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与我国金融结构的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收入分配论文,结构论文,我国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金融结构是指一国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形式、性质及其相对规模。一国金融结构最明显的特征体现在金融相关比率、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种类和规模上。金融相关比率是指一定时点上金融工具余额存量与实物资产存量的比率。从金融机构角度研究,金融结构最普通的分类法是把金融部门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金融机构又可分为保险组织、储蓄机构、融资公司、二级金融机构等。从金融工具角度研究金融结构,可把金融债权分为初级证券(如股票、债券等)和次级证券(货币、存款、储蓄存款、保险单等)。一国的金融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不同收入盈余部门的资金能否按资金本身对利率、期限、变现能力、保险性质的要求顺利转化为投资或流到赤字部门,进而关系到社会储蓄和积累的总规模以及资金能否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金融结构在不同的国家或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是不同的。一国在资金融通方面的历史传统、经济运行模式等是决定金融结构的最重要变量。与之相关的是经济因素(如人均收入,投资率,经济增长率等)对金融结构的影响,这些因素对金融结构的影响是在一定制度框架下起作用的,其作用受制于一定的经济制度。比如,一些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人均国民收入相差很小,但其金融结构却存在很大差别。如英国、法国和前苏联等发达国家,其金融相关比率的观察值分别为:1.72(1961)、0.64(1960)和0.35(1959)。在制度因素中,最重要的是收入分配结构。如果我们把需要在盈余部门和赤字部门之间进行融通的资金流量称为信用规模,那么,信用规模变量则决定了一国的金融规模和结构。而直接决定一国信用规模变量的,是一国的收入分配结构。
一、收入分配结构对金融结构的作用机制
收入分配在此是指收入在不同经济部门间的分配。我们可以把经济部门分为居民、企业和政府。经济体制不同的国家收入分配状况差别是很大的,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其收入分配结构也可能出现较大的差别。正是这种不同的收入分配结构,导致了各国不同时期不同的金融结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收入分配结构对金融结构的影响。
(一)收入分配直接影响储蓄和投资职能的分离,进而影响金融相关比率和金融结构
金融上层结构的存在和发展取决于储蓄和投资职能的分离。美国金融学家戈德史密斯教授认为:“金融相关比率的水平及其变动反映了那些资本支出时常大于收入或当期支出偶尔高于收入的企业、家庭或政府等经济集团在多大程度上需要以储蓄或发行证券的形式求助于外部融资。”而决定储蓄和投资职能分离程度的最重要因素是一国的收入分配结构。
关于收入分配结构如何通过储蓄和投资的分离决定金融结构,我们可以从如下事实看出,即:不同国家或一个国家在不同时期,其分配结构存在很大差别,但这种分配结构并不能决定其投资率的高低;或者说,不同的分配结构有可能产生相同的投资率。使这一矛盾得以解决的关键因素是该国的经济发展具有不同的外部融资率。各种投资主体(企业、个人)不同的外部融资率决定了其非金融发行(或初级证券的发行)比率,进而决定了金融发行(或间接证券发行)比率,从而最终决定了一国的金融相关比率和金融结构。这可以从我国改革前后十多年的变化看出来,见表1: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6)》、《世界经济年鉴(1996)》有关资料计算。
在表1中,1978年的数字基本上代表了改革以前的情况,政府在收入分配中占三分之一,同时又是投资的主体,居民的储蓄率是很低的,即储蓄和投资职能在很大程度上是统一的。金融业只是依附于政府,充当一个社会化簿记系统,并不能独立地进行社会资源的配置。这就决定了我国改革前金融机构的不发达:银行系统中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占据了金融机构资产和发行的绝大比重,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几乎为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发展,居民在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重逐渐上升。政府份额下降,同时,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上升,逐渐成为投资的主体,储蓄和投资分离的程度加大,其表现就是储蓄率上升。到1996年底已占到GNP的41.4%。这一时期我国的金融机构也获得了极大的发展,银行系统中分离出四大专业银行。同时,一些商业银行也相继产生,到1994年底已发展到10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发展最快。同时,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业、证券业、财务租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也获得了很大发展。而与此形成明显对比的是投资率。从表2的数据可以看出,改革前后十多年的投资率基本上在35%~40%的范围内变动。正是日益扩大的金融机构使得储蓄变成投资,使得我国投资率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从而使经济以一个较高的速度增长。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经济年鉴(1997)》有关资料计算。
从收入分配到金融结构的传导机制中暗含的一个重要环节是金融相关比率的提高。金融相关比率和金融结构存在密切的关系。因为储蓄的不同水平对利率、期限、流动性等的要求和反映是不同的。储蓄和投资的分离程度越大,储蓄的规模越大、越集中,就越要求有更多种类的金融工具与之相适应,以满足扩大了的市场容量的要求。戈德史密斯教授经过大量的实证研究得出结论:一国的金融相关比率越高,金融结构体系就越复杂。
(二)收入在不同产业间的分配对金融相关比率和金融结构有重要影响
与金融相关比率存在密切相关关系的两个因素是货币化比率和储蓄形式。居民储蓄一般采取三种形式:实物形式、货币形式和多样化金融资产的形式。家庭部门对实物资产的投资主要包括建房、修房、扩大生产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和对生产资料和剩余产品(如农民贮存的粮食、化肥等)的存货投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居民家庭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比重的不断上升,家庭居民储蓄中,金融资产(包括货币和其他金融资产)、尤其是其他多样化金融资产的投资占了越来越大的比重。这可以用M[,2]占GNP的比重这一指标的变化来加以说明,见表3: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1978~1996)。
在M[,2]大幅上升的同时,其结构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可由狭义货币与广义货币之比M[,1]/M[,2]反映出来。1978年末,M[,1]/M[,2]值为82%,而到1995年末,这一比率下降为39%。这说明,居民以金融资产形式持有的储蓄中,多样化金融资产的比重是逐步上升的。如1995年,我国M[,1]增长16.8%,而M[,2]增长高达29.5%,也反映了这一变化。所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必定促使居民的储蓄形式发生变化,而储蓄形式的变化和不断上升的货币化比率必定促使金融相关比率提高和金融结构的发展。如从1978~1996年,我国国库券的非货币间接证券的发行比率都有了大幅度的上升。由于在不同产业中,居民收入的储蓄形式是不同的,所以国民收入在不同产业间的分配也会影响一国的金融结构。
我们把国民经济分为三次产业。第一次产业——农业,是我国非货币化比率最高的部门,其中主要包括农村居民自产自用的消费品、自用房屋。同时我国农村居民的储蓄也有很大一部分采取实物形式,如储备粮食、农用生产资料等等,即第一次产业中居民储蓄中采取金融资产形式的比率是最低的。第二次产业和第三次产业的货币化比率要高于第一次产业。居民储蓄采取金融资产形式的比重较大。随着国民经济重心的转移,这两次产业中储蓄对多样化资产的需求越来越高,从客观上会提高金融相关比率,促进金融结构的发展。
(三)收入分配通过金融渗透比率影响金融结构
所谓金融渗透比率就是拥有各种金融资产、具有不同特征的家庭所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不同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会导致不同的金融渗透比率。这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分析。
一方面,收入分配的宏观结构,即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例对金融渗透比率的影响。如前所述,不同的收入水平对储蓄形式的要求是不同的。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低,储蓄的规模很小,则金融渗透比率会很低。反之,若居民收入占的比重较大。则在提高总的金融渗透比率的同时又可能使不同金融工具的渗透比率拉开差距。因为居民收入的不同部分对利率的敏感程度是不同的,不同金融工具的收入弹性也是不同的。戈德史密斯教授经过分析后得出结论:中央银行银行券的收入弹性是最低的,约为0.85,其它金融工具的收入弹性均大于1,其中,收入弹性最高的金融工具是保险单。这可以解释随着经济的发展,保险组织(主要是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社会公共保险等)的发行比率增长最快的原因。
另一方面,收入分配的结构对不同金融工具的渗透也有重要影响。此处收入分配的微观结构主要是指收入在居民间的分配及其均等程度。采用极限分析的方法,收入分配趋于非均等化,基尼系数接近于1,由于边际消费倾向是递减的,收入分配的不均等必然使总的储蓄倾向提高,从而使金融相关比率有所提高,而金融渗透比率则会降低,因为金融工具的收入弹性总的来说大于1,是一种“奢侈品”,收入水平低的大多数家庭可能对少数几种金融工具(如货币、活期存款等)有需求。而占家庭数比重小的高收入家庭却可能拥有绝大部分的国民收入,这部分家庭的储蓄率是很高的,并且通常是购买收入弹性高的多样化金融资产,如投资于股票、债券、购买保险单等。当国内经济不景气、投资需求较小时,这部分储蓄有可能流入国际金融市场。这时,国民储蓄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格局:总的储蓄倾向很高,但在各种金融工具中的分布却极不平衡,货币、活期存款帐户的渗透比率较高,但其总的发行比率却很低。而股票、债券、储蓄存款帐户等的渗透比率虽然低,但其发行比率却可能很高。因此,国民储蓄在不同金融机构和不同利率及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中的分布是极不平衡的,这种储蓄结构的不平衡必然对投资产生影响。
从以上分析中可得出结论: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会通过储蓄职能与投资职能的分离、不同产业间居民储蓄形式和货币化比率的差别以及金融资产的渗透而对金融结构产生影响。
二、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沿革和金融发展分析
改革以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政府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主导地位,既是收入分配的主体,又是投资的主体。表1和表2中1978年的数字就代表了改革以前的情况:政府收入占了国民收入的31.93%;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其全部固定资金和部分流动资金是由政府计划划拨的;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是56.48%,绝大部分用于消费,城乡居民的储蓄率只有5.8%,能维持38.3%的投资率是政府计划投资的结果,当时的资金流动格局是财政主导型的。与此相对应,改革以前,我国的金融业极不发达。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最明显的是政府和居民的收入份额。从表1中可以看出,政府的收入份额从1978年的31.93%直线下降到1995年的10.8%,而居民的收入份额却从1978年的56.48%直线上升到1995年的73.77%。在这一变动的背后是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企业的资金来源由改革前的财政拨付(固定资金部分)逐步过渡到1983年以后的“拨改贷”之后,企业的资金基本上依靠信贷,同时,由于政府收入份额的下降,财政逐步出现赤字。而居民收入份额却是上升的,银行资金来源由财政存款为主逐步过渡到以居民存款为主。这样,储蓄职能和投资职能相分离,直接导致了我国金融的发展。戈德史密斯教授在考察金融结构发展时,采用了一个新的指标:金融资产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可用Φ表示)。虽然金融资产是一个存量指标,而国民生产总值是一个流量指标,但金融资产是长期发行累计的结果,所以比率Φ的上升也可以反映出金融结构的发展,见表4: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1988~1996年),中国证监会(1995),《中国证券市场》。
另外,我国的金融结构也有了极大的改观,表现在:(1)银行金融机构中,首先,分离出四大专业银行,并向商业银行转化,中国人民银行专司中央银行的职能;其次,一些商业银行也相继产生并迅速发展,到1994年底商业银行已发展到10家。(2)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如到1996年底,我国保险业已发展到400多个险种,承保金额达到98179亿元;到1997年底,我国信托投资公司发展到300多家,金融资产达到6000多亿元;证券业中,沪深两地上市公司数达到745家,上市证券数达到888种,证券市价总值达到17529.24亿元,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25%。另外,财务租赁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获得了迅速的发展。
三、我国未来的金融发展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我国的金融结构获得了极大的发展。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要素价格的合理化。各种生产要素按照自己的边际贡献率获得相应的收入。除劳动力要素外,财产、土地、资源、知识、技术等非劳动力要素在收入主体间的分布将进一步呈现分散化的趋势。要素收入的分散化将促使居民收入份额的进一步上升。这种分散结构的变化会通过上述各种途径带来新的金融创新和金融结构的进一步发展。
比如,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银行机构占了很大比重。因此,银行也是我国吸收储蓄的主要机构。如前所述,随着居民收入份额上升,储蓄率提高,居民储蓄会越来越多的采取多样化金融资产的形式。这种形式的储蓄其目的主要是获取较高的收益率。因此,银行必须提供收益率较高的金融工具,我国商业银行已进行了很多符合长期限、高利率要求的金融创新,如目前已推出了大额存单、可转让定期存单、定活两便存单、通存通兑存单、旅行支票等金融工具。但商业银行本身还存在很多问题,如管理中仍延用老做法,经营中以粗放经营为主,风险放款上升等。随着金融体系的健全和竞争的加剧,我国商业银行必须进一步明晰产权,强化集约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推行全面、有序的年度管理,增强自身竞争实力,发挥其在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又如,目前我国的信托业虽初具规模,但与国际标准仍有很大差距。现代信托业具有五大功能:财产管理功能、财务管理功能、投资开发功能、中长期金融功能、社会福利公益事业促进功能。现在,我国信托业过分强调金融功能,与银行业务存在很大程度上的交叉,造成主营业务不突出,兼营业务混乱的现象。今后,信托业应重点发展其他信托业务,提高其在金融体系中的竞争地位。
再如,对于保险业,根据国际经验,可以预测我国保险业的发行比率将有一个显著的上升(如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另外,随着各类存款规模的扩大和商业银行体系的完善,存款保险业有可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
总之,未来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使我国的金融相关比率进一步上升,在扩大了的市场容量背景下,我国的金融体系会进一步完善。在市场机制的激励下,会有更多的金融创新出现,使我国的金融结构能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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