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不对等供应链中不同定价权下的契约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等论文,契约论文,力量论文,链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随着供应链管理创新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供应链管理运营模式,主要包括协同计划、预测及补货系统(collaborative planning,forecasting,and replenishment,CPFR)、连续补货计划(continuous replenishment programs,CRP)、有效顾客响应(efficient consumer response,ECR)和供应商管理库存(vendor managed inventory,VMI)等。这些运营模式的出现改变了供应链的结构并促进了公司绩效的提高[1]。VMI可用来持续更新库存或供应商管理库存,是鼓励合作和伙伴间信息共享的最受关注的策略之一[2]。
现实中力量不对等的供应链比比皆是,供应链中的强势方总采用VMI模式来转移其成本和风险。以中国内地范围内的市场为例,在家电市场,大部分销售终端被国美(已并购永乐)、苏宁和大中控制;大中型城市的食品和日用品市场,大部分市场份额由Wal- Mart和家乐福掌控。在这些供应链中,零售商处于强势地位,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同样,在许多制造业中(如Intel和General Motor),大的制造商相对于其销售商而言有更强的讨价还价能力。因此,探讨不同实力对比的供应链中其成员的有关决策问题和VMI运营模式成为许多学者日益关注的问题。
2 相关研究评述
20世纪80年代后期,Wal- Mart和P&G率先实施VMI,并取得不错的效果[3]。之后逐渐被许多来自不同行业的顶级公司所采用,如Glaxosmithkline[4]、Electrolux Italia[5]、Nestle and Tesco[6]、Boeing and Alcoa[7]等。Bernstein等把VMI运营模式分为两大类,在VMI模式中,每个零售商决定销量,但将补货策略全部委托给供应商,零售商承受备有存货产生的成本;另一种是零售商利用VMI将存货成本全部转移给供应商,最简便的办法就是零售商仅在所有货品全部卖出后才会支付供应商相应货款[8]。两种VMI模式被分别称作VMI[-]和VMI[+]。在VMI[+]模式中,也存在多种形式。Cachon讨论了自行车生产商Trek Inc实行寄存契约,自己承担库存风险[9];Netessine等给出另一个例子,Alliance Entertainment Corp.、Ingram Entertainment和Baker & Talor采用直接发货契约,供应商承担所有的库存风险且根据零售商的订单直接把产品运送给相应的顾客[10]。寄存契约是VMI[+]运营模式中的一种,供应商把产品寄存在零售商的货架上,当产品卖出后,零售商才会支付相应的货款给供应商,即存货成本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对制造商同样适用,供应商把零件寄存在制造商的仓库或生产车间,当供应商的零件被制造商使用后,才会支付货款给供应商。通过采用寄存契约,零售商(制造商)把库存成本转移给供应商。
已有许多VMI运营模式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VMI模式下的协调。Cheung、Aviv和Cachon等分别从不同的角度研究VMI模式下的协调方案,根据零售商购买量制定数量折扣方案,以达到供应链协调[11~13];Sucky研究单个供应商和单个零售商组成的供应链,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依靠转移支付实现供应链协调的讨价还价模型[14];Bernstein等分析在VMI契约下的绩效,其中供应商控制库存更新策略而零售商决定产品的价格[15]。
针对目前力量不对等供应链的普遍存在性,许多学者对力量不对等供应链进行研究。艾兴政等指出,零售商讨价还价能力的差异对竞争渠道结构的选择具有重要影响[16];Hua等研究在单一制造商、单一零售商构成的供应链中,零售商对制造商的竞争力(讨价还价能力)如何受市场需求不确定的影响[17];Michael在其提出的竞争五力模型中指出,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和客户的讨价还价能力在决定产业竞争强度和利润率方面起着关键作用[18]。这些研究只是探讨在某种运营模式下,零售商处于强势地位时对供应链中成员决策变量的影响和零售商强势地位的形成受哪些因素的影响。
有一些研究综合考虑VMI运营模式在不同力量结构供应链中的决策问题。Fry等分析一种(z,Z)VMI契约,其中(z,Z)为零售商决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供应商在该限制下控制其库存更新策略,Fry对比零售商管理库存策略(retailer- managed inventory,RMI)和VMI下的绩效,在某些情形下VMI绩效优于RMI[19];Netessine等分析直接运输契约(drop shipping contract,DS)在不同力量结构供应链中的绩效问题,得出DS契约在零售商强势的供应链中绩效高于力量对等的供应链中[10];Bichescu等考虑在供应链中,零售商决定订货量,供应商决定运输频率,发现供应商强势的供应链中渠道的绩效优于力量对等的供应链[20]。但是这些研究没有从力量不对等供应链中强势方对批发价格控制权和运营模式决定权的角度分析供应链运营模式的绩效。
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拟从两个角度分析传统模式和寄存契约。①在力量不对等的供应链中,批发价格为外生批发价格,即批发价格由外部市场决定,外生批发价格如何影响供应链中成员对传统模式或寄存契约的选择;②在力量不对等的供应链中,强势方有决定批发价格的权力,探讨不同的定价权如何影响供应链成员的运营模式选择,从而为供应链成员的运营模式选择提供一定的指导。
3 基本模型
假设供应链由一个供应商和一个零售商组成,供应商生产某种产品通过零售商销售给终端顾客市场。该产品的市场需求为随机变量X,其概率密度函数为f(x),概率分布函数为F(x),x≥0,需求函数的分布满足具有递增广义失败率(increasing generalized failure rate,IGFR)性质;q为供应商生产该产品的生产量;s(q)为该产品的期望销售量;p为该产品零售市场上的销售价格;c为供应商生产该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w为批发价格。
3.1 集中供应链
在集中控制情况下,即一个公司控制整个供应链,整个供应链的利润函数为
且有
3.2 传统模式
传统模式中,在销售季节开始前,零售商根据市场预测信息确定其订货量,供应商按照零售商的订单进行生产供货。当销售季节开始时,零售商使用订货量满足市场需求。在该模式中,供应商基于零售商的订单进行生产,所以供应商不需要承担库存风险。零售商的决策变量为订货量,目标函数为利润的最大化。在该模式下供应商按照订单生产,没有决策变量,不承担风险。传统模式下,事件发生的时间序列如图1。
图1 传统模式事件发生的时间序列图
Figure 1 The Sequence of Events in Traditional Model
传统模式下的事件顺序为,①供应商和零售商同意批发价格w;②在销售季节来临前,零售商基于对市场需求的预测决定订货量;③供应商基于零售商的订单而生产,不承担风险;④市场需求发生,零售商使用订货量满足市场需求,供应链中成员的收益产生。
图2 寄存契约事件发生的时间序列图
Figure 2 The Sequence of Events in Consignment Contract
在传统模式中,零售商和供应商的期望利润函数分别为
3.3 寄存契约
寄存契约中,在需求发生前产品的所有权一直属于供应商。该产品销售出去后,产品的所有权才转移给零售商,零售商按照已卖出产品数量和一定的批发价格支付收益给供应商,供应商获得一定的收益。寄存契约中,供应商在销售季节来临前决定生产量,决策变量为生产量。零售商用供应商的生产量满足顾客需求,零售商没有决策变量,不承担风险。寄存契约下事件的时间序列如图2。
寄存契约下事件顺序为,①供应商和零售商同意批发价格w;②在销售季节来临前,供应商基于对市场需求的预测决定生产量;③市场需求发生,零售商根据实际发生的市场需求提取货物,供应链中成员的收益产生。
在寄存契约下,零售商的期望利润为
4 模型分析
从基本模型出发,分析批发价格的两种定价方式。批发价格为外生批发价格,即批发价格由外部市场决定;批发价格为内生批发价格,即批发价格由供应链中强势方(零售商或供应商)决定。
在两种批发价格结构中,供应链中成员在传统模式和寄存契约下如何决策,并分析不同力量对比度的供应链中供应链成员如何选择契约。
4.1 外生批发价格
在传统模式和寄存契约下,供应链中成员决策时批发价格为外生批发价格。现实中许多情况下,批发价格可以认为是外生批发价格,如当供应商给多个零售商供货,且供应商给多个零售商的批发价格没有价格歧视,或者市场上有多个供应商,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则批发价格由外部市场决定[21]。
假设在力量不对等的供应链中,从供应商到零售商之间的产品市场为完全竞争的产品市场,即批发价格为外生批发价格,无论是零售商还是供应商都没有权利决定批发价格。批发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供应链中成员在给定批发价格情况下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和最佳的运营模式。下面分析外生批发价格如何影响供应链的绩效以及供应链中成员的决策和契约选择。
首先,在传统模式和寄存契约下,对整个供应链而言,哪种模式中供应链的绩效最高,即整个供应链的利润最大。由供应链在传统模式和寄存契约下的利润公式可以看出,供应链的利润函数在两种运营模式下一样,都只与供应链中的生产量有关。且当供应链中的生产量小于集中控制下的最优生产量时,供应链的利润是生产量的增函数,即供应链的利润随着生产量的增加而增加。但是,在传统模式下,供应链的生产量为批发价格的减函数,而在寄存契约下,供应链的生产量为批发价格的增函数。因此,当某批发价格使供应链的利润在传统模式和寄存契约下的生产量相等时,供应链的利润相等,具体结论和证明见定理1。
证明:在传统模式下,供应商的利润函数为
图5 传统模式和寄存契约下的供应商利润w[s]
Figure 5 The Supplier's Profits in Traditional Model and Consignment Contract w[s]
在力量不对等的供应链中,如果供应商处于强势地位,当外生批发价格较低时,其将强迫零售商选择传统模式,但是外生批发价格较高时,强势供应商将倾向于选择寄存契约,从而最大化其利润。
4.2 内生批发价格
类似于Netessine等的研究[10],本研究定义力量不对等供应链中强势的一方具有控制决策过程的能力,即较强势的一方在Stackelberg博弈中首先行动。因此,力量不对等的供应链可以描述为强势一方先行动决策的Stackelberg博弈。当批发价格为内生批发价格时,强势一方作为领导者有决定批发价格的权利。
进一步分析在力量不对等供应链中,当批发价格为内生批发价格时,即批发价格由供应链中强势方(强势零售商或强势供应商)决定时,供应链中成员在传统模式和寄存契约下的决策问题,并横向分析不同力量对比度的供应链中成员如何偏好于某种契约以及供应链的最终运营模式。
4.2.1 传统模式
(1)零售商定价权
在力量不对等的传统模式中,假设零售商处于强势地位拥有定价权,即由零售商决定批发价格和订货量。供应商根据零售商的订单生产产品,没有决策变量,不承担风险,所以对供应商而言,只要有大于零的订单量就可以获得利润。
因此,零售商希望能够尽可能地降低批发价格从而最大化其利润。但是,供应商的利润必须满足参与约束,其利润至少应该大于零。因此,零售商可以设定批发价格略大于生产成本。在该种情况下,零售商几乎可以获取全部的供应链利润。
传统模式下,有关决策变量应满足
在现实中,强势零售商总是尽可能地降低批发价格。大型垄断零售商在供应链中占据强势地位,这样的市场地位使它在与供应商交易时的议价能力始终处于主动。零售商总是尽力压低上游供应商的进货价格,从而取得成本优势。随着市场进一步被垄断及大型零售商议价能力的上升,供应商的经营利润还有进一步被压低的可能。另外,大型零售商可以延期多个月支付上游供应商货款,这样使其账面上长期存有大量现金;进一步的扩张提升了零售渠道的价值,又直接影响着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但是零售商不能一味地降低批发价格,侵蚀供应商的利润,这有可能造成供需双方合作关系的破裂,必须满足供应商的参与约束条件,如2004年格力空调退出与大型家电零售商的合作,对买卖双方都造成一定的利润损失。
(2)供应商定价权
在力量不对等的供应链中,假设供应商在供应链中处于强势地位拥有定价权,即由供应商决定批发价格。供应商在零售商发出订单之前给出其批发价格,因此供应商的问题是从利润最大化的角度决定批发价格。零售商在给定批发价格的基础上决定订货量,供应商依据订货量进行生产。
采用Stackelberg博弈模型分析该问题。供应商作为领导者首先决定批发价格,零售商作为跟随者基于供应商的决策决定订货量,采用逆向归纳法解决该博弈问题。
对零售商而言,由(4)式可知零售商的订货量和批发价格之间为一对一的函数关系,因此用订货量表示批发价格,此时批发价格,
4.2.2 寄存契约
(1)零售商定价权
在寄存契约下,假设零售商有权决定批发价格,即零售商作为领导者决定批发价格,供应商作为跟随者基于零售商给定的批发价格决定生产量。同样,采用逆向归纳法解决该Stackelberg博弈模型。
4.2.3 契约选择
本研究横向分析在不同力量结构供应链中,供应链成员如何偏好于某种契约(即传统模式或者寄存契约)以及供应链的最终运营模式。
当在零售商强势的供应链中,零售商拥有批发价格的决定权,该种供应链的结构常存在于零售业中,如Wal- Mart、Target。这些大型零售商因为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和对销售渠道的垄断在供应链中处于强势地位,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常采用各种手段欺压供应商的利润,如长期拖欠和占用供应商的货款,迫使供应商交纳进场费、上架费等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压低供应商的批发价格等。
当在供应商强势的供应链中,供应商拥有批发价格的决定权,该种供应链的结构常存在于垄断的制造业中,如Intel和General Motor。这些制造商拥有对核心技术的垄断或者具有较大的生产规模,在供应链中处于强势的地位。
由图6和图7可以看出,在力量不对等供应链中,当零售商处于强势地位时,零售商拥有定价权,零售商在传统模式下的利润高于寄存契约下的,而供应商在寄存契约下的利润高于传统模式下的。因为零售商处于强势地位,零售商拥有最终决定供应链运营模式的权利,所以对于供应链而言,零售商将选择传统模式作为最终的运营模式,即在零售商强势的力量不对等供应链中,最终的供应链运营模式为传统模式。当供应商处于强势地位时,由供应商决定批发价格,则有零售商偏好于传统模式而供应商仍然偏好于寄存契约,但此时因为供应商处于强势地位,所以供应商将选择寄存契约模式来运营供应链。上述分析结果总结见表1。
5 结论
本研究分析力量不对等供应链中两种定价结构下供应链中成员的运营模式选择。通常认为零售商更倾向于寄存契约来转移其风险,而供应商则倾向于传统模式而不承担风险。但是,通过本研究的分析可以看出,批发价格定价权不同时,供应链中成员对于契约的偏好是不同的。
研究表明,如果供应商在供应链中处于强势地位,当外生批发价格较低时供应商偏好选择传统模式作为供应链运营模式,当外生批发价格较高时供应商偏好选择寄存契约作为供应链运营模式;当批发价格为内生批发价格时,零售商偏好选择传统模式,供应商偏好选择寄存契约,供应链的最终运营模式为寄存契约。如果零售商在供应链中处于强势地位,当外生批发价格较低时零售商偏好选择传统模式作为供应链运营模式,当外生批发价格较高时强势零售商偏好选择寄存契约作为供应链运营模式;当批发价格为内生批发价格时,零售商偏好选择传统模式,供应商偏好选择寄存契约,供应链的最终运营模式为传统模式。
在现实中存在着多种VMI运营模式,本研究仅探讨在力量不对等供应链中成员如何选择传统模式或寄存契约,在后续工作中可以进一步研究供应链中成员在其他VMI模式中如何选择最终的供应链运营模式。同时,还可考虑库存成本等因素对供应链中成员利润的影响,使模型更接近实际情况。