售价差联动呈现“零售主导”的特点
利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可以分析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扣除自身影响后,彼此对对方波动是否有显著的解释作用。如表2所示,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的p值分别为0.312和0.097。因此,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蔬菜零售价差是批发价差的Granger原因,即蔬菜零售价差对批发价差有显著的影响;而蔬菜批发价差不是零售价差的Granger原因,即蔬菜批发价差对零售价差没有显著的解释作用。因此,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之间的联动性,呈现出“单向影响”和“零售主导”的特点,这与假说2的内容相一致。
总体上,根据2005年1月~2012年12月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波动月度数据,可以发现,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波动呈现出显著的非线性趋势,在不断扩大的趋势中分别呈现出“倒U型”和“正U型”趋势。在整个样本区间,批发价差均值和零售价差均值分别为0.09和2.76,标准差分别为13.6和11.1,零售价差的均值明显高于批发价差的均值,而批发价差的标准差则明显高于零售价差的标准差,两者月度波动方向基本相反,呈现出明显的“零和博弈”特点。而在“零和博弈”的过程中,根据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零售处于主导地位,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之间的博弈总体上属于“非均衡的零和博弈”。
三、蔬菜批发价差与零售价差联动性的实证分析
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之间存在显著的单向影响关系,根据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蔬菜零售价差对批发价差有显著的影响。为分析蔬菜零售价差对批发价差的影响,本文选取多项式分布滞后(PDL)模型,具体测算在一定的滞后期内,蔬菜零售价差波动对批发价差的累计影响幅度,即蔬菜零售价差1个点的波动,对批发价差将会产生多大的影响。
(一)实证分析模型
根据Almon提出的多项式分布滞后(polynomial distribution lag,PDL)模型(参见易丹辉,2008),基于蔬菜批发价差与零售价差联动性呈现出的“单边影响”的特点,模型设定如下:
对于蔬菜批发价差与零售价差之间的联动性,考虑到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和同比数据的特性,本文将滞后期选择为12期,多项式次数选择为6④。对于近端约束条件与远端约束条件,近端约束条件实质上是t+1期的零售价差对t期的批发价差没有影响,这不符合实际情况,蔬菜零售价格预期会影响当期的批发价格,导致t+1期的零售价差对t期的批发价差产生影响,因此,近端约束不存在。对于远端约束,根据模型回归结果,施加远端约束模型调整后的R2为0.619,小于未施加远端约束模型的0.621;施加远端约束模型的AIC值为7.225,小于未施加远端约束模型的7.229;施加远端约束模型的SC值为7427,小于未施加远端约束模型的7.460。因此,施加远端约束模型的拟合效果并不严格优于未施加远端约束模型,证明零售价差对批发价差的影响相对持久,短期内难以完全消失。但是,施加约束模型调整后的R2值小于未施加约束模型,说明12期之后,蔬菜零售价差对批发价差的影响几乎消失。因此,本文将PDL模型的参数设置为:p=12,q=6。
(二)实证分析结果
在无约束条件下,PDL模型的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蔬菜零售价差上涨1个点,在同期即当月,会导致蔬菜批发价差下降1.13个点;在接下来的2个月内,蔬菜批发价差会有所反弹,分别上涨0.09个点和0.08个点;到第3个月和第4个月,系数转为负数,批发价差均下降0.10个点;从第5个月到第8个月,系数又转为正数,分别为0.04、0.18、0.18、0.06;从第9个月到第12个月,批发价差除了在第11个月略有反弹上涨0.08个点之外,以继续下降为主,第9个月和第10个月的系数均为-0.07,第12个月的系数为-0.04。总体上讲,对于蔬菜零售价差1个点的冲击,在接下来的12个月之内,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之间呈现出“反复交替涨落”的现象,蔬菜零售价差1个点的冲击会导致蔬菜批发价差在12个月内反方向波动0.81个点。如果零售价差上升或下降通过调整蔬菜零售价格来实现,鉴于农民组织化水平低、信息掌握能力弱和通过“农零对接”销售的蔬菜占比低,蔬菜生产价格难以同幅度、同方向上升或下降,导致蔬菜批发价差不会反方向变动同样的幅度。
对于零售价差1个点的冲击,批发价差当月急剧反应之后,在其后的12个月之内,会产生交替的反弹和回调过程,具体如图4所示。可以将此后12个月批发价差的反应过程分为两部分:以零坐标轴为分界线,零坐标轴以上的区域可以称为“反弹区”,即批发价差在当月急剧反方向波动后,在此后12个月之内有三个反弹的时间段:第一个反弹时间段是零售价差波动后的第1个月和第2个月,合计反弹幅度为0.17;第二个反弹时间段是第5个月到第8个月,合计反弹幅度高达0.46,是反弹时间最长、反弹幅度最大的时间段,因此,也是批发价差的“核心反弹时间段”;第三个反弹时间段是第11个月,反弹幅度仅为0.08,绝对值较小。零坐标轴以下的区域可以称为“回调区”,也主要有三个时间段:第一个回调时间段是第3个月和第4个月,合计回调幅度为0.19;第二个回调时间段是第9个月和第10个月,合计回调幅度为0.14;第三个回调时间段为第12个月,回调幅度仅为0.04。由此可以看出,随着时间的延长,无论是在反弹区还是在回调区,系数绝对值都不断缩小,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逐步趋于均衡。
根据PDL模型的估计结果,对于零售价差1个点的冲击,批发价差在当月急剧反方向波动后,在12个月之内,分别有三个反弹时间段和三个回调时间段,其中,第5个月到第8个月是批发价差的核心反弹时间段;同时,批发价差反弹和回调的过程,是反弹和回调幅度逐步缩小的过程,也是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逐步趋于均衡的过程。总体上讲,经过反复的反弹和回调,零售价差1个点的冲击,在12个月之内,将会导致批发价差反方向波动0.81个点;同时,零售环节在其中处于“主导地位”。这再一次证明了假说2和假说3的内容。
四、研究结论
蔬菜批发和零售环节是整个蔬菜产业链条中前后紧密相连的两个环节,批发价差与零售价差的联动性直接反映了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的一体化程度和蔬菜的流通效率。根据本文的实证分析,蔬菜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呈现出显著的非线性波动趋势;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在不断扩大中分别呈现出“倒U型”和“正U型”的波动趋势,在整个样本区间,两者均值分别为0.09和2.76,标准差分别为13.6和11.1,零售价差均值明显高于批发价差均值,而批发价差的标准差则明显高于零售价差的标准差,但两者的月度波动方向基本相反,呈现出“此消彼长”的波动特点。而在“零和博弈”的过程中,根据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零售环节在批发价差与零售价差联动中处于主导地位,批发价差和零售价差之间的博弈总体属于“非均衡的零和博弈”。依据PDL模型的估计结果,对于零售价差1个点的冲击,批发价差在当月急剧反方向波动1.13个点后,在此后的12个月内,分别有三个反弹时间段和三个回调时间段。其中,第5个月到第8个月是批发价差的核心反弹时间段,合计反弹幅度高达0.46;总体上讲,经过反复的反弹和回调,零售价差1个点的冲击,在12个月之内,将会导致批发价差反方向波动0.81个点,而且在此过程中零售环节具有一定的主导性。
①比如,朱连庆:《根治菜价“两头哭中间笑”怪象仍需做大批发》,《文汇报》,2011年5月3日;姜刚:《三问“要命”的菜价:“两头哭中间笑”怪象何时终结?》,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 com),2011年4月27日。
②“农零对接”主要包括商务部2008年开始推广的“农超对接”、“农餐对接”、“农校对接”,还包括商务部2011年开始推广的“周末车载蔬菜市场”。
③蔬菜生产价格指数和零售价格指数来自中经网(www.cei.gov.cn),其中,蔬菜生产价格指数通过“quadratic-match sum”(转换后季度内月度价格指数的简单算术平均数为该季度价格指数)方法由季度数据转换为月度数据。蔬菜批发价格指数则根据商务部(www.cifmofcom.gov.cn)公布的16种蔬菜批发价格计算而来,这16种蔬菜为圆白菜、油菜、芹菜、生菜、大白菜、白萝卜、土豆、洋葱、蒜头、生姜、茄子、辣椒、青椒、豆角、冬瓜、苦瓜。
④多项式次数为1~7时,调整后的R2分别为0.422、0.511、0.564、0.573、0.595、0.621、0.622;AIC值分别为7.495、7.441、7.336、7.327、7.285、7.229、7.236;SC值分别为7.682、7.557、7.481、7.500、7.487、7.460、7.496。根据“R2最大,AIC和SC最小”的原则,多项式次数确定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