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的歷史遺產與隋唐時代的正統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隋唐论文,南北朝论文,歷史遺產與论文,正統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正統問題是困擾中國人長達兩千年之久的傳統政治文化的一個核心觀念,歷來深受史家關注。秦漢以後,五德終始說成爲歷代王朝闡釋其政權合法性的基本理論框架,顧頡剛先生的長文《五德終始說下的政治和歷史》第一次全面揭示了五運說給秦漢政治史帶來的深刻影響①。魏晉南北朝時代,政治上的長期分裂以及異族的入主中原,對舊有的華夷秩序和正統觀念造成巨大衝擊,近年何德章、川本芳昭、羅新等人圍繞着十六國北朝的正統德運之争進行了深入的探討②。宋代的儒學復興使延續千餘年的五德轉移政治學說宣告終結,以道德批評爲準則的正統論取而代之,正統之辨成爲士大夫最熱衷的話題③。對於宋代以降的正統觀念,陳芳明、陳學霖、劉復生以及筆者從各個方面提供了較爲豐富的研究成果④。但迄今爲止,有關隋唐時代正統論下的歷史觀念,似乎尚未進入歷史學家的學術視野。說到隋唐時代的正統論,自然與南北朝的歷史遺產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按照當時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隋唐政權的政治合法性當來自於北朝,然而這種主張在當時和後世都常常受到人們的質疑。爲了解决南北正閏之争的分歧,士大夫們曾提出多種正統體系,成爲重新檢討北朝正統論的思想資源,有的設想甚至被付諸政治實踐。直至北宋中期儒學復興運動起來以後,傳統的北朝正統論纔被徹底顛覆。但在此後有關正統問題的討論中,南北朝正閏之辨依然是一個被人們反復提及的話題,它爲歷史學家提供了一份思想史的分析樣本。
一、北朝正統論之成立
隋唐帝國的出現,結束了“正朔不一,將三百年”的分裂局面⑤。如何裁判南北朝的正閏紛争,如何闡釋其政權合法性的來源,是隋唐政治家必須面對的一個問題。隋唐時代主流的正統論可稱爲“北朝正統論”,這是由周隋禪代、隋唐相承的歷史大勢所决定的。
隋朝建國之初,就明確了繼承北朝法統的政治立場。楊堅禪代之際,與崔仲方、高熲等人“議正朔服色事”,仲方曰:“晉爲金行,後魏爲水,周爲木。皇家以火承木,得天之統。”⑥開皇元年(581)六月癸未,“詔以初受天命,赤雀降祥,五德相生,赤爲火色……朝會之服,旗幟犧牲,盡令尚赤”⑦。楊氏代周而立,政權來路不正,很容易讓人質疑它的合法性,爲了饜服人心,楊堅稱帝後竭力樹立隋朝正統。《隋書·禮儀志》曰:“初,帝既受周禪,恐黎元未愜,多說符瑞以耀之。其或造作而進者,不可勝計。”開皇間,王劭屢屢上書言符命,縷述隋室火德承周木德之瑞應,又“採民間歌謠,引圖書讖緯,依約符命,捃摭佛經,撰爲《皇隋靈感志》,合三十卷,奏之。上令宣示天下”⑧。兩《唐書》著録有許善心《皇隋瑞文》十四卷,大約也是類似的應時之作。又據《隋書·許善心傳》說,煬帝“嘗言及高祖受命之符,因問鬼神之事,敕善心與崔祖濬撰《靈異記》十卷”。總之,隋朝國家意識形態始終是將隋王朝的正統性建立在繼承北朝法統的基礎之上的。
李唐王朝代隋而興,按照五德轉移政治學說,應是以土承火。關於唐初德運的確立,兩《唐書》缺載,僅見於《資治通鑑》卷一八五:高祖武德元年(618)五月甲子,“唐王即皇帝位於太極殿……推五運爲土德,色尚黄”⑨。兩天之後,高祖發布了這樣一道詔書:
上天回眷,授曆朕躬,隋氏順時,遜其寶位。敬承休命,敢不對揚,永作我賓,宜開土宇。其以莒之酅邑,奉隋帝爲酅公,行隋正朔,車旗服色,一依舊章,仍立周後介國公,共爲二王後。⑩新王朝建立後,奉前朝後裔爲二王、三恪以示尊崇,是周代以來的古典。惟二王、三恪之本義,向有不同解釋,一說“二王之前,更立三代之後爲三恪”,一說“二王之前,但立一代,通二王爲三恪”,隋唐以後皆取後一說(11)。高祖奉周、隋子孫爲二王後,是唐王朝正式承認北朝法統的標誌。玄宗時,又增封北魏後裔,連同先前所封周、隋二王後,是爲三恪。天寶七載(748)五月十三日制曰:
自古帝王,建邦受命,必敬先代。周備禮文,既存三恪之位;漢從損益,惟立二王之後。自兹以降,且復因循,將廣繼絕之恩,式弘復古之道。宜於後魏子孫中擇揀灼然相承者一人,封爲韓公,准酅、介公例,立爲三恪。(12)次年七月,“封後魏孝文十代孫元伯明爲韓國公,以備三恪”(13)。據《周書·武帝紀》,北周武帝天和四年(569),始封魏廣平公子元謙爲韓國公,“以紹魏後”。隋氏代周後,其子孫襲封如故。唐朝前期,僅封二王之後,未備三恪之禮,故元氏子孫不再繼續襲封韓國公之號。玄宗詔封元魏後人爲韓國公,係襲周隋舊制,元伯明即元謙六世孫(14)。此事的政治文化意義在於,它意味着唐朝將其所繼承的北朝法統上溯到了北魏。
唐王朝堅持北朝正統的理由是顯而易見的,令狐德棻曾經對高祖說過一番很坦誠的話:“陛下既受禪於隋,復承周氏曆數,國家二祖(指高祖祖、父李虎和李昞)功業,並在周時……”(15)這便是北朝正統論的原始動機。對於出自關隴集團的李唐皇室來說,繼承周隋法統是不可動摇的政治立場,是一個必然的歷史選擇。
作爲唐初社會主流意識形態的北朝正統論,在李延壽的《南史》、《北史》中表現得最爲明顯。何德章先生將李延壽尊北抑南的春秋筆法歸納爲三條:第一,南朝、東魏、北齊帝紀必繫北魏(西魏)、周、隋年號;第二,北魏(西魏)、北周皇帝卒,《南史》書爲“崩”,而南朝、東魏、北齊皇帝卒,《北史》書爲“殂”;第三,北魏(西魏)、周、隋對南朝、東魏、北齊用兵稱爲“討”、爲“伐”,反之則爲“侵”、爲“略”(16)。很明顯,在《南史》、《北史》的義例和書法中,貫穿着以北魏(西魏)、周、隋爲主角的北朝正統論。王嗚盛認爲,李延壽之尊北抑南,乃因其“先人世爲北臣,故其言如此”(17)。錢大昕對這種解釋頗不以爲然:
唐高祖受禪於隋,隋又受於周,周又受於魏。且唐之先世仕於西魏及周,居八柱國之一,故唐初史臣大率偏袒北朝。但各爲一書,讀者猶或未喻,延壽并而爲一,則詞意軒輊判然矣。若云以世爲北臣之故,則延壽之曾大父曉、大父仲舉皆仕於齊,故國之思,當在鄴都……而紀中書法仍右周而左齊。蓋延壽爲唐臣,故以唐所承爲正,非因先世仕北之故也。(18)錢大昕的分析是合情合理的。《南史》、《北史》史尊北抑南的書法,並非僅代表作者李延壽的個人立場,而是唐朝國家意識形態的反映。
如果說北朝正統論在唐初代表着一種政治立場,後來它則逐漸衍生爲一種史學觀念,這種史學觀念對隋唐直至北宋前期的歷史著作產生了比較廣泛的影響。皇甫湜對此深有感觸,他在討論東晉、北魏正閏問題時,曾談到唐人史書的傾向性:“往之著書者有帝元(指元魏),今之爲録者皆閏晉。”(19)皇甫湜是中晚唐人,根據他的說法,堅持北朝正統是唐人史書在處理南北朝關係時所採取的普遍原則。甚至連釋氏史書中也能看到這種傾向性,唐釋道宣《大唐内典録》就對南北朝的正閏紛争表明了他的態度:
世襲亂離,魏晉更霸,各陳正朔,互指僞朝。……仍自諸代國史,昌言我是彼非,斯則一是一非,一政一虐,都難愜當,誰敢籌之?故北魏以江表爲島夷,南晉以河内爲獯鬻。周承魏運,魏接晉基,餘則偏王,無所依據。而宋、齊、梁、陳之日,自有司存,國亡帝落,遂即從諸筆削,可不然乎?(20)饒宗頤先生試圖從道宣的家世去解釋他主張北朝正統的傾向,因謂“道宣父於陳爲顯宦,彼以南人仕北,或有所忌諱”云云(21)。這一看法恐怕還值得斟酌。據《大唐内典録》卷首題記,此書撰於高宗麟德元年(664),時過境遷之後,此時南北正閏之辨已經不再是一個敏感的政治問題,生爲唐人的道宣似乎不應該存有什麽忌諱。我覺得,與其將道宣的傾向理解爲個人特定的政治立場,毋寧把它看作是受唐代盛行的北朝正統論影響而形成的一種大衆化的歷史觀念。
隋唐時代的北朝正統論,除了軒輊南、北一層意思,還有一個東、西統系的取捨問題。自北朝分立,周齊相争,雙方都以元魏的繼承者自居。魏周禪代之際,百官上奏曰:“今魏曆告終,周室受命,以木承水……惟文王(按宇文覺追尊其父爲文王)誕玄氣之祥,有黑水之讖,服色宜烏。”(22)而先於北周建國的北齊,也同樣自稱以木德承魏水德(23)。成書於北齊時代的魏收《魏書》,自然取尊東抑西的立場。王嗚盛指出:“《魏書》直以東魏孝静帝爲正而西魏爲僞,故不爲立紀,僅附見《孝静紀》中……無非助齊抑周之意。”(24)及至齊滅於周,周隋禪代,北魏、西魏、北周一系的法統得以確立,魏收《魏書》的政治立場理所當然地受到批判。開皇間,文帝“以魏收所撰書褒貶失實”(25),“敕著作郎魏澹與顏之推、辛德源更撰《魏書》,矯正收失。澹以西魏爲真,東魏爲僞,故文、恭列紀,孝靖稱傳”(26)。魏澹《魏書》可以說是專爲樹立西魏正統而撰述的一部史學著作,此書雖早已不傳,但據宋人考證,知今本《魏書·太宗紀》亡佚,係後人以魏澹書補入,故其義例書法與魏收之書迥然有别,余嘉錫先生論之已詳(27)。
李延壽修《北史》,雖多取资於魏收《魏書》,但在涉及正統問題時,採取的立場却是與魏澹非常接近的。《北史·序傳》載其上《南史》、《北史》表,稱《北史》“起魏登國元年,盡隋義寧二年,凡三代二百四十四年,兼自東魏天平元年,盡齊隆化二年,又四十四年行事,總編爲本紀十二卷、列傳八十八卷,謂之《北史》”云云。所謂“三代”者,即北魏(西魏)、周、隋,這是《北史》的主綫,而東魏、北齊則衹是被作者視爲“三代”之附庸而已。關於《南史》、《北史》尊西抑東的書法,上文所引何德章文已有詳细論證,兹不贅述。
成書於中宗景龍三年(709)的元行沖《魏典》是惟一一部編年體的元魏國史,“起道武帝,終宇文革命”。至於東、西分立,它所採取的體例是:“孝武入關,則書東魏爲東帝,並載兩國事。”(28)雖云“並載兩國事”,但西魏不稱“西帝”,却稱東魏爲“東帝”,顯然是以西魏紀年,採取以西魏爲主的立場。
不過,論及北朝正統論所涉及的東、西統系取捨問題,還應該注意到唐宋文獻中存在的三條“反證”。其一,《藝文類聚》帝王部在東晉之後續以宋、齊、梁、陳諸帝,梁、陳之間插入北齊文宣帝,但却不取北魏、周、隋(29)。這應當作何解釋呢?《藝文類聚》編纂於武德五年至七年,奉詔參與編修的有給事中歐陽詢、秘書丞令狐德棻等人。作爲一部唐初官修類書,且又是這樣一些身份顯赫的作者,似乎没有理由採取尊南抑北、尊東抑西的立場(30)。若謂因襲北齊之《修文殿御覽》,則不當取南朝而去北魏(東魏)。看來其中當另有緣故。《四庫提要》曾對《藝文類聚》的門類提出批評:“其中門目,頗有繁簡失宜,分合未當。如山水部五岳存三,四瀆闕一;帝王部三國不録蜀漢,北朝惟載高齊。”(31)如此說來,《藝文類聚》帝王部之取南朝、北齊而捨北魏、周、隋,無非是編纂過於粗率而已,並没有什麽深意,與作者的正統立場其實是毫不相干的。
另外一條似乎與唐人正統觀念相矛盾的史料也值得認真分析,這條史料見於《魏書》。《魏書·天象志》共計四卷,其中第三、四兩卷早在宋初即已亡佚,今本係後人補入。百衲本《魏書》在《天象志三》的卷末附有宋人劉攽、劉恕等人的校語,談到了這兩卷文字的來歷:
魏收書《天象志》第一卷載天及日變,第二卷載月變,第三、第四卷應載星變。今此 二卷,天、日、月、星變編年總繫魏及南朝禍咎。蓋魏收《志》第三、第四卷亡,後人取他人所撰《志》補足之。魏澹書世已無本,據目録作西魏帝紀,而元善見、司馬昌明、劉裕、蕭道成皆入列傳。此《志》主東魏,而晉、宋、齊、梁君皆稱帝號,亦非魏澹書明矣。《唐書·經籍志》有張太素《魏書》一百卷,故世人疑此二卷爲太素書《志》。《崇文總目》有張太素《魏書·天文志》二卷,今亦亡矣。惟昭文館有史館舊本《魏書·志》第三卷,前題朝議郎、行著作郎修國史張太素撰。太素唐人,故諱“世”、“民”等字。今本《天象志》之三、四兩卷,其繫年始於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396),北魏之後續以東魏紀年,至孝静帝武定八年(550)東魏國亡爲止,且謂“是時兩主立,而東帝得全魏之墟,於天官爲正”云云,顯然不可能出自力主西魏正統的魏澹《魏書》;而其中提及東晉、南朝諸帝,大都以帝號相稱,則又與魏收《魏書》的書法不符。劉攽等人認爲當爲張太素《魏書·天文志》,這一推斷是有道理的。按張太素,《舊唐書》一作“張大素”,附見其父張公謹傳:“大素,龍朔中歷位東臺舍人,兼修國史……撰《後魏書》一百卷。”但此書之《天文志》實出僧一行之手,《舊唐書》卷一九一《僧一行傳》曰:“初,一行從祖東臺舍人太素,撰《後魏書》一百卷,其《天文志》未成,一行續而成之。”那麽,一行所撰《後魏書·天文志》爲何要以東魏爲正統呢?我想這與它的史源有關。此前的紀傳體《魏書》僅有魏收和魏澹兩種,有關元魏的天象記載,一行衹能以此兩書爲藍本;而魏澹《魏書》原本是没有志的,至唐高宗時,“魏澹孫同州刺史克己續十志十五卷”(32),但魏克己的續志未必廣爲人知,故一行所撰《後魏書·天文志》極有可能是以魏收《魏書·天象志》爲藍本的,以東魏繫年,想必是因襲魏收的義例,如“東帝得全魏之墟,於天宫爲正”之類的說法,當然也祇能是出自魏收的手筆。不過,一行之《天文志》還兼載東晉、南朝天象,而魏收《天象志》是不涉及東晉、南朝的,看來一行似曾兼採《宋書》、《南齊書》和《隋書》的《天文志》,故對東晉、南朝諸帝大抵以帝號相稱,與魏收之書法自是有所不同。總之,一行所撰《後魏書·天文志》雖以東魏繫年,但並非作者刻意爲之,故不能反映唐人的正統觀念。
宋代文獻中也有一條讓人覺得蹊蹺的“反證”,見於《太平御覽》。《太平御覽》採取的是北朝正統論的王朝體系,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書以東魏入皇王部(卷一○四),而以北齊入偏霸部(卷一三○至卷一三一),豈不是自相矛盾嗎?這大概是它因襲前代類書的結果。關於《太平御覽》的取材,陳振孫說得很清楚:“以前代《修文御覽》、《藝文類聚》、《文思博要》及諸書參詳條次修纂。”(33)以校勘學名家的近代學者曹元忠認爲:“皇王部於東魏後即接後周諸帝,而退北齊諸帝於偏霸部……當仍《文思博要》目次之舊。”(34)這個推論衹說對了一半。《文思博要》是唐代貞觀年間的官修類書,照理說不應視東魏爲正統。據我分析,將東魏列入皇王部可能是以北齊《修文殿御覽》爲藍本,而以北齊入偏霸部纔是因襲唐人所修《文思博要》的門類。衹有這樣纔能解釋《太平御覽》的自相矛盾。
綜上所述,隋唐時代盛行的北朝正統論,其基本立場是尊北而抑南、尊西而抑東,是以建構魏(北魏、西魏)、周、隋、唐正統王朝體系爲核心的一種社會主流意識形態。
二、尋找北朝歷史的“入口”
作爲隋唐社會主流意識形態的北朝正統論,其實存在着一個很大的破绽,那就是它的正統來源問題。閻步克先生說,北朝是魏晉南北朝時代的“歷史出口”(35),這是基於魏晉南北朝歷史大勢的一種判斷;如果借用這個說法,從華夏正統觀的角度來看,便會產生一個令人困惑的問題:雖然通向隋唐帝國的“出口”是在北朝,但從北朝却似乎找不到一個“入口”——也就是說,北朝正統没有令人信服的來源。歐陽修謂歷代正統之論“其可疑之際有三”,其中之一就是“東晉、後魏之際也”,其可疑之處在於:“以東晉承西晉則無終,以隋承後魏則無始。”(36)洪邁也持有類似的看法:“蓋以宋繼晉,則至陳而無所終;由隋而推之,爲周爲魏,則上無所起。”(3)王夫之說得更加直白:“唐承隋,而隋抑何承?承之陳,則隋不因滅陳而始爲君;承之宇文氏,則天下之大防已亂,何統之足云乎?”(38)秦漢以來的正統之辨,最看重政權的合法性來源,故歷代德運之争,大抵都在政權的承繼關係上做文章。歐陽修等人所質疑的就正是這樣一個問題:北朝國家法統衹能上溯到北魏,那北魏王朝的政治合法性究竟來源於何方?這就是北朝正統論難以自圓其說的最大疑點。
那麼,北魏當時究竟是如何解釋這個問題的呢?孝文帝太和十四十五年(490—491)的德運之争,一派主張繼承十六國的法統,即曹魏土德—西晉金德—石趙水德—慕容燕木德—苻秦火德—拓跋魏土德;另一派則主張遠承晉統,即曹魏土德—西晉金德—拓跋魏水德。後者提出的理由是:
案神元、晉武,往來和好。至于桓、穆,洛京破亡。二帝志摧聰、勒,思存晉氏,每助劉琨,申威並冀。是以晉室銜扶救之仁,越石深代王之請。平文、太祖,抗衡苻石,終平燕氏,大造中區。則是司馬祚終於郏鄏,而元氏受命於雲代。
蓋自周之滅及漢正號,幾六十年,著符尚赤。……自有晉傾淪,暨登國肇號,亦幾六十餘載。……紹晉定德,孰曰不可。綜合《魏書》的相關記載來看,北魏與西晉在時間距離上的懸隔,是當時雙方争議的焦點所在,故李彪、崔光等人以“漢弃秦承周之義”來爲魏承晉統張目。孝文帝雖然决定採納此說,其實内心也不無猶豫,從詔書中可以看出他的疑慮:“越近承遠,情所未安。然考次推時,頗亦難繼……便可依爲水德。”(39)
其實在後人看來,魏承晉統說之難以成立,主要還不在“越近承遠”的牽强附會,更要害的問题在於,與北魏前後並存的東晉對北朝自詡的華夏正統構成了最大的障礙。從血統上來說,與西晉一脈相承的東晉具有無可置疑的政治合法性來源,同時代的五胡十六國也普遍認同東晉的華夏宗主身份(40)。甚至就連某些北魏士人也不例外,崔鴻《十六國春秋》就很能說明問題,據劉知幾說,“(崔)鴻書之紀網,皆以晉爲主,亦猶班書之載吴、項,必繫漢年;陳志之述孫、劉,皆宗魏世”(41)。這就是說,《十六國春秋》皆是以東晉繫年、以東晉爲正統的。因此,僅憑北魏據有“中國”的地利,還很難撼動東晉在人們心目中的正統王朝地位。於是魏收便圍繞晉元帝司馬睿的血統做起了文章,請看《魏書》卷九六《僭晉司馬睿傳》的說法:
僭晉司馬睿,字景文,晉將牛金子也。初晉宣帝生大將軍、琅邪武王伷,伷生冗從僕射、琅邪恭王覲。覲妃譙國夏侯氏,字銅環,與金奸通,遂生睿,因冒姓司馬,仍爲覲子。由是自言河内温人。不過,這個故事並非魏收憑空捏造的政治謡言,它源於東晉南朝時期一個流傳甚廣的傳說。《宋書》卷二七《符瑞志上》就有這樣一段記載:
先是,宣帝(即司馬懿)有寵將牛金,屢有功,宣帝作兩口榼,一口盛毒酒,一口盛善酒,自飲善酒,毒酒與金,金飲之即斃。景帝(即司馬師)曰:“金名將,可大用,云何害之?”宣帝曰:“汝忘石瑞馬後有牛乎?”元帝母夏侯妃與琅邪國小史姓牛私通,而生元帝。沈約在這裏講述了兩個故事,一個是司馬懿鴆殺牛金的傳說,另一個是夏侯妃與牛氏私通而生元帝的傳說。這兩個傳說都與“牛繼馬後”的讖語有關:“初,魏明帝青龍三年冬十一月,張掖郡丹陽川谷坌溢,有石流出,立於川中,有馬行列,而犧牛在後。……占者或云‘牛繼馬後’。”(42)按沈約的說法,司馬懿鴆殺牛金是受到了這一讖語的暗示,而讖語之真正應驗,却是後來夏侯妃與牛氏私通而生元帝一事。《魏書》的史源很可能就出自於此(43),祇不過魏收誤解了沈約的意思,將兩件事混爲一談,故謂司馬睿爲牛金私生子(44)。
這個迂怪不經的傳說頗遭後人非議,隋朝學者王劭直言其誣妄:“沈約《晉書》造奇說,云琅琊國姓牛者,與夏侯妃私通,生中宗;因還叙宣帝以毒酒殺牛金,符證其狀。收承此言,乃云:司馬睿,晉將牛金子也。”劉知幾也批評說:“沈氏著書,好誣先代,於晉則故造奇說,在宋則多出謗言,前史所載,已譏其謬矣。而魏收黨附北朝,尤苦南國,承其詭妄,重以加諸。遂云馬睿出於牛金,劉駿上淫路氏。”(45)據他們說,這個故事最早見於沈約所撰《晉書》(46),並因此認定它是由沈約一手杜撰出來的“奇說”,但事實並非如此。據我查考的結果,早在孫盛《晉陽秋》中就已出現這個傳說(47)。《晉陽秋》成書於東晉孝武帝太元以前,由此看來,這大概是從東晉中葉開始流行的一個政治謡言(48)。
用這樣一個荒誕無稽的政治謡言去否定東晉王朝的政治合法性,以達到樹立北朝正統的目的,自然是很難令人信服的。因此,直到唐朝中葉,仍有人在繼續孜孜不倦地爲魏承晉統說尋找符命的根據,《舊唐書》卷一○二《元行沖傳》曰:
行沖以本族出於後魏,而未有編年之史,乃撰《魏典》三十卷,事詳文簡,爲學者所稱。初魏明帝時,河西柳谷瑞石有牛繼馬後之象,魏收舊史以爲晉元帝是牛氏之子,冒姓司馬,以應石文。行沖推尋事迹,以後魏昭成帝名犍,繼晉受命,考校謡讖,特著論以明之。(49)元行沖爲“牛繼馬後”的讖語找到了一個新的解釋。魏收“謂元帝本出牛氏,行沖以爲非”,他認爲承繼司馬氏的“牛”應驗在北魏昭成帝什翼犍身上,將什翼犍建立代國看作是魏承晉統的標誌。
爲了解决北朝正統的來源問題,文中子王通曾提出另外一套銜接東晉南北朝歷史的正統體系。關於文中子其人其書的真僞,自宋以來頗多争議。但一般認爲,《中說》一書確是出自文中子門人之手,可以代表王通的思想(50)。王通的正統觀念在《中說》中多有反映,如他在談到《元經》一書的旨趣時說:“《元經》其正名乎。皇始之帝,徵天以授之也;晉、宋之王,近於正體……齊、梁、陳之德,斥之於四夷也。以明中國之有代,太和之力也。”(51)這裏說的“皇始之帝”指北魏道武帝,“太和”則指孝文帝。王通主張東晉、劉宋爲正統,劉宋亡國之時,正值北魏孝文帝在位,故正統轉歸於魏,是謂“中國之有代”。《中說·周公篇》亦云;“元魏之有主,其孝文之所爲乎。中國之道不墜,孝文之力也。”意謂元魏之所以能够獲得華夏正統,乃是孝文帝的功勞。
爲了鼓吹他這一套正統體系,王通還特意編纂了一部從西晉到隋朝的編年史,這就是文中子六經之一的《元經》。他的弟子程元曾經問他撰述六經的意圖,他答稱“修《元經》以斷南北之疑”,阮逸注云:“晉東遷,故南朝推運曆者因以齊、梁、陳爲正統;後魏據中原,故北朝推運曆者以北齊、周、隋爲正統。於是南北二史夷虜相稱,而天下疑矣。《元經》者,所以尊中國,故中國無主,則正統在晉、宋,中國有主,則正統歸魏、周。”(52)這就是說,《元經》一書是專爲解决南北正統之争而作的。學界普遍認爲,今本《元經》是出自北宋阮逸之手的一部僞書,但如果我們將該書的正統體系與《中說》做一比較,就會發現兩者是基本吻合的。今本《元經》凡十卷,前九卷舊題王通作,始於西晉太熙元年(290),迄隋開皇九年(589);最後一卷題爲唐薛收續撰,自開皇十年至武德元年(53)。此書之紀年,自西晉、東晉以迄於劉宋;宋亡,即改以北魏紀年,由北魏、西魏、北周以迄於隋。歐陽修曾對《元經》的紀年表示非議:“文中子作《元經》,欲斷南北之疑也。絕宋於元徽五年,進魏於太和元年,是絕宋不得其終,進魏不得其始。”(54)這其實是一個誤解。歐陽修之所以有這樣的意見,可能是因爲《元經》卷八在宋元徽五年(477)下附注了“魏太和元年”的緣故,但直至順帝昇明三年(479)“禪位僞齊”、劉宋亡國爲止,都是以宋紀年,從卷九太和四年(480)起纔改用北魏紀年。
這套正統體系與隋唐時代盛行的北朝正統論的主要不同之處,就是改魏承晉統爲魏承宋統,爲北朝國家的政治合法性來源提供一種新的解釋,使其能够與東晉南朝的歷史相對接,從而解决北朝正統論所無法解决的“入口”問題。他的這一主張後來似乎得到了唐人的呼應。據《舊唐書》卷八四《裴光庭傳》,開元間,“時有上書請以皇室爲金德者,中書令蕭嵩奏請集百僚詳議。光庭以國家符命久著史策,若有改易,恐貽後學之誚,密奏請依舊爲定,乃下詔停百僚集議之事”(《新唐書·裴光庭傳》所記略同)。此事因缺乏更詳细的記載,無法得知上書者的具體主張。所謂金德說究竟是如何闡釋其德運體系的呢?我們不妨做一分析。
在通行的唐朝土德說的基礎上加以推斷,可以將土德說和金德說分别序列如下:
如果我們對金德說的上述推定不誤,可以看出這種新的德運體系與王通所主張的魏承宋統說是一脈相承的。上書者的動機大概也是爲了釋“南北之疑”,而試圖對傳統的北朝正統論加以修正。此項建議受到中書令蕭嵩的重視,但時任侍中兼吏部尚書的裴光庭“與蕭嵩争權不協”,這可能是他持反對意見的一個原因。於是一場可以預見的德運論辯就這樣被化解於無形。
三、南朝正統論之潜流
隋唐時代盛行的北朝正統論,主要是建立在北朝—隋唐國家法統基礎之上的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我們知道,傳統政治文化中的正統論,除了講求國家法統的合法性之外,華夏種族的血統和儒家文化的道統也同樣是很被看重的因素。若就這兩個因素而言,南朝有足够的理由被視爲天下正朔之所在。况且即使在南北統一之後,隋唐文化的南朝化也表現得相當明顯(55)。所以我們便不難理解,爲什麼在隋唐時代,面對北朝法統的繼承者所擁有的政治權威和話語霸權,仍有不少漢族士人始終堅守着南朝正統的固有信念。
如所周知,雖然北朝正統論後來成爲隋唐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但東晉、南朝在當時的南北正統之争中却是佔有明顯上風的。東晉自不必說,即便在南北朝時代,南朝正統論不僅僅是南朝士人的主張,甚至也是許多北朝士大夫共有的文化觀念。《北齊書》卷二四《杜弼傳》有一段爲人熟知的記載:
(杜)弼以文武在位,罕有廉潔,言之於高祖。高祖曰:“弼來,我語爾:天下濁亂,習俗已久。今督將家屬多在關西,黑獭常相招誘,人情去留未定。江東復有一吴兒老翁蕭衍者,專事衣冠禮樂,中原士大夫望之以爲正朔所在。我若急作法網,不相饒借,恐督將盡投黑獺,士子悉奔蕭衍,則人物流散,何以爲國?”這是東魏時期的事情。高歡的這段話說得很坦率,相當真實地反映了北朝士人的正統觀念和文化立場。當然,這也許與六鎮起義後鮮卑化回潮、胡漢矛盾加劇的現實有關,也與蕭梁當時相對安定的政治局面不無關係,但這並不是說北朝士人傾心南朝的正統觀念衹是該時期的特殊歷史現象。事實上,在東晉和南朝宋、齊、梁時代,北方士人對代表着華夏正朔的南方政權一直寄予厚望。直到侯景之亂以後,北朝士人纔算是對南朝徹底絕望了。因此,後來持南朝正統論者惟獨不把陳納入正統王朝之列,這大概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要說北朝士人傾心南朝的正統觀念是南北朝時代的一種普遍現象,可是在北朝文獻裏却似乎可以找到與此相反的證據。《洛陽伽藍記》中有這樣一個故事:北魏永安二年(529),梁朝使者陳慶之出使洛陽,某日宴會,席間多爲南人,“惟有中大夫楊元慎、給事中大夫王是中原士族”,慶之因醉謂諸人曰:“魏朝甚盛,猶曰五胡。正朔相承,當在江左,秦皇玉璽,今在梁朝。”楊元慎當即義正辭嚴地加以反駁:“江左假息,僻居一隅。……我魏膺籙受圖,定鼎嵩洛,五山爲鎮,四海爲家。移風易俗之典,與五帝而並迹;禮樂憲章之盛,浚百王而獨高。”(56)何德章先生認爲,這表明北方漢族人士已不再把所謂“正朔相承”或“秦皇玉璽”看成正統所在的根據,而是視“定鼎嵩洛”、移風易俗、興復儒教的北魏王朝爲正統(57)。我覺得這或許衹是一種表象,不一定能够反映北方士人的真實心態。對於楊元慎的話,應當結合具體語境加以分析:一方是南朝使者,一方是北朝士大夫,雙方在酒席上互相貶抑,彼時彼地,楊元慎的宣言,與其說代表一種文化觀念,毋寧說代表一種政治立場。要用這條史料來說明北方士人的正統理念,恐怕是缺乏說服力的,遠不如高歡的話真實可信。
當鮮卑人的北朝政權爲漢人建立的隋唐王朝所取代,尤其是在隋朝統一南朝之後,北朝正統論纔逐漸佔據上風。但傳統的正統觀念在士人階層中仍然具有相當頑固的影響,費長房《歷代三寶記》就是一例。此書前三卷爲“帝年”,列有歷代年表,值得注意的是它的紀年:卷三東晉以後爲宋、齊、梁,梁以後則以周、隋相承。卷八、卷九著録十六國和北魏、北齊譯經,却以東晉、宋、齊、梁帝號代稱其時代,如稱晉孝武帝世、宋文帝世、齊武帝世、梁武帝世等;卷九著録陳朝譯經,則以北周帝號代稱其時代,如稱周武帝世(58)。與隋唐時代盛行的以西晉、北魏(西魏)、周、隋、唐一脈相承的北朝正統論所不同的是,貫穿於《歷代三寶記》一書中的正統王朝譜系是西晉、東晉、宋、齊、梁、周、隋。此書撰述於開皇十七年,已在隋朝統一之後,作者何以會站在南朝正統的立場之上呢?陳垣先生說:“此固非僧人之所知,實當時之一般心理耳。……蓋自晉室渡江後,南北分立者二百六十餘年,中原士夫之留北者,始終以中國爲未滅。”(59)確如援菴先生所言,此書所持南朝正統論絕非費長房的發明,而應當是當時士人階層中很有影響的一種觀點。這一正統王朝譜系最符合漢族士人的理想,它既能最大限度地捍衛東晉、南朝的正統性,同時又爲看似走進死胡同的南朝找到了一個歷史出口,從而避免了洪邁所說的那種“以宋繼晉則至陳而無所終”的尷尬結局,使東晉、南朝能够與統一的隋唐帝國銜接爲一個整體。
關於南朝正統論的具體主張,後來皇甫湜在《東晉元魏正閏論》中做了比較明確的闡釋:
晉爲宋,宋爲齊,齊爲梁,江陵之滅,則爲周矣。陳氏自樹而奪,無容於言,况隋兼江南,一天下,而授之於我。故推而上,我受之隋,隋得之周,周取之梁。推梁而上,以至於堯舜,得天統矣。則陳僭於南,元閏於北,其不昭昭乎?其不昭昭乎?(60)值得注意的是,皇甫湜極力推崇的南朝正統論,與《歷代三寶記》所採用的正統王朝譜系是完全吻合的。這當然不是偶然的巧合。隋唐時代,雖然北朝正統論已經成爲國家意識形態的一部分,但在士人階層中,有關南北正統的争議還遠没有結束,費長房和皇甫湜主張的南朝正統論就是其中很有代表性的一種意見。持南朝正統論者之所以要將陳排斥於正統王朝之外,不外乎兩個原因:其一,通向隋唐帝國的“出口”畢竟在北而不在南,閏陳而正周,纔能將南朝統系與隋唐統一王朝銜接在一起;其二,如上所述,侯景之亂以後,北方士人對衰亂已極的南朝已經不抱任何希望,南北正閏的傳統理念隨之開始發生轉變,而後楊氏代周,政權轉入漢人之手,更堅定了北方士人認同周、隋正統的信念。因此,皇甫湜認爲蕭梁之亡與北周之興,標誌着南朝正統的終結和南北正閏的轉换,故謂“周取之梁”。由於他把梁元帝江陵之陷視爲蕭梁滅亡的標誌,認爲事出其後的梁陳禪代於理無據,因謂“陳氏自樹而奪”,由此消解了陳氏政權的政治合法性來源(61)。
皇甫湜寫作此文的初衷,原是爲了否定北魏正統,並借此爲東晉正名。對北魏歷史地位的評價,乃是唐代南北正統之争的焦點所在,而是否承認北魏王朝的政治合法性,實爲南朝正統論與北朝正統論的重要分水嶺。由於唐王朝將北魏視作北朝國家法統的源頭,故明確承認其正統地位,但這種官方意識形態在士人階層中未必能够獲得普遍的認同。尤其是自中唐以後,一些漢族士大夫對北魏王朝的政治合法性提出公開質疑,其中種族問題往往成爲關鍵的癥結,如劉知幾指斥“魏本出於雜種,竊亦自號真君”(62),皇甫湜也以“拓跋氏種實匈奴”作爲否定北魏正統的重要理由。與此同時,他們極力闡揚東晉王朝的正統性,《史通·探賾篇》給予東晉政權一個明確的歷史定位:“於時中原乏主,海内横流,逖彼東南,更爲正朔。適使素王再出,南史重生,終不能别有異同。”皇甫湜在《東晉元魏正閏論》中着重强調東晉政權的政治合法性來源:“惠帝無道,群胡亂華,晉之南遷,實曰元帝。與夫祖乙之圮耿,盤庚之徙亳,幽王之滅戲,平王之避戎,其事同,其義一矣。”這些言說中流露出對於異族威脅的焦慮與戒惕心理,不妨從中晚唐時代所面臨的内憂外患去解讀它們背後的語境。
唐人還有另外一種别出心裁的南朝正統論,是由蕭穎士提出來的。《新唐書》卷二○二《蕭穎士傳》曰:
嘗謂:“仲尼作《春秋》,爲百王不易法,而司馬遷作本紀、書、表、世家、列傳,叙事依違,失褒貶體,不足以訓。”乃起漢元年迄隋義寧編年,依《春秋》義類爲傳百篇。在魏書高貴崩,曰“司馬昭弑帝於南闕”。在梁書陳受禪,曰“陳霸先反”。……乃黜陳閏隋,以唐土德承梁火德。皆自斷,諸儒不與論也。有太原王緒者,僧辯裔孫,撰《永寧公輔梁書》,黜陳不帝,穎士佐之,亦著《梁蕭史譜》及作《梁不禪陳論》以發緒義例,使光明云。這裏說的究竟是一部什麽樣的書呢?本傳語焉不詳。不過蕭穎士曾在寫給韋述的一封信中談及撰述此書的具體想法:“僕不揆,顧嘗有志焉。思欲依魯史編年著《歷代通典》,起於漢元十月,終於義寧二年,約而删之,勒成百卷,應正數者舉年以繫代,分土宇者附月以表年。於《左氏》取其文,《穀梁》師其簡,《公羊》得其和,綜三傳之能事,標一字以舉凡。”(63)此書今已不傳,亦未見於著録。從這僅有的記載來看,可知《歷代通典》是一部專在義例、書法上做文章的編年體通史,故趙翼說:“觀穎士書法,則並開朱子《網目》之體例矣。”(64)此書獨創的南朝正統論,將南朝之陳與北朝之周、隋全都排斥出正統王朝之列,而以唐朝之土德直接承襲蕭梁之火德。蕭穎士之所以獨尊蕭梁,主要是出於個人感情,《新唐書》稱其爲“梁鄱陽王恢七世孫”,這就是他“黜陳閏隋”的主要動機。蕭穎士的南朝正統論摻雜了太多的個人因素,被章太炎斥爲“黨伐之見”、“偏私之言”(65),其書之不傳於世,也就不難理解了。
四、徑承漢統說的提出及其政治實踐
東晉南北朝以來的南北正統之争,給後人留下的是這樣一個難題:北朝正統論堪稱隋唐時代主流的歷史觀念,但因無法解釋清楚其正統源頭而受到人們質疑;南朝正統論雖然在士人階層中仍具有很大影響力,但顯然不可能爲隋唐政權所接受。於是便有人提出一種折衷意見:不妨略過魏晉南北朝分裂時代,直接上承兩漢法統。
首倡此說者是文中子王通。據唐杜淹《文中子世家》說:“仁壽三年,文中子冠矣,慨然有濟蒼生之心,西游長安,見隋文帝。帝坐太極殿,召見,因奏《太平策》十有二策。”(66)《中說·魏相篇》也提到此事:“子謁見隋祖,一接而陳十二策。”關於《太平策》的主旨,詳見《中說·關朗篇》:
子謂薛收曰:“元魏已降,天下無主矣,開皇九載人始一。先人有言曰:敬其事者大其始,慎其位者正其名。此吾所以建議於仁壽也:陛下真帝也,無踵僞亂,必紹周、漢,以土襲火,色尚黄,數用五,除四代之法(67),以乘天命,千載一時,不可失也。高祖偉之而不能用。所以然者,吾庶幾乎周公之事矣,故十二策何先?必先《正始》者也。”(68)根據王通的這番自述,可知《太平策》的第一篇名曰《正始》,作者開宗明義地向隋文帝提出了徑承漢統的建議。王通認爲,南北朝是一個“天下無主”的時代,直到開皇九年滅陳之後方纔獲得正統地位,因此他主張隋朝當以土德承漢之火德,而不應該承周之統,以火代木。據《文中子世家》說,文帝“下其議於公卿,公卿不悦”。這是可想而知的結果。楊氏代周而立,隋朝政權的政治合法性是建立在繼承北周法統的基礎之上的,“以火承木”可以說是隋朝政治家的惟一選擇,王通的意見未免太不合時宜了。因爲這個主張行不通,所以後來他纔又提出了魏承宋統的正統譜系,試圖對北朝國家的華夏正統來源做出新的解釋,“以斷南北之疑”。
有趣的是,王通之孫王勃後來也倡言唐朝徑承漢統說,《舊唐書》卷一九○上《王勃傳》曰:
勃聰警絕衆,於推步曆算尤精,嘗作《大唐千歲曆》,言唐德靈長千年,不合承周、隋短祚。其論大旨云:“以土王者,五十代而一千年;金王者,四十九代而九百年;水王者,二十代而六百年;木王者,三十代而八百年;火王者,二十代而七百年。此天地之常期,符曆之數也。自黄帝至漢,並是五運真主。五行已遍,土運復歸,唐德承之,宜矣。魏、晉至於周、隋,咸非正統,五行之沴氣也,故不可承之。”(69)王勃對唐朝的正統來源做出了新的解釋,按他的說法,唐朝土德當承自漢之火德,而不應承隋之火德。他把魏晉至周隋都列入閏位,認爲“上自曹魏,下至隋室,南北兩朝,咸非一統,不得承五運之次”,這種主張顯然是受了王通的影響,衹不過比他祖父還要走得更遠——就連大一統的隋朝,也被他排斥在正統王朝之外。唐人謂“勃言迂闊,未爲當時所許”(70),也許這種意見當時尚未引起唐朝統治者的注意。
到了武后和玄宗時期,王勃的上述觀點開始在政治上發生影響。載初元年(689),武后宣布改用周正,以十一月爲歲首,聲稱“今推三統之次,國家得天統,當以建子月爲正”(71),其理論根據來自於董仲舒的三統說。同時,又“以周、漢之後爲二王後,封舜、禹、湯之裔爲三恪,周、隋同列國,封其嗣”(72)。此舉意味着將唐朝國家法統的來源直接指向漢朝,而從曹魏到隋朝的正統地位通通都被否定了,《改元載初赦》對此做了具體的闡釋:
自魏至隋,年將四百,稱皇僭帝,數十餘家。莫不廢王道而立私權,先詐力而後仁義。勛未逾於列國,德不慚於霸圖。雖復時合諸侯,一匡區域:晉武踐祚,茂烈多慚於水官;隋帝乘時,雄圖不逮於秦氏。惟彼二君閏位,况區區者,豈宜當三統之數者乎?(73)這意思是說,自曹魏以來的統一王朝僅有西晉和隋朝,若論兩國之功業勛德,尚不及秦朝之盛,故理當列入閏位,至於其它偏據王朝,當然更無足挂齒了。武后對唐朝正統的重新定位,顯然受到王勃的影響,不妨把它視爲唐承漢統說的第一次政治實踐(74)。不過,中宗復位後,随即於神龍元年(705)五月宣布“依舊以周、隋爲二王後”(75),恢復了舊制。
玄宗時期,又一次有人向朝廷建言唐承漢統說,並被玄宗採納而付諸實施。天寶九載九月,處士崔昌上《大唐五行應運曆》,採王勃舊說,“以王者五十代而一千年,請國家承周、漢,以周、隋爲閏”(76)。“書奏,詔公卿議,是非相半。時上方希古慕道,得昌疏,甚與意愜。宰相(李)林甫亦以昌意爲是”(77)。於是玄宗下詔,以唐土德承漢火德,自曹魏以下歷代帝王皆黜之,尊周、漢爲二王後,並殷商爲三恪,同時廢去魏、周、隋之韓、介、酅三國公。“是歲,禮部試《土德惟新賦》,即其事也。”(78)可見這在當時是很有政治影響的一件大事。但僅僅三年之後,事情就發生了變故。“及楊國忠秉政,自以隋氏之宗,乃追貶崔昌並當時議者”(79)。於是“魏、周、隋依舊爲三恪及二王後,復封韓、介、酅等公,其周、漢、魏、晉、齊、梁帝王廟,依舊制”(80)。這是天寶十二載的事情。
雖然唐承漢統說的兩次政治實踐最終都歸於失敗,但仍然可以看出這種政治學說在唐朝影響之大。王通祖孫先後提出的隋、唐徑承漢統說,爲隋唐時代的南北正閏之争帶來了新的思維。當然,在隋朝及唐初的時代環境下,如此大膽的見解尚不可能爲政治家所接受,因爲堅持北朝正統以解决隋唐政權的政治合法性,在當時來說畢竟還是一個非常緊要的現實問题。而到了中唐以後,時移世變,大唐王朝的正統性已經毋容置疑,北朝正統論也成爲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於是像唐承漢統這樣“迂闊”的主張居然可以一而再地付諸實施。不過,這種政治實踐肯定是難以持久的。在五德終始說盛行的隋唐時代,在宋儒提出“絕統”、“無統”說之前,把整個魏晉南北朝乃至隋朝都摟斥於正統王朝之外,這樣的正統譜系很難爲人們普遍接受(81)。
綜上所述,由南北朝所留下的歷史遺產而引起的正閏之争,關乎政治立場、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在隋唐士人階層中存在着廣泛而持久的争議。概括起來,主要有北朝正統論、南朝正統論和徑承漢統論三種截然不同的正統體系,而各個體系之中往往又包含着若干不同的見解和主張。現將各家正統說加以梳理,列爲下表。
五、走出魏晉南北朝
東晉南北朝時代,政治上的長期分裂以及華夷種族之紛争,導致南北中國之間陷入空前緊張的對立和衝突狀態,雙方各逞詆誹,互争正閏,以致南人誣北爲“索虜”,北人詆南爲“島夷”(82)。當隋唐統一王朝建立之後,一方面明確承認北朝國家法統,另一方面則有意識地消弭南北政治文化傳統的差異,淡化華夷正閏的觀念。《大業拾遺記》裏有這樣一個故事:大業初,内史舍人竇威、起居舍人崔祖濬等所修《丹陽郡風俗》,“以吴人爲東夷”,煬帝看了非常不滿,遣人斥責竇威等人:
昔漢末三方鼎立,大吴之國,以稱人物。故晉武帝云:“江東之有吴會,猶江西之有汝穎,衣冠人物,千載一時。”及永嘉之末,華夏衣纓,盡過江表,此乃天下之名都。自平陳之後,碩學通儒,文人才子,莫非彼至。爾等著其風俗,乃爲東夷之人,度越禮義,於爾等可乎?然於著述之體,又無次序。各賜杖一頓。(83)在統一王朝形成之初,南北相輕的陋習依然根深蒂固,竇威等人蔑視吴人的心態,就是南北朝時代留下的後遺症。如果不能及時改變這種落後於時代的觀念意識,勢必對統一國家的形成及南北文化的融合造成阻礙。煬帝竟因此事給予竇威等人“賜杖一頓”的責罰,說明隋朝統治者已經充分意識到這一問題的嚴重性。
說到南北朝時代雙方政治立場和文化觀念的敵對衝突,人們馬上就會聯想到《魏書》與《宋書》、《南齊書》的相互攻訐和詆毁。隋唐統一,海内一家,此時人們再去書寫南北朝的歷史,自然就會心平氣和多了。隋唐時期修撰的南北朝史書,雖然總體上傾向於北朝正統的立場,但一般來說並不刻意强調南北正閏的區别,既没有魏收、沈約筆下的劍拔弩張,也没有宋、明史家那麼堅定的政治原則。
開皇間,魏澹奉詔重修《魏書》,其“義例與魏收多所不同”,譬如東晉南朝皇帝卒,魏收皆“書之曰死”,而魏澹改爲“諸國凡處華夏之地者,皆書曰卒”(84)。一字之别,化解了多少敵對氣氛。唐初官修諸史,不論南北正閏,均單獨成書,一國一史(85),這種做法多少有些讓人感到詫異。按照中國史學的傳統觀念,某個王朝纂修前朝的歷史,就無異於承認其正統地位,但唐朝統治者似乎並不在意這一點。也許更能說明問題的是,《隋書·經籍志》史部以正史、霸史區别正閏,但東晉和南北朝諸國史全都被列入“正史”,而僅將十六國史列爲“霸史”(86)。饒宗頤先生說:“《隋書·經籍志》雖由李延壽具草,實經令狐德棻過目,又由魏徵審定,最可代表官方意見。”(87)同樣可以代表官方意見的還有唐朝秘書省所掌四部圖籍的分類法,其中乙部(即史部)分爲十三類,“一曰正史,以紀紀傳表志”,“四曰霸史,以紀僞朝國史”,而東晉、南北朝諸國史也都無一例外地納入“正史”(88)。另外,上文曾談到李延壽《南》、《北》史尊北抑南的《春秋》筆法,可他在《北史·序傳》中却又是另一種說法:“魏、齊、周、隋、宋、齊、梁、陳正史,並手自寫。……又從此八代正史外,更勘雜史於正史所無者一千餘卷,皆以編入。”這裏把南北朝諸史統稱爲“八代正史”,看似與他所主張的北朝正統論相矛盾;其實在李延壽的筆下,北朝正統論衹是順應時勢的一種政治姿態,而他本人對南北正閏之争並没有斤斤計較的意思。
魏晉南北朝時代形成的南北政治文化傳統的差異,在隋唐統一帝國得到了有效的彌合。南北正閏之争的日漸淡化,就是這一歷史發展趨勢的必然結果。
六、餘論:從南北正閏之辨看宋元以降華夷觀念的演變軌跡
南北正統之辨本是爲解决隋唐王朝政治合法性來源而提出的一個問題,然而在時過境遷之後,有關南北正閏的争議却並没有就此結束。
北宋前期,北朝正統論的影響依然普遍存在。《太平御覽》以西晉、東晉、北魏、北周入皇王部(卷九五至卷一○五),而以宋、南齊、北齊、梁、陳入偏霸部(卷一二八至卷一三四)。《册府元龜》將晉、北魏、北周列入帝王部帝系門(卷一),而將宋、南齊、梁、陳、東魏、北齊列入閏位部氏號門(卷一八二),且謂南朝諸國“雖則自謂水、火、木、土之運,然而都邑居於下國,聲教隔於中州……故亦謂之閏焉”(89)。張方平《南北正閏論》一文專爲討論南北朝正統問題而作,其中有這樣一段文字:
唐以士承隋,隋以火繼周,周以木變魏,魏以水而紹金。昔漢祖之正號也,去姬氏之滅,幾六十年,閏霸秦而繼周,著爲火德,識者以爲得天統。魏氏之推曆也,去愍、懷之亡亦六十年,舍四僭而踵晉,定爲水行,議者以爲當正位。(90)此文明確主張北朝正統論,並爲北魏王朝的政治合法性來源進行辯解,其魏承晉統的說辭,與北魏太和間德運之争時李彪、崔光等人的說法如出一轍(91)。另外,宋庠的《紀年通譜》也值得注意,此書是宋代頗爲流行的一種歷史知識手册,最能代表社會大衆的歷史觀念。據司馬光說,此書“以五德相承,晉亡之後,元魏繼之,黜宋、齊、梁、陳、北齊”(92)。可見也是正北閏南的義例。宋人所持的這種觀念,大抵衹是對隋唐以來盛行於世的北朝正統論的一種因循。
司馬光修《通鑑》時,也深受南北正閏之争的困擾。據劉羲仲《通鑑問疑》可知,司馬光曾與劉恕反復討論過有關正閏的書法義例,劉恕認爲:“魏、晉、南北、五代之際,以勢力相敵,遂分裂天下……安得强拔一國謂之正統,餘皆爲僭僞哉?”司馬光對此提出兩種處理辦法:“南北朝書某主而不名,其崩薨之類,從舊史之文,不爲彼此升降。如此以理論之,雖未爲通,然非出己意,免刺人眼耳。不然,則依宋公明《紀年通譜》,以五德相承,晉亡之後,元魏繼之。黜宋、齊、梁、陳、北齊、朱梁,皆如諸國,稱名稱卒。”不過,最終修成的《通鑑》一書却是以東晉、南朝繫年的,直至文帝滅陳之後,始改用隋開皇年號。司馬光對此有一個解釋:
正閏之際,非所敢知,但據其功業之實而言之。……然天下離析之際,不可無歲、時、月、日以識事之先後。據漢傳於魏而晉受之,晉傳於宋以至於陳而隋取之,唐傳於梁以至於周而大宋承之,故不得不取魏、宋、齊、梁、陳、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年號,以紀諸國之事,非尊此而卑彼,有正閏之辨也。(93)雖然《通鑑》改變了自隋唐以來採用北朝正朔的史學傳統,但在後人看來,司馬光對於南北正閏之争其實並没有什麽明顯的傾向性,基本上是持一種不偏不倚的態度。洪邁對此有一個比較公允的評價:“晉、魏以來,正閏之說紛紛,前人論之多矣。蓋以宋繼晉,則至陳而無所終;由隋而推之,爲周爲魏,則上無所起。故司馬公於《通鑑》取南朝承晉迄於陳亡,然後繫之隋開皇九年,姑藉其年以紀事,無所抑揚也。”(94)儘管如此,由於《資治通鑑》一書所具有的强大影響力,使得隋唐以來的傳統正閏觀念從此走向式微。
不過,真正從理論上徹底顛覆北朝正統論的,還是歐陽修的“絕統”說以及朱熹的“無統”說。“絕統”說是歐陽修在正統理論上的一大創造,《正統論》下篇曰:“凡爲正統之論者,皆欲相承而不絕。至其斷而不屬,則猥以假人而續之,是以其論曲而不通也。夫居天下之正,合天下於一,斯正統矣。”(95)若不符合這一正統標準,則被排斥於正統王朝之外,是謂“正統有時而絕”。歐陽修指出,歷代論正統者,“大抵其可疑之際有三,周、秦之際也,東晉、後魏之際也,五代之際也”。其中東晉、後魏之際的可疑之處在於:“以東晉承西晉則無終,以隋承後魏則無始。”(96)故他將西晉亡國以後至隋朝統一之前列爲“絕統”。朱子的“無統”說與歐公的“絕統”說是一脈相承的,據《資治通鑑綱目凡例》解釋說:“凡正統,謂周、秦、漢、晉(起太康元年,盡元熙二年)、隋、唐。……無統,謂周秦之間、秦漢之間、漢晉之間、晉隋之間、隋唐之間、五代。”(97)根據作者的原注可以知道,被朱熹列入正統的晉,上起武帝太康元年(280),下迄恭帝元熙二年(420),則是包括兩晉在内,與歐陽修將東晉也排斥於正統王朝之外有所不同(98)。自秦以後,五德終始說一直是歷代王朝闡釋其政權合法性的基本理論框架,建立在對宇宙系統的信仰之上的五運說,其基本理念是五行代替,相承不絕,故即使像南北朝那樣的分裂時期,也一定要追問正統之所在、德運之所繫。而按照“絕統”說和“無統”說的正統標準來衡量,南北朝皆被擯斥於正統王朝之外,故南北正閏之争也就失去了它的意義。
然而,在此後有關正統問题的討論中,南北朝正閏之辨却依然是一個被反復提及的話題,衹不過人們所關注的已不再是政治立場和意識形態問題,而主要是它所承載的價值判斷與價值選擇。一個明顯的事實是,宋元明清以降,這個話題在不同的歷史語境下已成爲歷代士人華夷觀念的一種表達方式。
在中國人傳統的華夷觀念中,華夷界限通常是文化而不是種族。堅持這種價值判斷的漢族士人,一般來說並不是不能接受北朝正統論。如北宋末年的陳師道曾經替王通《元經》所主張的北魏正統說做過這樣的辯護:“或曰:魏假之華,齊、梁、陳斥之蠻,無乃悖乎?曰:夷而變,雖未純乎夏,君子進之也……矧其純乎!”(99)金代的楊奂也有類似的見解:“舍劉宋取元魏,何也?痛諸夏之無主也。……中國而用夷禮則夷之,夷而進於中國則中國之也。”(100)在他們看來,接受了漢文明的北魏王朝,完全有資格代表華夏正統,這就是典型的文化至上的華夷觀念。
不過,華夷之辨的標準並非是一成不變的。雖說傳統華夷觀念的主流是以文化作爲華夷之分水嶺,但也常常可以看到與之相反的情形。一個帶有普遍性的規律是,在漢民族處於强勢地位、民族矛盾趨向緩和的時候,人們比較容易認同文化至上的華夷標準;而當漢民族遭遇異族威脅、民族矛盾非常尖銳的時候,人們往往就會强調種族至上的華夷標準(101)。在後一種華夷觀念的主導之下,漢族士人對於南北朝正閏之辨則表現出完全不同的另一種姿態。如張拭作於宋孝宗乾道間的《經世紀年》一書,係以南朝爲正統,其自序對此書的書法義例做了如下解釋:“由魏以降,南北分裂,如元魏、北齊、後周,皆夷狄也,故統獨繫於江南。”(102)張栻區别正閏的惟一標準就是種族,身處南宋特殊的歷史環境之下,他的這種文化立場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對於王通《元經》所主張的北魏正統說,元代楊維楨在其《正統辨》中提出了嚴厲的批評:“有作《元經》自謂法《春秋》者,而又帝北魏、黜江左,其失與志三國者等耳。”(103)楊氏因不滿陳壽《三國志》正魏而閏蜀的義例,至稱其爲“《春秋》之罪人”,在他看來,《元經》在南北朝正閏問題上的立場錯誤,其嚴重性絶不亞於《三國志》。對於隋唐時代盛行的北朝正統論,南宋遺民鄭思肖進行了不遺餘力的抨擊,尤其是對李延壽的《南史》、《北史》二史深致不滿:“其曰《北史》,是與中國抗衡之稱,宜黜曰《胡史》,仍修改其書,奪其僭用天子制度等語;其曰《南史》,實以偏方小之,然中國一脈繫焉,宜崇曰《四朝正史》(原注:《南史》但載宋、齊、梁、陳,故曰四朝),不亦宜乎?”(104)其言辭之激烈,態度之决絕,可謂罕有其匹。鄭思肖可算是宋元時代最極端的民族主義者,他的種族至上的華夷觀念通過南北正閏之辨得到了淋漓盡致的表達。
在後代關於南北正閏之辨的討論中,清朝統治者的態度尤其耐人尋味。以異族入主中原的清王朝,究竟如何看待歷史上北族王朝的正閏之争,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長期以來,人們對清朝統治者的正統觀念缺乏深入的瞭解,總是想當然地以爲他們的立場必定是傾向於北朝這樣的異族政權。如陳垣先生指出,主張北朝正統論的王通《元經》實爲宋人阮逸之僞作,因謂“清人勇於辨僞,而《四庫》編年類特著録《元經》,即以其進元魏爲中國,可以悦時主耳”云云(105),然而實際情况却並非如此簡單。
乾隆四十六年(1781),在編纂《四庫全書》的過程中,圍繞着楊維楨《正統辨》的評價問題,曾發生過一場意味深長的争論。《正統辨》是專門針對宋遼金三史的纂修義例而作的,按照楊維楨的主張,宋遼金三史理應取《晉書》之義例,“挈大宋之編年,包遼金之紀載”。元人論宋遼金正統者往往會涉及一個敏感的問題,即蒙元王朝的正統究竟是來自於宋還是來自於遼金?這實際上是承中原王朝之統還是承北族王朝之統的問題。楊維楨力主獨尊宋統,倡言“論我元之大一統者,當在平宋而不在平遼與金之日”。《正統辨》在當時是一篇很有影響的文章,被陶宗儀收入《輟耕録》(106)。四庫館臣對此文談及如此敏感的問題頗感忌諱,故乾隆四十六年正月抄訖的文淵閣本《輟耕録》已將此文删去,並在書前提要中對楊維楨的正統論予以批駁:“第三卷中載楊維楨《正統辨》二千六百餘言,大旨欲以元承南宋之統,而排斥遼金。考隋先代周,繼乃平陳,未聞唐宋諸儒謂隋承陳不承周也。持論殊爲紕謬。……今删除此條,用昭公義焉。”(107)恰巧高宗在抽查文淵閣本《輟耕録》時看到了這篇提要,於是便專門寫了一篇上諭來理論這個問題。他認爲四庫館臣的正統論“似是而非”,並謂楊維楨《正統辨》“欲以元繼南宋爲正統,而不及遼金,持論頗正,不得謂之紕謬”。且看他是如何解釋的:
夫正統者,繼前統受新命也。東晉以後,宋、齊、梁、陳雖江左偏安,而所承者晉之正統,其時若拓跋魏氏地大勢强,北齊、北周繼之,亦較南朝爲盛,而中華正統不得不屬之宋、齊、梁、陳者,其所承之統正也。至隋則平陳以後,混一區宇,始得爲大一統。……至於宋南渡後偏處臨安,其時遼、金、元相繼起於北邊,奄有河北,宋雖稱侄於金,而其所承者究仍北宋之正統,遼、金不得攘而有之也。(108)出乎館臣意料的是,高宗對歷史上北族王朝的正閏之争竟是這樣一種認知!就連隋唐時代力主南朝正統論的漢族士人也從未將南朝之陳視爲正統,而高宗居然認爲南朝正統一脈相承以至於陳,直至文帝滅陳之後,正統始歸於隋。顯然,到了乾隆時代,清朝統治者的正統觀念已經發生蜕變,他們從北方民族王朝的立場徹底轉向了中國大一統王朝的立場,因此高宗纔會如此高調地捍衛“中華正統”。這場争論最後以這樣一種方式收場:高宗諭令館臣,不但《輟耕録》中所載楊維楨《正統辨》不必删除,而且還應將此文補入楊氏《東維子集》,並讓館臣把他的這篇上諭分别冠於《輟耕録》和《東維子集》卷首。
南北朝正閏之争早已成爲歷史烟雲,它之所以能够變成一個經久不衰的話題,是因爲人們已經習慣於借助它去表達某種價值主張和文化立場,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它同時也爲歷史學家提供了一份絕佳的思想史的分析樣本。
註釋:
①顧頡剛《五德終始說下的政治和歷史》,收入《古史辨》第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404—617頁。
②何德章《北魏國號與正統問題》,《歷史研究》1992年第3期;川本芳昭《五胡十六國·北朝時代におけゐ「正統」王朝につぃて》,《九州大學東洋史論集》第25號,1997年1月;羅新《十六國北朝的五德曆運問題》,《中國史研究》2004年第3期。
③參見劉浦江《“五德終始”說之終結——兼論宋代以降傳統政治文化的嬗變》,《中國社會科學》2006年第2期。
④陳芳明《宋代正統論的形成背景及其内容——從史學史的觀點試探宋代史學之一》,《食貸月刊》復刊1卷8期,1971年11月。Hok-lam Chan(陳學霖),Legitimation in Imperial China:Discussions under the Jurchen-Chin Dynasty(1115—1234),Seattle: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84。陳學霖《大宋“國號”與“德運”論辯述義》,載氏著《宋史論集》,臺北東大圖書公司,1993年。劉復生《宋代“火運”論略——兼談“五德轉移”政治學說的終結》,《歷史研究》1997年第3期。劉浦江《德運之争與遼金王朝的正統性問题》,《中國社會科舉》2004年第2期;《正統論下的五代史觀》,《唐研究》第11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
⑤《隋書》卷七五《儒林傳序》,中華書局點校本,1973年,第6册,第1706頁。
⑥《隋書》卷六○《崔仲方傳》,第5册,第1448頁。
⑦《隋書》卷一《高祖紀上》,第1册,第15頁。
⑧《隋書》卷六九《王劭傳》,第6册,第1608頁。
⑨《册府元龜》卷四帝王部運曆門詳述歷朝德運,惟獨不見唐朝德運之經緯,僅有一小注云:“臣(王)欽若等言:唐初事闕。”可見宋初修《册府元龜》時已經看不到有關唐初確定德運的記载,《通鑑》當另有所據。
⑩《唐會要》卷二四“二王三恪”,上海古籍出版社點校本,1991年,上册,第539頁。高祖於武德元年五月二十日稱帝,此詔發布於五月二十二日。
(11)《通典》卷七四禮典三四賓禮一“三恪二王後”,中華書局,1988年,第2册,第2029頁。秦蕙田《五禮通考》卷二二五賓禮六“三恪二王後”條辨析甚爲詳確:“(三恪二王)後之說者各不同,有以二王之前復立三恪,並三與二爲五代者,鄭康成、劉熹、崔靈恩之說也;有以二王之前止立一代,二王即在三恪之内者,杜預、魏收、杜佑之說也。漢魏以前多主鄭說,唐宋以後多主杜解。”按三恪之“恪”,吴大澂《說文古籀補》之十據《周愙鼎》認爲“愙(恪)”乃“客”之異文,三恪即三客,謂以客禮優待前朝子孫也。
(12)《唐會要》卷二四“二王三恪”,上册,第540頁。
(13)《通典》卷七四禮典三四賓禮一“三恪二王後”。第2册,第2029頁。
(14)見《新唐書》卷七五下《宰相世系表五下》,中華書局點校本,1975年,第11册,第3401頁。
(15)《舊唐書》卷七三《令狐德棻傳》,中華書局點校本,1975年,第8册,第2597頁。
(16)何德章《〈南〉、〈北〉史之正統觀》,《史學史研究》1990年第4期。
(17)見《十七史商榷》卷五四“北爲正”條,北京中國書店出版社影印上海文瑞樓本,1987年,上册,葉5a。
(18)錢大昕《潛研堂文集》卷一二《答問九》“諸史”,吕友仁點校《潛研堂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95頁。這段話是由下述問題引起的:“李延壽《南》、《北》史,本紀多尊北而輕南。……說者謂延壽先世爲北臣,故其言如此,信乎?”此處雖未明指“說者”之名氏,但顯然是針對王鳴盛而發。
(19)皇甫湜《東晉元魏正閏論》,《唐文粹》卷三四,《四部叢刊》本。
(20)釋道宜《大唐内典録》卷五“後周宇文氏傳譯佛經録”序,《大正藏》第55册,第271頁。
(21)饒宗頤《中國史學上之正統論》,上海遠東出版社,1996年,第74頁。
(22)《周書》卷三《孝閔帝紀》,中華書局點校本,1971年,第1册,第46頁。《隋書·崔仲方傳》也說“周爲木(德)”,而《通典》卷五五禮典一五“歷代所尚”云:“後周承西魏用水德,以文帝誕玄氣之祥,有黑水之讖故也。”這顯然是誤解了《周書》的意思。
(23)北齊之德運,惟見於《通典》卷五五禮典一五“歷代所尚”條:“北齊木德,正朔服色,皆如後魏。”
(24)《十七史商榷》卷六六“以西魏爲正統”條,下册,葉7b—8a。
(25)《隋書》卷五八《魏澹傳》,第5册,第1417頁。
(26)《史通·古今正史篇》。劉知幾批評魏澹《魏書》“以非易非”(見《外篇·雜說下》),大概是因爲他主張南朝正統的缘故。
(27)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中華書局,1980年,第1册,第157—178頁。
(28)《文獻通考》卷一九五《經籍考》二二“《魏典》”條,引《崇文總目》。
(29)見《藝文類聚》卷一三帝王部三、卷一四帝王部四。至於其他隋唐時期的類書,《北堂書鈔》帝王部没有系統地記載帝王世系,《初學記》帝王部至晉而止,所以都不涉及東、西統系取捨問題。
(30)據兩《唐書》本傳,歐陽詢爲潭州人,其父仕陳爲廣州刺史,但以謀反被誅;令狐德棻先居敦煌,後遷關中,是關隴集團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們的政治傾向與隋唐時代盛行的北朝正统論理應是一致的。
(31)《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三五,《藝文類聚》提要。
(32)劉攽等《魏書目録序》,見中華書局點校本《魏書》,1974年,第8册,第3064頁。
(33)《直齋書録解題》卷一四類書類,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425頁。
(34)曹元忠《唐寫卷子本〈修文殿御覽〉跋》,見王大隆編《箋經室遺集》卷一一,吴縣王氏學禮齋鉛印本,民國三十年。
(35)閻步克《北朝對南朝的制度反饋——以北魏、蕭梁官品改革爲綫索》,見《樂師與史官——傳統政治文化舆政治制度論集》,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年,第354頁。
(36)歐陽修《正統論》(上),《歐陽文忠公文集》卷一六,《四部叢刊》本。
(37)洪邁《容齋隨筆》卷九“皇甫湜正閏論”,上海古籍出版社點校本,1978年,上册,第113頁。
(38)王夫之《讀通鑑論·叙論一》,中華書局點校本,2002年,下册,第950頁。
(39)以上皆見《魏書·禮志一》,第8册,第2746—2747頁。
(40)關於這一點,詳見川本芳昭《五胡十六國·北朝時代におけゐ「正統」王朝につぃて》,《九州大學東洋史論集》第25號,1997年1月,第65—73頁。
(41)《史通》卷七《探賾篇》。
(42)許嵩《建康實録》卷五《中宗元皇帝》,張忱石點校本,中華書局,1986年,上册,第128頁。
(43)據周一良先生考證,魏收確曾採用過沈約《宋書》,見《魏晉南北朝史劄記》“魏收襲用南朝史書”條,中華書局,1985年,第384—385頁。
(44)《史通·雜說中》云:“近者沈約《晉書》喜造奇說,稱元帝牛金之子,以應‘牛繼馬後’之徵。……而魏收深嫉南國,幸書其短,著《司馬睿傳》,遂具録休文所言。”可見劉知幾似乎也誤解了沈約的原意,或是受到魏收的誤導。
(45)《史通·採撰篇》。王劭語見此段引文之後,係作者原注所引。
(46)《晉書》是沈約在劉宋時所撰,大概後來他又把同樣的故事搬到《宋書·符瑞志》裏重述了一遍。
(47)《太平御覽》卷九八引孫盛《晉陽秋》曰:“初,《玄石圖》有‘牛繼馬後’,故宣帝深忌牛氏,遂爲二植,共一口,以貯酒。帝先飲佳者,以毒者鴆其將牛金。而恭王妃夏(侯)氏通小吏牛欽而生元帝,亦有符云。”今本《晉書·元帝紀》也採納了這段文字。
(48)《太平御覽》卷七六一引王隱《晉書》,已記有宣帝鴆殺牛金的故事,但未提及“牛繼馬後”的讖語,也未談到有關元帝身世的傳說。據《史通·古今正史篇》,知王隱《晉書》成書於成帝咸康六年(340)之前,據此推断,有關元帝身世的傳說當是成帝以後被附會出來的。這一政治謡言出现在東晉並不奇怪,可能與東晉中葉複雜的内部矛盾有關。但這是一個需要另文探討的問題。
(49)輯本《崇文總目》卷二著録元行沖《魏典》三十卷,謂行沖辨析“牛繼馬後”之讖,“特爲論載於篇”。可知該文原是附載於《魏典》一書的。據《唐會要》卷六三,知《魏典》成書於中宗景龍三年(709)。
(50)參見司馬光《文中子補傳》,載邵博《邵氏聞見後録》卷四;《四庫全書總目》卷九一《中說》提要;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2册,第565—575頁。
(51)《中說》卷五《問易篇》,《四部叢刊》本。
(52)《中說》卷六《禮樂篇》。
(53)《元經》有臺北“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見第303册。《舊唐書·王勃傳》稱其祖通“依《春秋》體例,自獲麟後,歷秦漢至於後魏,著紀年之書,謂之《元經》”云云,所言該書起迄與今本《元經》截然不同,但《中說·王道篇》明言《元經》“始於晉惠”,《述史篇》又謂其“止於陳亡”,皆與今本首尾相符。按王通自稱“吾《續書》以存漢晉之實……修《元經》以斷南北之疑”,阮逸注謂“《續書》起於漢高祖,止晉武帝”(見《中說·禮樂篇》),可知兩書前後相績,既然修《元經》是爲了“斷南北之疑”,其起迄就不可能是“歷秦漢至於後魏”。疑《舊唐書》所記有誤。
(54)歐陽修《正統論·原正統論》,收入《居士外集》卷九,見《歐陽文忠公文集》卷五九,《四部叢刊》本。
(55)参見唐長孺《魏晉南北朝隋唐史三論》,武漢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459—474頁。
(56)范祥雍《洛陽伽藍記校注》卷二“景寧寺”條,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17—118頁。
(57)何德章《北魏國虢舆正統問题》,《歷史研究》1992年第3期。
(58)費長房《歷代三寶記》,《大正藏》第49册,史傳部一。
(59)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一,中華書局,1962年,第8頁。
(60)皇甫湜《東晉元魏正閏論》,《唐文粹》卷三四。此文大約作於憲宗元和年間。
(61)不過,皇甫湜以西魏恭帝元年(554)攻滅江陵作爲梁、周興亡相續的時間坐標,却受到後人的質疑。洪邁《容齋隨筆》卷九“皇甫湜正閏論”條指出:“滅梁江陵者,魏文帝也(按應爲西魏恭帝),時歲在甲戌。又三年丁丑,周乃代魏。不得云江陵之滅,則爲周也。”李慈銘《越縵堂讀書記》亦云:“梁元帝江陵之陷,時爲西魏恭帝之元年,雖政出宇文,而元氏固未改步也,何得遂爲北周?”(上海書店出版社重編本,2000年,第1256頁。)
(62)《史通·斷限篇》。又《探賾篇》稱魏收《魏書》爲“僞邦墳籍”,也明確表示了否定北魏正統的態度。
(63)蕭穎士《贈韋司業書》,《文苑英華》卷六七八。
(64)趙翼《陔餘叢考》卷一五“通鑑綱目”條,欒保群等點校本,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55頁。
(65)章炳麟《國學略說》,上海文藝出版社,2001年,第114頁。
(66)見《四部叢刊》本《中說》附録。
(67)阮逸注:“四代,謂北朝魏、周、齊,南朝陳也。”
(68)阮逸注:“《正始》,策首篇名。”
(69)《新唐書·藝文志》曆算類著録有“王勃《千歲曆》,卷亡”。
(70)以上並見《封氏聞見記校注》卷四“運次”條,趙貞信校注,中華書局,2005年,第27頁。
(71)《唐大詔令集》卷四《改元載初赦》,商務印書館,1959年,第19頁。
(72)《新唐書》卷四《則天皇后紀》,第1册,第89頁。
(73)《唐大詔令集》卷四《改元載初赦》,第20頁。
(74)有學者認爲,武后在“革命”前夕改立二王三恪,是爲了回避如何面對李唐王朝的尷尬,参見孫正軍《二王三恪所見周唐革命》(未刊稿)。這一推論頗有道理,但無可否認的是,唐承漢統的思想資源確是來自於王勃,《新唐書·王勃傳》謂“武后時,李嗣真請以周、漢爲二王後,而廢周、隋”,並將此事與王勃提出的唐承漢統說相提並論,顯然是認爲二者間存在因果關係。
(75)《舊唐書》卷七《中宗紀》,第1册,第139頁。
(76)《舊唐書》卷二四《禮儀志四》,第3册,第916頁。
(77)《册府元龜》卷四帝王部運曆門。
(78)《唐語林》卷五“補遺”,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69頁。
(79)《封氏聞見記校注》卷四“運次”條,第27頁。又據《册府元龜》卷四帝王部運曆門曰:“及是楊國忠根本林甫之短,乃奏云:‘周、漢遠,不當爲二王後。’”可見還有政治鬥争的因素。
(80)《唐會要》卷二四“二王三恪”,上册,第540頁。
(81)即使在五運說趨於消亡的宋代,歐陽修提出的“絕統”說也並不否認西晉、隋朝的正統地位,朱熹的“無統”說更是將東晉也納入正統王朝之列。說詳下文。
(82)何德章《〈魏書〉正統義例之淵源》(《北朝研究》1996年第2期)認爲,《魏書》“僭晉”、“島夷”之類的用語,並非魏收的發明,應是因襲北魏李彪等所修紀傳體《國書》的書法。據《洛陽伽藍記》卷三“宣陽門”條,知當時洛陽城内有四夷館、歸正里,以處“吴人投國者”,此亦可見北魏自謝華夏正統,而指東晉南朝爲“夷”、爲“閏”。
(83)《太平御覽》卷六○二,引《隋大業拾遺》(即《大業拾遺記》)。
(84)《隋書》卷五八《魏澹傳》,第5册,第1419頁。
(85)據《舊唐書》卷七三《令狐德棻傳》,武德五年詔修魏、周、隋、梁、陳、北齊史,遷延未成;後又於貞觀三年詔修周、齊、梁、陳、隋五代史。
(86)《史通·因習篇》指出,《隋書·經籍志》之“霸史”源於阮孝緒《七録》所創“僞史”,將十六國史列入“霸史”,也是因循阮録之舊。
(87)《中國史學上之正統論》,第30頁。
(88)《唐六典》卷一○“秘書省”,陳仲夫點校本,中華書局,2005年,第299頁。
(89)《册府元龜》卷一八二閏位部總序。按宋、齊、梁、陳的德運依次爲水、木、火、土,此段文字所述順序有誤。
(90)張方子《樂全集》卷一七,臺北“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1104册,第141頁。
(91)饒宗頤先生謂張氏此文“似即針對《册府》提出异議,其不以元魏爲正,則因皇甫持正之說也”云云(見《中國史學上之正統論》第36頁),顯然是誤解了張方平的意思。
(92)劉羲仲《通鑑問疑》,《叢書集成初編》本。
(93)見《资治通鑑》卷六九魏紀一文帝黄初二年四月“臣光曰”,中華書局,1982年,第5册,第2187—2188頁。
(94)洪邁《容齋随筆》卷九“皇甫湜正閏論”,上册,第113頁。
(95)《正統論》(下),《歐陽文忠公文集》卷一六,《四部叢刊》本。
(96)《正統論》(上),《歐陽文忠公文集》卷一六。
(97)《朱子全書》第11册《资治通鑑綱目》附録一,第3476—3477頁,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點校本,2002年。
(98)清周樹槐《再書正統論後》對此有一個合理的解釋:“晉之東,未有絕之正統者,絕之自歐陽子。歐陽子宋人也,使其生南宋,歐陽子不絕東晉矣。”見《王氏續古文辭類纂》卷五,世界書局,1937年,上册,第146頁。
(99)陳師道《正統論》,《後山居士文集》卷七,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宋刻本,1984年,下册,第446頁。
(100)楊奂《還山遺稿》卷上《正統八例總序》,《適園叢書》本。
(101)美籍印度裔學者杜贊奇也有類似的看法,他將前者稱爲“文化主義”,後者稱爲“民族主義”,指出這兩種意識形態曾以不同的形式交替出現於中國歷史上。參見杜贊奇(Prasenjit Duara)《從民族國家拯救歷史:民族主義話語與中國現代史研究》,王憲明等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第44—49頁。
(102)張栻《經世紀年序》,《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一○七,臺北“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1353册,第756頁。
(103)見陶宗儀《南村輟耕録》卷三“正統辨”條,中華書局,1997年,第33頁。
(104)《心史·古今正統大論》,見《鄭思肖集》,陳福康點校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33頁。
(105)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一,第7頁。
(106)見《南村輟耕録》卷三。明貝瓊《清江貝先生文集》卷二《鐵崖先生傳》亦録有此文,謂“至正初,詔徵天下儒臣修遼金宋三史,先生不得預。史成,正統訖無定論。乃著《正統辨》”。
(107)臺北“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1040册,第411頁。成書較晚的文溯閣本書前提要以及《四庫全書總目》均已删去此段文字,但文淵閣本和文津閣本書前提要却一仍其舊,想是館臣疏忽所致。
(108)《命館臣録存楊維楨〈正統辨〉諭》,見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輟耕録》卷首,並收入高宗《御制文二集》卷八。此上諭末署“乾隆辛丑孟春”,即乾隆四十六年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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